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请假及假期待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请假及假期待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请假及假期待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请假及假期待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合理安排员工工作与休息时间,规范加班及加班工资的管理,明确员工假期及假期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三结合方式。

第三条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其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的工作时间不纳入加班管理,不计发加班工资。

第四条实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其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的工作时间纳入加班管理。

第五条公司按法律规定,员工可享受法定节假日及法定假期。

第六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工时制的定义及适用人员

第七条标准工时制: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为休息日。适用于公司支援部门及生

产单位的职能管理人员(不含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销售业务人员)。

第八条不定时工时制: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关系,其工作无法按标准工时衡量,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适用于公司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及销售业务人员。

第九条综合计算工时制: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轮班作业、机动或连续作业,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适用于保安、仓管员、装卸工、司机及轮班作业的生产岗位人员(含生产辅助人员)。

第三章平均工作时间和计薪工资折算

第十条平均工作时间的计算

(一)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二)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

(三)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

(四)工作小时数: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第十一条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一)日工资:月标准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二)小时工资:月标准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三)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第四章加班及加班工资的管理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以补休和计发加班工资两种方式处理。

第十三条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4小时,逢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各厂员工工作时间为8:00-12:00am, 1:30-5:30pm。各部员工工作时间为8:30-12:00am, 1:30-6:00pm。

(一)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应主动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不计加班。

各部、厂要严格执行加班审批制度,因工作需要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上班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经综合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加班工作,加班人员须按实际加班时上下班时间打卡。《加班审批表》须交综合部备案,未报综合部备案的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每月以考勤表、打卡记录和加班审批表为依据计算加班时间。

(二)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的,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部、厂领导批准才视为加班;安排值班的,以公司下发的值班表为准视为加班。月底以考勤表、打卡记录和值班表为依据计算加班时间,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因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关系,其工作无法按标准工时衡量,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

其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或值班的,均视同在其工作范围内工作,公司在岗位定薪时已综合考虑加班因素,不另计发加班工资。

第十五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以月为周期综合计

算工作时间。

(一)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其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的,以每月考勤表为依据计算加班时间。此类加班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二)在综合计算周期内,适逢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以每月考勤表为依据计算加班时间。此类加班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三)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平均每月的加班小时数应控制在36小时内。以下三种情形不受本条限制:

1、休息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必须连续生产和发货运输的。

2、生产设备抢修的。

3、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的。

第十六条公司严格实行加班审批制度,未经批准的延长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一律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七条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按照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

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经批准的班组长岗位以上管理人员及支援部门

职能人员超时工作,由各部、厂在本年度内安排补休或冲抵事假,不计发加班工资。

第五章假期及假期待遇的管理

第十九条员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婚假、

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和病假,适当批准员工请事假。

第二十条粤海公司派遣员工的假期及假期待遇按董事会

规定执行,如发生在董事会规定之外假期,依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法定节假日的管理

(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

(二)实行标准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原则上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正常休假,如因生产、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应经部、厂或公司领导批准。

(三)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根据生产、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安排休假;未能休假的,按加班处理,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二条带薪年休假的管理

(一)曾经在本公司工作,中途离开后又再次进入本公司工作的,以最后一次入职时间起计本公司连续工龄;粤海控股系统内工作调动到本企业的,其在粤海控股系统内工作的时间计为本公司连续工龄。

(二)带薪年休假假期天数按以下规定执行:

1、在公司连续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在公司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在公司连续工作已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15天。

(三)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假期。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如员工已享受了当年的带薪年休假,在年内又发生了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带薪年休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在公司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的,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员工的病、事假可用带薪年休假进行冲抵。

(六)带薪年休假可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当年休假的,可跨一个年度安排,两个年度的带薪年休假不得连续休假。

(七)公司不实行以薪代假,强制以部、厂为单位安排员工休假。公司已安排员工休假的,如因员工本人原因未休,视为自动放弃休假权利。

第二十三条探亲的管理:

(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已婚员工,与配偶不同在广州市的可以到异地探望配偶。

(二)员工与父母亲(不含岳父母和公婆)不同住广州市,可以到异地探望父母。

(三)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探亲路费按财务规定给予报销。

(四)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员工,每满一年可探亲一次,满一年后的一年内有效,过期不补。如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亲的,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其配偶可前来我司探亲。前来探亲的配偶可按公司财务规定给予报销一次往返路费,我司员工当年则不再报销探望配偶的路费。

(五)符合探望父母条件的员工,每满四年可探亲一次,满四年后的一年内有效,过期不补。

(六)探亲须在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

(七)探亲的其他规定:

1、女员工到配偶居住地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当年不再享受探望配偶的条件。

2、员工的父亲或母亲一方(或父母双方)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已同时探望父母亲,当年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条件。

3、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员工,结婚后只能享受探望配偶或探望父母之一。

4、员工双方原来同居一地,因工作调动到外地工作,并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离别满一年后,方可享受探望配偶的条件。

5、公司派员工带薪脱产到外地学习一年以上,符合探望配偶或父母条件的,应利用学习假期回家探亲,学习期间不再享受探亲的条件,但可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第二十四条婚假的管理:

(一)凡与公司正式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试用期满的员工,符合法定年龄(女子20周岁、男子22周岁以上者)结婚的,可享受婚假3天;实行晚婚的员工(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女子年满23周岁、男子年满25周岁及以上,不包括再婚者),再增加婚假15天。婚假期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婚假假期,如遇休息日,一并计入婚假假期。

(二)自结婚登记之日超过12个月不申请享受婚假的,视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管理办法试行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 管理办法(试行) 2016年5月 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休假与考勤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提高工作效率,严明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长庆油田分公司实际(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机关、附属部门、直属单位和二级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国有控股和集体控股企业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油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合同化员工和合同制员工(以下简称员工)。 第四条休假与考勤实行统一政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的管理体制,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权限履行责任,负责相关管理工作。 (一)油田公司人事劳资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制定油田公司员 工休假与考勤办法、假期工资待遇规定。

(二)油田公司工会:负责健康疗养假规定解释和监督检查,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 (三)油田公司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规定解释和监督检查。 (四)所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员工休假与考勤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明确请销假权限及程序、考勤的审查审核。其中:人事部门归口管理员工休假与考勤、假期工资待遇支付等工作;工会审核健康疗养假假期,对员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情况进行民主监督;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婚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假期。 第二章假期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假期包括:法定休假日、带薪年休假、健康疗养假、事假、病假、工伤停工留薪期、探亲假、婚丧假和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 第一节法定休假日 第六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1.目的 1.1 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根据XX集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XX集团《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规定了员工考勤的制作、提报、审核、存档,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同时针对使用指纹考勤引起的考勤方式的变更,对考勤管理制度及管理方式进行了规范;以及规定了员工休假的种类、适用范围、休假手续及准假权限。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 人事行政中心是考勤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及完善,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考勤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考勤数据的提取使用。 3.2 每月考勤时间为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考勤员应每月月底将上月考勤表经审核签字后,报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未及时报送者,给予部门负责人100元的负激励。 3.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虚报、漏报、随意涂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给予考勤员200元、部门负责人500元的负激励。 3.4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实行班前点名考勤制度。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确保在规定时间进入工作状态。如遇突发事件确不能按时到岗者,应在第一时间向相关领导请假。 4.内容 4.1 迟到、早退 4.1.1 未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在规定时间30分钟以内无故未到岗者视为迟到;在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以内离岗者视为早退。 4.1.2 无故迟到、早退一次,给予当事人50元的负激励,当月累计三次(含)除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同时给予部门第一负责人100元的负激励。 4.1.3 员工因指纹发生变化考勤机无法正常识别时,须当日向人事行政中心申请重

(考勤管理)员工请假制度最全版

(考勤管理)员工请假制度

员工请假制度(试行) 为进壹步提高集团服务质量,确保集团各项工作有序运转,使员工请假管理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壹、适用范围:集团各园长、校长、中心主任及行政职能部门主任以下岗位的所有员工。 二、请假类别 (壹)法定假 员工每年可按国家规定享受法定休假日: 元旦壹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壹天 五壹劳动节壹天 端午节壹天 中秋节壹天 十壹国庆节三天 (二)婚假 员工第壹次结婚,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以结婚登记年龄为准,男25周岁,女23周岁),享受婚假15天。符合法定结婚年龄但未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的,可享受婚假3天。员工再婚可享受婚假3天。婚假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寒暑假。 婚假享受对象是指结婚证登记日期晚于本集团劳动合同开始时间的员工。 员工申请婚假时须提供结婚登记证,壹般情况下,申请婚假的日期不得超过结婚登记日期壹年(超过壹年的视为放弃),婚假是壹次性假期,不能分割使用。

