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厦门市建筑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到竣工交付使用前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以及按规定列入工程造价的建设期贷款利息等。其在不同阶段具体体现为投资估算、概算、预算、决算。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运用科学的方法,遵循价值规律,在保障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保护投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造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以下简称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计划、财政、物价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管理。

第二章计价依据的制定与管理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本市内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实施统一管理。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包括: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标准)、劳动定额、工期定额、材料、设备预算价格、工程直接费价格指数、材料价格指数和造价指数。

第六条适用本市工程计价的估算(概算)指标、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费用标准、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及工程直接费价格指数,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及时组织编制、修订,并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

第七条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每月及时公布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以及季度和半年的材料价格、人工费、机械费指数及造价指数,实行工程计价动态管理。

第八条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及时做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预算定额项目补充、测算、发布工作。

工程施工中的定额补充项目,应当报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测定审查后,方可采用。

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必须经鉴定并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造价的编制与审核

第九条投资估算应根据建设规模、标准、主要设备选型,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标准)编制,并

综合编制期至竣工期的价格、利率、风险等动态因素,由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十条设计概算,应在优化建设方案、调整充实投资估算的基础上编制。财政性投融资项目、上报国家计委审批项目、使用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设计概算由市计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其它项目的设计概算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技术方案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设计预算应根据市计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在优化设计的基础上,依照综合预算定额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标准)及有关规定,并综合市场材料差价、价格指数和必要风险系数等动态因素编制。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计划限额进行设计,控制造价。

施工图预算应根据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前款规定的办法进行编制,作为建设单位拨付进度款和施工单位备料、用工的依据。

第十二条招标发包的工程,应由招标组织者按设计图纸、有关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并按统一的工程项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编制标底价。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工程实物量清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自主报价。

市级财政性投融资的建设项目的标底价超过投资计划时,建设单位应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实行招标的工程应以中标价为基础,明确造价调整的范围与方式,确定工程合同价。

直接发包的工程,应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并结合风险系数以及需要调整的造价范围,确定合同价。

外商独资、外资占50%以上的中外合资建设工程的造价,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合同有约定,从其约定),以合同造价为依据,并根据工程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因素,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实际情况,依照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编制工程竣工决算文件并提供完整的相关决算资料,报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应在收到工程决算文件之日起,大、中型工程60日、小型工程30日内作出审核结论。大中型建设工程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办理完竣工决算;其他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办理完竣工决算。

第十五条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概算、预算、决算编制和审核的管理。属财政性投融资建设工程的预算、决算审核工作,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编制和审核概算、预算、决算等文件时弄虚作假,随意压价、抬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第十六条建设、设计、施工、咨询中介机构等单位对执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发生异议时,可报请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争议的事项进行解释、调解、裁定。

第十七条从事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的人员,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并在指定的范围内从事概算、预算、决算工作。工程建设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实行年审制度。

第四章中介服务

第十八条鼓励依法成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服务业务。

第十九条设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资质审查手续,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造价咨询机构资质实行年审制度,并接受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检查、监督。

第二十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可以接受委托,承担下列业务:

㈠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投资估算编制;

㈡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

㈢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的编制或审核;

㈣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

㈤接受有关部门委托的造价审核业务。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同时接受同一咨询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业务。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委托方与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得转让所接受的中介服务业务。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业务。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不按规定期限办理竣工决算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可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编制和审核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等文件时弄虚作假或随意压价、抬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概算、预算、决算工作的,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罚:

㈠伪造、出借、出租、转让资格证书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资格证书;

㈡从事概算、预算、决算的人员不按指定的从业范围或私自承接建设工程造价概算、预算、决算咨询业务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处罚。

第二十六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造价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造价管理机构人员遵纪守法、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

