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名词解释和简答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和简答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和简答

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在中国,社会保障则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福利、医疗保障、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措施的总称。

2、社会保障的功能:是指社会保障包括其各个子系统及其具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挥岀来的实际效能和作用。

3、社会保障的总目标:通过保障和改善国民生活、增进国民福利来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1、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由社会保障各个有机组成部分所构成的整体,它强调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内在的结构、项目设置等。换言之,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体依法建立起来的保障国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系统,它是由保险、救助、福利、互助和个人自我保障等相互联系的子系统编结成的一个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社会安全网”。

2、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面向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低收家庭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3、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面向劳动者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由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目标是保证劳动者在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暂时或永久失支劳动能力从而失支工资收入来源时,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①养老保险: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年老而退岀社会劳动后,能够获得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的社会保险项目。

②医疗保险:这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伤害时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

③失业保险:这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失去经济来源时,按法定时限和标准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项目。

④工伤保险:这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从事职业工作遭受伤害或患有与工作相关的职业病提供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项目。

4、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福利实际上是社会保障的同义语,是国家和社会对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全部物质和文化生活的保障和福利,除前述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外,还包括其他旨在提高生活质量的物质福利,以及全部公共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设施和服务。狭义的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从属概念,是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并列的概念,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为提高全社会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而提供福利设施和福利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5、慈善事业:是以社会成员的慈善心为道德基础,以社会成员的自愿捐献为经济基础,以民间公益事业团体根据捐献者的意愿对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进行物质帮助为基本内容的一种社会互助事业,是现代社会救助体系的组成部分。

6、社区服务:在政府指导下,以社区组织为依托,在城乡一定层次的社区内以全体社区居民为对象,以特殊群体为重点,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向他们提供福利性服务的一种社会化保障机制。

7、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建立的面向本企业职工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职业福利或机构福利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对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

8、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通过保险合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商业交易行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将自己特定的风转移给保险人,当约定风险或事件发生后,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支付赔款或保险金的一种风险管理机制。

9、家庭保障:在家庭内部,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提供包括经济保障、服务保障和精神慰藉等内容在内的生活保障机制。

10、社会保险型保障模式: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结合,通过国家、雇主和个人三方共同分担责任,充分体现保险互助互济原则的一种保障形式。(德国、美国、日本)

11、强制储蓄型保障模式:主要代表是新加坡创造的中央公积金制度及后来变种的智利模式,都以强调自我积累、自我保障为基体原则。

12、福利国家型模式:强调普遍性与全民性,是在经济发达、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实行的一种全面保障形式,目标在于对每个公民由生到死的一切生活及危险,诸如疾病、灾害、年老、生育、死亡以及鳏、孤、独、残都给予安全保证。典型国家是英国和瑞典。

13、国家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国家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模式。以称政府包型社会保障制度(前苏联)。

1、社会保障法:一般来说,社会保障法是指调整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通常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以法律的面孔岀现。

2、社会保障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社会保障法所规范的各种特定的社会保障关系,主要是国家或政府、企业或集体和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

3、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体:是指在社会保障活动中,依法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主体资格是由法律规定的,也是社会保障运行过程中客观存在的。

4、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客体:是指各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目标。

5、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包括社会保障专业法律体系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体系。社会保障专业法律体系是指专门规范社会保障事务的法律,它们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并健康运行的主要依据,如《社会保障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等等。社会保障相关法律体系是指一些国家制定的包含有与社会保障内容相关的法律所构成的体系,如《劳动法》、《公务员法》等等。

6、中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以《宪法》所确定的公民权益和国家提供社会保障的规范为根本的立法依据;通过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社会福利法、国民保健法、军人保障法及其他专门社会保障法律与相关立法(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共同组成了社会保障专业法律体系,而在每一项专业法律又统辖着若干个子法规或实施细则,从而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

7、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为实施社会保障事业而规定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管理原则和管理机制的组合。

8、集中管理模式:是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全部统一在一个管理体系内、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集中对社会保障各项目基金营运、监督等实施统一的管理。

9、分散管理模式:是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由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各自建立一套保障执行机构、资金营运机构及监督机构,各保障项目之间相互独立,资金不能相互融通使用。

10、集散结合管理模式:是指将社会保障共性较强的项目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而将特殊性较强的项目单列,由统一的社会部门分散管理。

11、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是指政府部门依法行使对社会保障事务的管理与监督权力,它是确保社会保障制度良性运行的保证。

12、社会保障财务管理: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包括两个层次:一是政府财政、审计部门对社会保障制度行财务上的管理与监督;二是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财务运行管理与监督。

13、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依法筹集并用于保障国民基本生活和增进国民福利的专项资金,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

14、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指国民收入在一国物质生产部门内部各集团、各阶层及其成员之间进行的直接分配,它集中地体现了物质生产领域资本拥有者与雇佣劳动者之间的权力较量及分配对立关系。

15、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指在初次分配基础上,再次进行的收入分配,它通常由国家主持,即以税收或其他财政收入手段,在物质生产部门初次分配最终结果的基础上,集聚财政收入,再以财政支岀形式分配岀去,以满足不直接参与物质生产的社会成员和社会集团,同时,也可以由企业或居民以劳务付费等方式进行收入再分配。

16、征费方式:是指政府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法律强制征收并用于特定社会保障项目的筹资方式,它一般限于社会保险,即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障、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内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均可以采取征费方式来建立专项基金。

17、自由筹资方式:即采取非固定的、灵活的方式来征集社会保障基金,它来源于公众的自愿参与。

18、预算管理:政府预算管理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财政性社会保障基金的预算管理与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

19、财务监督:即政府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与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运行全过程都实行财务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20、待遇给付: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最终环节,是国民社会保障权益实现的标志。

21、委托投资:即社会保障基金委托给专门的投资公司进行投资,所获得的利润按委托投资合同的规定共同分享。

1、现收现付式:亦称为非基金式或纳税式统筹分摊方式,该模式不考虑资金储备,只从当年或近两三年的社会保险收支平衡角度岀发,确定一个适当的费率标准向企业与个人征收社会保险费(税),其特点是以支定收,实行初期因支岀规模小而费(税)率较低,以后则会随着支岀规模的不断扩大而提高,实质上体现着养老保险负担的代际转移。

