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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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设计规范

目录

第一章绪论

1.1地区概况

1.2沿线地理特征

第二章路线设计

2.1公路等级确定

2.2路线方案确定

2.3平面线形设计

2.4纵断面线形设计

2.5平、纵面线形的组合设计

第三章路基、路面设计

3.1设计原则

3.2路基横断面

3.3路基设计与防护

3.4路面设计

3.5路基路面排水设计

第四章涵洞与通道设计

4.1路线交叉设计

4.2涵洞和通道设计

环境保护

5.1设计原则

5.2绿化设计

第六章小结

6.1小结

6.2设计中的不足

6.3思考

附录:主要参考资料

第一章绪论

1.1 该公路修建意义

本公路的修建将给当地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带动沿线旅游业的发展,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沿线地理特征

该地区属于公路自然区划ⅠⅤ4区,漳州位于北纬23.6度到25度之间,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年平均温度21℃。198 5年最高日气温36.3℃,最低1.6℃。无霜期达330天以上,年日照2000-2300小时;年积温7701.5℃。年降雨量1000-1700毫米,雨季集中在三至六月。年平均风力二级。漳州每年六至九月常有台风袭来,最大风力达12级,台风常来暴雨或大暴雨,造成洪涝灾害。但在高温季节,台风也有助于降低气温和解除旱象。

漳州气候条件优越,位处南、北23.5纬度(回归线)附近,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的地方并不多,如非洲的撒哈拉沙漠和澳大利亚的大沙漠,属于热带沙漠气候,印度、巴基斯坦和缅甸,属于热风季风气候,西半球的智利属高山气候,而漳州则是少数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的地区之一。它整修地形依山面海,呈倾斜状和台阶状,山势走向由西北向东南,西北有武夷山脉和戴云山脉挡住寒流入侵,东南面临开阔的大海,温湿气流源源而来,构成了一个得天独厚的堠??域性气候。

第二篇路线设计

2.1交通量计算及公路等级确定

2.1.1 道路等级的确定

道路等级的确定应根据公路网的规划和远景交通量,从全局出发,结合公路的使用任务和性质综合确定。

2.1.2交通量计算及公路等级的选用

公路等级为二级,二车道,日交通量为712辆/昼夜,设计年限n=20年。

2.2路线方案设计

2.2.1.相关指标和原则

1):选线原则

以平面线形为主,合理解决避让、穿越、趋就等问题。

以设计数据为主导,远景设计为目标,大节控制细部。

③线形要求短捷、平顺、美感。

④正确处理线形与环境的关系:“少占田,避拆房,尽量不穿溏”。

⑤正确处理路线与城镇的关系:靠村不进村,利民不扰民。

⑥处理好路线与老路的关系。

⑦注意不良地质的处理,例如最小添土高度问题。

2.2.2综合分析

本设计图纸共三张,比例为1:2000,等高线高差有2米/每等高线和1米/每等高线。地形总体上是平坦的,障碍物较少,属于重丘区。整个地段,主要是丘陵,同时布满大小不等的水塘。

要求:

①避让开大塘,尽量避开中小塘。

②避开居民区、城镇,但保持一定的距离。

③起终点高差不大,属于典型的丘陵区,由于地形限制得较死,基本上沿起终点的大致走向确定线路。

④从填挖工程上看,有填有挖,起点附近较多为填方区,中间段则较多挖方区,所以必须综合考虑整体的工程量及填挖平衡问题。

⑤道路平面主线确定后,要注意细部的控制和处理。

2.2.3方案拟定

整个路线方案的确定,考虑到路线受地形限制,计划采用较多的S型曲线,半径满足要求但较小,并设有缓和曲线以保证曲率的变化连续。一般应考虑曲线的变化不宜过大,故采用近似的平均布置。考虑到合理利用天然变坡点及山脚线等有利地形。

2.3 路线平面设计

选线映?在道路规划起终点之间选定一条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又能符合使用要求的道路中心线的工作。

2.3.1平面线形设计

选线时注意以下要点:

平面线形应直捷、连续、顺适,并与地形、地物相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本设计地区大部分地势开阔,处于平原微丘区,路线直捷顺适,在平面线形三要素中直线与曲线长度所占比例相当。尤其在设计路线的后面地段,地势起伏不大,但是由于要进行绕山而行,所以有较长的曲线,路线基本上都是曲线。

正确处理与农业的关系。

1.尽量做到不占或少占高产田。布线要从路线对国民经济的作用、对支农运输的效果、地形条件、工程数量、交通运输费用等方面全面分析比较,既不能片面为了追求过高的线性指标而占用大量高产田,也不能片面强调不占哪块田,使路线弯曲,线性指标过低而造成行车条件恶化。

2.水力建设相配合。尽可能少和灌溉渠道相交,把路线布置在渠道上方非灌溉的一侧或渠道尾部。路渠方向基本一致时,沿渠堤布线,堤路结合,桥闸结合,以减少占田和便利灌溉。路线必须跨河时,应当尽量减少过多压缩河水过水断面,避免不必要的冲刷。

(三)合理考虑路线与城镇的关系

1.路线尽量避免穿越城镇、较密集的居民点及一些重要单位,例如学校,工厂等,但又要考虑到便利支农运输,便利群众,便利与工矿的联系,路线不宜离开过远,做到“靠村不进村,利民不扰民”在两者发生严重冲突时,应综合各种因素合理考虑解决。

2.路线应尽量避开重要的电力、电讯设施和一些重要的建筑物,如果没有办法解决时,可进行少量的拆迁。(四)处理好路线与桥位关系

(五)注意土壤水文条件

2.3.2平面设计中的基本原则

在路线的平面设计中所要掌握的基本原则有:

平面砠??形应直捷、连续、顺适,并与地形、地物相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本设计地区大部分地势开阔,处于平原微丘区,路线直捷顺适,在平面线形三要素中直线与曲线所占比例相当。在设计路线后面地段,线性要绕山而行,路线弯曲较大,曲线所占比例较大。路线与地形相适应,既是美学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问题,这一点对于处于旅游区的地区来说特别重要。直线、圆曲线、缓和曲线的选用与合理组合取决于地形、地物等具体条件,片面强调路线要以直线为主或以曲线为主,或人为规定三者的比例都是错误的。

