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建设工程领域“背靠背”条款处理的常见类型——基于近两年的20个典型案例的分析

法院对建设工程领域“背靠背”条款处理的常见类型——基于近两年的20个典型案例的分析
法院对建设工程领域“背靠背”条款处理的常见类型——基于近两年的20个典型案例的分析

法院对建设工程领域“背靠背”条款处理的常见类型——基于近两年的20个典型案例的分析

2018-08-14 fanyuxing...转自大宇大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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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坚达上海市建纬(杭州)律师事务所

导读“背靠背”条款,通常是指合同的负有付款义务的一方在合同中设置的,以其在与第三方

的相关合同中收到相关款项作为其支付本合同相关款项的前提条件的条款。人们形象地概括为“上流有水,下流才有水。”总包商设置该类条款的目的是用业主支付的工程款支付分包商的

工程款,若业主未付款,总包商即以该条款抗辩分包商的付款请求权。

“背靠背”条款的约定,属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本身是合法有效的。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一

问题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那么,实践中,法官是如何裁量该类条款的效力的呢?应运“背

靠背”条款抗辩分包商的付款请求权的效果如何?是否只要业主不付工程款,总包商就可以不

付分包商的工程款?

带着以上问题,笔者从154个案例中挑选出20例涉及“背靠背”条款的典型案例,形成本文

讨论的案例库,试图从案例出发,探究法官的裁判思路和观点,并从总包的角度提一些建议。

数据统计一供本文讨论的案例库的形成1、笔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输入关键词“以业

主支付为前提”,得案例1例。

2、使用上述网站里的高级搜索工具,输入关键词“付款条件是否成就”,案由处输入“建设”,

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4日的期限内,共获95条记录。笔者通读该95份裁判

文书后,得12例涉及“背靠背”条款,且在诉讼中形成相关争议焦点的案例。

3、笔者在北大法宝“中国法院裁判文书数据库”中,全文检索“付款条件是否成就”,共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597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The Contract / Document That Can Be Held By All Parties Of Natural Person, Legal Person And Organization Of Equal Subject Acts On Their Establishment, Change And Termination Of Civil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Defines The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Participating In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协议文件可用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发包人(全称):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 工程地点:_____ 工程内容: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示范文本)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示范 文本)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4297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合同示范文本)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

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合同编号: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签证意见: 经办人:签证机关(章) 年月日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背靠背标准合同

此附件是供需双方于所签署的购销合同(需方合同编号:)之不可分割的部分。 1.产品价格及清单:详见附件2 产品总价:合同大写金额人民币( )小写( )。前述价格为需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供方支付的最终价格,其中已经包括所有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营业税、17%的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其他类似税项、关税和费用,除该合同金额外,需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供方保证供方提供的产品均由原厂商指定用于最终用户名称的项目,否则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责任。 3.交货时间: 4.交货地点: 5.收货人: 6. 付款时间: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货款,须在供方满足以下条件后个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 6.1 供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签收单。(以需方最终用户盖章签字确认为准) 6.2 供方提交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终验验收报告(以需方书面盖章确认为准)。 6.3供方提交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原厂商注册的产品序列号文件并经供方加盖公章 确认(序列号文件格式可参照附件3)。 6.4供方应向需方提交正式的( ■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5%服务发票。 6.5 如果需方购买的产品中包含原厂或第三方提供的服务、保修等,在需方付款前, 供方还须提供,供方获得原厂或第三方服务、保修等的证明,该证明必须包含服务、保修的内容和期限(或起止日期)。 6.6需方收到最终用户款项是需方付款给供方的先决条件。 ■若在付款前需方或需方最终用户发现货物有任何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书面通知供方后中止付款,直至问题解决后重新付款,需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7.付款方式:需方采用方式付款至发票中指明的付款地址: 供方帐户: 开户名: 开户行: 8. 供方承诺对合同产品提供年免费保修服务,该免费保修期自需方或需方最终用 户完成终验之日起计算。 9. 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2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其它约定:

建筑工程合同通用条款(完成版)

