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委托书(代合同)》填写说明

《检验委托书(代合同)》填写说明

本合同适用于委托方向四川医疗器械生物材料和制品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四川检验中心)提出的检验事项。《检验委托书(代合同)》的“委托方填写信息”栏由委托方填写,并加盖公章,“承检方填写信息”栏由委托方和承检方双方协商填写。具体填写要求如下:一、委托方填写信息

委托方是指签订《检验委托书(代合同)》的客户,与公章一致。

委托地址如实填写委托方的地址。

生产单位是指送检样品的生产单位名称,与送检样品标签上标示的一致。

生产地址是指送检样品的生产地址,与送检样品标签上标示的一致。

联系人是指委托方或受检方掌握送检情况的联系人。

电话是指能够联系上委托方的电话

传真是指能够联系上委托方的传真

手机是指能够联系上委托方的手机

邮箱是指能够联系上委托方的邮箱

样品名称是指送检样品的产品名称,与送检样品标签上表示的一致。

型号/规格是指送检样品标签上标示的型号/规格。例如2ml/支,100g/包等。

商标是指送检样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商标。

生产批号/编号是指送检样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批号/编号。

数量是指实际送检的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号样品量。应与型号/规格一一对应。可以附件样品清单的形式。

来样方式是指送检样品的来样方式,包括送样、邮寄。“送样”是指客户直接将样品送达四川检验中心;“邮寄”是指客户通过快递、邮政、物流等方式寄送样品到四川检验中心。

储存条件是指送检样品的储存环境。如送检样品储存条件为常温、冷藏、冷冻。

检验类别包括注册检验、注册补充检验和委托检验。

检验依据检测依据为委托方提供的《XX(产品名称)》产品技术要求,委托方提供的《XX (产品名称)》生物学试验方案、ISO、GB、YY等标准

检验项目需要检验的项目。委托单一项目检验的填写具体项目名称,委托一个以上项目检验的应一一填写,栏目不够位置填写可以附件的方式列出。生物学项目检测的还需提供生物学性能选项表。

相关资料是指与委托检验有关的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样品清单、亚慢毒试验剂量说明、技术要求、样品试验前处理说明、辅助样品等相关资料。

获取报告是指获取报告的方式,包括自取和邮寄(收方付)。自取为客户到四川检验中心现场领取。

余样处理方式是指委托检验完成后余样的处理方式,中心处理、客户取回(邮寄)。

三、备注

“备注”栏可填写因上述两栏未能提及的内容,如邮寄地址等信息

四、注意事项

1.客户提供资料给四川检验中心时,仅需提供《检验委托书(代合同)》,不需提供《填表说明》。

2.送检前,请再次核实《检验委托书(代合同)》填写的“型号规格”、“批号/编号”、样品名称等栏信息是否与实际寄送样品上的一致。

3.《检验委托书(代合同)》为资料补齐且缴纳款后生效,任务计算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地基验槽记录

SG—T026 地基验槽记录 工程名称及部位高升花园工程1#楼J-1(②-C)验收日期 基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附示意图) 槽底土质、岩层或地基处理后的情况 按设计要求独立基础持力层为中密卵石层,设计承载力特征值要求不小于250KPa。基坑开挖后,先后穿过杂填土、素填土、粘土和稍密卵石层达到中密卵石层(详见表上土层示意图),与地勘报告基本相符。地基持力层表面正中发现有600x500(mm)范围,厚度400mm的砂团,其他部位经钎探,未发现异常现象。 基坑实际尺寸长:m, 宽:m, 深:m, 底标高:m 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 勘察单位 基坑开挖情况与地勘报告基本相符。现场 基坑与挖至中密卵石层,建议对基坑正中夹砂 部位挖除,用C20混凝土换填。地基承载力 特征值可达到250KPa。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设 计 单 位 根据现场基坑开挖情况和地勘单位提供 的地勘报告以及地勘单位签署的现场验槽意 见,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能够达到250KPa的设 计要求 项目结构设计负责人: 年月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注册建造师签字)(项目总监理签字)(现场代表签字)注:槽底土质或岩层情况由勘察单位填写,地基处理情况由专业施工单位填写,并附检测报告。 四川省建设厅制