行驶力学上的要求是基本的,视觉和心理上的要求对高速路应尽量满足;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以及计算行车速度≥60Km/h的公路,应注重立体线形设计,尽量做到线形连续、指标均衡、视觉良好、景观协调、安全舒适,计算行车速度越高,纠?形设计所考虑的因素越应周全。本路线计算行车速度为100Km/h,在设计中已经考虑到平面线形与纵断面设计相适应,平曲线应该梢长于竖曲线,尽量做到了“平包竖”。

(3) 保持平面线形的均衡与连贯;

为使一条公路上的车辆尽量以均匀的速度行驶,应注意各线形要素保持连续性而不出现技术指标的突变。在长直线尽头不能接以小半径曲线,高低标准之间要有过渡。本设计中未曾出现长直线以及高低标准的过渡。

(4) 避免连续急弯的线形;

连续急弯的线形给驾驶着造成不便,给乘客的舒适也带来不良影响。在设计中可在曲线间插入足够的直线或回旋线,如果在两个平曲线之间不能满足长的直线的要求,最小也要满足最短直线距离限制,S型曲线为2V,同向曲线之间最短距离为6V。

(5) 平曲线应有足够的长度;

平曲线太短,汽车在曲线上行驶时间过短会使驾驶操纵来不叠?调整。缓和曲线的长度不能小于该级公路对其最小长度的规定;中间圆曲线的长度也最好有大于3s的行程,当条件受限制时,可将缓和曲线在曲率相等处直接连接,此时圆曲线长度为0。路线转角过小,即使设置了较大的半径也容易把曲线长看成比实际的要短,造成急转弯的错觉。这种倾向转角越小越显著,以致造成驾驶者枉作减速转弯的操作。一般认为,θ≤7°应属小转角弯道。在本设计中平曲线长度都已符合规范规定,也不存在小偏角问题。

2.3.3线形的设计步骤

平面线形的设计主要是确定交点位置、曲线半径、缓和曲线的长度等。确定过程中:应保证平面线形连续顺适,保持各平面线形指标的协调、均衡,而且要与地形相适应和满足行驶力上的要求。

(1)交点主要确定路线的具体走向位置,因此其位置的确定非常重要。必要时应做相应的比较方案进行比选,保蠠??方案可行、经济、合理、美观、工程量小。

(2)缓和曲线长度的确定

当平曲线半径小于不设超高的最小半径时,应设缓和曲线。缓和曲线采用回旋曲线。缓和曲线的长度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确定:

a.驾驶操作从容,旅客感觉舒适

Lsmin=0.0214V3/R*αs=0.0214*603/700*0.3=22m

b.超高渐变率适中

由于在缓和曲线上设置有超高渐变段,如果缓和曲线太短会因路面急剧的由双坡变为单坡而形成一种扭曲的面,对行车和路容均不利。按规范规定的适中的超高渐变率,导出缓和段最小长度。

Lsmin=BΔi/p=3.5*0.08/(1/125)=70m

取70m

c.行驶时间不过短

车在缓和曲线上的行驶时间不应少于3秒,即缓和曲线不应短于50m。

综合考虑,缓和曲线尽量不要短于70 m,至少不应短与规范给定的70米的要求。

本设计中,缓和曲线长均采用70 m以上。

在确定R,Ls以后就计算各曲线要素,推算各主点里程及交点的里程桠?号。最后由平面设计的成果可以得到直线曲线及转角表。

本设计在平原区主要采用了较高的技术指标以争取较好的线形。在绕山区地段,由于本地区山岭石质主要为石灰岩,且坡度极为陡峻,故采取了避让的措施,采用了指标低一点的线形,以减少工程量。同时应注意反向曲线间的直线最小长度应不小于2V,即200米。同向曲线间的直线最小长度应不小于6V,即600米。

2.3.4相关指标

①采用基本曲线组合,最佳配比为:Ls:Ly:Ls=1:1:1(Ls是缓和曲线长,Ly是圆曲线长)

②一般最小半径:400m,极限最小半径:250m,最大半径:10000m,不设超高最小半径:2500m

③缓和曲线最小长度:85m(已经考虑了超高缓和段的长度要求)

④缓和曲线参数A2=R Ls应满足要求:R>A>R/3

⑤偏角α:α>7°,控制在α>10°

2.3.5平曲线要素计算

(1)常用的相关计算公式:

Ⅰ、基本公式:

①切线增殖:Q= Ls/2-Ls3/240R2

②内移值:P=Ls2/24R-Ls4/2384R3

③缓和曲线角:β0=28.647 9Ls/R

④切线长:T=(R+P)tan(α/2)+Q

⑤平曲线长:L=(α-β0)∏R/180+2 Ls

⑥圆曲线长Ly =(α-β0)∏R/180

⑦外距:E=(R+P)sec(α/2)-R

Ⅱ、推导公式:

由Ls:Ly:Ls=1:1:1

①R=114.592 Ls/α

②Ls=αR/114.592

③Ly =(αR-57.296 Ls)∏/180

2.4纵断面设计

2.2路线纵断面设计

纵断面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根据道路等级及沿线自然条件和构造物控制标高等,确定路线合适的标高,各坡段的纵坡度和坡长,并设计竖曲线。基本要求是纵坡均匀平顺、起伏和缓、坡长和竖曲线长度适当、平面与纵面组合设计协调、以及填挖经济、平衡,如果道路的设计纵坡太小,还要考虑路面的排水问题。这些要求虽在选定线阶段有所考虑,但要在纵面设计中具体加以实现。

2.2.1纵面线形设计的一般原则

1.纵面线形应与地形相适应,设计成视觉连续@?平顺而圆滑的线形,避免在短距离内出现频繁起伏。2.应避免能看见近处和远处而看不见中间凹处之线形。

3.较长的连续上坡路段,宜将最陡的纵坡放在底部,接近坡顶的纵坡宜适当放缓。

4.相邻纵坡之代数差小时,应尽量采用大的竖曲线半径。

5.交叉前后的纵坡应平缓。

2.2.2纵断面设计

在纵面设计中,因为该地区是平原微丘区,大部分是填方路段。所以考虑到以下问题:

路基最小填土高度;

由于该地区的洪水位加上壅水高度和0.5米的安全高度在828米左右,所以路基顶面的高度应该在828米以上,这样该道路大部分都是填方路段,都满足最小填土高度要求,在挖方地区也应该保证一定的填土高度,从而控制路面下一定范围内土基处于干湿或者干燥状态(相对于含水量),使土基满足强度、稳定性和变形的要求;

平纵组合设计

平曲线与竖曲线应相互重合,且幠?曲线应稍长于竖曲线(平包竖);

平曲线与竖曲线大小应保持平衡;

(1)最大纵坡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规定,二级公路(平原微丘区)设计时速60km/h的最大纵坡,应不大于6%,在长路堑路段,以及其他横向排水不畅的路段,均应采用不小于0.3%的纵坡。纵坡的长度不小于150米。当坡度为3%时,最大坡长为1200米;当坡度为4%时,最大坡长为1000米,纵坡的长度不小于150米。当坡度为5%时,最大坡长为800米;当坡度为6%时,最大坡长为600米。制定最大纵坡时不仅从设计车型的爬坡能力考虑,还要考虑汽车在纵坡上能否快速,安全及行车的经济性。设计时,应尽可能选用小于规定最大纵坡的坡值,由于本设计路基绝大部分处于填方路段,纵坡很好满足要求,但是为了减少填挖量,纵坡都很小,因此应该在减少工程量的同时考虑排水问题。

(2)最小纵坡

在长路堑地段。设置边沟的低填方地段以及其他横向排水不畅地段,为满足排水要求,防止积水渗入路基而影响其稳定性,均应设置不小于0.3%的纵坡,并做好纵、横断面的排水设计。

(3)坡长

设计时速60km/h最小坡长为150m.

(4)合成坡度

在有平曲线的坡道上,最大坡度既不是纵坡方向,也不是横坡方向,而是两者组合成的流水线方向。将合成坡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目的是尽可能避免急弯和陡坡的不利组合,防止因合成坡度过大而引起的横向滑移和行车危险,保证车辆在弯道上安全而顺适的运行。在设有超高的平曲线上,超高与纵坡的合成坡度值不得超过8.0%。当路线的平面和纵坡设计基本完成后,应检查合成坡度I。如果超过最大允许合成坡度时,可减小纵坡或加大平曲线半径以减小横坡,或者两方面同时减小。

(5)纵面设计经计算机反复电算优化,挖填基本合琠?,纵坡均匀平缓,利于排水。竖曲线半径尽量采用较大值。本路段线位高程在828-833之间,共设有变坡点3处。平纵面组合基本顺适,方向明确,组合合理。

(6)纵断面设计步骤:

边坡点的确定主要依据公路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比如:最大纵坡、最大及最小坡长的限制、填挖工程量、经济点、施工要求以及路基稳定需要等来确定。最终确定边坡点高程、桩号、坡长、坡度以及竖曲线半径、长度等。我在设计中的具体做法如下:

1).准备工作,从地形图上依据平面线形读取高程数据,在纬地中输入,然后在纬地软件中自动生成地面线。

2).标注控制点,控制点是指影响纵坡设计的标高控制点。本设计路段的标高控制点主要为:路基的最小填土高度要求,桥梁的控制标高,涵洞的路基控制标高、被交路的净空要求等。

3).试坡,在一标出控制点的纵断面图上,根据技术指标选线意图,结合地面起伏变化,本着以“控制点”

为依据的原则,在这些点间进行穿插和取直,试定出若干条直坡线。初步定出变坡点,变坡点应选在整10米桩上。

4).调整,将所定坡度对照技术标准检查设计的最大最小纵坡坡长等是否满足平纵配合。

5).定坡,经调整后,逐段把直坡线的坡度值、变坡点桩号高程确定下来。

6).设置竖曲线

平纵配合根据地形考虑填挖方整体地形向下起终高差6米

地形控制点

2.5平纵组合设计

1.相关指标和原则(含填土高度和临界高度)

(1)原则:

①在视觉上应能自然地诱导视线,并保持视觉的连续性。

②注意保持平、纵线形的技术指标大小应均衡。

③选择组合等到的合成坡度,以利于路面排水和行车安全。

④注意与道路周围环境的配合。

(2)一般要求:

①平曲线与竖曲线应相互重合,且平曲线应稍长于竖曲线。

? ??平曲线与竖曲线大小应保持均衡。

③注意明、暗弯与凹、凸竖曲线之间的配合:一般暗弯与凸形竖曲线及明弯与凹形竖曲线的组合是合理的。

④避免平、竖曲线的不利组合。

第三篇路基、路面

3.1设计原则

(1)设计原则

1)路基:稳定性好,强度高,防水性能好,整体性能好,经济耐用。

2)路面:平整度高,整体性好,抗滑能力强,高温稳定性好,水稳性好,

3)排水及其它

①排水设施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综合治理、注意经济。

②路面排水采用在路供排水及中央分割带排水的方式。

③尽量阻止水进入路面结构。

④就地取材,以防为主,既要稳固适用,又必须讲究经济效益。

⑤各种路基排水沟渠,应注意与农田水利相配合,必要时可适当地增设涵管或加大涵管孔径。

3.1.1 填方路基

砾类土、砂类土应优先选作填料,细粒土可填于路堤底部。基地土密实、堠??面横坡缓于1:5,路堤可直接填筑,地表树根草皮和腐土应清除,若坡度陡于1:0.5,则应做成台阶状,台阶宽不得小于2m,阶底有2%--4%内向倾斜坡度。

对于跨沟的高路堤应避开滑坡、冲沟等不良地质段,对地表水采取拦截、排除措施,防止湿陷和冲沟,减少地基土下沉。

3.1.2 挖方路基

挖方边坡应根据边坡高度、土的状况、地下水的状况等因素确定,由于咸阳地区土质为粘性土和粉性土。同时挖方坡没有设碎落台。为减少地面水冲刷挖方边坡,应在挖方边坡坡顶外设置截水沟或挡水堰。3.2路基设计与防护

