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建筑企业变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税务处理【税务实务】

小规模建筑企业变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税务处理【税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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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建筑企业变为一般纳税人后的税务处理【税务实务】

纳税案例:甲建筑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在2016年7月承接A工程项目,工期三年,分年确认建筑劳务收入,假设在2017年5月因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变成一般纳税人,则A工程的后续的收入是按照3%缴纳增值税还是11%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建筑服务业标准为500万元;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因此,甲公司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以后,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1%,同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A项目符合清包工或者甲供材的,应当到税务机关备案后,按3%征收率简易征收,否则应当按照11%缴纳增值税。

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节税案例】建筑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 建筑企业经营环境复杂,税制改革初期还面临诸多问题,甚至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阻碍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建筑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环境下如何进行纳税筹划进行研讨,有效减少企业税务负担,促进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企业在增值税环境下税务管理的现状 1.公司组织架构和商业模式陈旧 首先,建筑业经营环境复杂,大型建筑集团一般拥很多的子、分公司及项目部,管理上呈现多个层级,导致集团内部存在层层分包的情况。增值税具有链条抵整扣的特点,对建筑企业的组织结构及经营模式提出了挑战,管理链条不能连续,税务风险就越大,甚至造成增值税进销项税额不匹配,从而多交增值税。其次,建筑业普遍存在挂靠、分包、转包、借用他人资质等经营导致企业无法取得进项税。 2.企业税负不减反增 当前很多施工企业粗放经营,财务管理薄弱,税收核算能力不高,如何正确选择纳税模式成为项目管理面临的首要问题。另外,成本费用无法取得进项专票。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占总成本30%左右的人工成本无法抵扣;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无证经营户,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困难,作为主要原材料的商混、砂石料等地材可按简易办法纳税且适用3%的征收率,进销税率相差达8%;企业税改前采购设备已无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票。 3.合同管理不完善,资金流趋于紧张化 建筑施工项目周期长、资金量大,工程款拖欠问题严重,导致企业应收应付之间矛盾加剧。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没有得到有效提升,仍沿袭改制前的老办法,没有对上游单位工程款支付条款加以约束,由于增值税下纳税时间的差异,一旦对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资金,施工方就要垫付税金。对下游单位签订的合同缺乏合理资金支付筹划,必然加剧建筑企业的资金负担,引发资金链条断裂的危机。 4.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首先,管理人员缺少对增值税管理的认知。有些管理人员还没有适应新的税收政策,在发票的取得、开具、传递、保管等环节容易出错,从而产生涉税风险。其次,基础工作不规范,财务核算体系不健全。与营业税,增值税的核算科目发生改变,原有核算体系已经过时,会计核算难度增加,对财税人员的业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 二、建筑企业税务筹划分析 1.调整优化现有组织架构 建筑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改变企业内部多级法人、层层分包的组织结构及经营模式,使企业组织结构由高长型向扁平型转变。通过合并规模较小或者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单位、撤销不必要的中间管理层级、合并管理职能相关或者相同的单位、资质较低的或者没有资质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等手段压缩管理层级,缩短增值税链条,降低税务风险。

企业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完整篇

企业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完整篇 每月月末和月初是会计最为忙碌、最为重要的时间,一个月的工作结果都要在这几天进行归集、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越是忙乱的时候,越容易出现差错,因此会计应将每月的工作进行归类,区分轻重缓急,不要盲目的工作。现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 一、增值税税额计算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有时销售企业甚至不能自主确定开票时间,只能根据客户的需要进行开票,与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不符。 做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

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通常企业在每月结束前3天就会停止填开发票。因此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进项发票只有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审核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目前专用发票认证一般是通过网上远程认证系统自行认证,未在单位自行认证的应去税务机关或中介机构代理认证。因此企业会计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认证,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一个企业每月进项发票较多时,通常不会在一个月全部认证,而是有选择的认证部分发票。发票认证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第一,当月缴纳税金金额。在税务机关规定税负范围上下计算当月税金;第二,考虑会计存货和成本处理。有些商品当月购入当月销售,这些发票应该在当月认证,否则将导致账面库存为负数;生产企业成本计算需要原材料,若当月生产领用材料发票未进行认证处理,将会降低产品成本;第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劳务派遣、安保服务差额纳税除外)。 以下项目按差额依3%的征收率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自2016年8月19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此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新增5%征收率: 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一)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不适用该项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月要在地税都申报哪些税种

