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预防煤矿瓦斯事故,完善我矿的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规范安全监控系统操作、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发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结合我矿实际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总贝y

1、煤矿安全监控装备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取得“MA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连线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并严格按信号电缆的要求进行缚设,吊挂整齐有序,严禁与调度电话线或动力电缆共用,确保其本质安全防爆性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防雷保护,调度室负责定期对防雷接地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2、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当系统主机和主通信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由分站实施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为了保证甲烷浓度的连续检测,当电网停电

后,备用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不小于2小时,且系统具有

馈电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3、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备机和服务器必须专人专用,不得安装与安全监控无关的软件,定期进行系统和数据维

护,并及时进行系统更新,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4、甲烷传感器和甲烷断电仪应具备下列闭锁功能:

⑴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⑵甲烷浓度达到断电浓度时,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自动解锁;

⑶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应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5、煤矿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二、职责范围

1、调度室负责对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管理、维护和使用,

从地面机房到监控分站及大巷、采区上车场主干线路由调度室负责维护,分站以下通信线路及各种传感器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撤除。

2、调度室负责根据现场实际布置及时绘制和修改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并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

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必须经技术和业务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3、调度室负责按规定配齐系统所需要的监控设施及各种传感器,传感器的设置、数量、位置及断电范围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求。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顶部,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 风速、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

的位置。

4、调度室要加强机房管理和值班制度,每天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对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进行监视,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系统出现的问题要随时做好记录。

5、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时,调度室应立即分析、查找报警原因,同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及时联系现场进行核对,并做好报警和处理记录。

6、调度室根据监控系统的布局,在不破坏各系统整体结构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给出安撤方案,不得以破坏布局与结构

为代价而擅自调整。

7、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调度室维护人员必须按规定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甲烷超限断电每10天进行一次标校。风速、温度、一氧化碳等其它传感器每半个

月进行一次校正,井下的安全监控设备运行半年后必须上地面进行检修,并做好传感器调校和断电测试记录。各使用单位必须按调度室要求及时更换调校后的各种传感器。

&属调度室职责范围内安装监控设备时,调度室必须在完好、畅通的情况下,将安装的设备设施转交使用单位,并由双方办理相应交接手续,今后该范围内的使用、维护、撤除由接收单位负责。如交接时存在监控设备故障或信号不通,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9、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每天检查安全监

控设备及电缆,并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测结果记录在册。当两者读数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进行标校完成。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更换。

10、在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和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控维护人员在场。

11、安装采煤机、掘进机和电机车上的机(车)载断电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经常检查清扫,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测结果记录在册。12、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风量、设备开停、风门开关、断电仪等监控传感器及

传输线路等监控设备设施负有监护维护责任。

三、管理规定

1、监控系统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调度室值班人员

应按照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立即安排人员分析、查找故障原因,属于调度室责任范围的,调度室应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属于其他单位责任范围的,调度室应严格按照故障处理程序通知责任单位处理,责任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时间。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超过2小时未处理完毕的,对责任单位处以100-200元罚款。

2、工区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矿调度室,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监控系统设备的正常供电。计

划内停电、停风而影响监控系统的,要提前通知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否则以事故论处,并对责任单位处以200

元/次的罚款。工区在拆除或安装与安全监控设备关

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3、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中的要求整定,整定后的传感器非专职调校人员不得在井下拆卸或调整,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和责任

单位处以200-300元罚款。

4、各使用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监控传感器及缆线的维护、管理,

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状况,应对监控设备精心管理,妥善保护,悬挂整齐,保证台台完好。

5、调度室维护人员应每天对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缆线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设备、设施、线缆达不到完好标准或野蛮使用的,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处于100-200元罚款。

6、任何单位未经调度室同意不得私自改动监控设备,否则将对责任人给予200元的罚款。

7、对需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由所在的责任工区的区长、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作业现场班组长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炮掘工作面爆破前,掘进班组长应安排专人将甲烷传感器撤到安全位置,防止爆破时崩坏设备,并在爆破结束后,及时将甲烷传感器移到规定地点。对需要经常移动的安全监控设备不按规定进行移动,导致传感器损坏的,对采掘班组长一次性罚款200元,对所在的采掘工区的区长罚款200元。

&安全监控设备如有故障、损坏、丢失,使用单位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处理。凡升井的监控传感器等设备统一由调度室修理,调度室负责及时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

