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工业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1 为严格管理工业废水排放,特制订本规定。

2 工业废水排放管理的具体要求:

2.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与国家标准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企业必须切实加强对含油废水及其它有毒有害废水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在生产过程中超标准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危害人体健康和污染周围环境。

2.2 公司为处理乳化废液、磨削冷却液等含油废水、电镀废水、电解废水、清洗废水、综合废水设置了多个废水处理站,负责集中处理全公司各类废水。废污水处理净化后,达标排放或回用于生产。

2.3 总公司内的乳化液处理站、综合污水处理站由工程部门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电镀废水处理站由热处理分厂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喷油器分厂所辖的新区乳化液处理站、综合污水处理站、电解盐水循环净化站由喷油器分厂负责日常业务工作。站房技术业务指导由工程部门负责,水处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考核由主管分厂负责。

2.4 废水处理站的操作人员是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水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对废水进行分步处理达标排放。同时对水质、水量进行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废水不得排入下水道。

2.5 凡设有废水集水池的部门应该按规定将废水分类存放,集水池中沉淀物、漂浮物垃圾要定期清理,便于废水处理站人员前往回收,无集水池的部门,应由其所属换水工将废液送到废水处理站,经站管人员目测后,分类缓缓倒入指定的废水池内。

2.6 冷却废液中伴有的砂轮灰、金属屑及大量污油应先行清理,将污油集中回收,沉淀物铲入指定的工业垃圾堆放处,不得随废液倒入集水池内。

2.7 废水处理站的工作人员应按时清理污水池内的垃圾污物,清运干化污泥、垃圾,打扫环境卫生,保持站容站貌整齐清洁,平时须做好设备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如果站管工作紊乱,问题拖延不决,以致运行秩序失常,将按照经济责任制有关法则,考核归管部门及其作业人员的失职责任。

2.8 生产用后的各类废油,须按规定组织回收利用,严禁任意将废油倒入废水池、阴井、垃圾堆以及倒在路旁或其它地方。

2.9 电镀废水、发蓝废水由热处理分厂单独负责处理,在达标后方可准许排放,电解盐水由喷油器分厂负责循环净化处理,以保证盐水的清洁度,脱水后的电解污泥必须定期清理,堆入工业垃圾堆栈,盐水净化后循环使用,不得任意排入下水道。

2.10 各部门都要节约用水,特别是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应采取净化处理、循环回用、一水多用、中水回用、达标排放等措施(改革工艺、抓好源头治理、综合利用、化害为利),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压缩废水排污总量。

3 考核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属员工的环境保护法制与知识教育,增强社会公德观念,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凡违反以上规定者,将给予经济责任制考核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车间废水排放管理规定(暂行)

车间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1目的: 1.1使各生产车间排放废水达到要求指标内,保证污水处理场运行, 实现生产的稳定、平衡、畅通。 2控制指标: 2.1各车间外排废水COD不得超过3000mg/L。 3 高浓度废水处理: 3.1高浓度废水各车间自行处理,不能进入污水场,经处理合格后方可排出。 3.2 高浓度废水在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后由调度安排有计划进入事故贮罐。 4 高浓度废水处理方法: 4.1 醋酸车间利用好200m3的废水贮池。 4.2其他车间利用闲置容器或其它办法对高浓度废水进行暂存后处理。 4.3 特殊情况必须排放高浓度废水,由排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副总经理签字后由生产调度安排方可排放到事故贮池。 5 责任: 5.1 质检保证每班次正常检验2次(接班后半小时到一小时取样)特殊情况由当班调度指定检验项目及次数。

5.2 调度室负责执行监督本废水排放管理规定的实施。 5.3 供排水车间负责处理生产废水3000mg/L的全部废水和去往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 5.4供排水车间负责每小时一次对调节池进口废水进行检测。发现超标及时报告当班生产调度。漏检造成处理池冲击,由供排水承担责任。 5.5对进入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供排水车间负责制定处理方案,同时保证事故贮罐液位在1/3以下。 5.6废水超标不能排放造成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由废水超标单位承担责任。 5.7 各单位严控其它污水不经污水处理直接进入工业废水池,或外排管网造成总排水超标,由污水排放单位承担责任。 5.8 责任人是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6 处罚: 6.1 此项工作是生产必须达到的硬性指标,只罚不奖。 6.2 废水超标以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一次超标50元。 6.3生产调度对超标情况填写通知单,由各单位值班长签字。 6.4污水、废水排放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处罚单位100-500元。 6.5 罚款对单位不对个人,从单位工资总额扣除,由单位落实责任人。 6.6罚款情况每月3日前由生产技术部送交办公室。 7 要求: 7.1 各单位一把手必须把此项工作作为主要大事进行安排、布置、

