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技术参数备案表及其填写规范2013

摩托车技术参数备案表及其填写规范2013
摩托车技术参数备案表及其填写规范2013

摩托车技术参数备案表及其填写规范

产品状况简述:应首先说明产品来源(如本产品为全新开发产品;本产品为在XX车型的基础上为应对国III排放标准改进开发的产品等等),其次详细说明排放技术路线(要求可参考MB115污染控制装置说明、MB11711蒸发污染物控制装置及其调整状态详细说明)、主要配套体系等其它内容。

MB001 高/低怠速转速(r/min) 高怠速应不低于2000r/min

MB002

整备质量在各轴的质量分配

(kg)

保留到整数 。按“前/后”(L4按“前/后/边”)填写。

MB003 轮胎气压(前/后) (kPa) 按“前/后”(L4按“前/后/边”)填写

MB004

厂定最大总质量在各轴的质量

分配(kg)

保留到整数。 按“前/后”(L4按“前/后/边”)填写。

MB005 车速表生产企业 多配置(生产企业或型号)应以半角“,”隔开,中间不留空格。以下同。

MB006 车速表型号 暂无型号的可用图号替代。原填写图号变更为型号的按“型号(图号)”填写。以下同。

MB007 车速表驱动机构总传动比 指驱动车速表的车轮转速和输入车速表的软轴转速或脉冲数之比。 注意!不应填写里程表常数(1:1400)。

MB010 制动器生产企业(前轮) 盘式制动器生产企业可按“制动盘企业/制动钳企业”填写。如盘为A,钳为C,D,填写“A/C,A/D”。以下同。

MB011 制动器型号(前轮) 盘式制动器型号可按“制动盘型号/制动钳型号”填写。如盘为A,钳为C,D,填写“A/C,A/D”。以下同。

MB012 制动器生产企业(后轮) MB013 制动器型号(后轮)

MB014 制动器生产企业(驻车) MB015 制动器型号(驻车) MB016 制动器生产企业(应急)

MB017 制动器型号(应急) 注意!对于三轮摩托车,有一个脚联合制动和一个驻车制动的情况,按标准要求,驻车制动装置也起到应急制动的作用,这种情况,应急制动装置也应填写(同驻车)。

MB018 ABS控制器型号

MB019 ABS控制器生产企业

MB020 前照灯生产企业

MB021 前照灯型号

MB022 前照灯灯泡类型 如“S1”、“S2”、“HS1”等等 。 MB023 前雾灯生产企业

MB024 前雾灯型号

MB025 后雾灯生产企业

MB026 后雾灯型号

MB027 倒车灯生产企业

MB028 倒车灯型号

MB029 侧回复反射器生产企业

MB030 侧回复反射器型号

MB031 后回复反射器生产企业

MB032 后回复反射器型号

MB033 脚踏板回复反射器生产企业

MB034 脚踏板回复反射器型号 脚踏板回复反射器仅适用于L1

MB035 前位灯生产企业

MB036 前位灯型号

MB037 后位灯生产企业

MB038 后位灯型号

MB039 制动灯生产企业

MB040 制动灯型号

MB041 前转向信号灯生产企业

MB042 前转向信号灯型号

MB043 后转向信号灯生产企业

MB044 后转向信号灯型号

MB045 侧转向信号灯生产企业

MB046 侧转向信号灯型号

MB047 后牌照灯生产企业

MB048 后牌照灯型号

MB049 防盗装置型式 按GB 17353-1998 2.1 填写“1类”、“2类”、“3类”。

MB050 防盗装置说明 说明防盗锁在车辆上的固定方法;说明锁舌尺寸(如直径)及锁舌伸入车辆零件的深度;说明在锁止状态下转向立柱的偏转角度。

MB051 喇叭生产企业

MB052 喇叭型号

MB053 喇叭数量

MB054 喇叭安装位置离地高

MB055 喇叭安装方向

MB056 喇叭安装距车辆最前端的距离

MB057

对喇叭声压级可能具有屏蔽作

用的车辆前部结构材料

如:“ABS”、“玻璃钢”、“钢”。

MB058 后视镜生产企业 MB059 后视镜型号

MB060

后视镜反射表面中心距车辆中

心平面距离

注意!不要填左右后视镜之间的距离。

MB061 两轮摩托车支架型式 按“撑杆”、“停车架”填写。仅适用于L1,L3。

MB062 乘员扶手型式 按“皮带”、“手柄”填写。仅适用于L3,L4。 注意!L1不填写。

MB063 乘员扶手说明 说明扶手的材料、形状、尺寸和连接方式。仅适用于L3,L4。 MB064 燃油箱生产企业

MB065 燃油箱型号

MB066 燃油箱本体材料 按“金属”和“非金属”填写。

MB0661燃油箱标称容积(L)

MB0662燃油箱呼吸阀设定压力(kPa)指燃油箱到炭罐的呼吸阀设定压力。

MB0663液体燃料软管材料

MB0664液体燃料软管长度(mm)

MB069 发动机ID号 在《备案表》中有关发动机及主要配置状态参数(指标注“﹡”的项目)可以由发动机生产企业申报,经审查合格后列入发动机产品数据库。进入发动机产品数据库的发动机被车辆生产企业采用时,车辆生产企业可以简化《备案表》的填写,即只需申报发动机ID号,标注“﹡”项目可以免填。

MB070 ECU生产企业

MB071 ECU型号

MB072 发动机冲程数 按“四冲程”、“二冲程”填写

MB073 发动机气缸数 按“单缸”、“双缸”等等填写

MB074 发动机排列型式 单缸机不适用,多缸机按“直列”、“对置”、“V”型等等填写 MB075 发动机缸径(mm) 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MB0751气缸体构造 目前按“整体铸铁”、“铸铝(嵌入铸铁缸套)”等等填写。 MB0752发动机燃烧过程 目前按“均质点燃”、“非均质点燃”填写。

