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规定

员工奖惩规定
员工奖惩规定

员工奖惩规定

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明确奖惩考核的标准、依据和方法,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从而更好地规范酒店及员工的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三条奖惩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资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酒店全体员工。

奖惩的原则

第五条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的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第七条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处罚从轻不从重,但要起到防微杜渐之效果。

第八条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利。

第九条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十条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效赦权。

奖励

第十一条奖励的方法有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荣誉奖励三种:(一)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二)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一记大功。

(三)荣誉奖励包括授予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最佳微笑、最佳服务、最佳进步奖。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执行。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颁发奖金50 -100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嘉奖通报全酒店。

(一)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三)预防事故或抢修工程使正常经营不致受到较大影响者;

(四)品行端正,一贯忠于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五)增收节支1 万元(含)以上,5 万元(不含)以下者;

(六)其他对酒店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功,并颁发奖金100 -200 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记功通报全酒店。

(一)全年能超额(20 %一50 % )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二)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不避危难,极力抢救并减少酒店损失者;

(三)增收节支5 万元(含)以上,拍万元(不含)以下者;

(四)检举揭发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或侵害酒店的行为,为酒店挽回形象和损失者;

(五)维护酒店安全,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确有实效者;

(六)全年累计获嘉奖五次者;

(七)连续三年,完成本质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八)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的贡献者;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予以记大功,并颁发奖金300元,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

(一)全年累计获记功三次者;

(二)全年能超额(多于或等于50 % )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者;

(三)增收节支10 万元(含)以上者;

(四)承担巨大风险,挽救酒店财产,较十四条(二)款表现更为突出者;

(五)连续五年,工作业绩突出,并无任何劣迹者;

(六)对维护酒店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重大贡献的。

第十五条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第十六条奖励事项如为多人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以一定的比例分配。

第十七条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奖励的核实由办公室负责,批准人为总经理。奖励的办理见员工奖励程序。

惩戒

第十八条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一)检查员工对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果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称为违纪过失,填违纪过失单。

(二)考查岗位描述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果因失职而使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的部分工作受到损失,称为责任过失。

第十九条奖惩的方式有经济处罚与行政处分两种

(一)经济处罚分为罚款、扣发奖金、降低工资。

(二)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除名、开除。

以一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旅行,也可合并施行。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罚款叠晒元。

(一)迟到、早退在30 分钟之内者。

(二)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胸卡者。

(三)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四)在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 妙分钟以上。(五)同事间互相谩骂、说脏话、粗话者。

(六)参会人员迟到者。

(七)私自留客在酒店用餐者。

(八)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九)未按酒店指定位置,随意摆放物品或堆放杂物者(十)在店内用餐,乱倒饭菜者。

(十一)乱扔杂物,破坏环境卫生者。

(十二)私自挪动消防设施者。

(十三)工作时唱歌。

(十四)工作时间未经允许接、传、打私人电话。(十五)不微笑服务,不使用礼貌用语。

(十六)服务中单手接递物品、乱扔、乱抛、乱堆。(十七)不按规定鞠躬。

(十八)客人的意见(及不满)未及时反馈。

(十九)染有色指甲油、指甲过长、不清洁。

(二十)工作时间内佩戴耳环、手链、戒指等饰物。

(二十一)未按“货比三家”原则采购物资。

第二十一条各部室第一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罚款。

(一)未能及时传达、执行酒店下发的文件者。

(二)在所管辖区域内,有一长明灯、长流水者。

(三)下班后所管辖区域或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空调等)电源未切断者。

(四)本部室及所管辖区域或环境卫生脏乱差者。

(五)本部室内发生重大事情,如物品丢失等,未能及时上报有关部室或主管领导者。

(六)本部室员工进行行政检查不力者。

(七)本部室员工,一周内有5 人次(含)违反第二十一条规定者。

(八)带情绪上岗,引起客人投诉。

(九)不按规定处理宾客遗留物品。

(十)客人站着、坐着与客人讲话办事。

(十一)遗忘客人交办的事情。

(十二)戴变色、异型近视镜。

(十三)末按期检测煤气罐及班后检查。

(十四)上错菜,报错名,引领客人指示方向有误。

(十五)业务不过关,未能给客人提供满意服务。

(十六)无故不迎送客人,未帮客人提行李。

(十七)对客人提供过期,伪劣商品。

第二十三条对具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第二十二条(七)除外)的当事人,由检查人员当场填写“员工过失单”(对具有第二十二条(七)款规定的当事人,由办公室开具“惩戒通知单”。),当事人签字后,检查人员将过失单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填写“惩戒通知单”。“惩戒通知单”一式三联,办公室留一联,转会计室一联,转当事人直接上级一联,由当事人直接上级负责落实,知达当事人。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以警告处分并罚款沁

