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状态标识管理办法

检验状态标识管理办法
检验状态标识管理办法

检验状态标识管理办法

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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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制造厂

1 目的

产品各检验状态的标识是识别产品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实施产品标识的目的是通过对产品以适当方式进行标示,防止发生产品混淆,并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进行控制和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各状态下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活动。

3 职责

1)供应处负责对购进物品及仓库中产品标识的维护。

2)生产科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中标识有效性的监督,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组织并直接对追溯工作进行控制。

3)生产科、各车间负责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负责保护标识在流传过程中的有效性。

4 工作程序

4.1产品标识

4.1.1标识方式

按以下所列方式选择应用:

——铭牌,标牌,标签;

——产品型号,图号,工号;

——区域划分;

——质量记录或其他选用方法;

4.1.2采购产品的标识,由供应处仓库保管员以标签、标牌或

划分区域的方式,对采购与顾客提供的产品标明产品型号的方式进行产品标识;

4.1.3生产制造过程中的产品标识

生产车间加工传递过程中,以“零件施工路线传递单”、“半成品检查合格单”等记录,按记录表示的要求填写产品型号或工号或图号,进行产品标识;

在车间停留,易发生混淆的半成品由所在车间按区域摆放,并以标牌(签)标明产品型号工号或图号,进行产品标识;

入库的半成品由生产科的保管员负责标牌(签)标明产品型号工号或图号,进行产品标识。

无论何种原因使工件从整批工件中分离出来,分离人员负责以标牌(签)或书写的方式标明产品型号工号或图号,进行产品标识。

4.1.4成品的产品标识

对总装完成的成品,凡用铭牌进行产品标识的产品,由装配人员负责按图纸的要求固定铭牌,作为产品标志;

对配件或不用铭牌进行产品标识的产品,装配人员在成品完成后按区域摆放,并以标牌(签)标明产品型号或产品名称、配件名称,进行产品标识;

凡产品进行包装时,包装人员对产品包装后,在包装箱上标明产品型号或产品名称、配件名称进行产品标识。

4.2状态标识

状态标识是本厂在产品实现全过程中,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状态的标记,实施状态标识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错用不合格品。

4.2.1状态标识分类

本厂对监视和测量状态分为以下四类进行控制:

——待检验

——合格

——不合格

——待制定

4.2.2标识方法

按以下方式选择应用:

——标签、标牌

——颜色

——箱(盒)、容器

——印章

——区域或其他适宜的方法

4.2.3采购产品状态标识

——待检状态。采购产品进厂后。由仓库保管员负责放在“待检区”或在产品上挂“待检”标签(牌)进行标识;——合格状态。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入库,入库的产品均为合格产品可不做状态标识;

——不合格状态。当检验不合格时,仓库保管员负责放置在不合格区;

——待制定状态。需要进行理化实验的采购产品,在检测数据尚未验证之前,由仓库保管员在产品上挂“待判定”标签(牌)进行标识。

4.2.4生产制造过程中的状态标识

——待检状态。由生产车间负责放置于待检区,或挂有“待检”标牌;

——合格状态。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放置于合格区或由检查员以标志标明为合格状态;

——不合格状态。经检验为不合格的产品由车间负责放置于不合格区域或由检查员对经评审为返工/返修的产品以文字标志标明,为废品的以黄色×标志标明;

——待判定状态。对有试棒进行试验要求的铸件,在试棒检验结果未出来前,由车间按区域堆放并标明待判定;——生产科半成品保管的工件均为检验合格或经评审可预期使用的产品,可不做状态标识。

4.2.5成品的状态标识

——待检验标识。成品完成后由生产车间负责放置于“待检区”;

——合格状态。经检验合格的,以检验人员签章的“半成品检查合格单”、“产品、配件(材料)成品入库单”、“产品合

格证”作为合格状态的标识;

——不合格状态。经过检验不合格的,由生产车间负责放置于“不合格区”;

——待制定状态。成品只有在型式实验结束后,其检验测量数据尚未验证之前,由检验实验人员负责挂“待制定”标牌(签)进行标识;

——成品库保管的产品均为检验合格产品,不做状态标识。

4.3可追溯性(唯一性标识)

4.3.1顾客在合同中或管理者有可追溯性要求时,本厂实施可追溯性控制;

4.3.2唯一性的标识,对顾客在合同中有要求的以合同号为唯一性标识进行控制;对管理者要求的以管理者指令号为唯一性标识进行控制;

4.3.3产品的可追溯性,本厂一般只对产品主要零部件实现过程的历史产品交付后的分布进行控制,通常不提供可追溯至材料供应商或原材料货源的跟踪服务;

4.3.4产品的可追溯性控制

——对有可追溯要求的产品,生产科下达生产作业计划时予以标明;

——生产车间对主要零部件标明合同号或指令号;

——操作者按规定打印字头、编号;

——质量科负责对有可追溯要求的产品的主要零部件进行

检视和测量,对监视和测量结果进行记录,并负责将记录整理、装订、存档;

——销售处负责产品交付后的分布控制。

4.4标识的保护

4.4.1成品的产品标识应清晰、牢固,不因产品传递中诸因素的影响而损坏或消失;

