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标准

安全检查标准
安全检查标准

3 检查评定项目

安全管理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一般项目应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3.安全技术交底

4.安全检查

5.安全教育

6.应急救援预案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8)工程项目部应制定以伤亡事故控制、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9)按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进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 10)应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11)按考核制度,应对项目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考核。

2.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1)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针对工程特点、施工工艺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计算;

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4)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有关部门审核,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批准;

5)工程项目部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3.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负责人在分派生产任务时,应对相关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栋号分部分项进行;

3)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

4)安全技术交底应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进行签字确认。

4.安全检查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

5.安全教育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

6.应急救援

1)工程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应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等主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

2)施工现场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培训、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3)按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应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2.持证上岗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4.安全标志

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当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4.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和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的规定。

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管理、现场办公与住宿、现场防火。一般项目应包括:综合治理、公示标牌、生活设施、社区服务。

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围挡

2.封闭管理

3.施工场地

4.材料管理

5.现场办公与住宿

6.现场防火

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现场围挡

1)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的封闭围挡;

2)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的封闭围挡;

3)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封闭管理

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并应设置门卫值班室;

2)应建立门卫职守管理制度,并应配备门卫职守人员;

3)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4)施工现场出入口应标有企业名称或标识,并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3.施工场地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

3)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扬尘措施;

4)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设施,且排水通畅无积水;

5)施工现场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污染环境的措施;

6)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的吸烟处,严禁随意吸烟;

7)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

4.材料管理

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

2)材料应码放整齐,并应标明名称、规格等;

3)施工现场材料码放应采取防火、防锈蚀、防雨等措施;

4)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

5)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储藏在专用库房内,并应制定防火措施。

5.现场办公与住宿

1)施工作业、材料存放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在施工程、伙房、库房不得兼做宿舍;

3)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等级应符合规范要求;

4)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应小于;

5)宿舍内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应小于㎡,且不得超过16人;

6)冬季宿舍内应有采暖和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

7)夏季宿舍内应有防暑降温和防蚊蝇措施;

8)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环境卫生应良好。

6.现场防火

1)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

2)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和作业场所的防火设计应符合规范要求;

3)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4)施工现场灭火器材应保证可靠有效,布局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5)明火作业应履行动火审批手续,配备动火监护人员。

文明施工一般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综合治理

2.公示标牌

3.生活设施

4.社区服务

1.治安综合治理

1)生活区内应设置供作业人员学习和娱乐的场所;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3)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

2.公示标牌

1)大门口处应设置公示标牌,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标牌应规范、整齐、统一;

3)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语;

4)应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

3.生活设施

1)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

2)食堂与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3)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4)食堂使用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5)食堂的卫生环境应良好,且应配备必要的排风、冷藏、消毒、防鼠、防蚊蝇等设施; 6)厕所内的设施数量和布局应符合规范要求;

7)厕所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8)必须保证现场人员卫生饮水;

9)应设置淋浴室,且能满足现场人员需求;

10)生活垃圾应装入密闭式容器内,并应及时清理

4.社区服务

1)夜间施工前,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3)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音、防光污染等措施;

4)应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的规定。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立杆基础、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杆件间距与剪刀撑、脚手板与防护栏杆、交底与验收。一般项目应包括:横向水平杆设置、杆件连接、层间防护、构配件材质、通道。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方案

2.立杆基础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6.交底与验收

1.施工方案

1)架体搭设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结构设计应进行计算,并按规定进行审核、审批;

2)当架体搭设超过规范允许高度时,应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2.立杆基础

1)立杆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应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应符合规范要求;

2)架体应在距立杆底端高度不大于200mm处设置纵、横向扫地杆,并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设置在纵向扫地杆的下方。

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

1)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应符合规范要求;

2)连墙件应从架体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3)对搭设高度超过24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结构可靠拉结。

4.杆件间距与剪刀撑

1)架体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纵向剪刀撑及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3)剪刀撑杆件的接长、剪刀撑斜杆与架体杆件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要求。

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

1)脚手板材质、规格应符合规范要求,铺板应严密、牢靠;

2)架体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网间连接应严密;

3)作业层应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4)作业层外侧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m的挡脚板。

6.交底与验收

1)架体搭设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文字记录;

2)当架体分段搭设、分段使用时,应进行分段验收;