2、完全积累式:也可称为基金式或总平均保险费式或预提分摊方式。该模式是在对有关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如退休率、伤残率、通货膨胀率等进行宏观上的长期测算后,从追求养老保险收支的长期平衡角度岀发,确定当的费率标准,将养老保险较长时期的支岀总和按照比例分摊到整个期并向企业与个人征收,同时对已筹集的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有效运营与管理。

3、部分积累式:亦称为部分基金式或混合式、附梯式。尽管现收现付式与完全积累式均有着自己的特点与长处,但分别采用又都存在着难以逾越的困难。

4、社会统筹模式:是通过养老保险筹资渠道筹集到的养老保险基金全部进入社会统筹,由相关部门根据当年或一个周期内的社会需要统筹规划考虑养老保险基金的使用问题。

5、个人账户模式:是指企业、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当劳动者步入老年、失去劳动能力、离开劳动力市场以后,再按照个人账户积累的金额(本金+运营收入),领取养老保险金。

6、给付既定模式:是先设定养老保险金为保障一定的生活水平需要达到的替代率,以此确定养老保险金的给付标准,再结合相关影响因素进行测算,来确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比例。

7、缴费既定模式:是结合未来的养老负担、基金的保值增值、通货膨胀率、企业的合理负担、现行劳动力市场和工资水平等因素,经过预测,确定一个相当长时期内比较稳定的缴费比例或标准,再根据这个缴费标准来筹集养老保险基金,并完全或部分地存入劳动者的个人账户,在劳动者失去劳动能力后,以其个人账户中的金额作为养老保险金或养老保险金的一部分。

8、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是指制度的适用对象和适用人群。

9、基本养老保险:是指由政府主导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中国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医疗保险:是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由国家、单位(雇主)和个人缴纳保险费进行筹资,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病接受了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医疗保险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医疗保险的对象:医疗保险制度中依法必须参与医疗保险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自然人。

3、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立法实施的对公民的医疗保险制度,它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资金,保证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

4、商业医疗保险:是指同保险公司开办并完全按照等价交换、自愿成交原则确立的市场化医疗保障,它以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医疗保险合同为直接依据。

5、医疗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保障被保险人患病期间的基本医疗,同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形成的基本医疗保险专项基金。

6、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也被称为医疗保险费用偿付或结算。它是指由医疗保险组织(机构),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在被保险人接受医疗服务后,对其所花费的医疗费用运行部分或全部补偿,也可以理解为对医疗服务机构消耗的医疗成本进行补偿。

医疗保险费用支付的具体方法和途径,就是医疗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

7、按服务项目支付:是指医疗保险机构根据定点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的项目和服务量,对它们做岀的费用补偿的办法。它属于费用后付制。

8、按人头支付:是指医疗保险机构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1年),根据定点医院服务对象的人数和规定的收费标准,预先支付供方(医疗服务机构)一笔固定的服务费用。

9、总额预算制:由政府单方面或医疗保险机构同医院协商事先确定年度预算总额,在年度内,医院的医疗费用全部在总额中支付。

10、工资制(薪金支付制):社会保险机构根据定点医院或其他医疗服务人员所提供的服务向他们发工资,以补偿定点医院人力资源的消耗。一般依据所提供服务的时间、医生的技术等级、服务的数量及质量来确定医疗服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11、定额(或按比例)自付:被保险人每得到一次门诊或住院服务时,都需自付一定数额(或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其余部分全部由医疗保险机构负担。

12、扣除保险:保险机构规定,当被保险人就医时,其医疗费用在某个标准数额(通常是最低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病人自付,保险机构只支付这个标准数额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的水平也叫“起保线”、“起付线”。

13、限额保险:保险机构设立最高支付限额,在这个限额以下的部分由保险机构支付,超出这个水平的医疗费用由病人自己负担。这个最高限额是医疗保险机构支付的“封顶线”。

14、国家医疗保险:也被称为全民医疗保险,其医疗保险资金主要来自税收,政府通过预算分配方式,将税收形成的医疗保险基金有计划地拨给有关部门或直接拨给公立医院,医疗保险享受对象看病时,基本不需支付费用。因此,国家医疗保险又称为免费医疗保险。(英国)

15、初级医疗服务:也叫家庭医生服务或通科医生服务,提供初级医疗服务的医生称为家庭医生或通科医生。

16、社区合作医疗保险:又可称为基层医疗保险和集资医疗保障制度。是依靠社区的力量,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共济的原则,在社区范围内多方筹集资金,用以支付参保人及其家庭的医疗、预防、保健等服务费用的一项综合性医疗保健措施。(以中国的合作医疗和泰国的健康保险卡制度为代表)。

17、储蓄医疗保险制:是强制储蓄保险的一种形式,它通过立法强制劳方或劳资双方缴费,以雇员的名义建立保健储蓄账户(个人账户),用于支付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的医疗保险制度。(以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

1、就业:广义:指劳动力要素和生产资料要素结合的状态。狭义:指具有劳动能力并处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的人从事某一岗位的工作或合作的社会经济活动以获取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一种活动。

2、失业:广义:指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的一种状态。狭义: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处在法定劳动年龄阶段并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失去或没有得到有报酬的工作岗位的社会现象。

3、自愿性失业:指劳动者自动放弃就业机会,而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岗位的情况。

4、非自愿性失业:指劳动者愿意接受现有的货币工资水平却仍找不到工作的情况。

5、完全失业:指失业者有劳动能力但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岗位。

6、部分失业(不充分就业):指有劳动能力的人,虽然有工作,但工作报酬达不到法定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达不到正常工作时间的1/3

7、显性失业:又称公开失业,一般以失业人员到职业介绍机构进行求职登记为准,一般用失业率来反映。

8、隐性失业:指未表现岀来,但确实存在或就业不充分的现象,指实际生产率低于潜在的生产率,是一种劳动力资源未被充分利用的情况。

9、摩檫性失业:指在劳动力流动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时间滞差、信息成本和流动成本等原因引起的失业。

10、季节性失业:指由于季节变化或由于消费者季节购买的习惯等原因引起的失业。具有规律性、行业性以及失业持续期的预知性等特点。

11、技术性失业:是由于技术进步、管理改善、生产方法改进等原因造成的失业。

12、结构性失业:是由于经济结构如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地区结构的变动,引起了劳动力需求结构的变动,从而产生的部分劳动者成为失业者的情况。

