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学生因病休退学制度

(新版)学生因病休退学制度

学生因病休、退学制度

为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校正常休、退学管理秩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报教育局基教股批准,可以休学。

2.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休学者,需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报教育局基教股批准方可休学。

3.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者,应令其休学。

4.学生休学期为一年。期满要求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因病休学的,复学时须持县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愈证明。

5.休学期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复学者,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延续休学。不办理延续休学手续的,视同自动退学。

6.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不得随意退学,亦不能参军、招工,凡因做工作无效而流失的学生,学校必须造册报教育局备案。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中山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四章课程选修与免修 第五章主、辅修和双专业、双学位第六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七章休学与复学第八章退学 第九章考勤与处分第十章毕业、结业和肄业第十一章自费出国留学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中山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校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来函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退回生源地,情节恶劣者,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条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暂不予注册。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证明,短期内治疗可达到健康标准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校医院签署意见,报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可以在下一年六月份向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入学申请,并提交医院开具的健康检查及诊断证明,由学校医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学生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实习工作的安全管理是指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由教师带领或指导学生到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里进行实训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为确保学生在实习阶段能够健康成长,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制定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习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1、学生实习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由教务部门提出,校实训部门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实施和管理。 2、就业办针对每一学年的实习情况,制定较为完善的实习工作计划,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校外教学实习工作。 3、在学生离校之前,认真做好职业指导课的教育教学工作,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将要遇到的一些疑问和认识,以预防为主。 4、在选择校外实习基地的过程中,应慎重考虑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可行性,选择信誉较好、能够宽以待人的企业,作为校外实习基地,使学生能够有不断进步地空间。 5、抓好从学校到实习单位落实的衔接工作,时刻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交通的事项,提高认识,不可马虎,稍有问题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 6、创造学校与用人单位的良好关系,使学生在实习过程得到和谐、安全的氛围。 7、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从根本上解决学生的安全意识。

8、对用人企业有高空作业或不安全因素的工作性质,学生和实习指导老师要主动与学校沟通,再与用人单位协商彻底解决安全隐患。 9、强化交通安全教育、以及业余时间的人身安全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10、在实习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损坏各种仪表仪器,保管好各类器材、设备。 11、正确使用工作时所需操作的设备或工具,了解各种设备、工具的的性能、维护方法等,做到安全及规范操作。 二、学生安全要求 1、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应该是相关部门及人员首要关注的问题,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严密防范,要尽最大可能保护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2、上岗前学校特别是接受实习单位一定要安排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生上岗,原则上不安排学生到如“冲床”等高危岗位实习,对此实习指导教师应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和违规操作要及时处理和汇报。 3、实习指导教师要教育和监督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劳保要求,不得擅自操作企业里与自己岗位无关的设备。 4、原则上学生到企业实习应由企业解决住宿,企业和实习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住宿环境做出相应的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先解决后入住。要教育学生,入住后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指导教师反映,指导教师应迅速反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5、学生上下班的交通安全应高度重视,要教育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6、学校或接受单位在学生实习前,要为每位学生购买相应的保险。

