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方法之成本法

房地产估价方法之成本法

房地产估价方法之成本法

房地产估价的三种基本方法是:比较法、成本法和收益法。成本法是根据估价对象的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下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成本法适用的估价对象

成本法是先分别求取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时的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以求取估价对象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成本法也可以说是以物业价格各构成部分的累加为基础来评估物业价值的方法。因此,成本法中的“成本”,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成本,而是价格。

只要是新近开发建设、可以假设重新开发建设或者计划开发建设的物业,都可以采用成本法估价。成本法特别适用于那些既无收益又很少发生交易的物业估价,如学校、图书馆等。

(二)成本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运用成本法估价一般分为四个步骤:(1)选择具体估价路径;(2)测算重新购建价格;(3)测算折旧;(4)计算成本价值。

1.选择具体估价路径

把物业作为一个整体采用成本法估价最基本的公式为:

物业价格=重新购建价格一折旧

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开发用地进行商品房建设,然后销售所建成商品房”这种典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方式为例,物业价格通常由如下7 大项构成:(1)土地取得成本;(2)开发成本;(3)管理费用;(4)投资利息;(5)销售费用;(6)销售税费;(7)开发利润。

2.测算重新购建价格

重新购建价格,是指假设在价值时点重新取得全新状况的估价对

房地产评估案例市场法

房地产估价案例分析

一、市场比较法---**大厦办公用房 1.房地产位置状况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银行总行位于**市**新区***路**号的办公楼。该楼建筑面积69,720.566平方米,土地面积为1930平方米,地处新区中心区域。 2.房地产的权利状况 委估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尚在办理之中,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转让合同”载明土地规划用途为金融办公综合楼;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975平方米;上部建筑北幢69,720.566平方米,建筑物属**银行所有,钢混结构;估价对象为北幢全幢,地上共55层,地下4层,委估建筑面积为69,720.566平方米。 3.房地产概况 委估房地产座落于**市**新区***路**号;地处金融区内,估价对象为北幢全幢,地上共55层,地下4层,建筑面积为69,720.566平方米。该建筑物为**银行总行新建成的办公楼。其中地上办公楼61,276.486平方米,地下为车库,建筑面积8444.08平方米(车位116个)。 该楼为钢混结构,地上共55层,地下4层,建筑面积为69,720.566平方米。建筑物外墙为全玻璃幕墙,内有进口高速电梯11部,观光电梯4部,货梯1部。进口中央空调和消防报警、自动喷淋、监视系统。内设宽带网络,电话光缆接入,双回路供电,自备发电机,办公楼和公共部位精装修,墙面为大理石,地面为进口花岗石(办公室及会议室为木地板,卫生间、厨房为防滑地板砖),大堂挑空二层,建筑物墙面及地面,保养情况较好。照明为日光灯灯舱;进口卫生洁具设施齐。该大厦紧邻**广场,有一定的商业氛围,周围路网发达、交通便利。 4.评定估算 (1)地上建筑物部分用市场比较法评估。

房地产评估-成本法

成本法—房地产评估2 房地产评估使用成本法主要对象 政府的办公楼、学校、医院、图书馆、军队营房、机场、博物馆、纪念馆、公园、新开发土地等没有收益,也很难进入市场交易,则可选择成本法。 应用举例 [例]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有一块土地面积为15000m 2 ,该地块的土地征地费用(含安置、拆迁、青苗补偿费和耕地占用税)为每亩10万元,土地开发费为每平方公里2亿元,土地开发周期为两年,第一年投入资金占总开发费用的35%,开发商要求的投资回报率为10%,当地土地出让增值收益率为15%,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试评估该土地的价值。 该土地的各项投入成本均己知,可用成本法评估。 (1)计算土地取得费。 土地取得费 =10万元/亩=150元/平方米 提示:1亩=667平方米 (2)计算土地开发费。 土地开发费 =2亿元/平方公里=200元/平方米 提示:1平方公里=106平方米 (3)计算投资利息 土地取得费的计息期为两年,土地开发费为分段均匀投入,则, 土地取得费利息=150×[(1+6%)2-1] =18.54(元/平方米) 土地开发费利息=200×35%×[(1+6%)1 .5-1]+200×65%×[(1+6%)0.5-1] =6.39+3.84 =10.23(元/平方米) (4)计算开发利润。 开发利润 =[(1)+(2)]×10%=35(元/平方米) (5)计算土地价值。 土地单价 =[(1)+(2)+(3)+(4)]×(1+15%) =(150+200+18.54+10.23+35)×(1+15%) =475.84(元/平方米) 土地总价=475.84×15000=7137600(元) 该宗地单价为 475.84元/平方米,总价为7137600 三、新建房地产评估的成本法操作步骤 新建房地产价值 =土地取得费用+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正常利润) 四、旧建筑物评估的成本法操作步骤 建筑物价值=重置成本-年贬值额×已使用年限 1.重置成本 应该是更新重置成本,应当包含利息、利润和税费 2.贬值额 (2)贬值额的计算方法 计算贬值额的方法有很多种,如直线折旧法、余额递减法、偿还基金法、年数合计法、