第二十七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实施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现场围挡: 1.1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彩钢板围挡连续设置,颜色为蓝色,市区主要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 2.5米,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要求上线平直,连接紧密,固定牢固、美化彩化。不得使用破损,污染、锈蚀的彩钢板,围挡下方砌砖,要求五皮砖以上,并且抹水泥砂浆涂刷铁红色。围挡上部喷涂“荣盛”图标,并每隔6米印有“荣盛建设”字样,字体选用黑体,颜色为白色,要做到布置均称,美观大方,板面整洁。 1.2工程地点位于市区主干道及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围挡必须进行美化、亮化,沿围挡上沿设置串灯,造型灯等,保证夜间亮化效果,并且在围挡上每隔10米设置印有“荣盛”图标及“荣盛建设”字样的彩旗进行美化,以提高企业外在形象。 1.3围挡外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绿化。根据临街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大门口两侧布置绿化,并由专人进行管理,保证绿化效果。 2.封闭管理: 2.1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大门。门柱断面尺寸宽0.8米,厚0.6米,门头断面尺寸高度1.2米,厚0.6米。门头伸出门柱尺寸为1米,门头和门柱做0.05米的篮边,门柱最下边为0.3米的灰色带,大门净高5米,门扇要用钢管焊制,用铁板封闭,采用对开式。门扇高2米,宽6米,上下各为30厘米的白色带,门扇中间为蓝色底色,书写“荣盛建设”字体魏碑体,颜色为白色。门头正面书写我公司名称及承建工程名称,门头左侧上方为荣盛建设公司标志,门头背面书写“诚信、谦和、认真、苦干、拼搏、创新”门柱正面左侧书写“抓管理保安全”、右侧书写“树形象铸品牌”,门柱背面左侧书写“创安全最佳信誉”、右侧书写“建精品优质工程”。门头要设置探灯,保证夜间亮化,门头上插设彩旗。门头与门柱字体选用黑体,要求白底红字,摆布均称,美观大方。(见附图 2.2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设置“九牌、三图、一栏”

厦门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创建、评选与管理暂行规定

厦门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创建、评选与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建省建筑施工文明工地管理规定》(试行)、《福建省省级建筑施工文明工地评选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配套工程的市级文明工地的创建、评选与管理适用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监督管理;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市级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的监督管理;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履行相应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条厦门市市级文明工地是本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最高奖。其工程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应用“四新”技术等一系列建设施工生产活动行为应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工地实现管理有序、环境整洁、绿色施工、安全发展、和谐建设,具有较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第五条市级文明工地创建同工程质量创优等评选具有一致性和互动性,并享有以下待遇: (一)获得市级文明工地作为省工程质量“闽江杯”和部、省级文明工地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选推荐条件之一; (二)有开展创建市级文明工地活动作为市优良工程评选推荐条件之一; (三)获得市级文明工地作为市优良工程评选加分条件之一。 第六条创建市级文明工地应当坚持“企业组织创建、过程考评管理、成果择优评定”原则。 第七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精心监理,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共同推进建筑施工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造价咨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方案

GB/T 51095-2015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 Code for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2015-03-08 发布 2015-11-01 实施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 Code for construction cost consultation GB/T 51095-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1 5 年 1 1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 2015北京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771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的公告 现批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1095-2015,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规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3月8日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制定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 本规共分9章和9个附录,主要技术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发承包阶段、实施阶段、竣工阶段、工程造价鉴定等。 本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地址: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规主编单位: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本规参编单位:国家建筑材料工业标准定额总站 建经投资咨询 第一测量师事务所 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 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分公司 金马威工程造价咨询 中联造价咨询 中量工程投资咨询 红日工程造价咨询公司 新迪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管理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 本规主要起草人员:吴佐民王建忠东朱坚董士波恽其鋆舒宇光云朱宝瑞周和 生海泉徐小峥钟泉静吴晓宏连仓周霞骏朱毓菁王应龙 王毅 本规主要审查人员:洪学王中和唐榕辉黄成刚金铁英马军彪超郭怀君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附件 1 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投标项目标底与报价以及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查工作,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查与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湖北公司工程造价中心是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和审查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工程造价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负责公司库站维修、安全改造及形象包装等工程项目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底的委托编制。 4、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计价指标的测定、编制、调整工作。 5、参与由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 6、参与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审计监察处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公司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规定;组织制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制度、办法。 2、审查委托审计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审核其进入湖北公司市场的准入资格,并负责其准入工作的办理。 3、审核工程建设部门提供资料,确定是否满足委托审计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与委托审计相关和资料传递、业务协调,平衡审计项目和审计力量,具体组织实施委托审计。 5、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确保审计质量;检查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判定是否符合委托审计合同要求;办理委托审计费用结算。 6、分析审计报告,对中介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向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精编版)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总则 为加强公司对各工程项目生产安全状态进行有效控制, 减少或消除不安全行为和状态, 有效控制事故的根源确保产品实现过程的安全生产, 实现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目标, 特制定本办法。 2 管理职责 2.1公司总经理 2.1.1总经理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1.2组织贯彻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 保障全体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1.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1.4领导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2.公司副总经理 2.2.1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除对总经理负责外, 并对分管安全业务范围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2.2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2.2.3负责组织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范和标准。 2.2.4组织公司的安全大检查, 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 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 2.2.5组织参与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3总工程师 2.3.1对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3.2负责审批公司工程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技术。 2.3.3参与公司检查, 对施工中产生的安全问题及隐患提出解决的方案, 并督促其整改。 2.4工程管理部 2.4.1对公司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4.2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年度计划, 操作规程, 并督促各部门项目部实施。 2.4.3参加审查安全施工计划和安全技术方案, 并督促项目部按计划或方案实施。 2.4.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的“三级安全知识培训,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审工作”。

