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时间节点汇总

中小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时间节点汇总
中小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时间节点汇总

中小板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时间节点汇总

适用法律法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2008年修订)(以下简称《保荐工作指引》)表一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日常性工作流程节点汇总

时间节点或事项所需保荐工作

(一)募集资金使用:

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以内,应由保荐机构与上市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二)现场检查和对上市公司的持续培训: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定期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少每半年对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控股

股东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培训,《现场检查报告》和培训情况都应在检查完成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报交易所。

(三)定期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和7月15日前分别向本所报送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和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

持续督导期届满,上市公司公布年报后十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

(一)对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的持续培训: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对保荐代表人以及其他与保荐工作有关人员进行一次上市推荐和持续督导业务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在培训结束五个工作日之内报交

易所。

(二)执业质量考核机制:

在每年5月31日前对保荐代表人上一年度的保荐工作进行考核,并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报交易所。

持续督导期期间

持续督导期期满后

其他需报交易所的事项

表二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偶发性工作流程节点汇总

时间节点或事项所需保荐工作

(一)募集资金使用:

1、上市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上市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应在两个交易日之内出具独立意见报交易所。

2、上市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保荐机构应当在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后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

3、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保荐机构应当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4、保荐机构应当在注册会计师对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

4、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保荐机构应当在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出具同意意见后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

5、上市公司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保荐机构应当在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出具同意意见,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

6、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以及将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募投项目在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中已全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除外)的,保荐机构应当在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同意意见后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

7、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保荐机构应就上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问题在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同意意见后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

(二)现场检查和对上市公司的持续培训: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在每季度的定期现场检查中,如发生《保荐工作指引》第九章29条下事项,保荐机构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进行临时专项现场检查,并应在检查完成后将《现场检查报告》五个工作日之内报交易所。

在持续培训中如发生《保荐工作指引》第十一章56条下事项,保荐机构需在十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同样要将培训情况在培训结束五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

持续督导期期间

(一)根据《保荐工作指引》第七章二十二条和二十六条中保荐机构应关注与事项,保荐机构应就相关问题向交易所报告,如达到信息披露的要求,则应督促上市公司履行披露义务。其中,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如发生《保荐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中任一情况的,应及时报交易所。

持续督导期期间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对和保荐代表人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当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

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

持续督导期期满后

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

由于再融资或原保荐机构资

格被撤销而更换保荐机构

(一)上市公司凡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行权;股东承诺事项以及其他尚未完结的事项(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的承诺事项)的情况,在持续督导

期结束后依然需就有关情况上报交易所

(一)在五个工作日之内,通知上市公司,并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报告、说明原因,及时予以公告。

变更日后五个工作日之内:

原保荐机构向新保荐机构提交:

(一)原保荐机构关于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风险以及需重点关注事项的书面说明文件。

(二)原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向交易所、证监局等监管部门报送的函件、提交的现场检查报告、保荐工作报告书等材料。

(三)原保荐机构认为需要移交的其他文件。截至到1月31日保荐机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截止到3月31日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进行第一次现场检查

最晚到4月30日

截至到5月31日

截至到6月30日

截止到7月31日

截止到9月30日

截止到12月31

日上市公司披露年报

对保荐代表人上一年的保荐工作进行考核

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进行第二次现场检查,上半年两次现场检查中需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第一次培训

保荐机构应当向交易所报送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进行第三次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及保荐人代表再进行现场检查,下半年两次现场检查中需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第二次培训上市公司披露年报后十个工作日内《保荐总结报告书》要报到交易所考核结果要在考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报交易所《现场检查报告》仍应在检查完成后五个工作日报交易所《现场检查报告》和培训情况在各自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

