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与使用检查表之欧阳光明创编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与使用检查表之欧阳光明创编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与使用检查表之欧阳光明创编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与使用检查

欧阳光明(2021.03.07)

被检查科室:检查时间:总分:

科室负责人签名:检查人签名:

备注:1、此检查表根据本院药品管理相关制度制定,满分100

分。按等级医院评审要求每月检查一次。

2、如果符合要求则打“√”;一条不符合的扣2分,并写出扣

分原因;没有该项目的则写“无”。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1. 备用药品的管理 (1)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医务处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审批。 (3)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4)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使用。 2. 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剂科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学部门、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产地、批号等一致。 (2)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日期、数量,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3. 备用药品的储存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要求药盒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2)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剂科备案或到药剂科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醉药品除外)。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备用基数每日交接班,必须交点清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必须退回药剂科,不得擅自处理。(5)高警示药品应存放在相对固定区位,并粘贴有高警示药品标示。 4. 备用药品的使用 (1)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急用时按医嘱使用,抢救车药品为患者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涂改等情况时,不得使用。(3)对开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剂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相应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包括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护理部和药剂共同科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护理部和药剂科审核后办理出库。 三、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上报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变动。 四、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五、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加强管理,包装上必须标明标识。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季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定期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应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调科室或进修或辞工要对新护士长进行备用药品的交接工作。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到期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交药剂科统一集中销毁;损坏的备用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品分管领导审批后更换。 十、各科室专人负责本科室备用药品效期、储存、养护等管

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为加强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病区(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2.备用药品的管理 ①药剂科每月对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监督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②检查结果应现场反馈各病区(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病区(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③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效期登记表,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责任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认真填写《备用药品效期登记表》。 ④病区(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病区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效期检查等各环节均应有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⑤各病区(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⑥各病区(科室)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⑦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中属于高危药品的需统一存放位置,并有明显的高危药品标识(黄底黑字)。 3.药品基数 ①各病区(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

药品目录及基数。 ②备用药品基数表一式两份,分别留相药剂科及相关病区(科室)备案。 ③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调整,需将目录重新整理后发至药剂科备案。 ④各病区(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由病区(科室)科主任、护士长提出申请,送药剂科备案,至财物办公室打印药品领用申请表并签字后,于西药库取药。 4.药品领取流程 ①各病区(科室)护士至财物办公室打印药品领用申请表并签字后,于西药库取药。 ②摆放药品:各病区(科室)领药后,注意要将药品按“近期在右,远期在左”的原则摆放,保证在取用时先进先出、近期先用。 ③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病区(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处方或录入医嘱记账后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补充进备用药品,使备用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5.药品储存 ①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②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黄底黑字)。 ③药品名称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④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⑤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6.效期管理 ①药品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得使用。 ②对于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

备用药品检查表

2013年第三季度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检查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3年9月21日—9月23日药剂科对全院23个科室备用药品 或抢救车及急救箱药品的科室及部门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比 较好,以下是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二、存在的问题 1、备用药品无专人管理及交接班核对记录的科室:内五科、精 神二科。 2、备用药品不按药品分类保存的科室:精神一科、外一科、外 二科、骨一科、内五科、精神一科、CT室、介入室、内二科。 3、备用药品品种数量不相符的科室:急症科、介入室、外二科、 妇产科、住院手术室。 4、备用药品质量外观不合格的科室:传染科、透析室、骨二科、 外一科、儿科、妇产科、120救护车。 5、备用药品中有过期药品的科室:内一科、骨一科。 三、改进措施 1、备用药品必须专人管理,并做好交接班核对记录。 2、备用药品必须按照药品分类保存,高危药品必须有高危药品 警示标志,并做到双人核对。 3、备用药品使用后,必须及时补充,做到药品库存相符。备用药 品需由护士长或指定人员每月自查一次。

4、备用药品需定期检查其质量,确保安全用药。 5、备用药品中药品效期在3个月内必须有统一的警示标志或及时 到药品库房领取。 以上问题整改由各药品管理人员负责整改,存在的问题下次检查作为重点。 莱西市市立医院药剂科 2013年9月25日

