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发票,合同

劳务发票,合同

篇一:劳务费合同

劳务费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付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收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帮助甲方销售商品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力争促成甲方与购货方成交;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所介绍客户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与本次销售有关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信息与客户磋商业务;

5、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6、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购货方联系;

7、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劳务费。

二、劳务费确定

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

三、支付时间

销售执行完毕后,或在甲方收到购货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四、支付方式

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

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六、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

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八、合同生效、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履行完毕,自行失效。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客户之间签定合同且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劳务费,本协议失效。

九、其他事项

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地址: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开具劳务发票流程及注意事项

开具劳务发票流程及注意事项

(以天津市开发区为例)

一.相关概念

1.劳务(labour service),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

2.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

a. 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享有《劳动法》的权利义务,和用工单位存在着雇佣被雇佣的关系,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工资报酬之外,还应履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劳务报酬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其劳动具有独立性、自由性,其行为受《合同法》调整。

b. 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

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c. 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d.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3.劳务发票:服务业统一发票应税项目写明是提供劳务的就是劳务发票。

个人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是个人主动到税务机关纳税同时税务机关给予开具发票,凭发票就可到支付单位领取报酬。而单位到税务机关开具劳务发票,也是帮付出劳务的个人来开票,纳税义务人还是付出劳务而收到报酬的个人。

开具劳务发票在会计核算中的作用如下:

支付给个人的劳务,因为没有发票所以由税务部门代开劳务发票,其实就是对劳务人员个人所的到的这部分收入上了一道个人所得税。

二.开具劳务发票流程

1.到天津市开发区管委会一楼报税大厅。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第三大街40号

2.排号,到取号码机前点击“一窗式综合服务”

3.将身份证、劳务合同和薪资明细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根据薪资明细填写单据,然后将单据交给你

4.拿单据及银行卡到银行卡的所属银行交税,拿到缴税单

电子缴税凭证

5.拿缴税单回管委会报税大厅

6.排号,到取号码机前点击“代开发票”

7.拿身份证复印件、劳务合同复印件、薪资明细复印件、缴税单原件及复印件到窗口,并填写单据,拿到发票发票样本

8.返回公司填报销单,交给财务部门报销

三.开具劳务发票需要准备的材料

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薪资明细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缴税单复印件所需材料一览表

四.开具劳务发票注意事项

1.注意开票金额,500及500元以下不给开发票

2.注意工作时间,银行缴税系统下午四点关闭,下午四点之后无法缴税;管委会周五下午不提供开发票服务

3.关于材料复印,最好提前在公司复印好。如需现场复印,报税大厅后有复印店,但是费用比较高,复印一张5角

报税大厅

篇三:劳务开票证明(开税票)

证明

兹有等人,于XX年月在××××××××××××公司从事××××××,共支出劳务费现金:万仟佰拾元(小写:)。

特此证明

×××××××××××××公司

年月日

劳务费用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劳务费用合同 篇一:劳务费合同 劳务费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付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收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帮助甲方销售商品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力争促成甲方与购货方成交;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

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所介绍客户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购 销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与本次销售有关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信息与客户磋商业务; 5、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6、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购货方联系; 7、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劳务费。 二、劳务费确定 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 三、支付时间 销售执行完毕后,或在甲方收到购货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劳务费用合同) 四、支付方式 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 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六、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八、合同生效、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履行完毕,自行失效。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客户之间签定合同且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劳务费,本协议失效。 九、其他事项 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地址:身份证号:

建筑企业付劳务公司劳务费,财务用发票做帐要不要附劳务合同

建筑企业付劳务公司劳务费,财务用发票做帐要不要附劳务合同 关于劳务费的税收政策总结 关于劳务费的税收政策总结 1、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若干规定的通知十四、关于劳务工工资税前扣除的规定 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单位雇佣劳务工,应当签订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务合同,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劳务工的全部劳务费用,并凭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真实、合规劳务合同和发票,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劳务工所发生的其他工资性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劳务工不属于与企业有任职或受雇关系的员工,劳务费不得作为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2、 目前大多数劳务企业属于新成立的企业,按目前的税收政策,每一项工程,总承包企业已经按工程总额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其中工程总额就已经包含了人工费。然而劳务公司作为独立法人的建筑劳务企业,又要交相应的营业税,从而出现了重复交税。不仅如此,目前税务部门把建筑劳务企业归并到服务性行业范围纳税,而服务行业的营业税率一般比建筑行业高,造成了建筑劳务企业的税费标准适当。由此,建筑劳务企业相应提高劳务费,造成整个项目的人工费提高。另外,劳务企

业为维持正常经营的管理费、劳务人员社会保障费用及利润等在劳务价格中没有明确规定,不利于劳务企业提升作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铁路企业的劳务用工的流程: 劳务人员与劳务企业签约---- 劳务企业与施工单位签约(施工单位付劳务费给劳务企业)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结算人工费 3、青岛地税2010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政策在线访谈时间:2011年03月31日 建筑施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了书面用工合同、加盖企业公章,经法 人或代表人与农民工本人签字,其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不是就可以税前列支?其他企业是否可以参照执行? 嘉宾一:这位网友您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6号)第二条规定“从2007年起,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招用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到登记注册地的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青岛市《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办法》(青劳社[2007]54号)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均应按照本办法进行网上备案。”因此,企业只有与其员工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并报经劳动部门备案,其合理的工资薪金才能税前扣除。

施工合同,增值税

篇一: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公司业务中涉及到增值税的问题越来越多?业主都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因何在?2009年增值税条例修订实施后,我国完成了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扩大了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将其范围扩大到了固定资产(以前只有购进的材料成本等):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税业务: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可对除房屋、构筑物以外的所有固资产进行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9月下发了《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 号))。 由此,业主作为增值税转型政策的最大获益者,在合同中要求施工企业最大限度的(有些甚至是违背税法的)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进行固定资产的进项扣除,给他们带来收益,而对我们施工企业形成大量的涉税风险。 风险在哪儿?在于签订的合同,在于房屋?构筑物? 二、公司业务(合同)及风险点 (一)公司的增值税业务大致涉及以下合同类型: epc(pc)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检维修业务;非标制安合同;国外项目合同。问题比较复杂的有epc(pc)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业务。 (二)风险与税法 什么是风险? 相关税法规定如下: 1、违规开票。不能向“非应税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第四条四款)。 2、混合销售行为。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六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3、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营业额。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三)合同业务分析及风险点 总前提:基于业主要求我们对设备和材料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epc(pc)合同业务 epc(pc)合同业务中涉及增值税的主要是两个问题:设备和主材问题?这里只讲设备的问题,材料在施工总承包合同讲。(如神华乌海项目部问题) 一个合同项下,同时提供设备,而且负责安装,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我们企业应缴营业税,开建安发票?为什么,见混合销售行为规定?而业主要我们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重复纳税的风险。 怎么办?税法里有口子! 根据营业税条例营业额的规定(第十六条),营业额“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不缴纳营业税。这样,就可以避免重复纳营业税。达到这一目标怎么办?需要进行合同的拆分为:销售合同+施工合同。

个人劳务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500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Daily Life, When Two Or More Parties Deal With Something, They Conclude The Contract In Order To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nce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y Need T o Abide By Its Provisions, And All Parties Involved In The Contract Are Legally Protected And Restrict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劳务合同通用范本

个人劳务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合同文件可用于生活中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某事时,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一旦签订完成需各自遵守其中的条文,参与合同的多方都受到合法的保护与限制。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个人劳务合同(一) 甲方: 乙方: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 电话:家庭地址: 鉴于乙方劳动岗位、劳动量及劳动时间与全日制工作制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于xx年xx 月xx日生效,至xx年xx月xx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最新整理劳务费合同样本