详细的工程时间期限汇总

2018-04-20工程建筑资料 一项工程最重要的时间节点莫过于工程进度,而过程中涉及到的其他时间节点,则是保证工程正常进行的必要条件。都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1招标与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不少于20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2合同与履行期 ●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则认为已确认。 ●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预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3变更与索赔 ●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无理由确认时,自报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 ●索赔时间发生后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此后28天内提交有关资料,工程师28天内答复。未答复,则视为认可。连续发生的事件,阶段性提出索赔意向,终了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4业主、承包商与工程师 ●工程师的口头指示,在收到承包商书面确认的要求后2日内答复,由口头指令变为书面指令。 ●业主替换工程师,须提前42天通知承包商。 ●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业主在收到履约担保证书副本后21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商。 ●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42天内开工。 ●工程师在开工日前7天发出开工通知。 ●承包商在收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交详细进度计划。 ●履约保函和予付金保函交给工程师后,21天内工程师签发支付予付款的通知。●进度款:收到承包商支付报表28天内签发支付证书。 ●业主支付进度款不应该超过工程师收到承包商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后56天。

水利工程管理时间节点(实用篇)

时间节点表 一.招投标 1.招标文件:澄清修改①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17d前;②澄清修改:投标截止时间15d前 ③确认:投标人收到后1d内 异议处理①提出:投标截止时间10d前;②答复: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d内 2.中标候选人公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d内(若有异议,自收到后3d内处理) 3.返还投标文件:通知中标结果后7 工作日,逐一返还投标文件 4.约定合同价款: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d内 5.签订合同后①5工作日补偿未中标人文件中技术方案(知识产权保护) ②5工作日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变更 1.一般程序:①承包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②监理人认可,14d内作出变更指示; ③承包人在14d内提交变更报价书;④监理人在14d内确定变更报

价 2.进度计划:进度不符①承包人发现后14d内提交申请报告;②监理人收到后14d 内审批 应当修改①监理人发出指示;②承包人14d内提交报告;③监理人14d内批复 3.特殊情况先施工:项目法人于5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施工过程 1.开工通知:开工日期前7d前发出,收到后14d内应组织进场(否则监理可要求7d内提交说明) 2.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法人完成项目划分,并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质监机构收到报告后14工作日内,确认并书面通知结果 3.自开工之日起: 1)项目法人15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或上一级)书面报告开工情况 2)项目法人15d内编制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并报水管、流域或其授权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关备案 4.工程开工后:28d内,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60%当年计划总额)

5.签订合同后①14d内发包人提交施工场地范围图 ②14d内发包人提供测量相关资料(承包人28d内提交施工控制网,监理14d内批复) 6.分包合同:签订后7工作日内,报送发包人备案 7.材、设验收:发包人到货7d前通知承包人 8.拆除、爆破工程:提前15日,报水管单位备案 四.工程计量 1.单价合同:①发出报告;②核实:收到报告后7d内(若需现场计量,提前24h 通知) ③分歧:承包人收到结果后7d内书面提出;④复核;发包人收到意见后7d内 2.总价合同:①承包人于合同签订后28d内提交各子目的总价支付分解表给监理 ②发包人于收到每期工程量报告后7d内复核资料 3.现场签证:①发包人书面指示工作;②承包人收到后7d内,提交现场签证报告 ③核实:发包人48h内;④价款:承包人于签证工作完成后7d内报发包人确认

二建施工管理时间节点个人总结(最新整理)

“” “” At the end, Xiao Bian gives you a passage. Minand once said, "people who learn to learn are very happy people.". In every wonderful life, learning is an eternal theme. As a professional clerical and teaching position, I understand the importance of continuous learning, "life is diligent, nothing can be gained", only continuous learning can achieve better self. Only by constantly learning and mastering the latest relevant knowledge, can employees from all walks of life keep up with the pace of enterprise development and innovate to meet the needs of the market. This document is also edited by my studio professionals, there may be errors in the document, if there are errors, please correct, thank you!

