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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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形混凝土电杆》抽检方案

本方案根据《环形混凝土电杆抽检作业规范》制定,包括供应商生产所使用原材料检查、供应商重要生产工艺检查、必要仪器设施检查以及混凝土环形电杆成品检查四个部分。具体实施方式分为现场检查与送检两种,其中重要生产工艺、必要仪器设备、成品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以及文件资料类检查在供应商现场进行,无法在现场实施的项目送检至天津市建筑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质检中心)进行检测。

对于现场检查项目,由质检中心携带符合规定要求的仪器实施检查;对无法携带而需利用供应商检测设备时,须对其计量检定周期及工作状态进行确认;原始记录全部在现场填写完成。对于送检项目,可由质检中心检测人员在现场取样,或由其他方式送至质检中心,在质检中心完成检测。该抽检项目由天津市电力公司物流管理中心委托质检中心执行,抽检结果以质检中心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形式呈现。

下面以表格形式对抽检内容作出具体说明。

三、必要仪器设施检查

必要仪器设施的检查内容包括仪器规格参数、精度等级、工作状态、计量传递与校准资质、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此外,检查内容还包括设施、环境是否满

四、混凝土环形电杆成品现场抽检

抽检批次由天津市电力公司物流管理中心制定。检验方法按照环形混凝土电杆GB/T4623-2006执行。主控项目必须全部合格。每项选控项目超差不超过2个检查点,选控项目超差不超过2项。主控项目、选控项目均合格则判定该批成品合格。

表1 主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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