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基本规定

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基本规定
建设工程(现场)管理基本规定

林语江南项目(现场)管理基本规定

第一条目的

1.1保证林语江南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及技术管理均能够达到国家及地方建筑标准与行业规范,满足公司的项目管理要求,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第二条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林语江南项目的开发建设工程。

2.2适用于林语江南项目工程部和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监理公司、施工企业。

第三条定义

3.1工程管理:是指从项目开工准备起至完成现场的全部实物工程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止所发生的全部工程管理活动。

3.2工程监理:由甲方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委托有资质的监理公司,对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内容进行全面管理的行为。

第四条基本规则

4.1质量管理规则

4.1.1工程质量是整个项目管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相互关联和制约,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

4.1.2坚持“严格要求、一丝不苟、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

4.1.3遵循“预控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4.2工期管理规则

4.2.1根据公司与承包单位正式签定的工程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工期及节点里程碑时间作为进度控制的总目标。

4.2.2依据承包单位按合同工期总目标及节点里程碑时间所编制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控制。

4.2.3根据经监理公司项目总监审核通过的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实施计划进行进度控制。

4.2.4进度管理规则:

4.2.4.1制定完善的施工进度计划,结合人员、设备、材料、工艺工序等因素的合理配置,保证项目在计划内完成预期的工期目标。计划编制要遵循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原则。

4.2.4.2采用动态循环的控制方法,包括编制计划、实施计划、检查完成计划情况、比较与分析、调整和修改计划。

4.2.4.3 当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一致时,应分析偏差的原因,采取措施保证计划的完成。如计划需要调整时,应分析原因,明确责任,激励到位,方可按调整后的计划进行控制。

4.2.4.4 充分利用网络计划技术,用于计划的优化、管理和控制。

4.3 成本管理规则

4.3.1工程管理中施工现场的成本控制主要内容是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合理、准确、

规范、及时性进行管理的过程,控制建设成本的合理变动。

4.3.2认真阅读施工图纸,预控图纸存在的问题,尽量在图纸会审阶段发现设计偏差进行纠正和变更。图纸会审遗漏的设计偏差应在施工前发现解决,杜绝事后返工处理。

4.3.3 要尽量减少现场签证,必须签证的要做到及时、规范、清晰。熟悉合同条款,杜绝无效签证。

4.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则

4.4.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4.4.2“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4.3 管生产必管安全的原则。

4.4.4文明施工的环境保护原则,包括:工地围挡、噪音控制、空气污染控制、路面卫生、工地环境卫生等。

4.4.5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控制内容:标牌设置、材料堆放、日作日清、成品保护、随地大小便、高空抛物等。

4.4.6现场实行“定置管理”,使人流、物流畅通有序,保持现场环境整洁,文明生产。

4.4.7加强工艺管理,提高工艺水平,严格按工艺要求组织生产,使生产处于受控状态,保证产品质量。

4.4.8以提高生产现场组织体系的合理化、高效化为目的,不断优化生产劳动组织,提高劳动效率。

4.4.9建立和完善管理保障体系,有效控制投入产出,提高现场管理的运行效能。

4.4.10充分利用“目视管理”,利用各种视觉感知信息来组织现场生产活动,达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目的,并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5合同、信息管理规则

4.5.1合同管理中分合同的制定、合同的评审、合同的实施和跟进三个阶段,施工现场的合同管理主要完成合同的实施和跟进。建立项目部内部网络,实现合同管理信息化,力求达到重合同守信用的目的。

4.5.2项目工程部是合同履行的主要部门,合同履行前对合同内容、关键性条款向各专业工程师交底,落实根据合同确定的目标,依据合同指导工程实施和项目管理工作。及时发现薄弱环节,提出补足措施,防止企业自身及对方发生违约情况,保证合同正确履行,保护本企业权益不受损失。

4.5.3定期和不定期地总结合同履行的全面情况,提炼成功的经验,汲取教训,提出改进合同管理工作的建议,供以后工作参考。

4.5.4项目信息管理应包括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影像资料等。

4.5.5项目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4.5.6项目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4.5.7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5.8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4.5.9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送达时必须要求签收。

4.5.10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时必须要求接收人签收。

4.5.11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5.12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5.13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4.5.14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4.6 工程管理例会规则

4.6.1通过定期(或不定期)会议的形式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偏差进行分析、协调、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程顺利进行的例会规则。

4.6.2项目开工后以周例会的形式由监理公司组织,各承建单位参加,对上周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对本周工程实施计划布置确认,并签发会议纪要,指导控制工程目标的实现。第五条职责

5.1项目副总经理

5.1负责概念设计对施工图设计单位的交底

5.2审批项目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大纲及细则;

5.3组织公司及相关部门对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5.4监督项目工程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5其它相关事项;

5.1项目工程部经理

5.1.1对所管辖的建设项目负责,编制基建组成员岗位职责,依据经审批的项目总计划编制年、月、周工作计划。

5.1.2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日报,编制工程管理日志表格,并逐日填写,就当日工程完成量与日报计划做日结会议。

