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全国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年全国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年全国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2015年全国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介绍

卫生资格是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简称,简称卫生资格考试。

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职称考试。"卫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等全部考务工作。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分别负责西医、中医、计生部分专业的命题、组卷工作。考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5月中旬举行。

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以下简称"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及级别范围: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分为初级资格(含士级、师级)、中级资格。全科医学专业起点为中级资格。

(三)考试科目设置: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2013年度临床医学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等65个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6月份考试。

2015年考试时间暂未公布,考试吧预计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时间:5月16-17、23-24日。

参考2014年考试安排,预计2015考试安排如下:

一、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5月16、17、23、24日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11∶00—12∶30专业知识14∶00—15∶30专业实践能力16∶30—18∶00二、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具体安排: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2015年5月16日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

2015年5月17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2012]110号)。2013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

业代码为301至360)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102、

202、367)、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204、374)的各专业""基础

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知识"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

的方式进行。其他52个专业的4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具体机考专业的考试时间安排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负责另行通知。

考试费用

各地卫生资格考试费用不相同,初级一般在45-50元,中级一般在65-70元。

各地2015年卫生资格考试费用暂未公布,可参考各地2014卫生资格考试费用。

考试专业

全国卫生职称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

能力"等4个科目。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101 药学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102 中药学108 营养

103 口腔医学技术109 理化检验技术104 放射医学技术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111 病案信息技术106 病理学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201 药学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02 中药学210 营养

203 护理学211 理化检验技术

204 中医护理学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205 口腔医学技术213 病案信息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214 输血技术

207 临床医学技术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208 病理学技术

三、中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301 全科医学347 麻醉学

302 全科(中医类)348 康复医学303 内科学349 推拿(按摩)学304 心血管内科学350 中医针灸学305 呼吸内科学351 病理学

306 消化内科学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307 肾内科学353 口腔医学308 神经内科学354 口腔内科学309 内分泌学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310 血液病学356 口腔修复学311 结核病学357 口腔正畸学312 传染病学358 疼痛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359 重症医学314 职业病学360 计划生育315 中医内科学361 疾病控制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362 公共卫生317 普通外科学363 职业卫生318 骨外科学364 妇幼保健319 雄心外科学365 健康教育320 神经外科学366 药学

321 泌尿外科学367 中药学

322 小儿外科学368 护理学

323 烧伤外科学369 内科护理324 整形外科学370 外科护理325 中医外科学371 妇产科护理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372 儿科护理327 中医肛肠科学373 社区护理328 中医骨伤学374 中医护理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375 口腔医学技术330 妇产科学376 放射医学技术331 中医妇科学377 核医学技术332 儿科学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33 中医儿科学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34 眼科学380 病理学技术

335 中国眼科学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36 耳鼻咽喉科学382 营养

337 中医耳鼻咽喉科学383 理化检验技术

338 皮肤与性病学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39 中医皮肤与性病学385 消毒技术

340 精神病学386 心理治疗

341 肿瘤内科学387 心电学技术

342 肿瘤外科学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389 病案信息技术

344 放射医学390 输血技术

345 核医学391 神经电生理(脑点图)技术346 超声波医学

考试题型

每个专业设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分四个半

天进行。每个科目题量为100题,题型有A1、A2、B1、A3、A4和X型题。

(一)A1型题(单句型最佳选择题)

细胞坏死的主要形态标志是

A、线粒体肿胀

*B、核碎裂

C、胞质嗜酸性增强

D、胞质脂滴增加

E、自噬泡增多

(二)A2型题(病例摘要型最佳选择题)

35岁女性,3周前感冒伴咽痛,2周前已痊愈。近5天颈前疼痛明显,有低热来门诊。

查体:T 37.8℃,皮肤无汗,甲状腺Ⅱ°大,右叶硬,明显触痛拒按,WBC 7.8×109/L。临

床诊断最可能是

A、甲状腺右叶囊肿出血

B、甲状腺癌伴出血

C、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

D、急性化脓性甲状腺炎

*E、亚急性甲状腺炎

(三)A3型题(病例组型最佳选择题)

