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为加强对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中国银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1.制定《办法》的背景是什么?

答:以来,中国银监会颁布实施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理财业务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初期运行,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有助于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工具,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有利于改进商业银行较为单一的存贷款业务结构,完善商业银行金融服务功能,提高综合竞争能

力。

可是,部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在宣传销售文本管理、产品风险评级、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销售管理、销售人员管理、销售内控制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甚至存在误导销售和错

误销售等情况,使客户合法权益和商业银行声誉受到损害,不利于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健康发展。

中国银监会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在分析总结中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依据中国现行金融法律制度,借鉴国内外理财业务监管实践经验,起草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提高合规销售水平,防止误导销售,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真正为客户创造价值和财富。

2.制定《办法》的基本思路和《办法》的主要框架是什么?

答:制定《办法》的基本思路是强化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环节的规范,要求商业银行做好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真正做到“卖者有责”,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买者自负”,最终实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实现合规销售,充分保护客

户的合法权益。

《办法》共11章,80条。第一章总则,明确立法依据、监管范围和监管职责。第二章基本原则,提出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规范理财产品宣传和销售文本的内容和制作方式。第四章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建立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制度。第五章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明确影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风险评估频率和方式,

以及客户分类标准。第六章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对理财产品的销售提出具体规范要求。第七章销售人员管理,对销售人员从业资格、销售行为、考核机制、职业操守等提出规范性要求。第八章销售内控制度,规范销售环节的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第九章监督管理,对理财产品发售前和发售后的报告制度、现场和非现场监管规定以及年度报告做出规定。第十章法律责任,明确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第十一章附则,对其它相关问题做出规定。

3.《办法》如何有利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答:《办法》从三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一是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制作专页风险揭示书,内容至少应包括风险提示语句、产品类型、产品风险评级及适合购买的客户评级、示例说明最不利投资情形和结果、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风险确认语句抄录等。二是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制作专页客户权益须知,内容至少应包括办理理财产品的业务流程、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流程、商业银行进行信息披露的方式、渠道和频率等内容。三是要求商业银行按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风险评级,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4.为什么要规定“风险匹配原则”?

答:《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应遵循风险匹配原则,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从保护客户合法权益角度,要求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审慎尽责开展理财产品销售,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二是为防止误导销售和错误销售,商业银行应对理财产品进行评级,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级,按照风险匹配原则的目的就要求银行做到“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

5.为什么要对产品和客户进行风险评级?

答:“按照风险匹配原则,将适合的产品卖给适合的客户”是制定《办法》的基本指导思想。要做到风险匹配就必须有标准和尺度。我们认为,按照一定标准对理财产品和客户进行风险评级,将某一风险级别的理财产品卖给同一风险承受能力级别或更高风险承受级别的客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风险匹配,避免出现误导销售的情形。因此,《办法》提出要对客户和产品分别

进行评级。

6.为什么要建立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制度?

答:根据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依据,例如客户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等,我们能够看到,当这些因素发生变化时,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将会受到影响。例如,随着客户财务状况和实力不断增强,其风险承受能力也会相应提高;随着客户年龄变化,

其风险承受能力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发生了变化,但没有及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再评级,就可能会导致误导

销售。

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办法》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应当在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书中明确提示,如客户发生可能影响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状况,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主动要求商业银行对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7.如何体现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披露充分的原则?

答:风险可控、成本可算、信息披露充分的原则具体体现在:商业银行必须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风险可控”),必须清楚产品的风险收益特性(“成本可算”),必须在产品销售之时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在产品存续期间和终结之时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信息充分披露”)。例如,《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风险管控预案、无风险评级、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产品。再如,为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办法》对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和相关制度等做出了一系列详细规定,对产品风险揭示、投资信息、收费、投诉等提出了一系列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

8.对宣传销售材料如何进行规范?

答:《办法》对宣传销售材料的规范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按照宣传材料和销售文件分别进行了明确界定。二是对宣传销售材料制作和发放进行管理。三是对宣传销售材料的内容及语言

表述做出规定。

9.对销售人员的管理如何规范?

