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计划专业及招生人数说明.doc

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计划专业及招生人数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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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专业及

招生人数说明

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计划专业及招生人数说明

更新:2019-03-19 16:47:25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不限应届、往届),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2019年自主招生录取计划不超过92人,入选人数不超过录取计划的200%,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

中国政府为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发布专

门法规-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发生暴露出我国乳制品行业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给我国乳制品行业带来严重影响。为确保乳品质量安全提供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国务院9日公布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乳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从奶畜养殖、生鲜乳收购到乳制品生产、乳制品销售等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加大了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及监督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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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监管部门对乳品要定期监督抽查,公布举报方式和监管信息,并建立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发生乳品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对有关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依法追究责任。

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 司法考试必看(五)

5国际法第五章海洋法 主讲教师:周建海 第五章海洋法 本章首先应区分各种海域的概念以及各种海域法律地位的不同规定,这里要注意沿海国及外国在各种不同海域权利义务的规定,同时要注意我国关于海洋方面的立法与实践。 第一节概述 海洋法是规定各种海域及其法律地位和调整各国在各种海域中从事各种活动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其主要内容有: 一、区划各种不同的海域 不同时期的海洋法对海洋有不同的划分。近代海洋法只将海域划分为公海和领海,1958年的海洋法四公约将海域划分为内海、邻海、毗连区、大陆架和公海。按照1982年《海洋法公约》的划分,海域种类包括:领海、内海、群岛国的群岛水域、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国际海底区域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二、确定各种海域的法律地位和制度 依国家行使管辖权的情况可将各类海域分为: 1国家完全管辖的海域,即完全受沿海国主权的支配和管辖的海域。如内海、领海和群岛国的群岛水域。 2国家部分管辖的海域,即沿海国在其中的某些方面享有一定管辖权的海域。如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 3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域,即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海域。如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各种不同的海域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也各有其不同的法律制度,因而各国在各种海域中拥有不同的权利。 三、明确在海洋中的各种活动 主要指在各种海域中从事的航行、资源开发和利用、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等活动。 四、规定各国在从事海洋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对各国在不同海域的管辖权、航行权、资源开发和利用权、科学研究权以及相应的义务作了规定;并对如何对海洋资源、海洋环境进行保护,如何划定相邻或相向国家间的海域界限以及有关海洋的争端解决作出了规定。 第二节领海及毗连区 《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的主权及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在群岛国的情况下则及于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一带海域,称为领海。”换句话说,邻海指邻接国家领陆、内水或群岛水域的,受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 领海的特征有: 1.邻接着领陆或内水。 这就决定了拥有领海的只能是沿海国,内陆国不具有领海;还决定了领海不能远离海岸或内水,而应与海岸、内水相邻,从而确定了领海的内侧位置。如系群岛国,则可邻接群岛

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笔试面试技巧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考试 笔试、面试综合素质测试指导攻略 第一部分: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第二部分: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笔试特点及备考 第三部分: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面试特点及备考 第四部分: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笔试、面试历年真题解析

第一篇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2016年3月23日(报名系统将于2016年3月23日15:00关闭)。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具体填写要求详见系统;报名时仅允许确认一所报名高校),经毕业高中教务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校长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后,连同个人自荐信、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到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其他邮寄方式视为报名无效),封面必须明显标注“自主招生申请材料”。报名申请材料须装订成一册,材料编排顺序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自荐信及其他材料。 考生寄出报名申请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请认真组织材料,本次报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补充或二次邮寄。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寄出概不退还。 寄件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收件人为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为102249。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在本校将报名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相关信息汇总并将相关材料在校内主动公示一周以上。 考生报名申请材料要单独寄出。中学推荐意见、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推荐意见,由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直接提供。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须填写《推荐意见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参照考生邮寄材料的形式、时间要求,单独寄送,函件封面注明“推荐意见”。 五、资格审查(初审)及公示 (一)资格审查 我校招生委员会组织学科专家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符合条件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查遴选。 对于以自荐条件一报名的考生,进行通过性资格审查,学生符合学科竞赛自荐条件,即可获得参加自主招生测试的资格。 对于以自荐条件二报名的考生,进行选拔性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小组综合参考学生自荐材料以及我校、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的推荐意见,择优选拔部分考生来校参加测试。 资格审查时对“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型卓越项目”分别进行遴选,视报名情况确定两类项目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二)公示 资格审查(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2016年4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六、测试、入选标准、录取要求及公示