通用条款 1.定义 1.1在合同中下列词语,除上下文另有说明外,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发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将工程项目委托给承包人完成的当事人。 (2)承包人:协议书中指明的接受发包人委托并完成工程项目的当事人。 (3)协议书:发包人与承包人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通用条款所做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4)规范:与合同履行相关的政府强制性标准、规范,以及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适用的其它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 (5)图纸: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发包人负责设计时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时向发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它技术资料。 (6)工程师:由发包人指定并根据其授权履行合同管理职责的人员。 (7)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内容之总称。 (8)区段: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节点工期或约定先行验收、移交的工程任何特定部分。 (9)验收:对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或部分结果进行评价,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 (10)竣工:承包人履行完毕合同约定全部义务(质量保修义务除外)并经验收合格。 (11)完工:承包人完成协议书特别约定的任何区段的施工并经验收合格。 (12)开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履行合同义务的绝对或相对日期,协议书中约定由工程师签发开工令确定开工时间的,则为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3)竣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工程竣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4)完工日期: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应将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完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施工类合同通用条款范本

目录 1.定义2?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 3.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 4.合同转让与分包5? 5.工程师的权力..............................................................................................................66.批准不免除责任 (7) 7.承包人负责设计········································································································8 8.承包范围 (8) 9.质量标准··························································································································910.材料及设备供应·········································································································911.检验、测试11? 12.验收与移交?11 13.质量保修·····················································································································14 14.开工、工期与节点工期1?6 15.不可抗力18? 16.合同价························································································································2017.付款条件与方法21? 18.工程照管与成品保护 (23) 19.安全文明施工 (23) 20.风险承担···············································································································2421.知识产权24? 22.保密?24 23.通知25? 24.发包人与承包人其它基本义务 (25) 25.违约责任··················································································································27 26.履约保证金或履约银行保函30? 27.争议的解决3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通用条款)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款) 发布者:社区管理员阅读:1779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一、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 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 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 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 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

员对工程进行的监 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 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 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 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 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采购合同-附件(背靠背付款)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采购合同-附件(背靠背付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此附件是供需双方于(此处填写合同签订地点)所签署的购销合同(需方合同编号:)之不可分割的部分。 1. 产品价格及清单:详见附件2 产品总价:合同大写金额人民币()小写()。前述价格为需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供方支付的最终价格,其中已经包括所有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营业税、17%的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其他类似税项、关税和费用, 除该合同金额外,需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供方保证供方提供的产品均由原厂商指定用于最终用户名称的项目,否则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责任。 3. 交货时间: 4. 交货地点: 5. 收货人: 6. 付款时间: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货款,须在供方满足以下条件后个工 作日内向供方支付: 6.1 供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签收单。(以需方最终用户盖章签字确认为准) 6.2 供方提交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终验验收报告(以需方书面盖章确认为准)。 6.3供方提交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原厂商注册的产品序列号文件并经供方加盖公章 确认(序列号文件格式可参照附件3)。 6.4供方应向需方提交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 服务发票。 6.5如果需方购买的产品中包含原厂或第三方提供的服务、保修等,在需方付款前, 供方还须提供,供方获得原厂或第三方服务、保修等的证明,该证明必须包含服务、保修的内容和期限(或起止日期)。 6.6需方收到最终用户款项是需方付款给供方的先决条件。 ■若在付款前需方或需方最终用户发现货物有任何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书面通知供方后中止付款,直至问题解决后重新付款,需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7. 付款方式:需方采用方式付款至发票中指明的付款地址: 供方帐户: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8. 供方承诺对合同产品提供—年免费保修服务,该免费保修期自需方或需方最终用户完成终验之日起计算。 9. 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2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0. 其它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 2011-3-10 10:5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 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 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 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 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背靠背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背靠背合同 篇一:项目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联系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乙方:_科技有限公司___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箱: 联系人: 开户行: 账号: 税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就共同参与“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投标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同意签订本合作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该项目投标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支持,并应在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合同 签约过程中协助乙方的工作; (2)甲方保证乙方为该项目唯一合作伙伴; (3)项目中标后,以甲方为主体进行项目需求调研,并由甲方进行该项目开发的整体方案 设计、甲方安排5—10名开发人员(其中保证有一名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项目经理), 全程参与项目开发,并以项目监理身份,对乙方完成该项目的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及提