答:《办法》对销售人员的规范主要体现在,一是明确了销售人员应具备的知识技能;二是对商业银行对销售人员的考核奖励提出监管规范要求;三是销售人员在销售环节应注意的基本事项;四是销售环节不得出现的易造成不当销售的情形。

10.《办法》对高端客户如何界定?

答:银监会根据中国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发展实际,参考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广泛听取中外资银行意见的基础上,在《办法》中将个人高端客户分为私人银行客户和高资产净值客户。其中:私人银行客户是指金融资产达到6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客户。高资产净值客户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商业银行客户:(1)单笔认购理财产品份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2)认购理财产品时,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每年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超过30万元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1

【发布单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号 【发布日期】 -08-28 【生效日期】 -01-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号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9次主席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1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

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第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第八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第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全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全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1年第5号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9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页脚内容1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第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第八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第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一是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 (一)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客户的宣传资料; (二)电话、传真、短信、邮件; 页脚内容2

毕业论文-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毕业论文-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2012 届本科毕业论文论文题目: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学生姓名:所在学院:专业:财务管理学号:40801610指导教师:2012 年 3 月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创性及知识产权声明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设计)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取得的成果。对本论文(设计)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因本毕业论文(设计)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本毕业论文(设计)成果归西南财经大学所有。特此声明。毕业论文(设计)作者签名:作者专业:财务管理作者学号:40801610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论文(设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计)名称论文(设论文(设自选A—理论研究导师彭颖计)来源计)类型学生姓名徐冰莹学号40801610 专业财务管理一、研究目的和意义在我国,过去,人们温饱问题尚不能解决,更谈不上“为他人做嫁衣”,替别人“规划理财”了。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个人收。从发达国家银行个人理财业入的增加,理财问题开

始提上了个人和家庭的“议事日程” 务的发展趋势看,个人理财业务具有批量大、风险低、业务范围广、经营收益稳定等优势,在商业银行业务发展中占据着重要位置。而在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贴身的个人理财服务也成为近年来银行业竞争的主要焦点,花旗、汇丰、渣打、恒生、东亚等主要银行纷纷推出了自己的理财套餐,针对不同收入的客户提供不同的服务,推动了港岛整体个人理财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在国内,各家商业银行也纷纷推出各自地理财产品同时各种理财中心也在如火如荼地建设中。我国公民的理财意识也在不断的加强,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将自己多余的资金用来购买理财产品。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例如经营理念、理财产品创新等方面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就具有了实际的意义。二、研究思路本文大致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个人理财业务概述第二部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现状第三部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问题第四部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三、资料收集计划 1.从万方数据资源系统和超星数字图书馆中查找 2.陈雨露、刘彦斌:理财规划师基础知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年2 月3.中国银行从业资格认证办公室,中国银行从业个人理财,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 年四、论文写作时间安排2011 年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第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合规风险 第八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第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一是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 一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客户的宣传资料 二传真短信 三报纸海报电子显示屏电影互联网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

四其他相关资料 二是销售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商业银行和客户双方均应留存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制作和发放的管理宣传销售文本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统一管理和授权分支机构未经总行授权不得擅自制作和分发宣传销售文本 第十三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客观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四登载单位或者个人的推荐性文字 五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 六其他易使客户忽视风险的情形 第十四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只能登载商业银行开发设计的该款理财产品或风险等级和结构相同的同类理财产品过往平均业绩及最好最差业绩同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引用的统计数据图表和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注明来源不得引用未经核实的数据 二真实准确合理地表述理财产品业绩和商业银行管理水平 三在宣传销售文本中应当明确提示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构成新发理财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如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使用模拟数据的必须注明模拟数据 第十五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提及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价结果的应当列明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名称及刊登或发布评价的渠道与日期 第十六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出现表达收益率或收益区间字样的应当在销售文件中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以醒目文字提醒客户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如不能提供科学合理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则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中不得出现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等类似表述向客户表述的收益率测算依据和测算方式应当简明清晰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误导客户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调查报告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报告 (专业调查) 题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调查报告 学生姓名沈敏佳指导教师刘建和 二级学院金融学院专业名称金融工程 班级08金融工程学号 0805200122 2011年 08月 09日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调查报告 摘要:众所周知,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过后,以美国为首的各国都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刺激经济早日复苏。我国由于内外部因素的双重影响,物价飞涨,CPI高企不下,老百姓手中本来就不多的钱又急剧缩水。因此,如何让自己口袋里的血汗钱保值增值,已经成为了街头巷尾都在讨论的问题。股票、基金、债券,甚至股指期货等都让老百姓双眼发光,乐此不疲。而在这其中,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呢?且听下文分解。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首先,在我国金融市场的环境下,毋庸赘言,银行系统是占绝对的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是非常又优势的。并且,个人理财业务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增长的。随着我国国民个人财产的增长,银行也将原本把企业等作为主要客户的策略,慢慢倾向于把个人理财业务为主要盈利增长点。 在过去的几年里,各银行个人理财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地从城市的各个角度脱颖而出,各种品牌“量身定做”、“一对一”等词汇充斥着媒体报道。如招商银行推出“快易理财”、“酒店预定”、“贵宾等机”、“远程医疗紧急救援”四项个性化服务项目;兴业银行推出“自在增利”业务;工行继“理财金账户”后推出了金融@家,从根本上突破了银行柜面服务的地域和时空限制;农行的金钥匙金融超市,让各阶层的顾客享受“一站式”贵宾化服务;中信的理财宝;民生的钱生钱也都在从尽可能提高客户的收益方面突出自己的影响力。 但是个人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反映了各行提供的理财产品和理财服务仍然处于起步阶段。 二、目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1、理财产品单一,缺少个性化产品,各大银行产品同质化严重。