4.4.2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各部门要求对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进行保护,严禁随意涂抹、撕裂,保证标识整体醒目、完好,需要时,对标识可以移植;

4.4.3在产品实现过程中,一旦发现无标识的产品,需重新测量、判定,并根据判定结果重新标识。

标识卡管理应用规范

标识卡管理应用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5.1.3检验状态使用《产品状态标识卡》,检验结果附注《工艺流程卡》 5.1.4当顾客有要求时,最终产品按顾客的要求进行标识。 5.2标识的实施 5.2.1原材料进厂,由仓库安排存放到“待检”区域,并依据订购单、送货单对产品进行核对标识,明确显示物料名称,物料编号,规格,生产批次号,来料数量(数量标识必须涵盖产品范围,如一个批次号一拖产品为21箱,数量为2020,则可标识为20箱*100+20=2020只,凡填写标识卡人员都参照此方式填写数量),日期等; 5.2.2由仓库填写《进料送检单》通知品质验货; 5.2.3品质部检验员依据检验标准、承认样品、相应的采购信息或取少量样品等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并依据检验/验证结果进行产品状态标识,标识需清晰完整;合格产品办理入库手续,并由检验员填写相应《产品状态标识卡》;不合格产品存放到不合格区域和进行不合格标识,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4生产过程中,操作者自检出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进行隔离,生产班组长及品质部检验员进行确认,并由生产班组长进行产品标识,检验员进行检验状态标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2.5生产的最终产品由仓库以《物料标识卡》标识和填写《成品送检单》报检,品质部检验员依据检验结果进行检验状态标识; 5.2.6产品生产批次号的标识:在产品生产完成后,生产线负责填写产品的生产记录,记录入产品的制造时间或日期,品质部OQC须在包装外箱上盖检验合格章(表明检验之状态与日期)。 5.3标识的管理 5.3.1各种标识由产品存放所在地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任何人不得 随意撕毁和移动,应保持各种标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3.2当标识发生丢失或移动时,根据相关记录或重新检验后进行标识; ●同产品质量相关的流程单、印章等标识的使用应由品质部全面监控和管理。 5.4追溯性实施 5.4.1物品批次的相关追溯要记录在《标识卡》、《进料验收单》上,详细记录供应商(或客供品名)、收料日期、送货单NO、采购单NO等。可能时记录物品的生产日期(来料日期)。入库时在物品《标识卡》上记录部品的品名、来料批号、出入库情况。仓库在发放物品时,用《领料单/出库单》记录物品发放使用的名称、规格、批号、发料之日期、数量、领料单NO、使用之订单号码等; 5.4.2 物品追溯

设备状态标识管理规程

目的:加强对设备、管道使用状态的管理,避免使用错误的发生。 范围:公司生产用设备、管道。 职责:1.设备管理部指定技术人员修订此文件,设备管理部部长、质量保证部部长审核此文件,生产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批准此文件。 2.使用部门设备负责人、设备员负责管理和日常监督;设备操作人员严格按规程规范执行。 内容: 生产过程中绝不允许不明状态的情况存在,以防止由于无状态标志或标志不明造成药物混淆,每一生产操作间,每一台生产设备,每一物品容器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1.所有使用设备都应有统一编号,要将编号标在设备主体上,每台设备都应设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1.1设备按使用车间(部门)、使用岗位不同进行编号, 同一车间或同一岗位有多台设备时,以流水号001,002,003,004……加以区分。 1.2每个使用车间(部门)都以流水号001,002……进行编号。 1.3设备编号形式: □□□□□□ (部门)代号2.明确生产过程中的设备运行状态,每台设备都应挂状态标志牌,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2.1运行中:正在使用的设备,应正确标明设备编号和内容物(名称、规格、批号)。 2.2待维修:设备出现故障尚未排入维修计划。