9、使用单位要保证所用监控设备、电缆等的完好和卫生,跟班电工应对使用中的传感器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洒水喷浆,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如发现传感

器有积尘或有喷浆料、油污、淋水等现象,一次

罚款100元,非正常原因造成传感器报废的,按原值的2倍进行处罚。

10、掘进迎头在安装监控传感器及敷设线路时,必须按照

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安装、吊挂,不得出现线路交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或乱拉乱挂现象,否则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跟班电工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多余的缆线要按标准盘放整齐,坚决不允许图省事、怕麻烦而随意裁断,对随意裁截信号电缆的单位将给予电缆总长原值2倍罚款,并对工区负责人及跟班电工给予100元的罚款处理。

11、采煤工作面的信号缆线随工作面的推进要及时回撤盘放整齐,回撤盘放过多的,可以从缆线接头处断开并及时升井上交。对随意裁截信号电缆的责任单位及跟班电工各处以100元的罚款。

12、属调度室职责范围内撤除监控设备时,原使用单位要

与调度室当场对设备设施及缆线的完好情况和数量进行清

点交接签字。交接的设备设施及缆线数量要与初装时的数量

相符。交接前如有损坏、短缺,由原使用单位负责赔偿。撤面时,使用单位先将使用设备现场与调度室交接,交接前缺少的缆线及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

13、瓦斯超限断电控制系统管理及使用规定

目前在用的瓦斯断电装置为KDG-1型远程控制开关,以下简称

远动开关,用于远距离控制设备的开关,可反映被控设备的状态,瓦斯探头、线路故障或瓦斯浓度超限等都将按照

《规程》要求切断闭锁开关的电源,直至故障恢复或瓦斯浓度恢复到正常为止。

⑴使用单位负责对远动开关的使用和维护,远动开关必须按规定吊挂在配电点上方,电缆吊挂整齐,接线附件必须符合完好标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甩掉远动开关或甩掉控制线路,否则处以100元的罚款。

⑵移动配电点需要改动远动开关时,必须提前向调度室申

请,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批准擅自变动的将给予100元的罚款处理。

⑶使用单位派人对所使用的远动开关及闭锁开关进行检

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室和相关单位。出现故障必须在

2小时之内处理好,严禁不通过远动开关闭锁供电,否则罚

款100元。

⑷为保证远动开关正常工作,调度室将定期对远控开关进行现场标校。在接到通知后,使用单位必须安排电工积极给予配合。

⑸必须在保证闭锁装置工作可靠、闭锁开关完好的状态下,瓦斯电闭锁装置方能正常工作。禁止将闭锁开关的控制回路的保护装置甩掉,或甩掉本身的启动按钮。停止按钮损坏必须更换,不得短接,不准随便改变闭锁开关控制回路的电压电流参数,中间继电器及交直流接触器禁止用木头或其它物品塞住,否则将给予

1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

⑹瓦斯超限时,远动开关动作实现断电。当瓦斯数值降至复电值时,必须用启动按钮复电,禁止采用其他方式复电,否则将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

14、对采掘工区未经监控部门同意私自拆除断电器、馈电监控、传感器和风门开关等,对工区区长一次性罚款500元,对班组长罚款100元连带个人罚款50元。

15、其它细则按AQ1029-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

业标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进行执行。对不按《规范标准》执行或执行达不到标准的(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除外),对其责任人每次处罚100至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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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预防煤矿瓦斯事故,完善我矿的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规范安全监控系统操作、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发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结合我矿实际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总则 1、煤矿安全监控装备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取得“MA”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连线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并严格按信号电缆的要求进行缚设,吊挂整齐有序,严禁与调度电话线或动力电缆共用,确保其本质安全防爆性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具备防雷保护,调度室负责定期对防雷接地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2、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当系统主机和主通信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由分站实施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为了保证甲烷浓度的连续检测,当电网停电 后,备用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不小于2小时,且系统具有馈电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3、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备机和服务器必须专人专用,不得安装与安全监

