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物电系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加强系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领导班子理论素养和领导科技创新的能力,充分发挥中心组的作用,规范中心组学习程序,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特制定《物电系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理论,全面贯彻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提高我系领导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紧密结合我系工作实际,理论联系实际,组织中心组学习活动。

二、学习计划与时间

年初由党支部统一制定学习计划,在党务工作会和政治学习上公布《计划》,同时,传达到所有参加中心组学习人员。中心组学习形成季度例会制度。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如遇急需传达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三、学习内容

学习、传达党中央及市教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研究本系近、中期重点工作。使参会人员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了解和掌握教育发展大事及院、系发展思路、重点工作和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增强大家的政治敏锐性、教育敏感性和工作创新能力。

四、参加范围

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系主任、副主任、党总支委员、分工会主席,必要时可扩大会议范围。

五、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研讨。

(二)分散学习。按照学校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小范围学习。

(三)自学。每位中心组成员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学时间不少于半天。

(四)专题讲座。必要时,针对一段时间内,在思想、组织和行政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党支部邀请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专题讲座或收看党建专题讲座录像。

(五)推荐文章(文件)。就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推荐理论性强、内容丰富、信息含量大,有指导意义的文章给大家,帮助大家深入认识理解党中央、学校、系内各项方针政策。

六、考勤制度

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每次会议认真做好签到,会后统计出勤情况,并向有关人员定期予以通报。

八、要求

中心组学习由系党总支具体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院、系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一)提高对中心组学习认识的自觉性。深刻认识其理论武装、指导实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促发展",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形成学习型学校氛围。中心组成员,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认真学好各项学习内容,有意识地、自觉地向广大党员、干部宣讲重要学习体会,宣传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

(三)建立年终考核制度。中心组成员在年末总结工作时,要汇报一年来学习的收获和体会,年终将本年度学习的读书笔记、学习体会交系党政办公室,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要抓好中心组持续发展建设,推动系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深入进行。

(四)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形式和服务。按照师专素质教育发展规划,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倡导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结合,努力构建创新文化的精神层面建设。

老干部党支部工作制度[1]

(620房间西墙) 木石镇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成员分工 支部书记:康秀松 支部委员:彭秀阳卢志猛 为了严格离退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老干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的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老干部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学习党章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使离退休干部党员不断增强组织观念,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并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 四、结合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思想和生活实际,采取家访、谈心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离退休干部党员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协助党委和有关部门落实好他们的政治、生活待遇,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六、支持离退休干部党员自愿量力地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作用,尤其是在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文明社区、关心教育下一代等方面多做贡献。 七、组织和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文体活动,科学健身,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根据离退休老同志的实际情况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委会。支委会通常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检查总结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同时,按规定支委会应每年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3、党小组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布置工作任务和落实政策等。 4、党课。每年安排1-2次。党课内容应围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各次重大会议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础知识以及发挥党员先进性等方面对党员进行教育。 主要采用集中授课的形式,也可以通过网络、印发学习材料等方式,组织党员自学。授课过程中要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

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艺术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认真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保证系议事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系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院党委和院行政的各项规定、决议。系党支部和行政之间主要是划分职责范围,既有分工又要合作,互相支持与配合,共同做好系的工作。 第三条系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支部书记、系主任为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系党政联度会议讨论决定系改革、发展与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按照有关规定,系党政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五条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范围为:(1)结合本系实际,研究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院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的实施;(2)研究制定系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充分听取教职员工意见并经院党政批准后,组织分步实施;(3)研究解决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基地建设等教学方面的问题;(4)研究解决系学科梯队建设、学术研究等方面的问题;(5)研究系科技开发、创收以及经费开支的问题;(6)研究本系干部的选拔、培养、使用以及人事管理中的重要问题;(7)研究本系人员出国、晋级职称、奖惩等方面的问题;(8)研究招生、就业、学生教育与管理等方面的有关重要问题;(9)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重要问题;(10)研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第三章议题确定 第六条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由系主任与系党支部书记研究确定。系党政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事先向系主任或系党支部书记提出,由系主任与系党支部书记协商后确定。 第七条会议要作好准备工作,除临时召集外,系党政联席会议的议题和有关材料必须提前1-2天送系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以便作好议事准备。