13、马克思的失业理论:是针对资本主义社会而言的,他认为,失业是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的表现,即资本的私人占有和整个社会的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矛盾的突岀反映。

14、菲例普斯曲线:是用来表示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之间关系的曲线。

15、“奥肯法则”:(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阿瑟奥肯1962年提岀)该法说明了失业率与实际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之间的精确关系。

16、失业保险:是旨在通过能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相关服务来增强劳动者抵御失业风险能力的一个社会保险系统。

17、失业保险基金:是在国家法律或政府行政强制的保证下,集中建立起来并给予符合领取条件的失业者物资补偿的资金。

1、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所遭受的以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

者及其遗属能从国家、社会得到的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保障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和康复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无过失补偿”原则:亦称“补偿不究过失”或“严格责任”、“绝对责任”原则,即工伤事故发生后,不论事故的责任在雇主或者第三者或职工个人,均应对受害者进行补偿。(首创于德国)

3、工伤保险的赔偿原则:指劳动者个人所有的劳动价值,在生产过程中受到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致残、死亡而遭到严重损失以致完全丧失,需要对劳动力价值的损失和丧失进行赔偿。

3、开放式列表法:即除已经纳入法律、法规中的职业病之外,还可以在实践中随时把那些已证明是由职业导致的新的疾病列入职业病范围。

4、封闭式列表法:即国家立法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在工伤保险的实际操作中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对有些新发现的职业疾病,只有在正式修订职业病目录增列其中才被承认。

5、个别确定法:又称为功过确定法或经历确定法,它与雇主责任制中义务性保险缴费额的确定办法最为接近。

6、丧失劳动能力:指个人因身体或精神受到伤害而导致本人工作能力严重减弱的状况。

7、人身能力丧失:是指因工伤而使个人的适应性受到损害,它主要参照同年领、同正常、健康的人的状况而鉴定,在人身能力鉴定中只考虑其损害程度而不考虑人身能力受到损害后所带来的可能的经济或职业后果。

8、职业能力丧失:指因工伤而丧失从事职业的能力,这种鉴定以受伤者能否胜任受伤前所从事的工作为依据,职业能力丧失的鉴定通常是通过个别工作或集体工作的证明人评定职业病或意外事故的方式进行的,不过,现在纯粹只考虑职业能力丧失的补偿项目已经很少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普通的项目,职业能力丧失鉴定以鉴定损害为标准,而不是以鉴定在一般劳务市场上的获取收入能力的丧失为标准。

9、一般劳动能力丧失:是指发生工伤后重新寻找工作和获取与过去相当的收入水平的能力,它是以获取新工作的可能性即以个人剩余的挣钱能力为理论基础,丧失工作能力的鉴定不是以具体的职业为依据进行衡量而以个人取得工作并获取收入的机会为依据进行衡量,这种方法考虑了个人受伤的严重性、基本特征、年龄、受伤前的工作情况及以后求职的可能。

10、医疗给付:指对工伤事故中的受伤者负担对其治疗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费用或直接提供医疗服务。

11、工伤津贴:指在工伤治疗期间支付给受伤人员的补贴,补贴标准在所有国家都是按照发生工伤事故前若干月内本人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12、残疾补助金:指在伤情稳定、医疗终结后,根据工伤鉴定机构鉴定的残疾等级予以支付的一种工伤待遇。

13、工伤鉴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致残后,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伤鉴定机构对其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的法定检验与评价。

1、社会救助:也称社会救济,是指国家与社会面向由贫困人口与不幸者组成的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款物接济和扶助的一种生活保障政策,它通常被视为政府的当然责任或义务,采取的也是非供款制与无偿救助的方式,目标是帮助社会脆弱群体摆脱生存危机,保障其生存权。

2、社会救助体系:指一个国家对于特定人群所进行的各种救助项目所形成的一整套制度框架体系。

3、贫困:指在一定社会条件下,人们在长时期内无法获得足够的劳动收入来维持一种生理上要求的、社会文化可接受的和社会公认的基本社会水准的状态。

4、绝对贫困:又称生存贫困,指在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个人或家庭依靠劳动所得或其他收入不能维持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在生产方面缺乏扩大再生产的物质条件,甚至难以维持简单的在生产,在生活方面难以满足人们生存的最低需要,衣食不得饱,劳动力本身再生产难以维持。

5、相对贫困;指比较而言的贫困,一方面指随着时间变迁和不同社会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下的贫困标准的变化而言的贫困,另一方面指在同一时期不同社会成员和地区之间的差异而言的贫困。

6、狭义贫困;指经济意义上的贫困,反映在一定条件下维持生产与生活在经济上的最低标准。

7、广义贫困:指除包括经济意义上的贫困之外,还包括社会、环境等方面贫困的因素,如人口寿命状况、文化医疗状况、生存生活环境状况及就业不足、失业等。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1、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在中国,社会保障则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福利、医疗保障、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措施的总称。 2、社会保障的功能:是指社会保障包括其各个子系统及其具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挥出来的实际效能和作用。 3、社会保障学: 4、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由社会保障各个有机组成部分所构成的整体,它强调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内在的结构、项目设置等。换言之,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体依法建立起来的保障国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系统,它是由保险、救助、福利、互助和个人自我保障等相互联系的子系统编结成的一个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社会安全网”。 5、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面向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低收家庭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6、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面向劳动者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由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目标是保证劳动者在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暂时或永久失支劳动能力从而失支工资收入来源时,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①养老保险: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年老而退出社会劳动后,能够获得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的社会保险项目。 ②医疗保险:这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伤害时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 ③失业保险:这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失去经济来源时,按法定时限和标准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项目。 ④工伤保险:这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从事职业工作遭受伤害或患有与工作相关的职业病提供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项目。 7、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福利实际上是社会保障的同义语,是国家和社会对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全部物质和文化生活的保障和福利,除前述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外,还包括其他旨在提高生活质量的物质福利,以及全部公共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设施和服务。狭义的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从属概念,是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并列的概念,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为提高全社会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而提供福利设施和福利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8、慈善事业:是以社会成员的慈善心为道德基础,以社会成员的自愿捐献为经济基础,以民间公益事业团体根据捐献者的意愿对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进行物质帮助为基本内容的一种社会互助事业,是现代社会救助体系的组成部分。 9、社区服务:社区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范畴,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服务,它是以社区为单位组织的社会服务。 10、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建立的面向本企业职工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在国家统一政策的指导下,由企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发展需要自主建立,是对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

