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确保监测室使用的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

2 范围

2.1 监测室使用的各类仪器等。

3 职责

3.1 监测室负责人统筹管理监测室所有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

3.2 仪器管理人员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购置、安装、调试、保养和维护。

4 仪器设备的购置

4.1 根据工作需要,监测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仪器管理人员与综合室负责人共同拟购仪器的调研和采购。

4.2 调研过程中,仪器管理人员与综合室负责人必须尽可能多地了解各个厂家仪器的性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定仪器型号,报总经理批准。

4.3 所购仪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做退货或与供货方协商处理。

5 仪器设备的验收

5.1 监测室负责人、仪器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共同完成验收。

5.2 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书装箱单,并将资料存档,复印件供操作人员使用。

5.3 清点备件是否按合同规定备齐。

5.4 由仪器管理人填写验收记录、仪器登记表。

5.5 仪器管理人确定仪器专管人员。

5.6 仪器管理人员对具备相应合格资料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并做好验收记录完成验收。

6 仪器设备的调试

6.1 仪器管理人员检查供电电源是否与仪器相匹配,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6.2 仪器的调试工作应在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使用中发现的问题,由仪器管理人员及时汇总反馈给生产厂家解决。

6.3 调试期间,仪器使用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厂家的培训,独立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

7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尘、防潮、防震)、“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简单维修)、“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养护、定室存放、定期校验),保证仪器设备性能安全可靠。

7.1 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7.2 仪器使用后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等,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表。

7.3 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确保仪器及配件均完好带回公司,如仪器使用环境对仪器外观及内部零件产生损坏或腐蚀,回到公司后,须立即告知仪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清理和保养。

7.4 所有使用仪器人员必须保持仪器清洁,不得使仪器接触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品,仪器的放置要远离水源、火源、气源等不安全源。

7.5 按照仪器规定达到的指标或调试时的性能指标定期进行检验,并且登记备查。

7.6 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梅雨季节每周通电一次,其它季节半月通电一次)和更换防潮硅胶(硅胶发红即更换)等,并且登记备查。

7.7 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要按特殊要求进行维护。

7.8 仪器室内,不准吃零食,不准吸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燥,一切有腐蚀性物质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

7.9 监测室负责人一个季度对仪器保养维护和使用记录进行检查。

8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

8.1 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编号、检定日期、仪器专管员等。仪器管理员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橱存放,布局规范。8.2 每台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并由综合室负责存档。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

8.3 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

8.4 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告知仪器管理员。由仪器管理员向监测室负责人和综合室负责人汇报,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8.5 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

9 仪器设备的维修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所管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认真填写仪器维修记录,经常保持仪器设备的完好可用状态。

9.1 仪器的一般故障,由仪器管理员自行排除,并在仪器使用记录表上记录。较重大故障要报告监测室负责人和综合室负责人。

9.2 当仪器出现使用人员不可解决故障时,由仪器管理员联系专业人员维修,精密贵重仪器未经维修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拆卸。

9.3 检修过程中,仪器管理员和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检修完毕,仪器管理员应进行性能检验。检验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该仪器方可投入使用。

9.4 当仪器的故障无法得到修复或修复后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应申请仪器设备降级或报废。

10 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10.1 各类不同的仪器必须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和分析项目制定一套调校、检定方法,定期进行调校、检定,每次调校、检定过程都应做好记录。

10.2 对需要强检的仪器,仪器管理员应提前一个月将检定计划报送综合室负责人日,按照强检规定送检。检定报告要及时归档。

10.3 对调校、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准使用。

10.4 对所有仪器实行标志管理,核定计量检定证书及校准结果后分别贴上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统一制订的标志。凡见“停用”标志不得使用。

11 仪器设备的报废

11.1 仪器的降级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1.1.1 仪器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且无法改善的情况下,由仪器责任人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11.1.2 仪器管理人员、监测室负责人、综合室负责人、和副总经理共同参加鉴定。

11.2 需要做报废处理的仪器包括:

11.2.1 仪器性能达不到现行的环境监测标准的可报废。

11.2.2 仪器损坏,无法修复的可报废。

11.3 需要报废处理的仪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1.3.1 经仪器管理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书面报告上报监测室负责人。

11.3.2 监测室负责人组织仪器管理人、综合室负责人、和副总经理共同参加鉴定。

11.3.3 鉴定必须报废的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废申请表报监测室负责人再上报副总经理研究批准。

11.3.4 批准后送综合室将报废仪器档案进行整理,进行固定资产销毁处理。

12 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12.1 所有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并制定仪器设备一览表。新仪器要及时归档,并添加到仪器设备一览表。

12.2 仪器档案要做到一台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仪器登记表,技术说明书,验收调试报告,维修报告,使用及维护情况记录表及检定报告。

12.3 仪器使用登记表由仪器管理人员每季度收缴一次,存入档案。

12.4 经报废处理的仪器应及时清理出档案并上报公司档案室。

12.5 仪器管理人员每季度清点仪器档案一次,防止资料遗失。

《监测仪器管理工作内容》

监测仪器室设置2名仪器管理员分别管理的内容如下:

1、第一仪器管理员

1.1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

1.2负责建立仪器档案的管理,编制仪器设备一览表,制定仪器检定计划表,仪器编号以及确定仪器专管员,标识的贴放。

1.3负责噪声分析仪、卫生监测仪器以及其他不经常使用的仪器的日常维护、保养、校准以及仪器使用记录的检查整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汇总整理)。

1.4噪声分析仪和卫生监测仪仪器须一个星期进行一次校准、维护和保养;不经常使用的仪器,须一个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护。

2、第二仪器管理员

2.1负责烟尘、烟气采样器、大气综合采样器以及其配件的日常维护、保养、校准以及仪器使用记录的检查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汇总整理)。

2.2负责监测室监测使用的劳保用品以及辅助设备申购和整理工作。

2.3负责仪器一般故障的维修;在不可解决故障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

2.4烟尘、烟气采样器半个月进行一次常规维护保养,烟气采样器每月进行一次校准,大气综合采样器半个月进行一次常规校准、维护和保养;由于监测条件对仪器产生腐蚀或损坏,仪器使用人员告知后,须立即进行仪器清理和维护。3、共同负责事项

3.1新购买仪器设备的调试和使用。

3.2仪器的报废申请和后续工作。

3.3仪器房卫生清理工作。

环境监测中-实验室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中-实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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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制度/ 1、监测分析室是分析实验检定的工作场所,为保证环境清洁、安静,不经允许外人不得进入; 2、严禁在监测分析室内吸烟、饮食、会客,不得晾晒衣服和放置与实验室无关的物品; 3、监测分析室的地面、操作台应经常打扫、擦拭,保持无灰尘,实验台抽屉内试剂架柜、仪器架柜,通风橱内要摆放整齐有序,标志清晰、规范; 4、各监测分析室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种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妥善管理,保证随时可以供应,注意实验室用电安全,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室内电线管道设施,应安全、规范,不得随意布线; 5、分析人员进入监测分析室应身着白大褂,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规则,认真执行本人所承担的技术操作规范,工作要集中精神,严禁玩忽职守; 6、使用各种仪器设备时,必须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安全使用规则; 7、监测分析室内的药品、试剂标签清楚,存放整齐,各种玻璃仪器应分类保管, 使用后及时清理干净,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8、凡属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经专人负责保管,不准在监测分析室内随意存放; 9、实验完毕,及时整理仪器设备和清洗实验用具,正确处理废弃物,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和火源,下班前检查水、电、气及门窗安全方可离去检测人员行为规范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钻研业务、务实进取; 2、科学 检测,严格执行标准、遵守检测程序,保证检测质量 做到数据准确、有效; 3、遵守法规讲廉洁、拒腐蚀、不徇情、守公德、讲文明,做到五不准; a ?不准收受被检测单位的礼品礼金或有价礼券; b ?不准参加被检测单位的邀请娱乐活动; c.不准收受被检测单位的宴请; d .不准参加被检测单位或个人的营销活动; e .不准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 4、遵守检测工作程序,做到: a、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检测; b、检测完毕,要清洗好器皿和仪器,清理剩余样品垃圾; 5、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检测资料。 为用户保密和保护技术所有权制度 1、全站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制度,做好技术保密工作。凡系绝密、机密、保密文件,必须按规定范围传阅,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2、本站重要技术和正在研究中的分析方法,重大事故有关报告及处理记录,各 种保密技术资料,一律不准随意查阅、外借; 3、采样计划、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和数据未公开前,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一律不准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泄露扩散; 4、凡用户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图纸、工艺文件等,一律不准向外公布或转让,也不得用于个人或单位的经济开发;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分公司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设备点检制度是设备管理的基础制度,符合精细化管理的需求。目的是通过点检准确掌握设备技术状况,维持和改善设备工作性能,预防设备事故发生,减少停机时间,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维修费用,为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属机车、线路、信号、通信、电力、辅助等所有设备。 三、管理职责 1、技术部是**分公司设备点检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 各设备使用部门的设备点检工作开展情况推进、指导、督促、 评价及考核工作。 2、各部门设备管理员为兼职设备点检员,负责本部门设备点检 工作开展的计划制定、推行、实施及检查。 3、各班组长为本班设备的责任点检员,负责本班组所辖设备点 检工作的执行。 四、点检分类 1、日常点检:即根据设备运行需要,必须每天或者每班实施点 检的设备。如内燃机车、油库设备、通信、信号机房设备等。 该项工作的责任人为设备操作人员及当班人员。 2、周期性巡检:即根据设备运行需要,设备使用部门提出至少

