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管理规定试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管理规定试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管理规定试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外经贸学资产字[2003]192号

胡福印签发目录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一总则

第一条? 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我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财政部《中央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仪器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仪器设备的计划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调剂调配、帐物核查、淘汰报废等过程实施管理,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完好率的目的。

第三条? 仪器设备管理应贯彻“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 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是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认真重视此项工作,要配备责任心强的设备管理工作人员,努力培养设备领用人、使用人的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意识,认真执行本管理办法。

二仪器设备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和范围

第五条我校仪器设备实行校、院(处、部)、科室三级管理体系。

(一)校级: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资产管理处归口管理,对全校的仪器设备负有审批、监督、检查、调拨、分配、报增、报减等管理职责。

(二)院(处、部)级:在主管院长(处长)领导下,由院(处)办公室设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仪器设备的保管、监督、检查、档案卡片管理,办理仪器设备报增、报减、调转等手续工作,在业务上接受资产管理处的指导。

(三)科室级:在各科室主管领导和本单位二级资产管理员的指导下,设备的使用者对设备负有完好责任。

第六条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目录》中的分类规定,下列各类属我校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第三类仪器仪表第四类机电设备(含交通工具)

第五类电子设备第六类印刷机械

第七类卫生医疗器械第八类文体设备

第十二类工具、量具和器皿第十四类行政办公设备

第七条单价在人民币800元以上(含800元)、能够独立使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包括与建设工程配套的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大型设备列入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单价在人民币200元至800元之间的仪器设备列入低值仪器设备登记管理。

第八条各类经费购置和接受捐赠的仪器设备,均接受本管理办法管理。

第九条????仪器设备按原值登记入帐。如有下列情况,应增减其原值:

(一)仪器设备因升级改造而增加的仪器仪表、外围设备、零件,应增加其原值。

(二)成套设备因毁损或其它原因而拆除其中一部分,应减少其原值。

(三)由于仪器设备维护、维修所开支的费用,均不增加其原值。

三仪器设备的申购与审批

第十条??年度申购计划的制定与审批

(一)每年9月30日之前,各院系、处根据自己的设备使用状况和发展规划提出下一年度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申请购置计划表》,报送资产管理处。

(二)资产管理处根据全校资源配置现状和各单位的申购计划表,编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汇总表》,送财务处审核。

(三)财务处根据购置经费来源、学校财力状况、项目轻重缓急,审核设备购置计划,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第十一条计划外申购与审批

(一)计划外申购,即年度申购计划以外的任何仪器设备申请购置。

(二)计划外申购,需向学校提交校内请示报告(包含必要性、设备规格、估价、数量、经费来源等方面内容),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会签。

(三)资产管理处根据校内资源配置情况,考虑校内资源共享和校内调剂等因素,提出购置意见;超过10万元的购置项目,应组织有关专家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财务处根据资产管理处意见和资金状况提出购置建议。

(五)经资产管理处和财务处会签,主管校长审批后进入采购环节;金额超过50万元的项目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进入采购环节。

四采购与验收

第十二条计划内购置项目,财务处设立专项设备购置帐户,资产管理处和申购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采购。

第十三条? 计划外购置项目,经资产管理处批准,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可由申购单位组织采购,但需两人以上参与采购活动;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项目由资产管理处和申购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采购。

第十四条依据采购设备的性质、采购金额的大小,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

(一)政府采购方式:凡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各种购置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签定政府采购供货合同。

(二)招标方式:批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且未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购置项目,采取该方式。一般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厂商。

(三)集体谈判方式:对独家经销或生产的或无法进行比价的且未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大型(大宗)设备,无法进行招标时,采取该方式。由资产处、财务处、监察审计处、使用单位和有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商务谈判,将谈判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草拟并签定采购合同。

(四)询价方式: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且未在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购置项目,采取该方式。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让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十五条学校招标工作办公室下设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组,资产管理处处长任招标工作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对招标过程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招标文件编制、商务谈判、合同签定、项目实施和验收等工作。

第十六条仪器设备采购招标程序,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要求厂商提供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线路图、维修说明等技术资料,在合同中明确索赔期、违约处理、罚款要求、售后服务、操作技术和工程维修人员技术培训和安装调试等方面内容。

第十八条仪器设备到货验收。由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使用单位、厂商依据合同共同验收货物,并做好验收记录。如项目需求,对新增设备须补签洽商合同。

第十九条项目工程验收。系统调试完毕正常运转一星期后,招标工作组依据项目工程合同各条款的要求逐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二十条付款与采购资料存档。按照合同付款条款要求,资产管理处负责组织付款,并将采购合同和相关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材料、集体谈判材料、询价材料、验收记录等)存档备查。

五在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报增。

(一)在我校仪器设备管理范围内的新购仪器设备,使用或管理单位携带购置发票或捐赠证明和相关的信息资料到资产管理处设备科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报增单》办理建卡建档手续,财务处依据报增单和购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二)系统工程或基建项目涉及到的仪器设备,依据我校仪器设备管理范围规定和项目合同设备清单,在工程结算时,由使用或管理单位到资产管理处设备科办理仪器设备报增手续,财务处依据报增单予以工程财务结算。

(三)通过清产查出的未做资产登记的在仪器设备管理范围之内的在用仪器设备,补办资产报增手续。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学校的仪器设备当作私有财产,在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前提下,所有仪器设备均提倡全校共享使用。大型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

第二十三条闲置仪器设备调剂管理。

(一)资产管理处统一调剂闲置仪器设备,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调剂。

(二)闲置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处有权进行二次分配;但确有特殊用途,其它设备无法替代且不能撤走的设备不纳入闲置设备处理。