小规模纳税人每个月要在地税都申报哪些税种?会计人员备忘录 每月底之前,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联要认证,最好20日前认证一次,若有不符事项及时退回,重新再开具合格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密码区不可折叠,不可涂改有污迹) 每月1日(各地抄税日按照当地国税部门要求办),一般纳税人要抄税。 每月5日之前,一般纳税人要报税。 每月10日之前,纳税申报(国税、地税,一个都不能少。若有运费税,先向国税申报运费税抵扣报表)。一般纳税人远程电子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电话申报,按12366,根据提示音进行纳税申报。纸制报表一个季度送一次,一式三份。 申报个人所得税不要忘了带上工资明细表复印件。 每月8日之前报送统计报表给市统计局。 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1月15日前申报上季度企业所得税。 2月15日以前申报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先要通过审计部门审查。 2月15日以前要记着地税的上年度自核自缴工作,同时要注意国税有没有这一要求。 每季度结束后的10日内要申报按销售额计算交纳的“水利基金。” 4月份要申报按职工人数和单位定额计算交纳的“水利基金” . 5月份要申报按4月份的工资计算交纳的“在职职工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于3、6、9、12月10日前在市地税申报各季度税金。 “车船使用税”在交养路费时收取。 防洪基金按照收入的0.1%收取,一年分两次收取。 副食品基金按照职工人数*24元收取。 残疾人“保障金”按照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1.6%*人数 一般纳税人CA数字证书服务费500元,增值税开票系统维护费480元,远程电子申报系统480元。按年收取。 工会经费按照工会经费提取比例的40%上缴市总工会。 如果你是地方企业,可能还要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千万别忘了买“印花税”票或注册增资时交纳“印花税”。 如果你还存在:土地增值税、屠宰税、宴席税、契税、农业税、耕地占用税,可要掂记着什么时候应该交了。 3月15日以前要进行营业执照的工商年检。(注意未分配利润若是负数,亏损不可超过注册资本的20%,否则对该企业是否能持续经营表示怀疑) 3月份要进行软件企业年检(具体要问当地的软件协会,要早点问)。 3月份要进行上年度各项保险的结算(具体要问当地的劳动保险局,要早点问)。 4月份要进行企业代码证的年检(具体要问当地的技术监督局,要早点问)。 6月份之前银行金融部门贷款证年检。 国地税年检,一般纳税人资格年检看税务部门通知。 行业性年检看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 财务流程 每个财务人员都应该了解此流程,更应该了解相关的财务软件,目前稍有规模或管理水平高一点的企业均采信息化管理,你应该知道如何使用软件和如何设置,只要凭证制作正确,其余一切由计算机完成:凭证-汇总-明细账-总账-各种报表等。首先来了解财务流程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大致环节: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税务会计必备基础知识1

税务会计必备基础知识 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1)提供服务的对象不同:税务会计提供服务的对象主要为税务局;财务会计主要提供服务对象为公司运营管 理者、股东、公众公司市场信息使用者、工商、银行、证券监管机构等; (2)核算依据不同:税务会计政策依据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发布的法律法规、通知、办法等;财务会计依 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 (3)核算的对象不同;税务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对象只是与计税有关的经济事项,而财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企业 以货币计量的全部经济事项,包括资金的投入、循环、周转、退出等过程。 (二)税种分类 1.按税种的功能和性质分类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 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特定目的税类:城建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 财产和行为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 2.按征管机构 税务机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土 地增值税、烟叶税、环境保护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车辆购置税 海关征收:关税、船舶吨税以及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按税率形式分类 第3页共4页 比例税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 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船舶吨税 比例税率与定额税率联用:消费税、资源税、印花税、关税 二、增值税基础知识简介