(1~3题共用题干)

35岁男性,因饱餐和饮酒后6小时出现中上腹疼痛,放射至两侧腰部,伴有呕吐2次,为胃内容物,自觉口干,出冷汗。查体:T 38℃,四肢厥冷,脉搏116次/分,血压10/6 kPa,腹膨胀,全腹弥漫性压痛、反跳痛和肌紧张,肝浊音界存在,移动性浊音阳性,肠鸣音消失。

1.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不应考虑的诊断是

A、穿孔性阑尾炎

B、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

C、绞窄性肠梗阻

D、急性胰腺炎

*E、急性盆腔炎

2.患者经检查诊断为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如行腹腔穿刺,可能抽出液体的颜色是

A、无色清亮液体

*B、棕褐色液体

C、胆汁样液体

D、脓性液体

E、血性液体

3.治疗方针应是

A、胃肠减压,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B、中药与针刺

C、补液抗炎

*D、紧急手术

E、纠正休克后手术

(四)A4型题(病例串型最佳选择题)

(1~3题共用题干)

18岁女性,2年来觉下前牙咬东西无力,近期牙齿感觉松动。检查下前牙松动Ⅰ度。牙龈红肿,有牙石,其它牙龈微肿。

1.采集病史重点了解

A、有无外伤史

*B、家族史

C、不良习惯

D、口腔卫生习惯

E、有无服药史

2.重点检查项目是

A、牙髓活力

*B、X线片

C、松动度

D、外周血象

3.根据上述检查初步印象为牙周炎,有助于进一步确定诊断的检查是

A、全身头颅X线

*B、龈下菌斑细菌学检查

C、局部组织病理检查

D、药物过敏试验

E、内分泌检查

(五)B1型题(标准配伍题)

(1~2共用备选答案)

A、血源性

B、腺源性

C、损伤性

D、牙源性

E、医源性

1.新生儿颌骨骨髓炎感染来源多为(A)

2.化脓性颌骨骨髓炎感染来源多为(D)

(六)X型题

感染性休克病人治疗原则是

*A、及时清除化脓病灶

*B、迅速扩充有效血容量

*C、应用血管活性药物

*D、吸氧

*E、维护心肺脑肾等重要脏器功能

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一般在12月--次年1月份。2014卫生资格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25日。

报名入口

2015年报名入口暂未公布,以下是2014年报名入口:

2014卫生资格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25日。考生可直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或者点击下面链接进入报名入口。

点击进入2014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报名流程

2015年报名流程暂未公布,以下是2014年报名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2014年1月8日9∶00至1月25日24∶00

考生须按照《考生报名操作指导》在网上进行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1.注册用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网上报名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f11117034.html,),进入“考生入口”栏目中的“网上报名”专区,点击“2014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入口”,按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填写登录邮箱、设置登录密码、输入校验码后进入报名界面。

考生在网上注册的登录邮箱和密码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查询、打印等操作的唯一识别依据,须妥善保管,并确认邮箱为真实有效的,以保证您丢失密码时,能收到我们发出的密码重置邮件。

每个注册邮箱和密码只能对应一个考生,不同考生不能使用同一邮箱进行报名,否则将导致考生信息丢失。

2.填写申报信息:考生可参照《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并仔细核对;因弄虚作假或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和证书信息的准确性,后果由考生自负。

3.上传照片: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请认真处理上传照片,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进行现场确认、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成绩单打印和证书发放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照片具体要求为:(1)上传照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其他如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2)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20kb—45kb之间;(3)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4)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常带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不得佩戴首饰。

4.打印申报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请自行打印《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5.修改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信息)一旦成功保存后,不允许修改;如果填写错误,需重新注册用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不包括基本信息)填写有误的,考生可于网上报名期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核对无误后须重新打印申报表,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考生可通过查看申报表上方验证码的后两位数字来判断信息修改的次数,数字最大的版本为最终版。如果您所持的申报表版本不是最终版,将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2014年1月9日至1月28日,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1.具体确认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地区现场确认时间的通知。

