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理想德育

我心中的理想德育
我心中的理想德育

我心中的理想德育

德育一直是中小学校的核心工作。长期以来,对德育工作,我们不可谓不重视,但是实效如何呢?我们不得不面对太多的尴尬。如何让德育真正走入学生的心里?许多教育工作者一直在思考着这样的问题,也在实践中摸索着有效的方法。谢玲玲作为一位普通小学的校长,也有着她自己心中的理想德育。

有这样一个故事:一只驴子背盐渡河,在河边滑了一跤,跌在水里,那盐溶化了。驴子站起来时,感到身体轻松了许多。驴子非常高兴,获得了经验。后来有一回,它背了棉花,以为再跌倒可以同上次一样,于是走到河边的时候,便故意跌倒在水中。可是棉花吸收了水,驴子非但不能再站起来,而且一直向下沉,直到淹死。

驴子为何死于非命?每一个人都能够看出来: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它机械地套用了经验,未能对经验进行改造和创新。

在德育工作中,我们也时常犯这样的错误,老是套用过去的方法、经验,结果就犯了驴子的错误。

理想德育什么样

1.理想的德育应该是大众德育。

现代社会中,道德的核心是公平,公平是调节人与人关系最基本的准绳。长期以来,我们把“利他”、“奉献”和“自我牺牲”等视为道德的核心。我国道德教育应该重新确立两点认识:

一是道德教育的重要目的就是引导和规范人们通过利他而合理利己;二是道德教育必须更多地贴近“大众道德”。

理想德育,应该科学合理地设置循序渐进的德育目标。即在每个阶段要让学生必须掌握什么样的道德规范和准则。一般来说,道德教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应该是必须的层次,这是在阶段最低的基础道德教育目标,它要求学生遵守社会的基本公德,是道德的底线;第二个层次是弘扬的层次,这是以集体主义、爱国主义、人道主义、见义勇为、尊老爱幼等为基本内容的德育目标;第三个层次是追求的层次,这是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为基础,以共产主义理想为目标的德育体系,是德育的最高层次和境界。这三个层次是相互联系、由低到高的递进关系。我们的德育只有遵循科学的层次目标体系,才能使德育工作落到实处。

苏霍姆林斯基就非常注意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来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他所在的帕甫雷什学校在每年迎接新生入学时,一进大门的墙壁上,总是挂着这样的一幅大标语:“要爱你的妈妈!”当有人问他:你为什么不写“爱祖国”、“爱人民”之类的标语时,苏霍姆林斯基回答说:

“对于7岁的孩子,不能讲这么抽象的概念,而且如果一个孩子连他的妈妈都不爱,他还会爱别人、爱家乡、爱祖国吗?爱自己的妈妈易懂易做,也能为日后进行爱祖国、爱人民的教育打下基础。”

2.理想的德育应该是真实的德育。

为人诚信是我们教育所要追求的目标之一。然而,在我们的教育中,叫人说谎的例子比比皆是。上级来检查了,让学生说:“我们老师从没有让我们罚抄”、“我们每天的放学时间都是按时的”;为了升学率,让学生到医院开假证明……

一位孩子父亲刚去世,只留下他和他的母亲。于是,在老师布置写作文“我的理想”时,他写道,我的理想是要变成一只小狗。因为听妈妈说,鬼是怕狗的。这段时间我和妈妈都很害怕,我变成小狗后,天天守在家门口,这样,妈妈就不用害怕了。老师看了这篇短文后,打了叉叉,并写上“这叫什么理想?”难道一定要说自己当科学家、文学家才是理想吗?孩子这种真实的想法不值得肯定吗?他这种对母亲的关爱难道不是很难能可贵的吗?

3.理想的德育应该是有人性的德育。

人的精神生命应该包含理性生命和感性生命两部分,其中感性生命更关注的是“直观”、是“情绪”、“情感”、“意志”等活动。只有当人的感性生命与理性生命得到和谐统一的发展,人性才能趋向完美。可见,“整个心灵的和谐就是德行”,德育的任务便在于努力促进人的理性和感性的和谐发展。

可是,一些学校常简单地将德育处理为单向度的知识传播和灌输过程,认为只要教给了关于道德的知识,学生就会获得相应的道德认识,有了一定的道德认识,就能外显为一定的道德行

为。这样的德育在内容上明显重理性规范轻感性情感,学生的情感生命成长在这里无一席之地。

德育对人的发展来说,不是提出一些外在的规范目标,而是要能自觉地为学生的道德生命的发展,为学生的生命质量的提高提供一个“更加值得生活于其间”的世界,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去获得有关认识,去显现现存状态的不足,激励学生不断反思现状,设计未来的价值理想,让学生在这种不断的“获得”、“反思”、“设计”性的活动中不断自我否定与自我生成,从而自我提升人格境界。

4.理想的德育应该是有理性的德育。

我们常听说一些学生为救人而牺牲的事情,在危险时刻救人,自然是崇高的,因为所救生命珍贵无价。然而不可忽视的是,牺牲者的生命同样也是珍贵的和无价的。因此,除去在极特殊生存情景之外,凡是毫无把握的救人行为,在道德上一般是不应提倡的。面对危险,中小学生该不该救人的问题,法律上已经明确了,今天似乎不需要再争论了,因为我们要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我们的道德教育不能仅仅为弘扬少年的崇高精神而支持和提倡这种悲剧性的英雄行为。

法律要保护儿童的生存权,可是一些学校的德育却是在崇高的名义下鼓励儿童主动放弃生命权。在丝毫没有安全保障的条件下,公共舆论对儿童的见义勇为的行为大加褒扬,这不是教育观

念的落后吗?多点生命的保护意识,就会少点“英雄出少年”的悲剧。

5.理想的德育应该是行动的德育。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