企业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能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污水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其环境影响程度,实现公司环境表现的不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控制。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3.2 各责任部门负责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控制,并切实予以落实。 3.3 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本标准规定的有关内容。 4 工作程序 4.1 管理者代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列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源及其影响程度,有针对性的指导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责任部门实施本部门污水控制方法。 4.2 公司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做出规定,确保排放的各项环境指标不超过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a) 车间负责定期清理污水处理池中的沉淀物,并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作好处理和维护保养纪录; b) 企管部负责对清理出的沉淀物再回收利用,避免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 c)车间和食堂在清洁过程中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 d) 食堂排污口安装过滤筛网,定期清理送回收公司(站); e) 各部门在使用水时应尽量节约,减少用水量和污水的排放量; f) 综合管理部应采购无磷或磷含量低的洗涤剂; g) 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使用无磷或磷含量低的洗涤剂,减少公司污水排放口总磷的含量。 4.3 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4.2)污水的控制要求。 4.4综合管理部每年一次对下水道、化粪池进行检查,是否有破损、渗漏、堵塞等异常情况,检查情况记录在《体系监控记录表》上,如有异常情况,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4.5 企管部负责对污染源进行监控,并填写《体系监控记录表》。4.6 企管部负责每年委托当地环境监测中心对公司污水排放达标情况进行监测,保存监测记录。

工业、生活废水处理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35 工业、生活废水处理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业、生活废水处理管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 控制公司各单位污水排放,使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从而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 2、职责 2.1 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办公、生产、生活区域对污水控制的有关要求。 2.2 各部室和生产车间负责本部室和生产车间的办公、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管理工作。 3、管理规定 3.1 本公司主要污水来源于: a)炼熄焦废水 炼焦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封及熄焦废水,熄焦废水设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封水送水处理工段,主要污染物为COD、挥发酚、硫化物等。 b)化产工艺废水 化产工艺废水来源于鼓冷剩余氨水、粗苯分离及废脱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1)

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1、污水处理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关于《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的要求执行。 2、医院污水处理设施的操作人员应该培训并健全岗位操作规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3、医院污水采用一级处理流程 氯消毒工艺流程。严格按照加氯池内水容量计算氯量保证氯、水充分接触一定时间后方能排放使处理后的污水经防疫站化验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4、污水处理站应有必要的计量、安全及报警等装置。 5、做好日常监测工作污水处理的生物监测总余氯应每日监测粪大肠菌每月一次。每日测定水质水量、并做好记录。 6、服从环保、防疫部门管理指导协助采样检验。 7、工作人员应当注重个人卫生应配备有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清洗的设施洗手液、温水而且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卫生方面的知识培训。

医院污水的排放标准 为了防止到有病原体的污水污染环境和危害人民健康 根据国家经济委员会 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医院污水经处理与消毒后应达到下列标准 1、连续3次各取样500ml进行检验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总大肠菌群数不得大于500个/L。 2、当采用氯化法消毒时接触时间和接触池水中的余氯含量见表 3、污水处理构筑物中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污泥排入时应达到下列标准 蛔虫卵死亡率大于95粪大肠菌值不少于10-2;10g污泥原检样中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和结核杆菌当污泥采用高温堆肥法进行无害处处理构筑物的医院对有传染性的粪便必须进行单独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医院污水经处理和消毒后其所含的污染物质与有害物质的含量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要求。