MB0753气缸中心距(mm) 直列多缸机填写,其他发动机不适用。

MB076 发动机行程(mm) 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MB077 发动机配气方式 按“二冲程活塞阀”、“二冲程簧片阀”、“二冲程旋转阀”、“顶置式凸轮轴”、“下置式凸轮轴”等内容填写。

MB078 气门数(进气) 单缸的进气门数

MB079 气门数(排气) 单缸的排气门数

MB080 发动机润滑方式 按“混合润滑”、“分离润滑”、“压力飞溅润滑”等内容填写 MB081 发动机冷却方式 按“液冷”、“强制风冷”、“自然风冷”等内容填写

MB082 发动机起动方式 按“电起动”、“脚起动”、“电起动和脚起动”等内容填写

MB083

发动机最大功率相应转速

(r/min)

应和发动机项一一对应。应符合GB/T 20076-200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

发动机 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测量方法》的规定。

注意!不能申报范围值:如7500±400 、7500~8000。

检测机构按企业申报值检验,企业申报前应自检。

MB084 发动机最大扭矩 (N·m ) 应和发动机项一一对应。应符合GB/T 20076-200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 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测量方法》的规定。

注意!检测机构按企业申报值检验,企业申报前应自检。

MB085 发动机最大扭矩时相应转速 应和发动机项一一对应。应符合GB/T 20076-200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 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测量方法》的规定。

注意!检测机构按企业申报值检验,企业申报前应自检。不能申报范围值。

MB086 最低燃油消耗率(g/(kW·h)) 和发动机项一一对应。

MB087 化油器生产企业

MB088 化油器型号

MB089 化油器数目

MB0891 化油器浮子室的燃油容积(mL)不应填写范围值

MB0892 燃料喷射系统说明

MB090 燃料喷射工作原理 按“进气歧管(单点/多点)”、“直接喷射”等填写。

MB091 油泵生产企业 指喷油泵(喷射泵),功能为建立喷油压力和计量喷油量。 MB092 油泵型号

MB0921 油泵排量(或油泵特性曲线) 油泵排量按“ mm3/行程(泵速 r/min)”填写;如提供图纸,填写见图。泵速应注明公差。

MB093

喷油器开启压力(或喷油器特性

曲线)

如提供图纸,填写见图

MB094

供油泵压力(或供油泵特性曲

线)

如提供图纸,填写见图。

MB095 标称电压(V) 按“6V”、“12V”等填写。

MB096 发电机(磁电机)生产企业

MB097 发电机(磁电机)型号

MB098 点火方式 按“电容放电式”(或“C.D.I.”)、“电感放电式”等等内容填写,对于双点火

系统应注明“双点火”。

MB099 点火正时(上止点前角度) 如提供图纸,填写见图

MB100 点火控制器生产企业 对于ECU控制点火的情况,点火控制器企业也应填写(填写ECU企业)。MB101 点火控制器型号 对于ECU控制点火的情况,点火控制器型号也应填写(填写ECU型号)。MB102 点火线圈生产企业

MB103 点火线圈型号

MB104 无线电骚扰抑制装置说明 说明采用的无线电骚扰抑制装置和装置主要参数。无线电骚扰抑制装置一般包括噪声抑制点火电缆(电阻性或电抗性)、噪声抑制火花塞、火花塞点火噪声抑制器(屏蔽或非屏蔽的)等等。装置主要参数:对于分布电阻性的无线电骚扰抑制装置(噪声抑制点火电缆)说明每米阻尼线的额定电阻,对于集中电阻性的无线电骚扰抑制装置说明额定直流电阻值,对于电抗性无线电骚扰制装置说明电感值。以上电阻值不能为范围。

MB105 空气滤清器生产企业 MB106 空气滤清器型号

MB107 空气滤清器进气原始阻力 空气滤清器进气原始阻力定义和测量方法按QC/T 230《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空滤器技术条件》

MB108 空气滤清器是否属于消声系统 空气滤清器一般都有一定的进气消声作用,但不一定都属于消声系统。对于一些有特殊消声设计的空滤器,更换时必须使用原型号的空滤器才能保证噪声水平。如更换任意其它型号的空滤器,加速噪声无法保证达到限值要求时,空气滤清器应作为消声系统的一部分。

MB109 进气消声器生产企业

MB110 进气消声器型号

MB111 排气消声器总成生产企业

MB112 排气消声器总成型号

MB113 排气消声器有无纤维吸声材料 按“有”、“无”填写

MB114 排气消声器功率损失比 排气消声器功率损失比的定义和测量参考QC/T 23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消声器技术条件》

MB115 污染控制装置说明 详细说明所采用的污染控制技术路线:应能区分是化油器方案还是电喷方案,应按按实际情况具体描述[如化油器类型“柱塞式、等真空式”、催化器数量、二次补气位置“消声器中间补气、消声器前端补气、缸头二次补气”、电控说明“说明传感器、执行器、基本原理,如‘闭环电喷,ECU根据氧传感器、节气门传感器、XX传感器信号控制喷油时刻、喷油量、点火提前角’;‘闭环机前补气,ECU根据氧传感器信号控制机前补气使空燃比接近于1’;‘ECU根据节气门传感器信号控制点火提前角,点火提前角具体见附图’”]。多配置应以半角“,”隔开,中间不留空格。

MB116 催化转化器生产企业 配多个催化转化器的,按照“前转化器/后转化器”填写。 MB117 催化转化器型号 配多个催化转化器的,按照“前转化器/后转化器”填写。 MB11701 催化转化器和催化单元的数量 按照“催化转化器数量/催化单元数量”填写。