我国商业资料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浅议商业银行个人金融业务的现状与发展策略 一、我国个人金融业务发展中的现状及问题 西方有关调查资料表明,未经专家理财的家庭,90%以上存在财务不合理的问题,随时都可能导致财务危机。因此,从90年代开始,在一些欧美国家,先后开办了银行利用其信息、设备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个人投资理财业务。此后,国外商业银行的个人投资理财业务发展非常迅猛,几乎深入每一个家庭,其业务收入已占到商业银行总收入的35%以上,对应的业务收益已占到银行业利润的40%左右。如美国花旗银行个人银行业务利润贡献度超过60%,其中个人理财业务利润贡献度接近50%。 而在国内,长期以来,我国银行对个人的金融服务仅仅局限于储蓄、代收代付等简单的业务。随着个人财富的增长和金融市场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理财业务才开始出现。虽然个人理财业务日益受到国内商业银行的重视,理财产品也日益丰富,业务扩展十分迅速。但从长远来看,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性的问题。 (一)政策“瓶颈”问题 我国金融业目前采用的是分业经营模式,银行不能全面涉足证券、保险、基金等业务。这一政策规定一方面导致国内银行只能代销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的产品,而不能充分的运用这些产品,让其真正的服务于大众;另一方面,也因市场的割裂使得银行无法利用证券和保险这两个市场为客户实现增值,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空间。因此,现阶段的商业银行理财只能停留在业务品种介绍、咨询建议、投资方案设计及办理简单的中间业务等方面,至多也不过是传统的储贷、外汇业务的整合,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理财。 (二)客户需求问题 其一,目前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定位于少数高端优质客户,服务门槛过高,造成客源稀少。如外资银行一般“门槛”在5万美元以上,国内银行一般“门槛”也在5万元以上。从现有品牌看,门槛偏高,压制了大量客户的理财需求。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征求意见稿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征求意见稿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活动。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第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第八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披露充分。 第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

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 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一类是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一)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客户的宣传资料; (二)电话、传真、短信、邮件; (三)报纸、海报、电子显示屏、电影、互联网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 (四)其他相关资料。 一类是销售文件,指需要客户签字确认的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商业银行和客户双方均应留存。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制作和发放的管理,宣传销售文本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统一管理和授权,分支机构未经总行授权不得擅自制作和分发宣传销售文本。 第十三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如实、客观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困境探析 【引言第一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第二章】银行理财产品法律性质问题及建议 【第三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路径 【结论/参考文献】银行理财产品法律监管问题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引言 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近年来飞速发展,规模日益壮大,金融市场进一步繁荣,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对银行理财产品法律性质的认定不清引发大量纠纷和因监管不到位而集聚大量风险两大问题。分析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与监管路径,一方面在于通过明确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性质,把银行理财产品纳入法律规制范畴,为银行理财产品纠纷提供法律依据,保护相关当事人的权益,保护银行理财产品市场稳定;另一方面在于通过介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现状,找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监管真空,发现监管措施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从而确保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得到有效监管,减少金融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同时也维护理财产品市场稳定。