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提高教育质量,教育部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教育部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的学籍管理,“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学籍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健全学籍管理部门和相关制度,保障基本工作条件,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具有统筹管理的责任。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按照省级有关部门职业教育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新生在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后取得学籍。 第五条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 2.思想品德评价材料; 3.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成绩; 4.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信息; 5.在校期间的奖惩材料; 6.毕业生信息登记表。 学籍档案由专人管理,学生离校时,由学校归档保存或移交相关部门。 第六条学校应当将新生基本信息,各年级学生变动名册及时输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后上报至国家教育行政部门。 第七条新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应当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如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发现其不符合招生条件,应当注销其学籍,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新生实行春、秋两季注册,春季注册截止日期为4月20日;秋季注册截止日期为11月20日。 第十条外籍或无国籍人员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应当按照国家留学生管理办法办理就读手续。港、澳、台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就读手续。 第十一条东部、中部和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收的学生,注册及学籍管理由学生当前就读学校按学校所在省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重复注册学籍。 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 第三章学习形式与修业年限 第十二条学校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基本学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六年级,凡年满12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对少数确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虑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休学两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发育不全,或因患各种疾病,致有显著痴、呆、傻、丧失学习能力者。此条一般指下述三种情况:一是身体发育畸形,年龄在16周岁以上,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退学者;二是因患流行性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1完整篇.doc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1 **学校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上学,其它人员进出校门要自觉下车,进人校门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2.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考勤管理制度。每天清点学生到校情况,并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告知家长或监护人。 3.上下楼自觉靠右行走,不急行、不拥挤,严禁在楼道、教室内以及操场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值周教师要随时监控,确保课间活动安全。 4.每天课间操或学校有大型集会活动,值周教师要按学校规定,在相应的楼梯口进行疏导,严防挤压事故发生,在楼梯口醒目处贴警示牌,严禁学生在楼梯内滑扶手,任何教师发现此现象,都要及时制止,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5.严禁攀爬学校任何一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屋顶。 6.上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有关安全要求,课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要按有关安全规则进行。 7.特殊体质的学生,班主任要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教师,相关教师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8.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包干区、教室或校外卫生打扫等劳动,只能安排学生能安全完成的任务,禁止学生爬窗擦玻璃、吊扇、日光灯等,学生劳动时必须事先进行安全教育,劳动中按规定程序操作,且有教师监护。 9.严格执行静校制度。学校把学生放学时间和静校时间告知家长。静校时间,学生不得进人校园。值周教师必须在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下班,不得将脱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10.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各种刀、剑、能发射“子弹”的玩具枪及尖锐器物进校。 11 .若教室内的设备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班主任,由学校组织专人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12.加强学生校外安全知识教育,制订学生校外安全注意事项,严禁私自外出游泳或者参加一些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活动。 13.住宿生必须严格遵守住宿生安全管理规定,不准私自到校外公共场所进行文娱、体育和任何形式的玩乐活动;任何私人聚会,必须征得班主任同意。 14.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冲动蛮干。 15.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

关于给予学生退学决定通知_行政公文

关于给予学生退学决定通知 退学指原在上学的学生放弃在学校学习的行为。退学后的学生失去在原校学习资格。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关于给予学生退学决定通知,仅供参考! 关于给予学生退学决定通知范文篇一兹有我院20xx级苏xx等5名学生(见下表),长期不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也未向学校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经辅导员多次联系该生及家长均未果。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项、《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第四十三条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苏梓杏等以下5名学生退学处理。 此退学决定通过学院主页及校内公告通知学生本人。根据《广州华夏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5个工作日,即视为送交本人。学生本人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退学学生名单 序号学号姓名所属系班别 广州xx职业学院 20xx年5月25日 关于给予学生退学决定通知范文篇二关于给予梁慧敏等同学退学处理的决定 1 / 3

根据《广东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及我校学籍管理细则规定,经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梁慧敏等同学作如下退学处理。 一、根据学籍管理细则第六条第二十四款“本人申请退学的,应予退学”之规定,对申请退学的梁慧敏等4名同学作退学处理,并取消学籍。具体情况如下: 二、根据学籍管理细则第五条第十九款“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视为自动退学”之规定,决定对1204班无正当理由长期不来上课的范思远、郑嘉和赖浩田3名同学作自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学籍。 三、根据学籍管理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电话表明退学经家长确认,且经班主任核实确实不在校的,可视为自动退学,并由班主任及时向学生处上报”,决定对11级、12级中高技有此种情况的同学集中作自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学籍。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退学处理不是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此退学处理决定书由学校学生处通过学校主页公告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若有异议,可在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处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广东xx技工学校学生处 20xx年5月28日 关于给予学生退学决定通知范文篇三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款“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2 / 3