MB11702 催化转化器的形状和尺寸 配多个催化转化器的,按照“前转化器/后转化器”填写。尺寸单位不注明的按mm。如:фA×C/фB×D。

MB11703 催化活性的类型 按“三元”、“氧化”、“还原”等等填写。配多个催化转化器的,按照“前转化器/后转化器”填写,如:还原/氧化。

MB11704 催化转化器贵金属总含量(g)配多个催化转化器的,按照“前转化器/后转化器”填写。

MB11705 催化转化器贵金属比例 如Pt:Pd:Rh=5:5:1。配多个催化转化器的,按照“前转化器/后转化器”填写。

MB11706 催化转化器载体(结构和材料)按蜂窝状金属,陶瓷、热管、小球状金属等等填写。

MB11707 催化转化器孔密度 如:300cpsi。

MB11708 催化转化器封装型式 陶瓷式载体按“半壳式”、“插入式”、“捆绑式”填写,其它形式载体不适用。

MB11709

催化转化器位置(在排气系统中

的位置与参考距离)

距排气口水平距离。

MB11710 有无蒸发污染物控制装置 按“有”、“无”填写。

MB11711

蒸发污染物控制装置及其调整

状态详细说明

应包括油箱、浮子室、炭罐、空滤器或进气管之间通风管、净化管的连接说

明,各单向阀控制说明、贮存燃油蒸气的方法、脱附贮存蒸气的方法。如附

加图纸说明,应说明详见图纸。

MB11712 炭罐生产企业

MB11713 炭罐型号

MB11714 炭罐数目

MB11715 炭罐的形状或示意图 如圆柱形、矩形或异形等。如提供图纸,填写见图。 MB11716 炭罐容积(mL) 炭罐总容积,不应填写范围值。

MB11717 炭罐贮存介质生产企业

MB11718 炭罐贮存介质型号 型号编制推荐采用GB/12495《活性炭型号命名法》 MB11719 炭罐干碳质量(g) 不应填写范围值

MB11720 炭罐床容积(mL) 指炭罐吸附介质部分的容积,不应填写范围值。

MB11721 燃油系统的密封和通气方式 如:燃油箱压力升高时,通炭罐的单向阀打开,燃油蒸气导入炭罐;燃油箱压力降低时,油箱盖单向阀打开,空气导入油箱;化油器浮子室……

MB11722 曲轴箱气体再循环装置说明 如:“曲轴箱废气通过通气管进入空气滤清器”、“曲轴箱废气经气缸头盖回油迷宫分离油气后,经通气管引入空气滤清器”。

MB118 空气喷射装置生产企业

MB119 空气喷射装置型号

MB1191 空气喷射装置型式 按“脉动”,“空气泵”等填写。

MB120 EGR生产企业

MB121 EGR型号

MB122 氧传感器生产企业

MB123 氧传感器型号

MB124 传动方式 按“链传动”、“皮带传动”、“轴传动”等填写 MB125 变速器型式 按“自动”、“人工”填写

MB126 初级传动比 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初级传动比为发动机主轴和变速器主轴(主动皮带轮)之间的传动比。对GY6类的发动机可填写“1:1”或不适用。

MB127 变速器档位数 不含倒档。

MB128 一档传动比 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各档传动比为变速器主轴和副轴的传动比。 MB129 二档传动比 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各档传动比为变速器主轴和副轴的传动比。 MB130 三档传动比 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各档传动比为变速器主轴和副轴的传动比。 MB131 四档传动比 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各档传动比为变速器主轴和副轴的传动比。 MB132 五档及五档以上传动比 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各档传动比为变速器主轴和副轴的传动比。

MB133 无级变速器变速器传动比范围 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如GY6类发动机为主动皮带轮和从动皮带轮之间的传动比范围。

MB134 末级传动比 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末级传动比为变速器副轴(或从动皮带轮)和车辆驱动轮之间的传动比。

MB135 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说明多备案参数的对应关系;其它内容如需要则提供。对于方向盘式三轮摩托车,还应填写方向盘中心立柱距车辆纵向中心平面的水平距离,单位mm,保留到整数位。

MC001 车身或驾驶室本体材料 以下参数为三轮车填写。

MC002

发动机舱说明(大小、形状、主体材料、隔声材料)

MC003 发动机的位置 发动机的位置按“中间”、“左侧”、“右侧”填写 MC004 发动机的布置 发动机布置按“中置”、“后置”、“前置”填写

MC005 前风窗玻璃材料 按GB7258-2012第11.5.6条款要求填写“夹层玻璃”、“塑玻复合材料”;载货摩托车可使用“区域钢化玻璃”等。

MC006 其它车窗玻璃材料

MC007 前风窗玻璃刮水器生产企业

MC008 前风窗玻璃刮水器型号

MC009 座椅数量(不含驾驶员座椅)

MC010 座椅位置

MD001 驱动电机生产企业

MD002 驱动电机型号

MD003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kW)

MD004 控制器生产企业

MD005 控制器型号

MD006 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

MD007 动力蓄电池型号

MD008 动力蓄电池种类

MD009 动力蓄电池电压和容量(单体)

MD010 动力蓄电池数量和连接方式

MD011 DC-DC转化稳压器生产企业

MD012 DC-DC转化稳压器型号

MD001 车辆正左侧面照片 按《公告》产品照片要求。 MD002 车辆正右侧面照片 按《公告》产品照片要求。

MD003 车架总成图 原上报图样,画出车架焊接总成图;以后平叉安装孔(踏板车以后摇架或发动机与车架的连接点,正三轮以前梁前平面与平梁上平面的交点、边三轮同两轮骑式)及车辆纵向中心平面为基准标出主要结构点位置尺寸(至少应包括:前叉立管下口中心点位置、立管倾角及长度、后减震器安装点位置);标出长宽高外廓尺寸;画出主梁横截面形状(在主梁适当位置截取剖面),标出横截面主要尺寸(变截面主梁只标注不变部位的尺寸),注明主梁材料。不能用示意图,车架焊接组件上的各焊接零件应真实画出。主梁剖面图应适当放大。

MD004 制动系统总图 原上报图样,用示意图表示出前、后、驻车、应急制动系统并标注制动系统以下参数:制动手柄或踏板的杠杆臂尺寸;液压制动总泵与分泵的活塞直径和面积;制动片面积和总面积;制动摇臂和凸轮的作用尺寸;制动鼓(或制动蹄)和制动盘的工作直径。要用示意图表示;制动手柄的杠杆臂长度应注到手柄端部;鼓式制动器的制动凸轮作用尺寸是凸轮的最大升程或注明其长短轴尺寸。