(三)为充分利用校内现有资源,加大闲置设备的流通力度,鼓励主动参与设备的调剂行为,对积极参与设备调剂单位,学校将在下一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中给予适当倾斜。

(四)对不积极配合设备调剂工作的单位,一经查实,学校将无条件收回闲置设备,并对该单位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从严掌握。

(五)学校各单位随时向资产管理处退交闲置设备,设备主管人员根据设备使用现状,鉴定设备的使用价值或完好程度,做出调剂或淘汰报废的处置。

(六)资产管理处定期在全校范围内发布闲置设备调剂信息,方便各单位挑选所需用设备;对于长期闲置库房的无单位使用的设备,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后,向校外捐赠或适当处理。

(七)能够校内调剂使用的设备,一般不再新购。

第二十四条仪器设备的维修管理。包括行政办公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实验室设备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维护、维修。

(一)仪器设备维修范围和经费列支渠道:

1、无创收提成的机关、科研、教学及教辅单位(由财务处核定)的行政办公仪器设备的维修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审批,单件设备所发生费用在500元以内的由本部门办公行政经费支出,超出500元的从校拨仪器设备维修经费支出;

2、有创收提成的单位(由财务处核定)的行政办公仪器设备的维修和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3、专项科研项目所购置的仪器设备维修由使用管理者承担,费用从该项科研经费中支出。

4、后勤经营服务实体和经费包干独立核算单位的仪器设备维修和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5、多媒体教室和实验室(经费承包的除外)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由使用管理单位承担,费用从校拨仪器设备维修经费支出。

6、各院系专管专用多媒体教室和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修和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7、10万元以上特殊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如电梯、锅炉等)的维护维修由管理单位委托专业公司承担,费用由管理单位向资产管理处申请经费支出(经费承包的除外)。

(二)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核定:

1、校拨仪器设备维修经费:每年年底,资产管理处根据上一年度各项维修费用支出情况和对未来一年的维修预测,提出下一年度的校拨仪器设备维修经费计划,经财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该经费按年度划拨,由资产管理处控制分配、监督使用。

2、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管理单位根据设备使用状况及相关行业标准提出维修预算,经资产管理处确认,财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资产管理处负责监督和控制该经费的使用。

(三)仪器设备维修程序:

1、送修:送修单位到资产处设备科根据设备故障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送修单》。

2、鉴定:设备科鉴定人员核实送修设备后,提出维修意见和估算费用,报主管处领导审批。

3、核批:资产管理处领导根据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送修设备界定维修经费支出渠道和其他意见。

4、修理:设备科根据处领导审批意见执行修理,或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修理。

5、支出:维修完毕,依据送修单和发票,从不同经费渠道支出维修费用。

6、存档:设备科将送修单、维护维修保养合同和有关维修资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存档备查。

第二十五条对已经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仪器设备,每年由资产管理处组织清查一次。

(一)各单位先依据资产管理处提供的设备清单进行自查,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自查结果再进行复查。

(二)未做固定资产登记管理的在用设备,应补办固定资产报增手续。

(三)通过清查,某些设备在帐但不明去向且未及时向资产管理处报告有关情况,资产管理处将追查原因,并从紧掌握该单位下一年度的设备购置经费。

第二十六条每季度末,财务处和资产管理处进行一次仪器设备帐帐核对。

六淘汰报废

第二十七条仪器设备淘汰报废处理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一)统一处理(捐赠或出售)。不管设备购置经费来源如何,必须遵循报批程序和审批权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二)残值集中管理。淘汰报废设备残值一律纳入学校设备维修基金,用于设备的维护维修。

(三)先内后外。尚有使用价值的淘汰设备应优先学校内部调剂,而后考虑对外处理。

第二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淘汰设备

(一)设备技术落后,性能较差,机型过时,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

(二)因缺零配件不能运转,零配件筹措困难的。

(三)设备超过寿命周期,但尚能勉强运转,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

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报废设备

(一)超过使用年限,设备的修理费用一次超过设备修复后价值的40%的。

(二)结构陈旧,技术明显落后,性能达不到要求,无法修复的。

(三)原产品粗制滥造,质量低劣,年完好使用率极低,无法改装利用的。

(四)严重影响使用安全,能源耗费大,如果继续使用将造成严重公害的。

第三十条仪器设备淘汰报废程序。使用或管理单位填写《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仪器设备报减单》,经技术鉴定、资产管理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其中大型设备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淘汰报废设备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回收处理,依据报减单销减固定资产帐,残值上缴财务处。

第三十一条淘汰报废设备处理途径:

(一)校内修理部门拆件使用。

(二)向边远贫困地区捐赠,支援地方建设。

(三)作价出售,贵重仪器设备采用招投标方式处理。

七奖励

第三十二条每年12月25日之前,资产管理处对当年在仪器设备管理、购置、使用与维护保养工作中取得明显效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奖励措施。对单位,给予全校通报表扬和设备配备政策倾斜;对资产管理员,按年度给予定额奖金鼓励。

第三十四条给予奖励的单位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所管辖的仪器设备完好率和使用率分别达到95%以上。完好率=完好设备数量/在帐设备总量,使用率=在用设备数量/在帐设备总量。

(二)未发生设备非正常损毁。

(三)积极参与校内闲置设备调剂。

(四)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十五条给予奖励的资产管理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做好本单位的资产报增、报减工作,做到卡片、标签、设备三相符,符合率达到98%,即三相符设备数量/在帐设备数量。