社会保障学答案

二、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是指国家以立法和行政措施确立对遇到疾病、伤残、生育、年老、死亡、失业、灾害或其他风险的社会成员给予相应的经济、物质和服务的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经济福利制度。(P28页小结1) 2、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为实施社会保障事业而规定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种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管理原则和管理机制的总和。(P51页) 3、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依法筹集并用于保障国民基本生活和增进国民福利的专项资金,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物质基础,在性质上属于社会公基金。(P112页) 4、现收现付式是养老保险的一种筹资模式,也称为非基金式或纳税式或统筹分摊式。该模式不考虑资金储备,只从当年或近两三年的社会保险收支平衡角度出发,确定一个适当的费率标准向企业与个人征收社会保险费(税)。(P95页) 5、完全积累式是养老保险的一种筹资模式,也称为基金式或总平均保险费式或预提分摊式。该模式是在对有关社会经济发展指标进行宏观上的长期测算后,从追求养老保险收支的长期平衡角度出发,确定适当的费率标准,将养老保险较长时期的支出总和按照比例分摊到整个期间并向企业与个人征收,同时对已筹集的养老保险基金进行有效运营与管理。(P95页) 三、简答题 1、简述社会保障的特征。(P4页—5页) (1)强制性。所谓强制性,是指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的内容和实施都是通过法律进行的。 (2)普遍性。社会保险要求社会化,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企业和社会成员都必须参加。 (3)福利性。所谓福利性,是指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实施社会保险完全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 (4)社会公平性。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分配形式具有明显的公平特征。一方面,社会保险中不能存在任何特殊阶层,同等条件下的公民所得到的保障是相同的。另一方面,在形成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和在使用的过程中,个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并不严格对价,从而体现出一定程度的社会公平。 (5)基本保障性。社会保险的保障标准是满足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需要,因为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保证人们的收入稳定、生活安定,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6)互济性。社会保险通过法律的形式向全社会有交纳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社会保费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并在全社会统一用于济助被保障对象,同时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可以从统一基金中相互调节。 2、简述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则。(P29页小结5 ) 答:(1)人权保障原则;(2)公平优先原则;(3)权利与义务相结合原则;(4)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原则;(5)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原则;(6)刚性发展。 3、简述社会保障基金的特点。P112页 强制性、无偿性、储存性、互济性、专用性 4、简述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P112页小结4中) 四、论述题 1.试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经历了2大时期,7个阶段。 1.创建时期 (1)初创时期(1949—1956)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始建于1951年2月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简称《劳保条例》)。建国初期,我国基本上实行了两套社会保障制度:一是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二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中实行的社会保险。而且社

社会保障教程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教程》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征税、收费、接受捐赠等手段筹集资金,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方式,防范风险并为丧失劳动能力和暂时无收入者提供基本生活、为贫困者提供最低生活、为军人提供特殊关照、为全体国民增进生活福利的一种社会制度。(P1) ②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保障各项制度的总和。(P3) ③社会保障原则:就是关于社会保障利益如何公平分配的原则。 ④社会保障立法:就是要界定社会保障各相关主体的社会保障关系、明确相关主体的职责和权利,实现社会保障的各项事务法制化。(P3) 2、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统筹互济,为参加保险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时提供经济帮助、确保其基本生活的制度。(P4) 3、社会救助:又称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对遭受贫困或灾害的国民提供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的社会制度。(P5) 4、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国家通过立法专门为丧亡的军人、人民警察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抚恤,为军人和人民警察及其家庭提供优待,为退伍现役的军人予以生活安置和就业安排而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具体包括优待、抚恤、按照三类项目。(P284) 5、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通过社会化的福利津贴、实物供给和服务,满足社会成员的生活需要并促使其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改善的一种制度安排。(此是课本界定的,广义和狭义定义:见课本P255) 6平等:是对两项或多项事物客观状态的比较描述,用来回答“是什么”“怎么样”的问题。(P21) 7公平:是主观价值,是一种观念,用来评价事情的合理性,回答“应该是什么”、“应该怎么样”的问题。(P22) 8效率:是指对资源的有效利用,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P23) 9社会保障效率:两层含义:一是对社会保障制度本身而言的效率;二是就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人力资源有效利用而言的效率。(P24) 10社会保障中的公平:就是关于社会保障利益如何分配的原则,即社会保障原则。(P25)11社会保障原则:①生存原则:P26;②正向分配原则:P27;③普遍性与选择性相结合原则:P27;④社会保障制度与国情相适应原则:P28 12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通过法定程序,以各种方式强制建立起来的用于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专款专用的货币资金。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和公民的基本生存权利而建立的物质保障,是国民收入的再分配,是社会保障制度得以正常运行的物质保证。(P37) ①养老保险基金:是由在职职工、企业和国家共同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建立起来的,是保障离退休职工基本生活水平的物质积累。(P39) ②医疗保险基金:是由个人、企业、国家财政共同承担的保证参加者获得医疗服务的资金积累。医疗保险基金一般是现收现付制,通过以支定收,使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在年度间大体平衡。(P39) ③失业保险基金:是由在职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政府提供财政补贴,用以保障非自愿性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资金积累。(P39) ④工伤保险基金:是由用人单位单独缴纳,为在生产中致残、治病或致死的劳动者及其家属提供物质帮助所储备的资金。(P40) ⑤生育保险基金:是对怀孕、分娩的在职女职工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专项基金,它主要包括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医疗护理费用等。(P40)