劳务费合同样本 劳务费合同样本一 甲方:(付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收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帮助甲方销售商品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力争促成甲方与购货方成交;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所介绍客户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与本次销售有关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信息与客户磋商业务; 5、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

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6、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购货方联系; 7、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劳务费。 二、劳务费确定 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 三、支付时间 销售执行完毕后,或在甲方收到购货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四、支付方式 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六、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

劳务支付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劳务支付合同 篇一:劳务费合同范本 篇一:劳务费合同 劳务费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付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收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帮助甲方销售商品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力争促成甲方与购货方成交;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 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所介绍客户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购 销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与本次销售有关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信息与客户磋商业务; 5、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6、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购货方联系; 7、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劳务费。 二、劳务费确定 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 三、支付时间 销售执行完毕后,或在甲方收到购货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四、支付方式 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六、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八、合同生效、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履行完毕,自行失效。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客户之间签定合同且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劳务费,本协议失效。 九、其他事项 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 法定地址:身份证号: 住址: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劳务分包(清包工)规定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简称“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专)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发证机关及有效期: 增值税纳税人类型(以下两种中选择一种填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第二条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劳务承包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分包劳务内容: 第三条劳务分包工作期限 总工期(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 第四条劳务分包价格 一、本工程实行劳务单价分包,乙方所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劳务分包单价见附表1《劳务分包项目及单价表》。本单价为各项综合单价,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完成该工程并达到优良所需的全部价格。包括税金及协议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的费用。

二、暂定劳务分包总价:元。以暂定工程数量乘以附表1《劳务分包项目及单价表》所明确的单价,即为暂定劳务总价;总价只作为劳务费用估价的基础,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七条工程量的计量及决算金额 一、工程数量的计量:本合同中工程数量是指按合同约定应该得到计量的工程项目的数量。计量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符合业主计量与支付规范,并经甲方项目经理最后批准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为依据,其他任何人员的签证均不能作为计量和结算的依据。劳务分包外的临时用工及机械台班原则上不发生,如需发生时,需经甲方项目经理签证方为有效。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二、决算金额:按甲方最终审批认可乙方提交的工程计量单上的有效合格工程数量乘以附表1中明确的单价计算。 第八条分包劳务款的结算、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一、分包劳务款的结算: (一)本工程劳务分包费用按甲方工程计量周期进行结算、支付。 (二)中间结算工程数量以甲方现场核实的乙方工程数量作结算依据。 (三)甲方不预付任何劳务费和备料款。 (四)中间结算:每月计量完成后,甲方按乙方当月实际完成数量与乙方办理中间结算手续。业主相应计量款到账后,甲方暂扣各项保留金后及时支付劳务结算款。 (五)完工结算:本合同约定劳务内容全部完工、相应细目计量完成后,甲方与乙方办理完工结算手续。 (六)最终结算:工程缺陷责任期满,若无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或乙方已履行其缺陷责任期义务,甲方返还质保金;但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其质量保修期义务。 二、分包劳务款支付方式: (一)乙方劳务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或银行转账支付形式,每次结算完,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合法合规,且在增值税发票上的“备注栏”中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建筑服务增值税发票时,扣除每次结算价格5%的质量保证金后的余额,分两次进行支付,第一次支付的金额为劳务进度结算款的80%。第一次支付款到账后,劳务分包方首先用于支付所有农民工工资,甲方收到劳务分包方提供经农民工本人签字加按手印并由劳务分包方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或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清单的复印件和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后,并由劳务分包方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所