(三)丧假 员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子女(婿、媳)去世,给予员工3天的丧假。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妹、姐弟去世,给予员工2天的丧假,其他旁系亲属去世,酌情给予员工半天的丧假。丧假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寒暑假。 员工所在部门应做好员工享受丧假情况的汇总。 (四)产假 1.符合法定计划生育条件平产生育的女员工,可享受产假90天,难产(剖腹产、多胞胎)可延长产假15天,其中产前假最多15天,超出15天的按照请假处理。产假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寒暑假。 2.男员工配偶符合晚育(晚婚后生育第壹个子女)条件生育时,可享受护理假3天(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寒暑假)。 3.所有女员工必须于孕后壹周之内通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其怀孕状况。 4.怀孕女员工,可允许最多不超过7次产检,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但具体时间及时段的确定需和部门负责人协商。 员工申请产假时须提供准生证,流产及产检时须提供区级之上医院相关证明,男员工申请护理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等证明,确因特殊情况请假前无法提供证明的须在假期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补交相关证明,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壹律按照事假处理。 (五)哺乳假 女员工在哺乳期内上班的,每天可享受1个小时的哺乳假(包括来去路途的时间,哺乳假时段的确定需和部门负责人协商)。 (六)病假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doc

考勤及请假、休假管理制度1 2.3.2加班结束后的次日上午,部门主管须将前一日核准的加班单交人事行政部; 2.3.3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周六、周日加班时间一般不超过10小时;部门特别 规定的除外; 2.3.4员工因有特殊情况不能加班的,应事先向主管说明;员工如未经说明,擅自不加班,视为 不服从工作安排,公司将给予相应处分。 2.3.5【加班费】对于员工的加班工时,公司将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按照下列方法计 算: (1)正班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时×小时工资×300% (4)小时工资=月标准工资÷21.75(月计薪天数)÷8 (5)员工的工作日晚上及周六的加班费公司已计入基本薪资内。 2.3.6职能部门主管/主任级以上员工加班,公司规定没有加

班费;可因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3.考勤管理: 3.1【打卡】: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度。 3.1.1员工应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 (1)上班前30分钟员工可开始进入卡位打卡; (2)下班后30分钟内员工须完成打卡。 3.1.2迟到不打卡者,人事行政部不给予签卡,以实际上班时间记录且给予口头警告处理。 3.1.3员工因公外出时,必须填写《派工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 3.1.4确因工作原因外出无法按时考勤者,须在24小时内向部门负责人作出说明并填写《补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上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外出事由仅限本部门工作事由,逾期补签均无效;员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3.2【上班期间因私短时间离厂外出】 3.2.1员工临时因私事需要短时间(2小时以内)外出的,应填写《员工外出单》,经直属部门主管批准方可外出,否则以旷工处理。 3.2.2员工因私请假2小时以上外出的,须填写《请假单》、《员工外出单》,经上级批准方可外出;下班后外出的需事先将

员工考勤、加班及请休假管理制度

一、本章用于统一员工的考勤、加班和请休假审批手续,明确员工的各项假期。 二、公司严格执行上班签到(或指纹打卡)制度,由综合办负责考勤统计。公司员工每天签到(或打卡)次数均为两次,即上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下午上班前签到(或打卡)一次。签到本(或指纹打卡机)夏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30-14: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秋冬季:上午:8:00-8:3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下午:13:00-14:00为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提前或超过签到(或指纹打卡)时间均统计为无效考勤。 三、公司实行一周五天半工作制。工作时间在五一和十一调整做出调整。 1、本部及各项目部、监理部、售楼部、指挥部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秋冬季)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2、其他某些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岗位性质调整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经部门经理提议,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 3、因公无法次日签到(或打卡)的员工,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务缺勤单》,经相关领导审批确认后报综合办备案;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手续的,须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副总,并由部门经理在上班前告知综合办,并在返回公司两日内办理公务缺勤手续(如因未填写《公务缺勤单》,造成考勤统计缺误,按缺勤计算)。 由综合办组织人员负责公司的考勤抽查工作。 四、迟到、早退、旷工的规定: 凡比规定上班时间晚到30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于下班前30分钟以内擅自离岗为早退,超过30分钟按旷工4小时计算;凡旷工4个小时以上8个小时以下按旷工一个工作日处理。 五、迟到、早退、旷工的处罚规定: 当月内,凡迟到、早退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三次以上50元/次;凡旷工4个小时之内的扣罚1.5个工作日的工资;旷工一个工作日扣罚3个工作日的工资; 凡旷工三个工作日者公司予以除名(不计发当月工资)。 六、加班事项管理: (一)加班必须办理《加班审批表》相关手续;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人事部001号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目录 1 目 的 ..................................................................... ........................................................................ ...................... 2 2 适用对 象 ..................................................................... ........................................................................ .............. 2 3 考勤管理制 度 ..................................................................... ........................................................................ ...... 2 3.1 考勤准 则 ..................................................................... ........................................................................ .............. 3 3.2 工作时 间 ..................................................................... ........................................................................ .............. 4 3.3 考勤方弅...................................................................... ........................................................................ .............. 4 3.4迟到、早退和旷 工 .....................................................................