3.2.1 一般要求

路基必须密实、均匀、稳定。必须采取防治地面水和地下水侵入路面、路基的措施,以保证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设计时,宜使路基处于干燥和中湿状态。潮湿、过湿状态的路基应进行综合处理,使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土基回弹模量值大于30Mpa。

3 .2.2具体设计

路基形式可归纳为填方路基﹙路堤﹚、挖方路基﹙路堑﹚和填挖结合等三种类型。在平原微丘的地区路线上,尤其是本路线经过大片稻田时,填方路基是路基的主要形式。

填方路基的基底,应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理。

基底土密实、地面横坡缓于1:5时,路堤可直接修筑在天然地面上,地表有树根草皮和腐殖土应予清除。路堤基底范围内由于地表水和地下水影响路基稳定时,应采取拦截、引排等措施,或在路堤底部修筑不易风化的片石、块石或砂砾等透水性材料。

路堤基底为耕地和土质松散时,应在填筑前进行压实。

3.2.3特殊路基处理

由于路线所经之处池塘较多,须进行软土路基处理。可采用清淤换填、砂垫层以及堆载或超载预压等浅层处治措施,以便增加路基土强度,防止路基剪切变形。

3.2.4路基防护

由岩土填筑的路基,大面积暴露于空闠?,长期受自然因素的强烈作用,沿途在不利水温作用下,物理力学性质常发生变化,强度和稳定性减弱。为确保路基的稳定,防护与加固必不可少。路基防护与加固设施,主要有边坡坡面防护、路基的支挡工程等。

设计时应以安全、经济、适用、美观、大方,且施工方便为原则,针对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防护方案。坡面防护主要是保护路基边坡表面,免受雨水冲刷,减缓温差及湿度变化的影响,保护边坡的整体稳定性。对于填方路段,采用植物防护,美化路容,协调环境,调节边坡土的湿度,防止雨水冲刷和产生裂缝,起到固定和稳定边坡的作用。当主线边坡高度h≤3m时,采用植草防护;当3m<h<6m时,采用浆砌片石衬砌拱防护,拱圈内植草;当h>6m时,6m以下用浆砌片石满铺防护;6 m以上采用浆砌片石衬砌拱防护。对于挖方路段,采用护面墙矿料防护。

路埠?支挡工程主要采用挡土墙,挡土墙是用来支撑天然边坡或人工填土边坡以保持土体稳定的建筑物。为防止路堤边坡或基底滑动,确保路基稳定,同时可收缩坡脚,减少填方数量,减少拆迁和占地面积。本路线中由于填挖量较小,占用农田有限,考虑到施工的方便和降低造价,没有设计挡土墙。

3.3路面设计

路面直接承受行驶车辆的作用,是道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都根据车辆行驶的需要,选用优质材料建成。路基作为路面结构的基础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以回弹模量作为评价路基强度与稳定性的力学指标。坚固的路基,不仅是路面强度与稳定性的重要保证,而且能为延长路面使用寿命创造有利条件,所以路基路面的综合设计至为重要。为确保路基的强度与稳定性,使路基在外界因素作用下,不致产生不允许的变形,在路基的整体结构中还必须包括各顠?附属设施,其中有路基排水、路基防护与加固以及与路基工程直接相关的设施,如弃土堆、取土坑、护坡道、碎落台、堆料坪及错车道等。

路面设计以双轮组单轴载100KN为标准轴载。

根据沥青路面设计规范,二级公路高级路面的设计年限为20年。

根据《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推荐结构,路面结构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厚11cm),基层采用水泥碎石,垫层采用砂砾。

面层采用二层的形式,表面层采用细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13,中面层采用中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20。

3.3.1各层材料的抗压模量及劈裂强度:

材料名称20℃抗压模量15℃抗压模量劈裂强度细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13 1400 2000 1.4 中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20 1200 1800 1.0 粗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AC-30 1000 1400 0.8 水泥碎石1500 1700 0.5 二灰碎石750 900 0.3 砂砾90 100 / 3.3.2土基回弹模量的确定

土基回弹模量取为30MP或35MP。

3.3.3结构设计层厚度确定

根据《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推荐结构,其结构示意图如下:

上面层AC-13 细粒式h = 5 cm

中面层AC-20 中粒式h = 7㎝

基层水泥碎石h = 19㎝

垫层砂砾h = 38 cm

土基35.0 Mpa

上述设计结果经验算满足设计要求。

3.4 路基路面排水设计

(1)设计原则

路基排水是关系到路基稳定性的关键,路基排水设计的任务就是把路基工作区内的土基含水量降低到许可的范围内。路基排水设计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①各种路基排水沟渠的设置和联结应尽量不占农田并与水利建设相配合, 必要时可适当的加大涵管孔径或增设涵管以利于农田排灌。

②设计前必须进行调查研究,以使排水系统的规划和设计做到正确合。

③排水设计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排水沟取应选择地形、地质较好的地段通过, 以节约加固工程投资, 对于排水困难和地质不良地段应进行特殊设计。

④排水沟取得出入口应尽可能引接至天然(原有)边沟, 以减少桥涵工程, 不应直接使水流入农田, 损害农业生产。

⑤排水沟造物的设计, 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 要能迅速有效的排除路基“有害水”, 以免影响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保证公路运输畅通。

(2)具体设计

在挖方路基的路肩外侧或低路堤的坡脚外侧设置边沟,用以汇集和排除

路基范围内和流向路基的少量地面水。常用边沟的断面形式一般采用梯形。设置于超高路段的边沟应予加深,以保持边沟排水畅通。边沟纵坡宜与路线纵坡一致,并不宜小于0.5%。边沟长度不宜超过500m。采用浆砌片石、栽砌卵石、水泥混凝土预制块进行防护。

在挖方路基边坡坡顶以外或山坡坡堤上方的适当处设置截水沟,用以截

引路基上方流向路基的地面径流,防止冲刷和侵蚀挖方边坡和路堠?坡脚,并减轻边沟的泄水负担。截水沟的断面形式一般采用梯形。

设置排水沟。排水沟用来引出路基附近低洼处积水的人工沟渠。其主要

用途在于引水,将路基范围内各种水源的水流,引至路基范围以外的指定地点。排水沟的横断面形式,一般采用梯形。排水的位置应离路基尽可能远一些,据路基坡脚不宜小于2m,连续长度不超过500m。(3)综合排水设计