控无关的软件,定期进行系统和数据维护,并及时进行系统更新,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4、甲烷传感器和甲烷断电仪应具备下列闭锁功能: ⑴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⑵甲烷浓度达到断电浓度时,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自动解锁; ⑶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应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5、煤矿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二、职责范围 1、调度室负责对安全生产监控系统管理、维护和使用,从地面机房到监控分站及大巷、采区上车场主干线路由调度 室负责维护,分站以下通信线路及各种传感器由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和撤除。 2、调度室负责根据现场实际布置及时绘制和修改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并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必须经技术和业务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组织规定

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的控制是确保检测结果质量的重要环节,现场检测环境符合控制的要求,保证 现场检测结果的有效性,保障人身设备安全。 2.金属监督室负责人应督促和检查检测人员执行现场检测安全管理规定。 3.从事射线探伤人员必须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领取 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放射工作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4.检测人员应自觉遵守现场检测安全管理制度,熟悉现场检测环境的控制要求,优质安全 完成检测任务。 5.现场检测安全管理规定外出现场检测时,必须接受用户(委托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教育, 严格遵守顾客的有关安全规定。 6.进入检测现场时,应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戴好安全帽,蹬上脚手架作业时,应首 先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稳定,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射线探伤时还必须佩戴好辐射防护用具,仪器设备应有可靠的防滑落措施。 7.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的物品进入检测现场,严禁在检测现场抽烟和 进行检测前饮酒。 8.严禁穿戴有铁钉的皮鞋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施工油气区和接触易燃易爆装置。 9.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检测设备、衣物、工具和检测表面等。 10.严禁在检测现场敲打、挪用、开启、损坏生产设备、消防设施及检测设备,严禁使用工 程设备或装置做为检测装置。 11.未办理安全作业相关手续不得进容器、罐、油舱、反映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 害和缺氧场地作业。 12.未办理电气作业相关手续,不得进行电气、动火施工。 13.检测人员进入容器检测前,必须首先检查容器内介质是否经过清洗和置换;是否与其他 装置隔绝;盛装有毒或易燃易爆介质的船舱、容器经过清洗和置换后,应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确保人员进入容器后不发生缺氧和中毒现象。 14.容器内照明应采取36V低压灯具。 15.现场进行射线检测,必须用剂量仪测定工作场所的射线照射量。在安全区范围设置安全 线,安全线上应有明显的标志。夜间应设置红灯,在安全区外应有专人进行警戒。在非检测人员易于到达安全线的通道上应设置警告牌以免在开机时误入造成伤害。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19771

集团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集团公司总体安全,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提高集团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集团公司所辖的各部门单位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15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技能。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第十五条严守保密制度,不准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第十六条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做到接班人不到位,在班人不

安全监控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编号:SM-ZD-27506 安全监控中心值班管理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监控中心值班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为确保煤矿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实现监控平台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我旗煤炭工业的发展。现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务员管理条例》和劳动用工管理、监控系统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局监控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监控中心人员对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有爱护和保护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对本系统设备、设施进行破坏。 三、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及中心管理规定,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四、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上班期间禁止公话私用、上网玩游戏、聊天、看电影、听音乐、看娱乐书籍或窜岗、睡岗。 监控中心控制室内严禁擅带小孩及其他外来人员入内。 五、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打扫监控室清洁卫生,保证办公用品放置有序,监控室干净整洁。 六、监控中心值班人员不得无故脱岗,值班期间应认真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 - 制度大全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制度大全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目的加强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探伤作业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证人员安全。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的射线探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3?编制依据3.1?GBZ117-2006《... 1?目的 加强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探伤作业管理,明确管理职责,保证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辖区域内所有的射线探伤作业,新建项目参照执行。 3? 编制依据 3.1? GBZ117-2006 《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3.2? GBZ132-2008 《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防护标准》 3.2? 国务院第449号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3.3? GB18871-2002?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4? HSE-01-04-26? 《危险作业许可管理细则》 3?释义 4.1 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包括探伤放射源和密封(放射)源。 4.2 放射源:是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 4.3 射线装置:是指X射线机、γ射线机、加速器及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4.4 射线探伤:是指用射线进行的探伤作业,包括X射线,γ射线探伤,高能射线探伤和中子射线探伤。 4.5 《射线探伤安全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 5? 职责 5.1 公司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本细则,监督检查所属各单位执行该细则的情况。 5.2 所属各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 5.3 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5.3.1作业人员职责 a) 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的操作资格证,方可从事射线探伤作业; b) 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 c)作业票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射线探伤作业; d)对违反本细则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 e) 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不得遗留安全隐患。 5.3.2 申请单位作业负责人职责 负责对施工单位和特殊工种资质、作业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行为;作业完成后,负责完工验收。 5.3.3 施工单位作业负责人或领导职责 负责施工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制定、审查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监督执行;负责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办法