工程时间节点汇总大全

工程时间节点 招标与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不少于20天。 ●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合同与履行期 ●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则认为已确认。 ●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预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 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变更与索赔 ●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无理由确认时,自报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 ●索赔时间发生后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此后28天内提交有关资料,工程师28天内答复。未答复,则视为认可。连续发生的事件,阶段性提出索赔意向,终了后28天内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业主、承包商与工程师 ●工程师的口头指示,在收到承包商书面确认的要求后2日内答复,由口头指令变为书 面指令。 ●业主替换工程师,须提前42天通知承包商。 ●承包商在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向业主提交履约担保。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一 1、目的 1、1耐心承接投诉、确认投诉真正原因、积极跟踪反馈、热情服务客户; 1、2明确投诉分类与投诉处理途径,以及各类投诉的处理权责; 1、3认真受理客户投诉,收集市场、客户与产品的相关信息、数据,改进客户管理与客户服务,提高产品质量,制定质量改进措施与控制运输损耗。 2、适用范围 2、1所有涉及本公司的产品、市场、客情维护与客户服务的各类形式的投诉内容。 3、定义 3、1客户投诉内容不仅仅局限在产品质量、产品使用功能缺陷的投诉内容,同时包括对企业营销人员、客户服务人员的行为、态度与专业水准的不满的投诉; 3、2不同类型的投诉纳入不同的职能部门处理,设置不同的处理权限与申报流程。 4、 职责: 4、1销售员负责投诉的承接、传递,以及将按照审批权限获得审批的处理结果向投诉客户回复、解释,包括对客户投诉当时情绪的安抚; 4、2销售员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客户的现场拜访与咨询,鉴别投诉内容与投诉问题的产生原因,包括产品质量问题与使用不当的责任界定; 4、3售后服务部负责投诉处理的分类传递与呈报审批; 4、4质检部门负责不良品的返修,包括不良品产生原因地追查、不良品改进措施的提议,申请改进报告与负责监督落实; 4、5营销副总负责对客户投诉的回复处理决策与意见的审批,被投诉部门负责投诉内容的限期改进与责任负责。 4、6所有产质量问题投诉事件以及投诉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与改进措施的执行,都必须知会或申报管理者代表与总经理。 5、程序: 5、1投诉分类 5、1、1客户服务行为的投訴 5、1、2营业人员专业工作事务投诉 5、1、3 产品质量投訴 5、2投诉承接 5、2、1 销售员与公司服务部电话承接辖区客户的各类投诉事件; 5、2、2 当接收客户口头、电话或传真投诉时,应耐心、细致地听取、了解客户投诉的对象与投诉内容,确认客户投诉的真实原因,并安慰投诉客户的情绪,使之情绪稳定后,按照《客户投诉登记反馈表》栏目要求,逐一登记并确认投诉事项; 5、2、3将经过客户确认的投诉内容,认真记录在《客户投诉登记反馈表》中,且需将记录复述给客户一遍以求进一步确认投诉内容;

工程变更程序及各时间节点

工程变更程序及各时间节点 工程变更程序及各时间节点分析 一、工程变更程序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可分为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和施工承包单位申请的工程变更两类。 1、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监理人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或建设单位要施的工程变更,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和通过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两种情况。 必须的变更,如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提高质量标准、设计错误需要进行的设计修改、协调施工中的交叉干扰等情况。此时不需征求施工承包单位意见,监理人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完成工程变更工作。 (2)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此类情况属于可能发生的变更,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再确定是否实施变更,如增加承包围外的某项新工作等。此时,工程变更程序如下: ①监理人首先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变更意向书,说明变更的具体容和建设单位对变更的时间要求等,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②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如果同意实施变更,则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建议书的容包括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竣工时间等容的实施方案以及费用要求。若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也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如不具备实施变更项目的施工资质、无相应的施工机具等原因或其他理由。 ③监理人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建议书,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可行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如果施工承包单位不同意变更,监理人与施工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④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施工承包单位书面建议后,应与建设单位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施工承包单位书面建议后的14天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施工承包单位。

客户投诉及信息反馈程序(含表格)

客户投诉及信息反馈程序 (依据GB/T19001-2016 idt ISO9001:2015标准编制) 1.0目的 迅速处理客户投诉和反馈的信息,维护公司信誉,促进品质改进与售后服务,从客户反馈和投诉信息的处理中获得产品或生产的品质改进契机。 2.0适用范围 适合于本公司客户信息反馈及投诉相关事项的调查、处理、追踪与改善等作业及与服务作业相关的单位与个人,其处理客户信息反馈及投诉相关事宜。 3.0职责和权限 3.1管理者代表:负责《客户投诉及反馈信息处理单》的审批,主导会议召开。 3.2市场/销售部:负责受理客户投诉及反馈信息,协助客户解决与本公司产品有关的问题并回复。 3.3品质部:负责客户投诉及反馈信息内容的确认及责任单位之界定,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处理客户投诉及反馈信息事宜并跟进确认改善措施,填写《客户投诉及反馈信息处理单》回复市场/销售部。 3.4工程部:负责客户投诉及反馈信息内容不良原因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3.5责任部门:负责客户投诉及反馈信息内容不良原因分析,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实施。 4.0定义 4.1信息反馈:客户或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问题、服务态度等向厂家提出进一步的期望和要求,并要求得到相应持续改进的一种手段。 4.2客户投诉:客户或消费者对产品质量问题,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的原因,向