每周需实施一次巡检的设备,也包括班组长每周对设备日常 点检情况的复查。该项工作的责任人为个别设备的操作人 员、维护人员及班组长。 3、阶段性定检:即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在合理安排设备维修计 划基础上,实施的设备维修或保养,如内燃机车小辅修、线 路探伤等。该项工作的责任人为设备使用部门的兼职设备点 检员,负责维修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及验收评价。 4、验收性复检:即设备发生故障,维修人员自行实施维修的检 验设备性能是否恢复的复检及设备实施大、中修等较大修程 时,技术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的验收。例如试验台的自 主修复属于前者,机车大修验收则归类于后者,均属验收性 复检范畴。 五、设备点检流程图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环境状况、各种污染源的监测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1.安环部环境监测室是公司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各部门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情况,负责监督各部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各主体车间及相关部室是环境监测工作的具体执行部门,具体执行本制度中规定,接受安环部环境监测室的监督、管理。 3.化检验中心是环保数据的测量、提供部门,为环境监测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四、内容与要求 1.安环部要做好对各车间、部门日常环境监测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环境监测分析会,掌握主要污染物质的排放规律和环境质量的发展趋势,按规定编制报表和报告。 3.科学检测,严格执行标准、遵守检测程序,保证检测质量,做到数据准确、有效。 4.各监测分析室应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各种安全设施和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妥善管理。 5.各环保设备设施操作人员、环境监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环境管理相关制度,专研业务,提高监测技术,为进一步治理污染物提供技术支持。 6.接受监督监测的对象应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资料和情况,并为采样、取证、检验等现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7.各监测设备所在车间、化检验中心负责监测数据的填报、建档工作,并接受环境监测室人员的质控、考核及培训工作安排。 8.生产技术部、环保设备设施使用车间要做好环保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以及计划性的定期专项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9.设备的检修、维护以及环境监测技改项目的施工等工作有可能影响环境监测的,

环境监测站工作制度

环境监测站工作制度 1总则 1.1公司环境监测站(以下简称监测站)是电力系统环境监测专职基层机构,业务工作受运行部和生技部双重领导,技术上受中心站指导。 1.2监测站的任务是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监督;同时还要承担劳动保护和厂区及作业环境监测工作,以掌握环境质量及其变化趋势,为综合管理、防止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1.3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工作的组成部分,是一项生产监督活动必须纳入生产管理轨道。 1.4在保证完成本公司的环境监测任务的前提下,可承担其他部门委托的监测工作。 2职责分工 2.1站长 2.1.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文件、指示。建立健全本站各项规章制度。 2.1.2根据《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中心站工作要求和污染物排放情况、作业环境(厂区与生活区呼吸带大气、控制室与值班室噪声、作业环境粉尘)等情况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并组织本站监测人员实施。 2.1.3根据排放污染物、作业环境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有异常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调整控制污染物排放浓度,保证排放口污染物的达标率。 2.1.4搞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校验工作,确保监测工作正常进行。 2.1.5化学试剂和溶液的配制、使用及保管应严格遵守《化学药品验收、配制、使用及管理制度》。 2.1.6积极参加厂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 2.1.7审核外报的报表、技术总结等,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2.1.8认真执行全过程管理,保证监测质量;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和PDCA循环活动,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2.2技术员 2.2.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指示、规程、制度根据本单位具体民政部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实施细则、技术措施等。 2.2.2参加厂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反事故措施或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试验方法等。 2.2.3加强专业技术管理,收集、整理、分析各项技术资料及环境指标考核资料,建立健全监测档案。 2.2.4负责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指导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更新陈旧的效果不好的仪器设备,使之适应监测工作的需要,努力提高本站监测水平。 2.2.5按有关规定,及时填报各种报表、监测工作总结等。

设备日常点检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维护、保养质量,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征兆,排除设备的故障隐患,确保生产设备处于均衡、稳定、安全状态,对设备日常点检过程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定义:根据设备的工作时间间隔和工作条件的不同,点检工作分为日常、定期和专项检查三类。 2.1设备的日常点检:由设备操作人员每天班前、班中对设备的指定部位进行状态检查,以了解设备运行 中的声响、震动、油温和油压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对发现的设备隐患进行保养或调整,日常点检的结果及处理事项记入《设备日点检保养记录表》中。 2.2设备的定期点检:由各厂区车间机修人员定期(1周)对重点设备的关键运动部位进行状态检查,主要 测定设备运动精度、工作间隙,检查设备电控件电蚀及电源接头紧固情况,对查出的设备缺陷进行修复、点检的项目及处理情况全部记入《一级保养内容记录表》中。 2.3设备专项点检:一般由厂区设备部针对某些设备特定的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测定,了解设备技术状 况及性能。为设备项修、大修收集数据,由设备管理员记录在案。 2.4设备管理部不定期检查《设备日点检保养记录表》及《一级保养内容记录表》情况,对点检实际效果 进行勘察,发现记录情况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造成设备失修或劣化将按《设备维修制度》中有关条款处罚责任人。 2.5设备日常点检实行以设备操作者日常保养为主,设备的点检工作,需要使用部门和设备部密切配合, 共同维护和保养每台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车间在用设备的巡回点检管理。 3.职责 3.1设备部的点检职责 ,负责编制《设备操作规范》,并完善成《设备操作标准作业指导书》。 ,严格按《设备标准作业指导书》使用和维护设备。 ,由设备工程技术员编写,以确保做到正确操作和科学的维护。 ,参与对设备的使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各车间及设备岗位的设备巡回点检工作。 3.2 生产设备操作工的职责 ,操作工的日常点检是公司设备巡回点检的基础,是设备异常信息的最主要、最确切来源,也是公司设备能否长期、安全、稳定运转的关键所在。 ,以了解设备运行中的声响、震动、油温和油压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对发现的设备隐患进行保养或调整,日常点检的结果及处理事项记入《设备日点检保养记录表》中。 ,每天开机前对设备进行点检,严格按照《设备保养点检表》的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点检,下班后进行设备的5S工作。若有异常,及时按规定的维修程序,进行处置。 3.3生产车间主任的点检职责 3.3.1 生产副总、各车间主任对车间的设备点检负全责,负责制定本车间设备点检的管理规程;检查、监督、指导本车间设备岗位对其所管辖范围内全部设备的日常点检、维护质量;掌握本车间全部设备的技术状态。 ,及时发现本车间设备存在的隐患;对于检查出的异常及时组织处理。 ,对设备的使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及巡回点检《设备保养点检表》的执行情况。 4.设备保养点检的相关规定 4.1设备点检表以生产车间为单位,各生产车间派人,每月最后二个工作日到设备部领取下个月设备点检表,并分发到每台设备操作者;下个月三个工作日前收好本车间的点检表,并上交到设备部。 4.2《设备点检表》是针对单台设备使用,应放置明显位置、安全处,并保持书面整洁便于点检和巡查。 4.3设备点检工作必须在每日早上8:30前完成,并如实填写当天的《设备点检表》。

