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利息测算表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主要财务指标计算公式 (一)偿债能力指标偿债能力是指企业清偿短期、长期债务的能力。 1、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比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分析提示:负债比率越大,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越大,获取利润的能力也越强。如果企业资金不足,依靠欠 债维持,导致资产负债率特别高,偿债风险就应该特别注意了。资产负债率在55%—65%,比较合理、稳健;达到80%及以上时,应视为发出预警信号,企业应提起足够的注意。一般认为,该比率维护在40-60%之间较为合适,负债比率过高是不利的,应引起重视。 2、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 意义:体现企业的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流动比率越高,说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国际上通常认为,流 动比率的下限为100%,流动比率等于200%时较为适当。反映企业短期负债清偿能力,即每1元流动负债额中有多少流动资产额作保证。一般认为2:1的流动比率较好。若该比率过低,说明企业偿还能力较差,若该比率过高,说明企业的部分资金闲置。 3、速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存货/流动负债总额 意义:速动比率越高,表明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越强。因为流动资产中,尚包括变现速度较慢且可能已 贬值的存货,因此将流动资产扣除存货再与流动负债对比,以衡量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通常认为,速动比率等 于100%时较为适当。 分析提示:低于1的速动比率通常被认为是短期偿债能力偏低。影响速动比率的可信性的重要因素是应收账 款的变现能力,账面上的应收账款不一定都能变现,也不一定非常可靠。 因为存货不能马上形成支付能力,所以速动比率比流动比率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一般认为,该比率为1:1较好。 4、现金比率反映企业即时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比率=(货币资金+三个月到期的短期投资和应收票据)/流动负债 现金比率越高,说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越强。 5、利息保障倍数衡量企业偿还借款利息的能力,指标计算公式如下(如不能得到利息费用的详细资料,可用“财务费用”代替“利息费用”):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利息保障倍数指标反映出企业的经营所得保障支付负债利息的能力,它的倍数一般情况下应大于1,同时应 选择5年中最低的比率作为最基本的偿付利息能力指标,否则就难以偿还债务及利息。但从短期看,由于折旧费、摊销费及折耗费等短期内不需要支付资金,所以利息保障倍数小于1时,企业通常也能偿还其利息债务。 6、应收账款损失率 应收账款损失率=坏账损失/应收账款总额 一般讲该指标越小越好,比率高应引起重视,必须到企业对应收帐款进行调查,找出原因。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反映企业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偿还债务的能力。 (1)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进商品、接受劳务付出的现金进行比较。在企业经营正常、购销平衡的情况下,二者比较的比率大,说明企业的销售利润大,销售回款良好,创现能力强。 (2)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总额进行比较,可大致说明企业产品销售现款占经营活动流入的现金的比重。比重大,说明企业主营业务突出,营销状况良好。 (3)将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上期进行比较,增长率越高,说明企业成长性越好。 (二)营运能力指标 1、应收账款周转率 反映了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不仅能增强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也能反映出企业管理应收账款方面的效率。用时间表示的周转速度是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也叫平均应收账款回收期或平均收现期,其计

财务指标计算公式(超全)

财务指标计算公司公式 财务报表分析指标体系 一、盈利能力分析 1.销售净利率=(净利润÷销售收入)×100% 该比率越大,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 2.资产净利率=(净利润÷总资产)×100% 该比率越大,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 3.权益净利率=(净利润÷股东权益)×100% 该比率越大,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 4.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该比率越大,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 5.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100% 该比率越大,企业的盈利能力越强 6.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该比率越大,企业的经营效益越高 二、盈利质量分析 1.全部资产现金回收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平均资产总额)×100% 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进行分析 2.盈利现金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100% 该比率越大,企业盈利质量越强,其值一般应大于1 3.销售收现比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数值越大表明销售收现能力越强,销售质量越高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净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资本-长期资产对比企业连续多期的值,进行比较分析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进行分析 3.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进行分析 4.现金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流动负债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进行分析 5.现金流量比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流动负债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进行分析 6.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该比值越低,企业偿债越有保证,贷款越安全