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制度 —、总则 1、目的:为规范人员管理及公司考勤管理制度,严格请假纪律,保障公司 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出勤 公司的工作时间:1、办公室人员(上午8:00 —下午17:30); 2、生产工作人员(上午8:00 —下午18:00) 3、因工作需要延长或加班的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五分钟之内未到岗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以前无故离岗的为早退。迟到5-30分钟之内的扣25元/次,超过30分钟的扣50元/次;迟到超过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计算;(旷工一天扣除3天平均工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过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1.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2.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3.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旷工连续超过2天(含2天以上者),辞退。 4.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 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为带薪假日。 三、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程序自下而上的次序,采取逐级审批制度,员工请假少于 2 天(不包含2天)经由车间主管审批,部门经理签字方可生效。请假超过2天-5 天(含2天)经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超过5天的,需总经理批准,未经相应部门领导批准的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2)、员工填写请假单,经各级领导审批后交办公室备案归档。

3)、3天以上(含)的假期,必须交接好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4)、超假期应提前通告请示有关领导。 5)、公司所有员工无论因公、私事请假经批准后,均需交请假单至办公室备案归档。 四、请假、休假申请规定: 1、请假 1)、病假 ①?员工因病假请假一天以上,需出具正规医院开具的病假条,请假一天(含)内下,可凭请假单销假。 ②?员工病假休假,需填写《请假单》,写明假别、原因、时间,按照请假程序办理,员工若因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请假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主管领导请假,待回公司后半天内补齐请假手续,交由办公室备案。否则一律按事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 2)、事假(事假期间扣除当天工资) ①员工因事需要休假时,需填写《请假单》。 ②二天以内事假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相关领导同意后,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事假3天(含)以上,需提前一周申请,报相关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备案方可休假;不允许电话请假和代为请假,特殊紧急情况,需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于上班后的半天内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③员工因事请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得超过10天,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④特殊情况需报公司经理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假期者按旷工处理。 3)、工伤假 ①凡工作中非个人过失造成负伤,二十四小时内凭正规医院签发的《诊断证明》依法享受工伤假。 ②工伤期间的工资按照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支付。 2、休假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严肃劳动纪律,保障公司工作的有序进行,规范员工出勤、休假管理,根据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原则 员工考勤包括对员工上下班、休假情况等进行考核,休假类型包括公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及外派人员探亲假,且出勤记录与薪资挂钩。 1.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员工考勤管理 2.1 考勤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应熟悉本办法并严格按各项规定执行,以保证考勤信息的准确、真实。 2.2 考勤实行指纹刷卡制,信息部负责考勤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的考勤机刷卡签到/签退。 2.3 员工每日必须保证至少有一个上班刷卡和一个下班刷卡记录,记录不全者按旷工半天处理。如员工忘记打卡需通知前台,到、离岗时间需在当日到前台签到或签退,同时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以便月底统计查询,到、离岗时间以签到、签退时间或到、离岗时考勤机显示时间为准。 2.4 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刷卡者,需及时填写《公出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交前台留存,每月考勤结束后统一由前台交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处备案。如遇到临时性工作或突发事件不能按时履行手续,应先电话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于回到公司的当日补齐手续。未经批准外出或没有完整的打卡记录且未履行《公出单》手续的,一律视为旷工。如出现突击补签《公出单》的现象,人力资源部有权不予接收。 2.5 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而且未请假视为迟到;在下班时间前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员工迟到或早 退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者,罚款10元;员工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至60分钟以内(含60分钟) 者,罚款20元。 2.6 员工无故旷工连续三天(含三天)或累积旷工五天(含五天)者,一律视为自动离职, 公司有权解 除劳动合同,做开除处理。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管理处管理,健全劳动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管理处与员工合法权益,现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管理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 (一)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二)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每月考勤期间为自然月,考勤登记表需部门各成员签名确认。 (四)党群综合部为管理处考勤管理部门,各部门于每月月初第一周最后一个工作日将上月填写好的考勤表交到党群综合部。 (五)未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或虽经请假但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或一年内发生3次以上旷工的,视为严重违反管理处规章制度行为,管理处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第三条假期规定 (一)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按《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年休假 1、员工连续工作满12 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 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员工休产假、计划生育假,男员工休陪产假的,当年仍可享受年休假待遇。 4、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5、年休假在自然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三)婚假 1、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2、领取结婚证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休婚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休假处理。 3、员工需到外地办理结婚事宜的,按休假批准权限,经批准,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往返路程假1-3 天。 4、婚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四)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或员工的岳父母或公婆去世时,可给予3天丧假。

