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燃气有限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确保动土作业施工安全,根据《**燃气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和直属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中生产单位是指直接管理作业的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作业方是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基层班组或施工服务商。

第四条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第五条基本要求

(一)动土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

(二)动土工作开始前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动土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1.交通状况;

2.附近的振动源;

3.隐蔽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

4.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

5.土质类型;

6.地表水和地下水;

7.对土壤和水的污染;

8.架空的公用设施;

9.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

10.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

11.使用的工器具;

12.气候;

13.其他。

(三)动土工作开始前,应保证现场相关人员拥有最新的地下设施布置图,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在铁路路基 2m 内的动土作业,须经铁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四)对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动土项目,施工区域主管部门根据情况,组织电力、生产、机动设备、调度、消防和隐蔽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五)施工区域所在单位应指派一名监督人员,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连续动土超过一个班次的动土作业,每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检查表参见附表。

(六)应用手工工具(例如铲子、锹、尖铲)来确认 1.2m 以内的任何地下设施的正确位置和深度。

(七)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及时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施工区域所在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

(八)在坑、沟槽内作业应正确穿戴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个人防护装备。不应在坑、沟槽内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动土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站立、走动。

(九)若地下隐蔽设施有变化,施工单位应将变化情况向作业区域所在单位通报,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第六条动土作业保护系统的建设。

(一)对于动土深度 6m 以内的作业,为防止动土作业面发生坍塌,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动土深度超过 6m 所采取的保

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

(二)在稳固岩层中动土或动土深度小于 1.5m,且已经过技术负责人员检查,认定没有坍塌可能性时,不需要设置保护系统。作业负责人应在动土作业许可证上说明理由。

(三)应根据现场土质的类型,确定斜坡或台阶的坡度允许值(高宽比)。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见表1。土质类型及密实度的确定参照 GB 50007-2002 执行。技术负责人设计斜坡或台阶,制定施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保存在作业现场。

表 1 土质分类及坡度允许值

(四)在动土开始之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在选择液压支撑、沟槽千斤顶和挡板等保护措施时,应遵循制造商的技术要求和建议。

(五)保护性支撑系统的安装应自上而下进行,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

(六)如果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应先安装替代构件,以承担加载在支撑系统上的负荷。工程完成后,应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回填和支撑系统的拆除应同步进行。

(七)挖出物或其他物料至少应距坑、沟槽边沿 1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 1.5m,坡度不大于 45°,不得堵塞下水道、窖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八)在坑、沟槽的上方、附近放置物料和其他重物或操作动土机械、起重机、卡车时,应在边沿安装板桩并加以支撑和固定,设置警示标志或障碍物。

第七条邻近结构物的保护

(一)动土前应确定附近结构物是否需要临时支撑。必要时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对邻近结构物基础进行评价并提出保护措施建议。

(二)如果动土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如支撑、加固或托换基础来确保这些结构物的稳固性,并保护员工免受伤害。

(三)不得在邻近建筑物基础的水平面下或挡土墙的底脚下进行动土,除非在稳固的岩层上动土或已经采取了下列预防措施:

1.提供诸如托换基础的支撑系统;

2.建筑物距动土处有足够的距离;

3.动土工作不会对员工造成伤害。

(四)动土深度超过 1.2m 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

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当允许员工、设备在动土处上方通过时,应提供带有标准栏杆的通道或桥梁,并明确通行限制条件。

第八条雷雨天气应停止动土作业,雨后复工时,应检查受雨水影响的动土现场,监督排水设备的正确使用,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骤然崩坍。如果有积水或正在积水,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的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动土处,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排水,方可进行动土作业。

第九条对深度超过1.2m,或在填埋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等可能存在或产生危险性气体的施工区域动土时,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气体检测,并采取相关措施,如使用呼吸器、通风设备和防爆工具等。可参照Q/SY1242-2009标准执行。

第十条采用机械设备动土时,应确认活动范围内没有障碍物(如架空线路、管

架等)。动土作业现场应设置护栏、盖板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在人员密集场所或区域施工时,夜间应悬挂红灯警示。作业如果阻断道路,应设置明显的警示和禁行标志,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采用警示路障时,应将其安置在距开挖边缘至少 1.5m 之外。如果采用废石堆作为路障,其高度不得低于 1m。在道路附近作业时应穿戴警示背心。

