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条例-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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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条例-改2

xxx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依据《区卫生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病区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

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原则;

(五)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原则;

(六)坚持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原则;

(八)动态管理和能上能下原则。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五)有与岗全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

(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临床科室拟聘中层干部需具有三级医院满一年以上进修经历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八)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九)选拔担任中层干部正职,原则上应当具有二年以上副职或相当于副职的任职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副职,应当具有3年上专业岗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注重培养和选拔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

(十)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十一)新聘任的重点临床业务科室或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一般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如拟聘人员比较优秀或科室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职数过少构不成竞争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其他临床业务科室新聘中层干部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如拟聘人员比较优秀或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职数过少构不成竞争的,可放宽至医师及以上职称,但需同时具备连续5年以上本岗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护士长应具有主管护师或三年以上护师技术职称及大专(含)以上学历;担任行政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有3年以上工龄,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

第三章中层干部任免(聘任、解聘)程序

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职程序:

(一)医院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布竞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竞聘答辩与推荐。参加人员围包括院领导班子、部分中层干部、干部设岗科室及业务相近科室职工中进行;

(四)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竞聘结果提交至院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对中层干部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并经任前谈话后下发任命文件,聘期一般三年。

(七)按干部管理程序,签订《干部任期目标责任书》

第六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去、解聘其职务:

(一)考核被确认为不胜任现职工作;

(二)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因科室撤销、合并而失去职位;

(四)因科室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医疗工作不能正常运转和不良影响的;

(五)因违规违纪、超计划生育,单位收到上级部门处意见书;

(六)科室或条块工作在上级组织的年一中连续2年排在末位或不达标。

(七)男职工年龄53周岁,女职工50周岁。

第七条中层干部在任期因个人或其它原因主动提出辞去职务的,需写出书面申请提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第八条中层干部因退休、调动、岗位变动等原因职务发生变化时,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解聘手续。

第九条根据有关规定,财务、设备、药剂、总务、护理等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轮岗制,只有轮岗条件,医院根据情况3-5年轮换一次。

第十条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第四章中层干部职责与权利

第十一条医院管理严格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各职能科室对分管领导负责,受分管领导管理;分管领导对院长负责,受院长管理领导。

第十二条副主任、各诊疗组长、护士长除接受相关职能科管理,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第十三条护理工作(即护理人员招聘、人力资源调配、人员培训、督查考核、规划制定和实施等)实行分管院长领导下垂直管理体系,报院长审批,日常业务工作服从护理部统一安排。

第十四条保质保量地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及临时突击性任务。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医院质量安全管理各项核心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第十六条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科教科、设备科、药材科、院感科、医保科、预防保健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相关条块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等职权。

第十七条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岗位职责和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八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科研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临时性工作。

第十九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管理权。在遵照医院相关管理原则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的考评权,享有本科室人员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职务聘任的推荐权,不享有院办公会研究的经济分配权。

第二十条科主任享有科室经济分配权。按照医院总体绩效考核方案,根据不同岗位工作性质、数量与质量,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拟定科室人员的二级绩效分配计划,经科务会讨论通过并报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科主任享有科室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建设(含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管理权,负责制定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

第二十二条科主任负责本科进修、实习带教、传染病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护士长享有本科室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权。督促、检查科各项护理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十四条护士长享有对科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权,对本科护理人员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推荐权。

第二十五条护士长享有本科护理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指导职能。负责制定科护理业务学习计划、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护理带教工作并组织实施,对本科护理人员送出进修推荐权。

第二十六条护士长对科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等管理、保管等职能。具体负责管理、领用、报废工作。

第二十七条护士长享对科消毒灭菌、院感管理、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指导职能,

负责健康教育、卫生宣教等工作,对病区病人陪护管理,协助科主任进行科室规化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科室建立健全科室组织管理机构,成立科务委员会,由科主任、护士长和工作人员代表3-4人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本科学科发展规划,落实目标管理中工作计划,讨论决定二级分配方案及其权限围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二十九条中层干部享受相应标准的干部岗位津贴,津贴标准由医院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章中层干部考核

第三十条严格中层干部考核制度,医院成立考核评议领导小组,负责中层干部考核的组织工作,各相关职能科室协助。

第三十一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评议相结合,使考核工作更具化、科学化、制度化。

第三十二条考核分为任职考核、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等形式。

(一)任职考核是指对拟任职人选进行的任职前的专项考核;

(二)平时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进行的日常性考核,医院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检查工作、个别谈话、专项调查、参加党支部生活会等形式,了解考核中层管理者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三)年度考核是指以岗位目标为依据,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和中层管理者年度述职评议结果进行的综合考核;