SG—T026填写说明 一、地基验槽记录主要目的是对地基持力层的各项物理力学指标进行进一步确认,并对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提出处理意见以满足设计要求或作为修改设计的依据。 二、地基验槽应当由地勘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参加,有地基处理检测的,检测单位应当参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现场监B。 三、表头内容、基坑尺寸和基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附示意图)由施工单位填写;地基处理情况由专业施工单位填写,并附检测报告;槽底土质或岩层情况、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勘察单位),由勘察单位填写;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填写。 四、表头内容、基坑尺寸和基壁土层分布情况及走向(附示意图)应按现场实际填写和绘制,并标明具体部位和相关尺寸;地基处理情况应写明处理部位、方法、主要参数以及验证加固效果的检测报告等;槽底土质或岩层情况应对槽底土质或者层(地基持力层厚度内)进行简单描述,如土质或岩层名称、物理力学特征、有无其它影响地基承载力的因素等;勘察单位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应写明地基持力层土质或岩层名称以及分类、物理力学特征并对地基承载力做出明确的结论,对有异常情况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部位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设计调整等,并由项目负责人亲笔签名;设计单位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应写明根据现场验槽情况和勘察单位签署的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能香达到设计要求等,并由项目结构设计负责人亲笔签名。 五、验槽结束在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签署验收情况及结论意见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分别签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最后对验槽程序签字确认。 六、本表一式四份,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存入监督档案)、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职工履历表及填写说明

职工履历表

《职工履历表》填表说明 l.“姓名”( 包括少数民族译名 )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 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要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 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5.“文化程度”应填写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肆)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肆)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 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肆)业的, 应填写“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肆)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6.“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具体时间按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有关规定填写。 7.“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要逐项填写清楚。脱党或失掉过组织关系的,应说明情况。 8.“职务或工种”栏内填写已取得的工人技术等级资格名称和工种及已聘任的技术职务名称和工种。如有聘任“行政职务”的可在工作与学习简历栏填写。 9.“工资情况”此次可不填写。 10.“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 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11. “学习简历”,从小学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取得学位的要在相应栏目注明。 12.“工作经历”, 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因脱产学习间断的,要写明情况。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服务,保障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检验活动及从事船舶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船舶检验是指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检验。 军用船舶、体育运动船艇、渔业船舶以及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的设施的检验,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检验管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对船舶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船舶检验监督工作。 第二章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船舶检验机构是指实施船舶检验的机构,包括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验船公司(以下简称外国验船公司)。 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或者外国验船公司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的验船机构审批条件作出是否予以审批的决定。予以审批的,同时应当明确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的检验业务范围。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向社会公布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业务范围。 第五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

(三)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时间不超过一个换证周期; (四)涉及船舶安全的修理或者改装,但重大改建除外; (五)变更船舶检验机构; (六)变更船名、船籍港; (七)存在重大安全缺陷影响航行和环境安全,海事管理机构责成检验的。 对于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船舶、水上设施申请检验时,国内船舶检验机构须对失效期内应当进行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周期按照原证书检验周期计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的外国籍船舶,有第一款第(一)、(七)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原签发检验证书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外国籍船舶的发证机构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验船公司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指定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临时检验。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对移动式平台、浮船坞和其他大型船舶、水上设施进行拖带航行,起拖前应当申请拖航检验。 第十七条船舶试航前,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国内船舶检验机构申请试航检验,并取得试航检验证书。 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在签发试航检验证书前,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并确认船舶试航状态符合实施船舶图纸审查、建造检验的船舶检验机构批准的船舶配载及稳性状态。 第十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从事钻探、开发作业的外国籍钻井船、移动式平台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申请下列检验: (一)作业前检验; (二)作业期间的定期检验。 第十九条中国籍船舶、水上设施所使用的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应当进行船用产品检验。

建龙地基验槽表格

建龙地基验槽表格 篇一:地基验槽记录 地基验槽记录 SN:613200000000ACB6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1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 地基验槽记录 SN:613200000000ACB6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1280号) 地基验槽记录 SN:613200000000ACB6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1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 地基验槽记录 SN:613200000000ACB6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1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 地基验槽记录 SN:613200000000ACB6建龙软件打印(批准文号:川建发[20021280号)四川省建设厅监制 篇二:建龙全套表格 施丄单位用表指南 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注:此表山施工单位报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机构。 四川省建设厅制

SG-001填写说明一、本表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施工单位 向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机构报告所用表格。二、本报表山施工单位项LI负责人部填写。三、填写要求: 1.本表中的工程名称、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填写全称,应和《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相一致。 2.事故发生的时间及部位应详细准确,估讣经济损失为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伤亡人数应按轻伤、重伤、死亡人数分别填写。 4.最后一栏施工单位名称应写明项U负责人部全称,且盖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部)公章,负责人由项□负责人签名。 5.施工单位应在工程事故发生后及时填写,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施工单位应如实填写、不得隐瞒。四、如事故中发生了人员伤亡,还应按安全事故有关程序报告。五、本表一工四份,分别报当地建设、监理、质量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注:本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来 2 自:WwW. xltkwj. cOm小龙文档网:建龙地基验槽表格)位、主管部门、城建档案馆各一份。 四川省建设厅制 编号:第 册 施工日志