MD005 照明和光信号装置位置图 原上报图样,按GB18100/GB4785相关要求,表示出前照灯、前后转向灯、前后位灯、制动灯、后牌照灯、反射器等等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位置尺寸。注意!两轮摩托车转向信号灯发光面之间最小距离应符合GB18100-2000 5.3.3.1要求;对于许多“三灯”车型(前照灯下方另设两个灯),由于GB18100

规定表1(见4.14条)之外的灯具不允许使用,因此对于这另设的两个灯,可按位置灯进行对待,其相应的操控要求、安装要求应符合GB18100,配光性能应符合GB17510,否则不允许安装。

图样中应标注前后转向信号灯发光面之间最小距离、且应符合GB18100-2000 5.3.3.1要求。

MD006 操纵件、信号装置和指示器及其

图形符号布置图

原上报图样,表示出操纵件、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位置和图样;画

出仪表盘图,表示出仪表盘上指示器和信号装置的图形符号。车辆和仪表盘

图不能示意表示。车辆图可以只画出前半部。图形符号(仅限操纵手把上各

件)的图样大小应能看的清楚。

MD007 排气消声系统剖面图 原上报图样,表示出内部结构,包括各腔隔板的结构;标出各隔板的位置尺寸;标出消声器的外廓尺寸和安装尺寸(外廓尺寸仅包括两端及各段的直径,安装尺寸指与发动机连接部位尺寸,有法兰的给出法兰形状尺寸);如有排气净化装置则用箭头予以指示,对于催化转化器,建议注明外廓尺寸和安装尺寸。

MD008 其它需要的图纸 如提供喷油器、供油泵特性曲线等图纸,在本项提交。

摩托车参数

摩托车主要参数意义详解 我们买了摩托,主要关心如何安全行驶、保养,对其技术性能关心的比较少,这也是对的。但我们买了新车后,面对其说明书上的一大堆技术参数,相信多数朋友与我一样,知知甚少,其实,这些参数对于我们了解车子的性能,是有很大帮助的。此主题主要想以弯梁车为主,对摩托车的型号意义、发动机编号意义、外观参数意义、车速、点火方式、车架号、轮胎参数等等,作一说明,有的是网上搜索的,有的是在书本上查找的,有的是个人了解。共分十个专题。 一、关于摩托车的型号编制方法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摩托车型号由商标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设计代号及改进序号组成,其组成形式如下: 1、商标代号用商标名称中每一个字的汉语拼音大写首位字母表示。 2、规格代号用发动机总排量表示,排量单位为ml。 3、类型代号由摩托车的种类代号和车型代号组成,种类代号和车型代号分别用种类名称和车型名称中具有代 表性字的大写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类型代号如下表所示)

4、设计序号当同一生产厂同时生产商标、总排量、类型相同,但不是同一个基本型的车辆时,应用设计序号以示区别。设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2、3……依次表示车辆设计顺序,当设计序号为1时应省略。设计序号应用间隔符号“-”与前面类型代号隔开。 5、改进序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A、B、C……依次表示。 轻便摩托车与摩托车在型号上的区别,是在规格代号后边加字母“Q”,其他的规定与摩托车相同。踏板车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车型,在原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为便于行业管理和公安车辆管理,现在规定踏板车在型号中规格代号的后边加字母“T”。 举例 XDZ90T 其中 XDZ——新大洲牌: 90——排量为90ml级; T——踏板车。 YH50Q-2D

河北省病历书写规范2013版

河北省病历书写规范(2013年版) 、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文件 冀卫办医政(2013)30号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北省病历书写规范(2013年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病历管理,提高病历质量,省卫生厅根据原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组织制定了《河北省病历书写规范(2013年版)》《河北省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河北省门诊病历书写质量评估标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河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3年7月18日

河北省病历书写规范(2013年版)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话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检验、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中几项记录格式要求。 (一)日期记录格式。应统一采用公历制,按?年、月、日?的顺序,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2013-2-8?或?2013年2月8日?。 (二)时间记录格式。统一采用24小时计时制,时间记录到分。如?上午8点10分?记为?8:10?,?晚上8点10分?记为?20:l0?。 (三)度量衡单位记录格式。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如血压使用?mmHg?,长度单位要写?米(m)、厘米(cm)、毫米(mm)等,不能写?公尺、公分、公厘?等;容量应写?毫升(ml)?、?升(L)?,不能写?公升、立升?等。 (四)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疾病分类编码统一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手术、操作分类按ICD-9-CM-3。 (五)抢救记录补记格式。要按照补记时间书写,但抢救记录内容中必须记录开始抢救时间,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

新版中医病历书写规范

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中医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望、闻、问、切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中医术语的使用依照相关标准、规范执行。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第十条病历书写中涉及的诊断,包括中医诊断和西医诊断,其中中医诊断包括疾病诊断与证候诊断。 中医治疗应当遵循辨证论治的原则。 第十一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三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门诊手册封面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第十四条门(急)诊病历记录分为初诊病历记录和复诊病历记录。

2013病历书写规范摘要

病历书写规范(2013年版) 基本要求 一、病历几项记录格式要求: 1、日期记录格式:2015-9-9或者2015年9月9日 2、时间记录格式:上午记录为:8:10,下午记录为:20:10 二、错字修改 1、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时,应当用双划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不得采用刮、沾、涂、描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2、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在需要修改的部分划双划线,并保持原有记录清晰、可辨,在其上方填写修改内容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如果上方无空隙,可以在就近空白处填写)。修改用笔与书写用笔颜色一致。 3、手写及计算机打印病历中,上级医务人员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要求:每页不超过三处修改,每处修改字数不超过20字。 具体要求 一、首页 1、年龄。不足一周岁的,按照实足年龄的月龄填写,以分数形式表示:分数的整数部分代表实足的月龄,分数部