污水处理工作流程 医院污水处理,通常包括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一般地说,若处理后出水排入市政下水道,通常只进行一级处理;若处理后出水直接排入河道,则需进行一级处理和二级处理;对排放标准严的地区,为防止水体的富营养化,需进行除磷脱氮三级处理。对酸性废水、洗相废水、放射性污水等特殊的医院污水,应进行严格的收集和处理。有些地区为缓解供水紧张的矛盾,已进行医院污水的深度处理和循环利用。实际采用何种方式处理医院污水,应综合考虑污水的来源、污水的流向及当地的供水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另外,医院污水处理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必须进行消毒处理,以杀灭各种病原微生物。根据医疗污水水质中含有大量的细菌、病毒、虫卵等致病病原体外,还含有化学药剂和放射性同位素,具有空间污染、急性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危害性很大的特点,我院采用以下处理方案: 工作流程如下:工艺中的主体为臭氧消毒,其杀菌机理是破坏和氧化微生物的细胞膜、细胞质、酶系统和核酸,从而使细菌和病毒迅速灭活。经过深度消毒系统处理的废水提升至过滤系统达到进一步的过滤净化,然后排放。对医疗机构污水中含有的病源性微生物、细菌、病毒等杀灭率在99%以上。并且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可长时间连续工作。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1 人、副书记1~2 人、委员若干人,设纪

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废水排放管理规定(暂行) 1.目的: 1.1为了使各生产车间排放废水达到要求指标内,保证污水处理正常运行,实现生产的稳定、平衡、畅通。 1.2有效控制生活、生产产生的污水排放,预防地下水遭受污染,保护员工和邻厂人员的正常生活和身体健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对生活、生产现场污水排放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调度部负责对生产现场污水排放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2安环部负责对废水排放委外(具有检测资质机构)进行监测。 3.3 相关责任人负责本职范围内的污水排放的管理控制。 4.工作程序: 4.1污水来源 4. 1.1生活产生的餐饮水、冲厕水、洗漱水及厂区洗手处 4. 1.2油炉运行过程产生的脱硫塔废水以及废液罐四周雨污分流废水排放等。 4.1.3生产车间产生的生产废水以及雨污分流废水。 4.2污水排放控制措施 4.2.1生活产生的餐饮水、洗漱水及厂区部分洗手处经生活污水管网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生活污水池,经过格栅,进入生化调节池直接处理,PH在6.5-7,COD值在260左右。 4.2.2冲厕水先经化粪池后并入生活污水管网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 4.2.3 化粪池每年必须定期进行一次清理。 4.2.4 油炉运行过程产生含煤尘、重金属的废水经过循环使用,需要排放时经混凝沉淀后排入污水处理站。 PH控制在6-7左右。 5.生产废水控制指标及处理流程:(正常生产废水) 5.1各车间生产废水指标如下: 车间废水COD PH 水量备注 偏酐一 偏酐二

5.2综合废水PH不得低于5.5,COD不得高于12000mg/L。 5.3车间如若要打废水,应提前取样检测PH和COD。根据检测数据,污水处理人员作出调整切换。 5.4 高浓度废水处理:(洗釜废水) 5.4.1出现高浓度废水各车间先自行调节PH至5.5左右,预先检测COD浓度,不能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经调节好合格后方可排出。 5.4.2 每次要打高浓度废水,由排放单位提出申请,需经由生产调度批准安排有计划通知污水岗位进行阀门切换。 6.责任落实: 6.1 各车间白天需要检测的水样每天必须在9点以前送到污水化验室指定位置,要用统一的取样瓶,贴好标签。并把上一次送来的水样瓶带回,水样倒到污水池。 6.2 调度室负责执行监督本废水排放管理规定的实施。 6.3 水处理车间负责处理生产的全部废水和车间的高浓度废水。 6.4 水处理车间负责每两小时对系统进水进行检测。发现超标及时报告当班生产调度。漏检造成处理池冲击,由水处理车间承担责任。 6.5 废水超标不能处理造成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由废水超标单位承担责任。 6.6 各部门严格管控和巡检,发现跑、冒、滴、漏物料的,应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物料进入污水系统。 6.7 各部门严控其它污水不经污水处理直接溢流进入雨水管网造成雨水管网超标,由溢流单位承担责任。 7. 处罚: 7.1 此项工作是生产必须达到的硬性指标,只罚不奖。 7.2 废水超标以化验数据为准。超标的必须处罚。 7.3生产调度对超标情况填写通知单,由各单位责任人签字。 7.4污水、废水排放对生产造成影响的,必须处罚单位。

工业、生活废水处理管理制度(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生活废水处理管理制度 (2021版)