请假考勤制度

请假考勤制度 第一节请假制度 第一条职工因私事要求请假的,原则上须事先请假;如遇突发情况,不能事先请好假的,可向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条职工在上班时间确实因私事需请假外出的,部门主管核实后可给予每月4次及以内、单次时间不超过3.5小时,且总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临时假,超过8小时的按事假半天处理;单次请假3.5小时或半天以上的按一律事假处理;如请临时假每月超过四次的按第二节第九条处理,请临时假的次数将作为年度先进评选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生产车间职工一天内临时外出可由班组长审批,一天及以上的请假应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提出申请,由厂长负责审批。 第四条生产车间以外的其他部门职工三天以内的请假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除由部门负责人同意外,还需主管高层领导审批。 第五条不请假、请假理由不充分并因对工作影响太大部门负责人不同意请假,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超过半天的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十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六条因病请假时,需提供公立医院的病历卡或医疗诊断书等证明,审批权限可参照上述第二条至第四条。 第七条员工的请假理由必须真实,负责申批的部门负责人也必须严格把关,如事后发现员工请假理由造假或部门负责人徇私舞弊的,则对请假人员作旷工处理或对部门负责人作严肃处理。 第二节考勤制度 第一条员工每天必须自行用考勤机记录上下班时间,针对有极个别考勤机确实无法识别的,经人力资源部门同意后可以用其它方式考勤。 第二条如发现有员工考勤弄虚作假的,将对有关当事人从严从重处理。 第三条常日班人员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或因私请假的,必须填写好有部门负责人等直属领导的签字确认的《出厂证》,并在《出厂证》上注明出厂时间和事由,未写清公出事由的一律按私事请假处理,请假人员出厂时应把《出厂证》交给门警卫人员,如员工无故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考勤和请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职工(在职在编、招聘制及返聘职工)。 考勤管理 第三条医院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 第四条各管理科室(班组)应实行排班制度。排班可根据科室特点实行月或周排班。实行二线值班的部门应将排班表提前呈交至主管职能部门,由主管职能部门汇总后交医院办公室,并张贴在医院总值班室。 第五条职工上班或值班应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准备;特殊部门需要更加提前上班的除外。 第六条迟到、早退、中途脱岗10分钟--30分钟者扣个人月质控分1 分;30分钟--1小时扣个人月质控分3分;超过1小时计旷工半天,扣个人月质控分5分;超过4小时计旷工一天,扣个人月质控分10分,由科室在奖金核算时扣除。 医院职能科室对管理部门进行考勤时,发现的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职能科室只对管理部门进行质控,扣质控分到科室,由科室落实到个人。 第七条一月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八条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含3天),扣发年终奖50%;年度累计旷工达3天以上,扣发年终奖100%。

第九条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是在编职工的,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是招聘制职工的,医院予以解聘。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急诊除外); 3.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十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 第十一条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医院工作区内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如有违反的,先行下岗一个月,下岗期间停发工资及奖金,重新进行岗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二条职工着装应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进食堂及会议室。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班,交班者不得离岗,否则交、接班人员均按脱岗或旷工处理,造成后果追究双方责任。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或晚来值班,必须及时通知科室负责人,待批准后方可休息或晚来(极特殊情况除外),否则按旷工或迟到处理。 第十四条职工不能私自换班,否则造成后果追究其双方责任。如需换班须经科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换班,并做好书面记录。私自换班扣双方当事人月质控分2分。 第十五条职工不服从岗位调动,在组织正式谈话或通知之日起三天不到新岗位上班者,从第四天起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各科室应如实报送科室全体职工出勤情况,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模板)

001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XXX 二〇一七年一月一日

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总经理特批可以不参加考勤的除外)。 三、考勤基本规定 (一)作息时间 早上9:00分至中午12:00分 下午13:00分至18:00分 (二)轮休时间 1、星期二至星期六为门店员工轮休时间。每天的轮休在不影响工作运转的情况下原则上安排一名员工休息,由店长负责安排。 2、星期二至星期五为营销部员工轮休时间。轮休由部门经理或主管负责安排。 3、星期六为公司本部员工固定休息时间。 4、公司有大型活动、培训学习,休息时间以公司统一