3)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制度及实施细则

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依据 (一)施工现场 1、参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开展日、周、月、季检查(隐患排查)的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贯标情况; 3、《建设工程班组安全管理标准》贯彻执行情况; 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情况。 (二)建筑施工企业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相关标准。 2、所属施工现场达标率。“合格”率应达到100%,施工现场的“优良”率:特级、一级企业应达到90%;二级企业应达到80%;三级及其他各类施工企业应达到70%。 3、对所属施工现场检查、指导、考核和落实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情况。 二、管理机构 临沂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管办)负责对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临沂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督总站)负责日常具体管理工作。 施工现场由各工地的受监安监站负责具体考核;。在本市注册的特级、一级施工企业由市安质监督总站负责具体考核;在本市注册的二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由企业注册地的区、县安监站负责具体考核;外省市进鲁施工企业由各省市驻鲁办建管处负责;未设置驻鲁建管处管理的企业由市安质监总站负责。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程序 (一)施工现场 1、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企业申报。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向施工许可受理部门提交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重大危险源)清单及控制和施工措施,进行备案。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 总包单位企业应向受监安监站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 2、分包单位企业增报。分包单位企业在与总包单位企业签订合同后的 10天内,向总包单位企业提出增报申请,由总包单位企业核定后在网上向受监安监站增报。 3、过程管理 每日日巡查:总包单位企业、分包单位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及施工班组的安全活动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记录中明确检查部位和隐患内容及整改情况。

安全生产检查通用标准

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 (试行) 一、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隐患类别 隐患内容 说明 1.1资质证照 1.1.1缺少资质证照 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备案)文件、涉及危险化学品 的企业需要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 证照。 1.1.2资质证照未合法有效 1.1.3 其他 1.2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及人员 1.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 置缺陷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 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1.2.2安全管理人员(含职 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缺陷 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 健康管理人员),人员配备不足或所配 备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等。 1.2.3 其他 冶金等工贸企业未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等。 1.3安全规章 制度 1.3.1 安全生产责任制缺 陷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3.2 安全管理制度缺陷 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 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 作业安全管理等。 1.3.3安全操作规程缺陷 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 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1.3.4制度(文件)管理缺陷 未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 等制度,或未按照制度执行,如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过程不规范,制 度(文件)试行、现行有效或过期废 w w w .k a i m u z i x u n .c o m

电气安全检查表

电气安全检查表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编制说明:1、各单位应结合本部门安全特点对表格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对本部门没有的项目无须填写,对不合格项应详细说明其位置及不安全状态; 2、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各单位应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并报安保部备 案;

编制说明:1、各单位应结合本部门安全特点对表格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对本部门没有的项目无须填写,对不合格项应详细说明其位置及不安全状态; 2、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各单位应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并报安保部备 案;

编制说明:1、各单位应结合本部门安全特点对表格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对本部门没有的项目无须填写,对不合格项应详细说明其位置及不安全状态; 2、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各单位应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并报安保部备 案;

编制说明:1、各单位应结合本部门安全特点对表格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对本部门没有的项目无须填写,对不合格项应详细说明其位置及不安全状态; 2、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各单位应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并报安保部备案; 编制说明:1、各单位应结合本部门安全特点对表格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对本部门没有的项目无须填写,对不合格项应详细说明其位置及不安全状态; 2、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各单位应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并报安保部备案;

【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标准通用)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编号:AQ-ZD-039-A 1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和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发现物(物料、设备)的不安全状态, 改善劳动条件,提高本质安全程度,及时发现和弥补管理缺陷,发现潜在危险,并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 2.1安全办公室负责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的制定并督促实施。 2.2安全办公室负责综合检查及季节性检查实施。 2.3部门主管、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的实施。 2.4专业部门负责人负责专业设备、设施的检查。 2.5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编制,安全主任负责安全检查表的审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检查表批准。 2.6安全办公室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记录汇总,并负责针对发现的隐患向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完成后,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3内容 3.1安全检查的要求 (1)本公司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 (2)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 (3)安全防护、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 (4)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正确使用; (5)事故隐患是否存在; (6)安全计划措施是否落实和实施; 3.2安全检查的形式主要通过以下几种形式进行: (1)日常性检查:包括班组安全检查及岗位员工日常安全检查,各班组的班组长对本班组的作业现场、设备、设施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岗位员工每天进行检查; (2)专业性检查:包括电气方面、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建筑安全等,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 (3)季节性检查:本公司季节性检查的重点为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风、防雨防洪、防