5.1.3 负责项目施工、设计、勘察、监理、质检单位之间的联系协调工作,认真监督有关合同条款的执行,监督施工单位项目部和监理部的工作。

5.1.4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5.1.5 负责工程设计变更的联系、审核确认工作。

5.1.6 严格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的质量、等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根据施工进度需要,现场审验各道工序,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完工。

5.1.7 协助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现场例会,对所提的问题,组织各方研讨解决。并作好会议记录,做好施工日记,作为验收资料。

5.1.8 审核并配合公司财务部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和竣工结算,审核工程设计变更所需增加的工程款。

5.1.9 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

5.1.10协调、组织竣工验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报告,并报送相关的竣工图纸及资料,直至完成项目竣工备案。

5.2 专业工程师

5.2.1协助项目工程部经理进行工作,负责分管专业工程内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5.2.2 组织对所管项目进入现场的有关专业工程方面进场材料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5.2.3 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设计变更的初步审核。

5.2.4 负责监督所管项目的有关专业工程的质量检查及隐蔽工程验收工作。

5.2.5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施工现场相关的各种信息资料,分类编辑,登记造册。

5.2.6现场办公室的管理,文件收发等工作。

5.3 监理单位

5.3.1遵照监理大纲的要求,配齐监理工程师,代表甲方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成本造价、现场安全进行监督控制。

第六条流程

6.1工程前期准备阶段

6.1.1 项目经理负责编制前期报建及实施阶段的基建项目计划。

6.1.3项目副总经理审核工程项目计划。

6.1.4 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工程项目计划。

6.2工程项目实施阶段

主要包括: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材料设备验收管理和档案信息管理。

6.2.1进度管理:

6.2.1.1根据施工单位按照既定的总计划编制并上报详尽的周、月施工计划,监督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

6.2.1.2对于现场发现的日进度问题,由监理单位或项目组现场以口头形式沟通纠正。

6.2.1.3对于周及月计划与实际进度的偏差,根据每天具体进度监督,在每周、月的监理例会上,对进度偏差情况做以处置,并编制详细的补救方案。

6.2.1.4进度偏差的纠正:

6.2.1.4.1偏差5天以内的,以月为单位由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追赶工期,基建组负责统筹监督,由于施工方原因而未能按期追赶工期的,基建组将以书面形式对施工单位进行通报。

6.2.1.4.2偏差5天以上15天以下的,由新项目筹建办公室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以讨论会的形式进行探讨,并将讨论结果编制成可行性赶工方案,施工单位按照赶工方案进行赶工。

6.2.1.4.3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未能按期实现进度追赶的或者进度偏差超过15天以上的,项目工程部经理汇报项目副总经理后下达《处罚通知单》,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予以负激励,且施工单位需自身重新上报调整进度计划,确认追赶进度时限,监理单位及项目工程部予以监督。

6.2.2质量管理:

6.2.2.1技术交底制度:每个分部分项工程乃至每道工序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需要按照进场时要求的交底制度,组织具体施工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班组长,必要时要求大工也到场。交底内容包括技术要求、现场人员组织要求、安全要求、出现问题的处理方式、检查要点等内容。交底最终形成签到及交底内容记录。监理单位需派专业工程师参加交底会,项目工程部经理及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随机参加交底会,监督其交底质量,并将交底记录复印留底。

6.2.2.2日常质量管理:

6.2.2.2.1项目部每日对基础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熟悉掌握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点》对现场进行巡检、并抽查每日施工质量,将检查结果记录于《工程管理日志》。6.2.2.2.2上道工序完工将要隐蔽,在下道工序开始前,必须经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后方可进行。

6.2.2.2.3样板制度:在工序交接后,施工单位根据规范、施工图纸、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样板施工,经过监理单位、项目工程部共同检验通过,并签发《样板验收意见表》后,方可进入实际大面积施工。

6.2.2.2.3监理单位直接发现的质量问题,直接下达《监理通知书》并通知甲方,甲方可在监理单位处理的基础上,视问题轻重予以追加处置,比如下达《整改通知单》、《质量通报》或《处罚通知单》。监理单位全程监督问题整改并在完成后通知项目工程部复核。

6.2.2.2.5专业工程师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在请示项目工程部经理后,编写《工作联系单》、《技术联系单》或《质量通报》、《处罚通知单》等书面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专业

工程师负责监督落实施工单位对整改要求的纠正情况。

6.2.3安全管理

6.2.3.1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日常现场巡检时,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情况进行监督及管理,并填写于当日《工程管理日志》中。

6.2.3.2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即予以改正的,专业工程师现场指正施工单位整改。

6.2.3.3需要返工重新布置或者调整安全文明生产方案的问题,按照有关内容的规定,下达《工作联系单》、《整改通知单》等书面形式规范施工单位,未能按约定期限整改完成的下发《处罚通知单》予以负激励。

6.2.3.4项目现场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形成书面记录,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