第十一条动土作业前,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作业批准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审查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勘察,合格后签发动土作业许可证。动土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班次。如果在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过程中,经确认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作业,应根据作业性质、作业风险、作业时间,经相关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当作业环境发生变化、安全措施未落实或发生事故,应及时取消作业许可,停止作业,并应通知相关方。

第十二条动土工作结束后,申请人和批准人或其授权人在现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关闭动土作业许可证。动土作业许可证的审批、延期、关闭及分发具体执行Q/SY1240-2009。

第十三条在动土作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动土作业,应报公司总调度室备案,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进行:

(一)需要占用规划批准以外范围的场地;

(二)有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可能导致一般A级及以上事故的。

第十四条动土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第十五条动土作业时,作业方必须指派了解施工区域现场地下设施的人员进行监护,严防作业过程中对电力、通讯、地下管线、设施等造成损坏,监护人员在施工前对安全措施逐条落实,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生产单位安全总监或委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并担任作业安全监督,作业安全监督在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在作业中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十七条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作业票》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十八条严禁涂改、转借《动土作业票》,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第十九条动土作业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第二十条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动土,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第二十一条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第二十二条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断路作业审批。

第二十三条各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违章或造成事故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相关人员安全职责如下:

(一)作业申请人的职责

1.提出动土作业申请,办理作业许可证;

2.协调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

3.组织实施动土作业;

4.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5.对相关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和可靠性负责。

(二)作业批准人的职责

1.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相关信息和特殊要求;

2.核实安全措施,提供动土作业安全的必要条件;

3.批准或取消动土作业许可证;

4.对动土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负责。

(三)作业人的职责

1.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并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许可的相关要求进行作业;

2.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3.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

(四)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1.了解施工现场的基本状况,识别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2.制定施工方案,选择和实施保护措施;

3.采取纠正措施,消除隐患及危害;

4.对动土作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燃气有限公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昆燃质安[2008]11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KLRQ/GL-G10-ZD16-01 动土作业许可证

2.KLRQ/GL-G10-ZD16-02 动土作业安全检查表

附件:1.KLRQ/GL-G10-ZD16-01 动土作业许可证

动土作业许可证编号:

附件2:KLRQ/GL-G10-ZD16-02

动土作业安全检查表动土场所:

动土地点:

动土深度:

检查人:检查时间: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第一章定义及范围 第一条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的;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c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第二条动土作业的范围:生产区域和生活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动土作业。 第三条有资质的外单位在企业所属区域进行动土作业,若其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第二章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第四条动土作业前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获得批准后,方可作业,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第五条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第六条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第七条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第八条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第九条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辩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部门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第十条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严禁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第十一条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高温作业是指作业环境热强度高,劳动强度大,对人体易造成危害的作业。在我国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定中,是指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过设计计算温度标准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第二条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有关防暑降温的要求。 第四条企业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安全、职业卫生和工会等部门应制定计划,采取保障人身健康的措施,并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修维护,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1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技术措施 第六条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第七条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等;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八条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第九条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机械送风装置。 第十条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 第三章保健措施 第十一条对高温岗位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高温禁忌症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第十二条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医疗机构诊疗。 第十三条对高温作业者,应按有关规定供给含盐清凉饮料,并符合卫生要求。 第十四条对热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第四章组织措施 第十五条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免加班加点。 第十六条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GB4200《高温作业分级》的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第十七条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 1.1动土作业是指在中国石化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米以上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5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管理职责 2.1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2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3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

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4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管理内容及要求 3.1作业危害识别(JSA) 3.1.1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作业安全措施 3.2.1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2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3.2.2.1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2.2.2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3.2.2.3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3.2.2.4拆除固壁支撑应从下而上,更换支撑应先装新的,再拆旧的。 3.2.2.5不应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3.2.3在沟(槽、坑)下作业应按规定坡度顺序进行,使用机械挖掘时,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机械旋转半径内;严禁在离电缆1米距离以内作业;深度大于2米时,应设置应急逃生通道;两人以上同时挖土时应相距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编号:SM-ZD-33390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术语和定义 ◆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2.1 动土作业应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没有《作业证》严禁动土作业。 2.2《作业证》经单位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工程等部门会签,由生产部审批。 2.3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逐条落实安全措施。 2.4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5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