个人劳务合同范本

劳务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为“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以下简称为“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搬运甲方货物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要搬运货物,可交由乙方完成,甲方向乙方支 付劳务费,乙方表示同意。 第二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 年—月—日至 ___________ 年—月—日。合同 期满,任何一方不再续签合同,应于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同意续签的,应另行签订合同。若合同期满,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则双方合作条件仍按本合同执行,但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合作。 第三条乙方负责将甲方货物及时、安全搬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 第四条:运输费用市内各商场不分远近,每车起价________ 元,增加一个点将增加费 用_____ 元。 第五条结算方式:月结30日。乙方于每月________ 日左右提供甲、乙双方签字确 认的请款对帐单给甲方,经甲方确认金额后,乙方凭开具的正规发票到甲方处结帐。 第六条甲方交运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没有统一标准的, 甲方应使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乙方确认包装合格,并进行装车监督。 第七条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劳务,应提前通知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提货,货物数 量须经双方确认,并由双方现场共同签署搬运交接表,并以此作为交接货、结算、索赔等依据。 第八条运输及装卸:甲方装货及卸货时,乙方应提供协助。

公司个人劳务合同模板

编号:________ 公司个人劳务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公司个人劳务合同模板 公司个人劳务合同模板 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码:地址: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内经甲方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权单方面内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延长乙方的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条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 2 页共 8 页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第四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工资标准为元/月,乙方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 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三)甲方每月 10 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 第 3 页共 8 页

劳务费合同完整版

编号:TQC/K363劳务费合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费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甲方:(付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收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帮助甲方销售商品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力争促成甲方与购货方成交;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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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费合同范本 随着用工成本的不断增长,劳务费的开支显著增大,结构 也越来越复杂。那么劳务费合同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我为大家整理的劳务费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劳务费合同范文1 甲方: (付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收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帮助甲方销售商品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力争促成甲方与购货方成交;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所介绍客户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与本次销售有关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乙

方根据甲方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信息与客户磋商业务; 5、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6、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购货方联系; 7、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劳务费。 二、劳务费确定 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 三、支付时间 销售执行完毕后,或在甲方收到购货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四、支付方式 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 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六、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

施工合同增值税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施工合同增值税 篇一:施工合同,增值税 篇一: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公司业务中涉及到增值税的问题越来越多?业主都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因何在?20XX年增值税条例修订实施后,我国完成了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扩大了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将其范围扩大到了固定资产(以前只有购进的材料成本等):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税业务: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可对除房屋、构筑物以外的所有固资产进行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XX年9月下发了《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XX]113号))。 由此,业主作为增值税转型政策的最大获益者,在合同中要求施工企业最大限度的(有些甚至是违背税法的)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进行固定资产的进项扣除,给他们带来收益,而对我们施工企业形成大量的涉税风险。

风险在哪儿?在于签订的合同,在于房屋?构筑物? 二、公司业务(合同)及风险点 (一)公司的增值税业务大致涉及以下合同类型: epc(pc)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检维修业务;非标制安合同;国外项目合同。问题比较复杂的有epc(pc)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业务。 (二)风险与税法 什么是风险? 相关税法规定如下: 1、违规开票。不能向“非应税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第四条四款)。 2、混合销售行为。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六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 3、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劳务合同的税收

劳务合同的税收 篇一:劳务合同怎么缴税 篇一:关于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的解释 关于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的解释_木子的天空 问:我企业是一个劳务公司,专门为各需要人员的企业提供人员劳务,我们只是争管理费,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差额缴纳营业税。以前我们都是按全额开发票,按差额缴税,但是现在某市某某区地税局专管员让我们按照差额(管理费)开发票(说是纠正以前错误),这样我们对用人单位全额收款不可能开具差额发票?请给予具体解释? 接到该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我们向发票管理处和流转税处(主管营业税的处)进行了咨询。经研究探讨,流转税处主管人员解释了如何纳税及如何开具发票,并说以前一直应该这样执行,可

能各地掌握有问题,所以才出现纳税人反映的情况,现将两个处的探讨结果整理并回复纳税人,同时作为12366今后统一解答依据。答: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派遣)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一、关于对此条政策的理解: 1、“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首先双方应有委托书或协议(包括口头协议),委托事项是:“安排劳动力”。 误区:不是将本企业员工安排到用工单位。也就是:如果劳动力(以下称:

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人属于劳务公司的人,再到用工单位工作是属于劳务公司为这个单位提供应税劳务,则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缴纳营业税。不能差额纳税。 2、如果用人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其上交的(简称: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差额纳税。 误区: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绝不是劳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只是工资与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发放。工资表在用人单位体现,上缴的保险也应属于用人单位名头。这时劳务公司差额纳税。 a、对于劳务公司只能开具差额部分的发票(代办手续费或中介费)。 b、对用人单位来说凭“差额部分的发票”加上工资和保险,作为全部用工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劳务公司如何运营可选择差额纳税,但必须是符合第2点要求:即:

简易个人劳务合同范本

简易个人劳务合同范本 企业档案编号: 劳动合同书甲方(单位): 乙方(劳动者)姓名 _______ 性别: 民族: ________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_______ ___ _ 联系电话_____ _ 家庭住址: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 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试用期从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告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生产)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按国家规定定期安排 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

劳务费合同范本

篇一:劳务费合同 劳务费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付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收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介绍客户给甲方,帮助甲方销售商品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订立本协议书,以共同遵守。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客户,并协调甲方和客户间的贸易关系,力争促成甲方与购货方成交; 2、在甲乙双方签订该协议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乙方公司的公司性质、注册地、工商登记等基本资料或者个人身份证件、住址、联系方式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3、乙方须保证乙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条款下允许操作此类中间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所介绍客户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与本次销售有关的客户信息反馈给甲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信息与客户磋商业务; 5、甲方根据乙方与客户达成的价格确认后正式对外签约,并负责合同执行等相关事宜; 6、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同意私自与购货方联系; 7、甲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时全额支付给乙方劳务费。 二、劳务费确定 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 三、支付时间 销售执行完毕后,或在甲方收到购货方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四、支付方式 乙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且甲方可以接受的全额劳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该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本协议规定的劳务费,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五、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六、纠纷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而产生的争议,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之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内,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八、合同生效、终止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履行完毕,自行失效。如果乙方未能促成甲方与客户之间签定合同且正式成交的,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劳务费,本协议失效。 九、其他事项 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地址:身份证号: 住址:

劳务费协议书

劳务费协议书 ()字第号 签订合同单位: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工程队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商签订本分包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施工内容:

第四条: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 年月日开工,到年月日竣工。 第五条:施工依据: 1、 乙方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严格按图施工。 2、 施工中遇有问题,应及时提交甲方工地技术人员,经研究后、按甲方规定继续施工。 3、 乙方所承包的施工范围,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工程量全部完成。 4、 工程质量必须按施工图规定的技术要求、尺寸施工,施工图中末列出的,按施工规范的要求施工。 5、 有关工期和需要返工的部位按合同规定和甲方提出的要求 办理。 第六条:分包方式: 1、 本工程由双方按核定的工程量、工期和核定的主辅材料用量

承包,超出、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2、 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并按清单交给乙方。沙、石、砖等地方材料,如由乙方筹备时,应在合同内列出数量、金额。 第七条:本工程合同金额:元。 第八条:结算方式 1、本工程新建线路元/公里,利旧杆路布放吊线光缆元/公里,利旧杆路布放光缆元/公里。 2、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丢失、损坏,甲方从乙方工程费中扣除,材料多报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指定仓库退还,并将退料单交还甲方,工程开工初期在到材料时乙方(汇同监理单位)负责签收材料单,乙方必须向材料供应商索要材料单,并注明用于工程的段落,交给甲方在卸车时,不能向材料供应商要卸车费。木杆每棵一元(不包括移动仓库送料)其余材料不准收费。 3、工程分包费支付方法: ①架空线路工程在完成吊线后,预付总工程费的20%。 ②架空线路工程在布放完光缆,并整理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无遗留问题,凭当地赔补条、小工费收据,在两周内支付剩余总分包费的60%. ③分包工程总费用的20%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3-6个月内付清。