党委中心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提高公司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建“四好”(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领导班子,建设“四强”(政治引领力强、推动发展力强、改革创新力强、凝聚保障力强)政治堡垒,打造“四优”(政治素质优、岗位技能优、工作业绩优、群众评价优)班子队伍为目标,按照“五有”(有制度、有计划、有笔记、有活动、有档案)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中心组组织设置及职责 组长:党组书记、总经理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成员:总师、副总师、总助、思政部主任、总经部主任、人资部主任 秘书:思政部党建主管 组长(副组长)职责:审定学习计划,拟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组织学习和研讨,检查、讲评学习情况,搞好学习成果总结和交流。组长缺席时由副组长主持学习。 秘书职责:根据党组的要求拟定年度和季度学习计划;准

备学习材料;做好与学习有关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学习考勤和记录;撰写学习总结、通报或简报;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学习情况;敦促中心组成员完成体会文章并集中上交;及时了解理论信息和动态,当好组长的助手。 三、学习内容 1.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以及中央重要会议精神。 2.公司重大工作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能源和电力行业的先进技术,国际国内节能减排新思路、新方法、新技术以及其他企业在管理、技术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4.拓展知识面的有关内容,包括法律知识、科学技术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国内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文化知识等。 四、学习方式及时间安排 1.学习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2.集中学习时间定于每月党组会之后进行,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年不少于12次;自学时间由个人自行安排。 五、具体要求 1.党组(委)中心组每年年初应研究制定本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具体到每个月,并明确学习内容和学习方法以及学习参考书目等。 2.每次学习要有学习主题,有中心发言人,发言人要准备发言材料。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主持人:中职部党总支副书记辛xx 参加人:中职部主任董霖钟中职部班主任、辅导员、干事: 缺席人员: 记录人: 会议内容: 一、辛xx副书记组织学习了《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系(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中共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系(部)党组织会议的制度》《关于征集党建论文的通知》。 二、王xx、杜xx大队长汇报了上周大队主要工作、存在问题、解决对策和本周工作安排。 三、张xx总队长通报了上周学生管理总队考核检查情况,并对本周学管工作进行了布置。 四、辛xx副书记对上周学生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强调要团结一心,相互配合,共同担当,静下心来立足本职岗位,按要求认真执行落实工作任务,营造良好和谐的工作氛围;辛副书记对本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五、刘x老师结合本职工作,汇报本学期工作思路,其他与会人员逐一进行点评,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六、董x主任回顾了上周工作,对大家在工作中能够找准问题

所在,有针对性的主动开展工作,以及整体表现出的凝聚力、主动性以及担当意识给予了高度肯定;要求认真对照上学期工作,正视自己的问题,切实思考研究谋划本学工作思路。董主任传达了刘睿书记和陈x院长在学院党政联席会上的主要讲话精神。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强调了三个方面需要注意的问题。 会议安排: 一、抓常规工作不放松。 二、抓训练,促养成。要将队列训练要求潜移默化地转化为内驱动,促使学生自觉主动的将队列纪律要求转化为日常生活习惯。 三、抓内务,求规范。组织内务样板间的观摩学习,规范宿舍内细小物品的摆放。 四、本周内完成合唱节的选曲、人员选拔并开始排练工作。 五、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时刻提高警惕,排查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持续推进“三进”工作。秋冬交替时节,要深入宿舍、教室、食堂,多关心学生的生活,切实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七、班主任、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早读工作。要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 八、中职部教研室和团学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早读的延伸活动,让学生动起来、活起来。 九、警容风纪要常抓不懈,并进行回头看的活动。 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各支部根据学院下发的文件要求,认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
篇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用) 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 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 境,使局党组成为学习型、研究型组织,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现结合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党委关于 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的要求为指针,以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基本要求为 依据,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把 理论学习同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明确工作思路, 促进规划管理结合起来; 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高领导水平结合起来;使理论学习成为促进城 乡规划管理工作全面争先创优、闪光出彩的强大动力。 二、组织形式 1、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成员,由局党组全体成员、局长助理、助理调研 员组成。 2、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副组长,人教处 处长任学习秘书。 三、学习计划 1、学习秘书年初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年度学习计