物业保洁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物业保洁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一、目的 正确使用保洁用品及机械,以保护保洁员在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保洁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管理。 三、作业规程 (一)安全保护 1、保洁员工作中使用具有腐蚀性的清洁剂时,须佩戴橡胶手套; 2、为了保护员工安全,清洁工作超过2米以上时为高处作业,必须两人相互保护作业; 3、为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夏季室外作业员工在工作中配发遮阳帽; 4、为了员工身体健康,冬季外围保洁员在工作中配发防寒服、棉手套、棉鞋等防寒用品。 (二)使用洗地机 1、操作前应先放置好警示牌; 2、检查机器有无故障,插头是否完好,电线是否漏电; 3、把机器横向倒放,装上毛刷(毡盘/针盘)再把机器扶正; 4、调整好自己操作机器的角度,使用机器时不要用自己的力量强行操作机器,根据机器本身的移动进行操作;

5、根据机器出水管的方向使用机器,以免出水管留有水印。一般从左向右洗; 6、操作机器应成横向"一"字形操作并一行压一行,操作人员往后退洗; 7、靠近墙壁或玻璃时可以掉转方向工作; 8、操作当中避免电线缠入毛刷中; 9、工作完成后拔掉插头,卸掉毛刷(毡盘/针盘)将整个机器擦拭干净,电线擦干净后缠在机器手柄中,不要过紧,毛刷每次用后都要清洗放在工具架上,以便晾干后继续使用。特别是毛刷要平放且刷毛朝上,以免将刷毛压坏; 10、机器水箱盖不宜盖的过紧,应留有一定间隙,使其留有的清洁剂异味及时散发; 11、不定期检查机器,使其能随时正常工作。 (三)使用吸尘器 1、首先检查机器有无故障,插头是否完好,电线有无裂痕、漏电处,过滤部分有无破洞或堵塞等情况。 2、吸公共区域地面尘土时,应及时提醒往来客户注意安全; 3、不同的区域换上适当的吸嘴; 4、不要让吸嘴碰到墙壁或家具上,不要让电线缠绕在家具腿上以免损坏家具; 5、吸尘时不要吸入过大的异物(如纸团、砖块、针头、木片等); 6、不要吸水也不要湿手操作,以防触电; 7、发现有异味,及时换尘袋,必要时检修;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1 基本要求 1.1动土作业是指工程工程的各种动土作业活动,包括人工与机械形式的土石方开挖、钻孔、打桩以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动土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的范围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涉及用火、用电、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的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 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 1.5地下或周围施工情况复杂的动土作业期间应视频监控。 2 引用文件 GB 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 GB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1号) 3 管控方式与职责 3.1 工程部负责动土作业的管理与实施。工程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动土作业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管理。组织作业前的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地质条件、地下设施、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安全措施,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 3.1.2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 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管理。组织制定或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管理情况。 3.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 3.1.5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动土作业。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协调、确认外部作业环境(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组织落实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措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基本要求 1.1动土作业是指工程项目的各种动土作业活动,包括人工与机械形式的土石方开挖、钻孔、打桩以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1.2 动土作业应按照作业许可证管理的范围要求办理作业许可证,涉及用火、用电、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的还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3 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 1.4 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经过培训,持有相应资质证件。审批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确认和审批。 1.5 地下或周围施工情况复杂的动土作业期间应视频监控。 2 引用文件GB 50201-201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HG23017-1999厂区动土作业安全规程GB50484-2008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中国石化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1号) 3 管控方式与职责 3.1 项目部负责动土作业的管理与实施。项目部各业务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管理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责任主体,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是动土作业的实施责任主体。

