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工程施工合同51013

栏杆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四川宏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甲方将平昌县金宝三号点、金宝四号点、

五一三号点安置房工程栏杆的制作、安装承包给乙方组织施工,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二、工程名称:平昌县金宝三号点、四号点、五一三号点安置房

三、工程地点:平昌县金宝新区

四、承包范围:栏杆的制作、安装、喷(刷)漆,包工包料。

1、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图集大样、设计变更或经甲方确认的乙方提供的栏杆优化施工图组织施工。

2、所涉及本承包范围内机械费、材料费包括辅助材料、预理铁件、油漆、人工费均属乙方承包范围,用电在甲方指定地点搭设,用电电缆由乙方负责。

3、所涉本分项的场外运输及现场人力转运(包括人力多次转运在内)。

4、所涉本项的清洁卫生和污染其它工序的清洁卫生由乙方自行处理不计费用,保证竣工验收时所有成品干净无损伤。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质量

1、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规格、壁厚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专业施工规范以及施工图纸要求,乙方在采购材料前必须先封

存样板给甲方确认(双方签字),乙方所进的原材料必须按样板进行检验。如因质量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责任,甲方如因此向第三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技术交底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报验和自检程序作为结账时的依据,否则甲方不予支付,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3、材质及安装的位置、高度、间距等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安装,否则返工等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报项目部备案后由承包人和项目部共同组织入场安全学习和入场教育。

2、所涉承包范围的安全设备设施,如安全帽、保险绳、保险带等均属乙方承包范围。

3、严禁心脏病和高血压人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4、乙方派往现场施工的焊工必须持证上岗。

5、乙方需派专职电工对栏杆分项工程施工过程的用电管理

八、结算方式:按实际安装延长米计算(不按图纸计算)。

九、付款方式:

1、所有栏杆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交付完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合格证资料后,

2、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

3、质保期两年,待质保期满15日内支付5%的质保金,质保期自工

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需维修(除人力破坏、不可抗拒因素),乙方需24小时内进行维修,如乙方不予维修,甲方另行指派维修队伍所发生费用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

十、单价:

1、阳台栏杆、按延长米综合单价元/m;

2、楼梯不锈钢栏杆、按延长米综合单价元/m;

3、阳光窗护窗栏杆、按延长米综合单价元/m;

4、无障碍坡道不锈钢栏杆按延长米综合单价元/m;

上述四种栏杆具体做法详附图,附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之一。上述单价是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含辅材)、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设计变更等一切风险包干价,在本工程施工时不作任何调整,若有变更,乙方不得就变更向甲方进行恶意的价格磋商,否则视为违约。若合同中有漏项或有增加,参照合同中类似价格执行。

十二、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和专项会议要求)。

十三、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为乙方提出工种现场操作规范和要求,负责提供基本的工作施工条件,满足施工进度所必须的垂直运输设备。

(二)乙方职责

1、必须按国家施工规范和操作程序组织施工,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并保护好成品。负责本工程作业面范围内的清洁卫生打扫,因本工序对其他工序成品或半成品造成的污染或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或赔偿。

2、本工程在甲方未验收、接管前,所有已完工程及其他成品均由乙方负责看管、保护,在此期间出现的损坏、丢失,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承担责任后,可自行向责任方追偿。

3、服从甲方领导和现场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和公司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维护公司信誉。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生产必须严格注重安全,本工种所要求的安全知识必须熟知,安全措施必须落实,进入现场戴安全帽,必要时系安全带,对安全措施不落实者,不允许上岗。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不分责任,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内的由乙方自己负责解决,与甲方无关;经济损失超过10000元以上的超出部分乙方负担80%,甲方负担20%。

5、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特种作业操作证。

6、进入甲方工地工作、生活的乙方人员,不允许赌博、偷盗、卖淫嫖娼等及与毒品有关的任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出场,解除合同,扣发全部未结款项,并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7、乙方管理人员必须始终在施工现场督促、负责,在现场的时间必须每周保证六天以上,每天保证八小时以上,有事应向项目经理请假,经由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离开,如擅自离岗则甲方按500元/天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管理费。

8、乙方自行负责解决本班组施工人员的生活、住宿问题。

9、保证本合同约定内容由乙方自行组织实施,不允许转包给第三人,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结算方式按本合同“第十四

条”第“2点”执行

9、在保修期内,乙方施工的栏杆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业主要求维修的,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时起(包括电话通知)24小时内乙方必须到场维修处理,否则甲方自行组织人员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及对业主的损失赔偿费用全部将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扣除。

十四、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前3天内,乙方向甲方交3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在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完成后15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均属违约,违约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2、因乙方人员、材料组织不力,严重影响了甲方的施工进度或阻碍了其他工序的施工,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另行组织施工队伍施工,甲乙双方按如下方式结算:

(1)、乙方原材料、施工机具、未完成半成品由乙方自行处置,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2)、对已完工程经监理、业主验收合格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如经监理、业主验收不合格则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且乙方在7天内未处置完成则视为乙方放弃对其不合格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对其处置。

十五、合同附件

1、栏杆做法详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协议壹式肆分,甲乙双方各置两份,待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

生效,结清工程账款后自动失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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