编号:SM-ZD-16880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 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生产监控系统日常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确保我公司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准确及时的反映井下作业环境状况,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在矿井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严格按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029-2007及矿“一通三防”文件中有关要求执行,做到“监控有效”,即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职责范围:电气仪表室:1、负责地面中心站及其监测设备、线缆的标准化管理。2、在相关单位(机电、通风、使用单位)的配合下,负责井下安全监测设备、线缆的一次性安装。3、对安全监控系统的故障做到及时处理。4、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监测设备及线路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并按照相关文件进行考核。 使用单位:1、负责本单位区域内的监测设备及线缆的安全、防爆和标准化管理。每天检查监测传感器线路及按标准吊挂传感器,保证传感器清洁卫生。2、提供与监测分站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视频监控系统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三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除, 更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信息记录。 第四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 第五条严守保密制度,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应用与管理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查看和复制相关信息,必须由部门经理和督察部负责人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相关

信息不得随意传播,复制或用于个人目的的查询使用。第七条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因行政和执法工作需要可以无偿调取、复制或查看监控系统图像资料,但必须经过督察部领 导同意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登记。 第七条行政执法人员因执法工作需要调取、查看和复制视频监控系统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对其他 单位或个人,原则不予提供视频资料,如确有必要须分管 领导书面同意,方可提取,发生重大特殊事件提取录像资 料,必须经公司负责人同意,方可提取。 责任追究 第八条对盗窃、毁坏视频监控系统的设备、设施或设置障碍影响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对本单位相关肇事者给予开除 处分,并照价赔偿设备;非本单位肇事者进行照价赔偿并 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司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1000元罚款,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制度使用安全监控系统的。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做好公司监控中心管理工作,保障监控管理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 产和员工人生安全,监控厂区内生产运行状况,提高生产安全和事故防控应变能力,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人员、及相关方。 3. 职责 环保安全部/ 负责本标准制定与监督职责 各部门/ 按照本标准执行。 4. 作业内容 安全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当班期间必须着装整齐,按时上下班,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和岗位记录表,每天7:00 (19:00 )点之前向部门经理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各种监控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安全巡查除外),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严格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无关人员不得擅入监控中心。禁止在监控中心内喧哗、打闹。经领导批准的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参观时,要热情接待,主动介绍有关情况。 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到严重污染事故、重大突发性事件和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事件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系统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确定问题来源并进行相应处置,做好运行记录。 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及与值班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中心;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严禁看报刊杂志,玩手机、打打瞌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对发现的 情况和处理的办法做好详细记录。 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随手关门,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室温稳定。 监控中心的任何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和带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和个人安全。 交接班要严肃认真,做到交接清楚,责任分明。交接班前认真核对监控数据记录,认真打扫监控中心的卫生,并将当班期间监控记录、异常处理情况情况向接班监控员说明,按规

X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制度

X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在制度 前言 为加强对X射线探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规制度。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使用、防护等要求。 2.定义 2.1 X射线现场探伤 在室外、生产车间或修船现场使用移动式或携带式X射线现场探伤装置对物体内部缺陷进行X射线透照检查的工作过程。 2.2 探伤室 放置X射线装置和被检物体进行X射线透照检查并具有一定屏蔽射线作用的照射室。 3. 放射防护管理要求 3.1 使用X射线装置的企业必须先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或“射线装置 工作许可证”,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射线装置工作操作证”方可上岗。 3.2 必须加强对现场探伤作业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操作人员应携带个人计 量仪或射线报警器。 3.3 加强个体防护和对放射源的屏蔽措施,个体防护用品应采购国家定点的专 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3.4 X射线探伤工作前,应指定操作负责人,工作中必须集中思想,严守职责,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准直器的探伤仪探伤时不得去掉准直器,严禁手持球管探伤。 3.5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设备防护设施性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设备的接 地和接零必须可靠,发生器压力表应符合标准值,低于0.34MPa时禁止使用。 3.6 X射线探伤机不应使用与焊接机及其他动力设备相同电源的电路。特别是 在使用焊机时,不应使用X射线装置。 3.7 X射线装置接地时应单独直接与地面连接,不应连接在建筑物钢筋钢结构