船舶营业运输证填写说明

《船舶营业运输证》填写说明 一、船舶营运证主要内容页(页码为1、2) (一)编号:为船舶营运证编号。编号由四部分组成,从左至右顺序为:发证机关代码、经营范围代码、发证(换证)年度、流水号。由部核发的船舶营运证发证机关代码第一字为“交”,其后为船舶经营人所在省份简称汉字(中央管理的航运企业集团为集团简称)。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航运管理机构)核发的船舶营运证发证机关代码为其省份简称汉字。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核发的船舶营运证发证机关代码分别为“交长”“交珠”加省份简称汉字。经营范围代码分为SJ(省际)和SN(省内),临时经营船舶在经营范围代码前加“临”字。例如:交沪SJ(2002)007,表明交通部2002年核发船舶经营人为上海地区航运企业从事省际运输 的第7号船舶营运证;浙SN(2002)015,表明浙江省2002年核发从事省内运输的第15号船舶营运证。 因船舶营运证为插页式,为防止插页被调换,每一插页均有“船名”和“船舶营业运输证”内容,必须在每一插页逐一填写并与第1页相一致。 (二)“船名/曾用名”、“船籍港”应按照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有关内容填写,并与其相一致。无船舶曾用名的,曾用名一栏可不填。 (三)“船舶登记号”按照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

籍证书)的登记号码填写,“船检登记号”按照船检证书填写。 (四)“船舶所有人”按照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填写。“船舶经营人”和“经营人许可证号码”按航运管理部门核定的有经营资质的船舶经营人及其水路运输许可证填写。 (五)“船舶管理人”和“管理人许可证号码”是指按照《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为船舶经营人提供船舶海务管理、机务管理等服务的专业船舶管理企业及其水路运输服务许 可证号码。无委托管理行为,由船舶经营人自行管理的船舶,这两栏可不填。 (六)船舶营运证有效期应按以下规定签发: 1、船舶营运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其强制报废日期。 2、除液货危险品船、客船类船舶之外的其它运输船舶,其船舶营运证有效期一般为3年,从签发之日起计算。 3、未达到特别定期检验船龄的液货危险品船,其船舶营运证有效期一般为3年,但不得超过其特别定期检验船龄。达到特别定期检验船龄的液货危险品船,其船舶营运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船舶适航证书(或入级证书)的有效期。 4、客船类船舶其船舶营运证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船舶适航证书(或入级证书)的有效期。 (七)“船舶类型”、“船舶材料”、“船舶总吨”、“建成日期”、“改建日期”、“主机功率”按船舶所有权

职工履历表及填写说明

职工履历表工作单位:

《职工履历表》填表说明 l.“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曾用名” (包括笔名)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如: “维吾尔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要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 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 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5.“文化程度”应填写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肆)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肆)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肆)业的, 应填写“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肆)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不得填写“相当XX学历”。 6.“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 ,具体时间按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有关规定填写。7.“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 、“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 要逐项填写清楚。脱党或失掉过组织关系的,应说明情况。 8.“职务或工种”栏内填写已取得的工人技术等级资格名称和工种及已聘任的技术职务名称和工种。如有聘任“行政职务”的可在工作与学习简历栏填写。 9.“工资情况”此次可不填写。 10.“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 、“一般”、“较弱” ,

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11.“学习简历”,从小学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取得学位的要在相应栏目注明。 12.“工作经历” , 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因脱产学习间断的,要写明情况。 13.“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填写配偶、父母、子女情况。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应在此栏填写,父母已去世的要注明。 14.“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 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较多,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续页(用16 开、 A4纸均可,但在填写时请按照履历表格式留出四边)填写。 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填写。如:在某国某地学校学习或某公司做某种工作(或任何种职务)。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被判刑和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也应具体写明。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15.奖励情况要填写“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要填写经何单位批准,享受待遇的需注明。 16.“熟悉何种业务与技术,有何工作业绩、创造发明、科研成果和著作” 要具体填写“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著”要写明出版或发表情况。 17.“懂何种外国语言及我国民族语言、熟悉程度如何” , 要写明语种和听、说、读、写能力,通过等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技能情况” 要具体填写,通过等级考试的,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 18.凡经组织审批同意更改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入团时间的,有重要政治历史问题并经过组织审查和有结论的,以及本人认为有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重要情况,应在表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三副注意《船上培训记录簿》填写说明

