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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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之三

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工作有效开展,切实发挥法律顾问服务社区建设的积极作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考核对象是指签订《Xx区社区法律顾问合同》(含补充合同)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律师。考核时间为每半年一次。

第三条社区法律顾问考核实行现场检查与查看书面材料相结合、听取群众意见和基层意见相结合、自评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工作由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牵头,Xx区司法局具体组织实施。采取法律顾问自评、社区和司法所初评、司法局考评的程序。

1.自评。社区法律顾问对照《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表》,如实自评。

2.初评。社区居委会、司法所根据实际情况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初评,初评结果报Xx区司法局。

3.考评。司法局结合自评、初评以及掌握的实际情况,逐项进行综合考核。

第五条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详见《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表》)

1.每月服务时间。每月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8小时,按公示时间、地点到签约社区现场提供服务。

2.协助社区自治管理。帮助社区修订自治组织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为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就社区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3.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通过现场值班、电话、预约等方式及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应群众的要求,为群众提供合理的法律帮助;指引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社区辖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开展法制宣传。每个季度至少为社区提供1次法制讲座,为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每半年至少参与1次司法所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协助社区辖内企业、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社区制作法制宣传品等。

5.参与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协助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应司法所邀请,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法治教育。

6.报送台账日志及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认真完成有关工作台账和日志的填写,于每月5日前向司法局、司法所和社区居委会报送;按规

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培训。

第六条评价方法和考核结果运用。按照评价标准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社区法律顾问在第一次的总体评价为“差”的,区司法局责令律师事务所更换律师担任社区法律顾问;年度两次考核同一律师事务所有两名以上律师总体评价为“差”的,不再推荐该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续签法律顾问协议;总体评价为“中”的,区司法局对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警示谈话;年度两次考核同一律师事务所有两名以上律师总体评价均为“中”的,区司法局可结合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推荐律师事务所与社区续签法律顾问协议。

第七条区司法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广州市关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项经费管理规定支付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补贴。对于考核合格的,全额支付相应经费;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扣减部分费用或不予支付。

第八条社区法律顾问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并造成一定后果,经查证属实的,当次考核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第九条本办法由Xx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Xx区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表街社时间:

法律顾问姓名

所属律师

事务所

硬性任务完成情况

项目考评内容评价标准

(完成/未完成)自

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约束、激励、竞争机制,调动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充分调研并征求社区工作人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考核测评领导小组 为加强考核工作领导,成立社区考核领导小组。 二、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考核实行领导与干部相结合、居民和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社区支部党组织、社区居委会“两委”成员。 四、参加测评大会人员 参加测评大会的人员由党代表、居民(成员)代表、驻区单位代表以及其他方面的党员群众代表组成。总数不低于20人,同时要注意扩大党员群众参与面,参会人员名单提前报社区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前公示。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1年12月20日—12月26日为实绩公示期 第二阶段:2011年12月27日—12月30日为社区测评期 第三阶段:2012年1月4日—2012年1月10日考核结果公示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六、测评工作流程 (一)实绩公示 社区“两委”应对照年度目标任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要求,对社区一年来各项工作全面总结;社区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分工、岗位职责以及年度目标任务,对个人工作和履职实绩进行认真总结。社区“两委”总结以及社区工作人员个人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在测评会召开前通过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实绩公示,公示期3天。 (二)召开测评大会