50-100元。

(一)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二)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怠慢工作者;

(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四)不能按时完成大事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五)工作时间饮酒者;

(六)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者;

(七)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达5 次(含)以上者;

(八)私自扣客人的物品、礼品;

(九)服务过程中有撵客的现象(下班、休息点等)。

(十)对酒店规定,处理有意见,不通过组织反映,妄加评论。

(十一)偷吃酒店食品、饮料。

(十二)取笑同事或客人。

(十三)对客人的问询、要求无回答、无答复。

(十四)由于工作失误给客人多结帐或重复结帐。

(十五)由于未及时清理烟蒂引起着火。

(十六)在办公场所、营业场所、生产场所吸烟者。

第二十五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并罚款100-500元。

(一)不服从在级领导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者;

(二)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酒店权益者;

(三)在公只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台者;

(四)对同事恶意攻击或陷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五)损公肥私或泄漏酒店机密给酒店造成较大损害者;

(六)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不及时上报致酒店利益受到损害

(七)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者;

(八)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九)利用酒店的材料干私活;

(十)截留赠送客人的礼品(消费券);

(十一)对客人未按预定要求提供服务,违背承诺;

(十二)客人之间发生争执,未能控制事态发展;

第二十六条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罚款500元。

(一)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三)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2 万元(含)以上,5 万元(不含)以下损失者;(必要时负赔偿责任)。

(四)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务者;

(五)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酒店者;

(六)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者;

(七)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二十七条员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

(一)玩忽职守,致酒店蒙受重大损失(2 万元(不含)以上)者(必要时并负赔偿责任);

(二)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三)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四)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五)在工作时间内赌博者;

(六)滥用职权,态意挥霍酒店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故意泄密或者出卖酒店秘密造成较大损失者;

(八)偷盗、侵占同事或酒店秘密造成较人换失者;

(九)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数额较大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在酒店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造谣惑众低毁酒店形象者;

(十二)第二次故意损坏酒店重要文件或财务者;

(十三)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酒店同类业务者;

(十四)在职期间负有刑事处分者;

(十五)伪造、变造或盗用酒店印信严重损害酒店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六)年度内累计记大过者;

(十七)吸食毒品并唆使他人吸食毒品者;

第二十八条员工被处罚时,如果其直接上级有领导责任,给予该直接上级如下处罚:

(一)被警告员工的直接上级处以50 元罚款;

(二)被记过员工的直接上级处以100 元罚款;

(三)被记大过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警告处分;

(四)被辞退、除名、开除员工的直接上级给予记过处分;

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年度被一记大过者,将处以降职或撤职。

第三十条惩戒的提出人可以是任何有权发现问题的人,落实人必须是其直接上级,核实人一定是办公室。对办公室人员的惩戒,核实人为行政总监。惩戒的办理见员工一般处分处理程序与员工重大处分处理程序。

对当事人的经济处罚,当事人应在指定时间内上缴财会室,否则将在当事人工资中扣除工资。如人拒签者,交办公室双倍扣除。

对一记大过(不含)以上的惩戒和对行政总监的所有惩戒,批准人为总经理,但对财务总监的惩戒除外,要由董事会批准。

员工工资、提成、福利待遇制度

1 、每月10 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后台)。

每月20日发放上月基本工资(前台)。

附:如遇特殊情况除外。

2 、每月20 日发放超额完成营业额5 %提成奖金。

3、每月21 号发放优秀服务奖、最佳进步奖、最佳微笑奖和好人好事奖。

4 、每月15日发放员工福利。

5 、每月20 日发放茶厅、餐厅提成奖励(茶厅按茶水提成2 % ,餐厅按酒水返点提成。)

6 、若本月内违反酒店规章管理制度和全勤制(除每月公休外无请假)五次,则不享受本月提成。

员工守则处罚条例

1、热爱集体,关心酒店,严守职责,热爱本职工作,讲究职业道德,热情待客,礼接礼送,搞好团结,相互帮助,工作守时,有时间观念,违者罚款10 -200 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

2 、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串岗、脱岗,违者罚款5 -20 元。

3 、上班时必须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着装整洁、整齐。

女:淡妆上班,统一佩戴头花,不得佩戴多余的首饰和项链,不得穿高跟鞋。

男:不得留长发,不得穿短裤背心及拖鞋上班。

违者罚款5 -20 元

4、必须尊敬领导,服从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务,不得无故拒绝和终工作,不得顶撞领导、客人发生冲突,违者罚款10-20元,情节严重给予开除。

5 、上班时间必须精神振作,文明上班,不得互骂脏话,不聚众闲谈,嬉戏打闹,你追我赶,不得带情绪上班。违者罚款5 一20 元。

6 、上班时不得抽烟、喝酒、偷吃食物做私活、会客、看书报、看电视、下棋、哼歌曲小调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5 -20 元。