实习三管三副注意《船上培训记录簿》填写说明 2010-11-08 12:16 《船上培训记录簿》填写说明 根据海事局文件要求,不符合以下填写要求的《船上培训记录簿》无法换证。 具体填写《船上培训记录簿》 第一部分使用说明。请仔细阅读后再填写《船上培训记录簿》。 第二部分资料、检查表、熟悉船舶安全与职责。 1、Page6《二、船舶服务记录》:必须与《船员服务簿》上的船舶名称、船舶呼号、上船时间、下船时间、船长签字一样,加盖船章。否则无法换证。 2、Page7《三、船舶资料》:要与Page6上记录的船舶对应,每一条船填一张。 3、《四、驾驶台值班记录》(轮机为《四、机舱值班记录》):值班天数必须在6个月以上;必须在驾驶员助理(轮机员助理)岗位服务6个月以上。 4、《五、船上培训指导驾驶员(教员)检查培训进度表》(轮机为《五、船上培训指导轮机员(教员)检查培训进度表》):每隔15天左右评语、签名一次。 5、《六、船长检查培训记录簿》(轮机为《六、轮机长检查培训记录簿》):每隔3个月左右评语、签名一次并加盖船章。注意:最后一次签名的船长要与《船员服务簿》上的船长一样。 6、《七、船公司培训监督员检查记录表》:由船舶政委每隔3个月左右评语、签名一次并加盖船章。船上无政委人员则空白不填。 7、《八、熟悉船舶安全知识》:Page6 上的《二、船舶服务记录》上的每条船舶都必须写一纵列。 8、《九、熟悉船上职责》:Page6 上的《二、船舶服务记录》上的每条船舶都必须写一纵列。第三部分训练科目(驾驶)(轮机为第四部分)。 1、每一格必须填写。 2、教员为三副、二副(轮机为三管、二管)必须签教员名字、评语(好、中、差)。 3、评估员为大副、船长(轮机为大管、轮机长)必须签评估员名字、评语(好、中、差)。 4、船舶编号、日期、评估类型必须填写完整。 (轮机第三部分轮机技术细节和作业。逐项填写,每页签字、时间。) 第四部分船上见习记录簿附页(轮机为第五部分)。职能、训练内容顺序号、日期每页都必须写。时间要与《训练科目》时间相对应。《记录簿》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必须完整。页数肯定不够,写满附页后另附纸张。 第五部分评价报告(轮机为第六部分)。必须由第二部分《二、船舶服务记录》上登记的,最近一次工作船舶的船长鉴定、签名、盖船章。 特别说明 1海事局只认可《船上培训记录簿》“启封时间”之后的,《船员服务簿》上的,在船任职时间,并且必须满12个月以上才可换证。也即“启封时间”之前的在船时间、休假时间等在换发证书时不能计算在内。 2上缴《船上培训记录簿》时必须提供完整《船员服务簿》复印件(包括第1页,第2-3页,第4-5页及后面有船舶资历页)。并另附纸张留下联系电话。 3上缴《船上培训记录簿》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以上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2011-08-22 16:08网友采纳1、救生艇标记:2、救生艇属具主要有:⑴救生手册1本⑵具有发光剂或适当照明装置的操舵罗经1只⑶有效的首缆2根,其长度不小于从救生艇存放

地基验槽记录表.(范文)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地基验槽(复验)记录 质控(建)表4.1.5.1 共页第页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地基验槽(复验)记录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地基验槽(复验)记录 共页第页 质控(建)表4.1.5.1

履历表填写

《职工履历表》填写说明 《职工履历表》是记载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等内容的重要文件材料。10年以来,基本信息发生了较大变化,新同志信息填写也存在不规范、不完整的现象,经研究决定,全体职工填写《职工履历表》。填表前请先阅读此说明: 一、注意事项: 1、表内所列项目,必须由本人手工填写,不得打印。 2、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必须写“无”。 3、书写时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并使用蓝黑色或黑色墨水,要求字迹端正、清楚。 4、表内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5、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 6、《职工履历表》填写完毕后,填表人应认真核对。 二、填表说明: (一)封面 单位:阿盟公路管理局XXXXX(单位) 职务:按照现职务或职称填写 姓名:现用名 (二)第一页 1、“姓名”(包括少数民族译名)用字要固定,不经组织批准,不得随意更改。“曾用名”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或填写“无”。 2、“民族”填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等。档案中没有民族更改结论的,本人不得随意更改。 3、“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不允许用风景照。 4、“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月。 凡因个人原因,如笼统说过去记错了,推算错了或本人以过去升学、入伍、参加工作、结婚等改大或改小年龄为理由更改出生日期的,一律不得更改,仍要以本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填写。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不作为填写依据。 “文革”期间及“文革”后参加工作的要以招工、入伍、升学、入团、参加工作等本人较早填写并经组织审查的材料作为依据填写。 5、“籍贯”应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省(市)、县(市、区)。如:四川省米易县,重庆市万州区。 6、“学历”分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业(结、肄)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肄)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统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职工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形式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肄)业、在职研究生毕(结、肄)业的,应填写“XX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肄)业”、“XX党校在职研究生毕(结、肄)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 7、“学位”填写在国内外获得学位的具体名称,如“文学学士”、“理学硕士”等。多学位的应同时填写。仅有学位而无学历的,只填写学位。 如:大学本科毕业在职读学位的,学历填写“大学本科毕业”,学位填写“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等。

