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

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
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

东华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

学术成果的奖励办法

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撰写高质量科学论文,有利于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取得创新成果,有利于形成研究生科研创新激励机制,根据东华大学研究生教育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东华大学在学或毕业不满一年的研究生。

二、奖励项目及标准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奖金4,000元。

①以东华大学名义,在国外版SCI源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②以东华大学名义,由国家级出版社公开出版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著作的第一作者;

③以东华大学名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且为第一专利人。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奖金1,500元。

①以东华大学名义,在国外版EI源刊上或被ISTP检索到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②以东华大学名义,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且为第二专利人。

3、以东华大学名义,在国外版SCI源刊上以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导师)或在

其它国外版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1项且为第一专利人,可获奖金1,000元。

4、以东华大学名义,在国内版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可获得奖

金300元。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获奖金100元。

①以东华大学名义,在SCI、EI源刊上或被ISTP检索到以第二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

②以东华大学名义,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③以东华大学名义,获得国家专利的参与者;

④以东华大学名义,在中文源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1篇(不包括综述性文章,

本项奖励仅限于硕士生)。

6、如果论文发表的刊物既是SCI源刊又是EI源刊,按SCI源刊认定。

7、发表(出版、获得)论文(著作、专利)多篇(部、项),只要满足条件,各奖项均

可累计计算。

三、受理时间

每学期一次,时间为第15周。

四、受理程序

1、届时每位申请者在研究生部网页上,按要求输入自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和

著作的相关信息。

2、将自己发表的每篇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的首页、专利证书、著作版权页和

检索证明的复印件连同其原件一并交学院审核。

3、学院负责从网上打印学院的“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成果情况汇总表”,并审核表上每

位研究生递交的发表成果材料,确保表内信息与原件一致。审核结束将原件返还给研究生。

4、学院将已审核好并加盖学院公章的“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成果情况汇总表”及研究

生各类学术成果的复印件提交给研究生部。

5、研究生部复核结束后,下发本学期的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奖励。

五、本办法由东华大学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东华大学研究生部

二00三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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