当前我国学界对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法律性质的论述颇多,观点大都集中在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说与委托说之争,且对于银行理财产品性质的讨论主要集中在法律关系层面,并针对各自观点提出应完善相关立法,而对于具体法律设计则并未提出具体方案;在监管方面,有学者在宏观层面提出我国现行的分业监管机制亟待更新、完善,且有必要与功能监管模式相互协调以适应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同时也有学者发文对当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诸如风险揭示问题、宣传和销售环节的问题、理财资金投向不清晰、客户知情权缺乏保护、资金池运作方式聚集风险、高息揽储问题以及市场准入问题等作出探讨,但并未就实际操作层面给出进一步建议且并未与我国现行分业监管模式相结合探讨银行理财产品的监管问题。 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中出现的法律性质模糊不清和监管不力两大问题进行逐一探讨,在有效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两大主要问题进行更为具体的分析,以联系的观点看待法律性质界定、监管模式改进和监管措施细化落实等问题,从立法、监管模式选择和政策法规落实三个层面探讨,为研究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法律监管问题提供了新的视角。 第一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含义。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解读-新版.doc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解读 单选题 1. 发起设立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商业银行,需最近()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A 1个 B 2个 C 3个 D 4个 正确答案: C 2. 境内外金融机构作为银行理财子公司股东的,应承诺()内部转让所持有的股权。√ A 3年 B 4年 C 5年 D 6年 正确答案: C 3. 境内非金融企业作为银行理财子公司股东的,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A 30亿元 B 50亿元 C 60亿元 D 100亿元 正确答案: B 4. 境内非金融企业作为银行理财子公司股东的,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 A 20% B 25% C 30% D 35% 正确答案: C 5. 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近金额为人民币()。√ A 5亿元

2 B 10亿元 C 20亿元 D 25亿元 正确答案: B 6. 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参股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 A 1家 B 2家 C 3家 D 4家 正确答案: B 7. 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 A 3个月 B 5个月 C 6个月 D 8个月 正确答案: C 8. 银行理财子公司延期开业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A 1个月 B 3个月 C 4个月 D 5个月 正确答案: B 9. 银行理财子公司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 A 25% B 35% C 50% D 65% 正确答案: B

10. 理财子公司应当按照理财产品管理费收入的()计提风险准备金。√ A 10% B 15% C 20% D 25% 正确答案: A 多选题 11. 银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公募理财产品,可以投资于()√ A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B 上市交易的股票 C 未上市企业股权 D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正确答案: A B 判断题 12. 银行理财子公司机构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正确 13. 银行理财子公司销售理财产品的,必须让首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到营业场所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14. 银行理财子公司不得发行分级理财产品。√ 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错误 15. 银行理财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于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的,不得投资于分级理财产品的劣后级份额。√

法律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共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活动。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第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第八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披露充分。 第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

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 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客户只能购买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一类是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一)宣传单、手册、信函等面向客户的宣传资料; (二)电话、传真、短信、邮件; (三)报纸、海报、电子显示屏、电影、互联网等以及其他音像、通讯资料; (四)其他相关资料。 一类是销售文件,指需要客户签字确认的文件,包括: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客户权益须知等;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文件,商业银行和客户双方均应留存。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加强对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制作和发放的管理,宣传销售文本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统一管理和授权,分支机构未经总行授权不得擅自制作和分发宣传销售文本。 第十三条理财产品宣传销售文本应当全面、如实、客观反映理财产品的重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应当真实、准确和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调查报告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调查报告

