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料包材验收程序

原辅料包材验收程序
原辅料包材验收程序

原辅料、包装材料验收入库程序

目的:为了使原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得到合理的控制,进货检验及入库工作及时、准确、规范地进行,确保原辅料的质量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程序。

适用范围:原辅材料的采购、运输、验收及入库贮存工作。

内容

一、原辅料的申购及到货

1、采购部根据生产部的生产计划单与库存制定采购计划,通知供应商供货(供货方必须提供所供原料该批次质检合格单),并且通知原料保管员准备库位接货。如更换供应商,新供货方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GMP证书。(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2、原料到货后,原料保管员进行初验,核对无误后填写请验单,标注品名、规格、批号、数量、供应商,交质检部取样。

3、质检化验室根据取样原则进行取样,对样品按照检验规程对来样进行化验,并在两天(最多三天)内出具检验检验报告单判定原料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并在报告单上签字

注意:如该种原料本厂不能检验时,化验员取样后及时通知厂长外委检验。

对长期合作原料质量可靠的大型供货单位(如山东新华、华北制药、东北制药等)提供的原料,为保证及时生产可由化验员、总工签字后使用。

4、物料部根据检验结果对来货放行或暂扣,若不合格,则通知采购部联系退货,并采取补救措施进行采购,不能耽误生产按计划进行。

二、包装材料验收和入库

1、包装材料到货后,由保管员根据送货员提供的《送货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写请验单(内容包括品种,数量,供货单位),通知包装材料检验员进行验收。

送货单的物品数量与种类和来货数量及种类必须一致。

2检验员接到通知后依据包装材料验收标准和抽样原则对送货包装材料先在来货车上进行抽样检查。质检人员持留样对包材进行对比检验,检验时除了相关尺

寸外,包装材料的版本等要特别仔细检查,有版本的更改要通知物料部。

检查时必须客观公正,并本着先到先验的原则进行。

3、对经检验初步判定为合格的包装材料,检验员直接通知保管员安排卸货验数;初验合格品卸货后再次进行抽检。

同意放行的合格包材,在使用过程中由车间主任、车间兼职质检员(班组长)进行监督控制,如果发现有颜色差距大、混有其他同类产品、材质抽条等不合格现象立即停止使用,书面上报质量部及公司领导,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发现后不上报继续使用造成质量事故的,按损失做相应的处罚。

对检验不合格的包装材料,注明不合格的原因,不合格品处理单。

4、仓库保管员按裁定的处理意见安排收货或退货。

5、对检验不合格而收货的包装材料,使用时应由公司领导签字,仓库保管员应作明确标识,标识应注明不合格的原因,以方便使用时进行跟踪和控制。

6、对因生产急需而来不及检验的包装材料紧急放行的规定,在紧急放行的同时,应留取规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必须尽快完成。若发现紧急放行的来料经检验不合格,要立即将不合格品追回。

一般在下述情况下才允许紧急放行。

(1)若不合格,在技术上可以纠正。

(2)若不合格,在经济上不会发生较大损失。

(3)若不合格,不会影响质量。

7、包装材料检验结束,经检验合格检验员填写《检验合格单》(一式二份),交仓库保管员。

8、物料部根据《申购单》底联,质检部的《检验合格单》,供应商的《送货单》办理入库手续,并开具《入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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