大厦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措施

大厦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措施 大厦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措施 I、场容场貌: 1、围墙规划 1、施工现场围墙砌2.5米高,采用白色涂料刷白,蓝底蓝头,15-20cm,靠西侧及北侧围墙上书写以下内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名称以及文明施工标语,如”爱我厦门,美化鹭岛”。 2、项目部设一个大门,大门的门框采用预埋铁件,门柱用砖砌成40cm×50cmXH(与围墙等高)的柱,粉刷成白色,门柱上书写蓝底白字标语:”创文明工地,建优质工程”;大门按4.5m宽,2m高,中间饰有”省四建及企业标志”(白底蓝字)字样,中间悬挂”闲人免进”的安全标语牌。 3、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台,配备1.5KW以上的高压泵。 4、大门旁10米内的围墙挂”五牌一图”,五牌即:①工程概况及监督电话牌;②安全生产牌;③文明施工牌;④消防保卫牌;⑤工程管理人员牌;⑥施工平面布置图。 Ⅱ、场内规划 1、场内道路采用C10以上砼浇筑,厚度不少于10cm,其宽度不少于3.0m,办公室前面栽种花草,办公室外面设置厦门市”文明公约和十不准”规定牌等。 2、施工现场道路平整,不得用模板,木板垫路。搅拌机、砂浆机周围以内放置硬地坪,搅拌机、砂浆机、重型运输处设置C15砼地面,其厚度不少于10cm,宽度2.5m以上。 3、道路的两边设置防护栏杆,高度1.2-1.5m,采用警示色标明(红白相隔)。 4、施工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证上岗(工人的上岗证,管理人员胸卡)。 5、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西侧设置两幢不少于40m2二层活动房作为办公室,办公室墙壁上应悬挂安全责任牌,安全保证体系图,劳资纠纷处理程序图,安全消防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成员牌,项目组织机构图,质量保证体系图,企业质量方针及目标牌,企业精神牌,防台防汛领导小组成员牌。办公室内保持清洁整齐,办公用品整齐堆放。 6、办公室的活动房采用白色涂料刷白,办公室周围设置花坛。门窗框边刷15-20cm蓝色边。墙应刷蓝底蓝头250-400cm。 7、厦门市XXXX大厦项目生活区统一设置在大厦周围,具体布置详看”厦门市XXXX 大厦生活区平面布置图”,在宿舍区应挂设《工地临时住宿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安全奖罚暂行规定》牌,生活区内设置宣传栏,宣传栏不少于3m2,宣传栏内应设置公布栏、曝光栏、宣传教育栏。工人宿舍门窗框边刷15-20cm蓝色边框,墙应刷”蓝底蓝头”250-400cm,室内粉刷白色。门口应挂设40×40cm白底蓝字的标识牌,牌上应注明班组名称、班组成员名单、治安消防卫生责任人。 8、施工现场悬挂警示牌、大幅宣传标语及宣传画。 9、操作面及楼层的落地灰,砖渣废料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物尽其用。应有防尘防漏措施,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Ⅲ、场具、料具管理 1、各种材料、成品、半成品、机械设置的堆放位置的应与施工平面图相符。 2、现场的砂、砾石、碎石应分类堆放,砌240×600cm围墙隔断堆放,管材、竹杆、树杆、架板、模板、石料、硅、散材等分类堆放,并挂设标识牌。 3、水泥库办挂设(1×h=300×200)产品标识牌,内容包括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产地、使用性能、出厂日期、材质合格证号、检验状态。水泥按不同种类和厚度等到级分别堆放整齐,每堆放高不能超过15包。有防潮、防雨水处理措施,水泥纸袋及时打捆归库。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9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2( 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3( 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4(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管理处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管理处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并在8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报》。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厦建价〔2011〕24号 第一条 为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厦门市建筑条例》以及《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实施办法》(厦建法[2007]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由市建设与管理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其他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以下简称专业分包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签订施工合同应当遵守国家及我省、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协商、诚实信用、风险共担的原则,应采用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与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或国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4)。合同双方如需要,应当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参照示范文本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第四条 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施工合同;直接发包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在开工之前订立施工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在专业工程、劳务作业开始前签订。 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不得另行订立背离施工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实质性内容包括施工承包范围、工期、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造价、价款支付等方面条款。