2013年第四季度临床科室备用药品检查总结 三、基本情况 2013年12月22日—12月24日药剂科对全院23个科室备用药 品或抢救车及急救箱药品的科室及部门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 比较好,以下是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四、存在的问题 1、备用药品无专人管理及交接班核对记录的科室:透析室、儿 科。 2、备用药品不按药品分类保存的科室:外二科、急诊科、胃镜 室、内一科、内二科、CT室、心电图室、精神二科、妇产科。 3、备用药品品种数量不相符的科室:心电图室、内五科、外一 科、骨一科、住院手术室、门诊手术室、介入室。 4、备用药品质量外观不合格的科室:传染科、介入室、骨二科。 5、备用药品中有过期药品的科室:胃镜室、妇产科。 三、改进措施 1、备用药品必须专人管理,并做好交接班核对记录。 2、备用药品必须按照药品分类保存,高危药品必须有高危药品 警示标志,并做到双人核对。 3、备用药品使用后,必须及时补充,做到药品库存相符。备用药 品需由护士长或指定人员每月自查一次。 4、备用药品需定期检查其质量,确保安全用药。

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抢救及备用药品的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各科室应根据抢救药品目录建立合理的备用甚数,其他药品由各科室根据科室用药身特点由科室负责人科主任和护士长会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自行拟定后,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批准,由主管院长签字批准后办理支领手续。 二、备用、抢救药品仅限于临床患者应急使用,医务人不得随意取用。为保证药品的可追溯性,每次使用和补充后应及时做好记录。 三、科室应建立急救及备用药品淸单,并有交接班记录。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护理人员对急救及备用药品进行日常管理。抢救及备用药品使用时应遵循左进右出的原则。 四、临床备用及抢救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所罗列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严防破损、变质、失效等。高警示药品的贮存必须有统一的标识,并按最低量进行贮存,科室可依据管理工具提供的数据,按实际使用情况调整抢救及备用药品基数。 五、科室抢救及备用药品管理员每月检查药品一次,对标签不淸、近效期、破损、变色、沉淀、浑浊等疑似质变的药品应及时到药房进行更换。 六、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最低基数。专业药学技术人员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七、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责任,口服药、

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120急救车、急救箱,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破损过期变质现象。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本病区的所有抢救及备用药品负责,每两个月检查一次。 九、专业药学技术人员应每季不定期地对全院具有抢救及备用药品的科室进行一次督导检査。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备用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临床各科室应根据抢救药品目录建立合理的备用基数,其他药品由各科室根据自身特点另行申请,由科室负责人(科主任或护士长)提交备药计划,到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到药库领用。 二、备用药品仅限于临床患者应急使用,医务人员不得取用。科室应根据其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量,避免积压过期。为保证药品使用率和可追溯性,每次领取或补充时应遵循同批次原则。 三、科室应建立急救药品及备用药品清单,并有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做到账物相符。临床各科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人员进行管理。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领先用、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四、药剂科质控小组应根据各科备用清单的情况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督导检查,以防止过期失效药品对患者造成伤害。 五、临床备用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所罗列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严防破损、霉变、失效等。高危药品的贮存必须有统一的标识,并按最低量进行贮存,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备用药品基数。 六、临床科室质控人员每月负责查看药品效期,并按照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六个月内提醒科室人员注意,防止过期不浪费。效期三个月内应贴出标识,并尽快与药剂科联系购买新批号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标签不清、过期失效、破损、变色、浑浊等现象不得使用。 七、特殊药品的管理: ⑴临床科室必须建立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合理备用基数,做到专人、专柜加锁,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账物相符。科室需建立专用登记本,登记药品使用、安瓿回收等情况。在领用时需凭处方、空安瓿,到药剂科领取备用药品。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损丢失等情况,当事人应提交事情经过报告,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药剂科备案。 ⑵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后领取、贮备和使用。药品到期后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由医务科、药剂科审核同意后退回库房,药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剂科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临床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临床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表。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交回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各相关临床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六)各临床科室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 (一)各临床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分别留药剂科、护理部及相关临床科室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四)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经临床科室护士长签字,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从药剂科领取。 (二)摆放药品各临床科室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保证在取用时近期先用。 (三)药品补充药品使用后,各临床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五、药品储存 (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二)高危药品实行专柜储存,全院设置统一警示标志。 (三)药品名称、外观或外包装相似的药品分开放置,全院设置统一警示志。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与流程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制度与 流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麻、精药品批号管理制度与程序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麻、精药品的规范化管理,在入库、出库、使用时进行批号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麻、精药品入库验收双人验收,并认真核对生产批号。填写完整的入库登记,并标明生产批号,以便跟踪、查对。在储存期间,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批号相符。 二、麻、精药品出库要认真核对出库药品的批号,并认真填写出库单。 三、麻、精药品使用处方专册登记、(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时,确保与发出药品批号一致,并由专人负责计数。 科备用药品一览表 年月日