(四)任期考核是指对中层管理者调动、任期届满的全面考核。

第三十三条考核容:要据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的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考核德、能、勤、绩、廉的情况,重点考核其工作业绩。

德:主要是政治态度和立场、政治理论素养、组织纪律观念、思想品质和工作作风、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

能:通过学理论、学业务,改善知识结构,提高知识水平的情况;抓质量、抓安全、抓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等。

勤:主要是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方针措施、完成任务目标、履行岗位职责中所表现出的态度、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责任感情况等。

绩:主要是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作用以及取得的有效成果和实际贡献等。

廉:主要是在科室管理和从事医疗业务过程中廉洁行为情况,合理使用抗生素情况、科室药品收入占总收入比例情况也纳入考核之列。

第三十四条年度考核、评议的程序:

(一)办公室通知主要中层管理者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填好《年度考核登记表》,做好述职准备。

(二)由考核评议组组织召开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及被考核科室职工参加的述职评议会,被评议人作述职报告,到会人员进行无记名的打分测验。

(三)考评组与部分骨干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科室情况和被考核人进行广泛了解考察。

(四)考评组综合分析、认真研究考核情况,提出评鉴意见,向医院汇报。

(五)由医院分管领导向被考核人反馈考核结果,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三十五条年度考核结果的确定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评定标准如下: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制度,廉洁自律,尽职敬业,熟悉业务,精通管理,组织领导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团结协作好,密切联系群众,得到群众公认,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效果显著,实绩突出。

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无不廉问题,能够团结协作,注意联系群众,熟悉业务,具备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工作努力,能够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实绩明显。

基本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现不廉洁问题,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管理能力基本达到任职要求,岗位必备的业务知识不够熟悉,虽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实绩平平。

不称职:有下列情之一者,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一)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如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不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凌驾于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之上;道德品行不端,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言行自由散漫,搬弄是非,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科学发展等。

(二)组织领导能力差,难以打开局面,明显不能胜任现职。

(三)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如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团结;因主观武断,导致重大管理失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职工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

(四)存在以权谋私、不廉洁问题。

(五)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本科室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较大损失或产生较大社会负面影响。

(六)工作实绩差,完不成工作任务。

第三十六条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改正,问题认识不清、态度不正的予以降职使用或免职;连续两年被评定不称职的,予以免职;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予以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问题认识不清,态度不端正的降级使用或免职;连续三年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予以降级使用或免职。

第三十七条考核结果是中层干部任免、奖惩和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之一,对考核、评议中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及时提醒和告诫。对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的干部,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发现中层干部有违纪问题应及时进行查处并视情况进行调整。确定考核档次时,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同级干部的20%。

第三十八条干部本人对考核或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得到组织反馈意见后的10以书面形式向考核组申请复核,考核组应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在15日向本人作出回复。

第六章中层干部行为规

第三十九条中层干部要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要求、部署、忠实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十条坚持院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中层干部的管理监督。

第四十一条中层干部要牢固树立大局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充分的

发挥模带头作用,勤政廉政,尽职尽责,务实,努力形成全院上下齐心合力、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

第四十二条要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要始终做到令行禁止,坚决贯彻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医院交付的各项指令任务。凡院部作出的决策、议定的事项、部署和工作,必须无条件执行、不折不扣落实、按时如质完成,坚决杜绝“中梗阻”现象,严禁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对于执行不力的中层干部,将给予必要的组织处理(决策部署在规定时限未规实施或不能完成的,由分管领导予以责令整改;在整改期限仍不能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后仍不能按部署要求迅速落实到位的,由分管领导或院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经上述程序仍落实不到位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予以降级使用或责令辞职,拒不执行工作部署的予以责令辞职或免职)。

第四十三条及时在本科室传达院部各种会议精神,及时学习和贯彻落实医院下发的各类文件,和做好工作记录。

第四十四条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自觉锤炼扎实、高效、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同心协力推动医院科学发展。科室负责人在抓好自身业务工作的同时,应把主要精力放在科室管理上,各科室必须按月度(次月初五个工作日)向医院报送上月工作总结和本月工作计划。

第四十五条要按照全院统一部署,强化科室部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努力构建学习型医院,学习型科室和学习型人才。

第四十六条遵守并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报告容包括事由、行程、期限,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外出。具体请假报告制度如下:

(一)因进修、参加学术会议的外出,必须按规定审批程序审批后由医教科报请分管院长、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回院后须销假,请假单交办公室备案。

(二)公务外出,必须按规定提交书面请假条,报分管院长、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请假单交院办备案。

(三)非公务原因的外出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交书面请假条。科室正职(含科室主持工作副职)请假必须报主管职能部门、分管院长和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科室副职请假必须报科室正职、主任职能部门和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外出。