6.2.3.5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将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报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2.4变更与签证:调用公司变更与签证制度流程执行。。

6.2.5工程验收:调用公司验收交接制度流程执行。

6.2.6成本管理:调用公司成本管理制度流程执行。

6.2.7档案管理:调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流程执行。

6.3 工程管理日志管理流程:

6.3.1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填写工程管理日志。工程管理日志要求数据详实、及时并能真实反应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并对安全、质量、成本、进度、文明施工等出现偏差的项目及时提出纠偏措施。

6.3.2每天按照里程碑计划核对项目现场的实际进度情况,并将结果记入工程管理日志。6.3.3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签证、变更及图纸会审等情况应及时记入工程管理日志。

6.3.4 项目施工过程中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种方案的审批情况应及时记入工程管理日志。

6.4工程监理管理

6.4.1开工前,项目工程部经理负责检查监理工作计划的编制情况,项目监理工作计划必须符合合同约定及现场管理要求,并有与之对应的细化到每周的资源监理计划。

6.4.2施工过程中项目工程部经理及专业工程师负责对监理工作完成情况按比例进行抽查。

6.4.3工程例会制度:

6.4.3.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每周工程例会,各专业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安排其它专业工程师、设备工艺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参加监理项目部工程例会。

6.4.3.2监理项目部工程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会议汇报顺序为:分包单位汇报上周工程施工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总承包单位汇报上周工程施工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上周工程施工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总监理工程师对下周施工的工程项目作要求→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提出建议,并就施工单位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答复。

6.4.3.3监理资料员负责对工程例会内容进行记录,并在会议结束后次日将整理完成后的会议记录打印成文本交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发包方甲方代表签字确认。

6.4.3.4监理项目部工程例会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发包方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最终都必须以决议的形式体现在监理例会记录中。

6.5专业工程师的日常工作

6.5.1施工日记

6.5.1.1质量、进度、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及分析、记录工程现场的人、机、材到位情况。

6.5.1.2协调工作记录及分析。

工程师到现场巡检时应根据需要,携带如相机、卷尺、笔记本、笔等常备工具。

6.5.1.2.1工程质量方面:涉及工程的验收、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的质量,验收检查、观感的质量检查,重要工序的交接检查、工程样板先行工作的执行情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实行旁站记录及人员到岗情况的抽查。做好材料进场二次检测工作。

6.5.1.2.2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基础的支护、降水及各类脚手架、模板及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执行情况,“三宝四口”防护用具使用与保护情况,现场临时用电情况,消防、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现场执行情况等。

6.5.1.2.3工程进度方面:对照经过审批的各施工单位进度计划进行现场进度检查,核对班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供应等基础数据,对于现场出现的各工种间相互干扰、共用相同工作面问题进行动态的分析和管控。

6.5.1.2.4监督监理的工作状态:通过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各项施工情况记录等资料的抽查,掌握监理的工作状态,考核监理工作成果,并通过表彰或警告等相应方式进一步激励监理工作。

6.5.1.2.5现场巡查内容必须在工作笔记中做好记录,在异常情况下及时督促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并要求监理及时跟踪整改结果,上报整改报告。

6.5.1.3巡检方法及现场问题的处理方法:

6.5.1.3.1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巡查采用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事先计划好检查的重点部位和检查的内容,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仪器进行抽测,对巡查中出现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监督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并要求监理明确整改日期,跟踪整改结果,填写相关记录,对工程进度的巡查,主要针对进度计划中关键路线上的工作节点进行对照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如施工场地、垂直运输、道路等相关情况对局部施工、工序,进行必要的调整,但不得影响总进度计划目标的实现。

6.5.1.3.2对工程质量缺陷、安全隐患、文明施工不到位或其它违章违规行为,在制止和要求整改的同时,做好现场文字和图像的记录。

6.5.1.3.3对于施工记录表中明确要求工程人员到位的隐蔽工程和重要工序,要求施工单位在下道工序施工之前必须通知检查,同时要做到自己主动检查。

6.5.2工程检查制度

通过组织周、月度检查及专项检查等活动,促进和提升项目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营造活动始终处于稳定有序的良好状态。

6.5.2.1工程部经理负责非固定式工程周检查。

6.5.2.2项目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工程月度检查和专项检查。

6.5.2.3工程周检查

6.5.2.3.1工程部经理负责组织工程周检查,项目部、监理的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综合管理等方面,检查时可采用现场查看,口头问询、资料查验、实测实量等方法。

6.5.2.3.2检查完后,应编制《工程周检查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结论,整改验收等情况,同时附加相关影像记录。

6.5.2.4工程月度检查与专项检查

6.5.2.4.1项目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工程月检查和专项检查,项目工程部经理、成本经理及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检查内容包括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综合管理等方面,检查时可采用现场查看,口头问询、资料查验、实测实量等方法。

6.5.2.4.2检查完后,应编制《工程月检查报告》,报告中应包括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结论,整改验收等情况,同时附加相关影像记录。