船舶证书和技术资料管理须知

船舶证书和技术资料管理须知 1目的 为加强船舶证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证书有效、准确,使船舶保持适航状态。并符合主管机关和船级社等的有关规则、规定,保证船舶安全营运,防止污染。 2 适用范围 本须知适用于公司岸基和船舶的证书和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3 职责 公司根据主管机关和船级社的有关规定、规则等的要求,分别由相关科室/船舶负责对证书的审办、发放及保管有关证书的正、副本和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3.1海务主管负责船舶安全检查记录、垃圾管理计划、系固手册等有关证书的 审办和保管。 3.2机务主管负责船舶入级证书、吨位证书、载重线证书、防止油污证书、防 止空气污染证书、货船构造安全证书、货船设备安全证书、货船无线电安全证书、船员舱室证书、船舶起货设备检验证书、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救生设备等有关证书的审办和保管。 3.3航运科负责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 舶营运证等有关证书的审办和保管。 3.4体系办负责DOC证书和SMC证书、保安证书、连续概要等有关证书的审办 和保管。 3.5人事科负责船员证件(船员服务簿、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船员专业训练合 格证书(七项)、GMDSS证书、等)和船舶卫生证书的管理。 3.6船舶由船长对所有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件进行管理。 3.7如果主管机关和船级社等的有关规则、规定发生了变化或公司的经营范围 发生了变化,需要重新补充对证件管理,体系办应及时标明管理人。 4 证件管理 4.1公司岸基 4.1.1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分工对已标明的船舶证书/证件进行监控,掌握 证书/证件的有效期限,证书/证件到期前1个月向主管机关、船级社等部门,提出检验和换件申请,并安排船舶在合适的港口进行检验;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检验和换件进行跟踪,并催促主管机关、船级社等部门及时寄送相应的检验报告和证书。 4.1.2各相关部门收到船舶新证件,应进行审阅并登记,并将新证件正本(DOC

职工履历表填写说明

关于填写《职工履历表》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公司职工人事档案的收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要求,现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填写《职工履历表》。履历表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材料,一般由本人填写,经组织审核盖章后归入本人档案,作为以后核查人事信息的重要依据。请公司每一位职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如有不明的地方请及时与组织部沟通,确保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填写说明见附件。 接到此通知后请各部门自行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职工履历表的填写及审核工作,并在履历表的封面加盖部门公章。填写结束后于1月31日前交回组织部。 附件:《职工履历表》填写说明 组织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

《职工履历表》填写说明 一、总体要求 1、履历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地填写。如本人确实不能填写,可由别人或组织人事部门代笔。 2、履历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要写“无”,不得空白。书写时一律用蓝黑或黑色墨水钢笔、碳素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但附页规格要与表格相一致(下同). 3、履历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履历表内所列项目一定要填写全称,不能简写。 5、履历表内“照片"一律用近期一寸正面半身彩色免冠照片 二、履历表内填写项目要求 1、“姓名”应填写身份证上的名字,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2、“民族”要写全称。如:“汉族”、“满族"。 3、“出生日期"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本人出生的省、市、县,要标准全称. 5、“文化程度”填写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如博士、硕士、本科、大专、中专、技工学校、高中、初中、小学。 6、“入党时间”一律以支部大会通过之日为准。 7、“职务或工种”栏,中层干部填写本人现担任的最高职务、专业技术职称,普通职工填写最高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与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机构资质认可与管理规则 (2008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船舶检验机构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下简称《船检条例》)和《船舶检验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船检条例》规定的船舶检验机构船舶法定检验资质的认可与管理。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依据本规则对船舶检验机构实施资质认可和管理的主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机关)。 第四条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通过资质认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定检验机构资质认可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认可证书》),方可从事船舶法定检验及签发船舶法定检验证书。 第五条船舶检验机构应当保持与船舶检验业务相适应的资质与能力。船舶检验分支机构是船舶检验机构的有机组成部分,船舶检验机构应对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实施有效管理。 第六条本规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船舶检验机构,是指国务院交通部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从事船舶法定检验业务的机构。 (二)船舶检验分支机构,是指船舶检验机构下属、实行业务分