目前国内三大法律英语考试证书的简介与区分

目前国内三大法律英语考试证书的简介与区分 严重声明:本站所有文章由上海优尔法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完整著作权,禁止非经授权的任何个人或组织基于经营性目的,对文章进行任意更改或转载;另外,用于非经营性目的个人或组织进行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否则本公司保留对上述侵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三大法律英语考试的简介 ◆TOLES: TOLES(律思),全称“TestofLegalEnglishSkills”,也就是TOLES法律英语水平考试。TOLES考试是世界上第一个国际法律英语水平考试,是由世界知名的英语培训专家(TheLondonschoolofEnglish&Communicaid)和法律领域资深的专家(CambridgeLawStudio)共同合作开发的,并与多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机构定期进行磋商,对TOLES考试进行修订,使其适应当前法律行业的变化。该考试的目的是以法律英语这门技术语言为媒介,来核查考生对英美法民商事部门法知识的掌握,从而满足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机构、律师和法律系学生测评个人法律英语水平的需要。TOLES作为国际权威的法律英语水平考试,自2001年起至今,以其法律英语语言运用能力测试的精准度多年来赢得众多顶级世界知名律所的信赖和认可。2008年TOLES被首次引入中国,从而受到众多法律英语爱好者和法律工作求职者的关注。TOLES考试包括三个等级:TOLESAdvanced(固定日期费用2000RMB/人,任意日期费用2800RMB/人);TOLESHigher(费用1700RMB/人);TOLESFoundation(费用1400RMB/人)。考生应该根据自身的英语水平和法律知识水平选择相应的考试,而不一定要三个等级考试全都参加。TOLES考试每年3月、6月、和11月举行3次,其中,报考TOLESAdvanced的考生可以在增加费用的前提下指定任意日期考试。TOLES考试指定教材5本,推荐参考教材12本,不指定培训机构和教材购买地点。 ◆ILEC: ILEC全称InternationalLegalEnglishCertificate,也就是剑桥法律英语国际证书。于2006年5月作为又一项崭新的法律英语证书考试正式向全球推广。2008年5月ILEC也在中国进行了首场考试。ILEC是由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ESOL (EnglishforSpeakersofOtherLanguages)考试部与欧洲主要的律师语言学家协会(Translegal)共同研发的一种职业英语证书。据最新消息,ILEC自2010年1月起,每月组织一次考试,这也意味着ILEC的考生每月都有机会参加考试。目前,在中国境内,ESOL仅委托北外网院作为报名代理机构。ILEC作为ESOL于2008年推出的又一项崭新的职业认证证书目前已被欧洲公司律师公会、欧洲法律专业学生协会、国际青年律师公会及欧洲青年律师公会认可。ILEC考察证书申请人在法律领域运用英语的能力,分为听力(40分钟)、阅读(75分钟)、写作(75分钟)和口语(16分钟)四个部分。语言等级相当于雅思(IELTS)5.0-7.0分。成绩分为三个及格等级和两个不及格等级。考试报名费用为1200RMB/每人。ILEC考试指定教材2本,推荐参考教材5本,不指定培训机构和教材购买地点。 ◆LEC: LEC全称LegalEnglishCertificate,也就是法律英语证书。于2008年5月作为国内相关领域的全国统一考试正式推出。LEC 又可被称之为中国的法律英语证书考试。LEC是由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依托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大学具体组织考试工作,旨在为从事涉外业务的企业、律师事务所提供招募国际性人才的客观标准,同时督促国内法律从业人员提高专业英语水平。法律英语证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5月份和12月份的最后一个周六举行,目前已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设主考点,法律英语证书(LEC)由全国统一考试委员会全面负责组考工作。考试不受年龄、性别、职业、地区、学历等限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费用为880元/每人。LEC考试指定教材6本,不指定培训机构和教材购买地点。 二、三大法律英语考试的区分 ◆历经时间:TOLES(2001年---至今) ILEC(2006年---至今)