环境监测制度

漳泽发电分公司 环境保护技术监测制度 1 目的 规范环境保护监测行为,确保环保设备的正常投运以及污染物排放达标。 2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漳泽发电分公司环境保护日常监测管理。 3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职责 3.1.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落实上级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组织制订环境保护技术监测制度。 3.1.2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管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行业管理、指导。 3.1.3 协调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单位,依法开展环境保护相关的监测与检测。根据环保整改意见书的要求,及时制定相关措施并落实整改。 3.1.4 对重要的环保监测仪表,落实责任制,确保设备完好。 3.1.5 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3.2环境监测站职责 3.3.1 认真贯彻国家、行业、地方的法规、制度和要求,执行《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414-2004)和《火电行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管理规定》等。 3.3.2 按规定完成分公司废水排放口及各生产现场粉尘、噪声的监测,检查监督环保设施的运转情况。 3.3.3 统计、分析各项监测资料及填报各类环保统计报表。 3.3.4 做好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保养和校验工作。 3.4 环保设施所在部门的职责 3.4.1 环保设施所在部门要认真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使其良好运转。 3.4.2 做好各种废水、废汽的处理,做好污染物的监测,做到达标回用或排放。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环保监测范围包括: 4.1.1 各种废水处理、废水回收设施及废水污染物的排放。 4.1.2烟气处理设施及气态污染物排放。 4.1.4 各种噪声、粉尘治理装置。

4.2 环保监测内容 4.2.1 环保设施 4.2.1.1 除尘器的监测 1)#6除尘器的考核指标为:电场投运率、除尘效率、除尘器在未改造前出口烟尘排放浓度<400mg/m3。改造后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0mg/m3。 2)#3、#4、#5除尘器的考核指标为:投运率、除尘效率、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100mg/m3。 3)除尘器每次A级检修或改造前后均应进行除尘效率、阻力、漏风率、烟尘排放浓度、烟尘排放量等指标的测试。 4.2.1.2 废水处理设施的监测 1)废水处理设施包括生活污水处理站、闭式循环、灰水浓缩池及其系统、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回收设施等。 2)废水处理设施的考核指标为:废水处理率、设备投运率、处理水量及运行情况。 3)应定期对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果进行监督、监测,每月度上报一次运行与监测情况。 4.2.1.3 脱硫设施的监测 1)脱硫设施的考核指标为:投运率、脱硫效率、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旁路门挡板开关状态、在线仪表投运率、在线监测历史数据保存情况。 2)应加强运行管理,严格工艺技术操作,定期校验烟气在线监测仪器,确保烟气脱硫效率达到规定值。应定期对脱硫设施的启停时间、脱硫效率、投运率、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旁路门挡板开关状态、在线监测历史数据保存,每月度上报一次运行情况。 4.2.1.4生产用水、排水情况的监测 1)各辅机冷却水要根据季节温度变化,勤调冷却水量,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冷却水使用量。 2)各辅机冷却水要做到随机组检修、备用时及时关闭,以节约工业用水和减少工业排水。 4.2.1.5 噪声治理设施的监测 1)火电厂产生噪声的主要声源均要按有关规定设置噪声防治设施,保证达到有关标准的要求。 2)应定期对各种防噪装置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防噪效果。 4.2.2 燃煤监测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持证上岗制度

关于印发《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 2.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主题词:环保监测质量管理规定通知 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保总局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北方、四川、上海、广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监测中心(站)、辐射环境监督(测)管理站(所) 附件一: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环境保护系统各级环境监测中心(站)和辐射环境监测机构(以下统称环境监测机构)。

第三条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是指在环境监测的全过程中为保证监测数据 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所实施的全部活动和措施,包括质量策划、质量保证、质量控制、质量改进和质量监督等内容。 第四条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贯穿于监测工 作的全过程。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领导和管理职责。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在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本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负责。应主动接受上级 环境监测机构对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并积极参加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研究、监测资质认证、持证上岗考核、质量管理评比评审、信息交流和人员培训等工作,持续改进、不断提高环境监测质量。 第七条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应有质量管理机构或质量管理人员,明确其职责, 并具备必要的专用实验条件。 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监督管理本环境监测机构各类监测活动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切实保证环境监测工作质量; (二)组织和开展质控考核、能力验证、比对、方法验证、质量监督、量值溯源及量值传递等质量管理工作,并对其结果进行评价; (三)负责本环境监测机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申报与日常管理,国家级和省级环境监测机构组织和实施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人员的持证上岗考核工作; (四)建立环境监测标准、技术规范和规定、质量管理工作的动态信息库; (五)组织和实施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的技术培训和交流; (六)组织开展对下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质量、质量管理的监督与检查;