(四)节假日外出,应提前将个人行程等情况报分管院长、院长同意后交院办备

案。

(五)不履行正常假报告手续或未批准而擅自外出者视同旷工处理,并全院通报批评。

(六)中层干部外出之前要安排好本科各项工作,明确临时负责人,以确保工作的正常运转。

(七)因擅自外出对本职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按干部问责制予以处理。

第四十七条中层干部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

第四十八条严格会议纪律。对院部组织召的会议,要按通知要求按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确属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要事先书面或向会议主办部门请假并报经院领导同意后,安排其他人员参加会议。

第四十九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禁私收费,严禁收受红包、回扣,严禁擅自接受药品、器械等商家邀请参加其组织的各种名目的学术会议、外出考察等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过去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有原则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 **市园林科研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制度,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用人机制,促进单位各部门工作卓有成效地进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是指单位内部各行政及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含副职)。班组长的聘任、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第三条: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条件好,责任意识浓,事业意识强,开拓意识好;2、业务熟练,肯于上进,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一定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务实求新,具有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4、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和纠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5、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单位利益为重,凡事从集体利益出发,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6、能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思想先进,团结同志,热爱本职工作。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产生第四条:中层干部的产生,按照领导班子提名、职工评议的程序,实行聘任制办法。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用,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下,应从工作实际出发,打破学历、资历及干部、工人等身份界限,选拔有实际工作能力、能够真正带动部门工作发展的人选。第六条:中层干部的任用范围一般为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岗位,应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可以聘用单位以外的人员。第七条:对现有的中层领导实行直接聘任,对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应接受职工代表或所在部门职工的民主测评第八条:新聘任中层领导的职工评议以无记名划票方式进行。候选人获票超过总有效票数的60%以上的,为通过评议,单位下发文件予以聘任;得票低于60%的,为没有通过评议。第九条:经领导班子提名,且通过职工评议的,予以聘任。聘任期为一年。第十条:经领导班子提名,但没有通过职工评议的,不担任中层干部;由此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应由领导班子另行提名,并重新进入评议程序,产生新的人选。第十一条:中层领导的聘任期为一年,期满单位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职,不在享受单位所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四章中层干部的职责第十二条:中层干部应切实履行职责,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工作,既坚持原则,又要方法灵活,当好领导帮手。第十三条:负责起草、修订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第十四条:担负本部门责任,认真落实既定计划,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第十五条:认真执行领导决策,圆满完成各项临时任务;第十六条:以身作则,充分调动本部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十七条: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形成团结一致、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第十八条: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第五章中层干部的述职及考核第十九条:对中层干部实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考核方式分为自我总结、领导班子认定和职工评议相结合三种形式。1、自我总结。每年年终,中层干部要对本年度个人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并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整理,存入个人档案。2、领导班子认定。领导班子根据中层干部年度工作业绩,结合干部自查情况,对其进行年度工作认定。认定称职的,递交职工大会进行评议。3、职工评议。领导班子认定称职的中层干部,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述职。职工以无记名划票方式,对中层干部述职情况表决意见。获票超过总有效票数的60%以上的,为考核称职;超过75%以上的,为良好;超过90%以上的,为优秀;60%以下的,为不称职。第二十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及述职,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按照所长办公会安排执行。第六章:对中层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第二十一条:为激励中层干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以下情况下,应对其给予奖励:1、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的;2、在业务考评中成绩显着的;3、在专项任务中有突出表现的;奖励办法另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中层干部应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具备一定的业务管理水平和良好的心理、政治素质,对工作要科学地进行统筹安排,不得因工作失误影响单位整体形象或造成经济损失。 有如下情况的,由所长办公会研究予以停职检查或就地免职:1、由于工作安排不周、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2、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3、受到政法部门处理的;4、监守自盗,损害集体利益的;5、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故意制造混乱,影响单位安定团结的;6、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对单位政策强烈抵制,拒绝落实的;7、弄虚作假,向领导隐瞒真实情况,导致领导决策失误的。第二十五条:因职位空缺,需要立即补充中层干部的,领导班子可以临时任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2014年8月15日修订)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的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任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管理岗位人员的事 业心和责任感,现就公司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聘免及考核 管理规定如下: 一、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聘用的原则和要求。 选拔、推荐、聘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做到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真正把懂经营、善管理、有知识、组织 领导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有群众威信的职工选拔到 管理岗位上来。 二、中层干部聘用的程序和方式。 (一)、由公司领导提出人选,分管领导负责考核,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然后提交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任职条件、管理岗位职数,经 总经理提议,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可通过民主推荐、公开竞聘、自 我推荐的方式竞聘中层干部岗位。 (三)、党组织、工会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任免,按有关规 定的程序、权限执行。 三、中层干部的考核 (一)、考核的内容。 1、部门责任人的考核内容主要是,组织领导能力、责任意识、