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经济法概论讲义 杨帆 2012年春

中国政法大学 国际经济法概论讲义 (2012年春) 授课教师:杨帆 目录 第一章国际经济法总论 (1) 第一节导论 (1) 第二章国际货物贸易法 (5)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法律制度 (5) 第二节国际货物运输法 (13) 第三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18) 第四节国际贸易支付 (21) 第三章WTO的法律制度 (26) 第四章国际知识产权贸易法 (32) 第五章国际投资法 (36) 第六章国际货币金融法 (38) 第七章国际税法 (42)

国际经济法总论 第一节 导论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1. 概念(广义):调整跨国经济关系(调整对象)的边缘性综合体(特点)。 2. 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产生的关系为经济关系。 ——完备、传统贸易法 贸易知识产权贸易——重保护、轻贸易 服务贸易——滞后、侧重于市场准入 直接投资——国际投资法 投资 间接投资——国际货币金融法 税收——税收管辖权、冲突 横向交易主体:自然人、法人 纵向交易主体:国家、国际组织 3. 国际经济法的特点:边缘性综合体 1)综合体: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以及各国经济法等多个法律学科。 2)边缘性:并不囊括上述学科的全部,而只涉及部分。 例:国际私人投资 A 、建立外商独资企业——外资企业法(国内经济法) B 、投资保险——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或者多边投资担保(内国经济法或者国际公约) C 、外资企业的经营——东道国民商法、经济法、国际商务惯例以及国际私法 D 、税收征纳——东道国税法以及双边税收协定(涉外经济法以及国际条约) E 、投资争端解决——私人之间:国际私法;国家、国际组织之间:国际公法;私人和东道国:1965年《华盛顿公约》 二、国际经济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

自主招生扫盲课

把自主招生分三个方面: 是什么? 第一,首先要知道自主招生是怎么一回事?第二,知道哪些院校有自主招生的资格?第三,具备什么样的资格你才能参加自主招生?第四个就是自主招生的基本流程,包括时间的流程,去申请的流程。 为什么? 为什么要去参加自主招生?第一,现在国高校选拔人才的途径构成发生了变化,单靠裸分进入“985”、“211”名校越来越难,比例也越来越低。第二,自主选拔招生成为一个趋势,这里的自主选拔不单单指自主招生,包括综合素质评价等,这些途径都是自主选拔的方式,还有农村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还有保送生等等。第三,自主招生从前几年开始,由学校推荐改为自己推荐自己,这就给了考生主动权和选择权,参与与否,由考生自己来决定。 怎么做? 也就是自主招生具体怎么来申请?

第一点,首先要进行合理的定位:院校的定位,专业的定位,自主招生目标院校的定位。为什么这样说?根据所在省的排名和层次,考生只能上普通的省属院校,那么,如果想进入985211的话,就要考虑到自主招生院校的优惠,通过了自主招生加上这个优惠,能否进入这个院校? 第二点,条件分析:目标院校和目标专业的申请条件是怎样的?考生自身的所具备的条件是怎样的?然后再看一下两者是否能相匹配?然后再衡量和考虑这个院校的自主招生是否要去参与? 第三点,材料的组织。分析了条件,再有针对性地去组织材料,然后在报名时,将这些材料上传(大部分院校还要求邮寄材料)。 第四点,网上报名。怎样来通过网上报名申请自主招生? 第五点,面试的准备。通过了初审,去参加面试要做哪些准备? 这就是了解自主招生一个基本思路:是什么?为什么?怎样做?只有捋清了这个思路,才会有针对性地去学习,去给孩子提供报考的指导。

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学位课考试命题范围409 专利法考试范围

《专利法》考试范围 一、考查目的 《专利法》作为知识产权专业的核心学位课程,主要侧重于考查学生对专利制度、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专利权的授权和取得、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专利代理和管理,以及专利权的保护等几个重要而基础的专利制度的掌握、理解与运用情况。 二、考查要求 专题一、专利法律制度概述 1.掌握 专利、专利权以及专利法的基本含义、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我国专利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专利制度的作用 2.理解 专利权的基本特征、不同时期专利制度对促进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的不同作用 3.运用 分析专利制度与版权制度、商标制度的不同 专题二、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 1.掌握 专利权的主体概述、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工作单位、外国人、专利权的客体类型和具体特征、不受专利法保护的对象2.理解 我国专利权主体的种类、职务发明的判断标准和权利归属、我国专利权客体的种类、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基本含义 3.运用 分析职务发明专利的归属 专题三、专利权的授权与取得