7 、上班时间不得出入大门,私自回寝室,接打电话,违者罚款5 -10元。

8 、任何人不得在单位套换和处理客人遗留物,不得串通舞弊,监守自盗,不得私自带客人余下的酒水、饮料回寝室及带回家,违者罚款10 -100 元。

9 、必须做好餐前的一切准备工作,餐后应迅速撤台,重铺工作,必须保证整个餐厅、茶厅的干净、整洁,违者罚款5 -50 元。

10 、对酒店绿化带必须爱护,不得有意破坏和唆使他人破坏酒店公物,必须节约用水、电、原材料,不得浪费饭菜,违者罚款5 -100 元。

11 、任何员工不得私用公物,私拿公物和他人财物,不得私自开空调、VCD 等,违者罚款5- 50元。

12 、必须接受领导批评、教育,有错必改,知情必报,对任何事情不得有欺骗行为,违者罚款5 -20 元。

13 、任何员工不得在酒店聚众赌博、打架斗殴、造谣生事,不得煽动他人罢工、停工,违者罚款50 一200 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

14、值班人员值班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下班人员下班后不得在工作岗位逗留、玩耍、睡觉,违者罚款5 一10 元。

15、员工的亲朋好友,必须经经理同意,在保安部登一记方可在酒店吃住。违者罚款5 -50 元。

16 、全体员工应对酒店所有电器设备漏电、短路、公共设备出现损坏及时报告违者罚款5-50元。

17、对换台客人及时通知收银台,如出现漏单、跑单、错单情况,由区域负责人或负责人员负责买单,并罚款5 -20元。

18 、任何员工受到客人投诉,罚款5 -20 元

19 、在晚班值班时,客人要点菜服务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或态度不端正,违者罚款10 -50 元

20 、在客人买单时,任何员工不得有意多收客人现金。

21 、打扫卫生必须按要求打扫,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打扫。

22 、交接班必须交接清楚。

2 3、任何员工不得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

物业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云南红星美凯龙管理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1.0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2.0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红星美凯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各物管处主管负责对下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 3.2各部门/物管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 各物管处负责人对主管的考核进行复核。 3.3总经理、副总经理、人事行政部、品质管理部等职能部门在抽查中对各物管 处员工进行考核。 3.4各部门/物管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物管处员工“一般过失、违规行为”和“较 大过失、违规行为”相关处罚的审批。 3.5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对主管及以上级人员的奖励与处罚,并负责所有奖励标 准的审批(部门内部表扬除外),负责“重大过失、违规行为”和“特大过失、违规行为”相关处罚的审批。 3.6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办法的建立、修订及奖惩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4.0原则 4.1所有奖惩措施均应本着实事求是、无夸大、掩盖事实现象,处罚依据事实应 经当事人确认。 4.2所有奖惩措施均应在员工发生应该奖惩或罚款的事实后及时落实。 4.3奖惩分明,员工发生符合奖励、惩罚条件事实均应奖励或处罚,不能重罚轻 奖或重奖轻罚,同一员工不因奖励影响处罚,不因处罚影响奖励。

4.4奖励处罚措施须以员工工作中的具体行为或事件为依据。 4.5员工所受的任何奖励与处分均计入员工在公司的内部档案。 5.0工作程序 5.1奖励 5.1.1奖励分为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精神奖励包括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精神 奖励可附加物质奖励。 5.1.2有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年度内,第一次给予本部门通报表扬,第二次给 予全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元奖励。 5.1.2.1拾金不昧(价值500元以上),主动交公的,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5.1.2.2员工在管理服务工作中表现优异,屡受业主/使用人表扬,或收到业主/使 用人书面表扬/感谢信(第一次给予100元奖励); 5.1.2.3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时,仍 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 5.1.2.4举报违章行为经查属实的。 5.1.3有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全司通报表扬并给予200-600元奖励: 5.1.3.1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行为时,仍 能坚持原则,做到打不还手的,公司给予委屈奖; 5.1.3.2收到业主/使用人锦旗的。 5.1.3.3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5.1.4有下列情况的个人,按照每次奖励500-1000元并通报表扬: 5.1.4.1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 的(年效益在3万元以上) 5.1.4.2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年效益在3万元以上); 5.1.4.3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的。 5.1.4.4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未住院的; 5.1.4.5履行工作职责,不怕牺牲,英勇负伤住院的,奖励提高1-4倍。 5.1.5有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集体),年度内,全司通报表扬并给予500-1000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可以直接引用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可以直接引用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奖惩机制,完善和健全公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目的 员工奖惩是为了鼓励员工忠诚于公司,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构建诚实互信、团结协作的员工关系,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奖惩原则 一、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二、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三、实事求是,奖惩有据原则。 四、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五、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奖惩管理领导小组 一、组长:总经理 二、副组长: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三、成员单位:人力资源部、安环部及其它部门 第六条工作职责 一、组长: 1、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核定、审批; 2、负责公司全体员工记过与记功(含)以上、奖罚或涉及 晋/降级(薪、职)的决定的审批。 二、副组长: 1、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督导及奖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 检查; 2、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落实、决定复核与复议; 三、成员单位: 1、人力资源部 1)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制订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进行检 查、督导; 3)负责奖惩管理制度的考核及对违纪员工惩处的执 行。