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使用管理,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病区备用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品因储存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促进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病区备用药是指为方便临床工作,预防某些情况(如夜班期间)因取药不及时影响患者及时用药而日常储存在病区的药品。 三、病区备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由各病区根据各自诊疗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研究确定,但须经护理部、药学部审批备案。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允许在病区备用;医院统一备用的急救药品不得重复备用。确因特殊诊疗需要备用以上药品的,须经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 四、病区备用药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药库领取,药品金额作为病区支出。已经领用的备用药品不能退库。 五、病区备用药的管理责任人为各病区护士长,指定护士管理科室备用药品,明确职责,每天对科室备用药品数量进行交接,并记录在交接记录本上。日常管理工作接受药学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六、备用药的管理: 1.备用药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日常领药混放。 2.有满足药品储存的基本条件,存放药品的区域(包括冰箱)应有规范的温湿度监测记录。 3.二类精神药品专柜(带锁),高警示药品专柜储存,贴有专用

警示标识。需要冷藏的高警示药品应在冰箱的单独隔断存放,存放区域贴专用警示标识,且不得存放其他药品。 4.有保证“近期先用”的措施。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不得出现过期药品。 5.有备用药补充的规定,保证备用药品的及时补充,数量准确。 6.备用药品的使用、补充要进行登记,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等信息,特殊情况下备注。 7.备用药出现过期失效或破损时,可填写申请,重新从药库补领。已过期失效的药品交药学部统一处理。 七、药学部建立《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药师每月下临床检查备用药品管理使用情况,将存在的问题登记在《备用药品检查记录表》上,并及时汇总并反馈给药学部和护理部,持续改进。 八、备用药品的品种、数量需要调整时应重新申请、备案。 九、病区负责人、护士长调整时,病区备用药需重新申请或在原申请表签字确认。

医院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急救药品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急救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确保患者急救用药,制定本制度。 一、备用急救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急救药品分为全院统一药品(见附表1)和专科用药。统一配置药品品种目录由医务科、护理部与药剂科制定。 二、专科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确定并填写附表2,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药剂科办理出库手续。 三、备用急救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说明详细理由,填写附表3,上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四、备用急救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药剂科办理相关手续。 五、科室备用急救药品使用后凭处方及时进行补充,保证急救所需。因特殊情况需院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领用备用急救药品审批表》(见附表3),说明理由,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目录。 六、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只能用于病人急救时使用,科室要做好管理。 七、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八、护士长对本科室的所有备用药品负责(包括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 九、各科室每个月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有效期及损坏情况。近效期药品优选使用,有效期前半年仍未使用的备用药品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和实物一并报药剂科更换;损坏的、过期的备用急救药品应及时列出明细表,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报药剂科统一处理。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此文档为WORD版,可编辑修改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备用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各科室应根据医院《抢救药品目录》建立合理的备用基数,其他药品由各科室根据科室特点另行申请,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到药库领用。 二、备用药品仅限于临床患者应急使用,医务人员个人不得取用。各科应根据科室、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过期。 为保证药品使用的可溯源性,每次领取或补充时,应遵循“同一批次”的原则。 三、各科室应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对备用药品的领取、养护进行登记,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批号等内容。建立《备用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用后及时补充,确保应急使用需要。各科室应指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药品质控员负责备用药品的领取、保管、养护等管理工作,保证药品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领新用旧,近效期先用”的原则。为防止因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用药隐患,特别是防止过期药品给患者造成损害,药剂科应监督各科室先用近效期的备用药品。 四、药剂科应根据各科室备用药品申请单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并根据使用情况给出备用药品统一调度建议,防止相关药品(尤其是贵重、紧缺药品等)过期给医院造成损失。

