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制度

为了加强应对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我司实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慧

副组长:卢军

成员:邓书林、张鹏、张瑜、朱兴娥、龙艳、龙丽琼、张萍、颜天浩、姜波

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应急电话:0857-3523407,应急车辆:贵F01853、01869、06885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接受统一指挥、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2、自动递补原则:工作小组领导不在岗时,第一成员自动递补,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3、自动停休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公司参加应急工作。

4、奉公尽责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

全心全意做好应急工作。

三、适用范围

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四、应急处置措施

结合本司实际,制订各类突发伤亡事件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伤亡事件或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依法妥善处置。

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后,客运驾驶人应及时向事发地的公安部门以及公司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应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事故发生地和安监、公安交警、运管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六、处置流程

1、启动预案:突发群体伤亡事件或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先接报的部门或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核实事件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等信息,并迅速召集工作小组所有成员,通报事故现场情况,认真分析、研

究、评估事故危害程度,要在20分钟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部门、人员、维护现场秩序,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后,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信息发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做出紧急疏散和撤离等警报。需要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小组组长向政府以及周边交管部门发送警报消息。事态严重紧急时,通过组长直接联系政府以及交管部门负责人,提出要求组织撤离疏散或者请求援助,并随时保持电话联系。

4、现场处置: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5、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由小组组长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分设以下四个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1)事故调查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2)事故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员转院和赔付处理;

(3)接待工作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

安抚工作;

(4)事故经费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抢救和善后相关费用的经费保障工作。

七、保障措施

1、工作小组指定专人每天值班,负责协调、处理有关情况,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必须迅速向领导报告。

2、工作人员的电话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禁止随意更换电话号码的行为。特殊情况下,电话号码发生变更,必须在48小时内向工作小组报告。

3、做好物资、设备、设施、技术和人才资源的储备工作,保障应急处置各项经费和物资。

八、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和“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开展事故原因调查、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举一反三开展事故警示教育,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企业提前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措施方案,组织、培训抢险队伍和配备救援所需的装备、器材,以便在重大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按预订方案进行实施,在较短时间内使事故得到控制,防止事故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本预案所指安全生产事故系指在企业发生的由于机械、设备、厂房、电器和管理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一、企业概况(略) 二、建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事故发生时,事故预案的实施是由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来执行完成的。 系统分为指挥部和专业队两大部份。 (一)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1、组成:指挥部总指挥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企业副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企业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各下属的急救专业队,并向总指挥负责,由总指挥协调各队工作的进行。 2、职责 (1)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 (2)负责建立通信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 (3)负责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4)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友邻单位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当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二)专业队组成及职责 事故一旦发生,经组织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在现场第一线具体实施应急救援计划。按任务划分为: 1、通讯队,职责为:确保各专业队与总指挥部之间广播和通讯的畅通,通过广播指导人员的疏散和自救。 2、治安队,职责为:维持企业(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边界人员车辆的进出。 3、抢险抢修队,职责为:该队成员要对事故现场、地形、设备、工艺熟悉,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用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ISO45001-2018)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符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符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估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

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由经理组织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分管安全副经理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等,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5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4.1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依据《导则》和有关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1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2、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建立通信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3、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当接到大事故报告后,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三、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个小时;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四、采取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1 、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应当编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2)、项目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援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4)、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5)、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6)、对于易发生事故的高处坠落、触电、起重设备伤害、坍塌、自然灾害等应明确救援的方法、要求和具体措施。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公司及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安全心得体会-202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心得体会范文2篇

202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心得体会范文2 篇 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1 根据大队开展安全稳定教育整顿活动方案,我所党支部召开了开展安全稳定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集中学习了三级安全工作讲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了开展安全稳定教育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通过教育整顿活动,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到公安边防部队的特殊性和确保两个稳定的重要意义。公安边防部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的一支重要的保障力量,公安边防部队具有双重属性,既是警察又是部队。既具有军事性,又是一只执法力量。虽然公安边防部队是现役,执行的是部队条令条例,但公安边防部队不仅要完成军队具有而公安机关不具有的边境执勤巡逻、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职责,同时还肩负着军队不具备的执法办案,防范和打击边境违法犯罪活动的专政职能。同时,公安边防部队大都处在偏远地区,代表国家履行打击边境违法犯罪,维护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的职能。 二、防微杜渐,预防为主。 维护内部安全稳定是一件长期性、经常性的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要确保内部安全稳定,必须要从政治思想