1.掌握 发明和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外观设计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专利申请、专利申请的审查与批准 2.理解 不同类型专利权的授权条件、专利申请和审判的程序 3.运用 理解专利授权和取得中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专题四、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1.掌握 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人的义务、专利权的限制、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2.理解 专利权人的权利内容与权利限制 3.运用 专利权终止和无效的程序 专题五、专利管理与专利代理 1.掌握 专利管理、专利代理 2.理解 我国专利机关及其管理职能、设置专利代理必要性 3.运用 我国专利管理的具体内容,从机制层面规范专利代理行为 专题六、专利权的保护 1.掌握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2.理解 对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对专利权范围的界定、专利侵权赔偿标

最新中国政法大学 法律英语口语试题及答案整理

1. To discus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civil law system and the common 1 law system. (P4 ) 2 There are many differences between civil law system and common law 3 system. 4 Ⅰ The original places are different. The civil law system originated 5 in ancient Rome, and the common law system originated in England. 6 起源地不同,民法起源于古罗马,普通法起源于英格兰 7 Ⅱ The main traditional source of the common law is cases, while the 8 main traditional source of the civil law is legislation. Thus there are 9 many codes in civil law countries instead of unwritten laws in common law 10 system. 11 普通法的主要传统渊源是案例法,民法的主要传统渊源是成文法。因此民法国12 家用许多成文法典取代普通法国家的不成文法 13 Ⅲ The civil law system pays more attention to substantive law; the 14 common law system pays more attention to procedural rules. 15 民法法系更多关注实体法,普通法更关注程序规则 16 Ⅳ The classification of law is different. The civil law is separated 17 into public law and private law, the common law is separated into common 18 law and equity. 19 法的分类不同,民法法系分为公法和私法,普通法法系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20 Ⅴ The role of judges and professors is another difference. Since theory 21 and doctrines is important in legal education of civil law system, 22 professor plays the important role to expose laws to students. In the 23 contrary, case-law is the main source of common law, thus the judges has 24 the discretion to make laws while trialing cases. 25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国经历年主观题