7.产权比率与权益乘数产权比率=总负债÷股东权益,权益乘数=总资产÷股东权益产权比率越低,企业偿债越有保证,贷款越安全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净利润+利息费用+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利息保障倍数越大,利息支付越有保障 9.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利息费用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越大,利息支付越有保障 10.经营现金流量债务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债务总额)×100% 比率越高,偿还债务总额的能力越强 四、营运能力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5÷(销售收入÷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与收入比=应收账款÷销售收入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进行分析 2.存货周转率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存货存货周转天数=365÷(销售收入÷存货)存货与收入比=存货÷销售收入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进行分析 3.流动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次数=销售收入÷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周转天数=365÷(销售收入÷流动资产)流动资产与收入比=流动资产÷销售收入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进行分析 4.净营运资本周转率净营运资本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净营运资本净营运资本周转天数=365÷(销售收入÷净营运资本)净营运资本与收入比=净营运资本÷销售收入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进行分析 5.非流动资产周转率非流动资产周转次数=销售收入÷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周转天数=365÷(销售收入÷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与收入比=非流动资产÷销售收入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进行分析 6.总资产周转率总资产周转次数=销售收入÷总资产总资产周转天数=365÷(销售收入÷总资产)总资产与收入比=总资产÷销售收入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进行分析 五、发展能力分析 1.股东权益增长率=(本期股东权益增加额÷股东权益期初余额)×100% 对比企业连续多期的值,分析发展趋势

常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分析和解释

常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分析和解释 一、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主要有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1.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意义:体现企业的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流动比率越高,说明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国际上通常认为,流动比率的下限为100%,流动比率等于200%时较为适当。 分析提示:低于正常值,企业的短期偿债风险较大。一般情况下,营业周期、流动资产中的应收账款数额和存货的周转速度是影响流动比率的主要因素。 2.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意义:速动比率越高,表明企业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越强。因为流动资产中,尚包括变现速度较慢且可能已贬值的存货,因此将流动资产扣除存货再与流动负债对比,以衡量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通常认为,速动比率等于100%时较为适当。 分析提示:低于1的速动比率通常被认为是短期偿债能力偏低。影响速动比率的可信性的重要因素是应收账款的变现能力,账面上的应收账款不一定都能变现,也不一定非常可靠。 3.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年经营现金净流量/年末流动负债 意义:该指标越大,表明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越多,越能保障企业按期偿还到期债务。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总提示: (1)增加变现能力的因素:可以动用的银行贷款指标;准备很快变现的长期资产;偿债能力的声誉。

(2)减弱变现能力的因素:未作记录的或有负债;担保责任引起的或有负债。 (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衡量指标主要有资产负债率、产权比率和已获利息倍数三项。 1.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意义:反映债权人提供的资本占全部资本的比例。该指标也被称为举债经营比率。资产负债率越小,表明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越强。 分析提示:负债比率越大,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越大,获取利润的能力也越强。如果企业资金不足,依靠欠债维持,导致资产负债率特别高,偿债风险就应该特别注意了。资产负债率在55%—65%,比较合理、稳健;达到80%及以上时,应视为发出预警信号,企业应提起足够的注意。

民间借贷利息计算表

民间借贷纠纷 利息计算表1 备注: 1、2012年07月06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5.6%,日利息为0.000153(5.6%÷365)。 2、2014年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5.6%,日利息为0.000153(5.6%÷365); 3、2015年03月01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5.35%,日利息为0.000147(5.35%÷365); 4、2015年05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5.1%,日利息为0.000140(5.1%÷365); 5、2015年0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4.85%,日利息为0.000132(4.85%÷365)。 6、2015年08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4.60%,日利息为0.000126(4.60%÷365)。 7、2015年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4.35%,日利息为0.000119(4.35%÷365)。 1

利息计算表2 备注: 1、2012年07月06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5.6%,日利息为0.000153(5.6%÷365)。 2、2014年1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5.6%,日利息为0.000153(5.6%÷365); 3、2015年03月01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5.35%,日利息为0.000147(5.35%÷365); 4、2015年05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5.1%,日利息为0.000140(5.1%÷365); 5、2015年0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4.85%,日利息为0.000132(4.85%÷365)。 6、2015年08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4.60%,日利息为0.000126(4.60%÷365)。 7、2015年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个月以内)是4.35%,日利息为0.000119(4.35%÷365)。 2

