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协议书

定向培养协议书

甲方:四川德胜集团钢铁有限公司

乙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为了加强校企人才培养的深度合作,在校企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中,本着“互相合作、互利互惠、共育人才、实现双赢”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次就开展机电类、材料类定向班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向培养方式

1、根据甲方的人才需求乙方为甲方举行“机电类”和“材料类”方向的定向培养班。

2、学历层次:高中中专,学制两年,人数180人。其中钳焊班60人,电工班30人,冶金冶炼班60人,材料成型技术(金属压力加工方向)30人。

3、培养模式:1+1,即学生在乙方完成1年的基本专业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后到甲方开展1年的生产性顶岗实习,所有理论课程与实践教学内容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4、招生:由乙方负责招生,生源学生为2009年毕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理科)。学生体检程序及体质要求按大中专院校规定的录取办法执行,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收费标准招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所有培训费用由学生承担并由乙方收取。

5、班级设置:分别设“德胜钳焊工班”,“德胜电工班”,“德胜冶金技术班”,“德胜材料成型加工”班。

6、就业:培训合格学员全部由甲方吸收就业。

7、教学考核

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其中基础理论知识考核由乙方进行,生产实习考核由甲方进行。考核办法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二、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承诺乙方培养的学生经理论和生产实习双重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者录用为正式员工;

2、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所执行的教学计划是否符合培养目标并提出修正;

3、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教学计划配合实施学生到甲方的实训,并提供相应劳动安全保障;

4、甲方可选派有丰富实践经验又能从事教学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合乙方开展教学工作;

5、甲方应确保用工的合法性。

6、在学生学习教学中,甲方可设立“德胜班“奖学金,用于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岗位安置时可择优聘用到重点岗位,进行重点培养。

(二)乙方

1、乙方应按照经甲方审核的教学计划实施教学工作;

2、乙方应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目标培养优秀学生;

3、乙方有权知晓甲方招聘及用工的合法性;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学生的真实表现情况供甲方招聘录用参考;

5、乙方向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教委承认的中专毕业证书。

6、乙方向电工、焊工、钳工培训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劳动部承认的工种技能等级证书。

三、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一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学员进校后可跟乙方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答成意向协议后可参与德胜公司的奖学金评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推荐定向班学生到其它单位就业。

3、定向班学生如有违反甲乙双方有关管理制度中开除、解聘用工关系以及学员资格的条款,以及触犯国家法律的,甲方不予录用。

4、有关各个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进度安排由双方共同商议制定,经公司同意后实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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