2.3维修中:正在修理中的设备,应标明维修的起始时间,维修负责人。 2.4备用:根据生产需要,作为待用的完好设备。 2.5待清洁:尚未进行清洁的设备。 2.6已清洁:已清洁干净的设备,随时可用,应标明清洁的日期及QA确认。 3.状态标志分类与应用: 3.1计量器具状态标志:生产加工过程使用的所有计量器具都必须贴有计量器具合格证,注明计量器具有效日期。 3.2生产状态标志:生产操作间应挂牌标明本操作间正在生产、待清洁、已清洁标志。 3.3清场状态标志:清场合格由质监员发放清场合格证。 3.4生产容器状态标志:标明容器已清洁、待清洁标志。 3.5物料状态标志卡:标明物料名称、数量、批号、称量人、生产日期等。 3.6生产过程中流转物料(原辅料、中间产品)、中间站物料必须有明显的检验状态标志牌。 3.7设备状态标志:设备应挂牌标明本设备正在运行、待维修、维修中标志。待验:黄色,印有“待验”字样。 合格:绿色,印有“合格”字样。 不合格:红色,印有”不合格“字样。 4.状态标志印制与使用: 4.1各种状态标志应统一印制,使用材质应易清洁、无臭无味,不得对药品生产环境和产品产生污染。 4.2各种状态标志悬挂、放置方式与位置应考虑安全、易清洗,由具体使用部门视情况自行决定。 4.3物料状态标志牌由质监员根据检验结果限额发放。 4.4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其它状态标志由车间管理人员发放,岗位操作人员使用、更换、回收后统一交回车间管理人员。 4.5生产加工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状态标志,不允许有不明状态情况存在,车间负责人、质监员负责监督检查状态标志使用情况。 5.各种管道管线应按规定涂色: 5.1管线涂色及识别色规定 饮用水、冷却水绿色蒸汽银灰色 消防水大红色物料铁锈红色 纯化水浅黄色氢气黄褐色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 1.目的 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流到下道工序。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 3.1 从原材料、外购、外购件进厂到成品出厂的每道工序的 每个产品都必须由检检员做好检验标识,并作相应记录。 3.2 检验员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记录,以及标识的检查。 3.3 各相关人员负责相关的状态标识的维护,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对其重新检验后作新的标识。 4.程序 4.1原材料进厂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检验员在产品上作出 标识,不合 格品当场交给经营部作拒收处理。 4.2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a.待检产品放入待检区域或用待检标牌进行标识。 b.已检验但检验结果未出来时,则放待判定区域或用判定标牌进行标识。 c.合格由检验员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合适位置打上检验工号。 d.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挂不合格标识。 4.3不合格品状态标识 4.3.1返工品检验员在返工部位用“黄色”标上“返”标识,并及时通知操作者返工。 4.3.2返修或让步接收的产品由检验员在该产品上用“黄色”标识分别标上“修”或“让”,同时做好记录,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4.3.3装配试验过程中如发现主体壳有渗漏的情况、由检验员在渗漏部用“红色”划Δ并通知经营部退给供方。 4.3.4因加工导致废品<工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该产品打“×”,因材料不良导致的废品<料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产品上打“0”,工废品、料废品都必须及时存放到废品库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明报废的原因,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检验状态标识程序

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 检验状态标识程序 QG/T530306—2005(C版) 发布日期:2005-09-01实施日期:2005-09-01编写:李世闻审核:陶国祥批准:曹稼斌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从原材料进公司到项目完工的全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方法标识,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或出公司。 1.2 适用于所有过程和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控制。 2 相关文件和术语 2.1 相关文件 2.1.1《材料检验程序》QG/T530203-2005 2.1.2《产品(项目)检验程序》QG/T530301-2005 2.1.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G/T530307-2005 2.1.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QG/T530308-2005 2.1.5《理化检验程序》QG/T530303-2005 2.1.6《无损探伤检验程序》QG/T530302-2005 2.1.7《工序控制程序》QG/T530207-2005 2.2 术语 2.2.1 产品:材料、中间品(过程)、最终产品(项目)。 2.2.2 检验状态分为: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2.2.3 待检品:未经检验的产品。 2.2.4 合格品: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 2.2.5 不合格品: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 2.2.6 标识:用以识别检验状态的标识、铭牌、标签、检验单、合格证(单)或指定的放置地点。 3职责 3.1 技术质安部:公司检验状态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 负责建立本公司检验工作网络,明确各级职责。 3.1.2 对本公司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标牌、标签、检验单、合格证(单)批准的印章进行统一管理。(见《机械公司检验印章发放记录》) 3.1.3 对本公司检验状态标识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生产运行部:负责进公司材料、外购件和入库后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和控制。

生产车间标识管理办法

生产车间标识管理办法 1、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对设备、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志管理,包括: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五大类。 3、责任者: 3.1设备科负责物料的合格、不合格、待验和设备的设备卡、运行、完好、维修、封存和管线涂色以及清洁标志的清洁、待清洁状态牌制作、验收、发放管理,并监督设备状态标志的日常使用管理; 3.2计量中心负责计量标识的制作与验收、计量器具的校验和张贴合格或禁用等标志,并监督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管理; 3.3质量科负责物料的物料签、货位卡、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的制作与验收管理,并监督该规程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情况; 3.4各部门、各车间物料管理员、岗位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涉及到该规程中的规定,负责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与监督管理; 3.5车间质量员负责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日常监督管理。 4、内容:

4.1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生产过程中的所用状态标识分为五大类,分别为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 4.1.2物料标志: 4.1.2.1包括物料信息标志和物料质量情况状态标识二类。其中,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并采用醒目的色标管理。 4.1.2.2物料的信息状态标识是物料标签和货位卡二种。其目的是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和差错,并通过货位卡的作用,使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货位卡是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来源去向的卡片,识别货垛的依据,并能记载和追溯该货位的来源和去向。 物料签是用于标志每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产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的卡片,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依据和标识。 4.1.2.3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并采用黄、红、绿三种不同色标来进行醒目区分。 待验:黄色色标,其中印有“待验”字样。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绿色色标,其中印有“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红色色标,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最新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具体实施办法