分分母为30,分子为不足一个月的天数。如“2 15/30月”代表患儿实足年龄为2个月又15天。 2、从出生到28天为新生儿期。出生日为第0天。产科病历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期住院的患儿应当填写“新生儿出生体重”、“新生儿入院体重”。新生儿出生体重指患儿出生后第一小时内第一次称得的体重,要求精确到10克;新生儿入院体重指患儿入院时称得的重量,要求精确到10克。 3、联系人关系填写“1.配偶,2.子,3.女,4.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外孙女,5.父母,6.祖父母或外祖父母,7.兄、弟、姐、妹,8/9其他”对于非家庭关系人员,统一使用“其他”,并附加说明,如:同事。 4、实际住院天数。入院日与出院日只算一天。 5、首页中入院时间为:患者办理入院手续时的时间。入院记录等书写的入院时间为入科时间。 6、出院诊断。①产科诊断问题:有病理情况的先填写病理诊断。如:主要诊断:胎膜早破;其他诊断:宫内孕39周,第一胎头位。②孕妇住院,出院时的孕周数应随住院时间的增长而增长。 7、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不能书写“车祸、外伤”,应该写“意外触电、房屋着火、公路上汽车翻车、误服农药” 二、入院记录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增加内容(20150509)

新旧版病历书写规范不同之处 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增加:病历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病历书写是……的行为。(特指是一种行为) 增加: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极端负责的精神”改为“认真负责的精神”。 增加: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病历书写应当…………规范(2010年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增加内容) 去除原第8条中“(抢救记录)详细记录患者初始生命状态和抢救过程和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有关资料”。 眉栏项目增加“病区”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增加内容)或近亲属、关系人(增加内容)签字。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删除原“词素中的数字一律使用汉字,双位以上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增加:异常检验或检查结果应用红笔在报告单上方标注。实施电子病历后,能支持检验或报告单满页打印者,可将检验报告单分门别类按照报告时间顺序满页打印。 表格式病历条款增加“包括护理的各种表格”。 第二章病历的格式与内容 第一节门(急)诊病历 【门诊初诊】 删除:急危重患者应注明就诊时间(详细到时分)(2010年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已明确要求所有时间记录均应详细到时、分) 患者在其他医院所做的检查,因注明医院名称和检查日期,增加:检查项目、报告单号、结果。 删除:急危重患者门急诊记录要求。 增加:开具疾病诊断证明及休息证明应记录在病历中。 门诊病历、住院证可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原为圆珠笔书写)。 主诉:主要症状(或体征)(增加内容)及持续时间。 病史:增加伴随症状、体征。 初步诊断:需写出本次就诊的初步诊断(增加内容)。如不能诊断明确,可写“╳╳症状或体征原因待查”(增加内容)。 增加:法定传染病应注明疫情报告情况。 增加:收住院病人写明收住院科室。 增加:医师签名,字迹应清楚易认。 【门诊复诊】 增加:主诉:可写“╳╳疾病复诊”或书写主诉。 在同一医疗机构内(增加内容)三次不能确诊的患者,接诊医生应请上级医师会诊。 增加:诊断:对上次已确定的诊断及补充的新诊断一并列出。(原规范上次已确定的诊断不需要书写)。 增加:门诊放疗、化疗及血液透析等病历书写按相关专科规范执行。 增加【急诊初诊和复诊病历】、【急诊观察病历】书写要求。 第二节住院病历

各种摩托车的活塞参数

CB50(即CB125加大50)活塞环和铃木王,GN125,雅马哈150通用。 摩托车系列活塞 序号名称裙部外径活塞总高活塞压高销孔直径 1 轻骑AG50 41 45.44 19 10 2 金城AX100(轻骑QX100) 50 6 3 28 14 3 星月139(HM50) 39 0 16.9 13 4 大长江DR125(24H00) 57 41.2 21.2 14 5 钱江50 40 50.39 25.5 10 6 钱江50-C 40 50.39 25.5 12 7 绍兴60 43 53.3 28 12 8 轻骑K172 72 49.5 26 18 9 沙滩250 71 49.1 23.8 16 10 CD195 53 43.5 19.5 14 11 虹桥172(水冷250) 72 47.5 22.5 17 12 GZ160活塞 60 44.65 22.65 15 13 大长江GZ150 57 40.4 20.4 15 14 AN150活塞 57.5 38.2 21.2 15 15 钱江158 57.5 37 18.4 14 16 QJ157QMJ 57.4 38.5 20.2 15 17 短裙JH145 61 54 23.5 15 18 隆鑫短裙CG150 62 52 23.7 15 19 尼日利亚CG150活塞 62 54.5 23.61 15 20 捷达CG150 62 55 23.7 15 21 短裙CG150 61.97 52 23.7 15 22 钱江CG150 61.97 55 23.7 15 23 隆鑫短裙CG175 61.97 52 23.7 15 24 大长江HM125活塞 52.4 37.1 20.1 15 25 大长江HM125改型 52.4 37.1 20.1 15 26 大长江HM125 52.4 37.1 20.1 15 27 短裙CG125活塞 56.5 52 23 15 28 尼日利亚CG125 56.5 55 23 15 29 钱江HM125 52.4 37.1 20.1 15 30 钱江CG125 56.5 55 23 15 31 华田HM125 52.4 37 20 15 32 捷达HM125 52.4 37.1 20.1 15 33 轻骑铃木UZ125Q活塞 53.5 42.4 19.9 14 34 轻骑铃木GT125活塞 53.5 42.4 19.9 14 35 KCW125活塞 52.4 37.1 20.1 15 36 T125 52.4 39.9 19.7 14 37 AN125改型 52 41.4 19.4 14 38 钱江太本田125B活塞 52.4 40 20 13.5 39 钱江太本田125 52.4 40 20 13.5 40 大长江GZ125 57 41.2 21.2 14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时间节点要求