(一)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1.《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4号)1993 《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2008修订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 1993 第38号)《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第50号令)2008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 (财政部令第65号)2011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 2016 36〕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 策的通知》(财税〔 2016 47号) 5.《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 32号)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 2018 33号) (二)增值税定义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思路及方法

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思路及方法 一、纳税实务筹划的四项原则 纳税实务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在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下,采用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 1、合法性原则。尽量少缴纳税款是每个企业都有的想法,但是一定要保证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种种方式,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企业才能充分地享有各种权利。 2、稳健性原则。任何纳税人要想在财务安全的前提下取得最大的经济收益,都必须权衡节税利益和节税风险之间的关系,节税的利益越大风险就越大,各种节税的预期方案都有一定的风险,所以权衡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企业的创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3、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要使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也就是可支配财务利润最大化,企业应该认真做好预期的节税方案,同时还要考虑纳税人综合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4、节约性原则。税务筹划可以节约税务支出,如可以选择低税负,可以延迟纳税时间等方法,方法越简单越好,越容易操作越好。 二、施工企业纳税实务管理的思路

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房屋、公路、铁路、桥梁等土木工程生产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等流转税,就其拥有的财产缴纳房产税等财产税,就其实现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对施工企业来说,其税负主要是营业税与所得税。 (一)营业税 1、合理利用对不同税目的选择。工程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可将营业税划归为两个不同的税目,即建筑业和服务业。工程承包公司对工程的承包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然后将设计、采购等项工作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只负责各环节的协调与组织。第二种形式是工程合同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质量保证,并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对于第一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无论其是否具备施工力量,是否参与工程施工业务,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于第二种形式,工程承包公司不作为工程总承包人,不与建设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而仅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中介人,无论工程承包公司是否具备施工力量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建筑业的适用税率为3%,而服务业的适用税率为5%,税

最新企业为员工购汽车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企业为员工购汽车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近年来,企业出资为员工个人购车、企业租赁员工车辆用于公务、企业奖励股东与员工车辆、企业为员工报销或补贴个人车辆相关费用等现象呈上升趋势。企业购车、用车的形式不同,税务处理的方式也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其他企业为个人投资者购车。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两个税种。对于个人所得税,财税〔2003〕158号规定,对投资者取得的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对于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64号)规定,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的车辆,不属于企业资产,折旧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个人所得税。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员工应将取得的所得计入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实物向雇员提供福利如何计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规定,企业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雇员购买车辆,车辆发票均填写雇员姓名,并商定该雇员在企业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该汽车的所有权完全归雇员个人所有。个人取得实物所得应在取得实物的当月,按照有关凭证上注明的价格并入其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可按企业法规取得该财产所有权需达到的工作年限内(高于5年的按5年计算)平均分月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企业为非股东雇员购车,因汽车所有权不属于公司,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折旧,车辆发生的各项费用也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企业租用个人车辆并支付给员工租金等费用,属于租赁行为。企业发生的租赁费用可凭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用车相关费用及由此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需分别情况处理。- (一)企业与个人未签订租赁合同而支付给员工的所得,企业租金费用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员工所得须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与个人签订了租赁合同,企业与个人应进行如下处理。- 1.依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及《个人所得税法》中有关规定,员工应就其取得的租赁收入分别按“服务业———租赁”缴纳营业税和“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于企业所得税,各地规定不尽相同。如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无形资产、服务(交通运输、邮政、电信、建筑、金融服务和现代服务、生活服务),按3%的征收率计税(劳务派遣、安保服务差额纳税除外)。 以下项目按差额依3%的征收率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向服务接收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自2016年8月19日起施行,2016年5月1日以后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此规定执行)。 二、小规模销售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新增5%征收率: 所称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但不包括房地产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 (一)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1.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4.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不适用该项规定)。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向主管的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其他个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住房所在地的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6.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的个人(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