广州蓄电池企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具体实施办法 GX/QG/质2-2001 为防止混乱和无序,产品检验和试验活动的状态标识必须清晰、完整,具有可追溯性。本办法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工作提出如下规定: 1 进货检验和试验 1.1 采购部门应对原材料、外协件作好状态标识,并保证各类状态的物质均按规定的区域放置,现场物品应和进货记录相符。 1.2 检验员对原材料、外协件的抽样检验,必须对样品进行编号工作、并作记录,以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 1.3 试、化验部门对送来的检验样品,应根据样品的状态标识,作好记录,并将样品放置于规定的区域,以保证样品处于受控状态。 1.4 出具试、化验报告单应认真核对样品的标识,防止混淆。 2 过程检验和试验 2.1 对上工序转来的原材料、半成品,如检验发现无状态标识,应隔离堆放,待查明正确的标识后,方能按规定使用。 2.2 流水线上的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用“已检合格”的绿色牌,悬挂于线上最后一个已检产品上,区别于未检产品。全部检验活动完成的产品,用产品合格证作明示区别。 2.3 对已产生的不合格品应在产品上打不合格标记,并放置于不合格区域。 2.4 检验部门根据不同类别的检验情况,分别作好记录,记录和状态标识相结合,使过程检验和试验具有可追溯性。 3 最终检验和试验 3.1 产品的最终检验应在完成所有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后进行。

3.2 对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应用红漆在产品上作好试验编号,产品编号应与电脑记录相符。 3.3 型式试验各阶段的状态标识由放置的区域作区别,试验部门应严格按试验的程序与规定,使产品试验状态标识处于受控状态。如发现状态标识与实际不相符,应核对电脑记录,予以纠正。 3.4 最终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贴放产品合格证,允许包装入库。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产品质量部起草,经主管总经理批准。 编制: 骆丽丽日期: 2001年9月13日 审核: 杨全华日期: 2001年9月13日 批准: 区友雄日期: 2001年11月30日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操作规程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操作规程 1 目的 通过对购进原辅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明确标识,防止误用或非预期使用。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购进原辅包装材料及产品生产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管理。 3 职责 3.1兽医检验人员负责对收购的生猪进行检验标识; 3.2库管员负责对入库的原辅包装材料作好标识; 3.3生产加工工序品管员负责对检验过程中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3.4屠宰生产过程品管员负责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标识; 3.5各生产单位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半成品状态及库存成品进行标识; 3.6技术部门负责对试验品的跟踪与标识。 4 内容 4.1 生猪屠宰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 4.1.1生猪接收检验状态标识 4.1.1.1宰前检验中需隔离观察的生猪,送入标有“隔离圈”的圈舍中标识。 4.1.1.2宰前检验过程中需急宰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开据《生猪急宰证明》标识,随急宰猪送往急宰间。

4.1.1.3宰前检验急宰后需高温、化制或销毁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开据《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 4.1.1.4宰前检验过程中需拒收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用不同于客户标识色的颜料在猪体表进行标识。 4.1.1.5 宰前检疫检验无异常的生猪,直接送入标有“待宰圈”的圈舍中。 4.1.2 宰后检疫检验状态的标识 4.1.2.1 宰后品管员根据相关标准判定需作高温、化制、销毁处理的内脏分别打入带“高温”、“化制”、“销毁”字样的容器中。 4.1.2.2 宰后品管员根据相关标准判定需作复制、高温、化制、销毁处理的胴体分别盖“复制”、“双复制”、“化制”、“销毁”字样的印章标识。 4.1.2.3白条修整、预冷、分割、包装、冷藏、配送等环节出现的不合格品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 4.1.2.4做分割合格白条不做标识。 4.1.2.5做市场合格白条,用“动物检疫验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进行标识。 4.1.2.6分割后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验讫标签”进行标识。 4.1.3潜在不安全产品的标识 4.1.3.1当通知水质检测不合格时,品管员对该时间段生产的产品用检验卡标识,进行隔离处理;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对设备、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志管理,包括: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五大类。 3、责任者: 3.1设备科负责物料的合格、不合格、待验和设备的设备卡、运行、完好、维修、封存和管线涂色以及清洁标志的清洁、待清洁状态牌制作、验收、发放管理,并监督设备状态标志的日常使用管理; 3.2计量中心负责计量标识的制作与验收、计量器具的校验和张贴合格或禁用等标志,并监督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管理; 3.3质量科负责物料的物料签、货位卡、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的制作与验收管理,并监督该规程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情况; 3.4各部门、各车间物料管理员、岗位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涉及到该规程中的规定,负责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与监督管理; 3.5车间质量员负责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日常监督管理。 4、内容: 4.1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生产过程中的所用状态标识分为五大类,分别为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 4.1.2物料标志: 4.1.2.1包括物料信息标志和物料质量情况状态标识二类。其中,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并采用醒目的色标管理。 4.1.2.2物料的信息状态标识是物料标签和货位卡二种。其目的是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和差错,并通过货位卡的作用,使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货位卡是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来源去向的卡片,识别货垛的依据,并能记载和追溯该货位的来源和去向。 物料签是用于标志每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产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的卡片,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依据和标识。 4.1.2.3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并采用黄、红、绿三种不同色标来进行醒目区分。 待验:黄色色标,其中印有“待验”字样。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绿色色标,其中印有“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红色色标,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1.3生产状态标志: 4.1.3.1每一生产操作间或岗位应有正在生产的产品信息(生产状态卡)或清场合格证,以明确标识生产操作间的生产状态。

