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OA审批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作流程信息化过程,加强 OA 流程需求申请、变更、数据维护的管理,确保 OA 流程安全、稳定的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公司,及各所属单位和员工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确立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所有信息化相关的制度、管理办法及
流程管理文件:
1. OA 流程
实际工作流程经 OA 流程开发后,在 OA 系统上运行的工作流程。
2. 新增流程
根据工作流程的开发需求,在 OA 系统中的流程开发实现。
3. 流程变更
包括流程发起权限变更、流程节点变更、流程表单变更(字段或
表单样式)、流程操作人变更、流程停用等。
4. 流程撤销
将已经发出的流程,退回到发起人的“待办事宜”中。
5. 流程代理
将用户“待办事宜”中的流程代理给其他用户,由代理人代为
处理。
第四条职责
1.软件管理部
软件管理部是 OA 流程设计开发的承担者,负责 OA 流程新增、变更需求的技术评估;需求功能的实现;及流程权限、流程数据管理等维护工作。
2. 流程信息化需求部门
流程信息化需求部门是 OA 流程的归属部门,是 OA 流程需求提出者,OA 流程的新增、变更、撤销和删除均按“信息化需求申请”
审批程序的要求执行。
3.标准化与流程管理部
流程主管负责 OA 流程新增、变更的需求审核工作。
第五条工作要求
1. 新增流程
需求部门申请新增 OA 流程,应在 OA 系统中提交需求申请,并根据模板提供流程图、流程说明文档、表单模板等资料。当流程节点涉及到多个部门时,需求部门应选择相应流程关键节点的部门负责人审批。
2. 变更流程
1)如需要开通工作流程的发起权限,应在 OA 系统中提交开通申请。
2)如需要变更流程节点、表单(字段或样式),应与流程的归属部门沟通意见达成一致后,由流程归属部门在 OA 系统中提交流程变更申请。当流程节点涉及到多个部门时,需求部门应选择流程
关键节点的部门负责人审批。
3)因离职、调动等原因引起一个或多个流程中节点操作人变更,需由变更人所在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4)如要停用流程,须由流程的归属部门提交停用流程申请。
3.流程数据管理
流程数据管理主要包括流程撤销、流程删除及流程代理。其中:1)若用户无法主动撤销已经发出的流程,则需要提交申请,经审批后由 OA 系统管理员撤销或删除;
2)用户因特殊原因不能通过 OA 系统设置流程代理,由其他用户提交审批协同,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由系统管理员做代理操作。注:需求流程的具体使用方法见“集团门户”中“信息化知识”栏
目中的《需求流程操作手册》。
第六条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化技术中心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