工业、生活废水处理管理制度(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控制公司各单位污水排放,使污水排放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从而减少对水资源的污染。 2、职责 2.1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办公、生产、生活区域对污水控制的有关要求。 2.2各部室和生产车间负责本部室和生产车间的办公、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管理工作。 3、管理规定 3.1本公司主要污水来源于: a)炼熄焦废水 炼焦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封及熄焦废水,熄焦废水设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封水送水处理工段,主要污染物为COD、挥发酚、硫化物等。

b)化产工艺废水 化产工艺废水来源于鼓冷剩余氨水、粗苯分离及废脱硫液等,主要污染物为挥发酚、氨氮、氰化物、石油类等。 c)其他废水 煤气管道冷凝液,含氰化物、石油类、挥发酚等。 生活及化验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等。 循环水排污,含SS、盐分等。 3.2管理规定: 3.2.1生产工艺废水处理规定 (1)储运车间负责炼焦水封及煤气管道冷凝液的搜集,厂区内煤气管线水封和厂至泡花碱厂煤气水封共检17个,要严格禁止冷凝液外溢。搜集后冷凝液送水处理工段进行生化处理。 (2)炼焦车间熄焦废水必须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3)化产回收产生的剩余氨水和粗苯分离水,必须经蒸氨塔将废水中氰化物,氨等杂质蒸出,蒸氨后的废水去生化处理装置。 3.2.2其它废水处理规定 生活及化验废水送水处理工段进行处理,提倡节约用水、减少排放。

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废水排放的程序和方法,以保证公司废水排放满足环境法律法规、目标和指标的要求。 2、范围 公司的废水排放。 3、职责 行政部执行此程序。 4、程序 4.1废水排放管理原则 4.1.1废水排放应达到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 4.2废水的来源 a)生活污水:包括卫生间、淋浴废水和办公场所产生的污水; b)清洁污水:包括清洁废水和雨水; c)工业污水:生产过程中不存在工业污水; d) 施工期的施工废水:不存在; 4.3 废水排放控制 4.3.1公司内产生的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外排。 4.3.2公司要求食堂必须使用无磷洗涤剂,要求员工使用无磷洗衣粉,以减少生活废水对水源的污染。 4.3.3行政部要将水龙头等生活用水源,设立责任者对生活用水进行管理,以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 4.3.4食堂污水排放口需设置过滤网,滤出的垃圾按生活废弃物处理。 4.3.5公司生产作业区内的污水必须作到清污分流,不能将工业污水混在清洁污水一起排放,必须保持雨水沟的畅通。 4.3.6生活废水处理设施采用三级化粪池处理设施。 4.3.7生活废水的蓄水池中的废水经沉淀池后,捞出沉淀物、漂浮物后,用吸粪车运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沉淀池须能防止废水渗漏,不得让沉淀池的废水满溢到雨水沟或随处乱排。

4.3.8沉淀池根据固体沉积情况及时清理,沉积产生的固体废物,由行政部负责联系环卫部门运走处理。 4.3.9生产、维修产生的废油、残液、废化学物品等危险废弃液体不得倒入下水道,应妥善存放在专门容器,做好标识、妥善管理,集中送交到固废管理员,后由指定的专门单位回收处理。 4.3.10 对生产过程处理后的有毒有害废水,在废水处理站进行储存,循环使用。 必须按相应的环境作业指导书进行处理。 4.3.11生产部人员应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减少过程的溅洒,保持车间地面的清洁,减少冲洗废水的使用,各部门应确保清污分流渠道畅通。 4.3.12禁止将废渣(如泥土、固体废弃物、垃圾等)冲入排水管道。 4.3.13生产部对各生产区域排水管道定期清理,行政部负责对生活区排水管道、水处理池的管理,要定期清理,保证沉淀池和水循环池正常运行,不得无故停堵。的清理,以免堵塞。 4.4污水的水质监测 行政部定期联系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公司的污水进行水质监测,具体按相关程序执行。 4.5施工期内的废水排放控制措施 (1)各类施工材料设置有防雨遮雨设施,工程废料及时运走; (2)合理安排施工程序和施工机械,安排好施工进度,计量避免在雨季及雨 天施工。 4.6应急处理 当监测发现超标,要及时并按相关程序执行。由行政部再安排环境监测,并做好监测结果的记录,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予以确认。 4.7 生产部因工艺改变或新增设施、设备可能增加水体污染时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告。行政部协调生产部制定相应措施,防止产生污染。 5、相关文件: 无 6、记录: 污水监测报告(外部监测机构出具)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目录 一、员工入职 二、考勤管理 三、假期 四、培训与考核 五、员工福利 六、人事异动 七、用餐制度