火防爆等,季节性检查由安全办公室组织实施,检查人员填写相应的检查表; (4)综合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章制度、设备情况、消防设施、救援设施、环境卫生、危险化学品、安全装置、防火防爆设施等,由安全办公室组织检查,厂级综合检查每季度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一次,填写相应的检查表; 3.3隐患整改制度 3.3.1通过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人应及时予以消除; 3.3.2对不能当场改正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将检查记录交安全办公室,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向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 3.3.3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人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向安全办公室申请复查; 3.3.4主要负责人应当确定隐患整改所需要的资金支持。 3.3.5对于涉及其他单位或企业自身不能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本公司确实无能力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办公室应当提出解决方案,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及时向当地安监部门及政府部门报告。 3.4检查频次 3.4.1日常检查每天进行一次。 3.4.2专项检查一般情况下每半年组织一次。 3.4.3厂级综合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部门级综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3.4.4解决隐患的全过程由安全办公室记录备案,填好安全检查台账。 3.5上级部门及外部检查 3.5.1市安监部门、当地安监部门来厂检查时,不管是口头提出的问题,还是书面的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均应做好记录。 3.5.2对安监部门提出的问题应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告知责任人,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3.5.3安全办公室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 3.5.4对安监部门发的书面整改意见,安全办公室要保存,并建立档案。 3.6安全检查表修订 3.6.1每年的12月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安全办公室及各部门对各类安全检查表进行评审,根据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安全检查表进行修订。 362修订的安全检查表经审核、批准后下发执行,各部门必须使用新的安全检查表。

《建筑现场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自1999-5-1起执行 目?录 ?? ?? ?? ?? ?? 前?言 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第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检查评分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外用电梯和起重吊装五部分检查表。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负责具体解释单位是: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地址:北京西郊百万庄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工程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嘉兴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北京建工集团、山西省建筑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秦春芳刘嘉福戴贞洁丁传波姜敏关海欧戴宝荣夏静姚天玮孙锦强叶松荣唐伟康琮 1999年2月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

动力、照明箱安全检查标准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233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动力、照明箱安全检查标准通用范本

动力、照明箱安全检查标准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0 目的:为了提供安全检查的依据及避免漏检不安全因素,特制订此标准。 2.0 适用范围:公司内动力、照明箱安全检查。 3.0 检查内容 3.1 箱(柜、板)符合作业环境要求。 3.1.1 触电危险性小的一般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采用开启式的配电板。 3.1.2 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应采用封闭式箱、柜。 3.1.3 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采用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

2020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020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目录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检查评定项目; ? 4. 检查评分办法; ? 5. 检查评定等级以及相关附录。 ? ? 1. 增设“术语”章节; ? 2. 增设“检查评定项目”章节; ? 3. 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评定等级”两个章节,并对评定等级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 ? 4. 将原“检查评分表”一章调整为附录; ? 5. 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 ? 6. 删除“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7. 将“‘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改为“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并新增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内容; ?8. 新增“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 ?9. 依据现行法规和标准对检查评分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10.增加了强制性条文。 ? 标准的主要章节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检查评定项目 ? 3.1 安全管理 ? 3.2 文明施工 ? 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 3.4 门式钢管脚手架 ? 3.5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 3.6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 3.7 满堂脚手架 ? 3.8 悬挑式脚手架 ? 3.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 3.10 高处作业吊篮 ? 3.11 基坑工程 ? 3.12 模板支架 ? 3.13 高处作业 ? 3.14 施工用电 ? 3.15 物料提升机 ? 3.16 施工升降机 ? 3.17 塔式起重机 ? 3.18 起重吊装 ? 3.19 施工机具 ? 4 检查评分方法 ? 5 检查评定等级 ?附录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附录B 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保证项目(2011版) 安全生产责任制(10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10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10分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5分?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5分 ?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2~5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5分?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5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5分

低压电气线路安全检查标准(最新版)

低压电气线路安全检查标准 1.0目的:为提供安全检查的依据及避免漏检不安全因素,特制订此标准。 2.0适用范围:公司内低压电气线路的安全检查。 3.0检查内容 3.1 固定线路 3.1.1 线路的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a. 绝缘导线架空明设应符合表1的要求。 b. 绝缘导管穿管敷设时,管内导线的总面积应小于管子截面积的40%;电线管路与其他管路的间距应符合表2的要求。 c. 裸导体线路室内敷设不应与起重机滑线设在同侧,与地面及其他设备、设施的距离应符合表3的要求。 d. 无铠装电缆室内明设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 e. 配电线路不应跨越易燃材料做成的建筑物。 表 1 架空绝缘导线的安全距离(米) 表 2 穿管绝缘导线与其他管路的间距(米)