二手车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详解

二手车评估方法重置成本法详解 重置成本法是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一辆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即完全重置成本。简称重置全价),减去该被评估车辆的各种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车辆现时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 (一)基本计算公式: (1)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 (2)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重置成本×成新率 重置成本是购买一辆全新的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车辆所支付的最低金额。 重置成本有两种形式: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 复原重置成本指用与被评估车辆相同的材料,制造标准、设计结构和技术条件等,以现时价格复原购置相同的全新车辆所需的全部成本。 更新重置成本指利用新型材料,新技术标准、新设计等,以现时价格购置相同或相似功能的全新车辆所支付的全部成本。 在进行重置成本计算时,应选用更新重置成本。 如果不存在更新重置成本,则再考虑用复原重置成本。

影响车辆价值量变化的因素: (1)机动车辆的实体性贬值 实体性贬值也叫有形损耗,是指机动车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学原因而导致的车辆实体发生的价值损耗,即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发生的损耗。 (2)机动车辆的功能性贬值 功能性贬值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的车辆贬值,即无形损耗。 (3)机动车辆的经济性贬值 经济性贬值是指由于外部经济环境变化所造成的车辆贬值。 外部经济环境,包括宏观经济政策、市场需求、通货膨胀、环境保护等。 外界因素对车辆价值的影响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对车辆价值影响还相当大,所以在旧机动车的评估中不可忽视。 (二)重置成本法的估价计算 1、估价模型 模型1: 被评估车辆的评估值=更新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

机器设备评估的成本法案例

机器设备评估得成本法案例 一、案例资料 (一)评估范围 1、基本情况 新华印刷厂位于上海市。 2、设备概况 新华印刷厂得设备:联想电脑、方箱机(二手1988年出厂)、烤板机、手动液压装卸叉车各一台,胶印机、柴油发电机组两台,手机一部,汽车别克SGM7160SLX、长安面包车SC6330各一辆。 (三)评估目得与评估基准日 本次评估为该企业设备转让提供作价依据。 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5月31日。 (四)设备得清查核实 1、清查核实得内容 该印刷厂要转让得所有设备与车辆。 2、机器设备得分布情况设备均位于厂区内。 3、资产清查得过程与方法 (1)本次机器设备清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对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进行帐帐相符核查;第二阶段,进行现场清查盘点工作;第三阶段,编写机器设备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2)现场清查盘点工作期间,评估人员对照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在现场对设备进行了实地勘察,对主要设备得运行情况、功能、外观、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做了详细了解;查阅了有关得经济技术文件及原始购货凭证并做了记录或复印,为下一步评估工作做准备。 4、资产清查结论 该公司得主要设备由于投产使用时间较长,其目前技术状态一般。有部分设备都已达到使用年限。 二、评估过程 (一)评估依据 1、本次评估得法规依据主要有: (1)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1991、11; (2)原国家国资局《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2、7,《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执行)》1996、5; (3)财政部《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得暂行规定》1999、3,《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得补充规定》1999、6;(4)国家经贸委等六部委《汽车报

资产评估: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的比较

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的区别一、含义 市场法,也称现行市价法或市场价格比较法,是指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最近售出(交易)的类似资产的异同,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成本法,是指在被评估资产现时重置成本的基础上,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 比较:市场法的资料直接来源于市场,同时又为即将发生的资产业务估价,所以市场法的应用,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资产的市场化程度密切相关。运用市场法进行资产评估的资料具有时效性。而成本法的资料是历史资料,受时间的限制不大。收益法则是通过估算未来预期收益来评估资产价值。

二、基本原理 市场法,是按所选参照物的现行市场价格,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参照资产之间的差异并加以量化,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资产评估价值。 成本法:被评估资产评估值=重置成本–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收益法,是通过预测被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并将其折现,以各年收益折现值之和作为资产的评估价值。 三、资产计价尺度 市场法,是以市场价格作为资产评估的计价尺度。 成本法,是以重置成本作为资产评估的计价尺度。 收益法,是以资产未来收益的折现值作为计价尺度。 四、前提条件 市场法:

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市场; 2、公开市场上存在在功能、面临的市场条件上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资产及交易活动(参照物),且参照物成交时间与评估基准日时间间隔不长。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可比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以收集到的。 3、参照物的基本数量至少为3,参照物成产成交价格必须真实,参照物成交价应是正常交易的结果,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之间大体可替代 成本法: 1、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其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 2、应当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成本法的应用是建立在历史资料的基础上的,如复原重置成本的计算、成新率的计算等,要求这些历史资料可以收集; 3、形成资产价值的各种损耗是必要的; 4、被评估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的或者是

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论文

题目: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 院系:建筑工程系 学科专业:建筑工程技术 班级: 学生: 学号:

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中的应用 内容摘要 市场法较于其它估价方法估价原理简单易懂,最重要的是在估价过程中能直接反映房地产的市场状态,这些特点使其在估价方法体系中成为最简单、最直接、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得到国际估价界的公认。在市场法的理论基础之上,总结了市场法在我国房地产估价应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市场法房地产市场