学生申请休学、复学、退学的管理规定

学生申请休学、复学、退学的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籍工作程序,学生因病、因事、因应征入伍等各种原因,需要办理休学、复学和退学手续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学生休学 (一)学生因患重大疾病、因为应征入伍,或者因为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完成学业,可以申请办理休学手续。 (二)学生休学时间一般为一学年(两个学期),特殊原因最长不超过两个学年(四个学期)。 (三)学生办理休学,需提供以下手续和证明: 1、学生个人书面休学申请,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号、年级、班级、专业、休学原因、休学时间(年、月)、联系电话等。 2、二级甲等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应征入伍的证明或通知。 3、学生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4、学生家长同意休学的书面申请(外地学生可以通过邮寄或者传真),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年级、班级、专业、休学原因、休学时间、家长意见,同时写明父母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 5、学生家长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身份证明。 6、代办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相关材料。 7、班主任与其学生家长的书面联系记录证明。 8、学生休学申请须经班主任、各系主任签字,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交学生工作处审核、签字。 9、学生领取“学生休学申请表”并如实填写,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签字。 10、学生将签字后的“学生休学申请表”进行复印,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生工作处存档,一份交各系核查,一份个人留存。 二、学生复学 (一)学生休学期满,可以申请复学,继续完成学业。 (二)办理完复学手续的学生,在低一年级相同专业或者相近专业的班级中学习。 (三)学生休学必须满一个学年或者两个学年,才能办理复学手续。 (四)学生休学期满,必须按时办理复学手续。未及时办理手续的学生,视为自动退学。 (五)学生办理复学,需提供以下手续和证明: 1、学生个人复学申请,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号、年级、班级、专业、休学原因、休学时间(年、月)联系电话等。 2、学生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二级甲等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及其他部门、组织的证明材料。

最新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曹县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学生管理制度 一、入学 (一)一年级,凡年满6周岁、户口在本学区的正常儿童入学。 (二)新生一律凭本学区户口、接种卡(或本)、照片报到,由学校填写学籍登记表,建立学籍档案或学籍卡片。 (三)依法招生。对符合条件未入学的学生,学校尽力做好其家长工作,及时让家长送孩子入学;对无正当理由又不送孩子上学者,学校有权依法向上反映。 (四)凡无本学区户口和房产证的新生,作借读生处理,具体入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二、休学、复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因严格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达三个月以上的准予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年。一年后,仍不能到学校学习的可再延期休学一年。 (二)学生休学,须持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申请并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或教导处审批,校长同意后,记入学生学籍卡片或登记表中,再发给休学证书。 (三)学生复学,须由学生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缴验休学证明书,因病休学的还要持医院证明,经学校审查,准予复学。复学时,原则上编入学时相衔接的年级学习。 三、转学 (一)因父母调动工作而需转入本学区的,事先必须本校办理接 收证。学校不得擅自接受转学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入学。

(二)凡要求转到外校学习的本校学生,必须向教导处提出局面申请,说明缘由,经批准后才能到外校办理接收证。待学生持有外校的接收证后,学校方可签发转学证明,并将学籍卡交给该生。要求保留学籍处出借读的学生,由家长申请,教务处备案,每年交纳政府部门规定的集资款。 (三)转学工作一般在学期结束后或开学前办理。毕业班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转学。 (四)本学区邻近学校一般不存在转学问题,情况十分特殊的,可酌情考虑。 (五)转入的学生在办理注册手续时,必须持我校接收证和原校开出的转学证及发放的在校德育考核手册。 (六)凡无正当理由要求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视校情由校长决定是否接收;一旦接收作借读生处理,具体转学条件按上级有关精神办。 四、退学 (一)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准退学,对少数确有下列原因之一的,可以考虑办理退学手续; 1、因病休学两年以上,经医院证明,短期内治疗不能痊愈者。 2、因生理发育不全,或因患各种疾病,致有显著痴、呆、傻、丧失学习能力者。此条一般指下述三种情况:一是身体发育畸形,年龄在16周岁以上,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退学者;二是因患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或乙型脑炎及明显痴呆、傻者,严重的癫痫病者,麻疯病者;三是高度近视(1200度)者,严重红斑狼疮病者等。 3、因家庭情况突然变化,出现严重的特殊的困难而需要负担家庭生活,无法坚持学习者。此一般指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一方因故病残长期不能工作,致使全家生活水平极低者;二是无依无靠者。 4、因家庭生活极端困难,劳动部门同意安排就业者。(二)学生退学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学生要求退学时,提出书面报告,索取家长单位或村委的证明及县团单位以上的医院诊断证明,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导处调查核实、校长签署意见,报上级