表 3 裸导体线路室内敷设安全距离(米) 表 4 无铠装电缆室内明设安全距离(米) 3.1.2线路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包括异常情况下的自动保护装置和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保护装置两部分。 a.装有能满足线路通、断能力的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接地故障保护等。保护电器应装在操作维护方便,不易受机械损伤,不靠近可燃物的地方,并应采用避免保护电器运行时意外损坏对周围人员造成伤害的措施。 b.线路穿墙、楼板或埋设时均应穿管或采取其他保护;穿金属管时,管口应装绝缘护套;室外埋设,上面应有保护层;电缆沟应有防火、排水设施。 3.1.3线路绝缘、屏护良好,无发热和渗漏油现象。良好的绝缘和护不仅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而且能保证人们不致接触带电部分,是防止触电事故的最基本的安全措施。检查时要查看线路是否有机械损伤,绝缘破损,电缆有无渗漏油,易触电的裸导体是否有屏护或其他保护措施,有无过热现象。绝缘破损应以绝缘层破裂导体裸露或绝缘层脱落为不合格,线路过热以绝缘因受热脆化变质或漆色变质为不合格。 3.1.4电杆直立、拉线、瓷瓶及金属构架等符合安全要求。 a. 电杆表面光洁平整,无露筋、裂缝等缺陷,立杆基础牢固,电杆倾斜不应使杆梢位移大于半个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解读

一、总体结构变化 老标准的目次为: 1 总则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3 检查评分表 条文说明 新标准的目次为: 1、总则 (7) 2、术语 (8) 3、检查评定项目 (9) 3.1 安全管理 (9) 3.2 文明施工 (10) 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12) 3.4 门式钢管脚手架 (13) 3.5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14) 3.6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16) 3.7 满堂脚手架 (17) 3.8 悬挑式脚手架 (18) 3.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19) 3.10 高处作业吊篮 (20) 3.11 基坑工程 (22) 3.12 模板支架 (23) 3.13 高处作业 (24) 3.14 施工用电 (26) 3.15 物料提升机 (27) 3.16 施工升降机 (29) 3.17 塔式起重机 (30) 3.18 起重吊装 (32) 3.19 施工机具 (33) 4 检查评分方法 (35) 5 检查评定等级 (36) 附录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37) 附录B 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 (38) 本标准用词说明 (70) 引用标准名录 (71) 附:条文说明 (72) 从目次对比看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增设“术语”章节;2. 增设“检查评定项目”章节;3. 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评定等级”两个章节,并对评定等级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4. 将原“检查评分表”一章调整为附录;5. 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6. 删除“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7. 将“‘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改为“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并新增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内容;8. 新增“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

GB4706.1 家用电器通用要求检测作业指导书

受控编号:ITC-3-H-101-C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 求检测作业指导书 Testing Operational Procedure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Safety-general Requirements 编制:周运承 审核:蒋应龙 批准:施亚申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01日 实施日期:2012年04月05日

本作业指导书作为依据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进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检测方法规定。适用于单相器具