国际经济法 历年主观题简析 国际经济法主观题 2010-2011(A) 名词解释 1.航次租船合同 航次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口运至另一港口,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航次租船合同的运费与时间长短无关,与航运距离有关。时间损失由船方承担。 【拓展】定期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是指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的时间损失由租方承担,因此会约定停租条款等内容。 2.外国直接投资 外国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对,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投资的对象具有经营管理和控制权。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有设立新企业(建立三资企业和BOT等合作开发形式)和并购东道国企业(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和收购)【拓展】外国间接投资:外国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对所投资的对象不具有经营管理和控制权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国际贷款、证券投资以及融资租赁等形式。 3.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按同一税种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征税期限内同时征税。 【拓展】:国际重叠征税:国际重叠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笔所得在具有某种经济联系的不同纳税人手中各征一次税的现象。 【拓展】:外国税收抵免:外国税收抵免是防止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之一,是指纳税人可将已在收入来源国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在应当向居住国缴纳的所得税额内扣除。可分为全额抵免和限额抵免。 【拓展】:税收绕让抵免:税收绕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国外所得因来源国政府给予税收减免而未缴纳的税款视同已缴纳税款给予抵免的制度。其目的是使来源国的税收优惠真正由投资者享有,它不是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措施。 4.独占许可协议 独占许可协议是指协议约定的时间及地域范围内,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独占的使用权,许可方自己不能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内使用该技术,也不得将技术使用权另行转让给第三方。 【拓展】:排他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是指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及地域范围内内,许可方仍保留在该时间及地域范围对该技术的使用权,但不能将该技术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许可形式。 简答题 1.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8)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的差异和国际税收协定的漏洞,通过各种形式上不违法的方式,减少或躲避其跨国纳税义务的行为。国际避税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一般不追究法律责任。 国际避税的主要方式: (1)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 (2)纳税对象的跨国移动;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细分专业介绍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各专业方向如下: 1.法学理论 2.法律史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军事法学 5.法与经济学 6.民商法学 7.诉讼法学 8.经济法学 9.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0.知识产权法学 11.刑法学 12.国际法学 以上专业方向每一项还包括具体研究方向划分,由于篇幅限制就不一一列举。在凯程的教育学栏目有专门介绍各个专业的情况。 以上各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大部分是一样的,如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01法学综合一 ④801法学综合二 侦查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40侦查学综合 ④801法学综合二 司法鉴定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41司法鉴定综合 ④801法学综合二 法医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40法或241德或242西或243意 ③720法医学综合一 ④820法医学综合二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难度分析 本文系统介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难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就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方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一、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是政法类院校的翘楚,每年考的人较多,难度肯定不会很小。法大初试题客观题比较多,所以相对来说比较客观公平,只要自己努力加上专业的辅导,考上的几率会很大。在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难点,帮助同学们梳理脉络,搭建法学知识框架。 法学考研大多数是法学本科的人在考,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二本三本的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都是成功录取的学员,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 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就业怎么样? 中国政法大学大学法学研究生教育方面开创了多项全国第一,法学专业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规模上名列全国第一,每年会派出大批研究生出国出境游学、出国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辈出,绝大多数研究生在学期间即跟随导师参加国家立法、司法咨询、重大项目研究工作,在高端法律活动中锻炼自己。 就业方向: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公检法机关、公司企业、律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等。 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是否公平? 根据往年的录取情况来看,初试分高的一般就能保证录取,而且被录取的考生也是来自于各类院校,本校的学生并不多。而且通过我们辅导成功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的众多考生都是通过自己努力,采取正确方法从而实现自己梦想。同时,我们团队成员身边的同学毫无意外也都是初试成绩优异,表现优异的同学。从这些情况来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还是比较公平的。 五、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辅导班有哪些? 对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考研辅导班,业内最有名气的就是凯程。很多辅导班说自己辅导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您直接问一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参考书有哪些,大多数机构瞬间就傻眼了,或者推脱说我们有专门的专业课老师给学生推荐参考书,为什么当场答不上来,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辅导过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更谈不上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的考研辅导资料,有考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的学生了。在业内,凯程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非常权威,基本上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的同学们都了解凯程,考入率达95%。凯程有系统的《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讲义》《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题库》《凯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宝典》,也有系统的考研辅导班,及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深入的理解,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深厚的人脉和及时的考研信息。不妨同学们实地考察一下。并且,在凯程网站有成功学员的经验视频,其他机构一个都没有。 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是什么?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参考书很多人都不清楚,这里凯程老师给大家整理出来了: 701 法学综合一 《法理学导论》(初试必读)第二版舒国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 《法理学》(初试选读)舒国滢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宪法学》(第四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主法制出版社 2004年版 《国际法》周忠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 2008年 《国际私法》第三版赵相林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 2011年第三版 《国际经济法》(第四版)王传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出版社

2017年高校自主招生情况介绍

2017 年高校自主招生情况介绍 自主招生是我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现行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一种补充,是各高校为了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在高考之后院校独立组织的考试,旨在给表现优秀的学生以降分录取等优惠。一般情况下最多能降至一本线录取(即分数达到当 地高考一本线就可进入该大学)。自主招生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 成(有的学校只有面试)。自主招生考试,可以说是学生高考之后的保险线。当学生高考分数并没有达到全国统招分数线时,可以使用自主招生的优惠政策进入大学。 自主招生政策发展历程 自主招生最早从江苏南京开始。2001 年江苏省颁布了《关于深 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改革等若干问题的意见》,批准有条件的高校 可以在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之前单独组织招考。2002 年,江苏 省的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增加到了6 所,除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外,新增南京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和河海大学三所高校。2002 年末,教育部召开了自主招生座谈会,从此正式拉开了全国 高校自主招生的序幕。2003 年1 月10 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200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制度改 革,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开展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同年2 月24 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 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就自主选拔录取试点的招生计划、招生程序和 首批试点学校等具体内容做了详细阐述。20042009 年,自主选拔录取 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其中2004 年扩大到28 所,2005 年42 所,2006 年53 所,2007 年59 所,2008 年68 所,2009 年76 所,2010 年已有80 所高校纳入部属高校自主招生体系。据了解,2015 年共有102 所试