(二)积极配合资产管理处完成每年一次的资产清查工作。

(三)保证资产管理工作的延续。

八损坏丢失赔偿

第三十六条各单位应加强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保证本单位的仪器设备完好,严格执行使用保管制度,切实防止仪器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十七条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时,所在单位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保护现场、查明原因,报告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处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情节严重的,报保卫处立案调查。

如发生仪器设备被盗、丢失时,首先按我校固定资产保险索赔工作流程操作;不在保险索赔范围内的,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操作。

第三十八条对隐瞒事故或有意包庇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三十九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责任人应予赔偿:

(一)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进行操作。

(二)不按制度或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拆卸设备。

(三)?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未了解性能及使用方法,冒然动用仪器设备。

(四)?工作失职,对错误纠正不及时,保管人员保管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

(五)其它由于不遵守规章制度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

第四十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失,在确定赔偿额度时,可酌情减少或免予赔偿:

(一)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因缺乏经验或技术上不熟练造成的损失。

(二)发生事故后能积极设法挽救损失,且主动如实报告,认识较好的。

(三)由于防范措施不完善,经保卫处确认属外盗的。

(四)一贯遵守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的。

第四十一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经过技术鉴定,可免予赔偿:

(一)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或合理的自然损耗。

(二)正常操作使用下的特殊性引起的损坏,确实难以避免的。

(三)经过批准,试用特殊仪器设备,虽采取了预防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失的。

第四十二条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计价应掌握以下原则:

(一)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计算零配件的损失价值。

(二)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计算修理费。

(三)因局部损坏丢失零配件而致使整机报废的,应按整机价值计算。

(四)损坏后质量显着下降,但尚能使用的,应按其质量变化程度,酌计损失价值。

第四十三条赔偿额度计算:

(一)设备损坏事故,由责任人(或管理者)个人(或数人)负担。赔偿额度比例为:修复费用小于1000元,赔偿30%;1000~5000元,赔偿300元+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的15%;5000元及以上,赔偿900元+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的10%。

(二)设备丢失事故,由责任人(或管理者)个人(或数人)和所在单位共同负担。特别对管理不善或无任何理由造成的设备丢失,应按丢失设备同样配置的市场现价全额赔偿,或购置同样配置、性能设备以满足工作需要,责任人与所在单位按1:2的比例分担赔偿额度。

第四十四条赔偿处理权限。设备损坏或丢失所造成的损失,价值在5000元以下的,由资产管理处审批;价值在5000元(含)以上的,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四十五条在确定赔偿金额及偿还日期之后,资产管理处以书面形式通知责任人或单位,事故责任人或单位应按要求尽快落实赔偿,赔偿费及时上缴财务处。对无故拖延不缴者,学校将采取适当的行政措施(如扣减责任人工资或责任单位行政办公经费等措施),强制执行。

第四十六条赔偿款全部由个人或单位自筹解决;收缴的赔偿款用于补充设备维修费。

九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各种表格、帐目、卡片样式,由资产管理处统一印制。

第四十八条校内各项规定中与本办法有关条款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并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二○○四年一月一日

本文档系网络所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本人定尽快处理!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001年10月)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大型精密仪器管理,充分发挥大型精密仪器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凡达到以下任意一个条件的仪器设备就属大型精密仪器,均属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1、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含10万元)。 2、单价虽不满10万元,但一个完整的系统价格在十万元以上的设备。 3、国家科委指定的二十三种仪器设备。(见附件) 第二章计划、论证、审购和验收 根据我院建设规划、发展方向、技术条件和经费可能,必须配备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由各系和院设备主管部门制定计划逐年实施,以提高我院的教学、科研水平。 院各教研室(组)、研究室在学院下达的经费范围内,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添置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时,事先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可行性报告,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采购。 购置大型精密仪器要本着适用、节约的原则,凡低、中档大型精密仪器能满足实验需要的,不应购置高档大型精密仪器;凡能购买重要部件装配的,不要进口。整机凡国内可以生产、又能满足用户需要的,不再进口。 必须建立验收制度,任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不经验收不得正式投入使用,从批准申购开始,就要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使用部门担任高级职务的教师、工程技术、实验技术人员主持,由操作人员及设备主管部门的人员组成。 进口设备验收与安装过程中发现有数量、质量的问题时,应在索赔期(一般是从货物到港、站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前三十天通知商检部门出证,送订货主管部门办理索赔事宜。 第三章常规管理 必须建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技术档案的内容包括审购设备审批表、论证报告、有关批准文件、合同及附件、进口免税批件、商检报告、验收记录报告,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操作规程、技术开发记录、使用维修记录以及添置的零部件及配套设备等有关资料。技术档案由实验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共同建立,分别保管。

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作用 实验仪器设备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资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实验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告、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所以公司必须加强对实验仪器设施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实验仪器、设备分为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在线检验仪器,其管理根据其专业知识性很强的特点,实行专人负责包干制。即将所有的实验设备、化验仪器分配到人,其责任内容包括维护、保养、校准、检修、申请更新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均要规范,符合要求。质量部长负责对本部门各责任人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按本制度规定的实施内容进行工作检查和考核。 3.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 3.1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 3.1 .1各种精密仪器(包括电子天平、气象色谱仪、分光密度仪)应分别安放在不受环境干扰比较安全的地方和专用仪器室内坚固的分析台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高温热源的影响。 3.1.2 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经质量部长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3.1.3 精密仪器的使用须经计量部门校正合格才能使用。 3.1.4 精密仪器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3.1.5 精密仪器技术资料应作为技术档案妥善保管,并做好使用检修记录。非常用的技术资料应统一存档进行保管。 3.2.玻璃仪器及化验仪器用具的管理 3.2.1 烧杯、量筒、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3.2.2 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 3.2.3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 3.2.4 带磨口塞的仪器在清洗前必须先作记号,塞口不能互混。带磨口塞的仪器长期不用时,磨口塞应垫一张纸片,磨口塞间若有沙粒时不能用力转动,磨口塞间不能用去污粉擦洗,以免损伤。 3.2.5 成套性的玻璃仪器使用完毕须即时洗干净,磨口接口用干净纸包好,放人仪器盒中保存。 3.3.实验设备(设施)的管理 3.3.1 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使用说明,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3.3.2 所有的实验设备必须安装在专门的实验房间,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每次使用后均要进行保养和