2.报名确认:考生请携带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及材料,在各地通知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注意事项:(1)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2)考生若为退出现役军人,以军人身份参加过上一年度(2013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须在进行现场确认时提供现单位出具的转业证明和2013年考试成绩单,由本年度报名地区进行档案号的合并管理。

(三)网上缴费------2014年1月9日至2月8日

北京、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新疆兵团考区采用网上缴费,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后进行网上缴费。请依据系统提示和《网上缴费操作指南》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名条件

2015年报名条件暂未公布,以下是2014年报名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其中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和全科医学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技术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

(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2年。

(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有关说明:

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医疗、预防、药学、护理和其他卫生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报名参加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类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3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4、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6、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类别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7、《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部分专业系主亚专业,主亚专业在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等科目考试中使用共用试卷;具体可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

8、《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

成绩查询

2014年卫生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考生须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输入本人准考证上的信息(准考证号、证件号码)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消成绩单下发,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打印成绩单,并请妥善保管,作为考试通过者领取资格证书的依据。

特别声明

中国卫生人才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8f11117034.html,)是唯一能够查询并获取2014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信息的正式途径,通过其他网站、邮件、聊天工具、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散布的"考试未过,可内部操作"、"内部加分"、"包过"等声称可以修改考试成绩的消息全部为诈骗信息,望广大考生不要上当受骗!如遇到上述情形,请考生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成绩管理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报名时填写的证件号码(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登录唯一官方网站中国卫生人才网进行查询成绩,一般在每年7月份左右。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例:1、2003年考生甲报考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2004年报考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考试;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甲2003

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卫生资格相应专业的考试。

2、异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报考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考试后通过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因工作调动原因,2004年在天津报考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相关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如果这两科都通过,则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考试,由天津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天津当地人事部门核发考生专业资格证书;如果相关专业知识通过,专业实践能力没有通过,考生乙2003年的成绩已经作废,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3个科目,才算通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的考试。

合格标准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在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除护理学(初级士,专业代码003)专业外其他专业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所有4个科目在2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初级护士考试成绩各科目中以100为满分计算,每科目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所有4个科目在1年内全部合格者可申请该级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领取

卫生资格考试成绩单及合格证书领取,一般在考后3-4个月。

卫生职称报考条件

卫生职称报考条件 2013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目前还没有公布,笔者为大家整理了2012年卫生职称报考条件,供大家查考: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

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以后只有(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2)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3)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这三种人可以考试。 建议通过自考获得学位的学生去提意见。这是对自考的歧视。既然国家允许自考,并且发本科文凭有学位,就不应该这样歧视。 二、什么人要考试? 不仅是检察官、法官、律师、公证员要考试,而且以后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岗位的人也要考试。公安人员以后还是考一个为妙。不然就会越来越落伍了。 三、考试内容 估计要加大案例分析题了。现在的题目也是以案例题为主的,只不过是用的选择题的方式。以后恐怕要以卷四为主了。 四、多久改变? 意见最后一句说:本意见提出的各项改革措施应予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所以,2016、2017应该还可以苟延残喘两年。2016应该是不变。2017也许考试风格就会变,但可能暂时不要求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司法考试。 另外,如果严格按照意见办,大三的学生是不能考试的。但也许还跟现在一样,大三考试,拿到毕业证后再去领证。因为这个牵涉到大三学生的就业,所以建议大三学生都去提提意见。现在这样先考到资格,然后再去换证对就业是相当好的。如果改过来,法学学生、硕士生都得晚一年就业。这个物质损失、精神损害都是相当大的。

所以,党中央现在只是出台了意见,尚无具体细则。各种可能被涉及到的人都要抓紧机会提出自己的看法,希望以后在出台细则时,能够做得更好一些。 附: 《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 一、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选拔培养社会 主义法律职业人才。 坚持整体规划。 加强顶层设计,注重整体谋划,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各项改革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遵循规律。 遵循法治工作队伍形成规律,遵循法律职业人才特殊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职业操守要求,按照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科学设计和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提高法 律职业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坚持积极稳妥。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只对新进法律职业岗位人员实行考试和职前培训,促进新旧制度妥善对接。 二、法律职业范围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 (三)明确法律职业人员范围: 法律职业人员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伦理和从业资格要求,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 研究等工作的职业群体。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