安排为准。 (三)固定上班时间 1、星期一和星期天,两天为公司本部、各门店员工固定上班时间。 2、星期一、星期六和星期天,三天为营销部员工固定上班时间。 (四)例会、学习时间 星期一上午9:OO分为公司周例会时间。 下午14:00分为公司全体员工集体学习、技术培训时间。在公司没有统一安排学习、技术培训的情况下由部门、门店为单位自行组织。 (五)、考勤要求 (1)公司实行考勤机管理,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 (2)考勤次数:一日两次,即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考勤,没有考勤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考勤记录但无公司直属领导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 (3)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在上班时间之后到岗的情况也都必须签到。 (4)忘签到/签退:在上班到岗和下班离岗时间点具备签到、签退条件的情况下,由于个人原因而忘记签到、签退的员工,必须及时到行政办公室填写《补签申请表》(表一),

员工考勤与休请假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与休请假管理制度 为了明确员工在休假方面的权利以及义务,秉持人性化和公平的原则,以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规定 1、工作时间:每周工作40小时,超过的部分计加班。具体上下班时间,各个区域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 2、迟到:非经批准,迟于规定上班时间到岗,但未超过十五分钟者,视为迟到; 3、早退:非经批准,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岗,但未超过十五分钟者,视为早退; 4、旷工:未经请假离岗或未到岗时间超过三十分钟者;请假未获批准离岗或未到岗超过三 十分钟者;假满未经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不到岗者,视为旷工; 5、员工迟到一次,扣20元。每月员工前三次迟到不扣。 二、休/请假规定 1、员工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有休假:

2、员工由于个人事务或者生病可以向公司请假: 3、休/请假与薪酬: 三、加班/补休规定 1、加班是指因公司特殊或紧急业务需要,需要员工于工作时间以外加班加点工作的情况。 员工加班后,可以申请补休相应的时间(可补休时间=累计加班时间)。无法安排补休的,可以结算加班费。 2、下列超时工作的情形,不视为加班: a、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本职目标工作任务所导致的超时工作; b、实行弹性工作时间的岗位由于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需要超时工作的;

c、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或集体活动的时间不视为加班; d、未获得批准的超时工作不视为加班。 3、虚报加班经核实者,或申请加班但是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加班外,所申请 的加班时数计为旷工,并可根据情况给予书面警告至记过处分。 4、员工请事假,如有加班的,自动抵扣加班。 四、考勤记录 1、员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请假单》、《出差申请单》等考勤表格,签名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提前申请的,应当首先通过其他方式通知人力资源部,例如电 话,邮件,或者主管及同事转告,并在可以填写相关考勤表格的第一时间填写,报人力资源部。 3、逾月申报的加班无效,如有特殊情况,应当提交书面解释,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方可计 为加班。(逾月指加班之日至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之日超过30天) 4、未及时提交补休或者请假申请备案的,视为旷工,如有特殊情况,应当提交书面解释, 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按照补休或事假计。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修订)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出勤纪律,确保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考勤方式 1、顺河街220号、公司总库房采取考勤机打卡的方式计勤; 2、其他办公地点采取点名的方式计勤。 3、每周一至统一路店参加早会时考勤。 四、工作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为7:50;下班时间夏季为17:30,冬季为17:00。商场值班按商场作息时间执行。 午餐时间原则上为45分钟,超过45分钟的外出须向上级主管口头请假。 考虑到实际情况,事业部总经理可对本部午休时间临时调整。 五、考勤要求 1、每周一至周五,员工应于7:50在指定地点准时打卡或点名考勤。 2、每周六、周日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公司统一安排的节假日值班,由值班经理负责考勤。 3、上班开始后一小时内到者,按迟到处理;一小时后到者,按缺勤处理;一天未到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六、员工休假 本公司员工休假可分为:休息日休假、节假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工