新版病历书写规范时间节点要求 1、住院病历、人院记录应于次日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应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 2、急危重症患者的病历应及时完成.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3、首次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后8小时内完成,注明书写时间(应注明年、月、日、时、分); 4、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完成首次病程记录书写后24小时内,须有主治及以上医师审阅并签名; 5、新入院病人应连续记录3天病程记录(含首次病程录)。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一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6、对住院时间较长的患者,应每月作阶段小结,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对住院时间超过30天的患者,每隔30天应有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的以科室为单位的大查房,阶段小结不可以替代以科室为单位的大查房; 7、主治医师首次査房的记录至少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8、接班记录应当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对入院3天内的病例可不书写“交班记录”,但接班医师应在接班后24小时内书写较详细的病程记录; 9、第一次手术后病程记录由手术者或第一助手于手术后即时书写,术后病程记录应连续记录3天,以后按病程记录规定要求记录; 10、麻醉后对患者进行随访应达到72小时,麻醉并发症及处理情况应分别记录在麻醉记录单和病历的病程记录中,72小时内完成麻醉后访视记录和麻醉总结; 11、死亡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及时完成(最迟不超过24小时); 12、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方法汇总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方法 标准号:GB/T 5373-94 替代标准号:GB5373-85 发布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江西赣江机械厂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点击数:1412 更新日期:2008年03月07日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和取值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的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 2 引用标准 GB/T 5359.3-19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尺寸 GB/T 5359.5-19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质量 GB/T 5359.6-19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两轮车质量 GB/T 5359.7-199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三轮车尺寸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 3 一般测量条件 3.1 被测车辆必须清洁(无油污、泥土),装备应齐全,轮胎气压应符合车辆技术条件的要求。 3.2 测量尺寸用的支承平面应是呈水平状态的测量平台或水磨石地面。 3.3 车辆静置于支承平面上,车轮处于直线行驶位置,两轮车处于铅垂状态,正三轮车的门、窗应关闭,边三轮车边风档应置于工作位置。 3.4 测量仪器和设备 a.钢卷尺:读数分辨力1mm ; b.角度尺:读数分辨力5'; c.高度尺:读数分辨力0.5mm ; d.重锤或直角尺;

e.三维坐标装置; f.电子秤或杠杆增砣式台秤,读数分辨为0.2kg; g.垫块; h.可调整式水平仪; i.悬架锁紧工具。 3.5 车辆装载质量按制造厂的规定。驾驶员(乘员)及其装备的总质量规定为75kg,不足75kg者,应在相应的乘座位置上加配重,货物应装在规定的位置上。 4 尺寸参数的测量方法 4.1 测量条件 4.1.1 车辆尺寸的定义应符合GB/T 5359.3、GB/T 5359.7的规定,置于三维正交坐标系中,确定其测量基准平面和纵向中心平面。 4.1.2 测量转弯圆、转弯通道圆直径和车轮滚动半径用的场地和道路应是清洁、平坦、干燥的混凝土或沥清地面。 4.2 测量项目及测量要求 4.2.1 长度尺寸见表1。 表 1

2013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2013版病历书写规范解读 病历书写及相关医疗制度讲座 2013-01-271 病历书写基本要求2 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3 疾病诊断名称书写中常见的问题病历书写基本要求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并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概念病历: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 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护理文书:是护理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的总称,是护理人员科学的思维方式和业务水平的具体体现,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病历书写基本要求1.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2.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并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3.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第一章基本要求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中医术语的使用依照相关标准、规范执行。要求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每页修改不超过两处(上级医师审阅修改除外)。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

摩托车标准

摩托车标准 GB 45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6169—2000、GB/T 4569—2000 GB 14621—2011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 法(双怠速法) GB 14621—2002 GB 14622—2007 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国第 Ⅲ阶段) GB 14622—2002 GB 15365—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 图形符号 GB 15365—1994 GB 15744—2008 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部分代替GB/T 15744—1995、GB/T 16486—1996 GB 161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6169—2000、GB/T 4569—2000 GB 16486—2008 轻便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部分代替GB/T 15744—1995、GB/T 16486—1996 GB 17352—2010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后视镜的性能和安装要求GB 17352—1998 GB 17353—201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防盗装置GB 17353—1998 GB 18176—2007 轻便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中 国第Ⅲ阶段) GB 18176—2002 GB 19482—2004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 法 GB 19758—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20073—200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制动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5382.1—1996、部分代 替GB 17355—1998 GB 20074—200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外部凸出物 GB 20075—2006 摩托车乘员扶手 GB 20998—200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 量方法 GB/T 4570—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耐久性试验方法GB/T 4570—1995 GB/T 5359.1—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第1部分:车辆类型GB/T 5359.1—1996 GB/T 5359.2—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第2部分:车辆性能GB/T 5359.2—1996 GB/T 5359.3—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第3部分:两轮车和三轮 车尺寸GB/T 5359.3—1996、GB/T 5359.7—1996 GB/T 5359.4—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术语第4部分:两轮车和三轮 车质量GB/T 5359.5—1996、GB/T 5359.6—1996 GB/T 5363—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台架试验方法GB/T 5363—1995 GB/T 5373—200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方法GB/T 5373—1994 GB/T 5374—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可靠性试验方法GB/T 5374—1995 GB/T 5375—200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型号编制方法GB/T 5375—1998 GB/T 5378—2008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方法GB/T 15363—1994、GB/T 15364—1994、GB/T 16708—1996、GB/T 5376—1996、GB/T 5378—1994、GB/T