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 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 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对应类别的医 师资格。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 医师资格。 三、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的, 能够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四、具有医学营养学专业学历的,能够根据试用期的工作岗位报 考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 五、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 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 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能够申请参加中西 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 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 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能够申请参加中西 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六、根据《医师法》第四十三条,对《医师法》第九条第二项报 名资格作如下补充规定:

1.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或医士从业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七、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生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八、对通过医学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获得医学专业学历,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符合《医师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1998年6月30日以前,报名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其后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能够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2003年12月31日前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能够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3.具有医师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经自学考试或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能够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九、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经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能够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

(整理)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条件.

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考试报考条件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一)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大专类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二)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三)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四)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五)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六)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七)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一)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二)获得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四)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注册建筑师 一级建筑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注: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一项;(2)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综合性中型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或特种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 二级建筑工程师考试报名条件 3 年)以上人员,可以申报考试;不具备规定学历新参加考试的人员应从事建筑设计工作累计13年以上,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四级以上项目四项(全过程设计)四项,其中三级以上项目(或中型工业建筑项目)不少于一项者。 ◆建设部监理工程师

2015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最新消息

2015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最新消息 【天宇考王】为广大考生归纳总结执业医师最新考试资讯,让考生最先了解执业医师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避免错过报名失去考试机会,天宇考王是一款上机练习题库软件,有单机版、网页版、手机版、三位一体多平台学习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手机版、网页版、单机版三位一体多平台学习模式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考试时间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考试时间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考试时间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师资格考试公告(2016年)”可知:2016年执业医师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016年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为2016年7月1日—7月15日,具体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016年执业医师医学综合笔试 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2016年9月24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临床、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16年9月24日、25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 2016年9月24日上午8:00—10:00,10:20—12:20。 口腔、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全部实行计算机化考试:2016年 9月25日上午8:00—10:00,10:20—12:20;下午14:00—16:00,16:20—18:20。 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加试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 17:00—17:30。 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18:00。

短线医学专业加试(仅限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考试:2016年9月24日,下午17:00—17:30。 其他事项 (一)2016年在浙江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二)2016年继续哈萨克医考试(试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2016年不举行傣医和朝医考试。 (四)中医、中西医结合实践技能考试启用《医师资格考试大纲(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实践技能考试部分)2016年版》。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卫生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临床医学专业: (一)初级: 根据462号文件精神,临床医学专业初级资格的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士职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聘任医师职务。 (二)中级: 1、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 2、参加临床医学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 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一)参加药(护、技)士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专或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参加药(护、技)师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7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6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4年; 4、取得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受聘担任药(护、技)师职务满2年; 5、取得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报名条件

秘书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五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五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训目标的技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四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取得其他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档案学、公共关系、英语等专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考试简介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其区别在于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能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执业,不能独立执业,但在乡镇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能够根据医疗诊疗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维医、傣医、朝医、壮医。截至当前,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共有38种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实践技能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统一命题,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并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国家一级的具体考试业务工作。

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采用三站式考试的方式。考区、考点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依次经过“三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测试。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执业医师考试时间为2天,分4个单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专

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七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八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五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六年。 (三)取得环境报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二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一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二年。 监理工程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有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三年。 (二)具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注册税务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 (一)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经济类、法学类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三)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四)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的通 知 国卫医发﹝﹞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 为指导各地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医师资格准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月18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

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

营养学报考指南

2013年营养学初级士/营养师/中级营养师现场确认材料及证件 2013年营养学初级士/营养师/中级营养师考试现场确认各地区相继开始,卫生资格考试吧给各位考生介绍一下现场审核确认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以当地报名通知为准) 1、《201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份(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原件或聘用证明原件;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原件; 6、工作岗位变动的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现岗位的有关证明; 7、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须提交以往考试成绩单或准考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2013年营养学初级士/营养师/中级营养师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营养学初级士/营养师/中级营养师考试现场确认须知:确认时间、确认地点、现场确认所需材料等。 营养学初级士/营养师/中级营养师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月4日至1月27日,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确认时间。 1、具体确认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本地区或者卫生资格考试考试动态现场确认时间的通知。 2、报名确认:考生请携带申报表和相关证件,在各地通知的时间内,到规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