2014年社会保障学之名词解释

2014年社会保障学之名词解释

生育社会保险 生育社会保险是妇女劳动者因怀孕、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得到医疗服务和现金补助的制度。 无过失补偿原则 无过失补偿原则是指在行为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仍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法律对受害方或第三人利益的保护。 社会保障分配 社会保障分配是指政府或社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和安排征缴使用社会保障基金以完成社会保障制度所设定的目标我名种活动。 美国共同基金 美国共同基金,是指将基金聚集在一起,由一些投资专家操作基金的营运,采用科学的方法,将基金分散投资于债券、股票等各种渠道,以取得最高投资收益为目标。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面向农民、以社队集体为单位、由集体和个人共同集资、并为本乡村居民提供免费或低费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的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或社会通过有关政策或立法,向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旨在改善和不断提高其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质量的资金保障和社会服务。 工伤社会保险 工伤社会保险是由国家和社会统一立法强制实施的对劳动者因在生产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由于特殊工种而引发的职业性疾病进行有效治疗并停工羁绊生活保障及家庭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 灾难救助 灾难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在遭遇各种自然灾害及其他特定灾害等袭击,并因此而陷入生活困

难的社会成员给予一定的现金或实物援助,以帮助其度过特殊困难时期的一种社会救助。。 失业社会保险 失业社会保险,是指失业社会保险是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在其因非个人原因而失去工作从而失去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保险机构向其提供一定物质援助或现金补助,以保障失业者及其家属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社区服务 社区服务是指政府、社区居委会以及其他各方面力量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其他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 医疗社会保险 医疗社会保险,是指医疗社会保险就是在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而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并失去经济来源时,国家和社会有责任按照有关立法,对受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和一定的收入补偿的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学名词解释汇总

一、名词解释汇总: 1、社会优抚:社会优抚作为特种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社会成员中受人尊敬和爱戴而又有光荣身份的退伍军人、伤残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为国捐躯军人家属等人口群体而举办的,是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对象通过抚恤、优待和安置,确保他们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平均水平并带有褒扬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 2、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在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失去劳动能力时,社会给予必要的经济和物质帮助的制度。 3、周期性失业:周期性失业是指劳动者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工作,但由于经济发展的周期性经济衰退或萧条时期对劳动力需求量减少,导致劳动力供过于求而引起的失业。 4、失业保险中的工资比例制:即按失业保险给付金额占以被保险人在失业前一定时期平均工资收入的比率给付失业保险金的方式,通常依据工龄、受保期限、工资水平和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 5、致伤:致伤是指职工或劳动者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遭遇不测事故,致使身体器官或正常生理功能受到损伤,并因此造成暂时、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后果。 6、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国家根据劳动者的体质和劳动资源情况,规定一个年龄界限,允许劳动者达到这个年龄时,作为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解除劳动义务,由国家、社会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和服务,保障其晚年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形式。 7、合作医疗:合作医疗,主要是指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在自愿互利基础上组织起来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这种制度服务的对象主要广大农民,其经费由参加者和所在乡村共同筹集。 8、工伤保险中的“无责任补偿”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和痛苦,而且会因此而暂时或永久失去工作能力,中断正常收入来源,实行“无责任补偿”,即受伤害者不承担任何费用,而给遭受伤害的职工及时的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是工伤保险的首要原则。 9、失业给付:被保险人本人所不能控制的社会或经济因素影响而造成失业时,由保险人给付失业保险金以维持被保险人基本生活水平。 10、“福利国家”:在“混合经济”的条件下,由政府采取大规模行动来强调社会利益,实行国民“从摇篮到坟墓”的门类齐全的社会保险和福利项目,以保障公民在其生存期间能享受到最低生活水准的国家。 11、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安全性原则: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必须坚持安全性原则。安全性原则指保证投资本金及时、足额地收回,并取得预期的投资收益。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来说,安全原则是根本原则。 12、优待:优待是指从政治上和物质上给予良好的待遇,它可分为广义和狭义的内容。本书中介绍的是广义的优待。广义的优待是指国家、社会、群众三方面对优抚对象广泛的关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有什么内容呢?想要了解更多下面请看小编 给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简单概述 简单说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国家通过立法而制定的社会保险、救助、补贴等一系列制度的总称 社会保障制度在政府的管理之下以国家为主体依据法律和规定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者永 久性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 用以保障居民的最基本生活需要特别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的特殊需要 二、主要内容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不断完善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互助和住房保障等方面 (一)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强制实施为工薪劳动者在年老、疾病、生育、失业以及遭受职业伤害的情况下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社会保险项目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劳动者资金主要来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的 缴费政府给予资助

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关于建立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二)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政府对生活在社会基本生活水平以下的贫困地区或贫困居民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社会救济是基础的、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保障公民享有最低生活水平 社会救济主要包括自然灾害救济、失业救济、孤寡病残救济和城乡困难户救济等国家和社会以多种形式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残疾等原因而无力维持基本生活的灾民、贫民提供救助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资助、福利设施急需的生产资料、劳务、技术、信息服务等社会救济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支出和社会捐赠 相关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三)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政府为社会成员举办的各种公益性事业及为各类残疾人、生活无保障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的制度 社会福利主要包括生活、教育、医疗、交通、文娱、体育等方面的福利待遇我国社会福利活动主要通过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疗养院、儿童福利院等福利机构开展我国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兴办多种形

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概论名词解释: 1. 社会保障:是为保障民生以及促进社会进步,由国家和社会以立法为依据出面举办,由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组织实施,对因各种经济和社会风险事故而陷入困境的人群以及由物质和精神需求的全体公民提供的、福利性的物质援助和专业服务的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2.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主体:在社会保障活动中,依法享受权力与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3. 社会保障管理:是指通过一定的机构与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对各种社会保障事务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与监督的过程。社会保障管理不同于生产管理,它是一种社会事务和社会政策管理,致力于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 4. 社会保障基金:是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国家为实施各项社会保障计划、项目而预先建立起来的,用以保障社会成员在遭遇社会经济风险事故时所需要的、专款专用的资金。 5. 社会保险:是以政府为主体,以法律为基础,在权力与义务的一致性原则下,通过政府、企业、劳动者个人的共同筹资,为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提供经济收入补偿,使其能够在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造成的社会生活问题面前仍然能够维持基本生活,以保障社会安定与持续发展的社会互助制度。 6. 养老保险:是政府通过立法的制度性安排,以权力与义务一致性为原则,在劳动者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达到法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后,为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7. 医疗保险:广义医疗保险是针对人的健康的保险,它不仅包括医疗费用的保险,而且包括疾病预防、人体健康维护等方面的内容。狭义医疗保险主要是指针对医疗费用的保险。 8.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在政府的支持和倡导下,以农村居民为对象,在自愿和互助共济的原则下,通过集体和个人共同筹资,按一定比例补偿农民医疗费用的初级医疗保险形式。 9. 失业保险:是指依据国家法规,通过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渠道筹资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在劳动者失业时给予失业金支付,以保障其最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对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促进充分就业,弱化失业负效应,稳定社会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 10.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之一,是向法定范围的劳动者补偿其因职业病或工伤而导致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由国家或企业单位对其生活给予一定物质补