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48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依据本作业指导书进行CCC认证检测应结合CNCA-01C-016: 2010 《电气电子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使用。 依据本作业指导书进行CQC标志认证检测应结合CQC12-44810-2009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通则》使用。 本要求也同样适用IEC 60335-1 以及系列标准检测方法. 一、试验条件(包括环境要求): 1、试验在无强制对流空气且环境温度为20℃±5℃的场所进行。如果某一部位的温度受到温度敏感装置的限制或被相变温度所影响(例如当水沸腾时),若有疑问时,则环境温度保持在23℃±2℃。 2、相对湿度:45-85%RH,大气压力:86-106kPa。 二、设备要求: 1、仪器精确度按CTL251A号决议中对试验仪器的有关要求,选用测量仪器。 2、电源:电压调整率最大±3%;频率调整率最大±2%;总谐波失真最大5%。 三、试验方法: 1、试验的一般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应按本章的要求进行。 1.1按本标准进行的试验为型式试验。 注:例行试验已在附录A中描述。 1.2各项试验应在一个器具上进行,此器具应能够经受所有有关的试验。但第20章、第22章(2 2.11和 22.18除外)第26章、第28章、第30章和第31章的试验可在另外单独的几台器具上进行。22.3的试验是在一个新的器具上进行。 注1:如果器具必须以不同的条件进行试验,则可能要求附加试样,例如器具能以不同的电压供电。如果一个预置的薄弱零件在第19章的试验期间成为开路,则可能需要一个另外的试样。 元件试验可以要求提供这些元件的附加试样。 如果必须进行附录C中的试验,则需要六个电动机试样。 如果必须进行附录D中的试验,则可使用增加的器具。 如果必须进行附录G中的试验,则需要另外四个附加的变压器。 如果必须进行附录H中的试验,则需要三个开关或另外三个器具。 注2:应该避免在电子电路上连续试验造成的累积应力,必要时更换元件或使用附加的试样。应该使得评估各相关电子电路所需最少的附加试样数量。 注3:如果为了进行一项试验,不得不把器具拆散,则应注意确保能按原交付状态进行重新组装。有怀疑时,可在另外单独的试样上进行后面的各项试验。 1.3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均按各章条的顺序进行。但2 2.11的试验在第8章试验前,在处于室温的器具上进行。第14章、21.2及22.24的试验在第29章的试验之后进行。 如果由于器具结构的原因使得某一项特有的试验明显地不适用,则可以不进行该项试验。 1.4当试验中的各种器具还使用其他形式的能源(如:气体)时,则必须考虑消耗其他能源对器具所带来的影响。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检查表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1.“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0.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0.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0.7 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装5分和施工机具5分。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2.0.9 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安全人员与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 2.0.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 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 2.合格 1)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70分及其以上; 2)有一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75分及其以上;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安全检查实施细则(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检查实施细则(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检查实施细则(通用版) 1范围 本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天津电力建设公司万州发电厂项目部安全监察程序,有效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本细则规定了安全联合大检查、专项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各专业检查、作业单位和班组自纠自查频次,参加人员、问题记录及整改等相关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万州电厂工程项目部。 2管理内容 序号 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标准 工作方法

工作发生频度(时间点) 交付物 主要负责部门 主要负责岗位 相关岗位 1 安全联合大检查 检查策划 确定参加人员、分组情况、日期、集合地点、检查内容、检查区域 发布检查通知 每月2次 检查通知 安全保卫部 负责人 安全监察师

检查实施 带队领导签发检查策划并实施,检查完毕签发检查纪要检查、记录、拍照 每月2次 检查策划 检查纪要 安全保卫部 安全监察师 指定人员 整改 按时、按标准完成,整改无漏项 填写整改通知单 每月2次 问题整改通知单 安全保卫部、相关部门 负责人

电气安全检查表

电气安全检查表 说明:1)电气系统都有漏电、触电的可能。因此,对操作者进行防触电保护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必须有效、可靠,并贯穿于电气系统的各个环节。其次要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以及检修作业的监护制度等。 2)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 1. 设备检查 1.1 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1.1.1 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1.1.2 变配电所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50~300mm,以防积水; 1.1.3 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 1.1.4 与变配电所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1.1.5 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1.1.6 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4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 1.1.7 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1.1.8 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1.1.9 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1.5m,维修通道为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修通道为1m; 1.1.10 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7m。 1.2 电气设备: 1.2.1 变压器 1.2.1.1 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并和铁芯同时可靠接地。 1.2.1.2 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 1)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等异常情况; 2)油面低于油面计的下限,并继续漏油下降时; 3)防爆管或油枕喷油时; 4)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并不断上升时; 5)油色过深,油内出现炭质; 6)套管有放电现象或严重裂纹。 1.2.2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 1.2.2.1 油开关的油位应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油色正常、无渗漏;排气管应完好无损;

安全检查的形式及作业标准化实用版

YF-ED-J378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检查的形式及作业标 准化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检查的形式及作业标准化实 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 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 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 个方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 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 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 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2)各级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 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各隐患,对照安全生产

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3)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 1)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五同时”; 2)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 3)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 4)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 5)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 6)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 7)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附条文说明)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 G J P JGJ59—2011 备案号:J1334-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 2011—12—07 发布 2012— 07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 JGJ59-2011 J1334-201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2012 年 7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 北京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检查评定项目;4. 检查评分方法;5. 检查评定等级。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增设“术语”章节;2. 增设“检查评定项目”章节;3. 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评定等级”两个章节,并对评定等级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4. 将原“检查评分表”一章调整为附录;5. 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 6. 删除“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7. 将“‘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改为“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并新增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内容; 8. 新增“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 9. 依据现行法规和标准对检查评分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1号,邮政编码:300384)。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_电气安全检查表