物或焊接机的共同接地端上。 3.8 X射线探伤机应以间歇方式工作,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为1:1,发生器和 焊接等钢材之间一定要绝缘,控制器不得在受潮状态下使用。 3.9 X射线发生前在接通电源的情况下,应确认冷却风扇(控制器和X射线发 生器)是否在运转。 3.10 X射线探伤照相作业尽量在作业人员较少的夜间进行,并实施作业许可制 度,作业前必须进行申请和审批,审批程序见《作业许可制度》。 3.11 X射线装置使用前,要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现 场由作业部门负责拉好警戒绳、设置电离辐射标志并派人监护。 3.12 当操作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设备控制器上安全锁钥匙转到OFF的位置上, 然后取下,以避免非专业人员进行误操作射线伤人。 3.13 对正在使用中的便携式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每年监测1次;对固定式工 业X射线探伤装置至少每2~3年监测1次,由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测。 3.14 工业X射线探伤室应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 3.15 移动式X射线探伤机应用专门的贮存室,并有专人保管。工作人员应及 时做好X射线探伤机运行、维修和交接班记录。 3.16 X射线装置存储期间(包括长期停用期间)必须每月训机一次,训机电 压达到额定KV的70%即可。 4. 射线探伤作业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4.1 X射线专用探伤室探伤 4.1.1 专用探伤室的设置必须充分考虑周围的放射安全,探伤室必须与操作室 分开。 4.1.2 探伤室屏蔽设计应充分考虑有用线束照射的方向和范围、装置的工作负 荷及室外情况,确保室外人员年有效剂量小于其相应的限值。 4.1.3 探伤室门的防护性能应与同侧墙的防护性能相同,并安装门-机联锁安全 装置和照射信号指示器,必须在门关闭后X射线装置才能进行透照检查。 4.1.4 探伤室的窗口必须避开有用线束的照射方向,并应具有同侧墙的屏蔽防 护性能。 4.2 X射线现场探伤作业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目录 调度监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1)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值班制度 (1) 调度室交接班制度 (2) 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3) 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3) 监控仪器周期维护试验制度 (4) 安全仪器仪表保管制度 (5) 安全仪器仪表调校、维修、保养制度 (5) 安全仪器仪表定期送检制度 (6) 安全仪器仪表发放、领用制度 (7) 防火管理制度 (7)

高压气瓶使用管理规定 (8) 调度室主任、副主任岗位责任制 (9) 调度室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0) 调度室业务员岗位责任制 (10) 调度员岗位责任制 (11)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12) 统计员岗位责任制 (12) 电话维护工岗位责任制 (13) 调度值班人员责任制 (13) 监控室值班员岗位责任制 (14) 检测仪器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14) 安全监控员岗位责任

制 (15)