2、其它部门 1)负责本部门内部劳动纪律的检查,在每日进行现 场安全检查的同时进行奖惩制度检查,做检查记录,并出 具考核单; 2)负责积极协助人力资源及总经办组织劳动纪律的 检查与联查工作。 第三章执行及管理 第七条审批流程 一、由成员单位提出奖惩申请; 二、由副组长负责奖惩申请的落实、决定复核与复议; 三、由总经理进行最终审批;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奖惩的通知与奖金的发放。 第八条制度实施 一、人力资源部及总经办每月不定期组织劳动纪律联合检查,要求各部门至少指派1人参加,检查结果经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会议上通报。 二、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劳动纪律情况要进行自查,奖惩结果每月1日前报人力资源部及总经办。 三、各部门负责人是基础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奖惩结果将纳入各部门的绩效考核。 四、员工的违纪情况将记入本人月度、年度绩效考核,通报

员工奖惩制度(范本)

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一、目的 (1) 二、适用范围 (1) 三、职责 (1) 第二章奖励制度………………………………………………2-3 一、奖励条件 (2) 二、奖励项目 (2) 三、奖励方式 (3) 第三章处罚制度…………………………………………………4-6 一、处罚条件 (4) 二、处罚项目 (5) 三、处罚标准 (6) 第四章奖惩核定规则 (7) 一、奖惩核定程序 (7) 二、奖惩核定规定 (7) 第五章附则 (8) 附件表格…………………………………………………………9-10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强化公司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利益,实现战略目标。公司将以公平的奖惩标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同时建立合理明确的奖惩标准,以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进行顺畅,并使本公司员工的行为有所遵循。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现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 三、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公司总裁办公室、监察部、法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参与修订工作。 2、总裁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3、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公司员工奖惩信息的收集、汇总以及办理,并有权提出员工奖惩建议。 4、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向人力资源部提供奖惩建议以及相关信息。 5、公司董事会、总裁和领导层负责审核、批准奖惩决定以及监督奖惩决定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奖励制度 一、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2、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3、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4、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秀者; 5、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6、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7、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8、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9、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10、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11、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12、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13、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14、在公司服务达到一定年限者; 15、满足公司设立的其他奖励条件者。 二、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1、桂平奖(集团最高奖励):由董事长提名或公司组织评选的年度最高奖项,授予表现突出、贡献卓越的优秀职员; 2、股权激励:由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方案,给予能力突出、工作

员工奖惩条例

员工奖惩条例 为了规范公司在职员工的工作行为,切实保障公司的正常规范运作,明确公司对各类功过行为的处理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事实为依据,以书面材料为基础,以客观调查为主要工作方法。 (二)以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 (三)互相监督,奖惩相宜,充分发挥公司管理功效。 二、奖励条例 公司本着以精神奖励、工作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提倡积极、上进、好学、见义勇为、奉公守法、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精神风貌,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予以奖励: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取得重大社会荣誉;管理改进的成效显著;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等。 (1)奖励分为年度特别奖和不定期的即时奖励。 (2)年度特别奖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3)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表现突出和有其他特殊贡献的员工,可即时给予奖励,由所在部门推荐,公司行政人事部门复核,公司总经理批准。 (一)奖励方式 1、部门内通报表扬:根据相关规定,在部门内对员工的良好表现进行会议或书面通报表扬。 2、公司通报表扬: (1)员工的优良表现达到相关规定,由公司行文通报表扬; (2)凡受到物质奖励或特别调薪奖励的,均由公司行文通报表扬; (3)凡受到公司通报表扬的,在年终考核时可适当考虑加分。 3、物质奖励:通常以现金形式为主要物质奖励形式,一般在当月工资中计算发放。 4、特别调薪:通常对于长期表现优异者,结合其工资标准,经批准可给予特别调薪,加薪的幅度视具体情况,并结合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5、晋升:具有突出才能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晋升。 (二)奖励内容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商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奖惩管理制度 奖惩管理 3.1 奖励 3.1.1目的在于激励员工、促进良好企业文化的形成。员工所得奖励将记入个人档案,公司在任用与提升考核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奖励类型分三类,包括通报表扬、贡献奖及杰出贡献奖。 3.1.2奖励条款 3.1.2.1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予以通报表扬: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为广大员工称道者; 3.领导有方,主管业务工作成效显着者; 4.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较好效果者; 5.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并获奖者; 6.举报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的各种违纪行为者; 7.良好履行本职工作,受到客户的口头或书面表扬者; 3.1.2.2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贡献奖,通报全 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元-1000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万元- 10万元之间的; 2.节约费用开支或利用废料达1万元以上者; 3.遇有灾变或意外事故,能够奋不顾身,积极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4.完成公司重要专项任务、做出突出贡献被公司有关部门认定者; 5.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在应用中取得卓越效果者; 6.对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者;