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具体安排和实施办法等,中心成员人手一份。 2、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制订阶段性学习计划,把学习内容分解到月份,阶 段性学习计划应包括学习重点、学习专题、参考书目以及思考题等,中心组成员 人手一份。 3、学习计划要讲究实效性和操作性,切忌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 4、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学习计划和总体安排,结合本人的工作情况,制订本 人年度自学计划,阅读规定的书目,做好学习笔记。 四、学习时间 1、每月第一周星期五原则上定为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可 作调整。 2、中心组年度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 12 天。 3、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心得交流。每次集中学习交流要明确主题,提前通 知,让中心组成员事先了解交流时间、内容和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并带好有关 的书籍、资料等。 五、考勤考核 1、严格实行签到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学习原则上不得缺席,凡因公外出 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凡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集中学 习的,应及时安排时间补学。 2、建立完整的学习台帐。学习台帐内容包括学习计划、学习通知、出勤情 况、讨论交流记录、重点发言材料和学习成果,每年装订成册,建档立卷。每次 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主持人、记录人、发言人和发言内容 等都要记载清楚。

干部学法制度.doc

干部学法制度 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根据省厅《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通知》和《秦皇岛市干部学法制度》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局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负责领导干部学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专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干部学法工作。 二、学习对象 县国土资源局全系统的职工干部及各乡镇土管所干部职工。 三、学习内容 1、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 2、依法治国基本知识; 3、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基本法律常识; 4、《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 5、本县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四、学习形式 1、确定学法日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每月5日为学法日(遇公休日顺延),对学法内容作出妥善安排。 2、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每年有计划地举办2次以上法律知识讲座。 3、进行法律培训要采取聘请法律专门人员进行讲座,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培训班,对各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 五、学习制度 1、考勤制度 学法日要严格认真地进行考勤。(由各科室负责本科室考勤,统一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汇总)。 2、检查制度 县局要经常检查督导本局干部学法,保证干部学法活动坚持经常,取得实效,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3、考核制度 县局负责组织本局的法律法规知识考核;负责组织。县政府组织的干部学法统一考试,其考试成绩将由县法制科分别填入个人普法档案,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备案,结合干部执法、守法情况作为考核、任用的必要依据。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8-08-12 点击次数:119次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县(市)区司法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增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皖司通[2008]46号)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宣城建设,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切实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构建和谐宣城提供有力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三、学习内容 “五五”普法期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和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和把握好以下内容:一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二要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三要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四要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五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1、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2次,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2、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各级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每年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讲座内容要结合社会形势和实际工作。要采取措施确保到课率,提高讲座效果。 3、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要充分利用召开各种会议的时机,在会前根据形势和会议议题,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学法效果。 4、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各级党校要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把法制课作为领导干部必修课程进行安排。培训班或轮训班等主体班次的法制培训要形成教学单元或系列;其他班次要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

党支部工作制度

党支部工作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党支部建设,健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使支部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党支部。 3.有关制度 3.1“三会一课”制度 3.1.1“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党课。 3.1.2“三会一课”制度由支部书记负责执行、落实。 3.1.3按照《内蒙古第一电力建设工程公司基层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公司各基层党支部每季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对全体党员上一次党课,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党小组会。 3.1.4“三会一课”有关程序及要求 (1)支部党员大会: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必须经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支部大会的主题和主要议程,由支部书记提前一天通知支部所属党员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及会议的主题。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组织委员作好会议记录,填写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党支部会议记录(要点)”栏目内。 (2)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全体支部委员参加,研究制定支部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方针、政策及公司党委、纪委年度工作部署和活动安排,由支部组织委员作好会议记录,填写在《支部工作手册》的“党支部会议记录(要点)”栏目内。