1、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居委会负责人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工作运行情况分别进行陈述;党组织和书记述职重点为落实年度目标责任、民生问题台账、以及社区队伍建设情况;居委会和主任述职重点为如何加强居民自治、推进社区管理情况以及议事小组作用发挥情况。 2、由社区议事会、监委会负责人分别代表社区居民议事会、民主监委会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和履行召集人职责情况,接受居民代表会议的监督; 3、社区工作人员分别对个人全年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党员群众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七、具体考核方法: 采取百分制进行考核。测评考核实行无记名打分制,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为:90分及以上为优秀等次;80分及以上为称职;60分及以上为基本称职;59分(含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结果通报。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后,街道考评领导小组将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考核结果和考核工作总结,并向社区和被测评考核对象以书面形式反馈考核结果。社区将“两述两评”结果及时通过社区党务(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二)表彰奖励。“两述两评”测评结果作为本年度考核评价社区工作的重要依据。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对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社区工作人员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称职”等次的,按规定享受年度绩效薪酬;对结果评为“基本称职”的,酌情扣减年度绩效薪酬;对结果评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的,不得享受年度绩效薪酬;对两年连续考评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按区民政局相关奖励执行。 (三)整改提高。对满意度较低、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社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进行专题研究,帮助该社区对具体情况、具体问题进行分析,明确要求该社区在一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在时限后检查整改结果,并将整改情况在社区内进行公示。对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满意度测评“不满意”率超过30%的,应按市公推直选配套制度要求责令其辞职或启动罢免程序。社区公共事务所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由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改正要求;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原则上不予续聘。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发[2014]167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6.24 【实施日期】2014.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宁政发〔2014〕1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建设水平,推进“法治南京”建设,根据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第二阶段重点任务的意见提出的“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要求,以及市委关于实施法治建设工程的意见提出的“到2015年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点企业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目标任务,现就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制订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

1.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要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国务院近年来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等多个纲领性文件都对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新形势下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法行政、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依法处理各类事务,有利于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提升突发情况依法处置能力,是全面实现社会依法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2.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现实要求。近年来,我市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和许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以执业律师为主体的法律顾问队伍,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的提高。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不够强,企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依法处理各类事务的能力还不够高,部分行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的机制还不够全。有的地方、部门虽然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但机制仍不健全或流于形式,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各地各部门要

街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任务和职责模版

x街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任务和职责 为加强社区法律顾问的监督和管理,规范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保障工作有效开展,提升法律服务工作实绩,结合我街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受聘担任社区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1.制订社区法律服务预案。广泛接触基层自治组织和居民,摸查了解所在社区法律服务需求情况,掌握基层法律事务特点和规律,制订法律服务方案。 2.协助做好社区自治管理。帮助审核、修改社区自治组织章程以及其他管理规定。协助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为居委会各类民事经济合同和处理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意见。引导纠纷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参与居委会“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尤其是婚姻家庭、物业管理、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问题。指导群众起草、审查、修改有关法律文书。指导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经所在区法律援助机构审查指派,为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开展法制宣传。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法律知识。协助

制作普法宣传品,策划法制宣传橱窗内容,推动社区法治文化建设。主动到辖区内所在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5.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主动与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对接,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协助社区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为人民调解员提供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和法律素养。 6.报送台账、日志及完成相关工作任务。认真完成有关工作台账和日志的填写,于每月5日前向司法局、司法所和社区居委会报送;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工作信息等相关资料,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培训。 7.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坐堂”制度。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应每月不少于半天到街道政务中心综治司法窗口坐班,为辖区群众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指引。 8. 参与大事件应急法律服务。 二、社区的工作任务 1.社区建立社区法律顾问联络员制度。应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对接顾问律师工作,协助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顾问律师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帮助。 2.社区负责社区法律服务基本信息公示工作,应及时公示社区法律服务基本信息,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对服务信息进行更新。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新政办[2016]144号 【发布部门】新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21 【实施日期】2017.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的通知 (新政办[2016]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 新乡市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发挥其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新政文〔2015〕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市政府及市直各部门所聘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包括年度工作考核和聘期工作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第四条年度工作考核实行评分制,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于每年12月份统一组织。年度工作考核根据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情况、聘请单位的考核结果,并结合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的意见予以评定。考核结果作为聘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聘期工作考核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于政府法律顾问聘期届满前30日内,经聘请单位申请进行。聘期工作考核根据年度工作考核结果综合评定,考核结果作为政府法律顾问评优及续聘、解聘的依据。 第五条年度工作考核评分采取扣分制,总分为100分,每项考核内容的扣分累计均不超过该项总分;另加分项目累计不超过1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履职考核(40分)。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聘请单位政府法律顾问会议或活动的,一次扣10分;2.未按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其他法律文书的,一次扣5分;3.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差或怠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的,一次扣10分;4.未按要求提供其他