厂家反应情况,检举问题,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的一种手段。 5.0作业内容 5.1市场/销售部接到客户投诉、信息反馈、退货时,应即查明:产品规格、订单号、订单数、出货日期。并填写《客户投诉及反馈信息处理单》的相关信息:信息类别、处理方案、问题类别、问题点等,必要时连同不良样品送品质部,并跟进处理结果。 5.2品质部接到市场/销售部提交的《客户投诉及反馈信息处理单》后,根据客户投诉内容确认异常分类并界定责任单位: 5.2.1品质异常:客户投诉、退货、信息反馈。 5.2.2非品质异常:客户投诉、退货(客户人为操作不良因素造成)。 5.3非品质异常处理: 5.3.1品质部在《客户投诉及反馈信息处理单》“原因分析”档中注明人为操作不良因素及操作注意事项。 5.3.2《客户投诉及反馈信息处理单》经管理者代表或以上人员审批后交市场/销售部回复客户。 5.4品质异常处理: 品质部根据客户投诉、退货、反馈信息的内容及影响程度,组织市场/销售部、工程部、生产部等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不良原因分析.并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必要时由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检讨并制定改进措施. 5.4.1市场/销售部接到客户相关投诉和反馈信息后,应向客户详细了解投诉所涉及的规格型号、数量、不良状况等相关信息,经确认后记录在《客户投诉及反馈信息处理单》并传至品质部。

二建建设施工管理和法规关于时间节点的归类总结

施工管理 一、7天的 清单计量——时间都是7天。发包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 签证——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指令后7天提交签证报告,发包人收到签证报告48小时核实。承包人在签证工作完成后7天计算价款报发包人确认。 预付款支付——在收到申请后7天核实并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7天支付预付款。第8天可暂停施工。扣完预付款后14天将预付款保函退回承包人。 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单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核实,如需现场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如承包人认为有误,7天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7天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总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核实 正式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 竣工结算款支付——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后7天核实,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14天付结算款。 二、14天的 劳务报酬支付——完工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交交资料,14天核实,确认后14天支付。 合同价款调整——时间都是调增是14天承包人向发包人向投标人提出,调减是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 质保金返还——申请返还14天发包人核实 变更估价——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意向书后14天向监理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后14天商定或确认变更价格。 最终结清——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14天核实,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发出14天支付清。质保金在缺陷期止后14天返还承包人。 项目经理—— 1、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2、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应在收到更换通知后14天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改进报告。承 包人应当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进行更换。 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60%-90%承包人在计量周期到期后7天提交支付申请一式四份。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14天核实,签发支付证书。签发支付证书14天支付进度款。如是提交给监理人的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 付款申请后14天完成核查出具支付证书,发包人在签发支付证书后14天付进度款。发包人在监理 人收到支付申请单后28天付进度款。在支付周期满7天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在支付期满后第8天 暂停施工。 三、28天的 合同价款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基准日时间为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前28天,或非招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前28天。 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在开工后28天支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0%。 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后1.监理人认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通知承包人。2.监理人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提请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3.发包人同意竣工验收的应在 监理人收到申请报告后56天(相当于监理人收到验收报告后28天报给发包人后的28天)由监理人

