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过程管理制度
特殊过程管理制度
(SV/QD-G-01)
版本/修改: A/1
分发号:
受控状态: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6年02月10日颁布 2016年02月10日实施
1 目的
为使生产中的特殊过程得到有效的管理与控制,以确保生产出的产品满足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焊接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生产部负责指导特殊过程进行确认,并组织对特殊过程的人员进行必要培训指导。
4 管理程序及内容
4.1 生产部负责识别并确定本公司的特殊过程。
4.2 特殊过程一旦被确定后,由生产部确定特殊过程的控制要求。
4.3 特殊过程的控制内容:
4.3.1 所有操作人员要经过必要的培训,经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4.3.2 生产设备要经生产部及有关人员鉴定认可合格,测试参数的仪表经检定部门进行周期检定合格;
4.3.3 主要参数范围,可按生产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参数范围,进行操作,并作好监控记录。
4.3.4 当发现控制参数失控,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属于设备的问题,应及时找设备维修人员解决。
4.4 对特殊过程的作业指导书与参数控制要求要发到操作者手中,使者能熟练掌握要求。
4.5 特殊过程的技术文件除明确工艺参数外,对其工艺参数的连续监控方法和环境条件作出具体的规定,并由操作工对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进行连续监控。
4.6 特殊过程的确认可采用:
鉴定特殊过程是否按工艺文件要求进行操作;
鉴定特殊过程的操作人员是否满足规定要求;
鉴定特殊过程所用的设备是否满足过程能力的要求;
鉴定特殊过程控制的参数波动是否稳定,以确定特殊过程的能力。
4.7 对特殊过程的过程能力要每年进行一次能力验证。当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特殊过程的设备经过重大维修改造时,要重新组织对特殊过程的能力进行确认,以确保产品质量。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