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上学放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认真落实学校领导、教师值勤制度。学校领导、值班教师要坚持到学校门前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通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执行学生放学路队制度。值日教师天天按时参加集合,管理好路队,规范路规、路风,选好路队长,严防一切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实行放学错时制度。实行错时放学,以防止出现拥挤现象。 (四)推行低年级学生“路队”制。一年级学生要排队放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学生上下学必须靠右走人行道,禁止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并排骑车,横穿马路要停车观察左右车辆行驶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通过。建立学生考勤制度,对缺勤学生要及时查清原因;必须严格遵守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上学、放学,禁止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如需个别学生留校晚走,必须提前与学生家长联系,并确保学生安全。 (六)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无校车证”“黑车”、“病车”和超载车。要定期对本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现象,要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 (七)建立恶劣天气教师护送制度和停课、复课告知制度。遇到台风、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教师要护送学生安全回家;因特殊天气造成学校停课的,学校要尽早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告知复课时间。

(八)大力加强上学放学途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安排必要课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途中安全教育,要运用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等手段,广泛向学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要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结合具体案例,开展上学放学途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贵州航空职业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对接受教育的中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本校以培养应用型、实用型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形成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奋勇争先的时代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学校学生科提出申诉;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 努力学习,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 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讲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学籍管理 第一节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和我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并附请假事由的相关证明。假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均以旷课论,超过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者,送交有关部门查究。 第九条新生体检复查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