工的检验机构。 第二章资质分类及资质认可条件 第七条船舶检验机构资质分为A、B、C、D四类。经主管机关资质认可,具有A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包括国际航行船舶在内的船舶、海上设施、集装箱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具有B 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国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具有C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船舶的法定检验;具有D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小型船舶,以及封闭水域内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KW的货船和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KW《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定义的第五类客船的法定检验。 第八条船舶检验分支机构,在船舶检验机构的业务范围内,可以从事分工确定的检验业务范围的法定检验。 第九条申请D类资质的船舶检验机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机构的设立符合《船检条例》的有关规定,并贯彻执行主管机关的相关法规、规范和规定; (二)具有承担相应检验业务的基本条件,包括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及其他相关的设施和设备,以及满足检验业务所需的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等资料; (三)内部机构设置合理,满足检验业务的需求; (四)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 (五)具有与检验业务相适应的注册验船师;

员工履历表填写说明

《员工履历表》填写说明 一、注意事项 1、员工个人经历及基本情况时点截止到2013 年12 月31 日。 2、本表要求由员工本人实事求是填写,书写时一律用钢笔,字迹要端正、清 楚。 3、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填写“无”。 4、“相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照。 5、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 二、填写说明 1、单位:填写到二级单位或总部项目部、部门。如“上海宝冶机动分公司”。 2、职务:厂队(部门)+岗位 3、姓名、身份证号码应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4、籍贯:填写到地区或县(县级市)。 5、出生地:填写到地区或县(县级市)。 6、健康状况:填写“良好”、“一般”,属残疾人的填写残疾类型。 7、工资情况:暂不填写。 8、参加本企时间:(1)转制人员:填转制日期; 9、单位职务: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岗位或职务,作业人员或服务人 员填写岗位或工种。 10、专业技术职称: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填写(填全称)。技能等级: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填写。(只针对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不填) 11、学历学位:按全日制和在职教育分别填写最高学历、学位及毕业时间。“毕业院校”要体现院和系。(大专以上必须填,初、高中可不填,中专、技校记得的可以填)。 12、户口地址:按本人户口簿地址填写。 13、家庭住址:按本人家庭实际地址填写,不填项目所在地等临时住址。本市的填到市、区、弄,外市的分两种情况:(1)未婚:填父母居住地,若购房,可填房屋所在地地址。(2)已婚:填实际居住地(不能为临时住址),未购房的填父母居住地。 14、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日期要精确到月,日;职称填最高职称,双高的都填。 15、入党,转正时间要精确到月、日,介绍人不能漏。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船舶检验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船舶检验管理,规范船舶检验服务,保障船舶检验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加入的相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船舶检验活动及从事船舶检验活动的机构和人员的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船舶检验是指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检验。 军用船舶、体育运动船艇、渔业船舶以及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的设施的检验,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船舶检验管理。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对船舶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开展船舶检验监督工作。 第二章船舶检验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船舶检验机构是指实施船舶检验的机构,包括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置的船舶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船舶检验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验船公司(以下简称外国验船公司)。 交通运输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审批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或者外国验船公司时,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规定的验船机构审批条件作出是否予以审批的决定。予以审批的,同时应当明确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和外国验船公司的检验业务范围。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当向社会公布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业务范围。 第五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按照A、B、C、D四类从事船舶法定检验: (一)A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包括国际航行船舶、国内航行船舶、水上设施、船运货物集装箱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

(二)B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国内航行船舶的法定检验和相关船用产品的法定检验; (三)C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船舶的法定检验; (四)D类船舶检验机构,可以从事内河小型船舶,以及封闭水域内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货船和船长不超过30米、主机功率不超过50千瓦的客船的法定检验。 第六条外国验船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依据船旗国政府授权,对悬挂该国国旗及拟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海上设施实施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 (二)对本款第(一)项规定的船舶、海上设施所使用的有关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等船用产品实施检验; (三)对外国企业所拥有的船运货物集装箱实施检验; (四)经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认可,在逐步开放的范围内对自由贸易区登记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实施入级检验。 第七条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船舶检验活动。 第八条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向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报告年度船舶检验工作情况,包括质量体系运行、检验业务量、检验人员变化等情况。 第九条船舶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检验技能,满足国家有关船舶检验人员资质的要求。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负责统一组织船舶检验人员考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船舶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第十条国内船舶检验机构应当对船舶检验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不定期持续知识更新培训。 第三章法定检验 第十一条法定检验是指船旗国政府或者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对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和船运货物集装箱的安全技术状况实施的强制性检验。 法定检验主要包括建造检验、定期检验、初次检验、临时检验、拖航检验、试航检验等。