存贷款利息计算公式

定期存款利息 存款本金×期限年×年利率% = 利息元 存款本金×期限月×年利率% ÷ 12月= 利息元 活期存款利息 存款本金×期限天×年利率% ÷ 360天= 利息元 活期储蓄存款利息 积数×年利率% ÷ 360天= 利息元 积数=每天的存款余额相加的和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计息公式是:利息=月存金额×累计月积数×月利率。其中累计月积数=(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计息公式是:利息=月存金额×(存入次数+1)÷2×存入次数×年利率÷12 贷款利息:贷款本金×期限天×年利率% ÷ 360 罚息:贷款本金×逾期天×年利率% ×(1+30%)÷ 360 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月利率(‰)=年利率(%)÷12 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贷款利息的计算公式 公式 1、短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20 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20 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2、中长期贷款利息的计算 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贴现按贴现日确定的贴现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 4、贷款展期,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 5、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可按月)计收复利。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6、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二)贷款利息的计算 1.定期结息的计息方法 定期结息是指银行在每月或每季度末月20 日营业终了时,根据贷款科目余额表计算累计贷款积数

最新版会计科目明细表及借贷方向使用说明

总体原则: 等式的左边一般情况借增贷减,等式的右边一般贷增借减以下是对每类的具体阐述:注意在记忆的时候不光要考虑一般,还要考虑特殊。 一、资产类一般借增贷减,备抵账户除外(比如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XXXX准备这种科目都属于备抵类科目),余额一般在借方,备抵除外,在贷方。余额两个特殊要记牢,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余额可借可贷,在借方性质为资产,如为贷则由资产变为负债。 二、成本类借增贷减,一般有余额在借方,制造费用可能没余额。 三、费用类借增贷减,期末无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参与利润的计算。(属于损益大类) 四、负债类贷增借减,余额一般在贷方,两个特殊要记牢,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余额方向可借可贷,在贷方性质为负债,如在借方则由负债表为资产。 五、所有者权益类贷增借减,余额一般在贷方,两个特殊要记牢,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为分配利润,余额方向可借可贷,在贷方表示盈利(利润大于零),如在借方则亏损(利润小于零)。本年利润年末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无余额。 六、收入类贷增借减,期末无余额,转入本年利润,参与利润的计算。(属于损益大类)。 七、损益类无余额,期末转入本年利润 期初:(期初)资产=(期初)负债+(期初)所有者权益 期内:资产(变动)+费用(发生)=负债(变动)+所有者权益(变动)+收入(取得) 期末:(期末)资产=(期末)负债+(期末)所有者权益 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2021版借款合同逾期利息计算

YOUR LOGO 2021版借款合同逾期利息计算 When conclud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of the contract purpose should be determined.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contracts are also human behavior.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1版借款合同逾期利息计算 导语:合同目的具有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应该是确定的。从严格意义而言,任何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属于人的行为,而且是比较正式的行为,所以更应该具有一定的具体目的。因此,对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其合同目的是确定的。 是由合同范本网借款合同频道为大家提供的《借款合同逾期利息计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逾期借款,是指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的款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及支付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对于返还借款本金、支付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间的利息因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明确,一般无争议;对于借款逾期部分的利息,借款人应按何标准支付及支付至何时止,不仅当事人间有很大的争议,法官在裁决这类案件时适用的标准也不统一,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律师以为,对这一问题有必要作一整合,使大家的认识能够统一。 一、逾期借款利息的计算方法 我们知道,借款合同依贷款人性质,分为商业借款和民间借款。前者是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借款,后者是自然人间及法人与自然人间的借款。对于逾期借款利息的计

利息清单(草稿)

利息清单 一、迟延履行期间开始前的一般债务利息: 第4期计算方式:348000×6.15%×29÷360=11724.05

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每日债务利息 348000×6.15%×÷360+348000×0.0175%=120.35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每日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实际天数 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 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 法释…2014?8号 (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9次会议通 过) 为规范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1?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第二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自每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间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人民法院划拨、提取被执行人的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相应部分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的,计算至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通过其他方式变价的,计算至财产变价完成之日。 非因被执行人的申请,对生效法律文书审查而中止或者暂缓执行的期间及再审中止执行的期间,不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第四条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再清偿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但当事人对清偿顺序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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