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到底高不高

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到底高不高 近年来,在职研究生教育发生了很多改革,原来的十月在职联考被取消了,很多考生都担心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难度会增大,所以对于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的问题大家都比较关心。那么,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到底高不高呢? 同等学力考试通过率到底高不高? 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教育:本科获得学士学位之后,在原工作岗位上担任一定的工作任务的同时进行非脱产的学习,修满学分,获得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满足申请硕士学位的流程之后,通过国家组织的每年五月份举行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完成研究生论文并答辩通过,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由于新大纲的影响,和往年同等学力申硕英语考试对比,词汇没变,题型有所变化,多了一题型“短文完成”,当然分值也有调整。对于同等学力申硕考试

难度--同等学力申硕英语水平考试比大学考试时四级水平高一级,但是也没有那么难,5500-6000单词量。 报考同等学力申硕是通过性考试,考生只要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即为通过。当然,不同专业的考试通过比率也是不尽相同的,而且每个学校的申硕通过率也各不相同。在全国范围看,每年的通过率大概处于30%-45%之间,但这是全国平均水平。一些名校的通过率比较高,如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的通过率能达到70%以上。 因此,可以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难度不大,与现行的研究生考试形式相比,是难度最低的。再加上其可以先参加学习再考试,而且在成绩有效期内,还给予单科成绩保留,这样对于考生顺利通过两门考试进一步降低了难度。 同等学力申硕不同于其他考试形式,其他考试都是先考试再入学,考试不能通过就要等到下一年重新报名,而同力统考可以最少申硕四年,每年在三月份报名,五月份参加考试,四年内能累计通过两门考试即算通过。通过后完成论文答辩的考生,就能拿到在职研究生学位证书。 总的来说,大家想要提高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通过率需要选择好专业并且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只要做到这样,大家都能顺利通过同等学力申硕考试,对于这点,大家不用过于担心,暂时没有消息说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难度会有变化,大家可以放心报考、好好复习。

中国政法大学留学生入学申请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留学生入学申请表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APPLICATION FORM FOR ADMISSION

申请人保证: 1.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无误; 2.在华期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从事任何危害中国社会秩序的、与本人来华学习 身份不相符合的活动; 3.来华后到既定的录取院校报到注册,不无故要求变更学校和所学专业; 4.在学期间,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全力投入学习和研究工作。尊重学校的教学安排; 5.按规定期限修完学业,按期回国,不无故在华滞留; 6.如违反上述保证将接受中国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惩处。 I hereby affirm that: 1. All information and materials given in this form are true and correct; 2. During my stay in China, I shall abide by the laws and decrees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will not participate in any activities which are deemed to be adverse to the social order in China and are inappropriate to the capacity as a student; 3. After arrival in China, I shall register at the arranged university, and will not apply for making any changes in my field and institution of study without valid reasons; 4. During my study in China, I shall observe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university, and will concentrate on my studies and researches, and will follow the teaching programs made by the university; 5. I shall return to my home country as soon as I complete my scheduled programs in China, and will not extend my stay without valid reasons; 6. If I am judged by the Chinese laws and decrees and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universities as having violated any of the above, I will not lodge any appeal against the decisions of the relevant authority. 申请人签字Signature of the Applicant: 日期Date: (无此签名,申请无效The application is invalid without the applicant’s signature)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就业情况分析

育明教育 2014年考研视频课程+内部资料笔记+历年真题+公共课阅卷人一对一3次指导=2500元 第一年没过,第二年免费重修,直到考上!!! 此外,现在很多小机构虚假宣传,建议到现场实地考察,并一定要查看其营业执照,或者登录工商局网站查看企业信息。 【2013年喜报】 2013年育明教育学员共有18人考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 9人考入法律硕士(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招生目录 2013年复试分数线 2012年复试线

2011年复试线 【育明教育】法律硕士考研复习专家推荐用书 (1)《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大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教育部考试中心) (2)《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分析》(人大出版社出版,主编:教育部考试中心)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考试指南》(以下简称联考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总主编:曾宪义) (4)法律硕士复习练习配套必备 一、《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配套练习》 二、《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标准化题库》 三、《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联考历年真题》 (5)育明教育法律硕士独家内部考研精编资料及押题卷