教育上狠抓落实。坚持不懈地开展法纪教育和条令条例教育,使官兵懂得如何规范自己的言行。实践证明,通过不懈地开展主题教育、专题教育及条令条例和“五条禁令”等学习教育活动,对于提高广大官兵依法执勤、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有很大帮助,这也正是部队内部稳定所需要的。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深刻分析当前影响部对内部稳定的因素及不稳定的危害性,要结合警示教育,分析部队内部不稳给官兵家庭,给部队建设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时刻警示广大官兵。要准确把握部队易出问题的不同时期,担负的不同任务,所处的环境,人员的个体差异等,有针对性的抓好预防,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保持部队稳定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端正指导思想,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地抓好安全防事故工作,全面预防、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一是要强化军政主官责任。主官要对部队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带头执行安全工作法规规章,尽职尽责,敢抓善管,为部属作表率。定期分析部队的安全形势,有效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部队履行安全职责。二是增强责任心。一级管一级,落实责任制,培养领导和党员骨干的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才能确保稳定工作处处有人抓,每个环节有人管。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内部的安全稳定。 四、落实制度,严明纪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1 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 3 职责 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安环部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 4 工作程序 定期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 应急设施、器材所在单位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使用。 职能部门定期对应急设施、器材进行监督检查。 应急事件管理 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应立即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组织协调各应急救援队伍迅速进行应急救援;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组织事故救援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严禁单独盲目施救。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 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各装置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更大的伤亡。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5 相关材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范文

建宁县华新食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一、组织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1. 组织领导:张碧熊组长:邓清娇安全专管员:杨文斌、张忠兴 安全助理:张检华、范新福 成员:丁元建、雷雪春、徐丽婷、刘孔平、王仕莲、张翠云、杨水秀、黄芬、丁元娟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1. 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当班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领导,逐级上报。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2.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组长汇报,组长逐级向上反映。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3.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安全专管员、组长,逐级上报后,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4.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要立即报告,同时停止设备运转,处理事故时,要有专人监护,严格执行检修程序和停送电确认制度,防止打乱仗,冒险作业。 5. 发生爆炸事故,要立即关闭爆炸源,若有人员伤亡,按人员伤亡预案救援。 6. 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2.2-10、应急救援制度及应急预案

应急救援制度 一、由公司成立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各项目部相应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并根据人员进出情况随时调整。 二、现场应急救援管理网络和重大危险源在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重要联系电话在公示内容上反映。 三、在日常施工中,各应急工作小组应广泛开展相关的知识培训,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小组并及时组织有效、有序的救援工作。 四、项目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履行审核、批准手续,报项目监理部批准后实施。 五、项目部根据营救救援预案内容组织演练,并留存演练图文记录。 六、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危险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发生一些人员伤害事故,遇有伤害事故时,必须迅速采取急救措施,避免造成严重后果。 附:项目部应急救援预案 项目部应急预案 .1编制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关于特大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南京市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管理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针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类紧急情况,,确保施工企业在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援工作能迅速有效展开,起到控制紧急事件的发展并尽可能消除事故,将事故对人、财产和环境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2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时在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 (2)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3)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完整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

《条例》还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准备、应急救援方面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以下是《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08号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 2019年2月17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 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623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Emergency rescue system for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规定 (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3)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

并定期组织演练。 (4)工程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准备应急救援的物资,并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以减少与之有关的伤害和不利环境影响。 2.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 (1)编制、审核和确认 1)现场应急预案的编制: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与安保计划同步编写。根据对危险源与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结果,确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控制措施失效时所采取的补弃措施和抢救行动,以及针对可能随之引发的伤害和其他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急预案是规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过程。 应急预案适用于项目部施工现场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救援和处理。 ——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应急救援组织、职责和人员的安排,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准 备和平时的维护保养。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度示范文本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指导思想 为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 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 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 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指导思想应以加强基础, 突出重点,边练边战,逐步提高为原则。 二、基本任务 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 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

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三、应急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对应急救援系统各层次和岗位人员进行工作和任务分析,根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制定工作任务。 (1)岗位的总体目标; (2)重要职责:按职责对工作全面说明; (3)任务:每项职责下要履行的各种任务; (4)任务说明:明确说明责任人该怎么做; (5)小组与个人:个人执行任务和小组执行任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培训试题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培训试题 一、单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施行日期:。 A、2019年1月11日 B、2019年4月1日 C、2018年12月1日 D、2018年12月20日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A、4 B、3 C、2 D、1 3、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A、三年 B、二年 C、半年 D、一年 4、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应当成立应急处置技术组,实行应急值班。 A、二日 B、24小时 C、四日 D、五日 5、生产经营单位未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送备案、未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或者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的罚款。 A、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B、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二、多选题(每题4分,共20分) 1、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目的是:。 A、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B、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C 、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D、保障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管理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成的损失,并在项目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生产经营稳定,特制定本预案管理制度。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1、项目部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安监部主管负责处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各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领