目录 序言 (1) 一、市场法概述 (1) (一)市场法的含义 (1) (二)市场法的理论依据 (1) 二、市场法的适用对象和条件 (1) (一)市场法的适用对象 (2) (二)市场法的适用条件 (2) 三、市场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2) 四、我国房地产估价运用市场法存在的问题 (3) (一)房地产市场不规范、不成熟,市场环境变动较大 (3) (二)市场信息不对称,评估师获取成交案例机会少信息流畅 (3) (三)市场法评估理论起步较高,但在评估实践中的应用较差 (3) 五、提高市场法在估价中应用的对策 (3) (一)政府应加大力度健全房地产市场机制建设,提供多渠道信息来源 (3) (二)政府和房地产评估机构联合采取措施,弥补信息不对称对市场法应用的影响 (4) 1.政府方面对信息不对称的弥补 (4) 2. 房地产评估机构应该采取的积极措施 (4) 结论 (6) 参考文献 (7)

序言 市场法(Market Comparative Method),又称市场比较法、市价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是在求取待估房地产的价格时将待估房地产与在近期内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从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的既知价格,修正得出待估房地产最有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得出的价格通常称为比准价格。 一、市场法概述 (一)市场法的含义 市场法(Market Comparative Method),又称市场比较法、市价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是通过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较具体地说,是选取一定数量、符合一定条件、发生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然后将它们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对它们的成交价格进行适当的处理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市场法的本质是以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导向来求取房地产的价值。(二)市场法的理论依据 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房地产价格形成的替代原理。市场经济中经济主体的行为普遍遵循理性原则,追求效用最大化。由于商品购买者的行为通常只是为了满足其一定的效用需求,当市场上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效用相同或效用可相互替代而价格不等的商品时,购买者将力求选择价格较低的商品;而当价格相同效用不等时,购买者又将选择效用较大的商品。这样,通过市场供求和竞争机制的作用,效用均等的商品之间将产生替代效应,最终使得市场上具有同等效用的商品获得相同的市场价格。这一替代原理作用于房地产市场,便表现为效用相同、条件相近的房地产价格总是相互牵引,趋于一致,因此,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可以由近期出售的类似房地产的价格来决定。也就是说,可以利用与估价对象同类型的具有替代性的交易实例的价格,来推测委估房地产可能实现的市场价格。市场比较法的估价思路由此而形成。 二、市场法的适用对象和条件 (一)市场法的适用对象 市场比较法适用的对象是同种类型的数量较多且经常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房地产开发用地、普通商品住宅、高档公寓、别墅、写字楼、商铺、标准厂房等。而那些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特

房地产评估之成本法

成本法及其运用 要求 1.熟悉成本法的含义; 2.熟悉成本法的理论依据; 3.掌握成本法适用的估价对象; 4.熟悉成本法估价需要具备的条件; 5.熟悉成本法估价的操作步骤; 6.掌握房地产价格构成; 7.掌握成本法的基本公式; 8.熟悉重新购建价格的含义; 9.熟悉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思路; 10.掌握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方式; 11.熟悉建筑物重新购建价格的求取方法; 12.掌握建筑物折旧的求取; 13.了解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的有关规定; 14.了解房屋折旧的有关规定。 第一节成本法概述 本节阐述成本法的含义(熟悉),理论依据(熟悉),适用的估价对象(掌握),成本法估价需要具备的条件(掌握)以及成本法估价的操作步骤(熟悉)。 1.成本法的含义

简要地说,成本法是根据估价对象的重置成本或重建成本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具体地说,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所谓重新购建价格,是指假设在估价时点重新取得全新状况的估价对象的必要支出,或者重新开发建设全新状况的估价对象的必要支出及应得利润。所谓折旧,是指各种原因造成的房地产价值减损,其金额为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市场价值与在估价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之差。 成本法也可以说是以房地产价格的各个构成部分的累加为基础来求取房地产价值的方法,即先把房地产价格分成它的各个组成部分,然后分别求取各个组成部分,再将各个组成部分相加。因此,成本法也被称为积算法,由此还可知成本法中的“成本”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成本(不含利润),而是价格(包含利润)。但在该方法中也用到了通常意义上的成本,此外还用到了费用、支出、代价等相关概念。因此,在遇到“成本”、“费用”、“支出”、“代价”等词时,要注意根据上下文的内容判定它们的具体内涵。 本质,是以房地产的重新开发成本为导向来求取房地产价值,测算出的价格称为积算价值。 优点:价值易于区别项目构成,测算有依据 成本法是先分别求取估价对象时点的重新购建价格和折旧,然后将重新购建价格减去折旧来求取估价对象价值的方法。()【正确答案】正确

房地产估价报告-成本法

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阿荣旗那吉镇阳光二期工程拆迁评估委托估价方: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估价方:牙克石市铭泰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 法人代表:***(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估价作业日期:2007年3月15日至2007年4月3日 目录 一、致委托方函 二、估价师声明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四、估价结果报告 五、房地产估价技术报告 六、附件 (一)分户估价报告 (二)《2007年阿荣旗那吉镇地区各类 房屋评估市场指导价格》 (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四)营业执照 (五)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 致委托方函 内蒙古第二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受贵公司委托,对坐落在阿荣旗那吉镇向阳西路以北、滨河西路以东、西小河以西,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估价对象大部分为砖木结构住宅房屋,计56幢,总建筑面积4,193.58m2。 估价对象均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一、估价目的: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 二、估价时点: 二00七年三月十五日 三、估价结果:

估价人员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GB/T50291—1999《房地产估价规范》和相关法规,在现场查勘的基础上,经科学计算、专业分析论证,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价值为:合计:RMB:4,400,43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佰肆拾万零肆佰叁拾元整。 。 牙克石市铭泰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 法人代表:*** 二00七年四月三日 估价师声明 我们郑重声明: 一、我们在估价报告中陈述的事实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二、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我们自己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 三、我们与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利害关系,也与有关当事人没有个人利害关系或偏见。 四、我们依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2007年阿荣旗那吉镇地区各类房屋评估市场指导价格》进行分析,形成意见和结论,撰写本估价报告。 五、我们已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查勘人:史

房地产估价之成本法

第六章成本法 教学时数:6 课时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掌握成本法的基本公式,掌握建筑物的重新构造成本与折旧,掌握建筑物减价修正额的估算方法教学重点:建筑物减价修正额的估算方法教学难点:建筑物的重新构造成本与折旧方法教学手段和方法:以讲授为主,辅以多媒体教学手段。 教学内容: 第一节基本原理 一、成本法的称呼原价法、承包商法、成本逼近法、旧房评估方面称重置成本法、重建成本法 二、概念成本法是指以开发或建造估价对象房地产或类似房地产所需的各项必要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利润和应纳税金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积算价格。 三、理论依据从买方的角度看,是替代原理;从卖方的角度看,生产费用价值论。 四、适用条件与对象——特别适用于既无收益又很少交易的学校、图书馆、医院、政府办公楼、军队营房、公园等公共建筑、公益设施。 ——单纯建筑物——独立或狭小市场上无法运用市场法进行估价的房地产估价时须用客观成本,不能用实际成本 五、一般步骤: 1、搜集有关成本、税费、开发利润等资料 2 、估算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 3、估算折旧4 、求出积算价格 第二节房地产价格构成 房地产价格的一般构成(采用成本法) 1、土地取得费用——征地费和“房屋折迁安置补偿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地价款——有关土地 取得的手续费及税金 2、开发成本——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安装工程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费——开发过程中的税费 3、管理费用主要是指开发费和开发过程中管理人员工资等 4、投资利息 5、销售税费——销售费用:广告费、代理费——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 —其他销售税费:由卖方负担的印花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移转登记费 6、开发利润 第三节基本公式 一、基本公式:房地产价格=重新构建价格-折旧 二、新开发土地:新开发土地价格=取得待开发土地的成本+土地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三、新建房地产:新建房地价格=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开发成本+建筑物建造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新建建筑物价格=建筑物建造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四、旧房地产:旧房地价格=房地的重新构建价格-建筑物的折旧=土地的重新构建价格+建筑物的重新构建价格-建筑物的折旧 旧建筑物价格=建筑物的重新构建价格-建筑物的折旧 第四节重新购建价格 一、定义:假设在估价时点重新建筑或购置全新状态的旧有房地产时,所必要的适当成本或价格。 二、房地产重新构建的求取 1、方法:先求取土地的重新取得成本,再加上建筑物的重新建造成本。 2、土地成本的求取若土地是在既成的城市建成区内,难以把握其重新开发成本时,则通常是采用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等其他估价方法,求取假设地上建筑物不存在时的实地价格。 3、建筑物重新建造成本求取 方法:

房地产估价之成本法

第六章成本法 教学时数:6课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掌握成本法的基本公式,掌握建筑物的重新构造成本与折旧,掌握建筑物减价修正额的估算方法教学重点:建筑物减价修正额的估算方法 教学难点:建筑物的重新构造成本与折旧方法 教学手段和方法:以讲授为主,辅以多媒体教学手段。 教学内容: 第一节基本原理 一、成本法的称呼 原价法、承包商法、成本逼近法、旧房评估方面称重置成本法、重建成本法 二、概念 成本法是指以开发或建造估价对象房地产或类似房地产所需的各项必要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利润和应纳税金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积算价格。 三、理论依据 从买方的角度看,是替代原理;从卖方的角度看,生产费用价值论。 四、适用条件与对象 ——特别适用于既无收益又很少交易的学校、图书馆、医院、政府办公楼、军队营房、公园等公共建筑、公益设施。 ——单纯建筑物 ——独立或狭小市场上无法运用市场法进行估价的房地产 估价时须用客观成本,不能用实际成本 五、一般步骤: 1、搜集有关成本、税费、开发利润等资料 2、估算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 3、估算折旧 4、求出积算价格 第二节房地产价格构成 房地产价格的一般构成(采用成本法) 1、土地取得费用 ——征地费和“房屋折迁安置补偿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地价款 ——有关土地取得的手续费及税金 2、开发成本 ——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基础设施建设费 ——安装工程费 ——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开发过程中的税费 3、管理费用 主要是指开发费和开发过程中管理人员工资等 4、投资利息 5、销售税费 ——销售费用:广告费、代理费 ——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 ——其他销售税费:由卖方负担的印花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移转登记费 6、开发利润 第三节基本公式 一、基本公式: 房地产价格=重新构建价格-折旧

