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质量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工作质量是顾客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证,各部门员工必须增强质量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牢固树立各项

工作以质量第一的思想,加大工作质量管理力度实现严格管理、高质量、盈客户、创效益的目标,特制定工作

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1.办公室

1) 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不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10 元。

2) 所有员工应进行上岗培训和技能培训,培训不足扣20 元。

3) 在办公室不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发现一次扣 5 元。

4) 做好人员档案的建立和文件管理工作,发现一次扣10~50 元。

2.生产车间、班组

1)公司设立质量奖励基金,每年5000-10000 元。

2)各产品质量事故及质量返工的罚款,进入公司质量奖励基金。

3)对一贯重视产品质量的车间、班组,对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质检人员),可由质检人员提出推

荐意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发放质量特别奖50-200 元,并进行表彰。

4) 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一次验收合格者,奖励 2 元。

5) 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一次验收达到优质产品者,奖励 5 元。

6) 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二次验收合格者,罚款 2 元。

7) 每个分项产品品种,凡三次验收合格者,罚款 5 元。

8)以上奖励或罚款在每月结算工资时发扣。

3.操作员工

1) 不迟到早退,按要求着装,发现一次不合格扣 5 元。

2) 进出入车间,不得吸烟。发现一次不合格扣20 元。

3) 在车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事情,不得串岗,不得使物资逆向流转。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20 元。

4)生产场所、设备、工器具必须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车间内吃食物、吐痰等。发现一次不

合格扣 5-30 元。

5) 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并根据技术人员安排做适当调整。违反一次扣5-50 元,并追究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

6) 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不得将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流转。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 元,并追究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损失。

4.质检员

1) 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检验。漏检、误检一次扣5-50 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 按要求对检测设备进行管理控制,发现一次不合格扣10 元。

3)不得徇私舞弊,发现一次扣10 元并侦察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4) 按规定对厂区、人员、设备等卫生情况进行监督。监督不力的,扣5-50 元。

5) 按要求对生产过程和工序产品进行检验。漏检、误检一次扣5-50 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采购员

1)严格按生产部填写的《采购申请单》上的名称、规格等要求采购原辅料,不清楚的应向申报人问清楚,避免错买。如不清楚也不过问的,追究采购人的责任。

2)熟悉掌握原材料规格及价格,随时掌握市场行情,尽量降低成本,节约费用。如无客观因素,如采购原辅料

不及时,影响了地板生产,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责任人50 元。

3)严格按公司《采购管理程序》进行采购,发现无证采购、关系采购、条子采购、回扣采购等等不当做法,每次扣 200-500 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库管员

1) 认真做好原辅料入库、发放登记,做到准确无误,出现差错一次扣当月工资20 元。

2) 未经检验合格的原辅料不得入库,发现一次扣10-50 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 发材料配件时,要反复核对名称、规格型号,做好发料原始记录,便于质量追踪,无原始记录的扣责任人10元。

4) 做好原辅材料的保管清查工作,若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坏、变质或遗失的,扣50 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损

失。

7.技术管理人员考核按业绩进行。

8.各部门应做好规定的质量安全记录,记录不全或遗失、不记的,发现一次扣5-50 元,并追究因此造成的经济

损失。

9.质量事故的处理

1) 产品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理原则:对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

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总结教训和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2) 凡发生普通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100 元以内的)罚款5-10 元。

3) 凡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200 元以内的)罚款10-20 元。

4) 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即一次返工损失金额在300-1000 元以内的)罚款30-200 元。

5)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失职造成质量事故者,或隐瞒事故不报者,对事故

的主要责任者和次要责任者,处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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