2013年营养学初级士/营养师/中级营养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3年营养学初级士/营养师/中级营养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已公布,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3年4月25日至5月26日。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考前可登录卫生资格考试吧下载打印准考证。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详解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详解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是怎样的呢?有什么要求?为了方便大家报考内科主治医师,乐教考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有关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的内容,希望对广大考友有所帮助。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介绍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一、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范围(乐教考试网)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内科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设置:内科学考试专业设置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呼吸内科学、消化内科学、肾内科学、神经内科学、内分泌学、血液病学、结核病学、传染病学、风湿与临床免疫学、职业病学共12个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共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二、内科主治医师资格取得方式(乐教考试网)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三、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乐教考试网)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科目(乐教考试网)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其中“基础知识”与“相关专业知识”科目内科学及其各亚专业考核内容一样。“专业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科目各亚专业考核内容为本亚专业考试大纲所要求掌握的内容。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报名条件(乐教考试网)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内科学专业(注:部分地区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2016年卫生资格报名条件各地区汇总): 1、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外科主治医师报考指南完整版

外科主治医师报考指南完整版 考试简介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一、外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外科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设置:外科学考试专业设置普通外科学、骨外科学、胸心外科学、神经外科学、泌尿外科学、小儿外科学、烧伤外科学、整形外科学共8个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共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二、外科主治医师资格取得方式 外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三、外科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 参加外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外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试时间 根据《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得知,2013年外科主治考试时间:5月18、19、25、26日。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2015年).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广州考点,2015年度 一、关于报名的具体事项 1.问:广州考点的报名程序是怎样的?网上预报名后,须在什么时间、到什么地方、带哪些材料去做现场确认?报名还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想了解广州考点有关报名程序、报名时间与地点、报名所须携带材料及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请参照广州市卫生局网站“考试评审”专题中的《关于2015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考点报名工作计划的公告》,公告中包含有关报名工作的详细指引。 2.问:听说广州地区有两个考点?我如何确定自己属于哪个考点? 答:是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广州地区分两个考点,即省直考点和广州考点,这是根据考生所在单位的属性来划分的。概括来说,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以及省属以上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的考生归属省直考点管理;而广州市直各单位、广州市卫生局直属医院、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各区属以下单位以及社会医疗机构等的考生归属广州考点管理。考生如不清楚,可先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 3.问:考生是不是可以任意选择报名地点?我户籍地在四川,能在广州报考吗? 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选择报名点的原则是在哪里工作,就在哪里报名,与户口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在我们广州考点报名,其对应的报名点也是唯一的(可参考考点报名工作公告。而且,本考点也会严格审核考生是否在本地工作,如报考临床和护理专业,其 执业地点必须在我市范围内;其他专业,则须提交相关工作证明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广州考点》等。

4. 问:我现在没有工作了,准备到广州来找工作,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或者我在外地报名后能转到广州参加考试吗? 答:都不可以。其一,你不在工作岗位,就不符合报考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条件;其二,你工作单位不在广州,不符合在广州报考的条件。另外,考生在哪里报名,就应在哪里参加考试,各地均不接受报名后变更考试地点的申请。 5.问:我现正在广州某高校脱产读硕士研究生,按本科学历及读书前取得的资格证,达到报考所需年限,请问我可以在广州报名和参加考试吗? 答:你这种情况属于在校脱产读书,身份为学生,并不在工作岗位上,即使按本科学历已达到相应资格年限,也不能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如果有考生通过伪造学历或工作履历报考甚至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均属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考试管理部门有权依据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吊销其资格证书,并视情况予以追加处罚。 6.问:为什么广州考点要增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表》?该表填写不准确时,会否影响报考? 答:针对往年报名工作中考生填写学历信息、工作履历(资格年限、工作年限信息和取得初始专业技术资格信息不清,导致资格条件无法判断或无法审核等情况,我考点特别增设了该表,并作为考生报考必需提交的材料之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考生伪造、涂改信息,或所填信息与其它报考材料相矛盾等情况,考点可按审核拒绝处理,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 罚措施。 7.问:网上填写信息与所提交报考材料不一致,会否影响报考? 答:考生在网上填报的信息以及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必须一致,且考生必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网报信息与所提交材料信息或《报考资格审核表》信息不一致或前后相矛盾等情形,考点可按审核拒绝处理。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 (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三)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第六条学历审核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一: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及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