供必要的协助。 (4)甲方承诺乙方在收到招标方支付的款项后,三个 工作日内,按甲、乙双方合作收益分 配比例,支付给乙方相应款项。 (5)项目中标后,甲方派出人员在乙方驻点办公,工资、补助、就餐费用、往返甲方办公 地点的差旅费用自理。在省内各地的调研差旅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以甲方名义投标,并负责中标前、后的所有 与项目有关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招标文件、甲方与招标方签订的中标合同的约定,履行供货、项目建设、实施、 维护、保修、培训等义务,并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标准; (2)在甲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 根据中标合同的内容,与甲方签订 新合同,乙方应积极、善意的履行新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3)在执行新合同过程中,甲方向乙方进行采购的, 采取“背靠背”付款方式;如果需向 乙方以外的第三人采购的,由乙方将货款支付给甲方后,甲方再行支付给供应商,或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详析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详析 ————多视角解读(2013年9月17日浙江省建筑业协会2013版合同宣讲培训班授课内容节选) 主讲人:黄伟 【前言】嘉兴市建筑业经过短短数年的发展,其增加值目前已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7%,一跃成为我市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鼓励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的背景下,加强法制的要素保障作用,不可或缺;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出台,适逢其时。本文以该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本身、行业管理理念以及司法、仲裁的裁判思路等为视角,展开多方位解读;本文在推举该施工合同中倡导的理念和先进条款的同时,也对需完善之处,作了具体阐述。 ☆以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身为视角 与1999版施工合同相比,2013版施工合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增加了8项新的合同管理制度。 2013版施工合同借鉴国内外相关合同文本的成功经验,在通用条款中增加了双向担保制度、合理调价制度、缺陷责任期制度、工程系列保险制度、商定或确定制度、索赔期限制度、双倍赔偿制度、争议评审解决制度。具体为: (1)双方互为担保制度。 在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中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 解读:上述合同条款对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履约保证做出了互相对应的规定,也就是实现了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互为担保,改变了原来承包人劣势状况,然而客观地说,并未彻底,主要体现在发包人仅提供“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与承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属完全不对等的履约保障,而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对等担保,目前条件并不成熟,故对施工单位而言,该条款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其次,实际操作中,对发包人提供的银行保函,施工单位应注意其措词,尤其是索赔所附加的苛刻条件,避免陷入最后无法实际得到索赔的境地。 ●下面介绍的是一个对保函出具银行极为有利而对受益人不利的保函示范文本: 预付款退款保函 编号: 致受益人***公司: 鉴于***公司(下称"保函申请人")与你方签订了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精确排版)

发包人编号 承包人编号 备案编号 鉴证编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印

精选资料 编制说明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借鉴国际通用的FIDIC条件和有关省市的经验,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现行的施工合同(GF-1999-0201)文本做部分修订而形成。 本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协议书》作为合同文本的第一部分,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合同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相互承诺履行合同而签署的协议。《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订,同时考虑了工程施工中的惯例和管理的通常做法,具有较强的普遍性和通用性,是通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基础性合同条款。《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约定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招标投标的工程应当依据中标价订立合同。不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在承包方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由发承包双方协商订立合同。 本合同文本条款的标题和旁注只起提示作用,不视为合同条款组成部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合同签订后发包和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当事人应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 词语定义 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 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 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 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全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放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 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合同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和发包人认可的具有分包工程资格的当事人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具有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当事人以及 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7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工程监理并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当事人以及取 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人委派的具有相应监理资质证书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 行本合同的代表。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并取得相应资格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合同

合同签订规范指引

合同签订规范指引 一、违约金建议不封顶。 1、迟延付款日违约金太少或甚至不约定违约金,则客户主动付款必定缺乏 动力。因此,迟延付款的违约金约定在我司《销售合同》中不可缺少。 2、我方合同,很多情况下约定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这显然不妥。 碰到非我司模板合同,违约金建议按日千分之三计算,且不要封顶。 3、违约金的约定是一把双刃剑。在约定迟延付款违约责任时,客户肯定要 求约定我方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我方迟延交货的日违约责任与客户对等即可。但从违约付款几率来看,客户迟延付款几乎是一种习惯,且超期时间注定要比晚交货时间长。 4、标准参引条款:客户迟延付款需承担违约责任,每迟延一日之违约金按 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三计算。 二、付款日期要明确。 1、付款以收货后若干日为标准的,建议约定:需方应于收货后X日内付清 全款。 2、付款以验收合格为标准的,建议约定:验收合格后X日内付清全款。收 货后X日未提交书面质量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3、收取票据的,建议约定:需方应于收货当天以远期支票(自收货之日起 X日)付清全款。票据存有如下情形的之一的,需方须承担票据全额10%的违约金:(1)票据到期因银行存款余额不足而拒绝承兑的;(2)因需方原因导致票据无效的;(3)票据到期时,需方要求将票据日期延后并换票的。 三、交货条款要慎重。 1、交货日期要避免循环引用。循环引用即绕来绕去,还是确定不了送货日 期。如,送货日期约定为:我方应在收到延期支票后2个工作日交货。而在付款条款则约定:需方在发货前7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支票。这样一来,谁知道在哪一天交货呢?货在仓库,不交不行,交也不妥,令自己非常被动。 如果客户有意终止合同,我们都无法追索客户的违约之责。 2、送货条款后应补充如下客户拒收货之违约责任条款:供方所交货物系为 需方专备,需方到时拒绝收货或中途要求退货,则需方须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四、背靠背付款要设限。 1、背靠背付款顾名思义系指客户收到最终用户的相应款项后,才付出我们 合同的款项。没有收到款项,则不用付款。很显然,“背靠背付款”是付款方式约定中的下下条款,除非迫不得已,建议不要采用。 2、背靠背付款的主要风险在于,付款动作完全由客户把控,我们自身则非 常被动。在客户迟迟没有收到最终用户款项时,我们往往还无法走法律诉讼途径催讨货款。 3、在万不得已接受“背靠背付款”的条件下,建议补充如下限定条款: 一旦存有如下情形,则以上“背靠背付款”之约定不再适用,需方须在其收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争议的解决(合同示范文本)