财务人员必须掌握的42条税务常识

一)存款少可迟缴税 企业申报以后就应该及时缴税,但如果由于存款少可以申请迟缴。存款少到什么情况可以迟缴税?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不足以支付当期工资,或者支付工资以后不足以支付应交税金。注意可动用的银行存款不包括企业不能支付的公积金存款,国家指定用途的存款,各项专用存款。当期工资是企业根据工资制度计算出的应付工资。如果出现以上情况,企业应及时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的手续。 (二)没有生意也申报 企业纳税申报是一项义务,不论企业是否有税要交。企业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没有税款要缴纳,例如企业处于筹建期间;企业处于免税期间;企业处于清算期间;清算还没有结束;企业由于经营不理想,没有纳税收入或者收益。这些情况下,企业可能没有税款要缴纳,但都要按时纳税申报,没有应纳税税款的申报就是所谓的零申报。零申报只是一个简单的程序。一项简单的手续,如果不办理,税务机关可以每次处以罚款2000元 (三)视同销售莫乱套 视同销售就是实际不是销售也要按销售纳税,没有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也纳税无疑会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应该视同销售不缴税是违规,不应该视同销售也当成销售就会缴冤枉税。有一家酒店,老总平时接待客人都安排在自家酒店用餐,内部签招

待费,基本上每个月都有几单,一年累计起来有十多万。会计师事务所来审计,要求将这十多万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在营业税法规里,没有在自家酒店吃饭消费要视同销售缴营业税的规定。企业依从会计师事务所的谬论,又会多缴冤枉税了。视同销售千万别乱用。税法规定,企业的业务招待费有允许扣除比率的规定。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倘若业务招待费的额度过大,不能列入税前允许合理费用允许抵扣,那么CPA OFFICE 的审计要求列入销售也是合理的,其实主要还是看消费了多少T (四)看损耗是否正常 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各种损耗,投进的原料一部分损耗了,一部分形成产品。在增值税里,正常损耗的进项可以抵扣,非正常损失的进项不能抵扣,要转出。因此,正常划分正常损耗和非正常损耗对企业纳税非常重要。 一家化工厂,因为天气炎热,原料挥发了一部分,盘点造成损失。税务管理员认为是自然灾害造成,属于非正常损失。这也是一宗冤案。天气炎热还没有达到自然灾害的程度,怎么能说是非正常损失?对税务规定不熟悉的人又会付出代价。 (五)各行各业有特例* 税务法规有一般的规定,也有针对特殊情况,各个行业的特殊规定。如果对自身行业的特殊规定不了解,企业也会蒙受损失。一家报社,卖报

施工企业税收筹划

施工企业税务筹划 一、税收筹划的一般特点 税收筹划,就其目的和结果而言,又称节税,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充分利用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采取合法的手段,最大限度地采用优惠条款,以达到延缓税负或减轻税收负担的合法经济行为。它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税收筹划具有合法性、积极性、选择性、和收益性等特点。 二、施工企业税收筹划的思路 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房屋、公路、铁路、桥梁等土木工程生产的企业。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就其取得的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等流转税,就其拥有的财产缴纳房产税等财产税,就其实现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对施工企业来说,其税负主要是营业税与所得税。 (一)施工企业营业税的税收筹划思路 1、合理利用对不同税目的选择。工程承包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可将营业税划归为两个不同的税目,即建筑业和服务业。工程承包公司对工程的承包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由工程承包公司同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然后将设计、采购等项工作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工程承包公司只负责各环节的协调与组织。第二种形式是工程合同由施工单位同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质量保证,并向施工单位按工程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管理费。对于第一种形式,即工程承包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人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无论其是否具备施工力量,是否参与工程施工业务,对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对于第二种形式,工程承包公司不作为工程总承包人,不与建设者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而仅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中介人,无论工程承包公司是否具备施工力量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建筑业的适用税率为3%,而服务业的适用税率为5%,税率的差异带来税负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工程承包公司可通过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方式达到节税的目的。 2、纳税时间的合理选择。同一笔税款,尽量延迟交付可以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这些资金暂时留在企业里,可以减轻企业流动资金短缺的压力或者可以减少企业在银行等机构的贷款,减少财务费用。所以,利用税法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合理选择对本企业有利的结算方式,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尽量往后推迟,也是一种重要的税收筹划方法。另外,