设备点检、检修管理制度

动力分厂动力作业区设备点检、检修管理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规范动力分厂动力作业区设备的点检、润滑、检修管理工作。 本考核办法适用动力作业区 2引用标准和术语 2.1 BSTB/01-317 《设备润滑管理办法》 2.2 BSTB/01-309 《设备点检管理程序》 2.3 BSTB/01-325 《定修模型管理办法》 2.4 BSTB/01-319 《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办法》 2.4 点检—设备点检管理制度是设备管理的一项基本责任制度,点检管理的实质是以预防维修为基础,以专职点检员为核心的全员维修体制,是加以制度化的基层管理体系,各级职工都有责任参与并完成点检工作中的相关业务。 2.5点检管理—是依据设备点检标准所规定的点检部位、项目、内容、周期、管理标准值、方法、分工以及点检时的设备状态,对设备进行点检作业,准确掌握设备状况,及时有效反馈,采取早期防范设备劣化的措施,实行有效的预防计划维修,维持和改善设备工作性能,预防事故发生,减少停机时间,延长设备寿命,提高设备工作效率,降低维修费用。 2.6日修:凡不需要在主作业线停产条件下进行的检修称为日修。日修的计划性仅次于定修,日修应纳入周及月检修的管理中。 2.7定(年)修:凡必须在主作业线停产条件下进行的或对主作业线生产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检修称为定(年)修。定(年)修对主生产线长期稳定,高效运行起着关键作用。定(年)修要求有较强的计划性,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检修主体项目是较为固定的。 2.8事故抢修:凡属生产设备、设施在突发事故下进行的检修工程统称事故抢修。该抢修属事后抢修,不具有计划性及周期性。 2.9岗位日常点检

在设备运行中或运转前后,由岗位操作人员运用五感对设备基本作业条件(如:压力、流量、温度、泄漏、给脂状况、异音、振动、折损、磨损、松弛等十大要素)进行短时间的外观检查,并进行简单的清扫、润滑、紧固、调整等日常维护保养活动,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带病作业,点检对象为所有设备,点检周期为每日进行,一般不超过一周。 2.10专职点检 专职点检人员运用五感点检和点检工器具对设备重点部位详细地进行静(或动)态的外观点检和测定,预测设备内部机件工作状况,以及调整修理方案,点检对象为重点设备、故障易发设备以及日常点检中重点项目。 2.11精密点检 专职点检人员与技术人员运用特殊诊断器具对设备运行状态和异常隐患发展趋势作精细调查、测定、分析,给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改善设备工作性能的依据,点检对象为关键、精密设备和重点跟踪设备,点检周期根据设备运行的实际状态确定。 2.12定(年)修模型 定修模型是分公司各主作业线设备的定修周期、定修日期、定修时间、定修项目、定修负荷、工序组合的综合平衡设定表,是定修组织实施的指导性依据。 3管理职责 3.1各专业所有生产线设备的点检、润滑、检修管理。 3.2专职点检负责润滑、精密点检和检修的检查、指导、评价。 4工作程序及内容 4.1设备管理系统人员组织结构 4.1.1作业区在组建设备管理系统构架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点检员岗位任职按照分厂点检员的任职要求执行。 b) 设备系统现工及点检班长岗位任职,前提条件为有过点检员

洁净区环境监测管理规定

1.目的: 洁净区是药品生产及药品微生物检测的重要场所,为确保药品生产及检测环境符合要求,因此需要对洁净区(室)、层流工作台环境进行定期监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洁净区(室)、层流工作台环境的监测。 3.职责: 质量管理部QA、QC以及生产人员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区域划分: D级,口服液体和口服固体制剂的暴露工序区域;C级,主要用于物料微生物检测背景区域;A级,微生物检测暴露操作区域; 4.2 监测项目:尘埃粒子数、微生物、温度、相对湿度、换气次数、压差、照度; 4.3 测试方法依据:悬浮粒子测试方法按国家标准GB/T 16292-2010及ISO14644-1执行,沉降菌测试按国家标准GB/T 16294-2010执行,浮游菌测试按国家标准GB/T 16293-2010执行;灯检区照度应在2000~3000LX,其他工作区域不低于300LX。 4.4 监测状态:压差、温、湿度的监测应动态测试,换气次数、尘埃粒子和微生物在静态条件下测试;照度每班需检查灯管是否完整,如发现灯管损坏或更坏需仪器检测。 4.5 洁净区空调系统,在非生产班次时,空调系统作值班运行,使室内保持正压并防止结露; 4.6 各项指标监测工具、标准、监测点及监测周期见表1; 4.7 空气洁净度超过标准时的纠正措施 4.7.1 当空气洁净度中的悬浮粒子数量超过规定的标准时,由质量部联合设备部查明原因,如果换气次数和风速均正常,则可通过进行洁净环境重新清洁,按要求净化至少半小时,依法测定,应符合规定;如属过滤器问题,由设备部对初效、中效过滤器进行处理或更换高效过滤器; 4.7.2 当微生物数量超标时,则必须对此区域进行重新进行清洁,然后重新监测,测试结果应符合规定。 4.7.3 若仍旧不符合规定,则彻底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措施经过重新监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或生产。 4.7.4 若相对湿度及压差不符合要求,由设备部对空气净化系统进行调整,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4.8 当生产间断10天以上,必须在生产前对洁净室进行清洁消毒,并监测悬浮粒子及微生物,应符合规定。