浙江财经学院本科社会调查报告 (专业调查) 题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调查报告 学生姓名沈敏佳指导教师刘建和 二级学院金融学院专业名称金融工程班级08金融工程学号 0805 22 08月 09日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调查报告 摘要:众所周知,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过后,以美国为首的各国都采取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刺激经济早日复苏。中国由于内外部因素的双重影响,物价飞涨,CPI高企不下,老百姓手中原来就不多的钱又急剧缩水。因此,如何让自己口袋里的血汗钱保值增值,已经成为了街头巷尾都在讨论的问题。股票、基金、债券,甚至股指期货等都让老百姓双眼发光,乐此不疲。而在这其中,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又扮演了什么角色呢?且听下文分解。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一、中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 首先,在中国金融市场的环境下,毋庸赘言,银行系统是占绝正确主导地位的,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是非常又优势的。而且,个人理财业务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而增长的。随着中国国民个人财产的增长,银行也将原本把企业等作为主要客户的策略,慢慢倾向于把个人理财业务为主要盈利增长点。 在过去的几年里,各银行个人理财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地从城市的各个角度脱颖而出,各种品牌“量身定做”、“一对一”等词汇充斥着媒体报道。如招商银行推出“快易理财”、“酒店预定”、“贵宾等机”、“远程医疗紧急救援”四项个性化服务项目;兴业银行推出“自在增利”业务;工行继“理财金账户”后推出了金融@家,从根本上突破了银行柜面服务的地域和时空限

制;农行的金钥匙金融超市,让各阶层的顾客享受“一站式”贵宾化服务;中信的理财宝;民生的钱生钱也都在从尽可能提高客户的收益方面突出自己的影响力。 可是个人理财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也反映了各行提供的理财产品和理财服务依然处于起步阶段。 二、当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存在的问题 1、理财产品单一,缺少个性化产品,各大银行产品同质化严重。 由调查问卷中,对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各项了解比例中能够看出:商业银行的主要个人理财业务,无外乎是储蓄、股票、基金、保险等。 就当前的个人理财市场,与成熟市场的银行理财相比,业务范围更多的只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而没有针对客户的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管理分析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管理分析 在当前金融市场开放程度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商业银行的经营 范围也得到了逐渐的增加,在商业银行的自身经营中,需要不断对相关的理财产品的营销管理机制进行完善。 摘要:当前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获得了较快的发展,未来发展 前景也比较乐观,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一种主要形式,但是在产品的相关营销管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在实际的探讨中需要结合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具体状况,正确认识理财产品在商业银行营销管理中所处的地位与作用,然后对相关的营销管理策略进行不断的改进。 关键词: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管理 一、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营销特点 在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营销中,其产品具有无形性的特点,理 财产品不属于看得见、摸的着的有形产品,他们实质上是银行提供的一种金融服务,客户通过消费这一服务能实现自身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另外,其服务还具有同质性的特点,通常银行的理财产品并没 有所谓的专利权,这就容易被其他银行进行模仿,再加上市场的准入条件要求较低,这就为模仿这一行为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只要将产品进行名称等的变化就可以重新推向市场了,因此在产品营销管理工作中就要针对这一特点增强自身产品的差异化与个性化。此外,还应该重视品牌营销,在理财产品的发行上并不会存在太大的功能上的不同,而客户在进行选择的时候通常是被品牌 * 力所吸引。

并且理财产品的类型也比较多,客户的专业了解程度不高,在 选择过程中不会进行细致的优劣比较,在最后的决策上也往往会受到品牌形象 * ,因此在今后的营销中应该注重品牌的建立。根据wind、华宝证券研究所xx年的数据表明,在银行理财业务中,有72%的客 户是个人客户,因此,个人理财业务较大比重也是银行理财营销中的一大特点。 二、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营销管理策略分析 1.适度开发针对中低端客户的理财产品 银监会出于稳健安全考虑,在xx年提高了投资者购买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门槛,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把重点放在了个人高端客户群体上。 由此可见,他们对银行的中低端客户缺乏重视,在银行中的理 财产品的潜在投资者群体中,大多数普通的投资者都会因为房价高的压力,在买房支付之后手中也没有了过多的闲置资金,这样大部分的客户拥有的投资金额在万元之间,尽管他们可以并且愿意承担理财产品存在的风险,但是在实际的购买过程中却会被过高的“门槛”阻挡,最终只能将手中剩余的资金存为定期储蓄。 这样就造成了那些有需求,但不符合理财投资标准的人们望而 却步,也享受不到理财产品所带来的比定期存款还高的收益率了,对自身资产的持续增值造成了不利影响。当前我国居民的收入逐渐增加,中等收入人群也在逐渐增加,商业银行在理财产品的营销工作中应该结合自身的优势与中低端客户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发一些适合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模式研究 研究报告书 2009.6