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常年使用的采编播设备、器材和大宗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 二、申购程序和采购管理办法 1. 制订计划 设备器材采购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性和零敲碎打。每年底,各有关部门应将第二年拟采购的设备器材的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年中需添置的设备器材,有关部门也应预先拟定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 2. 申购计划单应写清以下主要内容: (1)仪器名称(包括附件、备件); (2)型号、规格、数量、预计单价; (3)生产厂商及其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4)申请购置理由; (5)技术质量标准程度; (6)本单位有否此仪器设备; 3. 审查批准 (1)申购计划由设备采购小组汇总并签注意见,大宗设备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采购小组采购并报办公室备案。 (2)凡属国家专控的仪器设备,经党组研究批准后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三、采购管理 1. 设备采购小组根据经批准的申购计划,确定专人,以单位各义尽快与厂商取得联系,采取“货比三家”,原则进行供方评定,在技术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送货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购买商家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再签订购货合同,办理财务手续。各部门不得自行签订购货合同,否则财务将拒付款。 2. 验收与入库管理

收到提货通知单后,由设备采购小组安排提货,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的内容包括: (1)包装有效性; (2)整机完整性; (3)配套材料; (4)零配件数量; (5)使用说明书、图纸、有关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并详细填写验收单,根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入库手续和财产登记入册。设备器材入库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定专人接收保管,明确保管责任。 3. 退货 设备器材在验收和安装调试中发现质量问题、残缺零件及资料不全等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与生产厂家、外商、商检等有关部门办理退货、索赔或追补等事宜。 本办法由本单位办公室督查。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版

赣州市南康区康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购置 1、各检测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购置检测仪器设备计划,填报《仪器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由设备科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拟购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性能进行论证,提出具体意见,属于高精度或重大型设备,由技术负责人邀请相关技术专家讨论决定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3、重要仪器设备的采购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采购小组与供应商联系,一般仪器设备由设备科负责人与供应商联系,用三台以上同类仪器设备对进行比对,并索取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材料和合同书,确定技术指标、运输、安装、调试要求、质量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及付款方式等,最后签订合同。 (二)、仪器设备验收 1、仪器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与检测室负责人一起开箱,必要时可通知供应商参加,按使用说明书和装箱单检查有无缺件或损坏。 2、供货商安装、调试、校准后,设备科组织人员进行仪器设备验收,确认符合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填写仪器《设备验收、安装、调试记录》、《仪器设备履历表》,报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对其进行编号、

建卡、登记台帐,交设备管理员归档保存。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由仪器设备科负责人向供应商退货/返修。 3、经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员建立仪器设备档案。 4、经验收的新购置仪器设备需送有关单位检定合格并在仪器设备上张贴校准状态标识后,方可交付使用实验室启用。 (三)仪器设备的标识管理 1、设备管理员对所有的仪器设备进行唯一性标识管理。 2、唯一性标识应粘贴在仪器设备明显处,使用科室应保护标识的清晰完整,如有破损或字迹不清,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员更换。 (四)仪器设备的校准 1、试验设备必须在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2、设备管理员根据仪器设备和检测试验情况,制定需要检定的仪器设备清单及仪器设备检定计划报设备科负责人审批。 3、仪器设备检定计划审批后,由设备管理员按计划与计量检定单位联系并在合格证时间内完成仪器设备检定工作。 4、仪器设备的自校,设备科管理员组织各检测室,根据仪器设备的检测方法和原理,制定仪器设备的自检方法。 5、设备管理员应根据有效证书对仪器设备加贴量值溯源状态标识,并保证其有效和清晰完好。 6、设备管理员对仪器设备检定后,根据证书与相关规定技术参数对其进行确认,并填写《检定/校准证书和测试报告确认表》。 7、设备校准状态标识按三色标识管理,即:

最新整理大学或学院通用仪器设备管理办法范文.doc

(xx大学/xx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x大学/xx学院)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xx大学/xx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的财产。仪器设备根据价格、性能等因素分别确定为部、省、校、院、系级管理。 学校要在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由一位校(院)长分管仪器设备工作,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和职责。对各种渠道购置、经营或非经营型的仪器设备按照统一规定进行管理,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配备仪器设备要实行优化配置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仪器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学校采购仪器设备,要力争做到优质低价,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学校。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提出索赔。 购置的仪器设备,经校级主管设备的部门入帐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做到仪器设备帐物相符。 仪器设备管理范围的价格起点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价格起点一致。 第五条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积极鼓励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并经技术鉴定合格后登记。 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 仪器设备的调拨、报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有关收入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要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按规定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学校应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实现各类数据网上传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仪器设备实施科学化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重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的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晋升办法。对于在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应予以承认和奖励。 第二章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八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 第九条教育部所管的贵重仪器设备范围: 1、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4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