2014年社会保障学平时作业答案

《社会保障学》 第一次平时作业 一、名词解释(共 20 分,每小题4分) 1. 社会保障:P1 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 2. 社会保险:P4 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统筹互济,为参加保险的劳动者在丧失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提供经济帮助、确保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3. 社会救助:P5 是指国家与社会向由贫困人口与不幸者组成的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款物接济和扶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政策。 4. 社会保障体系:P3 是国家依法建立起来的保障国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系统,它由保险,救助,福利,互助和个人自我保障等相互联系的子系统编结成的一个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社会安全网”由社会保障立法、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保障管理等制度组成。 5.福利国家型:P15 它是社会保障模式的一种,以瑞典最为典型。其保险覆盖全民,遵循“普惠制”原则;福利国家的各种福利服务和福利设施最为健全,个人缴费比例较低,福利缴费主要由政府和企业负责,福利待遇与个人工资高低缴费多少的关联度最小。 二、单项选择题(共10分,每小题2分) 1.1601年,英国政府颁布了( A ),标志着社会保障制度的诞生。P7 A.《济贫法》 B.《疾病社会保险法》 C.《工伤社会保险法》 D.《劳动社会保险条例》 2.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高峰是( C )。P8 A. 社会保险的出现 B.最低生活保障的出现 C.福利国家的诞生 D.社会救助的兴起 3.我国的社会保障体制属于( A )。P13 A.社会保险型 B.国家保险型 C.强制储蓄型 D.福利国家型 4.工伤保险基金的缴纳方式为( A )。P40 A.用人单位单独缴纳 B.政府缴纳 C.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 D.政府和企业共同缴纳 5.以劳动者为核心的社会保险制度是( A )模式。 A.社会保险型 B.福利国家型 C.强制储蓄型 D.国家保险型 三、多项选择题(共10分,每小题2分)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名词解释(超全)

A、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是指通过立法规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一切生产性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制度。 B、不定时工作时间:又称为不定时工作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实行的,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是适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劳动者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 补充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 标准工作时间: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的工作时间,分为标准工作时间和标准工作周。 C、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抚恤:是指现役军人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根据丧失劳动能力及影响生活能力的程度,由国家生活保障。 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D、贷学金制度:是指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是通过向学生提供低息或者无息贷款的方式,为学生解决读书期间的生活和学习困难的一种教育福利制度。 F、复员: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干部和士官退出现役,不保留公职人员身份,回原籍或入伍地重新就业。 法律意义上的社会保险关系:是指依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动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社会成员或者用人单位、劳动者之间的社会保险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包括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和生育保险关系。 非全日制用工: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G、广义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不从事工作而自己自由支配的时间,是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之外的所有休息时间的总和。 广义上的社会福利:是指由政府和社会举办和出资、旨在改善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的一切措施。 广义上的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个人争议:又称个别争议,是指发生在单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工会法:是调整工会与国家、用人单位以及职工和会员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工会的参与权:工会有代表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以及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 工会的监督权: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主要手段是行使监督权。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总额:也称工资总量,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执行职务(业务)而受到的意外伤害。 工伤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公平就业:就是反就业歧视,是指劳动者在就业过程中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不因劳动者的性别、民族、种族、宗教信仰、户籍等因素受到不平等的对待。 公共卫生:是以预防医学观念、理论和技能为基础,针对预防疾病、促进人群健康所采取的社会性实践的总称。 公共设施:是指为了满足居民的生活需要而的有关交通、通讯、能源的、水务、绿地、文化、体育等公共性服务的设施。 公共就业服务:是指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公益就业服务。

社会保障学复习资料汇总

社会保障学总结资料 温馨提示: 单选30个、多选5个、名词解释5个、简答5个、论述2个 个人总结,仅供参考。好好复习,祝亲们考个好成绩!!! 名词解释: 1、现收现付制:是一种以近期内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为指导的资金筹集模式。 2、部分积累制:是将近期横向收支平衡原则与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原则结合起来的筹资模式。 3、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征集社会保险税(费),并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及其亲属因劳动者年老、疾病、工伤、残疾、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引起经济损失、收人中断或减少时以社会保险给付支付给受益人,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4、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实施的,以国民收入再分配为手段,对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提供安全保障的社会行为及其机制、制度和事业的总称。 5、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或在规定的某些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死亡,在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保证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以及为受工伤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6、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政策和本企业经济状况,经过必要的民主决策程序建立的,享受国家税优支持的补充养老保险计划。 7、社会救助:是国家通过国民收人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它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8、累进费率制:指因收入高低不同而规定不同的,对低收入者征收的低,对高收入者征收的高,并且随着收入的递增,保险也随之按级递增。对低收入者采用低费率,对高收入者征收的费率依次递增。 9.差别比例费率制:按照被保险人薪资的一定比例征收保险费,但雇主和雇员负担的比重有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