(3)党小组会议:按照支部书记的要求,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所属党小组的党员参加并作好会议记录送支部组织委员处保存。 (4)党课:由支部书记负责收集、积累党课教材,经支委会议讨论确定党课内容,支部书记负责召集组织实施党课教育,由支部组织委员作好时间、地点、参加人和党课内容的记录,填写在《支部工作手册》的“党支部活动记录”栏目内。 3.2思想和工作汇报制度 3.2.1党员每季至少向党小组或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如遇重要问题应及时汇报。外出时间较长时,应做书面汇报。 3.2.2党小组向党支部报告工作一般每季一次。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一般每半年不得少于一次。特殊和紧急事件要及时报告。对长期不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的党员和党组织,要给予批评教育。 3.3党员分析、评议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年度工作总结,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采取党内外结合的方法进行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民主评议,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出表率。 3.4民主生活会制度 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实施民主集中制;廉洁勤政、遵纪守法;改进作风、深入一线,密切联系群众等为内容,

铜仁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铜仁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完善二级学院党政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属二级学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除有特殊规定以外,都应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共同决策,分工负责。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应由二级学院党委会议先行研究通过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题,一般先由二级学院党委会议进行政治把关,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集体讨论决策,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二级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四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重要事项包括:

(一)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和学校党委行政的指示、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意见; (二)研究决定二级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和重大工作措施,讨论通过二级学院管理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审定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研究决定二级学院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科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办学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五)研究决定思想政治工作与意识形态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安全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工作中涉及行政事务的重要事项(如机构、人员、经费等)。 (六)研究决定教职工岗位评聘、工作考核、绩效分配、师生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审定二级学院年度经费预算,收支管理办法和分配方案; (八)研究决定二级学院向学校党委、行政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九)其他应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三章会议组织 第五条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的召开时间,根据议题内容

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成员组成:党组学习中心组的人员:本单位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可以采取学习扩大会议的形式召集有关人员参加。 二、组织领导:党组学习中心组设组长一人,由党组书记担任,负责学习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领导。其职责:(一)对政治理论学习进行总体安排; (二)主持集中学习; (三)下达各成员的调查研究课题。 三、学习计划:学习中心组应当在每年初,对学习中心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作出全年总体学习计划。每季度集中学习一次,每次3天,重点学习、研讨一至两个问题,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际效果。 每季度未对下一阶段学习的内容和时间作出具体安排,制定各时期学习计划,要结合本单位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一个时期突出一个重点进行学习。 学习中心组应当在每年十二月将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情况,制作书面总结材料,并根据要求上报县委组织部、政法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 四、学习内容: (一)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

(二)中央、省、市、县委大政方针的各类决议、决定、报告; (三)上级机构发布的重要文件;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知识,经济、历史、管理等社会科学知识; (五)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 (六)其他政治理论知识。 五、学习方法:学习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两种形式进行,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联系实际研讨,交流学习。 个人平时按学习计划确定的内容和进度学习,每周一般应安排2小时左右看书学习并做好读书笔记。 集中学习可以以轮流辅导讲解、组织现场参观学习、组织收听收看音像资料等形式进行。 执行中心发言人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安排1—3人作重点发言。重点发言人事先应写出发言提纲。每个专题学习告一段落后,学习中心组成员应撰写学习心得,把心得体会同总结实践经验结合起来。参加中心组学习情况和学习体会及时记入本人的学习和廉政档案。 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由学习秘书提出方案,经党组学习中心组组长同意后,提前三天通知参加学习人员。