调度监控室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调度室各项管理制度,监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换好拖鞋方可进入监控室。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监控室内,严禁在监控室内会客闲谈。 2、监控室内要保持清洁。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及乱扔垃圾。每班都要将室内卫生清理一遍。 3、监控室内要保持安静,禁止在室内打闹及大声喧哗,以免影响值班员进行生产调度。 4、值班人员要正确操作室内有关设备(视频切换仪、调度电话、录像机等),不得有破坏行为出现。录像机及监控电视机只准用作生产监控使用,禁止用来观看电视节目及录像带、计算机及模拟盘系统由专人管理;禁止值班人员擅自摆弄。 5、监控室避免洒水和扫地,防止电脑受潮和吸附灰尘,影响煤矿的安全生产监控工作。 6、不准关闭监控主机,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7、不能使用监控主机打印与监控任务无关的材料,禁止在监控室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值班制度 1、维护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全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及通讯系统的维修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值班期间不准休班、脱岗及影响正常值班的事,如遇特殊情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总站(以下简称总站)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 维护,充分发挥安防监控系统实时监视的作用,保障总站总体安全;为进一步明确管理部门职责,规范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总站安全管理能力,维护总站利益,结合总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总站安防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就是指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区域所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与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周界报警系统就是指安装在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等被保护区周界或围墙上的红外对射探测器、周界报警器及设在终端控制室的报警控制主机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总站、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不包括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所有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安装、使用、管理、维护、检修以及与之相关的部门与工作人员。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总站保卫处的职责 一、总站保卫处负责总站办公楼、以及总站下属各单位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系统与周界报警系统设备、易损易耗品或备品备件的采购与安装。 二、单独立项建设的工程项目中包含的安防监控系统的采购与安装由工程建设部门负责。工程建成并交付使用后其安防监控系统移交总站保卫处纳入统一管理、使用、维护与检修。 三、安防监控系统设备的交接及专管员的培训。 四、根据供应商或安装单位提供的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总站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 五、总站保卫处定期对总站所有安防监控系统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进行登记,联系维修单位,及时解决问题、排除故障,督促各使用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切实保障安防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六、建立安防监控系统管理档案。 七、制定与完善安防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安防监控系统使用单位的职责 一、设专管员负责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二、专管员设置操作员的管理权限,并设置管理员密码与操作员密码,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三、做好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实时监控。 四、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自我检测与维修,及时发现问题与故障,及时解决并做好纪录,需专业人员维修或更换设备,包括主要零部件的应及时上报总站保卫处,由总站保卫处统一安排。 五、配合总站保卫处做好安防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测与维护工作。 六、由专管员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安防监控系统的操作使用手册的规定操作与使用。 第三章管理与维护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编号:SM-ZD-11347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发生,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准确有效地对井下各有害气体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装备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的规定和AQ1029-2007标准正确安装,特别是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应具有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二.各煤矿每月至少一次把井下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布置图和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报局调度中心。 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特别是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和空气调校一次。 四.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如出现数字信号中断、分站信号中断、传感器掉线、传感器数据不准或传感器数据出现负值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2小时处理不完的,立即上报局调度中心。

射线探伤安全管理规定

X射线探伤安全管理规 定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X射线探伤安全管理在制度前言 为加强对X射线探伤的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减少环境污染,制定本规制度。 1.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使用、防护等要求。 2.定义 X射线现场探伤 在室外、生产车间或修船现场使用移动式或携带式X射线现场探伤装置对物体内部缺陷进行X射线透照检查的工作过程。 探伤室 放置X射线装置和被检物体进行X射线透照检查并具有一定屏蔽射线作用的照射室。 3. 放射防护管理要求 使用X射线装置的企业必须先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或“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射线装置工作操作证”方可上岗。 必须加强对现场探伤作业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操作人员应携带个人计量仪或射线报警器。 加强个体防护和对放射源的屏蔽措施,个体防护用品应采购国家定点的专业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X射线探伤工作前,应指定操作负责人,工作中必须集中思想,严守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准直器的探伤仪探伤时不得去掉准直器,严禁手持球管探伤。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设备防护设施性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设备的接地和接零必须可靠,发生器压力表应符合标准值,低于时禁止使用。 X射线探伤机不应使用与焊接机及其他动力设备相同电源的电路。特别是在使用焊机时,不应使用X射线装置。 X射线装置接地时应单独直接与地面连接,不应连接在建筑物钢筋钢结构物或焊接机的共同接地端上。 X射线探伤机应以间歇方式工作,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为1:1,发生器和焊接等钢材之间一定要绝缘,控制器不得在受潮状态下使用。 X射线发生前在接通电源的情况下,应确认冷却风扇(控制器和X射线发生器)是否在运转。 X射线探伤照相作业尽量在作业人员较少的夜间进行,并实施作业许可制度,作业前必须进行申请和审批,审批程序见《作业许可制度》。 X射线装置使用前,要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落实现场安全防范措施,现场由作业部门负责拉好警戒绳、设置电离辐射标志并派人监护。 当操作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设备控制器上安全锁钥匙转到OFF的位置上,然后取下,以避免非专业人员进行误操作射线伤人。 对正在使用中的便携式工业X射线探伤装置,每年监测1次;对固定式工业X 射线探伤装置至少每2~3年监测1次,由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测。 工业X射线探伤室应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全套

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7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8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9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9 七、瓦斯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0 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5 九、瓦斯信息反馈制度15 十、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16十一、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17十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17十三、监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19十四、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20十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21十六、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22十七、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23 1