出题人,阅卷人加盟策划汇编,打造法硕最专业最精准的考研辅导资料 1.押权并未成立。《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本案中,由于水泥厂与服装厂之间的协议明为联营,实际上是借贷合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之间借贷是非法的,属无效行为,因此主合同实际上是无效合同,抵押合同作为从合同自然也无效,抵押权不成立。 2.化肥厂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化肥厂明知主合同是有理疵的仍提供担保,应认定其主观上有过错,并应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案例24房屋抵押权的登记制度 1.屋抵押权尚未生效。根据《担保法》第42条的规定,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3)以林木抵押的;(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以上均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这一规定表明,以房屋进行抵押的,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设定抵押权,未经登记,抵押权不能产生。因此,本案中;某甲未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不产生。 2.工商银行可要求某甲补办抵押登记。虽然抵押权并未产生,但工商银行与某甲之间的抵押合同是成立的,工商银行可以基于合同要求某甲补办抵押登记手续 案例25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 1.要求并不合理。《担保法》第51条规定:“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本案中,既然造成抵押物损失的全部责任在货车司机,小陈并无可归责的过错,因此,银行无权要求小陈提供新的担保。 2.银行可用该赔偿金作为担保。本案涉及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即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抵押权是把握抵押物的交换价值的权利,属于一种价值权,因此,抵押物的形态或性质上发生变化时,只要仍能维持其交换价值,抵押权的效力也就及于抵押物的代位物。银行可就汽车价值减少部分的赔偿金行使担保权。 案例26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 1.所谓直接损失,又称积极的损害,它是指当事人已有的合法利益,因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减少的利益。而间接损失又称消极的损害,它是指被损害人本可获得的预期利益,但由于可归责于加害人的原因事实发生,以致丧失的利益。根据民法原理,在民事纠纷中,须赔偿的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而且包括间接损失。2.本案中,仓储公司赔偿彩电厂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部分。直接损失是指对彩电厂的500台彩电进行折价赔偿,按成本价计算:1800×500=900000元;间接损失则包括彩电厂因此次火灾而负担的违约金损失和失去的本可获得的彩电销售利润,具体计算如下:违约金损失为2000×500×5%=50000元,本可获得的利润为:(2000—1800)×500=100000元。因此,仓储公司总共应赔偿彩电厂的数额为:900000十(50000十100000)=1050000元。 案例27留置权的成立要件 1.修理部占有电视机的行为是非法扣押。行使留置权以权人占有——定的财产为前提,但占有财产必须不是因侵权行为取得。本案中修理部强行扣押严某的电视机,已构成侵权行为,留置权不成立。2.留置权成立的要件包括:(1)债权人必须占有一定的财产。债权人对于财产的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要件及存续的要件。(2)占有的财产必须是债务人的动产。占有人必须是因合同而取得债权。(4)债权的发生与动产有牵连关系。 案例28无因管理及其效力 育明教育:考研专业课答题攻略

如何参加高校自主招生

如何参加高校自主招生? 连日来,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高校相继公布了2007年自主招生方案,为了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这些学校纷纷出台了招生新政策。如何参加高校自主招生,成为众多学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 如何参加高校自主招生? 开展自主招生的高校有59所 自主选拔录取给了高校更多的招生自主权,使高校不再完全按照高考成绩来录取考生。自北大、清华等22所高校从2003年起首批实行自主招生试点后,自主选拔录取试点高校逐年增加,2007年将达到59所。 实施自主选拔录取的高校,既包括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复旦等综合性大学,也包括在某些领域领先的重点高校,如南京林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试点高校招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教育部规定,进行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山东、广东、海南、宁夏四省区2007年将有首届毕业生,试点高校要在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上给予适当倾斜。 自主选拔录取的程序和原则是:自愿申请、中学推荐、专家面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符合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中学或专家推荐,或本人自荐,由所在中学向试点高校提供或确认学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的发展情况以及获奖、特长等证明及写实性材料,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还需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材料。 特殊类型不列入自主招生范围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不列入自主选拔录取范围。试点高校要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制订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并纳入本校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高校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宣传,要完整、规范、准确,避免产生歧义或误导。 试点高校的文化课测试时间也是考生关心的。高校自行组织的文化测试、面试将安排在寒假期间举行,时间不会早于2007年1月1日。各高校一般会单独或联合组织进行自主招生测试,如北大、清华等高校将通过各自的考试方式选拔自主招生候选人,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则实行自主招生五校联考。 按照教育部要求,试点高校将组织专家组,按照自主确定并经公示的条件和考核办法,审查被推荐的考生材料,并在进行面试等相关测评、考核之后,提出候选人,试点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入选的考生名单。 试点高校会将入选考生名单及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相关单位负责分别在考生所在中学、试点高校网站以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信息发布媒体上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试点高校还将经两周公示后确认的入选考生名单于2007年4月15日前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美学(010106)考研参考书目、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专业指导、经验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美学(010106)考研参考书目、招生人数、考试科目、专业指导、经验 一、考试科目及招生人数:Array二、专业指导经验-学习方法: (一)参考书的阅读方法