3.1.1工程(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管理。组织作业前的JSA及其交底,组织确认外部施工作业环境(如地质条件、地下设施、交叉作业等),检查确认内部施工作业方法、作业条件、安全措施,组织落实作业监护,检查日常施工作业情况。 3.1.2 技术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负责组织制定施工方案、方法或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编制JSA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监督检查施工方案、程序及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质量情况。 3.1.3 物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所涉及的施工设备、器材的采购管理。组织制定或提供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操作规程、使用说明/要求、质量证明文件,参与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JSA,监督检查机械设备的管理情况。 3.1.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作业许可批准人和监护人实施业务培训与资格认定,检查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并在作业许可证上签字,检查作业过程的安全状况。 3.1.5 施工经理(或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动土作业。作业前组织JSA及其交底,组织协调、确认外部作业环境(空间隔离、交叉作业等),组织落实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批准作业许可证,检查施工作业情况,关闭作业许可证。 3.1.6 施工班组(或作业单位)负责动土作业的具体实施。提出作业许可申请,指派作业监护人,完善施工作业条件和安全防护措施,按照许可内容和要求完成施工作业任务。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通用版)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通用 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7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措施(通用版)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项目现场夏季安全管理,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在建工程应采取防高温、防食物中毒、防火、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六防”措施,确保夏季施工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在进入夏季前分析夏季可能出现的危险源,并制定防患措施和管理办法,特编写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项目部夏季来临时工程收尾的安 全管理。 2组织落实 2.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夏季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做到加强管理、周密计划、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奖罚分明。

2.2设专人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如遇雷阵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充分利用无线对讲系统、手机等灵活性通知方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各个系统负责人,采取相应对策,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尽量减少,直至零损失。 2.3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必要时按排凌晨和晚间气温降低时施工,并备好防暑降温用品,防止中暑事故的发生。 3物资准备 3.1雨季来临之前,备足、备齐防雨、防洪物资,彩条布、水泵等。 3.2易损及易耗物资应准备充足,防止雨天脱货,造成停工。 三、施工措施 1、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雨季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的畅通。经常打扫路面,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制度

1 目的 保证公司动土作业的安全,保护公司地下管线、电缆等设施不受施工破坏。 2 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的动土作业管理。 3 职责 3.1工程部 是动土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动土作业的许可管理和现场的专业检查考核工作。 3.2安环部消防站 参与动土作业的许可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负责对在消防道路进行的动土作业进行归口管理。 3.3生产、技术、电仪中心等部门

参与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制定确认和作业许可管理。 3.5生产中心 负责制定落实与动土作业相关的工艺、设备及安全隔离防护措施,监督检查动土作业安全措施的执行到位情况,纠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3.6施工(检维修、建设项目)作业单位 负责制定和落实动土作业安全措施,做好动土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监护工作。 3.7监护人的职责 (1)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完全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禁止或终止作业。 (2)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 3.8作业人员的职责 (1)持经批准的、有效的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施工作业。 (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3)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作业。 (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若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劳动保护着装和器具符合规定。 4 管理内容 4.1 基本要求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区域及项目延展区域的地面和道路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动土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2)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3)动土作业活动实施前,应做好危险环境与条件的观察识别、作业任务与时机、风险控制措施确认工作。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8961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机械电力处负责管理。动土地工人前,应做好地质、水文、地下设施的(如电缆、管道及隐蔽工程等)调查工作,挖土深度超过0.8米,必须按规定办好动土许可证,并采取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指派专人监护,方可施工。 2、动土申请单位指定项目负责人负责办理,填写动土的时间、范围、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图),交施工单位。 3、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弄清情况,才能继续工作,施工点应设置围栏及警告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有毒有害场所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从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有效控制生产作业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的侵害,防止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性有害因素(粉尘、毒物、高温、低温、噪声、放射线等)的控制。 2引用标准\文件 无 3职责 3.1安管部 3.1.1检查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有权停止对人员健康构成一定危害危害的作业。 3.2其他部门 3.2.1负责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及作业人员的管控。 4定义 4.1生产性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和劳动能力可能产生危害作用的,称为生产性有害因素。 4.2生产性粉尘:在生产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4.3毒物:在一定条件下,可与生物体相互作用,引起生物体功能性或器质性损害的化学物质。

4.4高温作业:在高气温或高气温合并高气湿或在强热辐射的不良气象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劳动。 4.5噪声:物体呈无规律地、无周期性振动所发出的声音,称为噪声。 5管理程序 5.1生产性粉尘预防措施 5.1.1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降低粉尘扩散,改善劳动条件。 5.1.2当密闭舱室进行有粉尘产生的作业时应采取机械通风措施,以稀释舱室内空气中粉尘的浓度。 5.1.3为保证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防止外界有害物质侵入人体,应给施工人员配备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等各种保护器具。 5.2中毒预防措施 5.2.1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使用有毒物质,以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 5.2.2生产环境中存在有毒物质时,应从工艺和设备方面采取措施,对于在舱室内施工的应有通风排毒措施,降低空气中含毒物的浓度,施工人员应有个体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尽可能减少毒物进入人体。 5.2.3严格遵守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除和减少误操作。 5.4加强对生产作业现场的管理,根据生产性质、特点,其工艺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要求,还应有可靠的安全生产措施。