十八、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23十九、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24二十、“一通三防”设施使用前验收制度29二十一、“双闭锁”管理制度29二十二、通风、瓦斯、监控资料管理制度31二十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32二十四、通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33二十五、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34二十六、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34二十七、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35二十八、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36二十九、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36三十、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37三十二、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37三十三、瓦斯信息传输制度38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 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 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科。 六、安全科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 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3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视频监控系统(以下简称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司总体安全,维护公司利益,提高公司应急指挥响应和安全管理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所辖的公司办公楼、厂区内、车间、库房内采用图像技术设备开展视频信息采集、显示、存储、监控和管理的综合系统。 第二章监控室管理制度 第三条视频监控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应经过必要的岗位培训,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技能;要熟练掌握监控系统操作技术,爱护监控设备,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建立值班制度,监控室必须24 小时设专人值守,负责对图像实时监控;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病假、事假要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五条加强视频监控系统的日常检查、检修和维修制度,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监视图像,不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六条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的安全运行;确保图像信息资料画面质量清晰,保存备查期限不得少于90 天。在保存期限内,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数据记录。 第七条不得擅自复制或向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第八条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遇可疑情况、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事故要积极做出反映,并迅速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或公安机关,不得延误。 第九条要按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严格按要求填好值班记录。 第十条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易挥发性物质并注意室内通风。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室内设备进行以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二条非监控室工作人员禁止入内;严禁利用本室作为会客聊天的场所。 第三章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十四条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不准私自关机或使用无关功能。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汾西瑞泰正中煤业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编写:梁震 单位:信息中心 日期:2016-1-1

目录 值班制度 (2) 岗位责任制 (3) 操作规程 (4)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 设备管理制度 (9)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1) 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11) 监控故障报告制度 (12) 监控异常情况上报制度 (13) 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4) 事故分析、追查处理制度 (15) 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 (17) 帐卡及报表管理制度 (18) 安装、维护制度 (19) “三闭锁”测试管理制度 (22) 机房管理制度 (2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3)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24) 机房交接班制度 (24) 数据分析汇报制度 (25)

正中煤业安全监控队由机电矿长分管,负责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移动、拆除、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为规范安全监控 系统的操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可靠运行,特制订以下各项管 理制度。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测监控特种作业培训,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值班,如因特殊原因需换班,必须提 前一天通知信息中心负责人。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信息中心值班台24小时不 离人。 四、值班人员必须认真监视各测点数据及状态变化并填写各项记录。 五、遇到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等异常情况,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矿 调度、信息中心责人,通风区长,并汇报值班领导。 六、值班人员进行中心站操作时必须使用自已的用户名登录,必须 认真操作并进行记录。 七、值班人员负责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信息中心负责人、通风 区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 八、值班人员负责当班信息中心值班台、机房及资料室的卫生清洁 工作。 九、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即矿调度室)现场交接班,交接班 要做到“手对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标准

编号:SM-ZD-61571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标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射线探伤作业安全标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1 射线探伤管理 ? 射线探伤工作单位必须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环保部门培训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 射线探伤工作原则上只能在夜间进行。 ? 射线探伤工作单位必须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射线探伤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 探伤结束后,必须清除现场所有带放射源的设施、材料,并告知相关人员解除警戒。 1.2 放射源储存 ? 放射源储存地点必须经过当地环保部门审批。 ? 放射源储存室或设备必须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屏蔽设施。 ? 放射源储存地点应设置醒目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 放射源库应有足够的使用面积,便于密封源存取;并

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 ? 放射源储存地点应有防火、防水等防灾措施,有报警、连锁等等保安措施。 ? 放射源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 ? 反辐射源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 放射工作单位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密封源设备防护性能及安全设施检验,如发现污染或泄漏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详细记录检验结果,妥善保管归档。 1.3 射线作业防护 ? 放射工作单位在每次作业前,都应根据密封源的数量和活度计算空气比释动能率(mGy·h-1),放射源为X射线的,公众警戒区域范围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小于4 mGy·h-1的范围;放射源为γ射线的,公众警戒区域范围为空气比释动能率小于2.5 mGy·h-1的范围。 ? 射线工作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夜间光线不明处设置警示灯,重要交通路口或通道应有专人监