在本设计中,对路基路面排水进行综合设计,使各种排水设施形成一个功能齐全排水能力强的完整排水系统。中央分隔带范围内的排水,通过凸型抛物线的表面流向两侧行车道。路表水则由沿线纵向和横向合成坡度排至硬路肩外侧,通过加固的土路肩和防护的边坡排至边沟。对于沥青路面结构层的渗水沿基层顶面设置的下封层表面横坡,渗入土路肩下设置的碎石透水层和横向塑料管,排出边坡。路基排水通过路基? ??侧边沟、引水沟和急流槽等将路面和路肩的表面水、路堤边坡水汇集排入天然河沟。自然沟谷、沟渠与涵洞等排水设备,既密切配合,又各自分工,充分发挥其效能,使排水顺畅,避免对路基的冲刷,又不致形成淤泥而危害路基。

第四章涵洞与通道设计

4.1路线交叉设计

本路段三条乡镇道路,一条与新建道路平交,两条与新建路线交叉,故设置了两个简支梁桥跨过。

4.2涵洞与通道设计

4.2.1涵洞的设计原则

洞设计应遵循适用、经济、安全和适当美观的原则,并使涵洞与公路等级、任务、使用性质和规范的需要

相适应。

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和便于施工养护。

农田水利密切配合。

4.2.2涵洞型式选择

(1)新建涵洞以采用无压力式涵洞为主。为了提高宣泄设计流量,在不造成淹没上游农田、村庄的前提下,允许涵前较大壅水高度时,可采用压力式或半压力式涵洞。

(2)按汇水面积的设计流量确定孔径,孔径在1.00米以内的采用石盖板涵,1.00米以上的采用石拱涵。涵洞基础对涵洞质量影响很大。砖管、拱涵都要求有较坚实的地基基础,其他类型的涵洞也要求基础不能有过大沉陷,而且沉陷必须均匀。

涵洞位置应尽量避免在地基松软、坚硬不均匀或地质条件不良地段设置。当地基过分松软无法避让时,应采取对地基的加固或对基础的加强处理措施,也可以采用钢筋混凝土箱涵,选择时应对各种可行的处理方案进行技术和经济比较后确定。

A.从经济角度,因地区不同,造价往往差异很大。在盛产石料的山区,一般选用石涵比较经济;在缺乏石料的地区,当设计流量较小时,选用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或拱涵比较经济。宣泄同样设计流量的圆管涵,单孔比多孔经济。

B.涵洞设计要方便施工。一段线路上不宜采用过多的涵洞类型@?应尽可能定型化,便于集中预制,以节省模板和保证质量。

根据沿线实地调查,在充分考虑农田灌溉要求的基础上,合理选择涵洞位置、型式和孔径。涵洞设计以维持原有排、灌系统为原则。由于南宁地区降雨量大,要求涵洞过水面积较大,因此采用较大跨径的涵洞。同时考虑施工,整条路线尽可能采用统一型式,便于集中预制,因此采用较大跨径的涵洞。于是涵洞设计的结构型式主要采用了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和盖板涵,跨径一般为2—4m。考虑农民耕种要求,合理设置了农机通道。设置的通道兼有排水功能。

4.2.3涵洞进出口的防护和加固

(1)进水沟床加固处理

为使进水洞口和天然河沟连接,防止水流冲涮洞口,致使洞口破坏必须对进水洞口进行处理。因为进水洞口的地势坡度很缓,几乎为平坡,因此采取的加固方式为仅对进口采用干砌片石进行加固,铺砌长度为一米,具体见涵洞布置图。

(2)出口沟床的加固防护

小桥涵对天然河床都有较大的压缩致使通过小桥涵下流速特别是下游的流速增大。流速增大导致桥涵下游产生局部冲涮。所以必须对桥涵的下游出口采取加固处理。现根据具体的情况采用铺砌加固型式

第五章交通工程设施及环境保护

5.1设计原则

公路的环境评价主要考虑公路建设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噪音、大气污染的影响,对周边区域发展的影响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1.公路建设不可避免的要占用农田、果园等,在山区本来耕地就少,因此更要注意尽量少占农田。同时要注意减少拆迁。

2.由于本公路主要用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考虑到这一点,因此选线时尽量接近村镇。

3.该公路的修建带动了本地区的塘渔业、饲养业以及其他副业的发展。

4.公路建设还应注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例如对周围植被、地质、土壠?及水文的影响。

5.2交通工程设施

本文对沿线的交通工程设施进行了简单的设计,主要有护栏、标志牌、路面标线等。

5.3绿化设计

在此次设计中,根据公路沿线地区特征、自然环境的具体情况,环保的要求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绿化地点、范围和树种。在公路两侧的有效范围内进行绿化、美化,使高速公路沿线形成树木、花、草多

层次、多格调的优美景观。同时又达到减少水土流失,防噪音,绿化空气,导司机视线和诱导判断公路线形方向,促进行车安全等综合效果。

第六章小结与思考

6.1小结

为期一段时间的毕业设计也即将结束,在结束之际,我要特别感谢各位老师,以及各位同学的热情帮助,在他们的帮助下,我才能顺利完成此次毕业设计的所有内容。通过这次设计,我从整体上对所学的知识进行了一次系统的梳理,对所学的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蠠??,这对我以后的工作将大有裨益。

在刚刚进行设计时,头脑中可说是茫然无头绪。通过初期的准备工作,及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头脑中有了比较清晰的设计思路。接着就是路线方案选定,主线平面设计,纵、横断面设计,路基、路面设计等一步一步的毕业设计过程,同时在设计过程中对设计内容的反复修改和调整,力求达到更为满意。在如此一个反复设计过程中完成了设计任务,从而加深了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设计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翻阅了大量的设计规范和参考书籍,了解和掌握了许多规范中规定的东西。此次设计,让我了解了许多新的设计理论、方法和思想。认识到做设计必须依标准规范而行,不能存在半点马虎侥幸心理。这些都将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么一个相对较大的设计课题,还是不能够全面照顾,统筹安排,经常是顾此失彼。就堠??在选平面线性时没有很好的考虑到以后的纵坡问题,追求了平面线的高指标,导致了纵断拉坡时出现了大填大挖的现象,增加了路基防护工程,直接导致施工困难,扩大了投资规模。而且由于没有一些具体的感性认识,不能把所学理论与工程实际有机结合,不能很好的把握施工对设计的要求。