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下面是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臵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及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入的有关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用来计算、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标准,主要包括: 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及其基价表; 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及其基价表; 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制定应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审定。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编制后,报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联合发布。其他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修订、补充和解释工作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计价活动内容 建设工程计价包括下列内容: 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 约定和确认工程合同价款; 进行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 办理变更签证和工程索赔、工程结算和决算; 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确定与控制原则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确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有效控制。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和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和简化。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招标控制价控制中标合同价。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需调整的,应当经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版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0年5月修订)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贯彻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行政法规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部门规章以及《一标准、四规范、一规程》和各类规范性文件;规范施工管理活动,实现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避免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办理管理移交手续、组织施工策划 工程项目中标后,工程项目开工前,经营管理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办理工程管理交接手续,移交相关工程资料。 基层单位工程处,根据接收的相关工程资料,对工程项目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交底。由工程项目部进行施工组织策划﹙包括:开工准备措施,组建项目管理班子,组织落实分包队伍等﹚。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过程控制。 二、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申报 1、工程项目部、基层单位根据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设计图纸等资料和创建目标,编写相应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相关安全资料﹙详见安全申报资料目录,附表1﹚,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2、安全申报资料中的“申报资料﹙一﹚”共8项由项目部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二﹚”由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编写并经分公司﹙基层单位下属﹚主任工程师审查确认,基层单位总工审核,经集团总师办审查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装订成册。“申报资料﹙三﹚”按上述“申报资料﹙二﹚”的编写、审查审核、审批和监理批准程序执行;所有申报资料、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必须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5天内完成编审流程。 3、所有安全申报﹙备案﹚资料由工程项目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后,及时报送安全监督部门、监理单位和基层单位备案;基层单位将所属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和质量监督备案登记表、施工许可证、基层单位或分公司与项目部每年﹙含工程开工时﹚签订的《四项责任书》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年度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资料汇总后于当月25日前报送公司工程部备案。 4、工程项目部将安全申报﹙备案﹚资料报送集团总师办审核时,必须同时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核整改单》(附表2)和由相关责任人﹙本人﹚签证的:《申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资料专项方案会签表》(附表3)、《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开工项目情况一览表》(附表4加盖基层单位章﹚送达公司工程部备案。 三、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批程序 1、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含应急预案﹚编制 1.1 各类方案的编写必须结合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难点、施工作业环境、施工工艺等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条文要求,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1.2 工程项目部必须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辩识,经评价后形成重大危险源清单,在施工过程中定期、不定期﹙当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采用四新技术等情况前﹚进行危险源辩识、评价并及时调整清单,严格实行动态管理,重大危险源是编写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依据。 1.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人为项目技术负责人(高、大、难等特