6.6 项目考核与纠偏

6.6.1审核项目各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在实施进度计划的过程中收集实际进度数据,将实际数据与计划数据进行对比,判断是否产生偏差。如果有偏差,则采取措施纠正。如果没有偏差则仍按原计划实施。如果纠正偏差不能奏效,则应对原计划进行调整。

6.6.2需对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进行全过程的动态质量控制,审查施工单位各施工工序的质量,监督监理单位的工作效果。对各单位提出的质量问题协调各方进行分析、对比,找出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对已发生的质量问题,由项目副总经理判断责任权属,责成责任人并协调各方对问题进行解决。

6.6.3监督施工安全目标的执行情况,考核建筑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根据所建工程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不具备以上要求的,必需制定整改措施。

6.6.4通过衡量项目成本降低的实际效果,考核施工项目成本指标的完成情况。成本考核应分层进行,公司对项目管理团队进行成本管理考核,项目管理团队对项目内部各岗位进行成本管理考核。

6.6.5考核施工现场和临时占地范围内施工秩序、文明环境、绿化交通情况是否满足国家及地方法规。施工结束后,将临时设施拆除,剩余物资退场,整治规划场地,恢复被临时占用土地。

第七条支持性文件

7.1 《技术联系单》

7.2 《处罚通知单》

7.3 《工程管理日志》

7.4 《工程量(现场)签证单》

7.5 《工作联系单》

7.6 《施工样板验收意见表》

第八条颁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诚达.林语江南项目工程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诚达.林语江南项目工程部

二〇一九年三月日

TO:

CC:

印发份数:一存档份数:一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17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

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一、为全面提升我公司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规范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的建设管理,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树立建设工地的良好形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04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以下简称临建)是指在本市 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等建设工程及拆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建设的施工围挡、办公生活用房、厨房及卫生间、材料加工棚和仓库等临时设施。 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消 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能满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的要求,不得占压城市规划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 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建设应在经批准的项目规划区域内进 行。需要临时另外占用其它场所的,依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五、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是为项目建设施工搭建的临时设施,不 得转让、抵押、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六、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要求 建设完成并具备使用条件。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自 行拆除,并清理场地。在使用期内,因城乡规划建设需要拆除时,

必须服从规划予以拆除。 七、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 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各负其责。 八、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施工,按照规定设置隔离围挡,并符 合下列要求: a)隔离围挡应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区域文化要求,沿工 地四周连续设置,有基础和墙帽,且进行美化装饰,上方设置景观 灯,与周边建筑艺术风格相协调。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应采用 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 b)市区主干道的建设工程隔离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m, —般道路隔离 围挡咼度不低于1.8m。围挡材料应选可周转使用砌块、金属板材等 硬质材料,做到稳固、安全、整洁、美观。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 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围挡内侧堆放材料 时,应与围挡保持安全距离。 c)围挡出入大门应固定, 且设置值班室。大门门柱高度应不小于 5m,宽度不小于6m,门口应有美化、亮化措施,门头上方应当标示企 业名称和企业标志。 d)围挡内、外部应粉刷 (油漆) 美化。墙体表面保持干净、整洁、 形式、色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街景风貌相融合,有创建国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节管理目标 1、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死亡事故,确保无重大工伤事故。 第二节组织管理 1、成立由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为首,有各外施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与外施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3、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 第三节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分包施工单位在组织施工中,必须保证有本单位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就必须有本单位领导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3、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原设计方案的技术主管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否则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4、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5、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6、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监理单位每半月组织一次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事故隐患问题和违章现象,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最终)

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文明建设,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确保安全生产、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特制定下列制度。 二、施工单位现场管理要求 1、须提交的各种保证措施 施工单位提交经审批通过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施工总进度计划,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消防安全保证措施、环境保护保证措施、民工权益保障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临时用水用电方案、塔吊及大型设备备案证及检测证书。 2、项目管理人员管理规定 派驻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等),须与项目组织架构人员相符,如发生人员变更应提前报监理单位负责人及发包人审核同意。施工单位须填写《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变更申请/批复表》未经建设单位工程部批准不得变更。 三、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要求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国家监理规范运作,确保监理工作有序有效。 1、根据工程项目性质和特点,监理单位必须对所监理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负责,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有权利对施工单位不按照图纸及规范施工、违反安全操作等行为进行违规处罚的权利。 2、做好事前控制,要求管理人员在活动开始前就必须对“做什么?”“为什么?”以及“如何做?”等问题有整体的筹划,是“思考”在先,“行动”在后,用思想指导行动,做好自检、复检和互检,现场监理必须配套必要的平行检验工具,实现日常平行检验,并认真做好工程检测统计表,不具备基本检测手段,则视为未履行监理义务,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予以处罚。 3、切实落实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必须对所监理工程中所有的隐蔽工程进行见证,必须对所监理工程重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 4、每天更新进度计划,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进度计划执行,每周总结本周进度情况,及时纠偏,保证总进度计划的顺利完成。 5、必须认真编写监理月报,项目总监工作总结和监理日志,必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验收资料。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施工现场临建、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目录 一、目的和范围 (2) 二、名词解释 (2) 三、管理职能 (2) 四、临建、办公设施的管理 (3) 五、临建设施搭建 (8) 六、临建设施、办公设施日常使用管理 (9) 七、临建、办公设施处置 (12) 八、临建、办公设施拆除 (13) 九、临建、办公设施监督检查 (14) 办公设施最高限价表 (15)