(完整word版)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社区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工作人员是指社区党总支、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人员和社区其他工作人员。 第二章义务与权利 第三条社区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国家的政策,办事公道,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 第四条社区工作人员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指导下,在党员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自觉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社区工作人员要接受党员、居民的工作询问,并做出答复。 第五条社区工作人员要主动学习政策法规、时事政治、业务技能、文化知识等,参加街道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六条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第三章教育的培训 第七条社区工作人员任职以后,必须进行上岗培训。教育培训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两委成员主要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培训,其他工作人员主要由社区党总支和居委会以及街道的各职能科室进行培训。 第八条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培训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时代要求,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培训以下列内容为主:

(一)政治理论学习,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各级党组织关于城乡统筹的各项方针政策,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重要文件精神等; (二)思想作风教育,包括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服务意识、街道规范、廉政规定等; (三)基本知识培训,包括党建基本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城乡统筹和社会管理知识等。 第四章请休假与考勤 第九条社区工作人员请(休)假实行书面报批制度。 社区党总支、居委会主要负责人请(休)假1天以内须报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联系领导审查,并报请街道主要领导批准。 社区其他工作人员请(休)假1天以内由社区权责领导人审批,请(休)假1天以上的须经街道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审查,报经街道业务分管领导批准。 社区两委人员在3年任职期内,每年可享受5天的正常休假,连续工龄每超过1年,增加1天假期,累计不超过15天。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工作站人员休假按街办聘用人员休假执行。请(休)假到期后及时销假。 社区工作人员的请(休)假实行备案公开制度,每季度向群众公开,并报街道党政办和社事科备案。每半年进行民主测评时,在党员代表大会和居民代表大会上公布。 第十条社区党总支、居委会和社区工作站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结果每月由社区党总支负责人签字后及时上报社事科备案,以此作为评定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表现的依据之

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参与行政管理,受局党组或局长委托处理法律事务。 第三条法律顾问工作应当坚持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忠于事实和法律,维护公共利益。 第四条法律顾问在XX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XX的要求和委托,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根据XX的要求和委托,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措施、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XX在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必要时根据XX要求参与谈判、起草或者审查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四)协助处理重大涉法案件和重大案件,提供法律咨询,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意见书; (五)接受XX委托参加行政复议,参加诉讼、仲裁活动,维护XX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XX的合法权益; (六)协助XX进行有关法律知识辅导或培训;

(七)为XX提供统计执法检查及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八)参与处理涉及XX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及其他重大纠纷; (九)向XX及时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就XX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十)承办XX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第五条 XX法律顾问享有下列权利: (一)应甲方要求参加与法律事务有关的会议; (二)在履行职责时,可以独立发表咨询意见和提出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按照有关程序阅读、摘录、复制与履行职责相关的公开文件和公共信息资料; (四)为履行职责需要,可提出调研、考察的要求。 第六条 XX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为乙方开展法律顾问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为乙方办理法律事务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三)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用。 第七条 XX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公职律师资格。XX法律顾问由XX直接聘任。 第八条 XX法律顾问参与XX决策、社会经济管理事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对其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XX及其科室应当采纳;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2015年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2015年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法律普及和法律服务进村(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根据自治区司法厅2015年工作要点,现就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定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基层村(社区)委干部和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初步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集体事务、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局面。 (二)在2014年开展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偿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础上,今年以律师担任全市5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为试点,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县(区)30%的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争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给予法律顾问适当的补贴,为2016年全市所有村(社区)有偿聘请法律顾问做好工作准备。 (三)落实50个村(社区)今年每个村(社区)1000 – 10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经费由县区政府支付,争取自治区、市给以适当补助。 二、服务内容

由县(区)政府出资购买法律服务,各县(区)司法局组织开展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工作,律师事务所或基层法律服务所、村(居)委会、乡镇司法所三方共同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居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居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参与村居民主自治工作,协助村居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二)值班期间现场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 (三)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村居、辖区学校、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权,提高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为村(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三、组织实施 (一)先行试点(2015年8月一10月)。以50个村(社区)为试点,着力打造示范点,为全面推开积累经验。以各(县)区司法局为主,市律师协会配合做好资源配置工作。以村(社区)与律师所双向选择为主,结合组织指派原则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由村(社区)与律师所、乡镇司法所三方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接受培训后法律顾问按照要求到村(社区)开展服务。适时召开推进会,总结推广经验,完善推进办法。