目录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调研报告 (5) 一、个人理财产品的种类及主要概况 (5) (一)光大银行的主要产品介绍 (5) (二)建设银行的主要产品介绍 (6) (三)小结与评述 (7) 二、营销模式 (8) (一)在市场细分和客户分析方面 (8) (二)在产品信息的宣传渠道和媒介方面 (8) (三)在定价策略方面 (8) 三、投资模式 (9) (一)在资金的投资渠道方面 (9) (二)在投资风险的控制方面 (9) (三)相关建议 (9) 四、管理组织 (10) 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整体现状及对策 (11) 一、国内个人理财业务的主要概况 (11) 二、存在的问题 (13) (一)在产品体系设置方面 (13) (二)在产品的营销方面 (13) (三)在机构设置方面 (13) 三、相关对策 (14) (一)在产品开发方面 (14) (二)在产品营销方面 (15) (三)在组织机构方面 (16) 商业银行理财能力差异性实证分析 (18) 一、数据与检验方法 (18) 二、银行理财能力差异性总体分析 (19) (一)理财产品发行能力的总体差异分析 (20) (二)理财产品收益能力的总体差异分析 (22) (三)理财产品收益实现能力总体差异性分析 (23) (四)理财产品信息透明度总体差异分析 (24) (五)理财产品综合能力总体差异分析 (25) (六)小结 (26) 三、杭州银行与上市城市商业银行的差异性分析 (27) (一)发行能力比较分析 (27) (二)收益能力的比较分析 (28) (三)收益实现能力的比较分析 (29) (四)信息透明度的比较分析 (30)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正式版本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1年第5号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9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第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第八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第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三章宣传销售文本管理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一是宣传材料,指商业银行为宣传推介理财产品向客户分发或者公布,使客户可以获得的书面、电子或其他介质的信息,包括:

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和发展

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和发展 从未有一项金融业务像今天的“个人理财”这样火爆。在社会的各个领域、百姓的各个层面激起了千层浪。各家商业银行纷纷隆重推广自己的个人理财产品和服务。如工商银行的“理财金账户”、招商银行的“金葵花”、民生银行的“非凡理财”、广东发展银行的“真情理财”、上海银行的“慧通理财”等;各家媒体、电视财经节目将理财话题作为主打内容,各种理财杂志不断面世、报刊专辟理财版、多数大网站均设有理财栏目等;人们的投资意识和投资需求日益增强,纷纷将目光从最“原始”的储蓄理财转向更多形形色色的投资理财;理财洋证书纷纷入境,CWM(特许财富管理师)、CEP(理财策划师)、REP(注册财务规划师)等,种种现象表明,个人理财时代已经到来。 一、个人理财相关概念综述 个人理财(Personal Financial Planning)起源于美国。其概念是这样定义的:理财是评估客户各方面财务需求并提供专业理财规划以实现客户理财目标的综合过程,包括消费、收入与财产分析、保险保障、投资目标、退休计划、子女教育、税务策划及遗产管理等。由此可见,理财是对客户人生财务目标的长期规划和管理,它的价值在于有效地集合个人的财富,然后进入各种投资渠道,合理获得新创造的财富的一部份。 1. 个人理财是一个过程,而不仅仅是一种一次性的交易或者事项。这个过程是一个分析、评估、提出推荐和建议并进行实施的过程。 2. 客户经理进行个人理财时必须确定某个客户设定的生活目标是否可行。如果客户的目标是不可行、不合理的,那么客户经理就要向客户指出这一点,并且尽量帮助客户对其目标进行调整。 3. 在确定了某个客户目标的可行性后,个人理财就是确定如何来确保这些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个人理财不仅仅是一门科学,更是一门艺术。它没有一个标准答案,有的仅仅是根据客户的现状、客户的需求、客户的目标所提供的一种长期的、专业的、有针对性的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说,个人理财所定位的就是高端客户,银行希望通过这样的服务手段来获得高端客户的贡献度和忠诚度,而对于普通客户来说,银行所提供的个人理财仅仅是一次性的销售。 二、国内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 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内最早推出个人理财业务的银行之一。早在1997年,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就开设了理财工作室,在社会和客户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目前,工商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品种已经涵盖了账户管理、投资、贷款、结算、带来等几大类业务。从2001年至今,共行新投资改造了3000多个理财中心,相继开发了个人综合账户、贷款综合账户、理财业务分析、个人数据仓库等计算机应用系统。2002年底,推出了专为中高端客户享有的“理财金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服务方式,形成了以营业网点为综合门户的多渠道服务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培训课件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 一、前言 外资银行在个人理财业务这一领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中资银行赶在金融服务市场完全开放之前积极探索个人理财业务,有助于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树立应对挑战的信心。本论文认为当前本土银行还是占有一定的客户优势,可以通过采取业务创新措施在未来的客户争夺战中继续保持优势。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概况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内银行的竞争日趋激烈。现代商业银行的竞争与发展已经开始突破传统业务的框架,转变以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为主要手段,全面拓展金融业务。 20世纪70年代以来,全球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浪潮的冲击下,个人理财业务获得了快速发展。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理财业务几乎深入到每一个家庭。事实上,外资银行40%的利润都是来自于个人理财业务为代表的中间业务服务收费,是银行最重要的利润来源,个人理财业务也是外资银行最重要的核心业务之一。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不断深入,私营经济迅速发展壮大,国内居民财富得到迅猛增长,同时国内居民也逐渐开始接受理财观念,希望通过多种投资组合使资产得到增值。这对中国商业银行的的个人金融服务提出了新的需求,个人理财业务也将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之一。