施工现场临建、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为使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办公设施有效的服务于施工生产及为职工提供良好的生活、办公环境,并在公司各项目上合理调配、使用,达到办公设施的有序流动、提高使用率及防止重复购置、减少损失和浪费,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本办法适用A、C 类项目部施工现场的临建设施管理、办公设施管理。B 类项目参照执行。 二、名词解释 1.现场临建设施:施工现场临时使用的施工、办公、生活的设施。如:临建房屋、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时道路、临时加工场地、临时供水、临时供电设施等。 2.现场办公设施:本办法所指施工现场办公设施主要指应用于现场办公的各种除低值易耗品之外可周转使用的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书柜、电话、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照相机、空调、电风扇、饮水机、电冰箱、电视机、洗衣机、碗筷消毒柜、计算器等。 三、管理职能 1.工程管理部:负责建立项目“临建设施”、“办公设施台帐”,在公司各项目间合理调配使用;负责自然报废设施的确认;负责现场临建、办公设施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2.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提出“临建设施需求计划”、“办公设施需求计划”申请,并上报主管工程的副经理审批、工程管理部备案;建立“项目临建设施台帐”、“项目办公设施台帐”;采购经公司批准且没有现货调配的临建、办公设施;负责办公设施的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3.分公司专业项目部:负责本单位使用的临建、办公设施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四、临建、办公设施的管理 现场临建、办公设施管理内容:现场临建设施管理内容:计划、调配、采购、布置、搭建、使用维护、处置等几方面内容。 现场办公设施管理内容:计划、调配、采购、管理等几方面内容。 1、临建设施计划 (1)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经理部副经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临建设施总平面图和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临建设施需求计划,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2)临建设施需求计划包括临建房屋、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时道路、临时加工场地、临时供水、临时供电设施等详细需求计划。 (3)临建房屋(临建宿舍、办公用房、临建仓库)采用装配式活动房屋,或者集装箱。现场临建房屋一般不采用砖房。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主体结构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确保本工程达到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按合同工期。 三、管理依据 1、《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 1、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监理单位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监理单位检查后备案。 6、监理单位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处罚金500~10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人员要求,恪守监理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扣除监理费用200~10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监理单位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旁站工作。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监理单位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24小时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包括混凝土局部缺陷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质量处罚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在需要监理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监理单位应书面提交监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doc 9页.doc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依据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结合本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甲方及总包方的要求特制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保卫治安管理 1.1 凡在本工地施工的各单位施工人员在进入现场前应到项目部去办理出入证。每人一证,不得多领,中途遗失应立即补办,违者按无证处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2 凡进入现场或操作施工的工作人员都应佩带出入证,否则按无证处罚,每次不戴罚50元,两次不戴罚100元,以此类推。 1.3 凡进入施工现场各专业人员,严禁随带家属、小孩进入现场,违者处以罚款200元。 1.4施工现场严禁非工作人员会客、参观。 1.5 建筑材料设备办公用品运出施工现场,必须凭项目部的《出门条》,否则保卫人员有权扣留,对形迹可疑人员,保卫人员有权要求其自行展开行李包裹询查(严禁保卫人员对其搜身等侵害人身权力的行为)。 1.6 晚上关闭大门时间为晚23:00点钟,超出者(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入内,凌晨开门时间为6:00点钟,特殊情况应经总包方及项目部批准。 1.7 进入施工现场各单位人员,必须按现场规定指定的通道出