导、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 3、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徐高辉副组长:马文凰 成员: 高雅刘磊卢国良巢桥辉陈凯申伟 4、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迅速接受和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通知,确保政令畅通。 (2)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发布各项应急命令、指示、通知等。 (3)确定应急计划,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方案。 (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 5、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现场负责人员应迅速反应,及时作出应急处理,将现场人员按如下分工作出应急安排: (1)首先保证人员的及时抢救 在事故发生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首先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安排现场员工分工处理事故(成立现场事故救援小组):救护人员负责受伤人员的临时护理,自身不具备护理或抢救条件时,须及时拨打120,在专业救护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在保证不造成二次伤害的前提下,对受伤人员进行护理。 (2)安排通讯人员,负责事故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报告程序:现场人员—施工队负责人(兼职安全员)—项目部安监部部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

应急管理部2号令,改了安监总局8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2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6月24日应急管理部第20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王玉普 2019年7月11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应急管理部决定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三、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四、将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将第三款中的“事故风险评估结论”修改为“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 五、将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六、将第十二条修改为:“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编制目的及范围 (1) 一、编制目的 (1) 二、编制范围 (1) 第二章、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1) 第三章、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1) 第四章、应急救援预案的教育和演练 (3) 第五章、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3) 第六章、附则 (4)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编制目的及范围 一、编制目的 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范围 凡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第二章、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1、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包含触电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防洪防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预案、吊装事故应急预案等)。 2、各分部专项应急预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子文件或标准操作程序,必须和综合应急预案接口吻合、衔接严密,协调一致,不得有任何冲突。 3、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与沪昆公司有关应急救援的要求保持协调一致,做好社会联动的接口。 第三章、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1、由项目经理部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编制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主要内容包括: (1)总则; (2)适用范围 (3)编制依据 (4)应急救援预警体系

(5)应急工作原则 (6)防范目标与工作重点 (7)事故危险性分析; (8)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9)预防与预警; (10)应急响应; (11)信息发布; (12)事故调查 (13)善后处理; (14)生产恢复; (15)处置措施 (16)保障措施 (17)培训与演练; (18)奖惩; (19)附则等。 3、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经理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批准执行。 4、各分部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参照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依据专业分类,对被确定为重大危险源部位或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危险目标),组织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如:施工触电、吊装作业、高处作业、坍塌、隧道施工等应急救援预案)。 5、分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经项目分部责任人审核后,报分部负责人批准执行。 6、分部机械设备部门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内设备、设施有关的技术档案资料的相关情况,以及应采取的安全处置措施方案。 7、分部安质部门负责提供事故现场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资料以及相关安全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由其承担应急工作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制

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人员职责分工以及应急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日内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受理备案的机关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制定单位限期修改,并重新报送备案。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 制度(通用版) 及时了解和研究事故原因,掌握事故规律,认真吸取教训,以便有效地采取消除事故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为了故分类: (一)在生产操作中,因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由于误操作等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损失,为生产事故。 (二)生产装置、动力机械、电气仪表、输送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等发生故障损坏,造成损失或减产,为设备事故。 (三)产品或半成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基建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机电设备检修不符合要求,原材料或成品因保管、包装不良等造成经济损失为质量事故。 (四)发生着火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火灾事故。

(五)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为爆炸事故。 (六)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为交通事故。 (七)在生产活动所涉及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为工作事故。 (八)各级管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恶果的事故为管理工作事故。 二、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 (一)重大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达10000元以上事故;或经济损失虽未达到上述金额,但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的事故(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肢体残废的事故,均属重大事故。 (二)一般事故: 造成直接损失费达1000元以上的事故;因工负伤休三个月以内的事故,属于一般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本企业管理体系及行业特点,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综合应急预案:规定本企业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应急响应原则、应急管理程序等内容。 (2)专项应急预案:主要是根据本企业生产加工特点,为应对几种安全事故类型。各专项事故预案详见5.4各项应急救援预案 (3)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部位、设备设施、事件及灾害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1.5 应急工作原则遵循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单位自救与专业应急救援相结合

的原则。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1)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领导统一领导下,各有关职能科室、车间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 (2)成立事故应急总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如有特殊情况总经理不能到位时,由生产副总经理代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总经理和技术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生产科、保卫科、设备科、技术科、材料科以及各车间负责人组成。 2.2 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职责 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抢救预案。 ②负责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及紧急处理措施。 ③负责调用本公司范围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④负责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⑤负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⑥负责做好稳定生产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⑦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应急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①应急指挥办公室是本企业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平时的应急准备。负责报告、信息报送、组织联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 ②负责与外界的渠道沟通、引导公众舆论。 (3)抢险、抢修组(设备科)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_708号)-解读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解读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解读】第一条为条例的制定依据。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解读】第二条为条例的适用范围。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对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章“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中的条款,也提出了应急工作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 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工作职责。 【解读】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了政府的第1项职责,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了政府部门的第1项职责,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指导、协调工作。 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了政府的第2项职责,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的协助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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