设备点检巡检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设备点检巡检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8166设备点检巡检管理制度 Equipment inspection and insp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为降低设备故障,提高设备作业率,促进瑞土公司矿山的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实施办法 (1)瑞土公司矿山点、巡检综合管理小组全面负责点、巡检工作贯彻实施。 (2)技术科组织点巡检综合小组成员,实施每周一次的设备巡检工作。 (3)点巡检综合管理小组负责点巡检工作的宣传、贯彻、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并执行厂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 (4)对点巡检内容有义务提出合理的建议。 (5)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点检实绩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3、标准与考核原则

(1)各责任区点巡检负责人必须如实实施点巡检,如实填点巡检记录。遇有异常情况并且自己不能处理的必须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点巡检负责人不按规定点检和填写点检情况的,每项次考核点巡检负责人20元,弄虚作假的,每项次考核点巡检负责人50元,已发现隐患不能自行处理又不汇报的考核点巡检负责人100元,由此而造成的设备事故停机停产时间同时纳入责任单位的故障时间进行双重考核。 (2)填写点检记录表,要求书写工整、页面清洁、不得乱写乱画。 (3)各车间负责每月末收回点检各项记录,并统一交到安全科。安全科各分管技术员负责对点检记录总结,资料员发放下月点检记录表。 (4)点巡检培训工作由安全负责,凡各点巡检人有不清楚或不懂的问题有权要求技术员解释。 (5)资料员(材料员兼)负责对点检记录本进行收集管理,并对点检表进行归纳整理,结合相关设备在一定周期内所出现的异常率、事故率进行分类统计,以供领导决策。不按规定整理统计,考核资料员50元,数据错误一项考核资料员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正式版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为了准确掌握公司环保设备粉尘浓度排放情况,定期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确保粉尘达标排放,加强对环保设备的检测管理,保障环境不受污染,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事件,根据《环境保护法》等政策法规以及行业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的检测管理。 2.2 环境监测管理是指公司内部日常

检测和由上级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检测和公司委托检测。 3、职责 3.1 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公司年度环境监测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送上级环保部门,临时性监测任务由安全生产部直接与上级环保部门联系监测,安全生产部对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3.2 技术动力部负责环境检查的技术业务、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管理工作,并负责监测数据的分析、上报、统计等工作。 3.3 技术动力部根据公司的环境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组织公司内部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同时负责应急监

XXX有限公司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XXXX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2010年月日发布 2010年月日实施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XXXXXX有限公司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1. 目的 环境监测工作是检验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也是衡量和反映环境管理水平的尺子。环境监 测的目的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和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环境规划、 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依据。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工业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暂行)》 等法律、法规中的有关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工艺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制定本

监测管理制度。 3. 监测范围 3.1 监测人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对公司内的各类环保治理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有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及时通知相关车间进行治理。 3.2 监测人员负责对公司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源(点)及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定期监测。 3.3 监测人员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中有关污染治理设计制造完工后的达标验收监测工作。 3.4监测人员负责《排污申请登记表》中的污染物(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的数据提供和《工业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提供工作。 3.5监测人员应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定式提供各类报告的基础数据资料;负责环境保护的年报、季报、月报数据提供或填报工作。 4 监测要求 4.1 废气监测 4.1.1监测目的:检查废气治理设施污染物排放的烟(粉)尘浓度及废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排放标准;评价净化装置及污染防治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情况,为环境管理与评价大气质量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4.1.2监测内容:对公司所辖区域内废气治理设施污染物固定排放源(烟道、烟筒、排气筒等)进行监督性监测,也可根据生产过程污染物的变化以及环境管理的需要,适当扩大监测范围,确定污染物监测对象并对其进行监督性监测。 4.1.3对监测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安全防护: a、须取得省、市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环境监测证》,并严格按照“环境监测人员职责”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b、严格按照《环境监测安全操作规程》从事现场采样、室内分析等各项监测工作。 c、对本职工作必须有高度责任感,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废气监测工作。 d 、对所获得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应及时整理,认真填写各种监测表格,字迹清楚,统计正确,严禁弄虚作假。 e、要爱护各种仪器、仪表等公用设备。在工作中对仪器、仪表及各种监测用具要经常地、定期地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或更换。 f、现场采样和分析人员要经常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学习,避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 g、确定采样位置时必须考虑采样点的方便、安全,监测前要准备好工作平台和防护拦等安全措施。 4.1.4监测项目和频次: 结合生产工艺过程和生产实际情况,对公司内的不同类型的除尘设备排放口的粉尘排放情况进行监测,除尘设备(见附表)定期监测;每台每次监测周期为三个月;每次监测时需采集三个以上的样品。 对企业生产过程中需实施控制排放的除尘设备的监测,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对气态污染物(烟气成份)的监测,每季监测1次,每次监测要在生产工艺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下进行,采样时间应不少于两个小时。 4.1.5监测方法和数据处理: 监测方法和数据处理参照《重点工业污染源监测暂行技术要求(废气部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和废气部分)》、《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中有关规定进行。 4.2 废水监测