入,严禁从其他通道出入,凡不按规定出入者将罚款500元,所造成的伤害由施工队自行承担。 1.8 各专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保管好自己范围内的材料设备等物品,同时严禁私自使用不属于自己的材料物品,违者视情节大小处以100—500元罚款,并偿还材料物品。 1.9 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赌博、偷盗工地财物、窝藏罪犯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如发现上述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分别处以分包单位500—5000元罚款,并罚文明施工3分,相关当事人逐出施工现场,不得再次录用,情节严重的,有关责任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2 文明施工管理 2.1 环境卫生分区管理。各单位的施工区域,为各自的环境卫生管理区域,包括该管辖区楼梯、井道。现场材料要分类码放整齐,严禁随意堆放,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在自己作业区内,保持干净整齐,不符合甲方要求每次罚款300元。 2.2 各专业分包(水电、空调、门、洁具安装等单位)清理各自产生的施工垃圾(工完场清),不符合甲方要求每次罚款500元。 2.3 建筑垃圾按统一规定的位置堆放,建筑物的公共通道严禁堆放各种建筑材料,工地出入口100米内严禁堆放垃圾,50米内无建筑垃圾污染,违者处以300元罚款。 2.4进入施工现场的各专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配合项目部管理,保持工地环境整洁,对于项目部组织的大清理活动应积极响应并派足人员,如未能达到要求,处以500元罚款。 2.5施工现场内严禁大小便,严禁吸烟,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及剩余饭菜,违者除清除干净外,处以100元罚款。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提高企业声誉,提高施工人员素质,特制订本规定。 2、本规定对施工现场管理中所涉及到的主要环节,均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或标准。有关人员必须根据本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为,检验自己的工作。 (二)、细则 一、现场施工人员行为规范 1、维护企业的声誉,树立企业的形象,创建企业品牌。 2、严禁衣着不整,穿拖鞋作业。 3、文明施工,工作中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打架。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 5、私人物品要收拾整齐,集中放置。 6、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在施工现场(除业主要求现场保留值班人员或项目具备独立的生活区并业主同意外)。 7、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问题,施工责任人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反映给公司,由上级进行解决。 8、施工现场每天下班以前,必须进行清洁、整理,物料码放整齐,废料及时清理,保证现场卫生整洁,作业面宽敞。提倡落手清,杜绝隔夜垃圾预留现场。 9、施工现场的卫生间、厨房间不得有残渣、剩菜以及其他生活垃圾,严禁将残渣剩菜级杂物倒入坐便器及下水管道。 10、未经现场管理或业主驻场监理许可,不得变更施工内容及施工工序。 11、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与业主签字确认的合同文本一致(含预算清单表),如有变更应不低于同等材料的 品质,并由业主签字确认。 二、安全工作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喝酒(或设立独立吸烟区)。 2、易燃物品如油漆类、胶类、稀释剂类等溶剂类,容器要盖严。设专门存放区域,并由专人管理。 3、施工用临时配电设施严禁一闸多机,严格强化配套插头插座意识。 4、电动机具操作完毕,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5、任何电动机具使用中严禁以裸线头直接插入插座进行作业。 6、木工作业时留下锯沫等易燃物要随时清理,严禁现场无序堆放,强化垃圾袋装化管理。对临时堆放点材料或垃圾,要做到随走随清,防止随风飘散。 7、责任专人管理房间钥匙,负责对无人和风雪的门窗关闭检查。 8、严禁电工在通电情况下单人作业。 9、脚手架搭设严格按规范要求落实,杜绝安全隐患。 10、对装饰装修中需要施工的拆除、砼体、水电改造、瓦工铺贴、轻钢龙骨吊顶、全家找平、涂料滚刷、油漆喷涂、墙纸黏贴、木制品现场制作等工艺,必须要结合材料特性及气候、季节、结构负载等条件,严格按规范要求施工,及时调整合理的工艺流程,杜绝不合理的违规现象。 三、撤场

现场临时设施的标准要求

建设部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 99)中,新增加了文明施工的内容。其中临时设施的分值在文明施工中占很大比例,能否规范建设,是搞好工地文明施工的关键。现场临时设施共分七项,包括办公室、宿舍、厕所、食堂、卫生室、文化娱乐室和淋浴更衣室。现将本地区的一些经验和作法介绍如下。一、办公室 1.室内净高 2.8 m,面积不少于 28 m2。 2.室内应卫生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各种制度图表齐全,悬挂位置得当,资料归盒入橱。二、宿舍 1.宿舍要牢固,有吊顶、纱门、纱窗,夏季有防蚊蝇措施,冬季要防寒保暖,有防煤气中毒措施。 2.宿舍设置 2 m× 0.8 m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舍居住不超过 30人,每人居住面积不少于 2 m2。做水泥地面或铺地板砖。 3.保持宿舍卫生整洁、通风良好,日常生活用品放置要整齐有序,要建立宿舍用电及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制。 4.严禁在正施工的建筑物内安排人员住宿。三、厕所 1.建立水冲式厕所,人与蹲位比为 (25~ 30)∶ 1,厕所墙面应抹灰刷白。 2.厕所应有防蚊蝇措施,并设专人定期消毒。 3.高层建筑 (30 m以上 )施工,现场的作业区域内应有便溺设施,设专人管理,保持清洁卫生。四、食堂 1.食堂应距厕所、垃圾场 (箱 )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 30 m以外,并做到四周场地平整、清洁,无污水、污物。 2.食堂应安装纱门、纱窗,外墙应抹灰刷白,内墙面应贴白色釉面砖,做水泥地面。 3.食堂应有通风、排气和污水排放措施。 4.生、熟食品要分开,有防尘、防蚊蝇措施,储藏室门口要设挡鼠板。 5.食堂炊具、餐具放置整齐,并及时消毒,生活垃圾要有专人负责清理。 6.食堂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饮食卫生标准,炊事人员上岗前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个人卫生,炊事和卫生管理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实行健康证制度。 五、卫生室 1.卫生室应有保健医药箱、急救器材。 2.急救人员要经过培训,先持证后上岗。 3.室内有各类受伤人员的急救措施 (应上墙 ),及卫生防疫宣传教育材料。六、文化娱乐室 1.娱乐室要设专人负责卫生清理。 2.室内有文化娱乐设施,有开放时间及值班表。七、淋浴更衣室 1.淋浴、更衣分内外套间。内墙用釉面砖镶贴,顶棚用塑料扣板,设防水照明灯。 2.人与淋浴头比为 (15~20)∶ 1,应保证热水供应。