【福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承诺书、违约标准)_secret

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为确保晋江市许厝社区廉租住房小区二期B1地块工程 建设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1、现场围墙由现场统一设置,应采用砖砌或彩色压型钢板等硬质材料封闭,高度1.8米,使整个现场统一美观; 2、生活区统一规划、工人宿舍全部采用活动房二层设置,厕所、沐浴房, 活动室,厨房单层设置;厨房一律采用液化气;禁止使用煤炭和劈材。 3、生活垃圾的处理集中统一管理,施工项目部应与环保部门或当地村(居)委会签定定期外运的协议; 4、建筑垃圾应定时清理,及时外运;不能堆放在现场; 5、在车辆进出口统一设置洗车台; 6、现场的雨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管道统一布置,各单位要根据规划地块,做好与现场的排水系统的对接;并做好本标段范围内的管道维护工作。 7、现场的主要施工运输干道统一设置,采用硬化地坪,各标段内的运输次干道由施工单位规划施工硬化地坪;并做好本标段范围内的道路维护和清理工作。 & 各标段施工单位的门牌及一图五牌,规格应统一尺寸,并应做成广告灯箱式(能亮灯)做好全标段规格统一,内容形式有变化; 9、施工单位现场办公室设在各标段内,采用活动房,并应设置开水房、洗手池及吸烟室; 二、生活区: 1、生活区应规划合理,排水通畅,宿舍干净整齐、室外整洁无垃圾、环境美观大方。 2、生活区应配置如下设施:工人宿舍、活动室,厕所、沐浴房,开水房,

花岗岩或水磨石洗衣池,厨房,晾衣架,宣传和通告栏等。、 3、工人宿舍:采用活动板房,一律盖二层,每间房屋统一设置电风扇,电线一律采用PVC管明装穿线,并应有防止乱拉乱接电线安全用电的管理制度,室内照明还应符合(JGJ146-2004): 3.1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 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3.2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 禁使用通铺。 3.3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3.4宿舍内应设置垃圾桶,宿舍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生活区内应提供为作业人员晾晒衣物的场地。 4、厨房:要求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配 备工作服,食堂内的配置要求应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4.1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方。 4.2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0.2m的防鼠挡板。 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粮食存放台距墙和地面应大于0.2m。 4.3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 4.4食堂的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4.5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食品应有遮盖,遮盖物品应有正反面标识。各种佐料和副食应存放在密闭器皿内,并应有标识。 4.6食堂外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并及时清运。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调整与结算,促 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管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家另有规定或由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负责管理的,从其规定,也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在不同阶段体现为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购置费、工程建 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国家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有关费用。其 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 中约定的工程价格。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建设各方从事造价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及相关活动实施统一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修订、补充和解释; (二)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三)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造价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 (四)对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 (六)调解建设工程有关造价问题的争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价依据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基价(定额)、计价指引、费用标准、工期定额、计价规则及工程计价的有关文件、办法。 第七条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组织编制计价依据。 各专业定额站在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的委托和指导下,编制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 第八条施工企业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计量规则和编制原则自行编制能反映本企业技术及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用于投标报价和成本核算。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予以补充计价依据的,相关单位应提供新项目的计价资料和数据,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编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颁发。 第十条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变化,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办法定期公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和建设工程造价指数。 第三章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项目经理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树立企业良好形象,提高管理水平,维护施工管理秩序,推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在建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3.编制依据 3.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号) 3.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 50870) 3.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 3.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 3.5《建筑施工绿色施工规范》(GB/T 50950) 3.6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016版) 4.术语和定义 4.1文明施工: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和人员健康安全的施工活动。 4.2绿色施工:是指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环境保护的建筑施工活动。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施工组织科学、合理,施工程序合理的一种施工活动。 5.职责 项目经理部负责全面贯彻本《制度》要求,并负责组织实施;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所需资金的投入,做到专款专用;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对存在问题实现闭环管理,持续改进;向施工人员提供确保施工安全的合格的和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倡导绿色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6.工作程序 6.1基本要求 6.1.1项目经理部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应划分明确,责任应落实,应规范组织开展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方案应包括围挡、临时设施、场容场貌、食品卫生、