资产评估第三版习题答案

资产评估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第1章 资产评估概论 ■ 基本训练 1.1单选题 1. B 2. B 3.C 4.B 5.C 6.B 1.2 多选题 1.ACD 2.ACE 3.ACD 4.ABC 5.ACDE 6.ABD 1.3 判段题 1.× 2.× 3.√ 4.√ 5.× 6.× 第2章 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 ■ 基本训练 2.1单项选择题 1.A 2.B 3.C 4.B 5.A 2.2 多项选择题 1.ABC 2.BC 3.BCE 4.ACDE 5.ACD 2.3判断题 1.× 2.× 3.√ 4. × 5. × 2.4 技能题 1. 被评估资产重置成本=(500÷600)×50 000=41666.67(元) 2. 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5000×7 .0300000 600000( )=8122.52(元) 3. ()()()万元)(23.1002%101300 %101500%1014003 2=+++++= P ■ 案例分析题 1. (1)什么是收益现值法?应用收益现值法的基本前提是什么? 收益现值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收益法是依据资产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现或本金化处理来估测资产价值的方法,它涉及三个基本要素:一是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二是折现率或本金化率;三是被评估资产取得预期收益的持续时间。因此,能否准确地把握上述三个要素就成为能否运用收益法的基本前提。 (2)收益额应以净利润确定还是应以现金流量确定?为什么? 收益额可以分为净利润、现金流量、利润总额等多种指标,至于选择哪一种指标作为

收益额,应根据所评估资产的类型、特点及评估目的来确定,重要的是准确反映资产收益,并与折现率保持一致。目前西方评估界一般以现金流量作为收益额,因为现金流量这个指标科学地考虑了收益的时间价值因素,其计算的主观随意性也较利润这样的指标小,更为客观。 (3)评估该地产现时价值。 P==??? ???????? ??++--35%101%211%2%1020 232.21(万元) (4)若该地产可以无期限永久使用,评估该地产价值。 P= )(250% 2%1020 万元=- (5)若预计该地产各年纯收益金按1.5%的比率递减,其他条件不变,评估该地产价值。 P==??? ???????? ??+--+35%101%5.111%5.1%1020170.27(万元) 2. (1)什么是重置成本法?使用重置成本法有哪些基本前提? 重置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算业已存在的各种贬损因素,并将其从现时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 在具体运用重置成本法时,还要求具有以下前提条件: ①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特征、内部结构及功能必须与假设的重置全新资产具有可比性。 ②被评估资产必须是可以再生的或可以复制的,不能再生或复制的被评估资产(如土地、矿藏)不适用重置成本法。 ③被评估资产必须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具有贬值特性的资产,否则不能运用重置成本法。 ④被评估资产具备可利用的历史资料。 (2)复原重置成本与更新重置成本有何区别? 更新重置成本和复原重置成本的相同方面在于采用的都是资产的现时价格,不同点在于在技术、设计、标准方面存在差异。 选择重置成本时,在可同时获得复原重置成本和更新重置成本的情况下,应选择更新重置成本,在无更新重置成本时可采用复原重置成本。一般来说,复原重置成本大于更新重置成本,但由此导致的功能性损耗也大。 (3)运用功能价值法计算该企业车床的重置成本。 被评估资产重置成本=(8000÷10000) ×80 000=64000(元) (4)成新率与会计上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有何不同? 新率法,它是指由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被评估资产的实体各主要部位进行技术鉴定,并综合分析资产的设计、制造、使用、磨损、维护、修理、大修理、改造情况和物理寿命等因素,将评估对象与其全新状态相比较,考察由于使用磨损和自然损耗对资产的功能、使用效率带来的影响,判断被评估资产的成新率,从而估算实体性贬值。 由于资产在使用中负荷程度的影响,必须将资产的名义已使用年限调整为实际已使用年限。名义已使用年限是指资产从购进使用到评估时的年限,可以通过会计记录、资产登记簿、资产登记卡片查询确定。实际已使用年限是指资产在使用中实际损耗的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与名义已使用年限的差异,可以通过资产利用率来调整。 (5)计算该车床的成新率。 车床的利用率=(10×360×7)÷(10×360×8) ×100%=87.5%

一成本法估算房屋的价值

一)、成本法估算房屋的价值 成本法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的基本公式为: 建筑物价格= 建筑物重置价格- 折旧= 建筑物重置价格×成新率 1、开发成本 估价对象房产为砖混结构五层楼房,建造年代不详。其房产总建筑面积为2956.66 m2;本估价报告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房屋价格,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⑴建筑安装工程费 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及工程造价的全部费用,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博白县有关建安工程预算定额和费用定额等造价文件及近期造价指标, 结合估价对象建筑结构、设计标准、装饰水平确定其单位建筑面积造价为350元/M2。 ⑵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前期工程费包括勘察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建费等,取总建安费的10%,则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350×10% =35元/m2 ⑶基础设施建设费 包括建造区内的道路、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照明、绿化、环境卫生等费用,约为建安费的5%。则基础设施建设费为:350×5% ≈18元/m2 ⑷公用配套设施建设费 包括建造各种非营业性的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费用,约为建安费的