7.全年累计获“通报表扬”三次者; 8.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1.2.3 有下列行为表现者,公司给予杰出贡献奖,通报全公司并视具体情况给予1000元- *****元现金激励: 1.在工作中做出卓越成绩,取得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 2.遇有重大灾变或意外事故,承担巨大风险,极力抢救公司及社会损失者; 3.公司认定的其他表现。 3.2 惩处 3.2.1 目的在于改正错误而非处罚,高标准的纪律要求对于公司管理尤为重要,通过订立处罚条例,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公司规定的工作纪律要求。处罚类型分四类:包括书面警告、通报批评、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赔偿。 3.2.2 惩处条款 3.2.2.1 有下列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之一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 1.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或忘记打卡3次(含)或旷工1 天的; 2.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打考勤卡的; 3.工作态度不认真、不配合、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不按时完成工作的; 4.不按照公司工作程序办事的、或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安排主观操作过失,导致工作出现错误,但未造成管理或经济后果的;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会议的; 6.工作时间内聚众聊天、喧哗、或擅离工作岗位、无故 串岗的; 7.工作时间内与同事、其他人无理争吵,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8.衣冠不整、仪表不雅、语言粗俗及其他影响公司面貌的; 9.故意损坏公物或污损工作生活环境的; 10.利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的,或擅自操作不属自己管理使用的设备、仪器的;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关于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公示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加气站: 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行政人事部制订了《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为使本制度更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更加科学合理,同时为了更好的维护员工利益,本制度将从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7月10日在公司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间,本着自愿原则欢迎每位员工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行政人事部将会对所有的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同时酌情对《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感谢大家的合作。 请认真填写《制度修改建议表》于2010年7月15日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人力资源部(电子邮箱:hjjt_rs@https://www.360docs.net/doc/8d4441446.html,; QQ: 22074264/85723497) 附:《制度修改建议表》 二00七年七月九日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劳动生产 率和工作效率,搞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员工遵纪守法,制定本办法。 2、集团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集团的劳动纪律、各项规章制度。 3、集团实施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4、本制度适用于集团的全体员工,是本集团对员工进行奖惩的依据。 第二章奖励 1、员工奖励分以下五种: (1)嘉奖: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100元,当月兑现(并计2分); (2)记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300元,当月兑现(并计4分); (3)记大功:行政奖励的同时,每次奖励500元,当月兑现(并计6分); (4)晋级:工资晋升一级(并计10分); (5)突出贡献奖:授予“突出贡献员工”光荣称号;行政奖励的同时,工资相应晋升一级(并 计20分);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2)拾金(物)不昧者(价值2000元以上); (3)在完成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在集团员工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者; (4)积极维护集团荣誉,为集团树立良好形象和口碑者; (5)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集团秘密事项的行为及时举报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 (1)在节约成本、提高产品产量(工程进度)和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取得较大成绩者(特 别重大功绩者,参见《创新建议管理与奖励制度》); (2)对集团管理制度等建议改进,经采纳实行取得显著成绩者;

员工奖惩制度完整版

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奖惩机制,鼓励员工积极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引导员工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奖励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个体奖励与团队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员工惩罚坚持以批评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员工奖惩以其行为事实和公司的员工守则、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与作业标准、岗位职责说明等相关书面文件为依据。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公司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行为事例给予奖励,根据行为事例对公司的价值和影响作用,奖励可分为部门或中心通报表扬、公司通报表扬、嘉奖三个等级,各等级奖励具体措施包括给予奖励分、薪酬晋级等。 (具体见表1)。 表1 奖励标准表 奖励等级奖励对象奖励标准 部门或中心通报表扬个人给予奖励分5~20分。团队奖励现金200~800元。 公司通报表扬个人给予奖励分20~50分。团队奖励现金800~2000元。