(完整版)客户投诉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 与客户保持良好关系,维护公司信誉及提高公司的管理质量 二.范围: 本公司客户的投诉 三.职责: QA部门负责客户投诉全过程的跟踪,部门间信息的传递及协调,并做好所有投诉相关记录的存档工作。投诉接收及处理相关部门根据客户要求及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及时与QA联系。 四.程序: 1.投诉内容登记 在收到客户投诉后,接收人应及时将投诉内容转交给QA。如投诉内容为邮件的一部分,只需将投诉相关内容转交QA;如投诉以电话形式,可将记录转交QA。QA在客户投诉记录表上记录客户投诉内容如投诉人、投诉时间、投诉要求等。 2.正确处理客户投诉 2.1 如接收人能够处理此次客户投诉,接收人应和客户沟通,仔细分析投诉造成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并向客户说明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在处理结束后将相关处理措施通知QA。 2.2 如接收人无法处理此次客户投诉,应及时通知QA部门,由QA根据投诉内容确定相关的具体受理部门或受理负责人。如有关产品质量问题,相关受理部门为研发部门和质量部门;如有关样品包装及邮寄问题,相关受理部门为商务部门和QA。 3.跟踪回访

文件编号:GL-004-00 第2页,共2页QA部门根据客户处理的要求,跟进投诉处理的进程,关心询问客户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并记录。如有必要QA部门根据本次处理结果编写预防措施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客户投诉档案的建立及保管 QA部门根据处理的结果建立客户投诉档案,包括客户投诉记录表和投诉处理措施及客户反馈表。

文件编号:GL-004-00 附件一 客户投诉接收登记表

文件编号:GL-004-00 附件二客户投诉记录表投诉编号: QA: 日期复核人: 日期

客户投诉管理方案计划程序

-/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一 1.目的 1.1耐心承接投诉、确认投诉真正原因、积极跟踪反馈、热情服务客户; 1.2明确投诉分类和投诉处理途径,以及各类投诉的处理权责; 1.3认真受理客户投诉,收集市场、客户和产品的相关信息、数据,改进客户管理 和客户服务,提高产品质量,制定质量改进措施和控制运输损耗。 2.适用范围 2.1所有涉及本公司的产品、市场、客情维护与客户服务的各类形式的投诉内容。 3.定义 3.1客户投诉内容不仅仅局限在产品质量、产品使用功能缺陷的投诉内容,同时包括对企业营销人员、客户服务人员的行为、态度和专业水准的不满的投诉; 3.2不同类型的投诉纳入不同的职能部门处理,设置不同的处理权限和申报流程。 4. 职责: 4.1销售员负责投诉的承接、传递,以及将按照审批权限获得审批的处理结果向投 诉客户回复、解释,包括对客户投诉当时情绪的安抚; 4.2销售员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客户的现场拜访和咨询,鉴别投诉内容和投 诉问题的产生原因,包括产品质量问题和使用不当的责任界定; 4.3售后服务部负责投诉处理的分类传递和呈报审批; 4.4质检部门负责不良品的返修,包括不良品产生原因地追查、不良品改进措施的 提议,申请改进报告和负责监督落实; 4.5营销副总负责对客户投诉的回复处理决策和意见的审批,被投诉部门负责投诉 内容的限期改进和责任负责。 4.6所有产质量问题投诉事件以及投诉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的执行,都 必须知会或申报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 5.程序: 5.1投诉分类 5.1.1客户服务行为的投訴 5.1.2营业人员专业工作事务投诉 5.1.3 产品质量投訴 5.2投诉承接 5.2.1 销售员和公司服务部电话承接辖区客户的各类投诉事件; 5.2.2 当接收客户口头、电话或传真投诉时,应耐心、细致地听取、了解客户投诉的对象和投诉内容,确认客户投诉的真实原因,并安慰投诉客户的情绪,使之情绪稳定后,按照《客户投诉登记反馈表》栏目要求,逐一登记并确认投诉事项; 5.2.3将经过客户确认的投诉内容,认真记录在《客户投诉登记反馈表》中,且需将记录复述给客户一遍以求进一步确认投诉内容;

工程项目有关的重要时间节点

工程项目有关的157个重要时间点,全在这了! 0小时 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 4、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5、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6、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7、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8、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9、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0、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11、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12、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48小时 13、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14、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建筑工程64个时间节点

一、招投标的有关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20天。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5、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11、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二、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 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14、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1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16、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17、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18、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19、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20、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2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23、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24、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三、变更与索赔有关时间 25、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无理由确认时,自报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