( 施工合同)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64913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争议的解决Settlement of disputes on general term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争议的解决(合同 示范文本)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争议的解决》是合同范本网施工合同栏目为您精心准备的,更多精彩内容请收藏本站(ctrl+D即可)! 19 争议的解决 19.1和解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工程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19.2调解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第三方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19.3 提请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9.3.1 任命争议评审小组 双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请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如果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不采用争议评审机制的,以下条款将不适用。

提请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附件提供的格式各自选定一名争议评审小组成员,并共同选定第三名成员,第三名成员为争议评审小组的首席成员,成员需具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 19.3.2 获得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双方产生争议,应首先由申请方向争议评审小组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请报告,写明争议的事实及相关情况、提交争议评审小组作出决定的事项、申请方对争议处理的建议和意见等,并附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申请方还应将上述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被申请方和监理人。 被申请方在收到申请方申请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向争议评审小组提交一份答辩报告,并附证明材料,被申请方应将答辩报告的副本同时提交给申请方和监理人。不提交答辩报告,不影响争议处理程序的进行。 争议评审小组应当自被申请方答辩期满后14日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会议,调查争议细节,必要时争议评审小组可要求双方进一步提供补充材料。 在会议结束后的14天内,争议评审小组应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在争议处理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执行。 19.3.3 未能遵守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争议评审小组裁决结果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4日内,由监理人根据裁决拟定执行协议,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如一方不执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另一方可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并在收到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后的14天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

采购合同-附件1(背靠背付款)

附件1:采购订单 1. 小写。前述价格为需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供方支付的最终价格,其中已经包括所有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营业税、17%的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其他类似税项、关税和费用,除该合同金额外,需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3. 4. 5.收货人: 6. 付款时间: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货款, 工作日内向供方支付: 6.1 供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签收单。(以需方最终用户盖章签字确认为准) 6.2 供方提交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终验验收报告(以需方书面盖章确认为准)。 6.3供方提交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原厂商注册的产品序列号文件并经供方加盖 公章确认(序列号文件格式可参照附件3)。 6.4供方应向需方提交正式的( ■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5%服务发票。 6.5 如果需方购买的产品中包含原厂或第三方提供的服务、保修等,在需方付 款前,供方还须提供,供方获得原厂或第三方服务、保修等的证明,该证明必须包含服务、保修的内容和期限(或起止日期)。 6.6需方收到最终用户款项是需方付款给供方的先决条件。 ■若在付款前需方或需方最终用户发现货物有任何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 7. 8. 该免费保修期自需方或需方最终用户完成终验之日起计算。

9. 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2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联系地址: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为了不留下遗憾,人生总要勇敢一次,抛下一切顾虑。附件2:产品价格及清单

完整版施工类合同通用条款

24. 发包人与承包人其它基本义 务 25.违约责任 .... 5.工程师的权力 6.批准不免除责任 9.质量标准 10.材料及设备供应 12.验收与移交??… 13.质量保修 .... 14. 开工、工期与节点工 期 15.不可抗力 .... 16. 合同 价 18. 工程照管与成品保 护 19.安全文明施工??… .. 2 ... 3 ... 3 .... 4 .. 5 ... 6 ... 9 ... 9 .. 9 ... 10 ... 11 ... 11 (13)