河北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3版

河北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3版) 河北友爱医院

目录 河北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3版) (2) 第一章基本要求 (2) 第二章门(急)诊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7) 第三章急诊留观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10) 第四章住院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11) 第五章打印病历内容及要求 (52) 第六章病历内容及排列顺序 (53) 第七章其他 (56) 附表一:使用自费、贵重药品、检查和医用耗材告知同意书样表 (57) 附表二:病危病重通知书参考样表 (58) 附表三:输血/血液制品治疗知情同意书格式参考格式 (59) 附表四: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 (61) 附表五:自动出院或转院告知书参考范本 (62) 附表六:急诊留观记录表格式样 (63) 附表七:急诊留观小结、留观病例首页范本 (64) 附表八、住院病历首页样表 (66) 附表九、产科入院记录可参照样式 (68) 附表十:入院护理评估单参考样表 (70) 附表十一:疼痛评估记录表(医院通用版)参考模式 (71) 附表十二:麻醉术前访视记录单参考样表 (72) 附表十三、麻醉术后访视记录单参考样表 (73) 附表十四、手术安全核查表参考格式 (74) 附表十五、手术风险评估表参考样式 (75) 附表十六、手术护理记录单参考样表 (76) 附表十七、手术患者交接护理记录参考样表 (77) 附表十八、护理记录单1样表 (78) 附表十九、护理记录单2样表 (79) 河北省住院(门诊)病历质量评估标准 (80)

河北省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3版)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检验、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中几项记录格式要求。 (一)日期记录格式。统一采用公历制,按“年、月、日”顺序,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2010-2-8”或“2010年2月8日”。 (二)时间记录格式。统一采用24小时计时制,时间记录到分。如“上午8点10分”记为“8:10”,晚上8点10分记为“20:10”。 (三)度量衡单位记录格式。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如血压使用“mmHg”;长度单位要写“米(m)、厘米(cm)、毫米(mm)”等,不能写“公尺、公分、公厘”等;容量应写“毫升(ml)、升(L)”不能写“公升、立升”等。 (四)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疾病分类编码统一按照国际疾病分类ICD-10;手术、操作分类按ICD-9-CM-3。 (五)抢救记录补记格式。要按照补记时间书写,但抢救记录内容中必须记录开始抢救时间,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六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水圆珠笔书写。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不得采用刮、粘、涂、描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标准[详]

最新病历书写规 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是法律的可靠证据。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的态度,严肃规地书写病历。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签名一律用红笔。修改病历应在72小时完成。 4.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最新病历书写规范 病历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原始记录,也是医学科研与教育的基础资料,同时也是病人支付的凭证。它能真实的反映医院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是法律的可靠证据。有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两种。住院病历包括:体温单、入院记录、医嘱单、化验单、特殊检查治疗同意单、手术同意书及清点记录单、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单、护理记录单、出院记录单等。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病历是医务人员在诊疗工作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病历归档后形成病案。病历书写是医务人员通过问诊、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工作记录的行为。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抉择治疗和制定预防措施的科学依据。它既反映医院管理、医疗质量和业务水平,也是临床教学、科研和信息管理的重要资料,同时还是考核医务人员医德、评价医疗服务质量、医院工作绩效的主要依据。病历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医务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态度,严肃规范地书写病历。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和要求:1.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书写。计算机打印的病历(电子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 2.病历书写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表述准确,语句简练、通顺;书写工整、清楚;标点符号正确;书写

不超过线格;在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贴、涂黑、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审查修改应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签名一律用红笔。修改病历应在72小时内完成。 4.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5.实习医师、毕业后第一年住院医师书写的住院病历,经上级医师补充修改、确认并签字以示负责后,上级医师可不再书写入院记录,但必须认真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6.门诊病历即时书写,急诊病历在接诊同时或处置完成后及时书写。 7.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应于次日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应于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 8.急危重症患者的病历应及时完成,因抢救急危重症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 9.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药物名称可以使用外文。患者述及的既往所患疾病名称和手术名称应加引号。 10.疾病诊断、手术、各种诊疗操作的名称书写和编码应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10、ICD-9-CM-3)的规范要求。

《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10年版)

《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010年版) 与病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号主席令1999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1号主席令2010年7月1 ) ◆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1号令2002年9月1日) ◆部门规章 ● 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2010年3月1日)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2002年9月1日) 《卫生部关于下发住院病案首页的通知》(卫医发[2001]286号2002年1月1日) 《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3号2007年5月1日)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卫医管发〔2010〕28号) 《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卫科教发〔2008〕45号,2009年1月1日) ●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2010年版》(鲁卫医字[2010]105号) ● 医院:病历检查评分标准病案奖罚规定病房病历管理规定案科病历管理规定 病历概念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它是关于患者疾病发生、发展、诊断、治疗情况的系统记录,是临床医师根据问诊、查体、辅助检查以及对病情的详细观察所获得的资料,经过归纳、分析、整理、书写而成的档案资料;病历转交到病案室并经病案管理人员整理后归档则为病案。 不是所有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等资料都是病历资料,如入院证、申请单和病理切片、X线片。 病历价值 反映病情:疾病全过程、健康档案、民事权利、个人隐私 反映医疗质量(病历质量是医疗质量的文字体现) 反映学术水平 反映管理水平 为医、教、研提供基础资料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病历书写规范细则(2016年版)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检验、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遵循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病历书写中几项记录格式要求。 (一)日期记录格式。应统一采用公历制,按“年、月、日”的顺序,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例如"2013-2-8"或"2013年2月8日"。 (二)时间记录格式。统一采用24小时计时制,时间记录到分。如"上午8点10分"记为"8:10","晚上8点10分"记为"20: 10"。 (三)度量衡单位记录格式。统一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如血压使用"mmHg",长度单位要写"米(m) 、厘米(cm)、毫米(mm)"等,不能写"公尺、公分、公厘"等;容量应写"毫升(ml)"、"升(L)",不能写"公升、立升等。 (四)疾病分类编码和手术操作编码。疾病分类编码统一按照国际疾病分类 ICD-I0;手术、操作分类按ICD-9-CM-3。 (五)抢救记录补记格式。要按照补记时间书写,但抢救记录内容中必须记录开始抢救时间,具体到分钟。 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六条住院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门(急)诊病历和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色或黑色油水圆珠笔书写。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横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晰、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不得采用刮、粘、涂、描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修改时,应在需要修改的部分划双横线,并保持原有记录清晰可辨,在其上方填写修改内容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署全名(如果上方无空隙,可以在就近空白处填写)。修改用笔和书写用笔颜色一致。