法律顾问2021工作计划范文

法律顾问2021工作计划范文 【导语】计划应规定出在一定时间内所完成的目标、任务和应达到要求。任务和要求应该具体明确,有的还要定出数量、质量和时间要求。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下面是无忧考网为您整理的《法律顾问2021工作计划范文》,仅供大家查阅。 【篇一】法律顾问2021工作计划范文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职能作用,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队伍面向农村开展法律帮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全县“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服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x大及十x届x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大局,积极构建以法律服务队伍为实施主体、覆盖城乡的社会法治化建设工作新体系,推进城乡基本法律服务一体化,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乡村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顾问单位和顾问期限 乡村法律顾问的顾问单位是:全县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乡村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是:全县21个乡镇(街道)、254个

行政村和5个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覆盖率达到100%。 乡村法律顾问的期限是:三年,自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2月止。 三、主要任务 (一)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为构建和谐农村服务; (三)为“民主法治村”建设服务; (四)为维护困难村民合法权益服务。 四、服务形式 (一)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 (四)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五)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意识。各法律顾问要树立服务大局、奉献社会的责任意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果。 2、定期联系。法律顾问要加强与顾问单位的联系沟通,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到基层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村务法律体检,形成书面体检意见,为乡镇政府及村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完善法律顾问示范点。要继续推进红星街道红星社区、鹤溪街道三枝树村、大际乡潘宅村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完善基

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最新规则

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最新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促进乡镇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设立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法律顾问办公室设在乡镇司法所(乡镇政府办公室),由乡镇司法所所长(分管法制工作的乡镇长)兼任法律顾问办公室主任,负责乡镇政府法律顾问日常工作。 第三条乡镇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一)为乡镇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涉及乡镇政府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复议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三)受乡镇政府委托承担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仲裁案件的代理工作;

(四)协助乡镇政府草拟、修改、审查重大行政、民事合同,根据乡镇政府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乡镇政府的重要合同的谈判; (五)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处理; (六)协助乡镇政府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 (七)协助乡镇政府进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八)办理乡镇政府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二章聘用 第四条法律顾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三)具有X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四)熟悉县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情况; (五)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六)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七)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最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总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医改工作安排,全面落实医改政策,突出惠民措施,强化基层医疗服务建设。建立基层医疗服务绩效考核机制,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营造文明、务实、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单位的重要措施。建立基层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是医改核心的重要保障。 一、绩效考核管理机制的建立 在实行基层医疗服务绩效工资制度下,如何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管理,如何进一步发展业务,更好的服务于广大群众,是我们每一个基层医务工作者面临的新的考验和挑战,根据关于医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只有进一步加强领导,进一步转变观念,管理上台阶,优化服务体系,建立长效绩效考核运行机制,才能更好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现党的惠民政策。确保广大群众得实惠,医院事业得发展。结合本院实际,综合多方因素,建立本单位绩效考核管理机制:1、成立绩效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2、运行机制:上级主管部门对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绩效考核,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卫生院院长、本单位中层领导进行绩效考核,中层干部对相关科室进行绩效考核,做到责任明确,目标和任务明确。3、绩效考核受地方人民政府监督。 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及辖区内卫生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领导工作,工作中要民主协商、公正、公平,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督。 (2)、绩效考核实行量化考核标准。一是总体目标和任务考核。二是分解目标和任务考核。三是工作人员服务考核。 (3)、绩效考核结果纳入“二期分配”核算,以体现“奖勤、惩懒、罚差”。 (4)、实行分级绩效考核管理模式。 1、一级考核:指本单位院长对分管副院长、辖区内卫生院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等中层领导的绩效考核。 2、二级考核:指分管领导等中层领导对相关科室的绩效考核。 3、三级考核:指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其科室工作人员的考核。没有科室负责人的科室纳入门诊部进行绩效考核。 (5)、绩效考核监督机制 本单位主体绩效考核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监督。监督形式主要有政府问责、抽查、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群众投诉等。 细则 一、总体任务和目标的绩效考核。