党支部主要工作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为提高“三会一课”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委发﹝2011﹞91号 关于转发《广安区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 法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委员会 2011年8月1日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办公室 关于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区委决定,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区委中心学习组每年举办两次法制讲座,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中心组每年举办四次以上法制讲座,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时间不少于中心组学习时间的四分之一。 二、建立完善党校法制教育制度。区委党校要把宪法和法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教学计划、学法资料、教师和课时“四落实”,保证法制教育课时达到教学课时的五分之一。 三、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拟任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制度。组织工作部门每两年对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学法考试,乡镇(街道办事处)每两年对所属单位负责人和村(居)干部进行一次学法考试;五年普法结束时,全区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一次普法考试,并颁发普

法合格证书。 四、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区委每年举行2-3 次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区属企业均要适时举办中层以上干部法制讲座,五年内不少于 3 次。 五、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坚持自学法律,每年自学不少于 40 小时,做好学习笔记,并根据自身学法用法感受,每年撰写体会文章 1-2 篇,每年 12 月中旬交区法建办。 六、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法律考试、法制讲座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学法用法的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七、建立完善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考察制度。坚持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方面情况纳为领导班子考察、领导干部素质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八、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各级党委、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出台重要文件、处理重大问题,要有针对性的听取司法、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区政府要建立法律顾问团。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经营。

党支部工作章程制度规则

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党总支的决议、决定;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第三条:对党员进行严格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教育党员切实履行党员的义务。 第四条: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对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的申请人进行认真的培养和严格的考察,保证新党员的质量。 第六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公司党总支的有关精神,促进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坚持学习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第八条:每月至少集中一次进行政治理论学习。 第九条:每季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

与自我批评,增强班子的团结,提高战斗力,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党群工作部。 第十条: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接受党内监督。 第十一条:“三会一课”制度。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或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 第十二条: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领导干部要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 第十三条:按期改选换届制度。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要严格按照组织程序改选。党内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第十四条:委员分工负责制度。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书记要当好班长,搞好协调,委员要各行其职,各负其责,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党内表决制度。党内讨论工作须形成决议时,要发扬民主,在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决议形成后,必须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行动上不得违背。 第十六条:党内报告制度。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向党员报告党支部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接受他们的监督;要经常

Xx大学系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

Xx大学系级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系级领导班子建设,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福建省《<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系党政联席会议成员,由系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系主任、副主任组成,系党总支秘书和系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其他列席人员,由党总支书记和系主任根据会议内容共同确定。 第三条系党政联席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党政联席会议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四条系党总支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行政负责人要自觉接受党总支监督。党政之间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密切合作,形成合力,有效形成系党政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第二章议事范围 第五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和决定的重要事项包括: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要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等事项; (三)研究决定本单位学科专业的设置与调整建议、内设机构及岗位的设置与调整建议等事项; (四)研究决定本单位权限范围内的师资队伍建设事项,提出教师招聘、人才引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教职工学习进修的选派、出国人员的选派、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调配等建议; (五)研究决定本单位年度经费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教学仪器设备购置、办学资源调配、经费管理及使用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党支部党务工作职责与制度