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须按有关规定审批后领取、备用;麻醉、精神药品的使用按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细则》的规定执行。 高危药品原则上不得备用,但考虑到临床施救需要,各科室可按最低量备用。 六、各科室备用药品应分类定位存放,摆放整齐有序,实行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低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的定位方法。所有药品包装标签清楚,便于清点。 高危药品用黑底白字标明“高危药品”,外用药品用白底红字标明“外用药”,口服药品用蓝底白字标明“口服药”,注射药品用白底蓝字标明“注射药”。标示上内容应包括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基数药品使用特定标志进行标识,未使用时标志正向放置,使用后标志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七、临床备用药品应严格控制药品存放条件,严格按药品说明书所列贮藏条件储存,严防药品因此破损、霉变、失效等。 八、各科室药品质控员每月负责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并按日期调整使用,效期在6个月内的应提醒科内人员注意,防止过期和浪费;效期在3个月内的应提醒药剂科购入新批号药品;不得备用效期在1个月内的药品,特殊情况经护士长、药剂科同意方可备用。 发现有标签不清、过期、破损、变色、混浊等情况到药剂科做报损处理,并重新领用该药品。 九、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取消备用药品必须由医务科、药剂科审核同意后退回药库,药库库管人员必须详细核对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符合要求给予退回。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通过健全急救等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 三、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

录。(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临床科室急救备用药品一览表

1.请各科室考虑全院公共药品备用品种、数量是否合适。 2.请各科室填报本科药品备用一览表(药品确需临床必备,数量不宜太多)。 3.请各科室填报本科室备用药品责任人。 4. 说明:1、表1中的药品临床科室有的就填写,没有的不要填写了,医院根据需要在进行增添。 2、表2要求填写的药品是除表1外的药品,品种填写不开可以在增加页。 表一:全院统一配置药品表 医院急救药品目录 科室:责任人: 序号药物名称规格数量 1 尼可刹米注射液0.375g/支 2 洛贝林注射液3mg/支 3 多巴胺注射液20mg/支 4 间羟胺注射液10mg/支 5 肾上腺素注射液1mg/支 6 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2mg/支 7 异丙肾上腺素注射液1mg/支 8 去乙酰毛花甙注射液(西地兰)0.4mg/支 9 多巴酚丁胺注射液20mg/支

10 呋塞米注射液20mg/支 11 利多卡因注射液400mg/支 12 阿托品注射液1mg/支 13 地西泮注射液10mg/支 21 葡萄糖酸钙注射液10ml/支 22 氯丙嗪注射液25mg/支 23 异丙嗪注射液25mg/支 24 50%葡萄糖注射液20ml/支 25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5mg/支 表二:科室急求用药配置表 科备用药品一览表 年月日 序号药品通用名称规格 单位 (盒或支) 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科主任:护士长:责任人: 备用药品领用、补充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科室、病区急救等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病区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及病区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专科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见附表)。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病区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专科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及病区,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病区配置。

各科室配备药品管理制度

各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病房、急诊科(室),小药柜内所有药品,只能供住院和急诊病人按医嘱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取。 2.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按药剂科要求、对毒麻、限剧药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毒麻药应建立登记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按医嘱使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并携带空瓶向药房领回。 5.治疗护士下班时,备好急救药品和常规药品,然后将药柜加锁。 6.定期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 7.建立完善的特殊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原则上失效、过期、破损的特殊药品及旧空瓶等容器每年报废一次,由药学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药品监督部门监督销毁,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放射性药品使用后的废物,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2名护士管理科内药品(一名管账,一名管物),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1)总护士长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有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到药剂部门更换。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及领用、补充管理制度及流程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领用、补充管理,规范领用、补充流程,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制定本制度。 一、急救等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备用药品分为全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并固定品种及数量。(如表一) 二、统一配置药品品种及数量目录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制定。科室首次选择领用统一配置药品,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后办理出库。 三、科室用药品种及数量由科主任、护士长签字,报药库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配置。 四、备用药品中含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危药品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并在审批表上填写所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五、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床需要,确需增加品种、数量的,须书面写明详细理由、列出变动药品明细,报药房整理,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变动。 六、领用备用药品的新增科室,确属临床急需等特殊情况的,须填写《领用必备药品审批表》,药品明细参考专业相同科室配置。 七、科室备用药品数量,原则上不予补充。因特殊情况确需补充(如三无病人用药),须填写《补充必备药品审批表》,说明理由,并附补充药品明细,补充药品不得超出医院统一配置药品和科室用药目录。 八、各科室小药柜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便于病人应急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基数药品取用后应及时凭门诊处方到药房进行补充基数药品。 九、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设专用抽屉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动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每日要进行交接班。药剂科每月定期检查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十、各科室备用小药柜、冰箱存放的药品,由专人负责,口服药、外用药、注射药分开放置,每月查对有记录。急救车、急救箱,随时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临床科室急救药品、基数药品等的安全管理,确保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药品使用管理 1.临床科室急救药品、基数药品的种类和数量,由医疗、护理、药学相关人员根据临床需要协商确定。 2.急救药品、基数药品申请程序:临床科室护士长或科室负责人向药剂科提交配备急救药品、基数药品的申请,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同意后,送药剂科门诊药房或住院药房备案。门诊科室药品由门诊药房提供,病区药品由住院药房提供。 3.临床科室药品只能供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4.临床科室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5.临床科室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门诊药房或住院药房处理。 6.急救药品与基数药品在有效期前6个月可返药房调换新批号。 7.为减少药品的过期浪费,临床科室应按用旧储新原则使用药品。 8.临床科室均需使用药品通用名称标示药品名称,不使用商品名、商标名和别名。 9.口服药品外包装均需有完整的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的标注。