陵城初级中学籍管理制度

陵城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转学制度 1 、因家庭迁移,家长工作调动、部队转业复员,学生要求转入我校就读的,应先与我校教务处联系,再到转出学校开出转学证明后(北流市中小学生转学证明表),持家长调令、本人的市区居民户口证明,学籍档案到年级负责领导办理转入手续。 2 、学生因家庭迁移,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要求转出我校,应先填写《北流市中小学生转学证明表》,交存接收学校签意见并益公章。经班主任签字,教务处负责人同意后,持《北流市中小学生转学证明表》,再到学校行政办公室办理转出手续。 不同地区的学生,必须有转出和转入地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证明或在《北流市中小学生转学证明表》加益公章。九年级学生还须开具八年会考时的地生成绩证明。 3 、转入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在该年级学生学籍号末尾依次编定学籍号,并在备注栏注明转人时间和转出学校;转出的学生,应及时注销学籍,并在备注栏注明转出时间和转入学校。学生转出,初中生学籍卡片与学生随转。 4 、学生的转入必须先办入学手续方能取得学籍。 二、休学、复学制度 1 、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须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由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教务主任审核同意后,报校长批准,送市教育局审批后,由学校发放休学证明后,方可休学。复学时带休学证明到校办理。 2 、学生患有严重传染病,学校应令其休学;请假时间累计超过全学期三分之一以上者,应劝其休学。 3 、休学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可再办一次休学手续,但连续休学只限两次,如仍不能复学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休学时间。”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搞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是学校工作重点之一,也是全体师生员工的神圣职责。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重视他们在校内的安全,特别不能忽视他们在大量的常规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学校在近几年实行学生安全教育制度的基础上,制订了学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方面的若干规定,具体如下: 一、学校应该把安全教育作为常规教育来抓,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全校师生大会、班会课、医学专业课等多种渠道,对学生进行生存教育、应急教育、自救自护教育、自我防身及其它有关安全常识的教育。各班主任必须根据学校规定要求,针对本班实际情况,每学期分不同阶段进行有关安全内容的教育,以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患意识。 1、高空安全。禁止学生在二楼以上楼层进行有危险性操作。如:攀登窗户、栏杆、楼顶等。禁止学生进行有危险性的卫生打扫工作,如站在窗外的遮阳板上打扫。在室内擦拭二楼及以上窗口玻璃、电风扇、日光灯等时,必须有专人保护。 2、交通安全。学生外出骑车或骑车上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主动礼让,不准鲁莽抢道,不准结群骑车耍闹。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学。生活区来往教学区时,横穿公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观察车辆往来情况,从斑马线上通过,路上靠右行,不准结队并排行走,禁止相互推桑、吵闹。 3、用电安全。教育学生不玩弄和乱接用电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插座。寝室禁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水器等;教室禁插充电器。不去攀爬变压器、电线塔(杆)。不得进行有触及电线可能的活动。爱护墙上开关板、电风扇调速器,严禁用手敲打。 4、用火安全。学生不得携带任何火源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到学校,不得在寝室、教室等场合私自燃烧任何物品或点蜡烛。使用蚊香要确保火烛安全,燃着的蚊香禁止放在床板上。禁放烟花、爆竹。严禁私自乱动消防设备设施。 5、食品安全。教育学生不买、不吃变质或有异味食品、三无产品,不买路边小摊无证食品。学生食堂要严把粮、油、菜进货渠道和质量关,注意清洁卫生,生、熟食品分开放置,谨防食物中毒。 6、集散安全。在集会、上下楼、就餐等集体活动中不拥挤,不起哄,有序进出,特别是在楼道、楼梯中不快跑,不推挤,不开动作性玩笑,上下楼道靠右行走。 7、场所安全。禁止学生在有危险的地方进行学习、生活、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禁止把动物带入校园。不得在床铺上跳跃、玩耍。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不得在寝室外逗留,禁止私自在外住宿及带人住在校内,晚上不准敞门就寝。禁止外出上舞厅、网吧。学生在校期间无论何时一律不准外出洗澡(到浴室除外)。 8、财物安全。要求学生有钱存入银行,身边尽量不带或少带现金,不将现金数目告诉他人,随手关好寝室门,做好防盗工作。学生不准带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禁带手机及其它学生不必要的通讯工具上学。 9、行为安全。教育学生不做有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身心健康的事情,不把社会人员带入校内,慎交朋友、网友。不得爬越校园的围墙(栏),不得携带水果刀、玩具枪等有危险性的物品。不得攀爬不属攀爬类的体育设施。 10、体育课及实验课安全。认真做好课前准备,活动时学生必须自觉执行《体育课常规》、《学生实验室规则》、《机房规则》。投郑铅球、铁饼、标枪等应照前顾后,注意安全,在有保护措施下进行。化学药品,如:强酸和有毒试剂类,要严格保管,谨防失窃。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汇编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实行学籍管理分级责任制 小学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既教育局依据省市文件规定相关政策,教育科通过中心校间接管理全市农村小学学籍;各镇乡中心校安排专职人员(小学教研员)负责所辖小学学籍的验章、管理。 学校由教导处负责学籍的管理工作。 二、严格学籍管理权限和手续 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学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是我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各校一定要严格执行。 (一)入学 依据省市文件,学校接收新生入学时应首先认定该生是否属于学校服务范围,坚持“两个统一”的原则:既学生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统一、学生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统一,实行“按时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的儿童,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凭实际常住地户口薄、房产证明到就近小学报名登记入学。教育局和各小学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学生身份,对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一律不得接受,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入学者,一律清退。 凡年满6周岁的流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居住并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暂住证,同时取得就业证明或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原居住地户口薄及以上证件到教育局指定的学校登记借读。 小学一般不接受不足龄的儿童入学 学生入学后,由教育局按上级规定统一为一年级新生建立学籍(借读生建临时借读学籍),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乡镇学生学籍号由中心校统一编排。

1、转学条件 学生有下列理由之一者,准予转学: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转学者。学生转学必须提供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和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有效票据)。 2、转学手续办理程序 A、由乡镇小学转往城区小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B、乡镇之间相互转学,由学生监护人持迁入地户口本、房产证明,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初步认定合格后,持转出校开具的证明信、学籍表到转出校所在地中心校开具正式转学证明,然后持相关证件到转入校所在地中心校审批。 C、外地转入我市的需持转入学校所在地户口本、住房证明到教育科审批。 D、由我市转往外地的,需持转学证明等相关证件到教育科审批。 对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经中心校或教育科审批的学生,接收学校核实无误后应在三日内安排学生入学。 对不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原学校和所在地中心校不得开具转学证明。未按规定审批,各中小学不得私自接收学生转学。 转学在每学期初开学两周内办理,除工作调动或住址迁移等原因外,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 学生转学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无特殊情况,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学。 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驾校学员安全管理制度1.doc