执行能力和团队建设。经营业务部门,主要考核经营收入、利润额 和安全生产、职工队伍精神面貌; 2、部门副职的考核内容主要是,敬业精神、执行能力、工作实效、协作配合和群众威信等。重点考核敬业精神和工作实效。 (二)、考核组织和方法。 1、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自下而上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2、日常绩效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考核相结合;中层干部本人述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中层干部和职工代 表评议相结合。 (三)、考核程序和形式。 1、日常绩效的考核。采取定量指标考核和定性指标考核相结合、关键指标考核和辅助指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措施按照公 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2、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的考核。 (1)进行半年、年终或任期届满工作总结。部门正职、副职首先要在本部门述职;年终时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分别在公司职工大 会上(或在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部门选派的职工代表 参加的会议上)作工作总结报告。 (2)民主测评。 ①通过中层干部述职,现场即时进行民主测评。 ②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各部门

中层干部管理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一、总则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 本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参照其它企业科学先进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本着"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订。 二、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 中层干部工作守则 、每位中层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牢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主动、热情、周到的为场内司机,信息户、货主和全体员工服务,努力让所有人满意。 、全体管理干部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及自我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司的发展保持同步。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的敬业要求。 、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气战胜困难、经得起挫折。 、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工作目标。 、对于中层干部兼职行为的管理: ⑴中层干部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 ①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②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③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 ④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 、对于中层干部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 中层干部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 ()参与经营管理的; ()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

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业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对中高层干部的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促进中高层干部与事业部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原则 干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干部的薪资、效益分红、职位升降与考核结果紧密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本部各类管理干部和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二级子公司可参照事业部考核办法制定各单位内部干部考核办法并自行组织实施(二级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四条考核对象 I类: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 H类:事业部职能部第一责任人; 皿类:事业部职能部普通管理干部;

第五条考核内容 事业部干部绩效考核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主要包括: 1、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 2、事业部各职能部部门管理绩效考核; 注:具体参见事业部《2001年二级子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及收入分配方案》和《事业部职能部管理 绩效考核方案》 3、干部个人绩效考核,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内容: (1)工作业绩评估:主要根据干部工作目标计划内容进行考核; (2)工作能力评估:主要针对人才培养、创新能力、发展潜能、文化管理、执行能力、沟通协调组织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 况制订工作能力评估细则。 综合得分=工作业绩得分X 70%^工作能力得分X 30% 第三章考核管理 第六条考核机构 1、事业部管委会:是最高考核机构,负责事业部下属二级子公司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考核以及事业部各职能部管理绩效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管委会考核负责人。 2、人力资源部:负责事业部干部考核体系构建、考核制度的制定、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并综合协调、指导与监督二级子公司及职能部的考核工作,以及考核结果的管理与归档。 第七条考核方式 1、I类干部按照经营目标、经营绩效和管理绩效进行考核,事业部总经理是考核负责人;

医院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医院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监督制度,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中层干部的经济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医院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中层干部是指主持科室工作正科级干部(包括临床、医技、院属有经济收、支管理的科级干部)以及主持工作的副科级干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经济责任,是指中层干部任职期间因其所任职务,对其所在单位的管理、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义务。 第四条中层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应当依法接受医院内部审计监督。根据干部管理监督的需要,在中层干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时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在中层干部任职期间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第五条中层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工作由招标审计部及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标审计部依法独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七条审计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 第八条审计人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审计内容 第九条中层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是:被审计人所在单位的有关经济收、支的真实性,以及被审计人任职期间与财务收支工作业绩有关的管理、经营活动,具体包括: 1、科室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 2、各项业务指标、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 3、激励机制与绩效工资的分配透明度情况; 4、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十条在审计以上主要内容时,应当关注中层干部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院党委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遵守有关廉洁规定情况等。 第三章审计实施 第十一条医院党务工作部根据干部选任、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制定科主任年度审计计划,经院党委批准后,招标审计部统筹安排,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临时审计的,按审计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实施审计前,党委工作部向招标审计部送发《审计委托书》,招标审计部成立审计组,制定具体的审计方案。 第十三条实施经济责任审计3日前,审计组向被审计人及其所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进行审计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审计对象、审计期限、审计内容以及接受反映情况的联系方式等。 第十四条实施经济责任审计时,应当召开有审计组主要成员、被审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所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内部干部工作顺立进行,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和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和完善所人才队伍的结构体系,增强所长远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后备干部是指所中层后备干部。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选拔标准 第三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具有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成为科技企业的优秀管理人才和经营管理者。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较强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全局观念。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谋私利,献身铸造事业,全心全意为职工谋利益。 (五)熟悉科技企业的科研、经营、生产和管理规律,有一定的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锐意进取、开拓务实的精神,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 第五条后备干部的资格 (一)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作为分管部门的经理和总监需具备大学本科学位。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中层副职干部,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中层副职干部也可以列为正职后备干部。 (三)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应有部门内部或同行业工作两年的经历,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助理人选也可破格列入副职后备干部。 第三章后备干部的职数与结构 第六条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所学专业应基本覆盖本部门的主干专业,除按上述原则选拔后备干部外,还应注意从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和善于管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妇女干部以及少数民族干部。 第七条后备干部的结构与职数原则上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后备干部按照现中层正职领导职数1:2 的数量确定。 (二)后备干部要形成合理的年龄、性别、专业知识结构。后备干部要以35 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30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近期(1—2年)进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 周岁左右。 (三)后备干部中,专兼职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应占后备干部总数的二分之一左右。 第四章后备干部确定的程序 第八条确定后备干部名单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群众推荐。召开现任中层领导、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工会支会主席参加的大会,在全所范围内按规定的职数进行推荐。党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提出后备干部考察人选,报所党政联席会审批,考察人选数应略多于后备干部人数。 (二)组织考察。由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的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群众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对每一名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材料。 (三)集体讨论。召开所党政联席会,按照干部职数的要求,讨论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四)专职党务系统的干部可在全所范围内由各党支部(总支)进行推荐,经组织部考察后提交所党委会讨论确定。