10.护理部、药剂科应对临床科室药品实施定期监督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检查结果及时向临床科室反馈。 (二)药品储存管理 1.药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2.药品、非药品分开存放,注射药、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分类存放,易混淆药品分开存放。 3.临床科室药品均应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贮藏]项条件下储存,贮藏]项未规定储存温度的一般系指常温。 4.临床科室应每日记录存放药品的冰箱、室内环境的温湿度,如发现温湿度超出药品储存所需温湿度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予以记录。药品储存适宜湿度为35%~75%。 5.临床科室急救药品必须放置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定量、定位放置,有定位图示,标签清楚,定期检查,保证随时急用。 (三)重点管理药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高警示药品、毒性药品、易混淆药品(多规、看似、听似)、放射性药品均属重点管理药品。 1.警示标识 重点管理药品储存处均需醒目粘贴相应警示标识。 2.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专柜加锁、专册登记、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班班交接,交接班有记录,做到账物相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会东进达医院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和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1. 备用药品的管理 (1)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医务处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审批。 (3)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4)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使用。 2. 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剂科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学部门、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产地、批号等一致。 (2)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日期、数量,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3. 备用药品的储存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要求药盒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2)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3)所有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需要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应建立温湿度记录本,每天10:00、16:00两次记录温湿度。 (4)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剂科备案或到药剂科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醉药品除外)。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5)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备用基数每日交接班,必须交点清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必须退回药剂科,不得擅自处理。 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6)高危药品应存放在相对固定区位,并粘贴有高危药品标示; 4. 备用药品的使用 (1)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急用时按医嘱使用,抢救车药品为患者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涂改等情况时,不得使用。 (3)对开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剂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4)药品使用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5)药品使用应有记录 (6)药品使用后,各病区凭记帐后的处方到相应的药房领取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以保证抢救车(箱)内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5. 备用药品的退回及销毁 (1)各病区应加强备用药品的管理,由于病区管理不善造成丢失及过期失效由科室自行承担损失。 (2)备用药品距离失效期3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换,3个月以内不予调换。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临床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申报急救药品、备用药品等。 二备用药品实行申报、审批制,遵循“急救、必需、少量”原则。申报备用药品须经临床科室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报医务科、护理部及药剂科审核、批准。 三药剂科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基数管理,基数表注明备用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备用药品品种和数量调整时须重新申报、审批。 四药房根据基数表批件向临床科室配发药品,双方人员核对并签字,基数表一式三份,留存医务科、药剂科和临床科室备查。 五临床科室的备用药品仅供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挪用。临床科室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备用药品的请领、保管等工作。 六临床科室应具备药品贮存的相应条件,满足冷处、阴凉、避光等不同要求,将药品贮存在符合规定的环境下。药品贮存用冷柜应逐日记录温湿度,不得存放其它物品,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七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应该分类存放。外用药、内服药、注射剂

应该分开存放;高警示药品、易混淆药品、二类精神药品应单独存放,按规定设置全院统一的标识,以示警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专人专锁,即用即锁,班班交接,并做好记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应由具备处方权的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在处方上注明使用药品的批号,开具的处方应符合相关规定。 八临床科室领取、摆放、交接备用药品时,应注意核对药品批号和有效期,使用时应遵循“近效期先用”原则。 九临床科室每月清点、检查备用药品,对近效期药品及时处理,对有质量问题(标签模糊、变色、沉淀、污染、破损、过期等)的药品应停止使用,按规定报损处理并做好记录。 十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应该帐物相符,临床使用后应及时补充,确保备用药品数量与基数表规定的数量一致。 十一药剂科定期组织护理部、医务科等部门对临床科室备用药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药品贮存条件、药品质量、药品效期、帐物相符和使用管理等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人员应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向院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组汇报情况,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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