工地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邦泰﹒世纪广场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管理制度 为提升本项目以及各参与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按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工地安全xx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建设单位将不定期邀请有关部门按《安徽省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亳州市文明工地标准的,建设单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设置“五图一牌”,标牌的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施工现场应有恰当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标语标牌由施工单位拟定,交甲方现场代表审定批准后付诸实施,切勿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门岗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证卡由施工单位拟定内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实施。 5、本工程施工场地,以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及临时租用地作为施工场地,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将总平面布置图交由甲方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属临街在建工程的,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工地周边50米、出入口100米内无垃圾、污水,保持工地周边整洁。

7、施工现场应确保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污水沉淀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统处于正常的使用状态。 8、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 楼梯踏步、休息平台、阳台处等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施工单位应重视和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病工作;职工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12、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保卫措施方案,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需要招用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区和生活区,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13、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隔层铺设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新)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47号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11日市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安顺 2013年5月7日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安全施工 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当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现场管理责任。 因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造成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履行现场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工程相适应并具备安全管理知识

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关于下发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确保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下发本制度。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执行。 附: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施工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第1章目的和范围 第1条为加强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临时设施管理工作,结合各个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明确了项目现场临时设施的基本要求,以保护建筑工程周边环境及人身安全,推动项目现场安全健康发展。 第3条本规定适用于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 第 4 条 本规定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第2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科公司安全科是其所辖项目的临时设施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临时设施的规划进行审核、标准进行评估确认、费用进行核实批准。对临时设施的标识、使用、周转、维护等进行统一计划协调。各项目部负责各自项目范围内临时设施的租用、使用、维护,负责租赁临时设施的出入场。 第3章临时设施管理内容 第八条临时设施计划 1、公司所辖项目部组建后,针对项目规模和现场环境,依据项目所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划,经过公司对项目的策划,按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效益,在保证安全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本着勤俭节约、合理装备、满足经营、保证生产的指导思想,在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公司策划并按公司标准图集自行采购、租赁临时设施。 2、项目部临时设施规划按以下原则进行: (1)有效利用场地的使用空间,遵循公司标准化图集的要求,对施工机械、生产生活临建、材料堆场等进行最优化的布置,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便生活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签到或打卡,工作时间为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因工期要求需要加班按照现场每周安排。 2、施工方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把现场工作安排好之后,获准后方可外出。 3、工程项目经理在现场外出需向公司工程部区域经理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施工人员事假要向工程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示。项目经理事假,一天以内部门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 6、因工期要求需要加班按照现场每周安排,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根据现场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工作完成后项目经理可向公司打报告申请奖金。如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奖金或报酬,情况严重者给予处罚。 7、施工中做到腿勤、眼勤、嘴勤,现场跟班作业、检查指导,推广新技术和先进经验,提高生产效率,用心工作,加入本项目部就是一个团队,在此把工作做好是你的职责! 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施工现场坚持每周或半周举行一次碰头会,时间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经理及施工队长必须参加公司固定召开的固定例会。 2、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工程例会讨论,在例会时共同探讨各种措施,宗旨是利于项目安全、进度的意见予以采纳,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3、施工过程中遇到需协调的问题提交现场例会解决。现场例会解决不了的需在公司例会中提出并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施工人员在项目施工中坚持每天做好工作记录:记录如实全方位的反应施工现场各个工种的安全、质量、人员、进度、文明、材料情况;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并定期交公司工程行政人员进行归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制定本管理规定。 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的规范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在此不作重复,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施工现场轻钢结构的各类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娱乐活动室、仓库和其他临时用房。 (二)施工作业区临时性加工棚及围档。 第三条制订依据 (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 (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三)《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五)《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六)《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0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标准》〔上海市建交委(2010)1032号文〕。 第四条正文 (一)选址