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仪器设备的购置与验收 1、各检测室负责人根据检测工作的需要提出购置检测仪器设备计划,填报《仪器仪器设备购置申请》,需写出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 2、供应商评审与比选、签订仪器设备购置合同; 3、当仪器设备到货后,由主任组织验收:按装箱单和使用说明书核对仪器设备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出厂编号以及零配件、性能等是否相符齐全。若验收合格,由办公室负责进行编号、建卡、登记台帐。验收不合格,则与供应商联系返修或退货。(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1、用于检测的仪器设备,必须在投入使用前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由仪器设备管理员负责; 2、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具有一定的经验和操作技能、熟悉检测项目有关技术标准和法规、受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操作; 3、检测人员现场检测使用仪器设备,应根据检测任务的需求提前提出仪器设备使用计划,在仪器设备管理员处领取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检测人员在领取到仪器设备后,应仔细检查验收、签认,使用完后及时归还; 4、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使用人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次使用都要填写《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如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

根据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程序、仪器设备的维修程序等,填写《仪器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报与中心试验室主任; 5、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检测数据异常,仪器设备使用人要分析原因,如属仪器设备原因,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对此前造成的影响进行追溯,如涉及到客户要及时书面通知客户,必要时对样品重新检测,出具正确的报告; 6、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进行中间核查,以确保仪器设备的测量数据准确有效。中间核查按《运行检查程序》办理; 7、办公室根据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建立仪器设备年检、周检和校准计划表,并负责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校准、维修返回校准和自校等工作; 8、中心试验室主任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有权对其中心试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合理调配; 9、需借用中心试验室以外的仪器设备时,使用者必须对借用仪器设备的功能是否符合要求、有效的检定证书、使用说明书等进行考核确认,然后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备案; 10、精密、贵重、大型仪器设备的位置不得随意变动,事前应征主任同意。重新安装后,应对安装位置、安装环境、安装方式进行检查,并重新进行检定或校准。 (三)、仪器设备的标识管理 1、办公室应对仪器设备进行编制仪器设备管理号,并保证所有在用仪器设备都由唯一仪器设备管理号,并在仪器上标明; 2、仪器设备管理号编号规则:仪器设备管理号用X-XXX表示,

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1、综合办公室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组织验收、监督检查和档案管理。 2、设备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的具体实施。 3、技术负责人负责封存(停用)、降级、报废仪器设备的技术审核。 4、技术负责人负责新购仪器设备的审核。 5、中心主任负责新购仪器设备,封存(停用)、降级、报废仪器设备的审批。 6、应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持续适用性。应制定设备核查的计划和作业指导书,以确保核查规范有效。 7、根据制造商的说明确定仪器设备的可接受标准、核查、维护、验证和/或校准的程序和频次。中心应对设备进行定期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8、实验室配制的所有试剂(包括纯水)应加贴标签,并根据适用情况标识成份、浓度、溶剂(除水外)、制备日期和有效期等必要信息。 9、对检验结果具有重要影响的设备,无论是外部检定/校准还是内部功能核查,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检定/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检定/校准的日期、再次检定/校准或失效日期。 10、当有设备维修、搬动或设备所处的环境发生显著的、长期的改变(如温度、湿度、电磁辐射等)时,应对设备进行期间核查或功能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 11、综合办公室应建立《仪器设备一览表》,并实行动态管理,以保持与现状相符合。 12、各实验室可根据工作需要及经费可能,提出增添仪器设备的申请,填写《仪器设备申购单》,按照《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程序》执行,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报中心主任批准。 13、采购的仪器设备、工量具应有说明书和合格证,并有明确的生产厂家。 14、验收时仪器设备管理员应逐项核对名称,型号,外观质量,合格证等,填写验收报告,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登记,并在发票上签字。 15、对所有仪器设备实行标识管理,每台设备按以下要求分别贴上标志:合格证(绿色);准用证(黄色);停用证(红色)。

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382-46 科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应编制好仪器设备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应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 三、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具有《仪器设备总帐》、《仪器设备明细帐》、《低值易耗品明细帐》、《仪器设备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准确无误”。 四、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橱窗卡),

物卡一致,帐卡相符。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六、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七、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物登记簿》、《实验教学情况记录簿》、《实验教学情况统计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八、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向分管领导汇报,经审批后予以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均须记入《仪器设备报废帐》。 九、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实验室应做好财产帐务/教学业务/技术资料(说明书等)、文件资料(计划、总结、报表、申购报告、上级文件等)各类档案的管

南京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南京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总则 一、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和《高等 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需要,购置性能、价格比最佳的仪器设备;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不断研究制定措施,提高投资效益;组织研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对所购仪器设备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三、单价在800元以上、能独立使用且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四、仪器设备的管理采取"统一领导、归口分配"管理的原则,由实验室管理与装备处归口管理,实行校、院(系)、室三级管理体制。 仪器设备的申购、审批 一、各院系、各单位不论利用何种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均需按规定提出申请,由专人进行审 二、购置单价≤5万元(人民币,下同)的一般仪器设备,申请人应填写"南京大学器材申购卡" 三、购置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申请人需填写"南京大学申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实验室管理与装备处审批。购置单价在2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报主管校 四、"南京大学申购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单价5-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组织专家论证;单价20-40万元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和实验室管理与装备处共同组织专家论证;单价4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由实 五、购置进口仪器设备(包括申请急需向国外直接零星采购试剂)、接受国外捐赠物资,各 六、购置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控制购买商品,各院系、各单位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由实验室 七、购置空调器等耗电量较大的仪器设备,需报学校用电主管部门审批。 仪器设备的购置