医院干部管理条例

xxx医院中层干部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任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依据《淮安区卫生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暂行条例》的通知,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各职能科室正、副科长,病区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医技科室正、副主任)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四)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原则;(五)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原则;(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原则;(八)动态管理和能上能下原则。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三)有较好的政策水平,有与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一道工作,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五)有与岗全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临床科室拟聘中层干部需具有三级医院满一年以上进修经历或副主任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八)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九)选拔担任中层干部正职,原则上应当具有二年以上副职或相当于副职的任职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选拔担任中层干部副职,应当具有3年上专业岗位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注重培养和选拔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十)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十一)新聘任的重点临床业务科室或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一般应具有相应专业副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如拟聘人员比较优秀或科室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职数过少构不成竞争的,可放宽至中级职称);其他临床业务科室新聘中层干部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特殊情况,如拟聘人员比较优秀或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职数过少构不成竞争的,可放宽至医师及以上职称,但需同时具备连续5年以上本岗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护士长应具有主管护师或三年以上护师技术职称及大专(含)以上学历;担任行政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有3年以上工龄,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 第三章中层干部任免(聘任、解聘)程序 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职程序: (一)医院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经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公布竞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三)竞聘答辩与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包括院领导班子、部分中层干部、干部设岗科

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配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激励员工积极向上,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素质,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及选拔贤能,使人员晋升管道得以畅通,并兼顾公平、公正及合理性,特制定本办法。 2.定义 晋升指在集团公司及下属酒店之年度人员编制内,依据“适才适用”的原则,对绩效突出、能力较强员工,给予的职位的晋升。 3.适用范围 3.1 集团公司及下属酒店(前门店、故宫店)主管级以上人员适用本办法。 3.2 总监级以上人员晋升,由董事会提报并审议,晋升办法另行规定。 4.权责设置 4.1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晋升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监督及晋升手续的办理。 4.2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对晋升候选人进行晋升资格评议。 4.3各部门负责人依据审核权限对晋升人员提报、评议。 4.4集团总经理负责对晋升人员的审批。 4.5集团总经理负责审批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 5、晋升办法

5.1晋升条件及原则 5.1.1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管理岗位编制出现空缺时,方可提出。 5.1.2担任现职工作满一年,在职工作表现优秀(工作能力特别突出者,经集团总经理核准可适当放宽任职期限的限定)。 5.1.3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课程培训(以岗位说明书为基础)。 5.1.4 对公司企业文化有高度的认同感;具备较高职位所需技能;具备较好的适应能力、发展潜力和稳定性。 5.1.5 民意测评平均得分80分以上。 5.1.6 一年内没有违纪记录。 5.1.7 每次晋升以一级为原则,晋升二级以上者,需呈报集团总经理复核。 5.2 晋升形式 根据集团公司和下属酒店运营发展需要出现空缺职位,或集团新项目组建团队的需要,实施不定期的晋升计划。 5.3晋升流程 5.3.1 集团人力资源部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定期与各店总经理沟通,做好年度内员工晋升调整规划。 5.3.2 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集团下属各酒店总经理对各自下属进行初步评定后,提出晋升申请。(附件1) 5.3.3 集团人力资源部对晋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晋升资格者将同意评估,否则退回申请部门。 5.3.4 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对晋升候选人进行360度民意测评,参