1、地段选址应充分考虑各季节、各施工阶段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得设置在挡土墙下、边坡上方、低洼地带、雨季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和山洪等危险地段。 2、应处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以外,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不应占压原有的地下管线,严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办公区、生活区。 4、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堆放点和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厕所宜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侧。 (二)设计、施工、验收 1、使用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编制《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现场总平面布置、排水、电气和消防图等; (2)主要部位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 (3)主要部位施工图纸与工艺; (4)过程安全保证、节能降耗、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等措施; (5)检验、验收与使用; (6)拆除方案。 4、搭设和拆除单位必须是经公司评审、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且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临时设施搭设和拆除合同。 5、搭设和拆除前,使用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搭设和拆除必须按已经批准的《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进行,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措施。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给发电厂施工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现场管理必须统一步调,科学管理,文明施工。为工程双达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2、现场调度 2.1xx电厂会同项目监理部定期组织承包商(包括设计、施工)驻现场负责人参加 的施工协调会议。各单位应按时签到,会后应共同执行协调会议有关决议,xx电厂与项目监理部负责督促与检查。 2.2协调会议内容如下: 2.2.1布置工程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现场协调决定事项的执行,传达上级机关有关 指示; 2.2.2检查与协调工程进度,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程按网络计划进度 和形象进度施工; 2.2.3检查与协调工程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布置有关质量工作的具体要求; 2.2.4检查与协调现场安全、保卫、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2.2.5了解与协调工程外部条件的,协调工程内部(材料、设计、设备、机具等问 题); 2.2.6协调处理现场各施工承包商之间存在的问题。 2.2.7其它应在协调会中讨论的问题。 2.3承包商应于每月25日提供当月工程月报(包括完成工程量、工作量、形象进 度、存在问题及解决意见),由项目监理部签署后报xx电厂。 2.4协调会闭会期间,项目监理部协助xx电厂对承包商之间,就现场力能及机 械互相协作使用、总平面管理交通堵塞等,有权经过协商后作出必要调度,承包商应予执行,有关费用按双方合同或协议执行。 2.5承包商于每月25日提供质量月报(包括验评及混凝土生产统计),报项目监 理部和xx电厂以便上报。 2.6承包商应按年、季、月提供其下一个年、季、月的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材料、 设备、用款计划),报项目监理部和xx电厂,经有关部门研究后,由xx电厂批准实施。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针,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制定本管理规定。 和地相关规定、标准的规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在此不作重复,应符合和地相关标准、规和规定。 第二条适用围 (一)施工现场轻钢结构的各类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娱乐活动室、仓库和其他临时用房。 (二)施工作业区临时性加工棚及围档。 第三条制订依据 (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 (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三)《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130)。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 (五)《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第四条正文 一选址 1、地段选址应充分考虑各季节、各施工阶段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得设置在挡土墙下、边坡上、低洼地带、雨季易发生滑坡、坍塌、泥流和山洪等危险地段。

2、应处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以外,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不应占压原有的地下管线,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设置办公区、生活区。 4、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堆放点和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厕所宜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侧。二设计、施工、验收 1、使用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编制《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案》,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案》应包括的主要容有: (1)现场总平面布置、排水、电气和消防图等; (2)主要部位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 (3)主要部位施工图纸与工艺; (4)过程安全保证、节能降耗、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等措施;(5)检验、验收与使用; (6)拆除案。 4、搭设和拆除单位必须是经公司评审、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且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临时设施搭设和拆除合同。 5、搭设和拆除前,使用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搭设和拆除必须按已经批准的《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案》进行,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且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第一条:全体工程人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严格建立质量,工期、成本、安全、配合等工程管理概念,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管理、控制和把握,按照合同和公司的要求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二条:工程正式开工前,工程主管和专业工程师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技术及安全交底,进行必要的安全及防火教育,使每一位施工人员均对各项制度能够随时体会,严格自律。 第三条:进入施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同时必须佩戴出入证,无出入证者,无论任何人、任何单位均不得进入。 第四条:现场安全负责人每天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每天下班后须对现场进行仔细巡视,在用电、工具、设备、材料等现场均无问题的情况下方可离开现场。解决不了的,即可报告工地现场负责人,不得有误。 第五条: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严格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有关设备或作特殊工种的作业。 第六条: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并将“严禁吸烟”等字样贴于施工现场的明显地方。电焊等明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并经施工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凡违章吸烟或动用明火者,将从严、从重处罚。

第七条: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工作,每一区域须配置消防灭火器材,并规定兼职的消防责任人。发生意外情况须立即采取措施,随时报告主管人员以便及时消灭隐患。正常情况下,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第八条: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稀释剂等)使用后必须及时归库或收回到指定地点,做好密封处理,由管理人员检查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存放。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室内使用电炉子,不得乱拉电线。严禁人为破坏室内暖气、线盒等电器设备。 第十条:电工作业须严格持证上岗,非电工人员严禁操作电工作业的工作。所有电动工具均须接有漏电保护器,防止施工人员触电,并定期检查漏电开关的灵敏性。所有手持电动工具均采取可靠接地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须保持清洁有序。材料、工具均应妥善管理,每天收工后必须清理现场,无关人员严禁在工地逗留或留宿。工地使用工具、材料未经主管同意并办理手续一律不得带出现场。保安人员应严守现场进出通道并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之间如有矛盾须及时向上级汇报,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理。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须做到文明施工,严禁在现场大小便,否则一律处以200元罚款并予以辞退。 第十四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注意成品保护,严禁在楼内墙上面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标准版)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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