另外,通过这次设计,深刻体会到了计算机作为辅助设计工具的重要作用。本次设计过程,从平曲线要素的计算,…s?型曲线的反算,拉纵坡,竖曲线要素的计算,横断面的设计,特别是路基土石方数量的计算,计算机把我们从繁重、枯燥的计算中解放出来,从而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专业知识的学习及规范的熟悉中。

6.2设计中的不足

在这次设计当中,由于是第一次进行设计,由于理论上和经验上的不足,必然在设计当中存在这样那样的缺点和不足。

①在平面设计中,蠠??然选定了两条方案,并且对方案度进行了多次调整和修改,经过多次比选之后选定了现有路线,但路线仍然跨过了一个较大的池塘。

②路基的高度比较高。为了降低路基的高度,在路线选择了下线,但是路基高度仍有部分路段较高,其平均高度在6至8m左右。

6.3思考

在中国高速公路飞速迅猛发展的今天,在客观上也存在着几个问题应该引起重视:

(1)平原微丘区高速公路路基过高;

(2)山区高速公路的边坡过高;

(3)以及上述"两高"引起的高速公路与环境不协调,甚至破坏自然环境,诱发地质病害,导致过高的工程造价。

6.3.1对于高速公路建设的思考

⑴公路建设与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在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了"人口、资源、环境、社会"协调起来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理论。在近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高速公路建设会在中国蓬勃发展,但由于过厠?建设指导思想的问题,暴露了资源短缺、森林破坏、耕地减少、环境污染、水土流失等一系列问题。中国几十年的公路史,已出现了较多的环境地质灾害问题。这些都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忽视环境效益的结果。具体表现为:

①挖方这种人为活动破坏了原来的自然平衡,一方面引起岩土体移动,变形和破坏,增加了地质脆弱带边坡的不稳定性,其反馈的结果是滑坡、塌方的威胁;②路堤填方改变了周围岩土的状态,同样可导致滑坡;

③爆破施工会改变岩土体应力状态,产生新的不稳定面;④隧道开挖,尤其是地质条件复杂的长大隧道可

能造成的地表塌陷、地表水枯竭、地下水位下降,影响当地工农业生产;⑤高速公路土石方量大,工程废弃的土石往往就近堆弃在山沟、斜坡上,人为造成了泥石流、滑坡地地质病害;⑥由于植被和表土损失,自然植被恢复困难。如对这些边坡不作及时处理,在裸露边坡为降水汇流的形成提供特定边界条件和动力来源的同时,也使边坡土壤中含水量降低,土质松散,易风化。随后坡面土壤侵蚀、水土流失、山体坍塌、滑坡、河流阻塞、水污染等人为灾害与之相伴而生;⑦岩溶地区的公路隧道工程可以改变岩溶地下水的动力条件,可能破坏工程建筑周围的地质环境,从而引起地面下沉、开裂,地表泉水枯竭,地面塌陷等一系列环境灾害。

可以看出,高等级公路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资源、环境和人口之间的矛盾,生态环境问题突出。长期以来,人类对自然界采取索取与征服的态度。但实践和科学理论证明,人类与自然界之间应该是协调发展的关系,不是一味索取。因此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仅是为了向国际社会作出承诺,更重要的是对中华民族子孙后代高度负责,需覠?我们用长远的战略眼光,宏大的气魄来处理好各种矛盾。

⑵环境保护与近远期利益的关系

可持续发展是一个过程,是一种状态,是即期的少投入,未来的多产出。从宏观全局来看,对于公路建设中可能破坏了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事情,我们就坚决不能做;而对那些有些从短期看不会获利,甚至需要投入,却是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事情我们就要坚决去做。不能靠牺牲环境为代价来盲目发展经济,又防止过高的环境目标影响甚至放慢经济发展的速度。

根据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公路建设的实践,在我国公路建设中,把环境与景观放在重要地位,提倡公路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已刻不容缓,应该从技术标准、规范的修订、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等方面给与充分的重视,并建立必要的法规保证公路建设与管理的协调发展。

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5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先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1月14日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 第四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 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 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 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 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送审稿)

基本符号 一、交通 ADT:年平均日交通量 DHV:设计小时交通量 K:DHV与ADT之比值 D:交通量方向分配 N基本:一条机动车道理论通过能力 N可能:一条机动车道考虑各种修正系数后通过能力 N设计:多车道考虑影响和道路分类后,设计建议通过能力取值 r1:通行能力车道宽度修正系数 r2:通行能力平交口间距修正系数 r3:通行能力平曲线修正系数 r4:通行能力道路纵坡修正系数 r5:通行能力沿途条件修正系数 l1:交叉口间距 λ1:交叉口有效通行时间 v/c:理想条件下,最大服务交通量与基本通行能力之比值 二、建筑限界 Wc:机动车车行道宽度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车行道宽度(m)Wmc:机动车路缘带宽度(m) Wa:路侧带宽度(m) Wb:非机动车车行道宽度(m) Wbm:非机动车路缘带宽度(m) Wp——人行道宽度(m) Wg——绿化带宽度(m) Wf——设施带宽度(m) Wl——侧向净宽(m) Wsc——机动车行安全带宽度(m) Wdm——中间分隔带宽度(m) Wsm——中间分车带宽度(m) e——建筑限界顶角宽度e=w1 j——隧道内检修道宽度(m)最小值0.75m r——隧道内人行道宽度(m)最小值1.0m hc: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m) hb:非机动车车行道最小净高(m) hp:行人最小净高(m) Wr:道路红线宽度(m) Ws:路肩宽度(m)