三、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中存在的问题 1、服务不足 从市场反馈情况看,商业银行在开展理财业务过程,落实“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提高服务水平,还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1)服务意识需要增强。银行出售理财产品,客户自愿从银行购买产品,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但在某些银行的产品协议书中,有从客户账户“扣收”、“扣划”款项等带有强制性色彩的字眼,反应银行在这些细节上需要下功夫改进。 (2)服务能力需要提高。目前绝大多数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营销模式是首先通过网站、电话、短信、报纸等渠道将理财产品信息传达到客户,坐等客户上门后,再通过专业人员的推荐的方式进一步吸引客户,最后达到销售理财产品和留住客户的最终目标,在这一模式当中,理财经理的表现非常重要,既要负责产品销售前的推荐工作,又要负责产品销售后的解释工作,特别是在产品出现亏损时解释的难度就更大。为此,需要理财经理不断提高自身的知识储备。 (3)服务规范需要完善。一是信息披露程度受到关注。从目前各家商业银行开办的理财产品情况看,销售理财产品的银行未向客户披露理财管理及运用情况、投资组合、风险收益变化以及其他重大影响事件等信息的现象非常普遍,在理财产品终止时,也未能向客户提供详细的产品投资收益情况。二是银行拥有优先避险权利受到质疑。目前的理财产品协议中,基本上是规定银行有提前终止权,客户没有。三是理财业务费用繁多。包括固定管理费(保管费、认购费、团队管理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全文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全文 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活动,促进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___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 ___商业银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销售是指商业银行将本行开发设计的理财产品向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以下统称客户)宣传推介、销售、办理申购、赎回等行为。 第三条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客户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销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如实告知原则。

第六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不得对客户进行误导销售。 第七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进行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销售活动包含的法律关系,防范合规风险。 第八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 第九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 第十条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加强客户风险提示和投资者教育。 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宣传销售文本分为两类。