电气安全检查表 2009年04月02日星期四 20:54 电气安全检查表 说明 1)电气系统都有漏电、触电的可能。因此,对操作者进行防触电保护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必须有效、可靠,并贯穿于电气系统的各个环节。其次要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以及检修作业的监护制度等。 2)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 1. 设备检查 1.1 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1.1.1 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1.1.2 变配电所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50~300mm,以防积水; 1.1.3 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 1.1.4 与变配电所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1.1.5 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1.1.6 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4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 1.1.7 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1.1.8 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1.1.9 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1.5m,维修通道为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修通道为1m; 1.1.10 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7m。 1.2 电气设备:

木料场所安全检查标准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81 木料场所安全检查标准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木料场所安全检查标准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0 目的:为了提供安全检查的依据及避免漏检不安全因素,特制订此标准。 2.0 适用范围:公司装箱作业区等木料场所的安全检查。 3.0 检查内容 3.1 木料堆放 3.1.1 木料堆场的主要通道应满足运输工具的基本要求。 3.1.2 木料堆垛应整齐、稳妥、无晃动,圆木必须有防止自行滚动的措施;分堆存放;堆放高度:机械装卸时不大于5米,人工装卸时不大于2米。 3.2 成品及木模仓库 3.2.1 仓库建筑耐火等级应符合要求,且库内照明充足,保持干燥,通风良好。 3.2.2 各类成品应分区、分架堆放;存放架应牢固、可靠;制成品及存放架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通道畅通。

电气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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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记录表(2-1)检查项目:电气动力、照明箱安全检查序号检查容是 否×情况说明 √ 01 箱(柜)应保持整洁,安装是否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各种元器件、仪表、开关与线路连接应可靠,接触良好,无严重发热、 02 烧损现象,无异常气味,有无定期检测记录; 03 编号识别标记齐全,责任人是否清楚; 04 各熔断器的熔断元件应与负荷相匹配,禁止超负荷,相应负荷应有记录; 05 箱体接零(地)可靠,插座接线正确,接地装置有无定期检测记录; 06 箱(柜)体完好无损,箱(柜)无杂物和积水,箱(柜)前无堆积物; 07 外露元件应屏护完好。 检查人:检查时间:工段负责人:车间(科室)领导:

编制说明:1、各单位应结合本部门安全特点对表格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对本部门没有的项目无须填写,对不合格项应详细说明其位置及不安全状态; 2、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各单位应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并报安保部备案; 安全检查记录表(2-2)检查项目:电气线路安全检查序号检查容是√否×情况说明 01 是否符合使用场所的安全要求(列如防爆防潮等); 02 安全牢固,线路绝缘良好无破损; 03 电器线路的容量,应与其负荷相匹配,有无发热现象或其它异常气味; 04 电器线路的接头应牢固,保证其接触可靠,绝缘符合要求; 05 暂时不用的电气线路线头应用绝缘胶布包好,不得裸露; 06 在线路以及汇流条上不得悬挂任何物件; .

检查人:检查时间:工段负责人:车间(科室)领导: 编制说明:1、各单位应结合本部门安全特点对表格中规定的检查项目逐项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结果,对本部门没有的项目无须填写,对不合格项应详细说明其位置及不安全状态; 2、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各单位应制定整改措施,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并报安保部备案; 安全检查记录表(2-3)检查项目:电气临时线路安全检查序号检查容是√否×情况说明 01 有临时线申请单,审批手续完备,不超期使用 线路绝缘良好无破损,容量应与负荷相匹配,有无发热现象或其它异常 02 气味; 应沿墙或悬空架设,距地高度为:室应大于2.5米,室外应大于4.5米, 03 跨越道路应大于6米; 04 临时线应设一总开关,每一分路应设有分开关; .

安全检查的形式及作业标准化(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检查的形式及作业标准化 (新编版)

安全检查的形式及作业标准化(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1)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2)各级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各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3)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 1)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五同时”; 2)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 3)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建标〖1999〗79号 99.05.25 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字第16号函的要求,由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主编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1.0.3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1.“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0.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0.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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