工程时间节点

工程重要时间节点 0小时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4、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5、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6、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7、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8、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9、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10、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11、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12、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48小时13、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14、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1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16、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17、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3日(工作日)18、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19、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的答复时间: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2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2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3、受理投诉时间: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5日24、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25、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26、未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27、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28、劳动仲裁(商事仲裁)的受理: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受理;受理后5日内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10日内提交答辩状。 7日29、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30、建筑市场诚信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后7日内。31、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3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33、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3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35、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36、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37、工程师在开工日前7天发

2018一建《工程法规》时间考点汇总

2018一建《工程法规》时间考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里有很多时间节点,1小时,2小时,3天,5天等等,大家是不是记的非常辛苦,今天优路教育把2018年一级建造师时间考点进行了大集合,让你不再畏惧《工程法规》。 0小时 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客户投诉处理程序 一 1.目的 1.1耐心承接投诉、确认投诉真正原因、积极跟踪反馈、热情服务客户; 1.2明确投诉分类和投诉处理途径,以及各类投诉的处理权责; 1.3认真受理客户投诉,收集市场、客户和产品的相关信息、数据,改进客户管理 和客户服务,提高产品质量,制定质量改进措施和控制运输损耗。 2.适用范围 2.1所有涉及本公司的产品、市场、客情维护与客户服务的各类形式的投诉内容。 3.定义 3.1客户投诉内容不仅仅局限在产品质量、产品使用功能缺陷的投诉内容,同时包括对企业营销人员、客户服务人员的行为、态度和专业水准的不满的投诉; 3.2不同类型的投诉纳入不同的职能部门处理,设置不同的处理权限和申报流程。 4. 职责: 4.1销售员负责投诉的承接、传递,以及将按照审批权限获得审批的处理结果向投 诉客户回复、解释,包括对客户投诉当时情绪的安抚; 4.2销售员负责在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客户的现场拜访和咨询,鉴别投诉内容和投 诉问题的产生原因,包括产品质量问题和使用不当的责任界定; 4.3售后服务部负责投诉处理的分类传递和呈报审批; 4.4质检部门负责不良品的返修,包括不良品产生原因地追查、不良品改进措施的 提议,申请改进报告和负责监督落实; 4.5营销副总负责对客户投诉的回复处理决策和意见的审批,被投诉部门负责投诉 内容的限期改进和责任负责。 4.6所有产质量问题投诉事件以及投诉质量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的执行,都 必须知会或申报管理者代表和总经理。 5.程序: 5.1投诉分类 5.1.1客户服务行为的投訴 5.1.2营业人员专业工作事务投诉 5.1.3 产品质量投訴 5.2投诉承接 5.2.1 销售员和公司服务部电话承接辖区客户的各类投诉事件; 5.2.2 当接收客户口头、电话或传真投诉时,应耐心、细致地听取、了解客户投诉的对象和投诉内容,确认客户投诉的真实原因,并安慰投诉客户的情绪,使之情绪稳定后,按照《客户投诉登记反馈表》栏目要求,逐一登记并确认投诉事项; 5.2.3将经过客户确认的投诉内容,认真记录在《客户投诉登记反馈表》中,且需将记录复述给客户一遍以求进一步确认投诉内容;

工程人必知的44个时间节点

工程人必知的44个时间节点, 以后再也不会误事了! 一、招投标的有关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期≧20天 2、招标文件的修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前15天 3、勘察现场:投标预备会前1~2天 4、投标预备会:发出招标文件后7~28日内 5、投标人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在收到招标文件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 6、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满后14天,订合同后5日内 7、银行或担保公司开具的投标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8、评标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 9、确定中标人后15日内提交招投标报告 10、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起30日内签订合同 11、订立合同后7日内,建设行政部门备案 二、合同履行期内有关时间 12、发包人更换代表,至少7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13、工程师的口头指令,在48小时内以书面确认。不能书面确认时,承包人应于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此要求48小时内答复,不予,则认为已确认 14、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承包商至少提前7天说明理由,工程师在收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答复,不以书面答复视为同意 15、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师 16、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天 17、承包人在价款可以调整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报告工程师 18、予付款在约定付款时间后7天内向发包人索要 19、工程师接到已完工程报告后7天内核实,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20、进度款:计量确认后14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21、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 22、竣工验收报告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资料,28天内发包人核实,确认结算价款 23、承包人收到结算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移交发包人 24、质量保证期满14天内,退还保修金 三、变更与索赔的有关时间 25、变更事件发生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7日内确认。无理由确认时,自报告后14天后自行生效