设备状态标志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对设备使用状态的管理,避免使用错误的发生。 2.范围:生产现场设备及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 3.责任者:设备及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的使用人员对木制度实施负责,设备部经理对木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4.内容: 4. 1设备的状态标记 4.1.1每台设备除了应有的管理标识外,都要有标明设备所处状态的状态标记。通常情况下设备的状态有如下的几种(状态牌尺寸:100X60mm)。: 4. 1.1. 1运行中:绿底黑字。表示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正在操作或运转中; 4.1.1.2停止运行:绿底黑字。表示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但己停止操作 或运转。 4. 1.1. 3已清洁:绿底黑字。表示己进行清洁的设备,有效期内随时 可以进行下一批产品的加工。 4.1. 1. 4待清洁:黄底黑字。表示设备操作完成(或维修完成)后,尚未进行清洁的状态; 4. 1. 1. 5待维修:红底黑字。表示设备出现故障后停用,尚未进行维修的状态;

4. 1.1.6维修中:黄底黑字。表示设备出现故障正在进行维修的状态; 4.1.2所有生产区域内停用的设备,正常情况下有两种原因,一是处于待维修状态,二是处于停止状态,等待下一批次产品的加工,这两种情况分别用待维修和停止运行来表示。 4. 1.3在设备发生故障时,由车间设备员检查确认故障存在,则在设备上挂“待维修”状态标记。凡是设备操作完成后,挂上停止运行状态标记,在等待清洁的过程中,则在设备上挂“待清洁”状态标记,己清洁在则在设备上挂“己清洁”状态标记。 4. 1.4当设备所处的状态发生改变时,应及时更换标记牌,以防发生使用错误,所有的标记牌应贴挂在设备醒目处且不易脱落的位置。车间任何人不得摘除,不得任意改变设备状态标志。状态标志应置于设备显眼部位。

检验状态标识和追溯性

发文范围: 质量部、生产部、生管物流部受 控印 章分 发编 号 更 改 历 史 版本号更改单 号 更改日期更改人批准人 会签单位会签人/日期会签单位会签人/日期质量部 生产部 生管物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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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产品检验状态进行适当、有效的标识防止混淆和误用,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接单到生产、交付的所有阶段的产品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制订检验状态的标识方法并监督标识的正确使用。 4 规范 4.1标识的分类、管理 4.1.1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六类,分别为: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待返工、特采、 报废。 4.1.2标识的方法有多种,可采用印章、标签、标牌、区域标识等。 4.1.3所有的标识在接单、进货、生产、贮存、交付过程中必须保护,以确保标识完整无误。 4.2原材料检验 4.2.1质量部来料检验人员根据原材料检验控制程序对来料进行检验,出具《来料检验报告》并在《日报表》中做相应记录。检验合格的物料贴合格标签;不合格物料贴不合格标签;特采物料贴特采标签;当需要紧急放行时贴紧急放行标签。对合格品通知仓管员办理入库,不合格品通知仓管员放置于不合格区内等进一步处理。 4.3半成品检验 4.3.1质量部质检员在各工序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贴挂不合格标识,并出具《注塑检验报告》或《喷漆检验报告》,同时在《日报表》中做相应记录。 4.3.2质量部质检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贴挂不合格标识,并在《日报表》中做相应记录。 4.3.3完成的成品,放置于成品待检区交质量部质检员检验,合格的放置于合格品区进行包装。不合格的挂不合格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进

01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Q-SC《质量手册》××××制造有限公××××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L.801.032-2017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规定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分类及方法,使生产现场产品的状态易于辨认,以防止未经检验和检验后不合格品的误用。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于产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零部件、半成品、顾客提供的产品以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 2 职责 2.1 技质科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确定,指导生产现场状态标识区域的划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2 车间及物资仓库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状态标识的维持及保护,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2.3检验员及有关操作工负责作出状态的标识。 3 状态标识分类及方法一般将检验和试验状态划分为三类:待检、合格、不合格。标识方法有挂牌、分区堆放、作检验标记等。 4 具体规定 4.1 外购、外协件: a) 合格品:上架码放或放置在合格区内;b) 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或挂有“不合格品”标牌,或有红漆标记;c) 待判定的货物应放在待检区内,或挂有“待检”标牌。 4.2 零部件:a) 合格品:有检验员检验合格标记(绿、蓝、黑漆),或码放在“合格区”内,或挂有“合格品”牌标志;b) 让步接收:有检验员检验标记(黄色漆);c) 不合格品:有检验不合格标记(红色漆),或堆放在“不合格品区”,或挂有“不合格品”牌标志; d) 待检:有加工者工号,无检验工号标记,或放在“待检区”内,或挂有“待检”牌标志; 4.3 成品 a) 合格品:经试验合格的泵机,

挂有出厂编号的试验纸牌,并附合格证明书,到后装配下线处,张贴合格证标志。b) 不合格品:经检验不合格的泵机,挂故障牌(写明故障原因),转入“返工区”。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公司办提出。2017年03月28日期第一次制定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解释。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起草。第二版: A 本标准起草人:江武