中国科学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

中国科学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 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四个率先”目标要求,规范和加强我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管理,继续完善我院技术支撑系统和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院科研仪器设备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原创性科技创新成果产出,引领我国科研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制和创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科学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以下简称研制项目)是指对我院战略布局调整和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有重要影响,能够显著提升相关领域核心竞争力的中、大型仪器设备(百万至千万元)研制项目。研制项目的支持范围包括: (一)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瞄准未来、前沿科学问题,重点支持科学目标明确的前瞻性未来技术研发,注重科学思想的实现; (二)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结合国家重大科技任务,重点支持任务需求明确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注重技术方法的实现; (三)面向经济主战场,针对社会、民生与经济发展需求,重点支持战略支柱产业的升级换代技术集成与研发,推进交叉融合,注重性能指标的实现与提升。 第三条 研制项目采取研究所自由申请和院自上而下部署相结合的方式推进,主要包括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以下简称院级研制项目)、院级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以下简称院级重大研制项目)和关键技术研发团队项目(以下简称关键技术团队项目)。 第四条 院级研制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其中青年人才类项目经费不超过200万元。执行周期一般为2年,实行中期评估制度。 院级重大研制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执行周期一般为3年,实行中期评估制度。 关键技术团队项目年度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执行周期一般为3年,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第五条 条件保障与财务局(以下简称条财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研制项目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器的使用管理制度 1.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入库要按照教育部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分学科、分类别、按编号顺序存放入柜。建立仪器明细帐,填写柜卡,做到帐、卡、物相符。各类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图纸要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以备查用。人员调动时要办 理接交手续。 2.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室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并做好通风、防潮、 防尘和保洁工作。 3.实验教学仪器设备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入柜,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 点,定期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4.实验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用,必须在登记册上完备手续,不能私自外用。凡 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当事人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5.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按学校固定资产的有关报废程序进行办理,经批准 报废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报区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备案。 音乐器材管理制度 1.音乐器材由学校指派音乐教师专人负责管理。 2.认真做好音乐器材设备的登记,对入柜的音乐器材应规范存放整齐,做到账、 卡、物相符。 3.做好对音乐器材的维修、损坏、赔偿登记工作。 4.按照音乐课程标准和教学需要增添音乐器材,由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向学校申报 添置计划。 5.爱护音乐器材,未经管理人员的许可,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动用音乐器材,违者 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6.音乐器材一般不得外借,如需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借出。外 借器材如遇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7.注重音乐教室教学氛围的打造,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整洁。 8.每次学生使用器材完毕后,管理人员要检查器材的数量和完好情况,并有序存 放,关好门窗。如因失职造成器材损坏丢失,由管理人员负责赔偿。 9.音乐器材管理人员因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单位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单位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为加强本单位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采购管理的计划性和透明度,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设备采购小组,对本单位设备采购实行如下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常年使用的采编播设备、器材和大宗办公设备的采购管理。 二、申购程序和采购管理办法 1、制订计划 设备器材采购应有计划,避免盲目性和零敲碎打。每年底,各有关部门应将第二年拟采购的设备器材的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年中需添置的设备器材,有关部门也应预先拟定计划报设备采购小组。 2、申购计划单应写清以下主要内容: 1)仪器名称(包括附件、备件); 2)型号、规格、数量、预计单价; 3)生产厂商及其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4)申请购置理由; 5)技术质量标准程度; 6)本单位有否此仪器设备; 3、审查批准 1) 申购计划由设备采购小组汇总并签注意见,大宗设备需党组研究决定后由采购小组采购并报办公室备案。 2) 凡属国家专控的仪器设备,经党组研究批准后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手续。 三、采购管理 1、设备采购小组根据经批准的申购计划,确定专人,以单位各义尽快与厂商取得联系,

采取货比三家,原则进行供方评定,在技术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付款方式、送货方式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购买商家后报主管领导同意,再签订购货合同,办理财务手续。各部门不得自行签订购货合同,否则财务将拒付款。 2、验收与入库管理 收到提货通知单后,由设备采购小组安排提货,通知有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的内容包括:1)包装有效性;2)整机完整性;3)配套材料;4)零配件数量;5)使用说明书、图纸、有关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并详细填写验收单,根据发票办理财务报销、入库手续和财产登记入册。设备器材入库必须由有关职能部门确定专人接收保管,明确保管责任。 3、退货 设备器材在验收和安装调试中发现质量问题、残缺零件及资料不全等由设备采购小组负责与生产厂家、外商、商检等有关部门办理退货、索赔或追补等事宜。 本办法由本单位办公室督查。 附:设备采购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感谢您的阅读!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使用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实验中心严格执行《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各实验室的实际情况,针对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实验中心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资产。 第三条实验中心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情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定期向主管部门上报各类统计数据。 第四条学院实验中心所属实验室负责本部门一般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低值易耗设备的全面管理。一般设备做到帐、物、卡相符率达到100% ,500元以下的低值品帐物相符率达到90% 以上,200元以下的不许有帐外物。 第五条学院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资源共享。尽量使用实验中心已有的仪器设备,避免出现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仪器设备在完成本中心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需开展校内、外的协作服务工作,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对管理不善,使用率低的仪器设备,实验中心有权进行中心内部调拨。 第六条实验中心内部教学使用的仪器设备不得收费,科研使用仪器设备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适当收取机时费。对外服务按规定收取机时费,所收费用应由院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并根据有关规定将其中大部分经费返还实验室。用于补偿仪器设备的运行、消耗、维护、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 第七条仪器设备正常使用发生损坏、故障,不在维修范围内的,需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报修报告单》,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报学院实验中心安排维修。对违章使用造成损坏的,应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事故单,并对当事人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对严重失职者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仪器设备的报废,由各实验室设备分管人或资产管理员填写《东北大学仪器设备报废、遗失、损坏、维修申报单》写明报废原因,经基层单位负责人和实验中心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审查,经主管校长审批同意报废的仪器设备,到资产处办理销帐、卡手续。 第九条各实验室专(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的仪器设备帐、物、卡管理。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使用、转借和调换仪器设备。设备管理员要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盘点,保证帐、物、卡相符。管理员的变更需要上报主管部门。 第十条在不影响实验教学的情况下,教师个人或者各实验室之间可以互借仪器设备,但必须办理借用手续,由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审批,各实验室之间仪器设备的变更,需经资产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严禁私人或与学校无关的公司、团体占用或变相占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校内其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必须经学院实验中心同意,相关实验室主任签字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第十一条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仪器设备遗失的需要填写设备遗失报告单,报资产管理处,根据仪器设备的使用年限、用途等按规定进行折算赔偿金额。由当事人和负责人进行现金赔偿。 第十二条本管理办法与《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有冲突,或本管理办法未尽事项,参照《东北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执行。 东北大学机械工程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二OO三年十月 实验教学管理制度目录 1.东北大学关于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 2.东北大学实验教学管理细则 3.关于实验教学质量检查的原则意见 4.东北大学实验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及实验课试讲制度(试行) 5.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办法 6.东北大学实验室开放有关规定 7.东北大学本科教学研制改造实验装置、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8.实验室基本信息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9.学生实验守则