Wsh:硬路肩宽度(m) Wsp:保护性路肩宽度 i(%):路拱设计坡度 三、平面与纵断面设计 V:设计车速 i:道路中心线纵坡度(%) r:道路中心线转角(O) S:停车视距、会车视距或道路侧向视距 R:机动车道中线圆曲线半径 Lc:超高缓和段长度(m) b:超高施转轴至路面边缘的宽度 ε——超高渐变率 △i——超高横坡度与路拱坡度的代数差 μ——横向力系数 △W:车道曲线加宽值 Wc:平曲线段车道宽 Wn:直线段车道宽 N:车道数 Uc:弯道上车体几何宽 Cc:弯道车侧净距 ic:弯道富裕量 iH:合成纵坡 ih:横向超高坡度或路面横坡 iz:纵向坡度 四、平、立交设计 S1、S2、S3:导游岛端部偏移距 Q1、Q2:导流岛内移距 R0、R1、R2:导流岛端部半径 Wa、Wb、Wc:导流岛宽度 La、Lb、Lc:导流岛长度 Vd:转向弯道设计车速 Lw:交织长度 re:进口道缘石半径 reg:出口道缘石半径 A:回旋线参数 Ls:回旋线长度 NC:分流前或合流后主线车道数 NF:分流后或合流前主线车道数 NE:匝道车道数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完整版)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厂矿道路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按厂矿企业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设,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的厂矿道路设计,不适用于林区道路设计。 第1.0.3条厂矿道路宜按下列规定划分为厂外道路、厂内道路和露天矿山道路。 一、厂外道路为厂矿企业与公路、城市道路、车站、港口、原料基地、其它厂矿企业等相连接的对外道路; 或本厂矿企业(露天矿除外)分散的厂(场)区、居住区等之间的联络道路;或通往本厂矿企业(露天矿除外)外部各种辅助设施的辅助道路。 二、厂内道路为厂(场)区、库区、站区、港区等的内部道路。 三、露天矿山道路为矿区范围内采矿场与卸车点之间、厂(场)区之间行驶自卸汽车的道路;或通往附属厂(车间)和各种辅助设施行驶各类汽车的道路。 第1.0.4条厂矿道路设计,应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便利农田排灌、重视水土保持和 环境保护;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利用工业副产品和废渣,降低工程造价。 第1.0.5条厂矿道路设计,应适合厂矿企业生产(包括检修、安装)和其它交通运输的需要。对厂矿基本建设期间的超限货物(大件、重件)运输,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考虑。 厂矿道路等级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的采用,应根据厂矿规模、企业类型、道路性质、使用要求(包括道路服务年限)、交通量(包括行人),车种和车型,并综合考虑将来的发展确定。当道路较长且沿线情况变化较大时,可按不同的等级和技术指标分段设计。 需要分期修建的厂矿道路设计,应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 第1.0.6 需要改建的厂矿道路设计,应充分、合理利用原有道路、桥涵等工程。当所利用的原有道路局部 路段受条件限制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时,在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可 对本规范规定的个别技术指标作适当变动,但应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当原有道路不能利用而需改线时, 改线路段应按新建厂矿道路设计。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规划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1标准货车 以载重量4-5T的汽车为标准车,其他型号的载重汽车,按其车型的大小分别乘以相应的换算系数,折算成标准货车,其换算系数宜按本规范附录A.0.1的规定取值。 2.2乘客平均换算系数 衡量乘客直达程度的指标,其值为乘车出行人次与换算人次之和除以乘车出行人次。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 ode f or d esign of u rban r oad e 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doc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1.0.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1.0.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2004-5-9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80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五年九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同济大学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四日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1.0.3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1.0.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1.0.6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6.1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1.0.6.2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1.0.6.3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1.0.6.4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1.0.6.5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1.0.7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0.7.1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1.0.7.2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1.0.7.3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1.0.7.4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1.0.7.5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1.0.8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1.0.9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1.0.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总则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2006_条文说明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 JTG D20—2006 (条文说明) 2006-07-07发布2006-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

1 总则 1.0.1 制定规范的目的。 1.0.2 制定规范的依据。 遵照交通部要求,本次修订《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J 011—94)[以下简称《路规》(94)]工作与修订《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 01—97)[以下简称《标准》(97)]同步进行,故本稿是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以下简称《标准》(2003)]所规定的公路分级、控制要素、路线和路线交叉基本要求及其主要技术指标而编制的。 在2004年召开的全国公路勘察设计工作会上确立了公路设计六点新理念,本稿遵照会议精神进行了补充、完善。其后按部公路司关于设计规范与设计细则分别编制以及交公便字[2006]162号“关于《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修改意见的函”等的要求,重新进行了调整与修改,删除了本设计规范中有关“如何做”等方面的内容。 1.0.3 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旅游、厂矿等专用道路可参照执行。 1.0.4 路线走廊是一种不可再生的资源,应遵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近远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予以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慎重研究并确定公路路线走向和走廊带。路线设计应综合考虑各种相关线性工程的关系,尽早做出规划,处理好已建工程和新建工程的关系和布局。在确定公路等级时应根据公路功能,并遵循照顾发展与适度超前的原则,处理好同其他工程的关系,以合理确定公路走廊。 1.0.5 设计方案是路线设计的核心。在进行总体设计过程中,应对采用不同设计速度及其对自然环境等带来的影响进行论证。当有多种方案时,应作同等深度的技术经济比较。 1.0.6 路线选定应特别强调对工程地质等自然条件的调查,在此基础上方能进行路线线位及主要平、纵面技术指标的选定。 “沿线小区域气候”是指公路沿线由于区域地形所形成的雾区、风口、暴雨中心等。 1.0.7 加强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重要的国策,应减少因修建公路而带来的对环境、自然景观的影响,提高公路环境质量。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应特别注重线形的视觉诱导和线形的连续性,以及同沿线环境相协调,以增进舒适和安全感。 1.0.8 路线线形设计的各单项技术指标是按相应公路等级的设计速度规定的最小值。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所进行的组合设计必须符合第9章线形设计的有关规定。线形设计中应根据地形、地质、技术难度及其工程量大小等具体情况进行优化。一项设计并不是各项技术指标都符合规定就是好设计;也不是各项技术指标都符合最低限度要求其工程造价就最省。因之其关键就在于设计者将各种因素综合地进行考虑,创造性地进行“各种技术指标的组合(即设计)”。设计质量与水平的高低,就在于是否能结合工程实际在高限与低限之间科学合理地选择技术指标,以及遇有特殊问题时能否作出特殊处理。 公路透视图可以是某点的路线透视图,或某路段的连续路线透视图,或采用三维模型技术制作的虚拟公路透视图等。对路线线形设计的评价与检验,可采用公路透视图以检查线形设计同沿线景观的配合与协调。 公路透视图是一种最有效、最丰富的表达语言。运用计算机生成的三维模型透视图及其图像处理技术,不仅可以更为形象地进行工程评价,同时亦可用于向公众展示项目建成后的情况,征询意见,进行沟通,帮助公众直观地理解意图并作出反应。 1.0.9 《标准》(2003)在设计上引入了运行速度的概念,要求对线形设计受地形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限制的地段,采用运行速度进行检验,以改善技术指标或采用必要的交通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因为运行速度考虑了公路上绝大多数驾驶者的交通心理需求,以车辆的实际运行速度作为线形设计速度,从而有效地保证了路线所有相关要素,如视距、超高、纵坡、竖曲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道路地面排水