一、员工入职 员工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按以下程序进行: 1.员工向综合部提交转正申请; 2.由综合部及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 3.将考核结果提交经理办公会进行审定; 4.如若审定通过,由综合部对入职员工办理相关转正手续,并签订人事劳动合同。 二、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的时间标准,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 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综合部另行通知。 (二)考勤 1.超过上班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虽未超过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迟到一次);提前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虽未提前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早退一次);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则视为旷工。 2.处理规定: (1)员工一周内迟到或早退二次及两次以上,扣20元

/次。 (2)员工在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6次),扣发当月基本工资10%(220元)。 (3)员工每旷工一次,扣当天的工资及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员工请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及补贴。一个月内事假天数超过5天(含5天)扣发请假天数工资的50%及请假天数的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低于5天的只扣发补贴,按15元/天计算。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旷工达到14天(含累计),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并解除劳动关系。对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的权利。 (6)一年内因违反本规定被扣发三次以上(含三次)工资的员工,不得享有公司各项奖金。 3.确因工作需要而迟到,应在当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解释,应征得部门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的认可。 4.工作时间,凡外出的员工,需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 5.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睡觉、打电话聊天、看电影。如有违反第一次提示、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按旷工处理。 备注:

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D 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_________ 发布日期:2015年05月15日 实施日期:2015年05月15日 1目的 确保公司在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废水排放 进行有效的控制管理 文件编号:EG/YP 3 35 007-2015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公司生产区所有污水处理及排放的控制和管理. 3 职责环安部负责监督各责任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修、保养状况进行检查情况,各责任 单位负责组织定期监测。 责任单位 3.2.1 负责委托设计部门在设计中采用清洁工艺技术,保证废水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完成。 3.2.2 负责本单位污水排放与运行控制管理,并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修与保养,并做好运行记录。 4 引用文件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环安运行控制程序 环安监测和测量控制程序 5 工作流程及要求 水污染的预防 5.1.1 一切产生和可能产生水污染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应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安全“三同时”管理规定》执行,根据项目性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执行“三同时”原则。 5.1.2 责任单位在委托设计部门制定工艺方案时, 应优先选用耗水量小、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少、毒性小、具有规范化废水排放的工艺方案。 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 5.2.1 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单位,其污水处理设施必须与主体项目同时运行,不得拆除或闲置不用。 5.2.2 各责任单位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与清擦,检查其运行情况。 5.2.3 污水处理设施必须有专门的操作人员,对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5.2.4 污水处理设施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严格控制加药量,并 填写《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记录》。 5.2.5当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体污染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照《应急响应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公司废水排放管理规定(暂行)

*******公司 废水排放管理规定(暂行) 1目的: 1.1使各生产车间排放废水达到要求指标内,保证污水处理场正常 运行,实现生产的稳定、平衡、畅通。 1.2确保总排放口的废水达到国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 准》(GB18918-2002)中二级标准。 2控制指标: 2.1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COD不高于150mg/L。 2.2总排放口的废水COD不高于150mg/L。 3 管理办法 3.1生产技术部与安全环保部负责执行监督本废水排放管理规定的实施。 3.2质检中心保证每班次正常检验(接班后半小时到一小时取样)特殊情况由生产技术部与安全环保部指定检验项目及次数。 3.3 供排水车间负责处理进入污水处理场的生产废水和去往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 3.4供排水车间负责污水处理系统各段废水进行检测。发现超标及时报告当班生产调度。漏检造成处理池冲击,由供排水承担责任。3.5对进入事故贮罐的高浓度废水,供排水车间负责制定处理方案,同时保证事故贮罐液位在1/3以下。 3.6废水超标排放造成局部停车或全部停车,由废水超标单位承担相