2021年职工履历表及填写说明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职工履历表 欧阳光明(2021.03.07)

《职工履历表》填表说明 l.“姓名”( 包括少数民族译名 )用字要固定。“曾用名”(包括笔名) 应填写使用较多、影响较大的。 2.“民族”要写全称。如:“维吾尔族”、“哈尼族”。 3.“出生日期”要按公历填写到日。 4.“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 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 )。“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 5.“文化程度”应填写毕业、结业、肄业三种,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填写最高阶段的学历。研究生按博士研究生毕(结、肆)业、硕士研究生毕(结、肆)业、研究生班毕(结、肄)业填写。党校通过全国教育统考招生录取的研究生,亦按此填写。 凡在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的,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 科毕业”、“自学高考大专毕业”等。 在各级党校函授毕(结、肆)业的, 应填写“党校本(专)科函授毕(结、肆)业”。各级党校培训、进修一年半以下的,不作为学历填写。不得填写“相当××学历”。 6.“何年何月何处参加工作”,具体时间按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有关规定填写。 7.“何年何月何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何时转正”、“何年何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要逐项填写清楚。脱党或失掉过组织关系的,应说明情况。 8.“职务或工种”栏内填写已取得的工人技术等级资格名称和工种及已聘任的技术职务名称和工种。如有聘任“行政职务”的可在工作与学习简历栏填写。

9.“工资情况”此次可不填写。 10.“健康状况”要根据本人身体情况分别填写“健康”、“一般”、“较弱”, 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要具体写明。 11.“学习简历”,从小学填起,参加电大、函大、夜大、职大或自学考试等学习的,也要填写;取得学位的要在相应栏目注明。 12.“工作经历”, 要连续填写,不得间断,因脱产学习间断的,要写明情况。 13.“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填写配偶、父母、子女情况。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应在此栏填写,父母已去世的要注明。 14.“国内外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填写与本人关系较密切的亲友,主要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 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较多,表中填写不下的,可另续页(用16开、A4纸均可,但在填写时请按照履历表格式留出四边)填写。 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在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商、定居或与外国人结婚的,均应填写。如:在某国某地学校学习或某公司做某种工作(或任何种职务)。配偶、子女及主要社会关系中被判刑和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也应具体写明。如表格中填写不下的,可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栏中填写。 15.奖励情况要填写“何时何处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要填写经何单位批准,享受待遇的需注明。 16.“熟悉何种业务与技术,有何工作业绩、创造发明、科研成果和著作”要具体填写“发明创造、科研成果”要写明名称与鉴定单位,“著作译著”要写明出版或发表情况。 17.“懂何种外国语言及我国民族语言、熟悉程度如何”, 要写明语种和听、说、读、写能力,通过等级考试的要写明何时何单位组织的何级考试;“技能情况”要具体填写,通过等级考试的,写明何时