企业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贵港市丰源塑业有限公司 中高层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贵港市丰源塑业有限公司管理系统中高层干部的管理,加强我公司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常态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坚持下列原则: (一)公司集中管理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呈现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良好局面。 (四)组织认可、市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 (五)选拔、培养、使用和监督、考核、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丰源公司管辖下中高层干部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丰源塑业公司中高层干部职务序列,按公司规定设置总经理、副总级(总监、总助)、部门经理、主管共四级。 第五条管理职责。公司行政部负责中高层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负责备案管理中高层干部的审核、批复;各下属企业负责本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制定、选拔任用、教育培养和监督考核等日常管理。 第六条丰源公司备案的中高层干部: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销售总监、总经理助理。 (二)公司行政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销售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品控部经理。 (三)后勤主管等各部门下设置主管级岗位。 第三章条件和资格 第七条丰源公司中高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认真学习和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领悟总经理陈明龙的企业管理和发展理念,忠实执行上级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意识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好。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八条公司中高层干部的学历和年龄规定: (一)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本职岗位管理或技术经验,高中以上学历,工作表现特别优秀的学历可放宽要求。 (二)新提拔中高层干部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三)中高层干部任职年龄规定:公司中层干部男满65周岁、女满55周岁不再聘任中高层职务;因年龄原因不再聘任中高层干部职务的人员,有关待遇按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系指经医院聘任的科室正、副主任、护士长。 第二章中层干部的聘任 第三条:中层干部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科主任年龄一般在45岁以内,临床科室主任视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可适当放宽限制,护士长年龄一般在45岁以内。 2、担任业务科室(包括医、药、护、技)中层职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一般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护士长应具有主管护师或三年以上护师技术职称及大专(含)以上学历;担任行政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有3年以上工龄,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 第四条: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要,新聘任的科室主任、护士长的聘任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群众推选或自荐、组织审查、组织考核、公示、组织审批、聘任。也可以根据州委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参加公选。 第五条:在职中层干部的续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由院办公会确定,年度考核不能胜任者淘汰。 第六条: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实行三年一聘。

第七条:根据纪检等有关部门规定,财务、药学部、装备科、总务科等岗位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轮岗制,医院根据情况2-3年轮换一次。 第八条:中层干部聘任应当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及聘用程序聘任,特别优秀或确因岗位需要的可破格聘任,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职责与权利 第九条: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室主任对院长负责,接受分管领导管理。 第十条:护士长、副主任除接受相关职能科室的管理外,行政上对科室主任负责。 第十一条:完成医院下达的中心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落实各项医疗护理常规,积极创造条件,引进新技术,开展新项目。 第十三条:医务科、护理部属业务职能科室,负责代表医院行使监督、检查、指导和人员配备职权,院感、科教等科室协助行使相关职能。 第十四条:科主任是科室行政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和岗位职责、有关工作制度,督促、检查科内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业务决策权。制定并组织实施业务发展规划、新业务开展计划、科研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及相应配套措施,对其工作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协调科室各项临时性工作。 第十六条: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管理权。在遵照医院相关管理原则前提下,科主任享有科室人员聘用权、不合格人员的解

公司中层干部竞聘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中层干部竞聘管理办法 一、目的 充分挖掘公司内部人才,引入竞争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使员工有机会选择更适于发挥自己能力的职位。 二、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与平等、竞争、择优相结合,员工参与和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和对象 1.公司中层干部空缺职位。 2.xx公司所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员工均可参加。 3.竞聘者可以竞聘任一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组织实施 竞聘期间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有关人员组成竞聘评审小组,其职责是:制定竞聘政策、标准、方式,竞聘资格审查、评定和最终聘任人选的决定,并对争议做出裁决。 人力资源部作为办事机构,负责竞聘小组会议的组织,竞聘材料、文件的准备、收集、保存等。 五、竞聘条件与资格 1.基本条件 为人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拟任职位必须具备的业务知识,身体健康。 2.具体条件

(1)竞聘年龄:根据具体岗位在公告中明确限定。 (2)一般应具有本公司三年以上连续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含合格)。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以下(不含合格)员工不具备聘任资格。 (4)其他任职资格如学历、职称要求、专业要求等以相应职位的要求为准。 六、竞聘流程 1.发布竞聘公告 人力资源部须就竞聘职位发布竞聘公告,公告中须按职务说明书界定竞聘人基本条件与资格及其他竞聘相关事项,张贴于公司公告栏,确保每位员工均能获悉公告信息。 如同期有多个职位空缺需竞聘,可视情况发布于同一公告中。 2.竞聘者申请 人力资源部将《竞聘职位报名表》(可参照应聘申请表)下发到各部门,申请人本着自愿的原则于所在部门领取此表,在规定时间内填写上交人力资源部。 3.申请人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将所有申请表予以汇总审查,确定竞聘人员并将其报名表送交评审小组。对不符合竞聘条件者,需将报名表返还本人,说明返还原因,个人对此有申诉的权利。 4.业务理论及能力测试 评审小组对竞聘人进行相应岗位的专业能力和管理能力的测试,测试形式可为笔试、面试或二者结合。 5.竞聘演讲、答辩 竞聘者根据人力资源部安排在完全公开的环境下进行演讲和答辩,任何员工均可列席,评审小组负责提问并根据演讲和答辩的情况进行评定。列席员工均可现场提出个人