商业银行理财系统

目录 TOC \o "1-2" \h \z \u HYPERLINK \l "_Toc373831470" 1 需求分析模型重构 PAGEREF _Toc373831470 \h 3 HYPERLINK\L "_T OC373831471" 1.1业务需求分析 ............... PAGEREF _T OC373831471\H 3 HYPERLINK\L "_T OC373831472" 1.2非功能性需求分析 ....... PAGEREF _T OC373831472\H 5 HYPERLINK \l "_Toc373831473" 2 业务分析模型 PAGEREF _Toc373831473 \h 6 HYPERLINK\L "_T OC373831474" 2.1业务主角 PAGEREF_T OC373831474 \H 6 HYPERLINK\L "_T OC373831475" 2.2业务用例分析 ............... PAGEREF _T OC373831475\H 7 HYPERLINK\L "_T OC373831476" 2.3业务用例场景分析 ....... PAGEREF _T OC373831476\H 9 HYPERLINK\L "_T OC373831477" 2.4业务用例实现................ PAGEREF _T OC373831477\H 11 HYPERLINK\L "_T OC373831478" 2.5业务用例完整的包图 ... PAGEREF _T OC373831478\H 11 HYPERLINK \l "_Toc373831479" 3概念分析模型 PAGEREF _Toc373831479 \h 12 HYPERLINK\L "_T OC373831480" 3.1核心业务活动图............ PAGEREF _T OC373831480\H 12 HYPERLINK\L "_T OC373831481" 3.2关键业务概念用例图.... PAGEREF _T OC373831481\H 12 HYPERLINK\L "_T OC373831482" 3.3概念用例分析................ PAGEREF _T OC373831482\H 13 HYPERLINK\L "_T OC373831483" 3.4概念用例实现分析........ PAGEREF _T OC373831483\H 14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及对策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现状及对策研究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我国的商业银行中个人理财的业务也快速的发展起来。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它的个人理财业务属于商业银行将客户作为战略中心的一种体现,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了商业银行为人们提供差异化的零距离服务的一种主要方式,也是银行打造自身知名品牌与创造有利竞争地位的主要手段,也是商业银行中利润的主要来源工具与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及基础。逐渐随着我国加入到WTO以来,一些外资银行逐渐进入到我国境内,并且首先开始了一些高端客户的挖掘,逐渐占有了我国个人理财的市场。然而面对着理解的市场竞争,我国商业银行怎样在竞争之中得以生存并且保持零售业务传统的优势成了我国金融行业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我国随着利率市场实质性的逐渐推进,过去我国的商业银行主要讲规模扩张作为主要的经营手段,用信贷产品来作为主要的销售产品,将利差的收入作为银行主要的盈利来源,而传统的经营方式变得逐渐萧条,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商业银行逐渐加大了对于零售银行中个人理财重视的程度,使得个人理财市场的规模逐渐的壮大起来。本文主要通过对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分析,从而制定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希望对日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零售业务 第一章绪论 1.1国内外研究动态 1.1.1国内研究动态 最近几年来我国的金融学者对于商业银行之中个人理财的业务研究不断的加深,个人理财业务也逐渐的受到了商业银行的重视。我国学者对于个人理财业务研究主要是分析和比较了国内外商业银行关于个人理财业务的一些差距,并且还研究了我国的商业银行之中个人理财业务呈现缓慢发展趋势的一系列原因和在我国的经济市场条件下的一些实际性原因。国内的许多学者们都认为我国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业务发展的过程较为短暂,与一些基本的服务体系已经成型的发到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对于我国的商业银行中个人理财的业务说来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一些问题,其中主要有制度障碍、推广不足、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不严格、科技手段较为落后以及行业规范等。因此有一些学者所我国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发展较为缓慢的重要原因主要是缺乏在金融上的创新,从而致使市场上的一些个人的理财产品比较单一,而且个人理财业务基本上类似,没有办法为一些不同类型客户不同的要求达到一定的满足。因此依据这些弊病,学者们提出关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差异化的经营战略。国内外的一些学者所提出的观点对于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有效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好对策,并且也取得了一定成果。而本文主要是与银行内外部的环境相结合,针对于我国的商业银行之中个人理财的业务,探讨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与发展的对策,从而让我国商业银行能在这一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更好的生存发展下去。 1.1.2国外研究动态 起初在个人理财业务开始在市场之中兴起时,在国外中某一个保险公司营销的业务员为促进其自身公司产品的有效营销,依照不同年龄、收入层次客户不同的特点,应用了一种分别对不同客户提供一个个性化保险的建议来促进了保险产品营销的一种销售手段。他的这种方式也引起了一些国外学者的深刻思考,学者们逐渐开始将生命周期的这一理论引入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研究之中。从而通过对于个人及其家庭和理财关系上的一系列分析,一些国外学者们提出了个人理财业务核心的内容是不是可以实现,而实现之后会呈现出什么样的效果,这关键是在于对不同的个人与其就爱听的不相同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理财的需求与特征把握。而且他们提出了对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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