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 附件二: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同志在我单位(及其他单位)从事 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年。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2 附件三:

201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 联系电话:制表人:填表时间:年月日:填表单位(盖章) 报报身份证联系方安全生产管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法及专级安全生产技知故案例分关法律知 注:本报表按新、老考生分别填制,对应所报考科目打“√”,老考生应注明档案号。 报考级别:2.考二科;4.考四科. 3 报考专业:(考二科时)01. 应试科目1,4 4 附件四: 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 一、研究生学科

执业中药师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执业中药师考试报考指南完整版 考试介绍 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由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拟订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固化并组织考前培训。人事部负责组织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化学专业、医学专业、生物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三、成绩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考试。 四、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考试人员请持毕业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二张。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由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审核并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 为指导各地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医师资格准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3月18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

最新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及习题

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及习题集 护理学专业(护师) 基本信息 ISBN编号: 978-7-80187-199-2 出版社: 新世界出版社 印张:80.25 字数:1378千字 开本:787*1092 16开 作者: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编委会 定价:160.00元(上、下册) 前言 ?超强名师团队——四十余位一线临床、教学、命题经验丰富的老师执笔?内容编写权威——依据大纲和命题趋势,参照最新教材,全面解析考点?体例科学独特——知识内容讲解+精编考题同步训练,学练并举效率高?网络超值配套——权威专家精彩授课+在线答疑+在线练习+模拟考场?多年考试检验——经数次修订,经数十万考生使用,通过率高,评价好 该系列辅导用书充分体现了权威、全面、高效的复习应考要求,针对性极强,做到了大纲阐释精炼,条理性强,重点突出;同时以同步练习、强化训练和模拟测试的形式布置了大量包含历年真题在内的经典题目,尤其强调学与练紧密结合,科学地将整个复习分三阶段展开:第一阶段全面出击,强调快速地把所有大纲要求知识点从头到尾系统地复习一遍,并且边复习边做同步练习题;第二阶段强化训练,通过大量做题,查漏补缺,消灭每一个知识死角;第三阶段考前冲刺,通过反复模拟测试,大幅提升考场答题能力。如此步步为营,何愁考试不通过?该系列辅导用书自出版以来,经数次修订完善,畅销全国各

地,得到了卫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高度评价,并成为推荐用书之一,是考生复习应考的必备用书。护理学专业(护师)资格考试系列辅导用书如下: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及习题集·护理学专业(护师)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训练题集及考题汇编·护理学专业(护师)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傲视密卷·护理学专业(护师) 本书为《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应试指南及习题集·护理学专业(护师)》,适合于考生第一阶段全面复习之用,全书内容包括大纲阐释、同步练习及参考答案。大纲阐释紧扣考试大纲,以大纲的单元、细目、要点要求的知识点编写,便于考生全面掌握考点内容。同步练习是针对各单元或部分内容,结合考试命题特点,配套编写的经典试题,并给出参考答案,有利于考生复习巩固知识内容和检测对各知识点的掌握程度。 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试指南编委会 2011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护理学基础 第一单元绪论 第二单元护理学基本概念 第三单元护理相关理论 第四单元护理理论 第五单元医疗服务体系 第六单元沟通 第七单元护士工作与法律 第八单元护理程序 第九单元舒适、休息、活动与睡眠 第十单元营养与饮食 第十一单元排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