嘉奖 个人 给予奖励分50~200分,并视情况给予薪酬晋级奖励。团队视情况奖励现金2000~8000元,并视情况给予团队成 员薪酬晋级奖励。 注:个人、团队内部成员的奖励分及奖金分配,由奖励申请部门在奖励方案中一 并提出、报批。 第六条各等级具体奖励条件详见附件1《奖励行为事例描述表》。 第七条总部各部门员工奖励由总部各部门或发行中心提出申请,经行 政管理部调查核实后,由申请部门和被申请奖励对象所在部门及公司分管 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员工奖励由发行中心下属部门或总部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发行 中心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综合部等,下同)调查核实后,由被申请奖励对象所在部门及发行中心负责人签署意见,申请奖励等级为部门或中心通报表扬的,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申请奖励等级为公司通报表扬和嘉奖的,须报行政管理部及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 批。 第九条部门或中心通报表扬由被申请奖励对象所在部门或发行中心 负责拟定奖励通报稿,以部门或发行中心名义在内部发文;公司通报表扬 及嘉奖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拟定奖励通报稿,以公司名义发文。 第三章惩罚 第十条公司对违反员工守则、违反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工作流程与标 准、工作失职或营私舞弊等行为给予惩罚,根据行为事例性质及严重程度,对员工惩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四个等级,各等级惩

员工奖励条例

员工奖励条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章奖励行为 第四章奖励形式 第五章评选程序及权限 第六章附则

员工奖励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集团内部激励机制,强化集团价值观导向,弘扬正气、鼓励先进,依据XXXXXXX的有关思想、原则,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成员企业所有员工。 第三条员工奖励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价值观导向。 以集团要求和倡导的价值观为指引,引导和激励员工的行为符合集团的行为准则,成为践行集团价值观的典范。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奖励须以行为事实为依据,并以相关制度为衡量标准。 (三)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 奖励可以以物质的形式体现,也可以以精神嘉奖的形式体现,也可以二者结合使用。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四)即时奖励和定期奖励相结合。 即时奖励,是在员工应受奖励的行为发生后,及时对员工进行奖励,以体现奖励的时效性;定期奖励,是对某一时段内员工的总体工作绩效出色或表现突出所给予的奖励。即时奖励和定期奖励相结合,使奖励具有良好的激励性和感召力。 第三章奖励行为 第五条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团将酌情予以奖励,具体的奖励形式按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1.一贯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事迹突出; 2.在完成工作任务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维护集团品牌形象,为公司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 4.获得外部荣誉,对提升集团和企业形象起到积极作用; 5.积极向企业提供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6.坚持公司利益至上,揭发并制止各种危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7.为公司防止和挽救非本人责任而造成的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8.有重大发明创造,对公司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的提升起到积极作用; 9.勤于学习、积极钻研,成为岗位能手或一专多能,并起到标杆作用; 10.乐于助人,关爱他人,受到高度赞扬;

员工奖惩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范本(最新)

事实证明,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第一条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通报批评; 2、经济处罚; 3、降级; 4、辞退。

第七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

公司员工管理奖惩条例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职工奖惩条例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烟草专卖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烟草专卖局(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本质要求:奖惩分明,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合同法》、《烟草行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企业,是指##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县级局;所称员工,是指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书》并在合同期限内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企业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依法制定的、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对外发布公示的企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企业管理制度。 第五条实行员工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严格制度,公平公正;严肃程序,规范运作;贵在激励,重在教育;以人为本,促进发展”的原则。 第二节奖励 第六条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企业给予奖励: (一)在生产经营、专卖管理、企业管理的某项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市局(公司)以上机关表彰或者推广的; (二)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市局(公司)以上机关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 (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者减少事故损失中作用显著的; (四)同歪风邪气、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作出特殊贡献的; (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七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放一次性奖金。 第八条对受到国家局(总公司)表彰的员工,给予奖金为3000--5000元奖励;受到省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1000-3000元奖励;受到市局(公司)表彰的,给予奖金为500--2000元奖励;奖金数额在以上幅度内,由市局(公司)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研究决定。受到行业外领导机关等其它表彰的员工的奖励,由市局(公司)党组或者行政办公会议根据不同情况进行一事一议确定。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模板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新华航空》《新世纪》编辑部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暂行) 一、奖励规定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励是指对有功员工给予的精神与物质上的嘉奖。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通报表扬奖励人民币若干元、授予主编基金个人奖;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 公司可给予奖励。同时, 可视情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1.在工作岗位上, 工作一贯表现突出, 视情可奖励人民币1000—元; 2.改进经营管理方法, 使公司管理规范化且有显著成效的, 视情可奖励人民币 -3000元; 3.提合理化建议, 被公司采纳, 且在工作实践中有显著成效的, 视情可奖励人民币 -3000元; 4.其它应予奖励的, 视情可奖励1000-50000元; 审批程序与权限 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含)以下奖励由综合管理部门提名, 填写《奖励呈报表》, 执行主编审核批准发文。 通报表扬并奖励人民币1000元以上奖励, 由公司提名, 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本规定的奖励依据为公司纪律规定。 二、惩处规定 本规定适用全体员工。 惩处是指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有失职行为而给予相应的行政或经济惩罚。 惩处原则:

1.一事一罚的原则, 但能够多项处罚并举; 2.按章办事、严格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4.对涉及编辑流程或蓄意破坏的行为以及个人品质的问题, 应从重从严处理。 惩处的形式: 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 或工资) 、严重警告(或记大过)、开除。 应给予处分的行为 1. 违反公司组织纪律 2. 不听从指挥、工作推诿、不思进取; 3. 不服从组织分配 4. 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 5. 不遵守劳动时间; 6. 工作期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在工作场所打闹喧哗; 7. 不遵守考勤制度。 8. 违反财务纪律 9. 违反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及各种( 项) 财务开支标准; 10. 冒名多报、谎报差旅费、各种补贴等; 11. 违反公司安全、治安纪律; 12. 违反( 或触犯) 国家法律、法令; 13.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她人;

职工奖惩条例表格.格式

职工奖惩条例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三种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除名四种。 二、惩罚事件在小功以下者,由部门经理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罚事件在大功或大过以上者,由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 三、《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四、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 1.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 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1.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3.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5.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6. 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 2.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3.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八、职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 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 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 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4. 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5. 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者。 6. 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7. 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8. 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9. 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0. 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1. 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九、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过。

公司对被奖惩员工处理方式如下

公司对被奖惩员工处理方式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更好地引导员工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人力资源管理规则》,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全体从业人员。第三条奖惩的原则:1、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奖惩及时的原则:申报奖惩须于事由发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奖惩处理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表扬及通报批评需在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奖惩结果需公开。第四条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奖惩评议委员会:公司成立由各部门副总、工会主席、纪检监察处、人力资源处及一级主管构成的奖惩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类奖惩事件进行评审。奖惩评议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如当月无议案时不召开,遇有突发性或临时性案件,可随时召开。每次召开会议不少于五人。2、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人力资源处和工会代表组成,负责对有争议的奖惩事件进行协调和裁定。3、人力资源处是员工奖惩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对员工奖惩工作进行组织评定、文件拟发、资料存档、监督管理。4、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员工奖惩监督和稽核工作。5、工程、财务、技术、纪检等各处室负责相关损失或挽回损失金额的界定工作。6、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工作的管理、申报。 1 第二章 第五条奖励与处分的类别:1、奖励种类: 奖励与惩处的类别 (1)行政奖励: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2)经济奖励:一次性经济奖励、加薪2、惩处种类(1)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2)经济处罚:一次性经济处罚、降薪(3)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章 应奖励的行为描述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表扬: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5万元者);2、采取正确措施,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者;3、主动参与救灾(抗洪、救火等)者;4、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并有事实依据者;5、敢于揭发或举报违法违规案件,使公司免遭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者);6、举报弄虚作假者;7、发现公司宣传品内容不妥并及时报告者;8、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或揭发者;9、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并获得客户书面表扬或感谢者;10、其它应予以表扬的行为。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1、维护公司利益,保护公司财产,防止事故(事件)发生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5万元<损失金额≤10万元)者;2、舍己救人、见义勇为等有利于公

中国电信xx分公司员工奖惩暂行办法

中国电信XXX分公司员工奖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团结奋进、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促进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职业操守守则》等企业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尊重事实,奖惩分明。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电信xxx分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奖惩管理 第四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努力学习,熟练掌握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团结协作,努力完成通信经营生产任务。 第五条各级管理者(指公司各级企业部门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切实履行职责,担负起教育、引导和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共同完成通信经营生产任务的责任。 - 4 -

第六条奖惩管理,按人事管理权限,实行二级管理模式。 市分公司负责员工奖惩制度的制定,负责市分公司本部以及全分公司员工的奖惩管理的实施;各分公司负责对本公司员工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市分公司和各分公司,应成立相应的员工奖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分公司领导、部门领导、人力资源工作人员、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管理规定的审核; (二)负责对本单位员工奖惩决定的审批; (三)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申诉的裁定。 第八条员工奖惩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为: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的初审并提出意见;负责本单位员工奖惩的实施、申诉受理及材料归档等日常管理。 第三章奖励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当给予奖励: (一)在完成通信经营生产任务中,积极工作,业绩突出的; (二)在开拓创新等方面具有发明创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成效的; (三)在保卫国家、公司财产,争取和维护企业利益,防止重大事故发生,避免企业重大损失,事迹突出的; (四)在维护法纪,维护公司信誉,弘扬企业文化、促进公 - 5 -

员工奖惩制度(完整版)