应责任。 3.7 各单位严控高COD废水不经污水处理直接进入工业废水池,造成总排水超标,由污水排放单位承担责任。 3.8 责任人是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4 处罚: 4.1 废水各项指标以质检中心化验数据为准。 4.2 废水排放造成总排口废水超标,处罚排放超标废水单位500元;超标排放废水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处罚从严。 4.3 罚款对单位不对个人,从单位工资总额扣除,由单位落实责任人。 5 要求: 5.1 各单位一把手必须把此项环保工作作为主要大事进行安排、布置、检查。 5.2 各单位要针对此规定要求落实好本单位确实可行的保证措施。 生产技术部(印章) 安全环保部(印章)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月

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其环境影响程度,实现公司环境表现的不断改进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控制。 2 管理职责 2. 1管理者代表负责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2各责任部门负责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控制,并切实予以落实; 2. 3 生产部是污水排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污水处理、排放的管理和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 2.4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本制度规定的有关内容。 3 管理内容 3.1管理者代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列出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源及其影响程度,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责任部门实施本部门污水控制措施。 3.2生产部对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做出规定,确保排放的各项环境指标不超过相关法规、标准要求,本公司执行与金山区兴塔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协议排放标准。 3.2.1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是PH值、COD、悬浮物等,本公司主要通过兴塔污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生产和生活污水的监测由技术中心负责,根据监测结果,确定对污水排放的控制;当监测结果不符合时,应及时停止污水的排放; 3.2.2有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应通过沉淀达标后排放; 3.2.4食堂隔油池要定期清洁,含油较多的废水禁止不经分离直接排入下水道; 3.2.5食堂污水排放口设置过滤网,滤出的垃圾按《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处理;

3.2.6污水管道要定期清理; 3.2.7垃圾要按放到指定的垃圾桶内,禁止将废渣(如各种废弃物、垃圾等)用水冲入下水道; 3.2.8各部门在使用水时应尽量节约,减少用水量和污水的排放量; 3.2.9办公室应采购无磷或磷含量低的洗涤剂; 3.2.10本公司对各雨水管道的入口要进行管理,防止含有害成分的污水进入雨水管道; 3.2.11禁止在公司内冲洗汽车,以免将油污冲入下水道; 3.2.12滴在地上的废机油及化学品要用抹布擦拭干净,将抹布放入指定的地方,禁止用水冲洗入下水道。 3.3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3.2)污水的控制要求。 3.4综合部负责每年委托当地环境监测中心对公司污水排放达标情况进行监测,保存监测记录,特殊情况(本公司的工艺变化、使用的化学物资等发生变化可能造成对污水指标变化时)需要增加监测,对于监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通知管理者代表。 3.5综合部根据各责任部门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管理者代表。 3.6全体员工有责任将重大污水污染或异常情况向本部门负责人或综合部反映,经综合部现场观察后,责任有关部门负责采取纠正措施,并报告管理者代表。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最新版】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管理,规范投资管理程序,有效控制投资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投资活动的非常设决策机构。公司规划部是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也是公司投资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投资和长期投资。投资管理的方式通过投资项目管理方式进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经营单位投资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投资管理的任务、原则和内容 第五条投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确保投资项目的投入产出效益,保证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六条投资项目管理的总原则是规范、透明、归口集中管理,

并根据项目单位(实施投资项目的主体)的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其中: 对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公司直属企业、区域性派出机构以及新事业的投资项目(以下简称直属单位投资项目),实行集中管理; 对于控股、共同控制以及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的投资项目,通过合资公司董事会进行决策管理,同时通过调研、股东直接磋商、派出高管人员内部协商等方式,介入重大项目的立项阶段管理以加强事前管理。 对于上市公司的投资项目按《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管理。 第七条投资项目可分为对内投资和对外投资。对内投资项目是指不涉及项目单位以外的投资项目,其主要形式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对外投资项目是指将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投入到项目单位外的投资,包括组建合资经营(合作)企业,兼并重组、收购以及证券投资等。 第八条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规划部对投资项目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进行全过程管理。

投资管理主要内容: 1、投资项目的立项管理(包括政府报批、项目核准(备案)报告的审批以及合资经营(合作)、兼并重组、收购等对外投资项目合同和章程的审批); 2、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管理; 3、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管理; 4、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 5、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管理。 第九条规划部负责受理和组织审议项目单位所有投资项目(包括信息、技术引进、研发等投资)。 第三章直属单位投资项目管理流程 第十条直属单位投资项目管理流程主要包括立项申请、立项审批、投资计划、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等阶段。具体工作流程见附件1。