环境监测站管理制度(汇编)

环境监测站管理制度 (汇编)

环境监测站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1、环境监测站必须安装配备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防护器具(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防毒面具、消防灭火器材等),并加强维护保养始终保持完好状态。 2、对消防灭火器材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定置管理,用后回归原位,不能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可取用。经常对环境监测站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环境监测站人员都能正确使用所备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3、环境监测站内各种仪器设备都应按工艺要求进行定置管理,不得任意移动。各种标签要保证清晰完整,避免拿错用错造成事故。 4、监测站操作人员必须培训合格上岗,使用任何一种仪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5、用电、用气、用火时,必须按有关规定操作以保证安全。 6、环境监测站必须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并每半年组织一次预案演练,发生意外安全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立即采取措施即使处理,并上报院领导。 7、每天出入监测站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出入登记簿,离开环境监测站或下班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气、报警器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损失。

8、环境监测站内不准吸烟、吃食物、存放与化验无关的物品。 9.非监测站人员禁止入内,联系工作、参观指导、上级领导检查工作必须事先联系,经站长、科长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入内。 10.外来人员获准进站后,听从监测站陪同人员安排,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擅自接触仪器、设备和试验药品、样品。 11.外来人员进入监测站必须遵守安全制度、保密制度,不得拍照、摄像。 奇瑞环境监测站 2011-11-9

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试行) 1、精密仪器及贵重器皿需有专人保管,并做好相关记录。 2、精密仪器的安装、调试和保养维修,均应严格遵照仪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上机人员上岗前应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机操作。 3、使用仪器前,要先检查仪器是否正常。仪器发生故障时,要查清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决不允许仪器带病运行。 4、仪器用完后,要摆放到所要求的位置,做好清洁工作,盖好防尘罩。 5、计量仪器要定期校验、标定,以保证测量值的准确度。 6、对环境监测站内的仪器设备要妥善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养,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7.各类设备、仪器必须按照产品说明书编制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杜绝违规操作。 8.违规操作设备、仪器,造成设备、仪器损坏的,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属于故意破坏的另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奇瑞环境监测站 2011-11-9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 司设备的管理,搞好设备维护检修,不断提高设备的可靠 度,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况,确保“安、稳、长、满、 优”生产,结合公司开展设备点检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设备点检制,是按照规定的人和时间周期,用 确定的方法检查设备的指定部位,依照标准判断设备的技 术状况并决定维护检修工作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生产设备的点检管理。 第二章部门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生产技术部设备点检管理的职能部门。其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各项有关法规、规定和规程;(二)负责公司设备点检制的推进实施和点检全过程的组织管理;(三)负责组织编制、审定公司重点设备《点检标准》和有关技术资料; (四)负责对公司重点设备定期点检和定期检查计划的审核,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五)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点检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点检实施; (六)负责定期组织公司重点设备状况分析评价,针对设备存在的技术难点组织开展攻关; (七)负责组织设备点检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 (八)负责组织设备点检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推广。 第五条各厂设备方面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各单位设备点

环境监测站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环境监测站部管理制度 二〇一〇年九月

第一节监测分析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环境监测分析人员要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钻研分析技术,培养科学作风。 二、环境监测分析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承担分析测试工作。 三、分析人员对所承担的分析测试项目应熟悉方法原理,严守操作规程,以使操作准确无误。 四、认真做好分析测试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项测试条件均符合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要求后方可进行样品分析测试。 五、在接受新分析测试项目时应先完成规定的标准样质量控制实验,经质控人员审核,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新项目的监测。 六、严格执行监测分析质量控制的有关规定,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纠正,以保证数据质量。 七、测试完毕做到及时清洗器具,保持实验室清洁卫生并做好安全检查。 八、认真填报监测分析结果,字迹要清晰,记录要完整,要实事求是,严谨伪造数据,校队要严格,做到准确无误。 第二节监测质量保证人员岗位任制 一、环境监测质保人员应熟悉质量保证的容、程序和方法。 二、深入实验室监督检查环境监测质量保证各项容的实施情况,定期向有关领导报告监测质量保证技术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