党支部党务工作职责与制度 一、党务工作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党建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支部的工作计划,主持做好支部工作总结,负责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2、主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研究安排部署党支部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党员大会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 3、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的学习,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支部自身建设,指导支委会其他成员开展工作。 4、经常了解掌握全段党员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情况,认真做好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布置各项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抓好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全段党员的思想状况。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负责联系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全段党员、职工教育。 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负责抓好支部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6、认真完成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摘要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已成为高校院(系)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文章从职能定位、运行规则和制度效能等方面分析了当前高校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问题对策 为充分发挥院(系)领导班子的集体作用,进一步健全院(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推进院(系)议事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目前多数高校已实行了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1 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内涵 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高校院(系)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即院(系)党政领导应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凡是院(系)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均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高校院(系)级单位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其主要特点可概括为三点:一是以党政共同负责为根本的领导体制,二是以会议为表现的议事制度,三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的议事规则。 2 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存在的问题 从实践来看,经过多年的试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在各个层面逐步展开,部分省(市)从政策上对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予以具体指导和规范,许多高校对院(系)党政联席会议的组成与召集、议事范围、议题的提出与主持、程序与规则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使得党政联席会议的规范化、程序化都在不断提高,个别院校还总结出了依靠党政联席会制度解决重大问题的若干典型案例。但当前的制度变迁和重构过程是激烈、快速的,社会主体一方面为这个进程的形成起了原动力作用,另一方面又像滚木的推动者一样难以及时适应其加速度的发展。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对院(系)科学管理发挥导向、规范和聚合功能的同时,也还存在不少不容忽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职能定位不够清晰。在部分地区和高校,因省一级教育工委或高校工委没有在《条例》的基础上出台关于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性文件,相应地,其所管理和指导的高校通常也没有就党政联席会议进行制度上的探索。在这些高校,领导班子对党政联席会议往往存在不同的理解与认识,甚至简单地党政领导班子联合开会决策等同于完整意义上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还有一些院(系)特别是一些规模不大的院(系),党组织与行政领导权责不够清晰,当院长(主任)也是中共党员时,容易将党政联席会议与党委(总支)委员会合起来开,加上受党政联席会与教代会(职工大会)、学术委员会的各自职责与相互关系不够顺畅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很容易产生党政联席会议包揽或代替其他会议的情况,其结果是,党政联席会议深陷日常事务,专注行政工作,并造成部分党组织领导和行政领导自身责任意识的削弱,甚至是将集体议事和个人分工负责对立起来。 (2)运行规则不够严谨。尽管不少高校的党政联席会议已经形成了有一定规范的运作制度文件,但这些设计普遍更多地关注了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关于议事决策规则等方面的规定相对模糊,在内容的设定与时间的安排上机动性、随意性较大;议事决策程序不够严谨,特别是缺乏重大决策的论证、决定与执行机制,并引发了会议次数增加、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现象。另一方面,不同高校甚至是同一高校的不同院系都有特殊的院(系)情和有别于其他院(系)的组织结构特点,一些党政联席会议规程的制定与院(系)长在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范式与运行机制结合得不够,造成“水土不服”,弱化会议的效果。 (3)制度效能有待提高。党政联席会制度作为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解决了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使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文秘资源网原创特制定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1、县委中心组和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2、党委(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3、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4、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6、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对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1、在县委、党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2、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党校共同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3、在组织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共同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2、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3、党委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人大对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及法职人员,要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4、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对各党委、党组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条件。此项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建议县委对主要责任

公司党支部工作制度

公司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建工作10项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教育。 一、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果遇到党支部有专门布置,可适当增加次数。 四、党课教育每两个月一次,全年不少于五次。 2、党员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或企业所在地的党组织。离开企业的党员,必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 二、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新入党的党员,应在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缴纳党费。党员交纳党费,以其月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动的部分(津贴、奖金)的总和为基数按比例交纳,具体按中组部下发的《规定》执行,党支部负责按规定将党费上交上一级党组织。 三、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做组织分配工作、不缴纳党费的党员和连续两次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3、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点,配备必要的党报党刊学习资料和影碟等电教设备。

二、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党员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三、加强党员电化教育,科学确定内容,指定专人播放,做好播放记录,分析播放情况,检查播放效果,确保党员电化教育收到实效。 四、党员学习教育做到年度有计划,学习有笔记,活动有记录。 4、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抓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及时把符合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二、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建立档案,经过一年以上培训教育成熟后,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继续培养、考察一年以上,经支部同意,列为发展对象;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发展前,要集中进行培训。 三、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严把发展质量关。党支部对拟发展对象,要组织两名正式党员,实地进行政治审查。 四、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利用厂务公开栏等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预备期满后,按照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5、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支部开展党员联系职工群众活动,每名党员都要联系1—2名职工群众。 二、联系的重点对象:入党积极分子、业务骨干、困难职工等。 三、联系的具体内容: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联系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