8%,则公用配套设施建设费为:350×8% =28元/m2 ⑸开发过程中的税费及不可预见费 包括开发过程中的各种不可预见费用,约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5%,则开发过程中的及不可预见费税费为:350×8% =28元/m2 ⑹估价对象开发成本为⑴~⑸之和,即: ⑴+ ⑵+ ⑶+ ⑷+ ⑸=350+35+18+28+28= 459元/m2 2、管理费用 主要包括开办费和开发过程中管理人员工资等,约为开发成本的8%,则管理费用为:459×8% ≈37元/ m2 3、投资利息 以1项和2项为基础,开发期为1年,现行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为5.58%,假设各项费用在开发期内均匀投入,则投资利息为: [1+2]×[(1+i)0.5-1] =[459+37]×[(1+5.58%)0.5-1]≈14元/m2 4、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以上述1项、2项、3项、之和的3%计算为: (459+37+14)×3%≈15元/m2 5、销售税费 销售税费以上述1项、2项、3项、4项之和的5.5%计算为: [1+2+3+4]×5.5% =[459+37+14+15]×5.5% ≈29元/m2 6、开发利润

房地产估价之市场比较法

房地产估价之市场比较法

第四章市场比较法 教学时数:6课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原理,掌握交易实例的收集与可比实例的选取,掌握估价对象房地产比较修正,掌握市场比较法应用举例与分析 教学重点:交易实例的收集与可比实例的选取 教学难点:估价对象房地产比较修正 教学手段和方法:以讲授为主,辅以多媒体教学手段,结合案例教学。 教学内容: 第一节基本原理 一、市场法的概念 1、市场法又称为市场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买卖实例比较法,市场资料比较法,现行市价法等,简称为市场法或者比较法,是指将估价对象房地产与在估价时点的近期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处理来求取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2、市场法是房地产估价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很成熟的方法,其本质是以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为导向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 ——类似房地产:在用途、建筑结构、所处

地区等方面,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同或相类似的房地产 ——估价对象房地产:一个具体项目中需要估价的房地产 ——前提:交易市场已经形成——比准价格 3、理论依据:替代原理 4、公式:待估宗地价格=比较案例宗地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估价期日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二、适用条件与对象 适用:房地产市场较为发达情况,也就是要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类似地区中,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类似房地产的交易较多时,才是有效方法。 不适用的情况: ——没有房地产交易的地方 ——在农村等房地产交易较少的地区 ——某些类型很少见的房地产,或交易实很少的房地产,如古建筑 ——难以成为交易对象的房地产,如教堂、寺庙 另外,对估价人员要求: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需要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情况的修正) 三、市场比较法的操作步骤 ①搜集交易实例②选取可比实例

房地产评估习题市场法及收益法.docx

房地产评估习题 1.有一待估宗地G 需评估,现收集到与待估宗地条件类似的 6 宗地,具体情况如下: 上表中成交价的单位为:元/平方米。该城市地价指数表为: 另据调查,该市此类用地容积率与地价的关系为:当容积率在1-1.5 之间时,容积率每增加0.1,宗地单位地价比容积率为 1 时的地价增加5%;超过 1.5 时,超出部分的容积率每增长0.1,单位地价比容积率为 1 时的地价增加3%。对交易情况、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修正, 都是案例宗地与被估宗地比较,表中负号表示案例条件比待估宗地产差,正号表示案例宗地条件优于被估宗地,数值大小代表对宗地地价的修正幅度。试根据以上条件,评估该宗地2005 年的价值。 解:( 1)根据题意建立容积率地价指数表(如下表) 容积率 1.0 1.1 1.2 1.3 1.4 1.5 1.6 低价指100105110115120125=100+100128=125+100 数× 5%[(1.5-1)/0.1]× 3%[(1.6-1.5)/0.1] (2)案例修正计算。 评估价值 = 参照物价格×交易日期修正系数×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土地 状况修正系数 A : 680× 112/110×100/101 × 105/115× 100/101=620 元/ 平方 米B: 610×112/110×100/100 × 105/105× 100/99=627 元 /平方 米C: 700×112/107× 100/105 × 105/120× 100/98=623 元 /平 方米D: 680× 112/108× 100/100 ×105/100 × 100/99=748 元 / 平方米E: 750×112/107× 100/99× 105/128× 100/102=638 元 / 平方米F: 700×112/112× 100/100× 105/115× 100/101=633 元 /平方米(3)评估结果 案例 D 的值为异常值,应予剔除。其他结果较为接近,取其平均值作为评估结果。因 此,待估宗地G 的评估结果为:(620+627+623+638+633) ÷ 5 =628(元 /平方米 ) 2. 评估对象是一出租写字楼,土地总面积为层数为 18 层,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53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该写字楼的土地使用权于 25000 平方米,建筑 2000 年 4 月 1 日以出