动土作业安全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010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动土作业票的办理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第四章附则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施工动土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地下隐蔽设施受破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江苏力达宁有限公司内进行地面挖掘、钻孔、打桩、爆破、建构筑物拆除等各项破土作业。 第二章动土作业票的办理 第三条动土作业实行工作票管理制度,动土前应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安全作业许可证),动土工作票由公司安全部门管理。动土作业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公司安全部门存留,第二联交动土作业施工单位执行。动土作业要由施工单位填写,送安全部审批。在各项目装置界区内的动土作业,作业周围环境由各项目装置负责人确认并签字;厂区内公用区域内动土作业由厂主管部门对地下隐蔽设施和动土作业周围环境进行确认并签字;厂际间公用区域或厂区外有本公司地下隐蔽设施的区域内动土作业,由公司主管部门进行确认并签字。 第四条对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动土项目,施工主管部门建设部根据情况组织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项目负责人、电力科、设备科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地下设施交底,根据施工区域相关地质、水文、地下管道、埋地电力电缆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第五条各单位的正常维护、检维修动土作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界区内动土作业,承担作业项目的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到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并办理动土作业票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第六条? 动土作业票的有效期。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系统界区内最长不超过3天,界区外不超过15天。不能在限期内完成动土作业要重新办理“动土作业票”(续批)。 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夏季作业安全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6

高温天气是指:以当地气象台发布的当日最高气温为依据,连续三天最高温在35C以上或当日最高气温达38C以上。 1、防中暑安全措施 1.1进入高温天气前(5月15日前),各单位应对防暑降温,防 尘排毒,通风设施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检查和修理,保证现有的通风设施 在高温季节发挥应有的效能。设备保障部根据当年生产任务,及时做好通 风设施的增添工作,以确保在高温季节有足够的通风设施。 1.2积极采取降温、通风、防尘,排毒技术措施,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减少或避免高温辐射和电焊尘毒对职工的影响,保证安全生产。 1.2.3在高温闷热季节,露天和舱内作业,应加强对职工防暑降温的宣传教育,保证得到充分休息,以利生产,对高温禁忌的职工可临时调 做其他工作。 1.2.4在高温季节,安环部根据气温情况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经同意后,作出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各车间、施工队根据生产情况, 自行调整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间段。如果在高温天气规定的作业时间段 之外从事生产作业,需向安环部申报、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附高温天气作业申报表) 1.2.5对高温和露天作业的人员要供应足量的符合卫生要求的饮用水,后勤部门做好暑期必备物品的供应工作。 1.2.6安环部应做好各生产单位及有关部门的防暑降温、防尘排毒作息时间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如发生中暑事故要按 规定组织急救并且及时上报。 1.2.7施工人员上班作业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严禁赤膊,穿背心,短裤,拖鞋、高跟鞋上工地,严禁酒后上岗,进入狭小舱室作业,必 须实行双人制。 1.2.8施工人员严禁用氧气、二氧化碳气等一切工业气体冲凉、降温。 1.2.9 任何人员严禁在江边游泳、洗澡,严禁在空压机冷却水池内 洗澡,严禁在码头边无栏杆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82

动土作业管理制度(通用版) 1.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经生调科批准后方可进行。 ⑴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使用机械挖土,要先发信号,挖土机回转范围内不准进行其它作业。 ⑵挖土施工应视土壤性质、温度和挖掘深度留有安全边坡或放置固壁支撑如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支撑有滑动、折断等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拆除固壁支撑时,必须按回填自下而上进行。 ⑶挖出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0.8米,在沟道转弯的拐角处不得小于1.5米,土方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米。 ⑷在坑、沟内作业时,注意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