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 框架:1、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2、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3、中国大陆社会会保障制度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4、小组成员看法及启示 一、中国大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历程及其特点 第一阶段:创建与调整阶段第二阶段:停滞阶段第三阶段:恢复与发展阶段 创建与调整阶段: 时间;新中国成立初期至1966年内容:两项主体,三项补充 两项主体: 1、企业职工的劳动保险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 三项补充: 1、农村社队集体保障 2、社会救济 3、对革命军人的优待和抚恤 停滞阶段: 时间:1966—1978年 内容: 1、各级组织、机关被撤销 2、各项制度被否定和废止,社会工作无法可依 3、社保变成企保 恢复与发展阶段 时间:1978年至今 内容; 开始恢复国家--单位保障制(是指计划经济年代,建立在“单位体制”上的“低工资高福利”的社会保障体系。职工作为单位人,生老病死全部费用都由财政和企业负担,个人基本上不用交纳任何费用。 正式进入国家-单位保障制向国家-社会保障制(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时期,完成了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的历史使命。 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要支柱,国家---单位保障制与国家—社会保障制并存 二、中国大陆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现阶段是一个二元经济结构的社会,二元经济结构表现为城乡对立,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与现代工业生产方式的对立。实施这一既定目标的前提是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是中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 中国城镇的社会保障模式 城镇社会保障逐步形成了多元化的行为主体,个人是基础,单位负有缴费责任,社会承担补充和服务保障, 政府规范、组织社会保障。通过建立了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方式,构成了法定的基本保险、企业的补充保险、互助保险和个人储蓄保险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向社会保障社会化、一体化方向发展。 农村的社会保障模式 中国政府在农村地区推行过两项社会保障措施 ,即合作医疗和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随着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的兴起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而社会养老保险也逐渐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养老形式根据担任主体的不同,主要有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和社会养老三种形式。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的社会保障模式大部分是由国家和企业支助的,尽量保障农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不统一(按照《宪法》的精神和社会保障的原理,任何一个社会成员都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但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同的项目在不同的社会成员中在制度安排上有较大的差别,一部分社会成员享有较高的社会保障,而另一部分的社会成员只能享受较低的社会保障水平,或者其保障待遇有较大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城乡之间、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和其他劳动者之间。在城乡之间,根据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城镇劳动者一般享有政府提供的比较完整的社会化风险保障服务,而农村就没有这么多的保障,他们缺乏社会化的生育保障、就业保障、职业伤害保障、住房保障等。这几年推行的合作医疗制度的保障水平很低,社会养老险实际覆盖率和保障待遇也很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劳动者之间,社会保障的待遇差别也很大。养老保障方面,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的退休金一般是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的两倍以上而在广大的农村,其保障水平和支持力度差距更是大。) 2、覆盖范围小(社会保险权是现代社会中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是覆盖全体公民的,也就是说,社会保障制度没有排他性。虽然说五险的覆盖范围基本全面,可以说是“应保尽保,”但是仍有一大批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尚未实现。从全国来看,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征集对象主要是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及其职工三者缴费。但是仍有一部分的人参保率很低,他们是私营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以及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的人、外地农民工。原因主要是,制度设计不合理,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适应国有企业的,二是,政府认识不到位,社会保险执法不够。) 3、资金管理隐患大(近年来,随着资金管理的不断加强,行政方面的风险有所降低,但是社会保险基金仍存在着管理主体不明、投资渠道单一、效率低下等问题。在通货膨胀的前提下,存在贬值的可能,且从长远来看,基金的增值能力和支付能力也令人担忧。我国的社保基金缺乏一个明确的投资运营管理主体。在我国现阶段,大部分省市的社保基金是县级统筹管理,基金结余基本只是存在银行。我国的社保基金在投资运营渠道单一的前提下,安全性有保证,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存在贬值的可能,我国大部分省市的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都是用的混合管理模式,个人账户很大程度上被弥补于统

武大社会保障历年真题

2006年 一、名词解释 1、财政转移支付 2、拉弗曲线 3、社会保障的挤出效应 4、补偿原理 5、基尔特制度 二、简答题 1、以英国宣布建成“福利国家”为标志,社会保障进入繁荣时期,这一时期社会保障的发展体现在那些方面? 2、我国社会保障的地域差别应主要由中央ZF通过转移支付来缩小,为什么? 3、从风险的角度看,社会保障的必要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4、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与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5、社会保障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有那些作用? 6、发展中国家养老保险的发展有何趋势? 7、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那些? 2007年 一、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挤出储蓄 2、老年人口赡养率 3、均衡保费法 4、社会保障收入税 5、储蓄积累型社会保险模式 6、赈济 7、调粟 二、简答题 1、“第三条道路”在社会保障方面有那些观点 2、养老基金如何影响资本市场的供求关系 3、城镇贫困的主要原因 4、社会保险的预算模式有哪几种 5、影响养老保险偿付能力的因素有那些 三、论述题 1、论述社会保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意义 2、 2006年10月有关文件提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强化ZF责任,严格监督管理,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谈谈你对我国医疗保障改革的看法。2008年 一、名词解释 1、综合保险税率 2、社会化发放 3、工赈 4、引至退休效应 5、负所得税 6、人口红利 二、简答题 1、20世纪中后期至今各国针对社会保险财务恶化采取的改革措施有哪些 2、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的性质有何不同 3、社会保障宏观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4、社会保障基金对资本市场有何影响 5、中国人口老龄化有何特点 6、农村贫困的原因有哪些 三、论述题 1、阐述公共财政与社会保障的相互关系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是指以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由于各种原因遭遇困难时给予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以政府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收入来源断绝时,实行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主体部分。 3.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4.社会福利 狭义的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组成部分,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和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较高层次。广义的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同义。 5.慈善事业 慈善事业通常是指社会成员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合法的社会组织,以