三、制定质量保证技术方案,按隶属关系定期组织本站及下属站的实验室及实验时间分析质量控制工作,及时发现分析测试数据的失控现象,督促有关人员查找原因并进行纠正。 四、协助有关人员研究解决质量控制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定期检查、统计各监测项目的质控率、合格率。 六、按期做好年度质控工作计划与总结,准时上报。 七、组织技术培训及技术交流,指导下级站开展质量保证工作,帮组解决有关质量保证方面的技术问题。 八、组织所辖地区基本站环境监测人员的考核认证和实验室评比等项工作。 第三节实验室安全操作制度 一、实验室需装备各种必备的安全设施(通风橱、防尘罩、试剂柜、消防灭火器材等)。 二、对消防灭火器材应做到定期检查,不任意挪用,保证随时均可取用。经常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保证人人都能正确使用所备的各种消防灭火器材。 三、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应按要求放置在固定的处所,不得任意移动。各种标签要保证清晰完整,避免拿错用错造成事故。 四、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的管理。番薯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报告制度 1996-11-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环境监测工作的管理,完善环境监测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环境监测报告的管理,实现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管理制度化,确保环境监测信息的高效传递,提高为环境决策与管理服务的及时性、针对性、准确性和系统性。 第三条环境监测报告分为数据型和文字型两种;数据型报告是指根据监测原始数据编制的各种报表、软盘等;文字型报告是指依据各种监测数据及综合计算结果进行文字表述为主的报告。 第四条环境监测报告按内容和周期分为环境监测快报、简报、月报、季报、年报、环境质量报告书及污染源监测报告。 第五条地方各级环境保护局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制和审定;并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向上一级环境保护局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出各类文字型环境监测报告。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各级环境监测站具体承担本辖区各类监测报告的编制,并按本规定的要求报告;各流域(区域)近岸海域等专业监测网(以下简称“专业网”)组长单位负责按本制度规定的要求组织编制和上报本网络各类环境监测报告。 第六条市级以上环境保护局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保护局、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市级以上环境监测站有权要求本辖区下一级环境监测站向其报告监测数据和其它有关资料。 第七条各省、市环境保护局每年应至少两次组织所属环境监测站,向同级人民政府或有关政府部门汇报本辖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排放情况,每次汇报的重点内容分别由各级环境保护局确定。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每年至少两次向国家环境保护局汇报全国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情况。 第八条本报告制度规定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编写内容、数据处理与评价方法等,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报告编写技术规定》的规定。 第二章环境监测快报 第九条环境监测快报是指采用文字型一事一报的方式,报告重大污染事故、突发性污染事故和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应急监测情况,以及在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其原因分析和对策建议。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设备点检管理规定 1 目的 设备点检管理制度是厂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本规定的生产设备必须按设备、区域及有关分工原则由责任心强的设备专业点检员实施点检管理。XX厂实行操作点检、维修巡检和专业点检的三级点检管理模式,通过对设备的点检和管理可准确地掌握设备的运行状态,制订切实可行的维修计划,有效地避免设备的过维修和欠维修发生,以降低维修费用,确保生产正常顺行。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XX厂所有的生产设备。 3 管理职责 3.1设备管理人员 3.1.1是XX厂设备点检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XX厂各工段的设备三级点巡检管理工作的推进、督察和考核评价。 3.1.2依据设备管理要求,负责点巡检标准的审核与实施。 3.2专业点检员 3.2.1XX厂专业点检员是其管辖的现场生产设备的直接责任者、组织者、管理者。 3.2.2负责所管辖设备点检4大标准的制定和专业点检实施,确保设备保持完好状态。 3.2.3为操作点检和维修巡检编制点检标准,确定点检的范围、内容,

并进行相关点检管理的检查确认和业务指导。 3.2.4按设备点检定修制的管理要求,负责所管辖设备的检修计划、备件申领计划及维修费用预算的制定和管理。 3.2.5通过点检及倾向管理,准确分析掌握设备的状态,监视其劣化倾向,发现设备有失效倾向(隐患)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3.3检修班组 3.3.1按维修巡检的点检标准和计划,负责XX厂设备的维修巡检管理,做好管理台账和记录工作,定期开展维修巡检工作的总结和管理推进活动。 3.3.2掌控点检异常信息,按管理流程及时处理。 3.4各工段 3.4.1按操作点检的点检标准和计划,负责工段所属设备的日常点检管理,做好管理台账和记录工作,定期开展操作点检工作的总结和管理推进活动。 3.4.2掌控点检异常信息,按管理流程及时处理。 4 点检的分工 4.1点检分工 4.1.1点检工作分别由各工段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及专业点检员承担。 4.1.2日常点检分别由各工段岗位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及专业点检员承担。

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制度

环境监测数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职能,规范环境监测数据的使用和管理。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测管理 监测过程要严格实施环境监测质量保证体系和质控措施,严格执行环境技术规范,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科学性。 二、监测数据的审核 1、监测数据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即所在科室的室主任、质控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逐级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监测数据按时上报综合室,由综合室统一出监测报告和有关监测数据统计报表等,并经站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字后加盖业务公章(监测报告还需加盖资质章、齐缝章等),例行监测统计报表按规定要求份数上报,存档一份。监测报告一式二份,一份外发,一份存档。 3、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要定期归档,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之前,必须将上月的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归档到档案室。 4、归档内容包括原始采样记录、分析过程记录以及质控步骤及内容。 三、监测数据的管理 1、各科室之间的数据交接一定要互相做好登记,交方

提出交接数据明细,收方签字认可。 2、业务章管理人员在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的同时,一定要做好盖章登记。 3、综合室监测报告管理人员要加强监测报告的管理,不得擅自外发报告和复印。外发监测报告凭我站财务下达的收费通知单外发报告,没有外发的报告要妥善保存,到年底对没有发出的报告按要求整理归档。 4、各科室电脑储存的监测数据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5、档案管理人员对每季度归档的监测资料和监测报告进行管理,按监测档案管理办法,做好建档工作,对不及时归档或归档材料缺少的现象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书面反馈分管领导,协调解决。 6、建立监测数据保密制度,要执行《监测数据资料保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数据存档、借阅等工作,使用数据施行备案和审批制度,经站长审批后方可外借。 四、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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