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doc

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的 必要性和重要性 一、政府法律顾问在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中有较大价值和重要作用: (一)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推进依法行政,客观要求政府的一切活动必须置于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控制和约束之下,政府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有关部门统计,约有80%的法律法规、90%的地方性法规和全部规章都是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如果行政机关不能依法行政,公共事务就不能依法管理,执政水平和能力就会大打折扣,政府就会陷入执政窘境。通过让政府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政府决策、立法和行政执法领域,积极参与突发 事 件应对,能够有效解决依法行政进程中的问题,提高政府依法执政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诸多涉法问题和矛盾的迫切要求。我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行政争议呈现数量大、法律关系复杂、解决难度大的特点,随着政府作为行政主体、民事主体多层次参与经济活动、民事活动,导致一大批具体法律事务的产生。公民与法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引发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诉讼案件大量增加,政府需要法律专家代表政府出庭参与诉讼,以维护政府所做出的合法决定。政府大量运用公共财政政策依法进行投资、采购等活动时,需要专业法律人士参与在投资、采购领域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

等非诉讼事务,以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政府需要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行政争议和行政法律事务,因此,作为参谋助手的政府法律顾问任务艰巨。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顺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推动力量。政府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而在不断变迁,正在向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转变,主要体现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然而政府职能转换不是一帆风顺的,必然涉及保持政府行为及经济政策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涉及加强对政府行为的行政立法,规范行政权力,避免政策行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涉及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力度,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确保政策的统一实施等工作。这些必然要求一批专门的法律专业人士代表政府处理日常的法律事务,为政府提出有前瞻性、有价值的建议,通过对这些法律事务的处理,发现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客观检验政府职能转变是否到位,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帮助制定改进措施,从而有助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监督机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四)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决策的重要保障。要减少行政决策的盲目性、随意性,避免因决策失误给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权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实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就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顾问作用,使行政机关的管理决策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和法律化。通过坚持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方面的法律审查职能,参与规范性文件等抽象行政行为

xx年社区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_________ 20xx社区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20xx社区法律顾问年度工作总结 xx年即将过去,本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司法所以及各社区的关注和支持下,各项法律服务项目按期完成。年度法律顾问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机制、有序推进 本所专门成立法律顾问工作小组,建立法律顾问微信服务群。我们在工作中及时有效的解决社区各项法律问题,协助社区工作人员抓好综治办、调解委、帮教小组等各方面工作,帮助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 二、继承发扬、有所创新 本所将法律顾问工作与维稳工作、信访工作、普法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多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在做好基本项目的同时,有所创新:1)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居民法律素质,增强居民法治意识。我们在日常的坐班服务中宣传普及宪法、劳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物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让居民更加了解和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宣传使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得到提高,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 2)促进依法管理,帮助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本所法律顾问积极帮助社区依法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化解因婚姻家庭、劳务纠纷、交通事故等引发的常见纠纷矛盾,引导居民通过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工作创新。我们在社区挂点律师提供服务之外,更派遣了专家律师举办专题讲座,以确保服务的高质量。 三、我们的优势 第 2 页共 6 页

2021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表样本(通用版)

( 工作计划)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JH-XK-0287 2021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表Sample of 2020 rural legal adviser work schedule

2021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计划表样本 (通用版) 【篇一】 为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职能作用,引导和鼓励法律服务队伍面向农村开展法律帮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全县“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服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大局,积极构建以法律服务队伍为实施主体、覆盖城乡的社会法治化建设工作新体系,推进城乡基本法律服务一体化,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乡村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顾问单位和顾问期限 乡村法律顾问的顾问单位是:全县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乡村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是:全县21个乡镇(街道)、254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覆盖率达到100%。