医院中层干部聘任制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聘任制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增加中层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现根据县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中层干部实行履职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 适用对象:医院临床、医技部门正、副主任、正副护士长以及行政、后勤职能科室正副科长。不含享受职务待遇和二级科室负责人。 2. 任职最高年龄界定 (1)科(长)主任、副(科长)主任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 (2)护士长年满48周岁。 (3)高级职称任职年龄可延长五年。 (4)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 3. 职务变动:期内因工作调动,退休、免职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需重新配备中层干部的,均要通过竞争上岗进行选配。 4. 任期管理:由院绩效考核领导组负责,组织每月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1)行政、后勤职能科室的正、副科长实行岗位履行职责考核;院领导班子对其工作满意度测评;以及所有中层干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2)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和护士长以科室的综合目标为依

据,由相关职能科室根据综合目标责任量化进行绩效考核及科室民主评测。 5. 任职培训:根据现代医院发展对医院管理队伍的要求,有计划地分类分批对医院中层干部进行全方位培训,以提高其政治素质、依法行政能力、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中层干部每三年内必须参加相应岗位管理培训一次。 6. 任期考核:每月进行工作业绩、院绩效考核领导组对每位中层干部测评、中层干部之间工作质量满意度测评,总成绩与奖金挂钩;月成绩进行,作为年度测评的门槛,结果评出优秀、称职、不称职,决定下年度是否聘任。 7. 解聘:实行任期制的中层干部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解聘职务,终止任期: (1)年度考核不称职者; (2)年度绩效评估考核连续两年未位者; (3)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一年以上者; (4)患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履行职位职责者; (5)严重违反党纪政纪、廉政纪律、财经纪律、受到法律制裁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6)部门机构调整、变动、被裁减分流者; (7)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者; (8)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不能履行职责者。 8. 聘期:为一年一聘。

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射洪县科级干部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中层干部是指: 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保卫科长以及享受中层待遇的工会干部。 第三条团委书记实行双重管理。团委书记的产生,可以先竞争候选人资格,然后再按照相关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团委书记选举产生后,学校党组织报团县委审批后,再报县教育局党委备案。 第四条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为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明确管理职责,严格管理程序。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权限在各处室、各部门实行宏观管理。按照一定的程序聘任中层干部后,报县教育局党委备案。 第二章中层干部的产生 第七条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第八条学校中层干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法,能够运用正确的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业务精湛,善于管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能够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以身作则,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五)能够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办学行为规范。 第九条竞争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竞争中层正职的需任副职2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且聘任年限2年以上;竞争副职的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二)竞争中层干部的人员中学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无党内或行政处分。 (四)中层干部应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五)年龄要求原则上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第十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应按照下列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制定方案。 制定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须经校务会、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研究,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公布职位。 学校将拟竞争的岗位和任职条件等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个人申报。 凡要求竞争中层岗位的人员,需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申报表》,由聘任单位党组织具体受理个人申报工作。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党组织负责对申报人员按照岗位职责、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向校务会或支委会报告。 (五)组织考察。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根据优胜劣汰原则,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干部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机制,形成科学规的中层干部选拔、使用、监督、考核机制,培养一支精干高效、爱岗敬业、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围 中层干部包括:部门正副职、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原则: 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2、集中制的原则; 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 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四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 3、熟悉业务,有基层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决策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能力。 第五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 第六条拟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初步考察人选主要是竞聘上岗方式产生。 第八条竞聘上岗工作程序为: 1、办公室制定竞聘工作方案,由公司领导研究通过后实施; 2、公布职位、条件和方法; 3、报名和资格审查; 4、竞聘考核和组织考察 5、会议研究和确定人选 6、行文宣布。 第四章中层干部职务管理 第九条中层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1、根据中层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和考核,考核结果为C类,且年终评议在80分以下,经公司研究认定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 2、不能胜任现职的。 第十条不胜任现职的中层干部,按下列标准认定: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非不分,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XX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办法

