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四害服务合同书

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服务人员必须持有《除害消杀服务证》。确保服务质量,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标准”内。

根据甲方的需要,及时提供服务,并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操作。对易发生人畜误食的场所,应设中文警示标识。

定期服务,质量跟踪,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反馈。

帮助甲方健全“四害”防治设施,落实措施,提出改进意见。

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服务工作,乙方有权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如未能按期完成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如甲方在委托乙方服务期内,委托范围内出现“四害”密度超标,违反了《兴宁市除四害管理办法》被市、区爱卫办处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单位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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