重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

重庆市工程建设规范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Specification of consulting of construction cost engineering 批准部门:———— 实施日期:———— 2006重庆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 3.1 基本要求 3.2 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 3.3 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 3.4 项目经济评价 4 设计阶段 4.1基本要求 4.2项目资金计划 4.3设计方案优化 4.4设汁概算 4.5施工图预算 5 施工招标阶段 5.1基本要求 5.2招标文件 5.3工程量清单 5.4招标答疑 5.5投标报价回标分析 5.6投标澄清 5.7施工合同

6 施工及竣工阶段 6.1基本要求 6.2 工程款使用计划 6.3 工程进度款 6.4工程变更 6.5 工程费用索赔 6.6成本分析与调整 6.7工程竣工结算 6.8 工程竣工决算 7 工程造价鉴证 7.1基本要求 7.2鉴证依据 7.3鉴证工作 7.4鉴证报告 附录A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阶段报表式样 A-1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报告参考表式A-1-1投资估算编制说明 A-1-2投资估算汇总表 附录B设计阶段报表式样 B-1 初步设计概算报告参考表式 B-1-1设计概算报告编制说明 B-1-2设计概算汇总表

B-2 施工图预算报告参考表式 B-2-1施工图预算编制说明 B-2-2施工图预算汇总表 附录C施工招标阶段报表式样 C-l 建设工程投标总报价排序分析表 C-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汇总分析表 C-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主要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附录D施工及竣工阶段报表式样 D-l 工程进度款付款明细表 D-2 费用索赔审核表 D-3 工程变更费用审核表 D-4 项目总成本控制表 D-4-1 建筑安装成本偏差分析表 D-4-2 其他建设费用成本偏差分析表 D-5建筑安装成本偏差析表 D-6其它建设费用偏差分析表 D-7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D-7-1工程项目概况表 D-7-2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D-7-3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D-7-4工程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附录E本规范用词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郑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规范造价计价行 为,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 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 全部建设费用。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是指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编 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价或者招标控制价、投标报 价,约定工程合同价,编制竣工结算等测算、审核、确定建设工程造价的活动。 第四条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管理工期定额、劳动定额和各类地方定额,编制建设工程补充定额, 核定建设工程一次性补充定额; (三)负责采集、发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费用的市场价格信息,测算、发 布各类建筑安装工程的造价指标、指数; (四)负责测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统一管理劳动保险费;

(五)负责监督检查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鉴定、协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争议; (六)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和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 (七)负责审定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应用软件和管理软件; (八)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委托其承办的其他事项。 县(市)、上街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 作。 发展改革、财政、审计、价格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造价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发挥行业指导、服务、监督 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计价依据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 (一)投资估算指标; (二)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四)工程造价指标、指数; (五)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新版)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26

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新版) 我公司在施工中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本工程将以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的各项要求严格加以管理,创建筑现场标准化工地。 管理措施: (1)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2)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

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要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和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险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职工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最新

GF— 2015— 02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一、................................ 工程概况 .1111112222 3333444444444455555666666666777777 二、.....................................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 容 三、................................ 服务期限 四、................................ 质量标准 五、................................... 酬金或计取方式 六、................................... 合同文件的构成 七、................................ 词语定义 八、................................ 合同订立 九、................................ 合同生效 十、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3) 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词语定义 ...................... 1.2语言 ........................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1.4适用法律 ...................... 2. 委托人的义务....................... 2.1提供资料 ...................... 2.2提供工作条件 .................... 2.3合理工作时限 ..................... 2.4委托人代表 ..................... 2.5答复 ........................ 2.6支付 ........................ 3. 咨询人的义务.......................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 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4. 违约责任........................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 5. 支付........................... 5.1支付货币 ...................... 5.2支付申请 ...................... 5.3支付酬金 ...................... 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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