商贸小规模企业账务处理流程及规范

商贸小规模企业账务处理流程及规范 八:往来账户及现金、银行结算方面账务处理: (1)、预收账款:取得进账单或银行其他结算方式,收到订金或以前月份货款时。摘要应填写:收款(安居) 借: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贷:213101预收账款---公司全称或113101应收账款---公司全称 (2)、其他应付款: A、取得进账单或银行其他结算方式,收到其他单位或个人借于企业款项时。 摘要应填写:收到借款(安居或个人全称) 借: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贷:218101其他应付款---(公司或个人全称) 提示:有借款达到10万元或以上时要附借款合同。 B、假设用现金及银行结算方式还款时: 摘要应填写:还款(安居或个人全称) 借:218101其他应付款---(公司或个人全称) 贷:1001库存现金或100202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C、新成立公司筹办期间或企业资金不足时股东垫付备用金 摘要应填写:股东垫付备用金(个人全称) 借:100201库存现金 贷:218101其他应付款---(个人全称) (3)、取得基本账户银行支票存根时 摘要应填写:提现 借:1001库存现金 贷:100202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 (4)、将现金存入银行或纳税行做相反分录 摘要应填写:存现或存税款 (5)、上缴国税 摘要应填写:上缴1月份国税 借:217103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100203 银行存款---深发行+支行+账号(纳税行) (6)、上缴地税 摘要应填写:上缴1月份地税 借:217105应交税费---城建税 借:217106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217107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借:217108应交税费---堤围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如何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直接在申报表中填列相关数据,享受免税优惠。若有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若未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政策。——来源: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9万元以内,免征增值税 一、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及临时税务登记中的个人,下同),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季度销售额6万元至9万元的,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中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季度内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前月份仍为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发票开具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下同)的,应同时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税款。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按规定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的,在一个季度内累计开票金额(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超过9万元的,应在超过9万元的当次,一并就累计代开普通发票的销售额计算预缴税款(季度销售额低于起征点的免税代开)。 三、纳税申报 (一)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 1.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1)查账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以下简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下同)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5栏“小微企业免税额”填报。 (2)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不包括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8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6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填报。 2.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及核定销售额均不超过9万元的,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双定户纳税人)》第4栏“本期应纳税额”扣减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预缴税额后的值,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双定户纳税人)》第6栏“减免税额”。 (二)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填报;免税额根据第9栏“其他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栏“本期免税额”填报。 (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流程及避税_小规模纳税人避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流程及避税_小规模纳税人避 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避税方法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在税率上已经很有优势了,对单个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已经没有太多筹划的空间。可以重点注意的是,利用小规模纳税人每月10万免征增值税的额度。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另一个筹划的思路是,在多个公司之间打组合拳。 从增值税计算逻辑我们知道,毛利率越高的公司,采用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在增值税方面最有利,而毛利率低,进项多的公司,采用一般纳税人的身份可能更有利。那么,在公司的组织架构设计时,就可以适当进行组合。 比如,A公司是一家生产企业,同时也自己负责产品销售。那么,它的组织架构设计也许可以参考如下方式: 在具体的业务设计过程中: 1、生产工厂选择一般纳税人身份,可以抵扣采购的进项。 2、可以同时承担类似本部的职能,负责生产和管理,设计费用分摊分配规则,合理地多承担成本费用。

3、生产工厂的产品卖给销售公司时的定价,因为是关联方,需要到税务机关备案,确定定价方式。这虽然是税务机关稽查的重点,但还是有一定空间,只要有合理的说法,或者有市场数据作为参考。 4、销售公司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身份,但下设不同的销售点,销售点可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或者不设销售公司,直接让生产工厂与各销售点定价。 5、原则就是,让销售点留最大的利润,同时销售点独立报税,分散销售总额,享受小规模纳税人低税率的优势。 6、各销售点可以不是独立法人,和销售公司,或者生产工厂合并计算企业所得税。 2、所得税 所得税的筹划,其实和是否是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关系了。可以重点考虑以下几个维度:1、是应该选择工商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性质,还是选择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这关系到是否需要企业所得税。 2、尽量利用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最新的优惠政策,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以下的,只需要缴纳5%的所得税,已经不算太高了。 3、尽量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所得税返还,或者加计扣除之类的正常。

财务税务基本知识汇总,会计必读!