废水排放控制管理办法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废水排放控制管理办法FTG(HA)243000005.015.0-2011 发布日期:2011.5 实施日期:2011.5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多功能汽车厂

废水排放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保护生活环境,完成工厂环保各项指标,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和有效控制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工厂所属生活及生产污水排放点及各操作点发生的工业污水。 3、引用及相关文件 FTG(HA).10019.003 固体废弃物管理办法 FTCX(HA).10005.06 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 FTCX(HA).10005.05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4、术语 无 5、职责 5.1党群工作部负责雨水管网和排污管网的维护与管理。 5.2工厂污水处理站负责污水回收、处置、治理、监测,达标排放。 5.3制造部负责对污水排放的监督检查。 6、培训与资格 工厂污水治理的人员都应经过治理技术的培训。 7、内容和要求 7.1雨水管网的管理: 7.1.1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别使用,雨水直接排出。 7.1.2雨水管网的排水口,不得倾倒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废油、残漆或乳化液;不得堆放、油类制品、其他固体废弃物。 7.1.3党群工作部应保证雨水管网的畅通,并经常检查雨水排放口有无堆放、堵塞现象。 7.2工业污水的管理 7.2.1控制对象: 7.2.1.1磷化发生的漂洗废水、沉降池废水、喷漆漆雾、化验室的化学残留物废水。 7.2.1.2各车间冷却、润滑、清洗、打扫卫生等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水。 7.2.2污水控制要求:

7.2.2.1污水处理站负责工业污水的治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总排出口废水排出。 7.2.2.2 各车间冷却水实现循环使用,进行一级处理。 7.2.2.3 各车间严格控制新鲜水用量,减少废水排放量。 7.3工业污水控制管理 7.3.1涂装部磷化发生的漂洗废水执行《涂装部二级污水处理作业指导书》;喷漆漆雾执行《喷漆净化系统管理作业指导书》。 7.3.2化验室清洗化学容器所产生的废水由化验室集中进行处理后排出。 7.3.3涂装部应加强废水治理设备、设施的管理,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定期对处理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7.3.4当处理设备、设施发生故障或其它突发事件时,造成或可能造成水体污染,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停产,并报工厂有关部门。 7.4处理要求 7.4.1污染较少,不能进行一次治理的污水排放点,又未设置污水排放口,应将产生的污水存入有标识的容器中,运送到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置; 7.4.2污水处理站严格按照污水处置步骤实施处理,对污水处理前进行监测,适量加入治理药剂,治理后进行监测,每日2次,如有一次检测不合格,从新处置后继续检测,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排出。 7.4.3污水处理站必须认真执行《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中的要求。 7.4.4污水处理站,做好处理前监测和处理后监测的各项并填写记录“污水处理站水质化验表”。 7.4.5制造部应加快节水设备的改造,能回用的废水采取循环措施。 7.5生活污水的管理 7.5.1各部门加强对员工节约用水,减少环境污染的教育,减少生活污水的发生。7.5.2制造部应对生活用水点采用节水龙头,防止水的浪费。 7.5.3设备能源科经常巡回检查防止水发生跑、冒、滴、漏。 7.5.4工厂食堂发生的含油废水执行《隔油池清理作业指导书》。 7.6 检查、监测 7.6.1 制造部负责对排污单位每季进行一次检查,对工厂废水处理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执行《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