驾校学员安全管理制度1 学员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学管理,规范学驾人的学习行为,培训良好的职业素质,完善学驾人资料档案,承接安全责任倒查,制定本制度。 一、学籍管理。建立学驾人学籍卡,将登记入学的个人基本信息、理论培训记录、驾驶培训记录、教学日志编号、阶段及结业考核成绩、完全驾驶等录入资料;公安部门科目一、二、三考试成绩等进行全面记载,并粘帖个人照片。 二、学时管理。学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三、培训方式管理。驾驶操作培训实行全日制或记时制。学驾人记时培训要与驾培机构负责人、教练员预先约定,具体协调实施。 四、学驾人因故不能按时完成规定学时的,应个人书面申请,经教学负责人同意,重新调整培训,对无故旷课者,延误责任自负。 五、常规管理。 (一)学员应自觉服从教练员教学指导管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志,训练期间不得嬉戏打闹,不得打架斗殴,不得饮酒后参加训练。 (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车辆,不得

随意损坏。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 (三)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如出现事故后果自负。(四)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服从教练员指挥,车辆未停稳不准上、下车或换人。 (五)场地训练时,学员和车实行分隔制度,严禁学员在教练车的左右前后观摩,为了预防事故的发生,专为学员搭建了待训凉亭,待训学员可在凉亭休息。 (六)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须坐在车厢内,不准在车上站立、来回走动、不准扒车;上车时不准攀爬两侧车厢,必须由车后扶梯双手抓牢上车;下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由车后扶梯依次下车,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七)学员对培训学时要及时核对,有异议应及时申请裁定,必须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资料入档保存4年。(八)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详细记录,成绩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 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及责任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防范措施。确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要经常检查安全责任和制度落实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落实安全责任和隐患整改情况,具体自查,内容如下:一、安全制度和责任的落实情况:

关于规范办理学生退学

学校关于学生办理退学、休学和复学程序及相关规定 一、办理学生退学、休学和复学程序 (一)办理退学程序 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或由学校提出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核,校长签批。退学的学生,学校将出具退学证明书并送本人,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具体程序如下: 1、办理审批手续 (1)个人书写退学申请。 (2)学校审查合格后出具同意其退学的意见。 (3)到学校团总支领取《洞口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退学审批表》。 (4)按表格要求填完后,由学校各负责老师送有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5)到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处登记,同时学校出具退学通知书送达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送达本人的,则由学校在本校内发布公告,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则视为送达。 (6)发给学生离校通知书。 2、办理离校手续 按退学学生离校通知单要求到学校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签字盖章) 3、领取退学说明书 办理离校手续后,把离校通知单、学生证一并交到学籍管理员处,并领取退学说明书。 4、领取档案 学生凭退学说明书到学校负责档案管理老师处领取个人档案,学校将其档案封装盖章交给学生并做好交接记录,退学证明书由学生保存。 如学生和学生家长都不能到学校办理退学,学校按自动退学处理的,学校不发给任何证明。自动退学的审批和交接,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代为办理,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退学手参照本流程办理。 (二)办理休学程序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要休学,要办理休学手续,学生休学一般以年为单位,累计不得超过两年。办理休学程序如下: 1、办理审批手续 (1)个人写休学申请 (2)学校审查合格后出具同意其休学的意见。 (3)到学校团总支负责老师处领取《洞口工贸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休学审批表》。 (4)按表格要求填完后,由学校负责老师送各有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 (5)审批表盖章完毕,负责老师将审批表交到学籍管理员处进行登记,领取休学离校通知单,通知学生凭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 2、办理离校交接手续 (1)按休学离校通知单要求到学校各有关部门办离校手续(签字盖章)。 (2)将盖章完毕的休学离校通知单交学籍管理员。 3、领取休学证明书 办理完休学离校手续后,将休学离校通知单、学生证一并交到学籍管理员处,并领取休学证明书。