南开大学物理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南开大学物理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我院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等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仪器设备的管理范围 1.用于教学、科研单价在人民币(下同)1000元以上(含1000元),能独立使用、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均按固定资产管理,必须由学校设备处单独建立固定资产帐。 2.用于教学、科研单价在1000~200元(含200元),能独立使用、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仪器设备为低值设备,由学院建帐管理。低值设备的管理见《物理学院低值设备管理办法》。 3.单价在1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使用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为校管仪器设备。单价在4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使用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为部管仪器设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使用、管理见《南开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4.学院所有购入、调入、自制、捐赠及基建项目中的仪器设备,不论其经费来源都要按规定入帐,不允许有物无帐现象的出现。 5.给原有仪器设备增加附件或技术改造扩充新的功能等使仪器设备增加价格时,都应做固定资产的增值。 6.原有仪器设备因毁坏、报损、拆除其原有部分时,应减少其原值。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 1.学院各单位、实验室要根据建设规划、专业设置、教学和科研的需要及经费情况,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仪器设备申购计划,避免重复购置。 2.购置单价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包括软件),事先必须填写《南开大学申购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报批表》,经有关专家对购置理由、效益、选型、安装及使用论证后,报主管校长批准方可购置。 3.在国内以及国外购置仪器设备,事先必须在南开大学设备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分别由院设备管理员以及设备处审批通过后方可。 4.购置仪器设备要按照优化配置的原则,力争做到优质优价,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学校。批量购置金额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由实验室设备处组织公开招标方式集中采购。 三、仪器设备的验收、入帐及管理 1.仪器设备到货后,各购置单位和实验室设备处要对各自负责采购的仪器设备进行验收,发现短缺、破损做好确认记录,以便理赔。 2.仪器设备的质量技术验收,一律由各购置单位负责。大型仪器设备及进口仪器设备,各购置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验收,并填写《南开大学仪器设备验收单》交实验室设备处存档。 3.由实验室设备处购置的仪器设备,在保修期或索赔期内,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实验室设备处,办理保修和索赔,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4.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必须在15天之内,到实验室设备处办理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再办理财务报帐手续。具体做法见《南开大学仪器设备入帐细则》。 5.仪器设备由实验室设备处统一进行微机管理,以设备管理科提供帐目为准,仪器设备的管理实行网络管理模式。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化学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目的 实验室仪器设备是进行实验的基础,为管好、用好实验仪器设备,充分提高仪器设备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化学实验室。 管理办法 1. 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由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保养、维修方法,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 2. 各仪器做到经常维护、保养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不得私自拆动,应及时报告通知相关人员,经总经理同意后维修。 3. 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4. 易被潮湿空气、酸液或碱液等侵蚀的仪器,用后应及时擦洗干净,放通风干燥处保存。 5. 易老化变粘的橡胶类制品应防止受热、光照或与有机溶剂接触,用后应洗净置于带盖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 6. 各种仪器设备(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开。 7. 一切仪器设备不得外借,如果需要,必须获得总经理的批准。使用者按登记本内容进行登记。 8. 环境监测存在外出采样和现场分析,这种情况属于外借,这种情