XX集团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强化和规范干部队伍管理,建设一支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以下简称“公司”)的干部队伍现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经理助理、各部门正副职干部。 第三条干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原则; (五)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 (六)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原则; (七)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 (八)依法、按制度、按程序办事原则。 第二章体制、任期 第四条干部实行分级管理。经营班子成员由直接管理。总经理助理及各部门正副职干部由本管理。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是党总支管理干部的职能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管理干部的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将严格按照的授权及有关规定进行干部管理,并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授权管理的干部情况。 总经理助理和办公室、财务、干部人事、物资釆购、纪检监察、审计内控、风险管理、法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人选,应在本研究通过后,报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并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公示、任免等手续。 第七条干部均实行聘任制(实行选任制的干部除外)。干部每个聘期原则上均为1年(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续聘。在一个聘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因工作需要调整职务,一般不超过一次。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10年,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应交流工作岗位。 第八条干部配备以“精干、高效"为原则,凡涉及干部职级和职数等问题,均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章选拔任用 第九条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一)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中医医院 中层干部聘用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机制,严格干部聘用管理程序,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医院科学发展,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院中层管理者; 第三条中层干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竞聘上岗和组织任命相结合; (五)激励和约束相结合;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第四条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政治上坚定,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

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求真务实,工作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有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意识强,能团结同志,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 (五)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六)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七)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八)在年度考核中,均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三章中层干部任免(聘任、解聘)程序 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职程序: (一)由党组织及院办牵头成立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竞聘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后,公布竞聘信息;(二)根据科室发展需要,由科室推荐、个人报名,全院竞聘,在纪检监测部门的监督下产生。 (三)报名、资格审查、候选人公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竞聘答辩与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可设在院领导班子、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部分中层干部中进行。 (四)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将竞聘结果提交医院党支部及工

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xx中学 中层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中层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射洪县科级干部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全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中层干部是指: 主任、副主任,团委书记。保卫科长以及享受中层待遇的工会干部。 第三条团委书记实行双重管理。团委书记的产生,可以先竞争候选人资格,然后再按照相关选举程序进行选举。团委书记选举产生后,学校党组织报团县委审批后,再报县教育局党委备案。 第四条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为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明确管理职责,严格管理程序。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权限在各处室、各部门实行宏观管理。按照一定的程序聘任中层干部后,报县教育局党委备案。

第二章中层干部的产生 第七条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 第八条学校中层干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法,能够运用正确的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业务精湛,善于管理,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业务能力、管理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 (四)能够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以身作则,顾全大局,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五)能够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办学行为规范。 第九条竞争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具有下列资格: (一)竞争中层正职的需任副职2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且聘任年限2年以上;竞争副职的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二)竞争中层干部的人员中学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无党内或行政处分。 (四)中层干部应逐级提拔,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五)年龄要求原则上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正常工作。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明确中层干部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发挥中层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系指经医院聘任的科室正、副主任、护士长。 第二章中层干部的聘任 第三条:中层干部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科主任年龄一般在45岁以内,临床科室主任视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可适当放宽限制,护士长年龄一般在45岁以内。 2、担任业务科室(包括医、药、护、技)中层职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临床、医技科室主任(副主任)一般应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护士长应具有主管护师或三年以上护师技术职称及大专(含)以上学历;担任行政职能科室中层职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应有3年以上工龄,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 第四条:根据医院学科发展需要,新聘任的科室主任、护士长的聘任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群众推选或自荐、组织审查、组织考核、公示、组织审批、聘任。也可以根据州委组织部门的有关规定,参加公选。 第五条:在职中层干部的续聘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由院办公会确定,年度考核不能胜任者淘汰。 第六条: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实行三年一聘。

聘权以及科室人员的考评权,享有本科室人员职称晋升的推荐权。 第十七条:科主任享有科室经济分配权。根据不同岗位工作数量与质量,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分配原则,拟定科室人员的二级经济分配方案,经科务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八条:科主任享有科室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建设(含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管理权,负责制定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 第十九条:科主任负责本科进修、实习带教、传染病管理、院感管理工作,必须安排专人负责临床教学工作,及时检查实习带教质量。 第二十条:护士长享有本科室内护理人员的行政管理权。督促、检查科内各项护理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护士长享有对科内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权,对本科护理人员职称晋升推荐权。 第二十二条:护士长享有本科护理人员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及指导职能。负责制定科内护理业务学习计划、教学计划、人员培训计划、护理带教工作并组织实施,对本科护理人员送出进修、实习推荐权。 第二十三条:护士长对科内药品、器械、医疗设备、办公用品管理、保管等职能。具体负责管理、领用、报废工作。 第二十四条:护士长对科内消毒灭菌、环境卫生监督检查指导职能,负责健康教育、卫生宣教等工作,对病区内病人陪护管理,协助科主任进行科室规范化管理。 第四章中层干部待遇 第二十五条:中层干部享受相应标准的职务津贴,津贴标准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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