5.工程师的权力通用条款 5.1 工程师既可为发包人委托的独立监理公司人员也可为发包人之员工,具体 人员名单与分工在协议书或由现场管理代表向承包人出具的授权书中明确。现场 管理代表可随时单方对前述授权进行变更或解除,此种变更或解除自通知到达承包人后即时生效。 5.2 发包人与承包人一致同意,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师享有下述权力: (1)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2)巡视和监管现场; (3)纠正承包人的错误施工方法; (4)判定检验批及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质量; (5)隐蔽工程的验收; (6)各区段完工后的施工质量验收;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对被判定为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任何部分进 (7)行拆除、整改; (8)指令承包人对现场施工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等进行整改; (9)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提交合同履行相关方案与计划; (10) 11) 12) 13) 14) 指令承包人制定或执行相关的赶工措施;验收承包人进场材料、设备并批准或拒绝其进场使用;指令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将不合格材料、设备予以更换;组织召开合同履行相关会议并指定承包人参加人员;指令承包人向在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配合条件;指令承包人完成与承包人合同义务相关的各项零星工作。 (15) 5.3 除5.2 款中所明确的权力外,工程师还可行使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而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工程师就下述事项所做出的决定或签署之意见,如未经发包人现场管理代表的书面认可,对发包人不发生效力: (1)签发开工令、停工令与复工令; (2)审核与批准或变更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3)工程进度与结算付款审核; (4)指令承包人撤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施工人员或班组;

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013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2013 【篇一: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筑伯乐招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8c7289020.html,) (gf—2013—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

采购合同-附件1(背靠背付款)

附件1:采购订单 不可分割的部分。 1. 小写。前述价格为需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供方支付的最终价格,其中已经包括所有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营业税、17%的增值税、所得税以及其他类似税项、关税和费用,除该合同金额外,需方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 3. 4. 5.收货人: 6. 付款时间:需方向供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货款, 6.1 供方提供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签收单。(以需方最终用户盖章签字确认为准) 6.2 供方提交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终验验收报告(以需方书面盖章确认为准)。 6.3供方提交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原厂商注册的产品序列号文件并经供方加盖公章确认(序列号文件 格式可参照附件3)。 6.4供方应向需方提交正式的( ■) 增值税专用发票( )5%服务发票。 6.5 如果需方购买的产品中包含原厂或第三方提供的服务、保修等,在需方付款前,供方还须提供, 供方获得原厂或第三方服务、保修等的证明,该证明必须包含服务、保修的内容和期限(或起止日期)。 6.6需方收到最终用户款项是需方付款给供方的先决条件。 ■若在付款前需方或需方最终用户发现货物有任何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需方有权书面通知供方后中止 7. 8. 起计算。 9. 争议解决: 9.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2 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联系地址: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春有春的温暖,夏有夏的火热,秋有秋的收获!附件2:产品价格及清单

20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合同 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 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 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 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 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 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 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 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 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 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背靠背式合同的非诉应对思路

“背靠背”式合同的非诉应对思路 林韵菡 一、前言 “Kappa”是著名的运动品牌,品牌logo图案是一对背靠背的男女,十分夺人眼球。这对男女之所以相互背对而坐,是因为“Kappa”相信男性和女性可以共同分享运动的乐趣,且无论在场内或场外,男性和女性也应互相支持以达成目标。换言之,如果logo中缺少了任何一个人,那么“kappa”将无法传达出其内在的品牌文化,也无法在全球运动品牌中脱颖而出。 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中,有一种“Kappa”logo式的合同,行业内称之为“背靠背”式合同,是指合同中具有付款义务(总承包方)的一方通过合同条款约定,以其与第三人(业主、即发包方)合同中获得有关款项作为其支付本合同款项的前提条件。在这类合同中,付款义务方的付款行为与其从第三人处收到款项形成了“Kappa”式的关系。这意味着付款义务方如未能从第三方处收到款项,将有理由不履行其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在工程建设合同中,“业主为大”的行业潜规则肆无忌惮地延展,层层关系下来,分包方的权益受到了极大程度的限制,业主拖欠款项的情况屡见不鲜。总承包方通过“背靠背”条款将业主拖欠款项的风险转移给其分包方(分包方包含总承包方的供应商)。总承包方往往借口业主方未向其付款,所以不能付款给分包方,以此“Kappa”式合同条款作为“尚方宝剑”,明目张胆地拒付款项,使得分包方“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二、“Kappa”式合同的合法性: 1、“Kappa”式合同的订立属于承包方与分包方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对自身合法民事权益的处置方式,符合意思自治原则。 2、承包方与分包方作出“Kappa”式的合同约定,一般情况而言不会违反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因而,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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