伤假、事假和特别休假。有关休假安排、审批按如下规定执行:(一)休息日休假 原则上,公司每周休息一天。各部门应根据需要安排员工轮休休息日休假视同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二)节假日休假 1、每年元旦(1月1日)、春节(除夕、初一、初二)、清明(4月4、5、6日其中的一天)、端午(农历5月初5)、五一(5月1日)、十一(十月1、 2、3日)为固定节假日。 2、元旦、五一与当周休息日连休。即:1月1日、1月2日两天连休,本周休息日不休;5月1日、5月2日两天连休,本周休息日不休。 3、清明、端午不与当周休息日连休。即清明节、端午节各休息一天,本周休息日照常休息。 4、元旦、五一、清明、端午按以上规定休假,若无特殊情况不另行通知。人员值班由各事业部提前自主安排。 5、春节、十一长假由人事助理征求事业部总经理意见后,请示董事长决定如何休假,并通知各部门。各事业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本部假期值班表报至人事助理。另,春节休假应由人事助理提前组织确定假期值班经理,以确保假期内慰问值班员工、及时处理紧急工作及生产安全。 6、传统民俗节日:元宵节、中秋节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前1—2小时下班。具体由人事助理征求事业部总经理意见后临时通知。 7、法定节假日休假视同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三)请假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重庆山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考勤请假管理办法 (第二版) 为加强公司的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特制定考勤管理规定。 一、出勤 、工作时间: 公司目前试行大小周末轮换休息制度。大周末为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天两天休息;小周末为六天工作制,星期天休息。 工作时间:上午 至 下午 至 、打卡上下班,第一次打卡上午上班,第二次打卡中午下班,第三次打卡下午上班,第四次打卡下午下班。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事项以通知为准。 、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公司依据国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安排,期间为带薪假。 、婚假( 天)、产假( 天)为带薪假。

、工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请假 、病假 ①、病假应由本人或家属电话请假,身体康复后回公司补办请假手续。员工生病未住院的,应附购药发票或医院证明。 ②、员工生病住院的,应附医院的病历复印件和《住院通知单》。 、事假 事假应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书面请假,特殊情况电话请假,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休假。 天以内的事假由各部门主管审批, 天以上 天以内的的事假各部门主管同意以后由经营部审批, 天以上的事假由各部门主管、经营部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将请假凭证交经营部备案。 、婚假、产假报经公司同意后方可休假,请假程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和管理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考勤应如实记录,经营部负责监督管理。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需填写《员工外出办事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填写时,已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公司员工因公外出不能及时回来打卡,返回后须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并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和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 条为加强员工请假、休假管理,明确各类假期和请假程序以及准假权限,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制定依据 第 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制定本规定。 第三章 适用范围 第 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章 管理部门 第 条由行政部负责员工请假和休假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第 条由行政部进行公司全部员工请假和休假的统一管理。 第 条行政部要如实反映员工的休假情况,并于每月 日前汇总前一个整月的员工请假、休假情况,报总经理。签批后的员工请假单作为薪金发放、员工考核的 依据。 第五章 公休假 第 条公休假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与周休日,因工作需要而不能休假的员工,按《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 条法定假日包括:元旦( 天),春节( 天),清明节( 天),国际劳动节( 天),端午节( 天),中秋节( 天),国庆节( 天)。法定假日遵守国家规 定,具体休假时间依公司通知为准。因工作需要不能在法定假日休假的,以 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公司安排员工串休和轮休。 第 条周休日:公司实行每周 天工作制,周日休息。

第七章 事假 第 条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的,应在前一日下班前提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 审批单”,经部门主管签批后,送行政部备查,方可休假。 第 条员工因突发原因,不能事先请假,要通过电话告知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 审批单”,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 条工作繁忙期间,或本人工作无人替代时,不准予事假。 第 条事假一次不得超过 日,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 日。单次事假 日以上或全年事假累计超过 日者,须经总经理特批,否则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有权单 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第 条事假逾期未续假,视为旷工。 第 条员工每请事假 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 扣除本人工资。 第八章 病假 第 条员工因伤病请病假的,应填写“请假申请 审批单”,按假期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如不能及时履行请假手续,要通过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并于上 班后按假期审批程序补填“请假申请 审批单”,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第 条请病假 天(含 天)以内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假 天以上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斩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第 条医疗期内病假工资待遇: 员工每休病假 天,公司按员工日薪的 扣除本人工资。 员工停止工作连续休病假 个月以上的停发病假期间工资。 第九章 工伤假 第 条工伤的确定原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第 条工伤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报销医疗费和住院费。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公司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劳动组织性、纪律性,规范考勤与请假管理工作,以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人事政策法规,结合公司薪酬和福利管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武汉荣泽利华置业有限公司和武汉西园商业物业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条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己,互相监督,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条款,确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的归口管理部门;考勤管理人员直接管理人,负责全公司考勤的收集、汇总、检查和报送和薪酬计算工作; 四)各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其相应部门人员的考勤,并对其它部门考勤有监督权力。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节工作制与工作时间 第三条员工工作制根据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员工岗位工作性质分为综合工作制、行政班制和轮班(倒班)制; (一)综合工作制适用于高中管级员工和部分工作灵活度较强的岗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分子公司总经理、营销中心总监和工程技术中心总监,但营销总监和工程技术总监非公务原因也必须按行政班制相关规定执行; (二)行政班制适用于总公司职能中心及分子公司职能部门中层以下员工,包括总公司总监(含)以下员工、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或岗位员工; (三)轮班(倒班)制适用于分子公司生产、储运部门各类员工,包括生产人员、库管计量员、保安人员、安全监控员、质量监督员、发货员等岗位。 第四条工作时间