1.目录法:先通读各本参考书的目录,对于知识体系有着初步了解,了解书的内在逻辑结构,然后再去深入研读书的内容。 2.体系法:为自己所学的知识建立起框架,否则知识内容浩繁,容易遗忘,最好能够闭上眼睛的时候,眼前出现完整的知识体系。 3.问题法: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总结成问题写出来,每章的主标题和副标题都是很好的出题素材。尽可能把所有的知识要点都能够整理成问题。 (二)学习笔记的整理方法 1.通过目录法、体系法的学习形成框架后,在仔细看书的同时应开始做笔记,笔记在刚开始的时候可能会影响看书的速度,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会发现笔记对于整理思路和理解课本的内容都很有好处。 (三)真题的使用方法 认真分析历年试题,做好总结,对于考生明确复习方向,确定复习范围和重点,做好应试准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分析试题主要应当了解以下几个方面:命题的风格(如难易程度,是注重基础知识、

应用能力还是发挥能力,是否存在偏、难、怪现象等)、题型、题量、考试范围、分值分布、考试重点、考查的侧重点等。 考生可以根据这些特点,有针对性地复习和准备,并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练习,这样既可以检查自己的复习效果,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以待改进;又可以巩固所学的知识,使之条理化、系统化 2.做笔记的方法不是简单地把书上的内容抄到笔记本上,而是把书上的内容整理成为一个个小问题,按照题型来进行归纳总结。 三、专业课全年复习规划 1.基础复习阶段 着重基础知识的系统理解和梳理。该阶段要保持踏实认真的态度,深入研修。建议复习专业课时可以交叉进行,一天可以看两门专业课或更多。可交替进行,减少疲劳,提高效率。 该阶段可以认真听听辅导班的课,仔细看书,做好笔记,增进对专业课知识的理解。 2.强化提高阶段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07-08期末试卷及参考答案

2007-2008学年第一学期 《国际法》(303010013)期末考试试题(A卷) 本期末试卷满分为100分,占课程总成绩的100%。 答题要求: 1.请将所有答案统一写在答题纸上,不按要求答题的,责任考生自负。 2.答题纸与试卷一同交回,否则酌情扣分。 一、填空题(本题共10分,每空1分) 1、将国际法效力依据归结为“国家意志”的学派是___________。 2、根据《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的规定,空间物体对地面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为____________,一国的空间物体对在外空的另一国的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为____________。 3、国家占有他国的部分领土,经过长期和平地行使管辖权而取得对该领土的主权,此种取得领土的方式,国际法上称之为______________。 4、在外交关系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派遣需事先征求接受国的同意。 5、1982年海洋法公约规定,毗连区从沿海国领海基线量起不超过____________海里。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 7、根据________管辖权,对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利益的某些特定的国际犯罪行为,各国均有权进行管辖,不论犯罪行为发生在何地以及罪犯具有何国国籍。 二、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国家主权豁免 2、用于国际航行海峡的过境通行制 3、引渡 4、联合国专门机构 5、情势变迁 三、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 1、近代国际法开始形成的重要标志是 A.1789年法国大革命 B.1899年海牙和平会议 C.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 D.1917年十月社会主义革命 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负责国际法编纂工作的是 A.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B.国际法学会 C.国际法协会 D.联合国大会第六委员会 3、领土庇护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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