况外出前,需要持项目立项文件,填外借单获得直属部门主管及公司QA Terry签名批准即可。但借出的公司员工负责外借期间的设备安全。返回时,需要销借,这时,仪器管理员需要清点,检查仪器的完好。如果仪器保管人本身就是外借人,则部门QA负责销借核查。 8. 仪器设备应保持清洁,一般应有仪器套罩。 9. 使用仪器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对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保管不善致使仪器、器械损坏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没有操作规程的,各保管人员应根据需要制作操作规程。 10. 为使仪器安全,需要建立仪器保管人责任制机制,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盘点、保养,至少一个月一次。 11. 仪器保管责任到人,保管人有权制止未获授权人员操作仪器,如果保管人失责,应追究保管人责任。 12. 每个月监督人需要对仪器设备进行稽核和检查保管,稽核时相关的保管人需要到场配合,监督人核查完毕后,将稽核和检查报告交给公司QA。 13. 仪器使用实施持证上岗,即使用人员必须获得培训,培训合格后,颁发级别证书。未获得授权证书的人员禁止操作仪器,违者追究相应人员责任。相关的仪器设备培训由保管人提出和培训。 14. 仪器设备的维护必须有授权的人员才能维护,受控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在确需维护时必须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15. 以上规定,需要做为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必培训课程,在入职后必须参加这个课程。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001]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仪器设备均为学校财产。仪器设备根据价格、性能等因素分别确定为部、省、校、院、系级管理。学校要在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下,由一位校(院)长分管仪器设备工作,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和职责。对各种渠道购置、经营或非经营型的仪器设备按照统一规定进行管理,特别应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配备仪器设备要实行优化配置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仪器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等管理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学校采购仪器设备,要力争做到优质低价,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学校。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提出索赔。购置的仪器设备,经校级主管设备的部门入帐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做到仪器设备帐物相符。仪器设备管理范围的价格起点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价格起点一致。 第五条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积极鼓励自制新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并经技术鉴定合格后登记。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完好,做到合理流动、资源共享。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仪器设备的调拨、报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有关收入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要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按规定上报各类统计数据。学校应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实现各类数据网上传输,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仪器设备实施科学化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重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的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晋升办法。对于在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应予以承认和奖励。 第二章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 第八条单价在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为贵重仪器设备。 第九条教育部所管的贵重仪器设备范围: 1.单价在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仪器设备; 2.单台(件)价格不足40万元,但属于成套购置和需配套使用的,人民币40万元(含)以上的成套仪器设备; 3.单价不足人民币40万元,但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明确为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各自所管贵重仪器设备的范围。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根据教育事业和学科的发展规划合理购置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贵重仪器设备应履行下列程序: 1.购置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1)仪器对本校、本地区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及工作量预测分析(属于更新的仪器设备要提供原仪器设备发挥效益的情况); (2)所购仪器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包括仪器设备适用学科范围,所选品牌、档次、规

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如何做好设备采购工作,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设备采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采购行为,加强财务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各单位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及贷款资金、捐赠资金等财政性资金采购仪器设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学校仪器设备采购,是指学校各单位以购买、委托研制开发、租用等方式获取仪器设备的行为。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仪器设备采购,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可以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某些特定的其它情况。 第五条学校各院系、各单位采购仪器设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和

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采购主体和供应商 第六条仪器设备采购的主体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非集中采购机构。 第七条成立中国地质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招标领导小组,作为学校的集中采购机构,资产处负责办理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下列采购事务:负责全校单价20万元及以上(包括批量)仪器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审定招标、采购管理文件(含制度、办法),审定招标项目,主持采购项目招、投标的全过程。 第八条非集中采购机构(各院系、各单位)负责下列采购事务:单价2万元及以下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各单位自行采购。单价在2万元以上(包括批量)的仪器设备,须由各院系、各单位会同资产处,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并需符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要求。 第九条供应商是指具备向采购机构提供仪器设备和服务能力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包括中国供应商和外国供应商。 第十条中国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国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四)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范文:________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4 页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防止积压浪费和损坏丢失,必须加强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以保证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顺利的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必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用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做到购置有计划,有验收,使用保管有责任制度,购进、发出、报废手续完备清楚。保证帐、卡记录健全,帐物相符。 2、建立健全保管、维修、校验等技术管理制度,使仪器设备经常保持完整可用状态。 3、仪器设备的范围: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规定执行。 4、仪器设备的购置:由研究室主任会同有关人员,根据研究室发展规模、科研任务和教学任务的要求,按经费指标,提出购置仪器设备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查、汇总平衡后,报设备主管部门。 5、仪器设备的验收:实验室设专人对仪器设备统一办理登记、验收、领用等手续。对新增加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实验室验收人会同请购研究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并建立档案。仪器设备必须经过验收、建立帐卡并办完财务报销等手续后,方能交付使用。 6、仪器设备的保管和使用:精密、贵重、稀缺的仪器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操作人必须经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或作用办法,并有详细的使用记录。公用仪器设备委托有关研究室代管。仪器设备的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任何人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自行作用、移动或调换。全室 第 2 页共 4 页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0目的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物质条件。为做好本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0 职责 3.1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技术部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须指定专人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3.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仪器设备的立项、论证、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做好日常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 4.0 具体内容 4.1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避免浪费,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 4.2设备的划分标准 4.2.1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4.2.2单价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专有仪器设备列入地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4.2.3专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于的设备,包括各种各样仪器和机械设备等。 4.2.4调拨、捐赠的仪器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2.5自制设备属固定资产的,应按需要的材料、配件成本和加工费计价,经技术部验收合格,按固定资产管理。 4.3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批程序 4.3.1经费预算,技术部在年度末根据科研、生产等实际需要,提前做出下一年度所需经费预算,报采购部汇总后统一向财务部递交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最后由公司根据财力情况确定设备经费预算后,技术部开始编制下一年度设备计划。 4.3.2仪器设备计划,设备预算计划经技术部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上交采购部,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3.3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计划中必须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公司内相同仪器设备台套数、安装和使用条件等。 4.3.4仪器设备进入采购环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公司采购批准立项。 (2)设备经费、安装配套经费已全部落实。 (3)设备负责人明确。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出可行性论证结论,填写统一规定的文件、表格,并经领导批准。 (5)自制设备,订购非标准设备,必须具备经过讨论且领导批准的正规的设计图纸和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4.3.5 编制原则,设备计划的编制必须以科研和生产的实际需要为基础认真进行。使用部门要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提高投资效益。在申报计划时要做到三不:即公司现有的设备能基本满足需要的不重复购置;公司能自己制造的不外订;国内设备满足需要的不引进国外设备的原则。 4.4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 4.4.1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采购要严格执行技术部送达的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必须征得技术部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购置计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