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1、制定目的 (1)以公平的奖惩标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并使本公司员工的行为有所遵循。 (2)建立合理明确的奖惩标准,以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进行顺畅。 2、适用范围凡本公司员工的奖惩,均依照本制度所规范的规定管 理。 3、负责单位 (1)综合部负责本标准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标准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4、管理单位综合部为本制度的执行单位。 二、奖励规定 1、奖励分类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晋升等级 2、奖励标准 (1)嘉奖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嘉奖: 1)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效者。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可作表率,廉洁奉公者。 3)有其他功绩者。 (2)记功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功: 1)建议改进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等,经采纳施行卓有成效者。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卓有成效者。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理得宜者。 4)检举他人违规或损害公司工厂利益者。 5)有其他较大功绩者。 6)曾记2 次以上嘉奖者。 (3)记大功在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大功: 1)对各项生产设备,有所发明或改进卓有成效者。 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失者。 3)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4)维护公司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害者。 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6)曾记二次以上功奖者。

(4)晋级有下列业绩之一者得予以记晋级: 1)对各项生产方法及品质的改进确有成效。 2)对于业务有特殊贡献足为表扬者。 3)曾记大功2 次以上者。 4)有其他特殊功绩者。 三、惩罚规定 1、处罚分类本公司员工的惩罚分为下列四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开除(或违纪辞退、除名) 2、惩罚标准 (1)警告并处罚金20 元(或赔偿损失): 1)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2)在工作时间谈笑嬉戏,疏忽工作者。 3)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5)未经许可,携带不必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6)涂写墙壁、机器,有碍观瞻者。 7)出入公司厂区不遵规定或携物品出公司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8)上班时间穿拖鞋、背心或赤脚者。 9)践踏草坪、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及其他杂物者。 10)上班时间私自会客者。 11)在上班时间占用公司电话闲聊而影响公务者。 12)在饭堂用餐后将剩饭菜或早餐袋乱倒乱扔者。 13)在工作时间听放、收录机、MP3者。 14)长时间离开(20分钟以上)或下班后没有关闭空调、风扇、电灯等用电设备者。 15)在工作时间睡觉工作影响较轻者。 16 )开会无故迟到者。 1 7 )进行入工地未戴安全帽,第一次被查到者。 18 )其他违反规定事宜经主管认为应予警告惩处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予以记过并处罚金50 元(或赔偿损失):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3)不经许可擅自越权做主,致公司工厂蒙受损失者。 4)擅离职守,影响工作者。

员工奖惩规定

员工奖惩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和谐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忠诚企业、爱岗敬业、履职尽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员工奖惩遵循“依法合规、奖惩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惩处坚持惩罚和教育相结合。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和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 (一)奖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林彦群 副组长:张敏(职工代表)、蔡浩(工会组长)、郭芳 奖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通过公司奖惩制度和各项奖惩决定。 (二)公司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计划管理部,归口管理公司员工奖惩工作,负责拟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和奖惩决定并提交奖惩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执行公司奖惩决定等。

第三章奖励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给予奖励: (一)工作绩效: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完成中长期经济指标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开拓创新:在研发、技术质量、生产等方面取得重大创新成果或者显著成绩的。 (三)工作纪律:忠于职守,制止、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突出贡献的。 (四)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廉洁从业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 (五)企业形象:在公司内外部竞赛中获得重要奖项的;见义勇为、制止不法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事迹突出的。 (六)其他公司明文规定应给予奖励的。 第九条对员工的奖励包括通报表扬(A级)、授予荣誉称号(B 级)和物质奖励,物质奖励可以和通报表扬、荣誉称号同时使用。 (一)通报表扬以发文奖励为主,一般不进行物质奖励。 (二)公司表彰的荣誉称号以公司颁发荣誉证书为主。 (三)受到奖励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条公司表彰一般按下列程序开展: (一)员工所在部门推荐或申请。 (二)员工奖惩工作办公室审核表彰建议,并拟定奖惩决定报员工奖惩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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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管理规定1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员工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行为,建立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奖惩机制,完善和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 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核建发〔2015〕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奖惩是为了鼓励员工忠诚于公司,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构建诚实互信、团结协作的员工关系。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努力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需要的文化技术知识和业务技能,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

第四条员工奖惩遵循的原则。 (一)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 (二)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原则。 (三)实事求是,奖惩有据原则。 (四)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五)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原则。 第五条公司成立员工奖惩评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为公司服务的所有员工(含劳务派遣、借工)。 第二章奖励 第七条奖励种类。 (一)一般奖励:通报表扬、记功、记大功、通令嘉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二)专项奖励:科技成果奖励、技术创新奖励、合理化建议奖、质量安全奖、论文及征文评选奖等。 第八条一般奖励标准。 (一)予以通报表扬的情况: 1.在公司党建、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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