工程项目工程时间节点表

项目工程时间节点表(九月份) 序号责任 部门 工作内容 (九月份)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 总工 办我司报工作室报规文件 所需内容 2 总工 办中国****上报规划局文 件 3 总工 办大连**设计院汇报设计 方案 4 成本 部 施工现场临电合同签订 5 工程 部 临电施工 6 控制 部 配电房施工合同的签订 7 控制 部 配电柜制作 8 控制 部 配电房基础材料进场 9 工程 部 配电房基础施工 10 工程 部 配电房安装 11 工程 部 农电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序号责任 部门 工作内容 (九月份) 2 3 4 56789 10 11 121314151617 18 192021222324 25 12 工程 部 配电柜安装 13 工程 部 农电验收 14 工程 部 农电调试并送电 15 工程 部施工现场树木以及水井的跟踪处理 16 总工 办 大连**设计院基础出图 17 开发 部与审图中心协调,桩基础图纸初步审查并通过 18 成本 部土方、桩基施工单位合同洽谈并达成一致协议 19 成本 部 签订土方施工合同 20 成本 部 签订桩基础施工合同 21 工程 部桩基施工单位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 22 总经 办增加土建工程师以及资 料员 23 总经 办 总包单位的确定

序号责任 部门 工作内容 (九月份)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19 20 21 22 23 24 25 24 控制 部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25 工程 部总包单位管理人员进场并实施现场管理 26 工程 部 施工前预定位放线 27 工程 部土方施工单位共同测量 现场标高 28 开发 部 开具测绘放线单 29 工程 部 工程定位放线 30 开发 部 主管部门协调施工许可 31 开发 部 安质监站协调 32 成本 部 监理合同的签订 33 工程 部监理单位进场并进入工 作状态 34 工程 部 4、5#楼土方开挖 35 工程 部 1、2、3#楼土方开挖

二建建设施工管理关于时间节点的归类总结

二建建设施工管理关于时间节点的归类总结 一、7天的 清单计量——时间都是7天。发包人需要现场计量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 签证——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指令后7天内提交签证报告,发包人收到签证报告48小时内核实。承包人在签证工作完成后7天内计算价款报发包人确认。 预付款支付——在收到申请后7天内核实并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并在签发支付证书后7天内支付预付款。第8天可暂停施工。扣完预付款后14天内将预付款保函退回承包人。 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开工日期前7天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单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内核实,如需现场核实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 如承包人认为有误,7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发包人7天内复核后通知承包人。 总价合同计量——发包人7天内核实 正式验收——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质监站。 竣工结算款支付——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后7天内核实,发包人签发竣工结算支付证书后14天内付结算款。 二、14天的 劳务报酬支付——完工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交交资料,14天核实,确认后14天支付。 合同价款调整——时间都是调增是14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向投标人提出,调减是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 质保金返还——申请返还14天内发包人核实 变更估价——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或意向书后14天内向监理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后14天内商定或确认变更价格。 最终结清——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发包人14天内核实,签发最终结清支付证书,最终结清支付证书发出14天内支付清。质保金在缺陷期止后14天 内返还承包人。 项目经理—— 1、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2、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承包人应在收到更换通知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改 进报告。承包人应当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的28天内进行更换。 进度款支付——支付比例60%-90%承包人在计量周期到期后7天内提交支付申请一式四份。发包人收到支付申请14天内核实,签发支付证书。签发支付证书14天内支付进度款。如是提交给监理 人的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14天内完成核查出具支付证书,发包人在签发支付 证书后14天内付进度款。发包人在监理人收到支付申请单后28天内付进度款。在支付周 期满7天内未支付的,承包人可以在支付期满后第8天暂停施工。 三、28天的 合同价款调整——有关法律法规变化的基准日时间为招标工程投标截止日前28天,或非招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前28天。 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在开工后28天内支付不低于当年施工进度计划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的60%。 验收——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后1.监理人认为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内通知承包人。 2.监理人认为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收到报告后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 3.发包 人同意竣工验收的应在监理人收到申请报告后56天内(相当于监理人收到验收报告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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