(一)公司总部工作时间 1、公司总部执行8小时工作制; 2、上班时间:上午 8:30-12:00,下午 13:30-18:00(午餐时间 12:00-13:30); 3、公司总部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4、公司总部除综合工作制员工外,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因工作需要弹性工作制的人员,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特批,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二)各分子公司,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确定相应的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并报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和企管中心备案; (三)公司总部(含公司各职能中心)派驻总部以外的各分子公司、工程项目或者工作地点不在总部办公楼的,按照工作地点所在分子公司、工程项目(筹备)组的作习时间和考勤管理办法执行,分子公司编制的员工在公司总部办公的按公司总部考勤管理办法执行; (四)公司总部长期派驻公司以外的供应商、合作伙伴等单位工作的员工,按照被派驻单位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节打卡/签到管理 第五条行政班制或轮班制员工(特批人员除外)均实行打卡/点名/签到上、下班; (一)公司总部员工工作日打卡时间:8:30以前,18:00以后。其他分子公司点名/签到时间自行规定报总部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新[优化]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新[优化] 员工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健全考勤休假制度,保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正式员工,其他劳动用工关系的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除特殊规定外,本制度规定的各种假期不积累,不跨年度使用,其天数连续计算,原则上一次性休完。 第四条总经理工作部是人力资源归属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考勤休假工作的执行。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五条工作时间 公司各部门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30-17:00。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时间。 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政府及同业的情况,对上下班的时间进行适当的调整。 第六条考勤方式 1、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因故不能打卡考勤的,应提前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工作部,并在事后到总经理工作部及时补办请假等有关手续。 2、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的日常管理工作,考勤管理人员应如实做 好考勤记录和统计,并将其归档。

第七条旷工 1、员工无正当理由不上班,以旷工论处。 2、员工旷工期间,公司不支付任何薪酬,也不享受福利待遇。 3、员工旷工连续超过3天(含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5天(含5天)者,公司有权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迟到或早退 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无正当理由迟于规定上班时间5分钟到岗,按迟到处理;早于规定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按早退处理;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20分钟以下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12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2、员工迟到或早退,每次扣款50元,单月累计扣款不超过该员工应发工资的20%。 3、员工一年内累计迟到或早退10次(含10次)者,公司可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上下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勤的作旷工处理。 第三章休假制度 第九条公休假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和星期日属公休假日。 第十条法定休假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春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员工考勤和休假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假期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用工环境,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勤 第二条:考勤内容 1、新员工第一天上班,在九点以前报到,算出勤一天;九点以后,十三点以前算出勤半天;十三点以后报到,不计出勤; 2、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3、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4、工作时间内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5、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6、若因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经部门主管或分管总经理批准后,务必补办请假手续(上班后当天办理并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 7、因偶发事故迟到超过1小时经部门主管或负责考勤人员查明属实者可准予补办请假手续; 8、工作时间: (1)由于公司目前尚未正常生产,所以作息时间暂定为每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班时间为下午13:00-17:00,公休日为星期六、星期日。待生产(工作)需要时再作调整。 (2)本公司所有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法定的全额薪金假期:即元旦、春

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部分员工放假的节日:妇女节。 (3)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并打指纹考勤机(考勤机设在公司门卫处),具体考勤时间按考勤机系统时间为准;员工因工作需要在上班时间内必须外出办理业务,须填写《外出单》,每月对因公未及时到岗等其他原因的,各部门需在每月5日之前将本部门的考勤特殊情况说明报人力资源部。 (4)员工逾规定时间到岗: A.8:40分钟后到岗为迟到; B、超过30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 C、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日论; D、超过4小时按旷工一天论。 (5)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班; A、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 B、超过30分钟至60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C、超过60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论。 (6)擅离职守 A、擅离职守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 B、擅离职守30分钟至60分钟按旷工半日论; C、擅离职守超过60分钟按旷工一天论。 第三条:月考勤须知 1、迟到/早退的处罚: (1)每月迟到/早退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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