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篇一: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和保卫防控应变能 力,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对行政办公楼、生产现场及重要目 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的视频监控场所部分由分管生产的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二级部门主要领导、生产调度室掌握和监控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视频信息采集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保卫安全视频信息由办公室负责调取、使用和管理。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 作人员。 2职责范围 2.1保卫部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 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3.3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 4.4动力装备技术部负责(生产计划部配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和移交相应管理部门 使用,异常情况和故障的排除。确定摄像监控器系统的专门管理员,制定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做好每周技术维护、检修等工作,如: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或不能录像以及监控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其他异常情况,建立检修档案,保证及时为生产、安全管理提供第一手录像资料和现场状态。 5.5生产计划部、办公室分别负责制定对本部门所辖视频监控值班的值班制度并监督值班工 作人员认真执行。 3管理维护 6.1使用视频监控系统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在监控时应切实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及时发 现监控设备和所对应监控场所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不安全情况进行处理,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安全生产及内部正常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 7.2使用监控系统部门的值班工作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备查,不得擅自更改监视画面,改 变监视摄像角度,发现生产现场或安全保卫场所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置并报告部门领导,避免扩大事故及造成治安案件。 8.3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采取24小时时实值班,生产系统由使用的生产部门对所管辖的 监控器进行管理。发现故障应通知动力装备技术部进行检修,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故障原因、检修人、检修时间、什么时间能够检修完毕、何时恢复投入使用等。生产系统范围使用的监控器由生产计划部比照进行上述工作。 9.4值班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脱岗、睡觉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利用监控室计算 机做与监控值班无关的事:不得随意在监控系统中安装无关程序,删除系统任一程序,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2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视频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管理,提高保卫防控应变能力,保证内部社会治安管理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日常营运管理和保卫安全视频监控系统是指公司营运现场及重要目标、要害部位等区域装设的视频信息采集(摄像探头)、信号传输、信号处理、显示(监视)设备信息存储的综合系统。 1.3本规定适用于对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负责采购、安装、使用、维护、检修的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

职责范围 2.1办公室负责行政办公楼及安全保卫所辖区域内所对应的视频监控场所的监控值班和信息的控制、使用、调取。根据监视控制区域内所发生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证正常生产秩序。 2.2安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原料部、市场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所对应得视频监控系统所辖区域的监控值班和视频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3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所属视频监控系统的采购。依照监控系统的操作说明,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操作使用手册,在监控系统投入使用前组织使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使用操作手册。建立监控系统设备档案。设置监控操作员管理权限、管理员和操作员密码、严禁将权限和密码告知无关人员,做好保密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做好公司监控中心管理工作,保障监控管理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产和 员工人生安全,监控厂区内生产运行状况,提高生产安全和事故防控应变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范围 2.1适用公司全体人员、及相关方。 3.职责 3.1环保安全部/负责本标准制定与监督职责 3.2各部门/按照本标准执行。 4.作业内容 4.1安全监控人员管理制度 4.1.1当班期间必须着装整齐,按时上下班,认真填写监控值班记录和岗位记录表,每天7:00(19:00) 点之前向部门经理汇报当天的监控情况。 4.1.2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处理各种监控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安全 巡查除外),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4.1.3严格监控中心管理制度和工作纪律,无关人员不得擅入监控中心。禁止在监控中心内喧哗、 打闹。经领导批准的人员进入监控中心参观时,要热情接待,主动介绍有关情况。 4.1.4严格请示报告制度。遇到严重污染事故、重大突发性事件和职权范围内处理不了的事件应及 时向领导报告。 4.1.5系统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确定问题来源并进行相应处置,做好运行记录。 4.1.6严禁把易燃易爆物品及与值班无关的个人物品带入监控中心;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严禁看报 刊杂志,玩手机、打打瞌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密切注意设备运行情况,对发现的情况和处理的办法做好详细记录。 4.1.7进入监控中心必须随手关门,保持环境的整洁和室温稳定。 4.1.8监控中心的任何设施未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和带出,保证系统运行安全和个人安全。 4.1.9交接班要严肃认真,做到交接清楚,责任分明。交接班前认真核对监控数据记录,认真打扫 监控中心的卫生,并将当班期间监控记录、异常处理情况情况向接班监控员说明,按规定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1.10接班人员不得迟到,交班人员不得早退。 4.1.11交接双方要认真填写交接班登记表。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明工作情况,接班人员在认真 核对上一班次的监控记录确认无误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遇有重大事件需要推迟交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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