离校登记表

关于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各学院: 请销假制度是学生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请销假制度是保障学生学习,加强教学秩序管理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生活、学习秩序,保障校园安全稳定,现将学生请销假制度相关规定重申如下: 一、考勤内容 1.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或暂缓报到、注册手续,否则按旷课论处。未经请假且逾期两周仍不能到校注册者,按退学处理。 2.正常上课期间,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课时,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论处。请假2天以内者,由班主任审批;两天以上由学院院长审批;病假两周以上或事假一周以上,由学院院长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因病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应有医院证明。因公因事请假应有必要的证明,并由本人亲自办理。每次请假不超过2周,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6周。学生不按时销假或续假,其超假时间以旷课对待。学生请假离开学校的,须向班主任说明事由和目的地,班主任应记录相关信息并向辅导员通报,辅导员应经常与班主任、学生沟通了解情况。 3.学生在校外从事各类实习、实验等教学活动,若需请

假,须经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同意,请假3 天以上须经所在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离开。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批准的学生请假,应及时向辅导员或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通报。班主任应经常与实习实验带队教师或指导教师沟通了解学生情况。 4.公休日、节假日(不包括寒暑假)期间,学生若离校外出或回家须办理相应的手续。若离校到兰州市四区(安宁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之内者,须向舍长说明情况,并到班长处进行登记(附件1),班长应向班主任通报相关情况。若离校到兰州市四区之外或回家的,须向班主任请假并进行登记(附件2)。若擅自离校并超过节假期者,则从离校之日起连续计算离校天数,并进行考勤。 5.每学期结束时,学生应按规定时间离校。离校时应向班主任说明离校时间和去向,到达目的后应向班主任报平安,班主任应对相关信息进行登记(附件3)。若因学习或其他事宜需要滞留学校者,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工作要求 1.节假日期间,学院应做好值班安排,要求班主任履行工作职责,掌握学生的去向和动态,并于节前将学院学生出行情况统计表(附件4)汇总报送学工部教育管理科。 2.提高学生的自我防范能力。严禁学生参加各类社会非法集会、非法宗教和各类封建迷信、赌博、传销组织及活动。 3.严禁任何学院、班级、学生团体私自组织学生集体出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5440学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Student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model tex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行走或骑车,都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走路要走人行道,骑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横穿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绿灯行、红灯停,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超过停止线的车辆和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2、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不要追车、扒车、强行拦车。 3、12岁以下的小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上路。自行车的车铃、车闸必须齐全有效。骑车不要带人,不要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也不要聊天、勾肩搭背,更不能追逐或曲线骑行。 4、不乘坐无牌、无营运证、超载的车辆。 5、乘坐车辆时听从安排,行驶中,不要将头、手、身体伸出窗外。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6、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7、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黄色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8、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9、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10、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正好路过。 11、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二、校内安全 1.体育活动安全。①体育老师要讲清体育活动安全。②

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文档6篇

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文档6篇 The decision document on the processing of dropping o ut of school 编订:JinTai College

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文档6篇 前言:决定是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公文,可以作为行政 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依据。本文档根据决定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 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 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文档 2、篇章2: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文档 3、篇章3: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文档 4、篇章4:退学处理决定告知书 5、篇章5:退学处理决定告知书 6、篇章6:退学处理决定告知书 学生严重违纪的或者自愿退休的,学校会给予退休的处理,那么,以下是小泰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章1: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文档

李xx(学号:xxxxxxxxxxx),女,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xxxx级本科学生。该生于xxxx年3 月7日办理复学手续后不假离校,至今未返校学习,学生本人有退学意愿,但未到校办理任何学籍手续。 根据《xxx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退学,注销学籍:(三)未经请假批准连续10个工作日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或一学期旷课累计60学时的。经教务处、学生处、学生所在学院9月12日联席会议审核,xxxx年9月21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李xx退学处理,注销其学籍。 根据学校的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我们将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 电子信箱:xxxxxxxxxxxx; 教务处 xxxx年9月22日 篇章2:关于退学的处理决定文档【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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