乡村法律顾问的期限是:三年,自201x年1月起至201x年12月止。 三、主要任务 (一)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为构建和谐农村服务; (三)为“民主法治村”建设服务; (四)为维护困难村民合法权益服务。 四、服务形式 (一)提供法律咨询,进行释法解疑; (二)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同、协议等; (四)帮助困难群众依法获得法律援助; (五)协助处理其他涉法事务。 五、工作要求 1、强化意识。各法律顾问要树立服务大局、奉献社会的责任意识,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效果。 2、定期联系。法律顾问要加强与顾问单位的联系沟通,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到基层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村务法律体检,形成书面体检意见,为乡镇政府及村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3、完善法律顾问示范点。要继续推进红星街道红星社区、鹤溪街道三枝树村、大际乡潘宅村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工作机制,以示范带全局,全面提升我县乡村法律顾问工作水平。 【篇二】

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 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及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 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改革举措。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要求,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覆盖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市和区县政府工作部门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架构,实现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向政府治理、行政执法各个领域延伸,由传统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等服务性工作向提供行政决策论证、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等各项工作延伸,使政府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

二、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合理配置。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合理确定政府法律顾问人员构成,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以专家学者、执业律师为补充。进一步强化完善组织、机制和财力保障。 (二)崇法敬职。政府法律顾问要坚决捍卫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切实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想问题、提建议要依据宪法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与群众合法权益。 (三)注重实效。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履职的专业性和相对独立性,不断提高其在政府行政决策中的权威性,充分发挥其在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优化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结构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重要作用,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多元化、多渠道遴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专家学者、执业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补充力量,提高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的专业化和知识化水

法治进社区工作计划2018

法治进社区工作计划2018 今年,鼓楼区金汤社区在温泉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为进一步推进“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开展,我社区做了以下安排: 一、建立健全“法律进社区”宣传小组和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对辖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落实措施取得治理效果。 二、加强法制宣传,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积极开展群众喜爱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开展宣传活动,并及时更换法制宣传内容,进行多形式、多角度、多方位法制宣传。此外在创建中开展法律知识图片展览和法律咨询等宣传活动,以营造社区良好法制氛围。 三、在“法律服务”进社区中,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在社区居民中组织普法骨干力量,组成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在法制宣传楼道和法制宣传栏公示法律咨询服务联系方式等方法途径,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调解民间纠纷等便利及时的法律服务,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 四、法律教育方面: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认真制定学习内容、计划、活动安排,针对社区居民不同特点,有计划、分层次组织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 (1)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做好社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为依托,发

挥社区人力资源优势,开办家长学校,开设青少年法制专题讲座等,保证青少年在社区内得到良好的法制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2)加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履行社区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法制教育的职责,不断创新形式,通过法律咨询、图片展览等活动,强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学法用法意识。 (3)加强老年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市民学校、社区活动站,针对老年人、下岗职工的特点,广泛宣传与他们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抵制宣传迷信、邪教等非法活动。组织志愿者,协调治安、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办理法律事务,调解纠纷,解决后顾之忧,依法维护老年人、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 今后,金汤社区将一步一个脚印抓落实,让社区居民人人识法,人人知法。 一、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力求在普法形式、措施上不断取得突破。一是切实加强宪法和重点法律法规宣传;二是认真落实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办,加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认真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力量的培训;四是认真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

某某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泉岭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政府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乡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保障乡政府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乡政府法律顾问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政府公共利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乡政府法律顾问,是指乡政府根据需要,从境内外聘请的、为乡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专家或法律专业人士。 第三条乡政府法律顾问室负责乡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工作。乡政府法律顾问室与乡司法所合署办公。 第四条乡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原则: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办理法律事务; (二)依法维护政府公共利益; (三)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 第五条乡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 (一)为乡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重大决策行为、具体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或建议,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二)为涉及乡政府的有关调解、仲裁、诉讼、执行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涉及乡政府的重大案件、事件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意见; (三)受乡政府委派代理乡政府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它法律事务; (四)协助乡政府草拟、修改、审查重大行政、民事合同,根据乡政府实际工作需要,参与涉及乡政府的重要合同的谈判; (五)经乡政府指派,以乡政府法律顾问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六)出席乡政府法律顾问室召集的法律顾问会议并提供相关法律意见; (七)指导和协助乡政府所属部门法律顾问工作; (八)协助乡政府进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九)受托办理其他乡政府法律、行政事务。 第二章聘用 第六条担任乡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律师、司法、仲裁、法学研究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或属于本专业领域公认的杰出人士。 具体聘用条件为: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新版精选2020年社区工作者考核题库完整版158题(含标准答案)