废水排放管理细则

废水排放管理规定 1.目的及范围 1.1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规范公司内部排污行为,确保相关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长效稳定地达标排放,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山东民基化工有限公司的“废水”排放管理,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施工和从事其它活动的外单位及人员均必须遵守本制度。 1.3本制度所指“废水”主要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不可直接排出厂界的水体。 2.“废水”处理措施及排放要求 2.1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地面冲洗及实验室排水、生活污水和厂区部分区域的初期雨水等。 2.2对生产程中流失于地面及机、泵、设备基础的机油、油漆等油性液体以及其他固体废物等,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进行清理,原则上不得用水、蒸气等冲入地沟。 2.3氯乙酸车间: 2.3.1氯乙酸车间废水、原料及产品罐区废水、切片包装厂房废水经收集后进入中和罐中和,要求车间平均月排放总量小于2200吨/月、COD排放总量4.3吨/月、PH=6-10,中和合格后排入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2.3.2液氯罐区废水收集后溢流至事故水池待进一步处理。 2.4氯代特戊酰氯车间 氯代特戊酰氯车间废水经车间污水管网进入中和池中和,要求氯代特戊酰氯车间排放总量小于620吨/月、COD排放总量2.0吨/月、PH=6-10,中和合格后排入事故水池进一步处理。 2.5地面冲洗及实验室排水主要指地面冲洗废水和实验室排水,收集后直接排入事故水池进一步处理。 2.6污染初期雨水是指工艺生产区、储罐区和卸料区可能受到污染的初期雨水(氯代厂区东、中部)。厂区20分钟的初期雨水收集进事故水池待进一步处理。 2.7生活污水是指厂区职工生活、卫生、洗澡等排水,收集后排往事故水池进一步处理。 2.8排往污水处理站的废水,经生物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OD小于400mg/l、SS小于400mg/l。水质达标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到光大水务一分厂。 3.职责 3.1安环科为废水排放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废水排放组织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落实废水排放在线监测,组织落实各级各部门环保责任制。 3.2 安环科污水处理站负责监督统计各车间排放废水指标并根据异常情况协调各车间调整废水指标,保证污水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 3.3各车间负责生产过程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生产中“废水”按排放要求排放。 4.考核指标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 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 总则第一 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 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 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 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不 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 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 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 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 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 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 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 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 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 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 1 人、副书记 1~2 人、委员若干人, 设纪委书记 1 人。 党委会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实行民-主集中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经 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与党委书记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兼任党委副 书记,党委书记可兼任副董事长。 第三章 任期规定第十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

污水控制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污水控制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668-48 污水控制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概述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减少公司在施工生产与活动中的污水排放对周围环境和水体的污染,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施工生产、工程船舶、施工生活区等产生的污水控制与管理。 3 职责权限 3.1公司、子(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过程中污水排放的监督、检查、指导,提出改进意见。 3.2 项目部组织编制和实施施工生产污水排放控制措施。 3.3 项目部安全员负责施工生产中污水排放控制的监督和检查。

4、工作步骤及要求 4.1污水控制流程图 4.2污水类别 4.2.1施工生产与活动中的污水分为:施工污水和生活污水。 4.2.2易产生污水的场所及施工有: a)混凝土搅拌站; b)施工船舶; c)临时生活设施; d)临时办公设施、试验室; e)预制场、梁场; f)钻(冲)孔桩施工; g)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清洗和维护等。 4.3污水控制 4.3.1项目部应组织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按污水分类,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

废水管理制度

废水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各企业生产、生活废水的管理,防止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证水资源的有效利 用,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的生产、生活废水的管理。 3、管理职责 3.1总务部门负责对污水排放和雨水地下管网及相关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并进行排污申报工 作; 3.2体系推进部门负责废水日常排放和处理工作,并负责废水的检测工作; 3.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污水控制,按规定要求排放。 4、工作程序 4.1各部门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满足要求,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污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在满足污水100%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各部门应推行清洁生产,努力改进生产工艺,尽可能减少废水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提高废水的循环利用率,鼓励雨水回用和中水回用。 4.2排放的工业废水应当达到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标准,如果排放的废水中含有腐蚀性强、剧毒、放射性物质或其它妨碍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污染物,则应对其进行分散处理,或通过适当的预处理后再排入废水处理设施。 4.3各部门自有场地应建有雨污分流管网,无法实现雨污分流的场地,需限期进行改造。污水管网覆盖需满足污水100%收集。企划部门要编制废水处理控制分布图,包括排水沟或雨水、污水管网的平面布置图,明确污水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的位置和污水总排放口的标识等。 4.4制造部门、资源开发部、采购部门禁止采用国家规定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禁止进口、使用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 4.5设备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环保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防止因设备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未处理的废水排放。 4.6相关部门必须配备满足当地环保部门要求的防污设备和器材,进行作业时,应当采取预防措施。 4.7化学清洗废液需交有资质的单位接收或经过预处理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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