良好,发现有毒气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⑸在靠近建筑物及构筑物的地点动土时,应按挖掘深度,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爆破工程必须在施工前提出爆破方案,经生调科批准后方可施工。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 动土作业是指在xx 油田生产运行区域(含生产生活基地)的地下管道、电缆、电信、隐蔽设施等影响范围内,以及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进行的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的作业;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地上构筑物、以及道路通行安全产生影响的作业。 1.2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 1.3 动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4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油田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1.5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2 职责与分工 2.1 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系统)动土作业的监督管理。 2.2 安全环保处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3 二级单位负责动土作业的审查、审批和现场管理。 2.4 许可证由动土作业所属基层单位提出申请。 2.5 项目负责部门组织地下设施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油气及燃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电信、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经水、电、气(汽)、通信、工艺、设备、消防与动土区域所属基层单位等

部门会签后,由项目负责部门签发。 2.6 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作业措施。 2.7 施工方案经施工现场负责人、建设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签署意见及工程总图管理等有关部门确认签字后,由施工区域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3 管理内容与程序 3.1 作业危害识别(JSA) 3.1.1 作业前,项目负责部门要组织施工单位,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 分析,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 安全措施要填入动土许可证,并附动土作业点示意图。 3.2 作业安全措施 3.2.1 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现场支撑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3.2.2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3.2.2.1 不应在土壁上挖洞攀登。 3.2.2.2 不应在坑、槽、井、沟上端边沿站立、行走 3.2.2.3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3.2.2.4 拆除固壁支撑应从下而上,更换支撑应先装新的,再拆旧的。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动土作业特殊作业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管理,确保 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和检维修特殊作业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结合公司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实际,特制订动土作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区域内(包括外来施工)的所有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 三、分工与职责 3.1 安环部是动土作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 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2 生产部负责制定和审核安全作业方案,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落实专业安全措施;负责组织、协调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3动土作业部位所在单位,负责制定动土作业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负责作业现场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安全监护等工作。 四、基本要求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钻探、坑探、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 响的作业。 五、作业安全要求 5.1 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车间要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 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制定具体的针对性安全措施。 5.2 作业前,安全员或办证申请人要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和教 育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5.2.1有关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5.2.2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应采取的具体 安全措施; 5.2.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5.2.4可能发生的事故及事故的预防、避险、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识; 5.2.5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5.3 作业前,生产单位要确认如下工作: 5.3.1对作业现场的地下隐蔽设施进行交底; 5.3.2腐蚀性介质的作业场所配备人员应急用的洁净冲洗水源; 5.3.3夜间作业的场所设置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 5.3.4会同作业单位组织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到作业现场,了解和熟悉作 业内容、现场环境,进一步核实安全措施的可靠性,熟悉应急救援器材的存放 位置及使用方法,查看应急疏散路线。 5.4 作业前,作业单位对作业现场及作业涉及的设备、设施、工器具等进行检查,并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5.4.1作业现场消防通道、行车通道应保持畅通,影响作业安全的杂物应清 理干净; 5.4.2作业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设施应完整、牢固, 采用的临时设施应确保安全; 5.4.3作业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并设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5.5作业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应完好;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9825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Site operation safety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厂各部门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 3职责 3.1本规定由安全领导小组制定。 3.2安全领导小组对厂各单位的现场安全作业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3.3各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据本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和落实。 4规定要求 4.1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持《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