房地产估价之成本法.doc

精选 第六章成本法 教学时数: 6 课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成本法的基本原理,掌握成本法的基本公式,掌握建筑物的重新构造成本与折旧,掌握建筑物减价修正额的估算方法 教学重点:建筑物减价修正额的估算方法 教学难点:建筑物的重新构造成本与折旧方法 教学手段和方法:以讲授为主,辅以多媒体教学手段。 教学内容: 第一节基本原理 一、成本法的称呼 原价法、承包商法、成本逼近法、旧房评估方面称重置成本法、重建成本法 二、概念 成本法是指以开发或建造估价对象房地产或类似房地产所需的各项必要费用之和为基 础,再加上利润和应纳税金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积算价格。 三、理论依据 从买方的角度看,是替代原理;从卖方的角度看,生产费用价值论。 四、适用条件与对象 ——特别适用于既无收益又很少交易的学校、图书馆、医院、政府办公楼、军队营房、公园等公共建筑、公益设施。 ——单纯建筑物 ——独立或狭小市场上无法运用市场法进行估价的房地产 估价时须用客观成本,不能用实际成本 五、一般步骤: 1、搜集有关成本、税费、开发利润等资料 2 、估算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 3、估算折旧 4、求出积算价格 第二节房地产价格构成 房地产价格的一般构成(采用成本法) 1、土地取得费用 ——征地费和“房屋折迁安置补偿费”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地价款 ——有关土地取得的手续费及税金 2、开发成本 ——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基础设施建设费 ——安装工程费 ——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 ——开发过程中的税费

3、管理费用 主要是指开发费和开发过程中管理人员工资等 4、投资利息 5、销售税费 ——销售费用:广告费、代理费 ——销售税金及附加: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 ——其他销售税费:由卖方负担的印花税、交易手续费、产权移转登记费 6、开发利润 第三节基本公式 一、基本公式: 房地产价格=重新构建价格-折旧 二、新开发土地: 新开发土地价格=取得待开发土地的成本+土地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 售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三、新建房地产: 新建房地价格=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开发成本+建筑物建造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 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开发利润 新建建筑物价格=建筑物建造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销售费用+销售税费+开 发利润 四、旧房地产: 旧房地价格=房地的重新构建价格-建筑物的折旧=土地的重新构建价格+建筑物的 重新构建价格-建筑物的折旧 旧建筑物价格=建筑物的重新构建价格-建筑物的折旧 第四节重新购建价格 一、定义:假设在估价时点重新建筑或购置全新状态的旧有房地产时,所必要的适当成本或价格。 二、房地产重新构建的求取 1、方法:先求取土地的重新取得成本,再加上建筑物的重新建造成本。 2、土地成本的求取 若土地是在既成的城市建成区内,难以把握其重新开发成本时,则通常是采用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等其他估价方法,求取假设地上建筑物不存在时的实地价格。 3、建筑物重新建造成本求取 方法: A.建筑费 + 其他费用 + 正常利润 B.承包商的建筑费+ 发包的负担的附带费 类型:

浅谈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估价中的运用

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不动产估价理论与方法》 论文名称:浅谈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估价中的运用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专业:土地资源管理姓名:林伟丽学号:20091323 年级:2009 2010年9月10日

浅谈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估价中的运用 摘要:房地产估价的方法很多,市场比较法是其中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方法。特别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育和完善,我国各城市房地产交易实例日渐增多,采用市场比较法对房地产估价条件日益成熟。因此,文章从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房地产估价中的存在问题、对策等进行探讨,对完善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评估中的应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较于其它估价方法估价原理简单易懂,最重要的是在估价过程中能直接反映房地产的市场状态,这些特点使其在估价方法体系中成为最简单、最直接、最常用的一种方法,得到国际估价界的公认。我国《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在有条件的地方必须应用市场比较法来估价土地或房地产价格。市场比较法(Market Comparative Method),又称市价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是在求取待估房地产的价格时将待估房地产与在近期内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从已经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的既知价格,修正得出待估房地产最有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的一种估价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得出的价格通常称为比准价格。 一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和适用对象 经济主体在市场上的一切交易行为总是要追求利润最大化,即要以最少的费用求得最大利润,因此在选择商品时都要选择效用高而价格低的,如果效用与价格比较,价格过高,均会敬而远之。这种经济主体的选择行为结果,在效用均等的商品之间产生替代作用,从而使具有替代关系的商品之间在价格上相互牵制而趋于一致,这就是替代原则,市场比较法就以这一原则为依据。因为有这种替代原则的作用,就可以用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比较求得未知待估房地产的价格,得到估价结果。从房地产交易过程来看,从事房地产交易时,当事人会依据替代原则,将拟交易的房地产价格与类似房地产价格比较,然后决定是否进行交易,所以市场比较法是符合当事人的现实经济行为的。当然,在市场上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两宗房地产,但是只要有多个可比实例(可比实例即应是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成交日期应与待估房地产的估价时点接近;交易类型应与待估房地产的