状态标识管理制度

状态标识管理制度 一、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形成生产识别管理机制,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预防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识管理,包括:物料状态、生产状态、设备状态、清洁状态等内容。 三、责任人:生产车间主任、电仪车间主任、质量管理部部长、生产调度部长、设备部长、物管部长、QA、操作员工。 四、内容: 4.1 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状态标示指物料、设备、生产过程等所处状态进行显著标示提醒,防止误操作,带来的混淆,设备、人员损伤,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 生产过程中的状态标识包括物料状态、生产状态、设备状态、清洁状态等内容。 4.1.2 物料状态标识 4.1.2.1 物料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 待验:需设置专用区域,黄色色标区块,或黄色线绳围栏,设立“待验”标示牌。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需设置专用区域,绿色色标区块,或绿色线绳围栏,设立“合格”标示牌。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已经化验合格,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需设置专用区域,红色色标区块,或红色线绳围栏,设立“不合格”标示牌。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已经化验检查不合格,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1.3 生产状态标识

4.1.3.1生产状态标识用以明确标识工序生产所处状态,用生产状态卡标示。 4.1.3.2 生产状态卡内容设置包括工序名称、物料名称、批号(次)、数量、日期、代班长(主操)姓名等信息,各工序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相关内容。 4.1.3.3生产状态卡应设立在工序显著位置,根据生产状态及批次变化及时进行更新。 4.1.4 设备状态标识 4.1.4.1 设备状态标识包括运行状态标示和清洁状态标示,每台设备根据运行情况,分别悬挂相应状态标示,并有明显色标,“运行”“已清洁”绿色;“待运行”,“待清洁”为黄色,“停用”、“正在检修”、“正在消毒”为红色。 运行:表示该设备处于正常运转或生产状态。动设备正在运行及存放有物料或正在接料的静设备如贮罐类,应挂“运行”,不挂“已清洁”状态标示牌。 待运行:表示该设备已经维修或保养并检查合格的设备,可以随时投入使用的状态。动设备运行正常,处在停机待料状态以及空的静设备如贮罐类,根据清洁情况,可同时挂“待运行”,“已清洁”或“待清洁”状态标示牌。 停用:表示该设备质量有问题需要检修或因工艺变化,本设备不能使用的状态,应挂“停运”状态标示,不挂清洁状态标示牌。 正在检修:表示该设备正在进行检修或维护保养工作。挂“正在检修”,不挂清洁状态标示牌。 正在消毒:发酵设备如正在消毒,则挂“正在消毒”不挂“运行”,当消毒结束,看罐人员接罐后,有料罐挂“运行”,空消罐挂“待运行”。 4.1.5仪器、仪表、衡器标识 4.1. 5.1仪器、仪表、衡器必须要经过有资质部门校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应张贴合格证,合格证上包括有效期,校验部门,校验日期,校验人签名等内容。校验日期过期不得使用。根据仪器、仪表、衡器的质量状

(完整版)设备标识管理制度

黑龙江******有限公司制度 制度编号:*********** 密级:★ 设备标识管理制度 版本:v1.0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拟订人:审核人:批准人: 黑龙江********有限公司

设备标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加强对设备使用状态的管理,避免使用错误的发生。 二、范围 生产现场设备及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 三、职责 设备及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的使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设备中心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监督检查责任。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设备的状态标识 1、每台设备应按规定悬挂状态标识卡。设备的状态标识卡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该设备的相关信息,另一部分是该设备的运行状态。两部分内容做成卡片用塑料卡套悬挂在设备上。当设备运行状态发生改变时应按实际状态更换相应的运行状态卡片。 2、设备状态标识卡运行状态卡片共有如下的几种(状态牌尺寸:100×30mm)。 (1)正常运行:绿底黑字。表示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正在操作或运转中。 (2)闲置设备:绿底黑字。表示设备处于完好状态,长时间停机待用。 (3)待用:绿底黑字。表示设备正常,等待下次使用。 (4)4停用:红底黑字。表示设备停止使用的。 (5)待维修:红底黑字。表示设备出现故障后停用,尚未进行维修的状态。 (6)维修中:黄底黑字。表示设备出现故障正在进行维修的状态。