社会捐献的方式,按特定的需要,把财富集中起来,再通过合法途径,无偿地对遭受不幸而无力自行摆脱危难的人给予救助的行动。历史上和现有的形式有:官办慈善事业(亦称官办济贫)、宗教慈善事业、民办慈善事业(包括民间组织和个人举办的)。 6.济贫法 济贫法主要指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和1834年英国议会通过的《济贫法修正案》,前者被称为“旧济贫法”,在历史上首次由政府以立法形式规范济贫事业;后者首次明确对穷人的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在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7.互助组织 互助组织指多种多样的群众自发、自愿建立起来互助合作的组织。组织成员在自愿基础上,通过按规定交费的方式聚集资金,以使参加者在遭遇各种风险处于危难时得到救助。 8.《劳动保险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及其修正案,规定了城镇企业职工应享受的劳动保险和福利的项目、待遇标准、资金来源及管理制度等,是新中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和计划经济时期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依据。 9.管理式医疗(managed care) 管理式医疗一般是指通过第三方介入医疗行为,以收入激励和直接控制的方式,使病人能够从医疗服务提供者那里获得受到控制的、合适的、物有所值的医疗服务。管理式医疗通过强调健康预防、提早干预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定义: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么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期基本生活的制度,要点(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对应的社会立法,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处于生活困难或面临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给予生活保障) 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最高层次,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明确政府责任必须做到:分类·分层,分项,分级明确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 老年社会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项目,是对退出劳动领域货物劳动能力的老年人实行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措施,包括经济医疗以及服务照料等方面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老年社会保障基本原则(享受保障的权利与资格条件对应,保障及基本生活水平,分项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养老金计算方法:绝对金额制,资薪比例制 失业:一定年龄范围之内的劳动人口,同时满足(本人无工作,本人当前具有劳动能力,本人正在采取各种方式寻找工作)失业是指劳动者在有劳动能力并确实在寻找工作的情况下不能得到适当职业而失去收入的状态 失业率:城镇登记失业率=诚征登记失业人数÷(城镇在业人数+城镇失业人数)x100% 失业保险制度(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失业保险制度·失业救济制度·非强制性的失业保险制度)三种新模式(非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失业救济制度并行·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失业救济制度并行·强制性失业保险制度和非强制性事业宝箱制度相结合) 事业预防职业教育培训特点: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有法可依,政府社会和企业共同担负职业培训工作,职业教育中加强了就业指导 就业扶助:就业扶助主要是通过政府对就业市场的指导和干预,以优惠政策鼓励及及就业,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来推动失业者实现再就业 以优惠政策鼓励失业者创办企业:许多国家以发给津贴,小额补助的方式扶助失业者创办小企业,以创造就业岗位 开发社区工作岗位:以劳动福利代替生活福利 中国就业社会保障制度面临问题:失业保险覆盖范围方面,失业保险基金发挥功能不足给付水平过低,农民工失业保险问题,灵活就业者的社会保险问题,大学生的失业保险问题,就业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 医疗社会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制度,医疗社会保险是是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保特点:医疗社会保险具有普遍性,欺负该对象原则上应是全体公民/医疗社会保险涉及面广,更具复杂性/医疗社会保险属于短期性,经常性保险 1883年,德国政府颁布了《职工疾病社会保险法》,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强制性医疗保险制度的诞生 新农合医疗制度特征: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自主资助合的筹资机制/以补大为主,与补小相结合/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体制/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专用账户 住房社会保障内涵:住房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或者政府,住房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要求,住房社会保障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相应的社会立法 住房社会保障体系:住房公积金制度,廉租房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深化住房保障改革措施: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

社会保障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水平,指某些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成员在一定时期内享受社会保障经 济待遇的高低程度,包括待遇水平、制度成熟水平、基金运作水平、管理水平。 2、社会保障水平适度化,就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将社会保障水平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内,使之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3、最低生活保障线,是指在社会发展的某一时期,对某一区域的民众或社会群体,由政府制定并给付的,在衣、食、住、行等方面保障居民生存最低限度的基本生活标准。 4、社会优抚,是指政府或社会对现役、退伍、复员、残废军人及烈军属给予抚恤和优待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为了改善和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全面社会服务。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兴办的各种公共福利设施、社会服务。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的公民给予特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医疗保险,主要是通过强制立法手段来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其他保险一起对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承担保障责任。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集中建立失业保险基金,是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的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获得失业保险金,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区服务,是指在政府倡导和扶持下,为满足社区成员的各种需求,依托街道和居委会,动员社区力量开展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居民服务业。 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保障退休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制度,是在女性生育期间对生育责任承担者给予收入补偿、医疗服务和生育休假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会保障基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经由法定程序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 现收现付制,是一种以近期横向收支平衡为指导原则的基金筹集方式,以规定收益方式实施,由社会保障机构按所需支付的保险金总额进行社会统筹。 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农村地区实施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五保”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供养对象提供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等五项生活保障措施。 社会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出于爱心,自愿无偿地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单位、某个群体或个人捐赠财产进行救助的活动。 住房救助,指政府向低收入家庭和其他需要保障的特殊家庭提供现金补贴或直接提供住房的一种社会救助项目。 市场价格测算法 简述社会保障法的特征与基本原则

社会保障学(名词解释)(1)

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社会保障是国家或社会依法建立的、具有经济福利性的、社会化的国民生活保障系统。YCB齿轮泵在中国,社会保障则是各种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福利、医疗保障、福利服务以及各种政府或企业补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措施的总称。 2、社会保障的功能:是指社会保障包括其各个子系统及其具体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挥出来的实际效能和作用。 3、社会保障学: 4、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由社会保障各个有机组成部分所构成的整体,它强调的是社会保障制度内在的结构、项目设置等。换言之,社会保障体系是国家体依法建立起来的保障国民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系统,它是由保险、救助、福利、互助和个人自我保障等相互联系的子系统编结成的一个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社会安全网”。 5、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据法律规定,面向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低收家庭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6、社会保险:是国家依法建立的面向劳动者的KCB型不锈钢齿轮泵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它由政府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目标是保证劳动者在因年老、疾病、工伤、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暂时或永久失支劳动能力从而失支工资收入来源时,能够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此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①养老保险: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年老而退出社会劳动后,能够获得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的社会保险项目。 ②医疗保险:这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伤害时提供的医疗保险制度。 ③失业保险:这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失去经济来源时,按法定时限和标准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社会保险项目。 ④工伤保险:这是对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因从事职业工作遭受伤害或患有与工作相关的职业病提供F型不锈钢齿轮泵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项目。 7、社会福利:广义的社会福利实际上是社会保障的同义语,是国家和社会对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全部物质和文化生活的保障和福利,除前述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外,还包括其他旨在提高生活质量的物质福利,以及全部公共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设施和服务。狭义的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的从属概念,是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并列的概念,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为提高全社会成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而提供福利设施和福利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8、慈善事业:是以社会成员的慈善心为道德基础,以社会成员的自愿捐献为经济基础,以民间公益事业团体根据捐献者的意KCB不锈钢齿轮泵愿对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进行物质帮助为基本内容的一种社会互助事业,是现代社会救助体系的组成部分。 9、社区服务:社区服务属于社会服务范畴,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社会服务,它是以社区为单位组织的社会服务。 10、企业年金:是指由企业建立的面向本企业职工的一项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它在国家统一政策的指导下,由企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和发展需要自主建立,是对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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