2020年社区工作者考试题库158题[含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___哲学____的基本问题。 2.社区服务的内容包括:1)社区养老服务2)社区助残服务3)社区家政服务4)社区医疗卫生服务(5)社区就业服务(6)社区政府公共服务办证等(7)社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 3.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民主集中制)。 4.党的十六大的主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奋斗。 二、单选题 5.以下关于制度创新与制度化的关系,论述不正确的是()。 A.目前,就我国社会而言,制度创新不够和制度化不力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 B.制度创新与制度化是制度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 C.只强调制度化而忽视创新,制度虽然会变得刻板、走向僵化,但基本不会与社会生活相脱节。 D.只强调创新而不以制度化为后盾,制度就会失去相对稳定性和统一性 参考答案:C; 6.在家庭社会工作的中,最具专业特色的是(D)。 A.个案工作方法 B.小组(团体)工作方法 C.社区工作方法 D.家庭治疗法 7.家庭治疗理论认为每个家庭成员的行为都是与家庭、与家庭其他成员互动的结果。个人的问题可能是家庭的问题,个人有困扰可能是因为家庭有困扰。故家庭治疗以(A)作为治疗的单位,着重点在于家庭成员间的互动关系和沟通问题。 A.整个家庭 B.家庭成员 C.家庭核心成员 D.家庭问题成员

8.矫治服务是指(C)。 A.针对监狱中的犯人的社会工作 B.针对社区中的犯罪人员的社会工作 C.针对监狱和社区中犯罪人员的社会工作 D.针对犯罪人员家属的社会工作 9.在健康照顾体系内实施的社会工作,目的是协助那些受到实际的和潜在的疾病或者伤害的服务对象、家庭和群体,增强、促进、维持和恢复其社会功能。这种社会工作属于(D)。 A.团体社会工作 B.个案社会工作 C.社区矫治 D.医务社会工作 10.农村非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C)。 A、274元, B、120元, C、244元, D、163元。 11.一些病人入院后,因为被诊断为癌症或是因为车祸受伤有严重的后遗症。对这些病人及其家属要开展工作时,需要运用以下方法(A)。 A.危机干预 B.心理社会评估和干预 C.临终关怀与哀伤辅导 D.出院计划 12.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角度看,对从事家庭社会工作的工作人员,(C)。 A.不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 B.可按其自身的兴趣决定是否需要培训 C.需要进行专门的培训 D.必须经过专业的学历教育 13.就业是民生之本。增加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是治理贫困问题与环境问题的一把“金钥匙”。但增加就业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从治理贫困问题与环境问题的角度出发,根本的办法是增强市场化就业,而不是家庭内部的自雇就业,是增加异地就业,而不是当地就业。通过异地、市场化的就业,创造财富,转移人口,恢复生态,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根据上文推断以下不符合文意

法律顾问制度

法律顾问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 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律人才在政府机关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局各股室、事业单位实施法律顾问制度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局政策法规股负责本局法律顾问工作的具体 组织实施,并负责对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局机关各股室、各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法律顾问,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由各聘用单位自行决定。法律顾问应具备以下受聘条件: (一)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作风严谨,具有一定的外语交流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 熟悉政府行政工作,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工资福利、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行政诉讼等领域

的法律法规及法律业务,熟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有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 具有政府法律顾问执业资格。从事执业律师5年以上,从业单位的条件为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在河北省内。 第五条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 对我局拟出台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我局代县人民政府起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性文件,从法律方面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论证,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二) 协助我局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接受我局委托,参与合同谈判、审查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三) 对我局拟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以及其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从法律层面征询意见; (四) 受我局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办理我局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为我局提供日常法律事务服务,根据工作需要提供书面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应当由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第六条法律顾问工作坚持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各股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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