房地产估价三大基本方法的比较和分析1

房地产估价有三大基本方法,即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其他估价方法都是上述三大基本方法的派生。 1?市场比较法 指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进行交易日期、交易情况、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的修正,以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替代原理,适用于类似房地产交易实例较多的场合,在房地产比较发达的情况下,它是一种说服力较强,具有现实性,最常用的估价方法。 1)市场法的理论依据 市场法的理论依据是房地产价格形成的替代原理。 2)市场法适用的对象和条件 市场法适用的对象是具有交易性的房地产,如房地产开发用地、普通商品住宅、高档公寓、别墅、写字楼、商场、标准工业厂房等。而对于那些很少发生交易的房地产,如特殊工业厂房、学校、古建筑、教堂、寺庙、纪念馆等,则难以采用市场法估价。 市场法适用的条件是在同一供求范围内存在着较多的类似房地产的交易。如果在房地产市场发育不够或者房地产交易较少发生的地区,就难以采用市场法估价。 市场法的原理和技术也可以用于其他估价方法中有关参数的求取,如经营收入、成本费用、空置率、报酬率、资本化率、开发经营期等; 3)市场法的操作步骤 运用市场法估价一般分为下列7个步骤进行:①搜集交易实例;②选取可比实例;③建立价格可比基础;④进行交易情况修正;⑤进行交易日期调整:⑥进行房地产状况调整;⑦求取比准价格。 2.收益法 指预计估价对象未来各期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算到估价时点上的现值后累加,以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收益法适用于评估有收益或潜在收益的房地产。 一)收益法应用于房地产的估价的基本原理 收益性房地产在未来的时期内形成源源不断的预期收益,它利用经济学的预 期收益原理,即为该房地产的产权人在拥有该房地产的期间内从中所获得的各年现金流量的现值之和。对于收益性房地产的购买者来说,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取得收益性房地产所能够带来的直接的或潜在的收益。 所有者让渡出去的权利必然要在经济上得以实现,房地产购买者必须一次性支付一定的金额,补偿房地产所有者失去的收益。这一货币额每年给房地产所有者带来的利息收入必须等于他每年能从房地产获得的纯收益。这个金额就是收益性房地产的理论价格,用公式可以表示为:房地产的价格=纯收益/资本化率,它包含着三个假设前提: 1、收益每年不变 2、资本化率确定 3、收益为无限年期 二)收益法在房地产估价中的优点 收益法与成本法、市场法、剩余法、路线法等其它方法相比有以下主要优点: 1、理论依据充分 2、运用范围广泛 3、符合购买者的理念 三)、收益法在房地产估价中存在的问题 1?收益法在适用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性2?折旧费是否应该扣除在实际应用中存在较大的争议 3.纯收益及资本化率的确定比较困难 4.仅根据预期的纯收益来确定价格,可能脱离实际

房地产估价之市场比较法

第四章市场比较法 教学时数:6课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市场比较法的基本原理,掌握交易实例的收集与可比实例的选取,掌握估价对象房地产比较修正,掌握市场比较法应用举例与分析教学重点:交易实例的收集与可比实例的选取 教学难点:估价对象房地产比较修正 教学手段和方法:以讲授为主,辅以多媒体教学手段,结合案例教学。 教学内容: 第一节基本原理 一、市场法的概念 1、市场法又称为市场比较法,交易实例比较法,买卖实例比较法,市场资料比较法,现行市价法等,简称为市场法或者比较法,是指将估价对象房地产与在估价时点的近期发生了交易的类似房地产加以比较对照,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处理来求取估价对象房地产价值的方法。 2、市场法是房地产估价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方法之一,也是很成熟的方法,其本质是以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为导向求取估价对象的价值。 ——类似房地产:在用途、建筑结构、所处地区等方面,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同或相类似的房地产 ——估价对象房地产:一个具体项目中需要估价的房地产 ——前提:交易市场已经形成——比准价格 3、理论依据:替代原理 4、公式:待估宗地价格=比较案例宗地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估价期日修正系数×区域因素修正系数×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二、适用条件与对象 适用:房地产市场较为发达情况,也就是要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类似地区中,与估价对象房地产相类似房地产的交易较多时,才是有效方法。 不适用的情况: ——没有房地产交易的地方 ——在农村等房地产交易较少的地区 ——某些类型很少见的房地产,或交易实很少的房地产,如古建筑 ——难以成为交易对象的房地产,如教堂、寺庙 另外,对估价人员要求:广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需要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情况的修正) 三、市场比较法的操作步骤 ①搜集交易实例②选取可比实例 ③建立价格可比基础④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⑤进行交易日期修正⑥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⑦进行个别因素修正⑧求出比准价格 第二节搜集交易实例 应具有充足的初级资料——尽可能搜集较多的交易实例,是运用此法的先决条件,如果太少,不仅会影响准确性、客观性,甚至会使市场法无法使用。搜集交易实例要日积月累,时刻留意。 一、途径 1、查阅政府资料 2、报刊租售信息 3、以购买者身份与经办人、交易当事人洽谈 4、交易展示会 5、同行相互提供 6、其他途径:如向当事人、四邻、经纪人、房地产登记代理人、金融机构、司法机关等调查了解 二、搜集交易实例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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