施工合同,增值税

篇一: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问题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公司业务中涉及到增值税的问题越来越多?业主都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因何在?2009年增值税条例修订实施后,我国完成了增值税的转型改革,扩大了增值税的抵扣范围,将其范围扩大到了固定资产(以前只有购进的材料成本等):允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应税业务:销售货物,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可对除房屋、构筑物以外的所有固资产进行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9月下发了《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 号))。由此,业主作为增值税转型政策的最大获益者,在合同中要求施工企业最大限度的(有些甚至是违背税法的)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进行固定资产的进项扣除,给他们带来收益,而对我们施工企业形成大量的涉税风险。风险在哪儿?在于签订的合同,在于房屋?构筑物?二、公司业务(合同)及风险点(一)公司的增值税业务大致涉及以下合同类型:epc(pc)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检维修业务;非标制安合同;国外项目合同。问题比较复杂的有epc(pc)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业务。(二)风险与税法什么是风险?相关税法规定如下:1、违规开票。不能向“非应税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第四条四款)。 2、混合销售行为。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六条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应税劳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七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

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不缴纳营业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3、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营业税实施细则第七条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4、营业额。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六条,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三)合同业务分析及风险点总前提:基于业主要求我们对设备和材料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1、epc(pc)合同业务epc(pc)合同业务中涉及增值税的主要是两个问题:设备和主材问题?这里只讲设备的问题,材料在施工总承包合同讲。(如神华乌海项目部问题)一个合同项下,同时提供设备,而且负责安装,认定为混合销售行为,我们企业应缴营业税,开建安发票?为什么,见混合销售行为规定?而业主要我们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形成重复纳税的风险。怎么办?税法里有口子!根据营业税条例营业额的规定(第十六条),营业额“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不缴纳营业税。这样,就可以避免重复纳营业税。达到这一目标怎么办?需要

劳务合同怎么缴税

篇一:关于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的解释 关于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的解释_木子的天空 问:我企业是一个劳务公司,专门为各需要人员的企业提供人员劳务,我们只是争管理费,根据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差额缴纳营业税。以前我们都是按全额开发票,按差额缴税,但是现在某市某某区地税局专管员让我们按照差额(管理费)开发票(说是纠正以前错误),这样我们对用人单位全额收款不可能开具差额发票?请给予具体解释? 接到该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我们向发票管理处和流转税处(主管营业税的处)进行了咨询。经研究探讨,流转税处主管人员解释了如何纳税及如何开具发票,并说以前一直应该这样执行,可能各地掌握有问题,所以才出现纳税人反映的情况,现将两个处的探讨结果整理并回复纳税人,同时作为12366今后统一解答依据。答: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派遣)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一、关于对此条政策的理解: 1、“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首先双方应有委托书或协议(包括口头协议),委托事项是:“安排劳动力”。 误区:不是将本企业员工安排到用工单位。也就是:如果劳动力(以下称: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人属于劳务公司的人,再到用工单位工作是属于劳务公司为这个单位提供应税劳务,则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缴纳营业税。不能差额纳税。 2、如果用人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其上交的(简称: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差额纳税。 误区: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绝不是劳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只是工资与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发放。工资表在用人单位体现,上缴的保险也应属于用人单位名头。这时劳务公司差额纳税。 a、对于劳务公司只能开具差额部分的发票(代办手续费或中介费)。 b、对用人单位来说凭“差额部分的发票”加上工资和保险,作为全部用工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劳务公司如何运营可选择差额纳税,但必须是符合第2点要求:即:工资和保险“代为发放”。否则,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劳务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劳务公司名头。只能是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 三、如果不这样判定,就会造成各行业的混乱。 如:我是一个保洁公司,专门为各单位打扫卫生,那么我提供的应税劳务是应全额缴纳营业税的,是要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假如我把这个公司改为“劳务公司”。如果员工与我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我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我公司名头,假如可以全额开发票,还可以差额纳税岂不是所有保洁、保安、建筑等行业都可以变成劳务公司。 所以,对财税[2003]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必须按上述解释判定。 涉及到建筑劳务公司如何纳税,国家总局下发过国税函[2006]493号规定如下: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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