财务税务基本知识汇总,会计必读! 下面给大家分享财务税务基本知识,其中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计算方式。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 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

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

[税务筹划]建筑施工企业税务筹划案例

近年来,施工企业之间竞争激烈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施工企业为了承揽到足够的施工任务,相互压低报价、甚至垫资施工的现象也非常普遍,致使施工企业面临资金紧张、利润空间小,制约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基于以上新闻所说的无奈现状,在本文章中就从税收筹划方面谈一谈怎样缓解施工企业的资金及利润压力。 1、税务筹划的含义及原则 关于“税收筹划”,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做出了如下描述:“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根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在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下,采用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在实践中,我们通常将合法的纳税筹划称为“节税”,将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纳税筹划称为“避税”,将违法的纳税筹划称为“偷税”。 1.1合法性原则 遵纪守法是税务筹划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原则,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得在违反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税务筹划的活动。尽量少缴纳税款是每个企业都有的想法,但是一定要保证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种种方式,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企业才能充分地享有各种权利。 1.2 稳健性原则 任何纳税人要想在财务安全的前提下取得最大的经济收益,都必须权衡节税利益和节税风险之间的关系,节税的利益越大风险就越大,各种节税的预期方案都有一定的风险,比如债务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税制风险等,所以权衡好二者之间的关系对企业的创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3 财务利益最大化原则 税务筹划的目的就是要使纳税人的财务利益最大化,也就是可支配财务利润最大化,企业不能盲目地缴

企业税务处理的基本方式(doc 13页)

企业税务处理的基本方式(doc 13页)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1997-4-28 文号:国税发(1997)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来,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和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时有发生。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类重组业务具有涉及税务事项面广、适用税收及相关法律法规多、操作处理复杂的特点。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各类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我局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规定》施行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若干涉外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39号)停止执行。《规定》施行前发生的股份制改组业务,已按国税发〔1993〕139

号通知规定做出税务处理的,可不再调整;其他情况应按《规定》第七条确定调整。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中有关营业活动延续性认定、资产计价、税收优惠和亏损结转等税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一、合并的税务处理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为一个企业。其中,合并各方解散而共同设立为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也称解散合并);合并一方存续,其他各方解散而并入存续一方,为吸收合并(也称存续合并)。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合并,均不须经清算程序,合并前企业的股东(投资者)除要求退股的以外,将继续成为合并后企业的股东;合并前企业的债权和债务,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由合并后的企业承继。 对企业在合并前后的营业活动应作为延续的营业活动进行税务处理。凡合并后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仍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其有关税务事项按以下规定处理:

简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①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为小规模按6%

企业税务基本知识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实行的,它把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形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它克服了原来按企业经济性质的不同分设税种的种种弊端,真正地贯彻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实现了税制的简化和高效,并为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纳税人 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这样能消除重复征税。 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

税收基础知识

税法入门知识 主讲人:翟继光 本课程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全面性,纳税人通常需要掌握的基本税收知识都已经纳入本课程之中; 第二,权威性,本课程所用知识全部以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税收政策为依据; 第三,简明性,本课程以简明的语言阐述了税收的基本制度,并且以典型案例的方式来说明如何进行税收的计算和缴纳。 第一节税收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税收? 从形式来看,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从实质来看,税收是纳税人用以交换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的对价。 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19世纪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 二、我国有哪些税收? 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我国现行的税种可以分为以下四类:所得税、商品税、财产税和

行为税。其中: 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商品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烟叶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房产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和契税。行为税包括印花税。 三、每种税收的纳税人是谁? (1)个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单位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取得的各种所得都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 (3)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都应当缴纳增值税; (4)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所提供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都应当缴纳营业税; (5)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应当缴纳消费税; (6)单位和个人进口货物、出口货物需要缴纳关税; (7)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收购烟叶需要缴纳烟叶税; (8)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9)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10)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11)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2)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或者生产盐应当缴纳资源税; (13)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拥有房产应当缴纳房产税; (14)在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如果是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缴纳车船税; (15)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应当缴纳车辆购置税; (16)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契税; (17)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印花税。 四、纳税人享有哪些权利?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4)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5)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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