3、所有生产区域内停用的设备,正常情况下有两种原因,一是处于待维修状态,二是处于停止状态,等待下一批次产品的加工,这两种情况分别用待维修和停止运行来表示。 4、在设备发生故障时,由车间设备员检查确认故障存在,则在设备上挂“待维修”状态标记。凡是设备操作完成后,挂上停止运行状态标记。 5、所有的标记牌应贴挂在设备醒目处且不易脱落的位置。车间任何人不得摘除,不得任意改变设备状态标志。状态标志应置于设备显眼部位。 二、管路颜色标识 1、为了便于工业管道内的物质识别,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在操作上、设备检修上发生误判断等情况,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规定了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1)识别色: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物质种类的颜色。 (2)识别符号:用以识别工业管道内的物质名称和状态的记号。 (3)危险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为危险化学品。 (4)消防标识:表示工业管道内的物质专用于灭火。 3、根据管道内物质的一般性能,分为八类,并相应规定了八种基本识别色和相应的颜色标准编号见下表。 (1)管道全长上标识; (2)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标识; (3)在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4)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5)在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5、标识符号内容 (1)内容物全称表示方法 (2)内容物化学分子式表示方法 6、物质流向的标识 (1)工业管道内物质的流向用箭头表示,如果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则以双向箭头表示。 (2)当基本识别色的标识方法采用4.2中d)和e)时,则标牌的指向就作为表示管道内的物质流向,如果管道内物质流向是双向的,则标牌指向应做成双向的。 (3)物质的压力、温度、流速等主要工艺参数的标识,使用方可按需自行确定采用。 三、危险标识 1、适用范围:管道内的物质,凡属于GB13690所列的危险化学品,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 2、表示方法:在管道上涂150mm宽黄色,在黄色两侧各涂25mm宽黑色的色环或色带,安全色范围应符合GB2893的规定。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修订稿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 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留到下工序,防止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淆及不使用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全过程工序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 、技术科负责确定产品及重要零部件状态标识的内容和方法; 、生产科负责对原材料和零部件及成品的标识; 、质检科负责对零部件及成品状态进行标识。 4工作程序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 按标准的规定分为四类:待检验、已检合格、已检不合格、已检 待处理。 检验和试验状态区域 公司在指定的区域设置检验区和试验区,并摆放区域标识牌。 检验区域的分类 a)待检区 b)已检合格区 c)已检不合格区 d)已检待处理区 e)废品区 试验区域的分类 a)待试验区 b)已试验区 c)已试验待处理区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方法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形式可应用标记、标牌(签)、色标、钢印、合格证、检验记录等形式表示。 进货检验和试验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来自本公司认可的合格供方。 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单,确认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材料证明书齐全后,置于待验区。 检验员按照编制好的进货检验规范对物资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检验完毕,检验员在“进货检验记录”上记录详细内容并签字。 a)检验结果合格,检验员在合格品上放上标签,仓库办理合格品入库手续。 b)检验结果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检验员在不合格品上贴或挂上标签,条件允许,将其放在隔离区域。 在没有作出检验结果以前,库房应保持货物原样,不准动用。 首件检验和试验 由技术科制订质量计划和过程检验规范,明确检验要求,操作工人和检验员必须按质量计划和规范进行检验。 在零件加工过程中,需对每批的第一个零件进行首检。操作者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还必须由检验员做首件检验,在未经首件检验认可的情况下,操作者不得继续加工其余的零件。 零件经首件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在首件上作首件检验标识,随即通知操作者继续加工。 如首件检验不合格,检验员应向操作者指出首件不合格部位,并提出改进加工的方法。由操作者返工或重新加工首件,直至检验合格,才可加工其余零件。对首件不合格而又不能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由检验员在不合格部位上作好标记,并进行隔离存放。 过程、完工检验和试验 检验员按规范要求进行或做100%检验和试验,加工零件填写“工序流转卡”和“检验记录”,生产科将零部件放置在规定的区域。 外协加工件检验

CNAS-R01-2018《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

CNAS-R01 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Rules for the Use of Accreditation Symbols and Reference to Accreditation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8年03月30日发布2018年03月30日实施

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1 目的与范围 1.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为保证CNAS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与认可证书的正确使用,防止误用或滥用标识和认可证书,以及错误声明认可状态,维护CNAS的信誉,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CNAS对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使用CNAS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认可证书及声明认可状态的要求。 注:本规则中合格评定机构指获得CNAS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及相关机构、检验机构和其他评估/核查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未注明日期,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2.1 GB/T27011《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ISO/IEC 17011) 2.2 GB/T27000《合格评定术语和总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00) 2.3 IAF ML 2《IAF-MLA国际互认标志使用通则》 2.4 ILAC-R7《ILAC-MRA国际互认标志使用规则》 2.5 LAC-P8《获准认可的实验室、检验机构使用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的补充要求和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则引用GB/T27000(等同采用ISO/IEC17000)和GB/T27011(等同采用ISO/IEC17011)中的有关术语并采用下列定义: 3.1 CNAS徽标:代表CNAS机构的特定图形,CNAS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3.2 认可注册号:CNAS授予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特定英文字母和数字组合。 3.3 CNAS认可标识:CNAS授予的、供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使用的,表示其特定认可资格的图形,通常由CNAS徽标和标明认可制度的文字、注册号组成,具体式样见本文件附录1和附录2。

设备编号与标识管理方案办法.docx

设备编号与标识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设备编号和标识的产生、核准、制作、安装、使用、维护等过程 管理 ,使其处于受控状态,并服务于设备管理的全过程。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各设备管理责任主体单位和异地钢铁公司所属各类设 备(含附属设施、装置)的“编号”和“标识”管理。 3术语、定义 3.1设备:本办法所指的设备是指已经安装投入使用的工业生产、公辅、 计量设施;各类机械、电器、动力装备;动力能源介质输送控制装置(如: 各类管道、阀门、盘、箱、柜)等。它区别于固定资产概念。 3.2设备编号:是指为满足设备信息化管理和日常使用登记、标识、称 呼而统一编制的一种号码,今后统称“使用编号”。它反映了设备属性、使用单位、所属专业和类型数量,具有简便、唯一性、易辨识的特点。它区 别于财务部门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编制的固定资产编号。 3.3设备标识:是指承载设备相关信息的一种载体。它能反映设备名称、 规格、编号、参数、功能、产生等信息,并固定在设备本体上的各类标识。