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徒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安全作业证》不得独立作业,特殊情况需经过安全环保科认定许可,在老师的的监督指导下方可作业。 4.2凡属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入罐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作业都要依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并办理相应的安全操作票证。各类安全作业票证要有完整的签字审批手续,不准代签代填。 4.3动火作业 4.3.1在厂动火作业区(氢站、还原车间、碳化车间等)内动火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4.3.2在固定动火区可不办理动火作业证,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4.3.3在使用气焊时,乙炔瓶与氧气瓶要分开放,其距离不少于5m,距离明火不少于10m,在焊接前必须消除周围及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3.4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站在绝缘处,在潮湿的工地或地沟槽内要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天津石化公司化工厂 编码: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版本:A 页码:1/5 1目的 为规范动土作业管理,确保动土作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石化公司化工厂界区内的地面勘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和爆破等各种动土作业,以及界区外与本单位所属设施有关的动土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入天津石化公司化工厂进行施工的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3 职责 3.1厂级主管领导职责:负责对本单位界区内动土作业进行管理和审批职责范围内与本单位所属设施有关的重大危险动土施工。 3.1.1安全环保部:负责参加动土施工安全方案的审查,负责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监督。 3.1.2设备部:参加施工方案的审查,对可能损坏管线、电力、邮电通讯、有线电视光纤、计算机网络光纤、厂际能源物料数采网络等设施和需要临时停水、停电的动土作业进行审查;负责向施工单位对动土作业区域的地下设施情况进行现场交底,提出具体要求,组织施工方案的审查和施工过程中的管理。 3.1.3生产部:负责参加对施工方案的审查。 3.2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动土申请,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订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过程的安全作业全面负责。 4 文件内容 4.1 动土作业要按照《天津石化公司动土管理审批程序》的要求,进行厂级审批后,在施工前需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见附表一。《动土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填写,设备部根据现场情况,组织保运站(电气车间)、生产、安全、保卫、消防等主管部门、动土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和地下设施的主管单位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工艺物料管道、埋地电力和电信电缆、有线电视光纤、计算机网络光纤、厂际能源物料数采网络、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不明物和砂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神安)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SAQ-SC-2010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批准:何金龙 审核:杨彩云 编写:张明炜 发行部门:质保体系办 受控编号:SAQ-SC-2010 2010-04-26发布 2010-05-26实施 上海神安起重运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安顿起重机械安装有限公司 发布 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

为确保勘测外业登高作业生产活动中,操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仪器设备的工作安全,防止发生登高作业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适用于勘测外业登山攀岩;高空操作等登高生产作业。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人,为登高作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登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3.2 项目生产现场负责人,应熟悉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登高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3.3项目生产安全员,适时把握危险源并实施防范策划,督办日常登高作业安全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总体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适时组织宣传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保护意识。 (2)针对项目野外生产情况,做好危险源初始识别、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3)从事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有关禁忌症的人员,禁止从事相关登高作业。 (4)加强日常性的安生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及时上报。 (5)每年一次由部门管理者指定专人对登高作业的器具进行检查,并记录。 4.2 登山作业安全规定 4.2.1须脚穿橡胶底性质防滑鞋子,安全登山从脚下做起。 4.2.2山体坡度超过30°以上需登山作业时,须2人及其以上相伴登山,必要时携带安全绳索登山作业。雨雪天气,禁止攀爬30°以上的山体陡坡。 4.2.3在登山过程中,应选择安全区域行进,避免在有坠石危险的地方或陡崖边行走。 4.2.4向山区深部行进,应做好沿途各种固定的目标向导,必要时绘出路线图,以避免迷路。 4.2.5在夏季登山作业,要带足饮用水,以不断补充身体所需的水分,避免发生虚脱、中暑。 4.2.6在山顶作业遇雷雨天气,应及时躲至相对低洼处或干燥掩体遮挡的地方,及时关掉无线通讯设备,严禁将有关杆、架、伞、锄头、铁锹等扛在肩上,以防雷击。 4.2.7登山作业必要时应随身携带急救药品,以便在发生摔伤、碰伤、扭伤时派上用场。 4.2.8在山林中作业时,切勿乱丢烟蒂,离去时须彻底消除燃火隐患。 4.3 高空作业安全规定 4.3.1高空作业分级 只要从事在坠落高空离基准面2米(含2米)以上或有坠落可能存在的工作,均称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分为三级: (1)一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2米―5 米。 (2)二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5米―15米。 (3)三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 (4)特级高空作业:高空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4.3.2高空作业场地要求 (1)确保有足够的工作场地和空间。 (2)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3)操作平台有开口部的,要安装扶栏或安全网; (4)确保作业区域充足的光亮度。 4.3.3高空作业人员防护要求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良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在工作区的每个人都要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用具。(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 (3)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时不得佩戴会被钩住、挂住的珠宝首饰或其它装饰品。头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为了明确动土作业定义、安全要求及《动土安全作业 证》的管理。 二、、职责: 1、各部门应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动土作业安全负责。 2 、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动土作业过程负责。 三、定义 动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 面堆放负重在50Kg/m3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 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四、内容: 1、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1.1、动土作业必须进行动土作业风险分析并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1.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1.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1.4、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1.5、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6、挖掘坑、井、槽、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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