关于下发《1999版国内航行船舶检验证书填写说明》 补充说明的通知

中国船级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检局(处),广东、福建、厦门海事局:现将《1999版国内航行船舶检验证书填写说明》补充说明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年八月一日附件: 《1999版国内航行船舶检验证书填写说明》补充说明 一、通用规定 (一) 印章使用 1.所有国内航行船舶检验证书均使用船检业务用章。 2.直径为28mm的船检业务印章,仅限于证书检验签证栏签署使用,其他证书及其附件均使用直径为38mm的船检业务用章。 3.钢印的直径为38mm。 4.28mm的船检业务印章使用蓝色印油,38mm的船检业务印章使用红色印油。 (二)照片问题 1.证书副本应同正本一样粘贴船舶照片,且副本上所用照片同正本上所用照片应为同一张底片。 2.小船检验证书上所用照片可以不粘贴在证书纸上,但应在照片反面加注船名、船检登记号、检验日期、拍摄日期等,并加盖钢印。 (三) 证书副本的制作 1.证书副本的制作可采用下列两种方式: A.证书正本打印完成后,在签字、盖印之前,用A4复印纸两面复印,制作出副本。 B.在进行证书正本打印的同时,用VIMS4.0的“输出正本”功能,将同样内容打印在A4复印纸上,再将证书正本的证书专用纸编号手抄在右上角,制作出副本。 2.证书副本一律加盖“副本”章,使用蓝色印油。 (四) 船检登记号 1.新建船舶的船检登记号一律由执行该船检验工作的船检机构按其隶属关系向已被海事局授权的省级船检机构(或中国船级社总部)申领,并必须按海事局船检登记号授予办法“三”办理。 2.现有船舶的船检登记号原则上由船籍港船检机构按其隶属关系向已被海事局授权的省级船检机构(或中国船级社总部)申领;在按海事局船检登记号授予办法“三”办理时,如确有困难可在一个换证检验周期内完成。 (五) 检验报告 在与《1999版国内航行船舶检验证书》配套的检验报告未出台前,各地可继续使用老检验报告格式。 (六) 建造完工日期 对于无法确定建造完工日期的船舶,其建造完工日期统一定为1949年1月1日,并在证书的备注栏内注明:“本船的建造完工日期无法确定,根据中国海事局的规定,其建造完工日期一栏填1949年1月1日。” (七) 证书有效期 证书有效期可按以下要求之一处理: 1.所有非长期有效的证书有效期,均与适航(安全)证书一致。适航(安全)证书的有效期,按不超过年度检验的间隔给。所有非长期有效的证书每次常规检验时均更换。 2.适航(安全)证书的有效期,按不超过年度检验的间隔给;适航(安全)证书每次常规检验时均更换。其他非长期有效的证书的有效期均按不超过换证检验的间隔给,且在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各种检验后,在检验签证栏内作相应签署。

船舶证书管理制度

船舶证书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船舶证书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须知。 2适用范围 本须知适用于泗阳县江河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船舶及海务科、机务科。3职责 3.1公司主管部室 办公室负责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航行签证簿。 3.2 船舶 船长负责妥善保管船舶证书、检验报告、相关文件。船长应对船舶证书的检验工作负责,始终保持船舶证书、检验报告、相关文件有效及完整。 4船舶证书名称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簿、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5实施步骤 5.1新船 办公室主任根据海事主管机关规定办理。 5.2购买二手船 5.2.1 参加新购船舶交接工作的接船代表负责按公司审定的船名向所购船 的船籍主管机构申请、领取临时船舶登记(国籍)证书,并协同接船船长与交船船长交接船舶证书。 5.2.2 接船代表负责,船长和轮机长协同,按交接协议的规定检查项目查验。5.2.3 船到达目的港后,机务科负责安排修理及检验工作。 5.3 营运船舶的证书管理 5.3.1 证书的年度、期间、定期(换证)检验: .1 在航船舶由船长负责,依照检验规程,由公司统一安排申请检验。 船舶各部门事先对有关设备做好检修工作,积极配合验船师做好检验

船舶证书管理制度 工作。 .2 船长务必掌握好本轮各类证书、报告、相关文件的有效期,应保证在外港回宿迁时有效。 5.3.2 在外籍港发生证书失效,船长须提前六天报告,申请派验船师登轮检验 签发新证书。 5.3.3 临时检验 5.3.3.1 在航船舶到港口临时申请修理,且工程涉及船舶安全的,须向船检申请 临时检验,由机务科或委托修理厂负责向船检申报工程并申请该项目检 验。工程验收后,船长接受检验报告时要仔细查阅,若有遗留问题,则 要详细了解情况,及时向机务科长汇报。 5.3.3.2 船舶平时应按计划做好各类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使其处于良好技术状 态,避免在年度、中间、特检及其它临时检验中出现遗留问题。若检验 报告中出现遗留问题,则一定要按报告中规定的日期处理好并及时申请 船检检验,消除遗留问题,否则将作停航处理。 5.3.3.3 发生船舶安全的海损或机损事故 .1 由机务科长负责安排修理、检验,或经公司安排由船长全权负责 修理、检验。 .2 保险公司委托的保赔检验,船长应礼貌接待其验船师,配合检验。 5.3.4 停航、进厂修理 .1 由机务科长负责安排修理工程和检验。 .2 机务科长在安排船舶进厂计划修理时,原则上是结合特检或中间/年度检验,且让各证书的签发日期及有效期尽量统一。 .3 厂修部分的修理工程项目,由厂方向验船师提交检验;船员自修项目由船方向验船师提交检验。 船舶登记(国籍)证书有效期临近时,由船长向SMS办申报,SMS 办主任负责向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并负责将新证书送或寄船长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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