如:产品出厂铭牌、固定资产标牌、定置管理标牌、检验合格标志、分类管理标识等。 4管理职责 4.1生产指挥控制中心设备管理办公室是设备使用编号及标牌业务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设备编号及标识管理办法》的制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大型及以上设备“设备编号”和标牌设计方案的核准。 4.2各设备管理责任主体单位分管设备的领导是设备使用编号及标识管理业务的第一责任人,应指定管理人员负责管辖区设备使用编号及标识业务的具体管理。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设备使用编号管理 5.1.1使用编号的结构组成: 生产线(区域)代码—设备类别代码—流水码 XX— XX—XXX 同类别设备的流水码(顺序号) 设备(设施、装置)类别代码 设备所属生产线或区域代码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版本记录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3.1.1 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2 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3.1.3 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 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问 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工作程序 4.1 原料仓库标识控制 4.1.1 原料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收货,并在包装袋/桶上,用标贴的方法进行码堆标识,在检验中的原材料不贴标识或写上“待检”字样,根据原料检验报告,分别使用PASS和UNPASS 标识贴在包装袋/桶上。备料区的零头原料,可直接在所盛放的容器贴上“合格”标识及原 材料编号。根据不同物资进行分开码堆存放。 4.1.2 标识时应注明批次信息,批次编号方式为原料编号+采购批次,标识卡还应有注明原料编号、 产地、合格或到货日期、若该原料具有有效期限的,则需注明,并标明检验状态。 4.1.3 当原料被领入生产时,送料人员应在所领用的每板原料上用笔注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原料 名称、数量、送料日期等。 4.2 成品仓库标识控制 4.2.1 成品完工后,应在成品包装贴上批次信息,批次信息以生产指令单上为准,检验前应贴上“待检中”标识,待合格后由质量部通知产品合格,摘除“待检中”标识。 4.2.2 成品仓内经检验和试验(复检)判定合格的产品,技术部在“产品送检单”中,填写检索结果并签名。合格的存放于规定的“合格品区”内,并准予出厂;当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在没有进行适当处置之前,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终审稿)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 规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规定1.目的 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留到下工序,防止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淆及不使用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全过程工序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 3.1、技术科负责确定产品及重要零部件状态标识的内容和方法; 3.2、生产科负责对原材料和零部件及成品的标识; 3.3、质检科负责对零部件及成品状态进行标识。 4工作程序 4.1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 按标准的规定分为四类:待检验、已检合格、已检不合格、已检 待处理。 4.2检验和试验状态区域 公司在指定的区域设置检验区和试验区,并摆放区域标识牌。 a)待检区 b)已检合格区 c)已检不合格区 d)已检待处理区 e)废品区 a)待试验区

b)已试验区 c)已试验待处理区 4.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方法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形式可应用标记、标牌(签)、色标、钢印、合格证、检验记录等形式表示。 4.4进货检验和试验 4.4.1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来自本公司认可的合格供方。 4.4.2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单,确认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材料证明书齐全后,置于待验区。 4.4.3 检验员按照编制好的进货检验规范对物资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检验完毕,检验员在“进货检验记录”上记录详细内容并签字。 a)检验结果合格,检验员在合格品上放上标签,仓库办理合格品入库手续。 b)检验结果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检验员在不合格品上贴或挂上标签,条件允许,将其放在隔离区域。 4.4.4 在没有作出检验结果以前,库房应保持货物原样,不准动用。 4.5首件检验和试验 4.5.1 由技术科制订质量计划和过程检验规范,明确检验要求,操作工人和检验员必须按质量计划和规范进行检验。 4.5.2 在零件加工过程中,需对每批的第一个零件进行首检。操作者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还必须由检验员做首件检验,在未经首件检验认可的情况下,操作者不得继续加工其余的零件。 4.5.3 零件经首件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在首件上作首件检验标识,随即通知操作者继续加工。

状态标识管理程序

页 1 of 21 文件名: 状态标识管理程序 生效日期: 替代文件:

页 2 of 21 文件名: 状态标识管理程序 生效日期: 替代文件: 1.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的使用管理规程,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质量事故,并确保对仪器、设备及设施等的正确操作。 2.范围 适用于厂房、设施、设备、管道、物料、检验仪器仪表、衡器等所用的状态标识。 3.定义 3.1状态标识:是指标明厂房、设施、设备、仪器、管道及物料基本状态等的 信息被设计成带有文字或图形的视觉展示。 3.2物料:本文件中物料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及成 品等。 4.责任 4.1各生产车间(生产部):使用相关区域内的状态标识。 4.2质量保证部:使用相关的状态标识,监督公司内所有状态标识的实施。 4.3质量控制部:使用相关区域内的状态标识。 4.4物料管理控制部:使用相关区域内的状态标识。 4.5设备工程部:使用相关区域内的状态标识。 5.参考文件 5.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5.2SMP-QA-0016(00)《状态标志管理规程》

页 3 of 21 文件名: 状态标识管理程序 生效日期: 替代文件: 5.3《医药工业设备及管路涂色的规定》 6.环境、健康和安全(EHS)– 不适用 7.试剂 / 试药– 不适用 8.设备 / 工具– 不适用 9.程序与方法 9.1所有物料、房间、检验仪器仪表、衡器、设备和管道均应有状态标识。无 状态标识的物料、房间、检验仪器仪表、衡器、设备和管道不得使用。 9.2物料的状态标识种类及使用 9.2.1物料的状态标识种类 a.《物料标签》(白底黑字)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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