新版病例书写规范(详解)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一条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第二条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 第三条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第四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历保存的要求。第五条病历书写应当使用中文,通用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症状、体征、疾病名称等可以使用外文。 第六条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点正确。 第七条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第九条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第十条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第二章病历书写 第十一条门(急)诊病历内容包括门(急)诊病历首页(门(急)诊手册封面)、病历记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第十二条门(急)诊病历首页内容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药物过敏史等项目。

摩托车主要参数意义分析报告

摩托车要紧参数意义详解 我们买了摩托,要紧关怀如何安全行驶、保养,对其技术性能关怀的比较少,这也是对的。但我们买了新车后,面对其讲明书上的一大堆技术参数,相信多数朋友与我一样,知知甚少,事实上,这些参数关于我们了解车子的性能,是有专门大关心的。此主题要紧想以弯梁车为主,对摩托车的型号意义、发动机编号意义、外观参数意义、车速、点火方式、车架号、轮胎参数等等,作一讲明,有的是网上搜索的,有的是在书本上查找的,有的是个人了解。共分十个专题。 一、关于摩托车的型号编制方法 依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摩托车型号由商标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设计代号及改进序号组成,其组成形式如下: 1、商标代号用商标名称中每一个字的汉语拼音大写首位字母表示。 2、规格代号用发动机总排量表示,排量单位为ml。

3、类型代号由摩托车的种类代号和车型代号组成,种类代号和车型代号分不用种类名称和车型名称中具有代表性字 的大写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类型代号如下表所示) 4、设计序号当同一生产厂同时生产商标、总排量、类型相同,但不是同一个差不多型的车辆时,应用设计序号以示区不。设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2、3……依次表示车辆设计顺序,当设计序号为1时应省略。设计序号应用间隔符号“-”与前面类型代号隔开。 5、改进序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A、B、C……依次表示。 轻便摩托车与摩托车在型号上的区不,是在规格代号后边加字母“Q”,其他的规定与摩托车相同。踏板车是近年来出现的

一种新车型,在原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为便于行业治理和公安车辆治理,现在规定踏板车在型号中规格代号的后边加字母“T”。 举例 XDZ90T 其中 XDZ——新大洲牌: 90——排量为90ml级; T——踏板车。 YH50Q-2D 其中 YH——玉河机器厂代号或玉河牌; 50——排量为50ml级; Q——轻便摩托车; 2——设计代号,第二次设计; D——改型代号,第四次改型; XF125YS-A 其中 XF——上海-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幸福牌; 125——排量为125ml级; YS——两轮越野赛车; A——改进序号,A为第一次设计; CJ750BK 其中 CJ——长江牌; 750——排量为750ml级; B——边三轮;

最新版病历书写规范

护理文件书写要求 护理病历是护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手术清点记录单、护理记 录单等。护理病历书写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第一章“病历书写的基本规则和要求”。 2.书写内容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3.书写应与其他病历资料有机结合,相互统一,避免重复和矛盾。 4.护理文件均可采用表格式。 5.使用电子病历应按电子病历规范要求。 第一节体温单 体温单主要用于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有关情况,内容包括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号、入院日期、住院号(或病案号)、日期、住院天数、手术后天数、脉搏、体温、呼吸、血压、出入量、大便次数、体重、身高、页码等。其书写要求如下: 1.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填写眉栏各项、包括: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床号、入 院日期、住院号,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表述。 2.住院日期首页第1 日及跨年度第1 日需填写“年-月-日”(如:2010-01-01)。每页体温单 的第1 日及跨月的第1 日需填写“月-日”(如03-01),其余只填写日期。 3.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笔填写“住院天数”,自入院当天起为“1”,连续写至出院;用红笔填写“手术(分娩)后天数”时,以手术(分娩)次日为第1 天,依次填写14天为止。若在14 天内进行第2 次手术,则将第1 次手术天数作为分母,第2 次手术天数作为分子填写。例:“3/7”,分母7 代表第一次手术后7 天,分子3 代表第二次手术后3 天。 4.患者入院、转入、手术、分娩、出院、死亡等时间,用红色笔纵向在40~42℃之间相应时间格内填写;按24小时制,用中文书写,精确到分钟。转入时间由接收科室填写,如“转入二十时三十分”;‘死亡时间应当以“死亡x 时x 分”的方式表述。 5.一般患者每天14:00 测体温、脉搏1 次。新入院患者每天测量体温、脉搏2次 (6:00~14:00),连续3 天;体温在39℃(口腔温度)以上者,每4 小时测量1 次;体温在38.9~38℃者,每日测量4 次;体温在37.9~37.5℃者,每日测量3 次(6:00~14:00~18:00) 至正常。 6.体温曲线的绘制 (1)体温符号:口腔温度以蓝点表示,腋下温度以蓝叉表示,直肠温度以蓝圈表示,耳温 以蓝色空心三角形表示。 (2)体温单每小格为0.2℃,测量的度数用蓝色笔绘制于体温单35~42℃之间,相邻体温 用蓝线相连。 (3)物理降温或药物降温半小时后测得的体温,画在物理降温前温度的同一纵格内,以红 圈表示,并用红虚线与降温前体温相连;下一次测得的体温应与降温前体温相连。 (4)当脉搏与体温重叠在一点,如系口腔体温,先画蓝点表示体温,再将红圈画于其外表示脉搏;如系直肠体温,先画蓝圈表示体温,其内画红点表示脉搏;如系腋下体温,先画蓝叉表示体温,再将红圈画于其外表示脉搏。 (5)患者体温突然上升或下降应予复试,复试符合,在原体温上方用蓝笔以一小写英文字 母“v”(verified)表示核实。 (6)如体温低于35℃,将“不升”二字写在35℃线以下。 (7)若患者因拒测、外出进行诊疗活动等原因未能测量体温的,在体温单34~35℃之间用 蓝笔纵写“拒测”、“外出”等,前后两次体温断开不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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