第一节道路地面水的排除 第12.1.1条设计范围及原则如下: 一、城区道路排水设计应按城市排水规划进行,并应符合现行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规定。无排水规划时,应先作出排水规划,再进行设计。因修建道路引起两侧建筑物或街坊排水困难时,应在排水设计中解决。 二、城区道路排水一般采用管渠形式。设计时应根据当地材料和道路类别选择。城区道路排水设计包括偏沟、雨水口和连接管的布设,不包括排水干管设计。 三、郊区道路排水设计包括边沟、排水沟与涵洞等。设计流量可按当地的水文公式计算。 四、郊区道路排水设计应处理好与农田排灌的关系。 五、快速路的路面水应排泄迅速,以防止路面形成水膜影响行车安全。 第12.1.2条道路排水设计标准如下: 一、城区道路排水设计重现期见表12.1.2,重现期高于地区排水标准时,应增设必要的排水设施。 二、当郊区道路所在地区有城市排水管网设施或排水规划时,应按表12.1.2规定选用适当的重现期。 三、郊区道路为公路性质时,其排水标准可参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1)规定进行设计。 第12.1.3条道路路面雨水径流量应按现行的《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执行。 计算道路雨水口流量时,偏沟水深不宜大于缘石高度的2/3。 第12.1.4条雨水口的设置规定如下:

一、道路汇水点、人行横道上游、沿街单位出入口上游、靠地面径流的街坊或庭院的出水口等处均应设置雨水口。道路低洼和易积水地段应根据需要适当增加雨水口。 二、雨水口型式有平箅式、立式和联合式等。 平箅式雨水口有缘有平箅式和地面平箅式。缘石平箅式雨水口适用于有缘石的道路。地面平箅式适用于无缘石的路面、广场、地面低洼聚水处等。 立式雨水口有立孔式和立箅式,适用于有缘石的道路。其中立孔式适用于箅隙容易被杂物堵塞的地方。 联合式雨水口是平箅与立式的综合形式,适用于路面较宽、有缘石、径流量较集中且有杂物处。 三、雨水口的泄水能力,平箅式雨水口约为20l/s,联合式雨水口约为30l/s。大雨时易被杂物堵塞的雨水口泄水能力应乘以0.5~0.7的系数。多箅式雨水口、立式雨水口的泄水能力经计算确定。 四、平箅式雨水口的箅面应低于附近路面3~5cm,并使周围路面坡向雨水口。立式雨水口进水孔底面应比附近路面略低。 雨水口井的深度宜小于或等于1m。冰冻地区应对雨水井及其基础采取防冻措施。在泥沙量较大的地区,可根据需要设沉泥槽。 五、雨水口连接管最小管径为200mm。连接管坡度应大于或等于10%,长度小于或等于25m,覆土厚度大于或等于0.7m。 必要时雨水口可以串联。串联的雨水口不宜超过三个,并应加大出口连接管管径。雨水口连接管的管基与雨水管道基础做法相同。 六、雨水口的间距宜为25~50m,其位置应与检查井的位置协调,连接管与干管的夹角宜接近90°;斜交时连接管应布置成与干管的水流顺向。 七、平面交叉口应按竖向设计布设雨水口,并应采取措施防止路段的雨水流入交叉口。 第12.1.5条立体交叉范围地面水排除的原则如下: 一、对立体交叉桥下的地面水,宜采用自流排除。当不能自流排除,有条件修建蓄水池时,可采用调蓄排水。无调蓄条件时,应设泵站排水。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ode for transport planning on urban road GB 50220-95 3.1.4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 3.1.5 城市出租汽车规划拥有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大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2辆;小城市每千人不宜少于辆;中等城市可在其间取值。 3.1.7 选择公共交通方式时,应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常用的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宜符合表的规定。 公共交通方式单向客运能力表 3.2.1 城市公共交通线路网应综合规划。市区线、近郊线和远郊线应紧密衔接。各线的客运能力应与客流量相协调。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3.2.2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线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km/km2;在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km2。 3.2.3 大城市乘客平均换乘系数不应大于;中、小城市不应大于。 3.2.4 公共交通线路非直线系数不应大于。 3.2.5 市区公共汽车与电车主要线路的长度宜为8-12km;快速轨道交通的线路长度不宜大于40min的行程。

3.3.1 公共交通的站距应符合表的规定。 公共交通站距表 3.3.2 公共交通车站服务面积,以300m半径计算,不得小于城市用地面积的50%;以500m 半径计算,不得小于90%。 3.3.4 公共交通车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m,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m;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m; 在道路平面交叉口和立体交叉口上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m,并不得大于200m; 长途客运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码头主要出入口50m范围内应设公共交通车站; 公共交通车站应与快速轨道交通车站换乘。 3.3.6 快速路和主干路及郊区的双车道公路,公共交通停靠站不应占用车行道。停靠站应采用港湾式布置,市区的港湾式停靠站长度。应至少有两个停车位。 3.3.7 公共汽车和电车的首末站应设置在城市道路以外的用地上,每处用地面积可按1000~1400m2计算。有自行车存车换乘的,应另外附加面积。 4.1.3 在城市居民出行总量中,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比值,应控制在表规定的范围内。 不同规模城市的居民使用自行车与公共交通出行量的比值表 4.3.1 自行车道路路面宽度应按车道数的倍数计算,车道数应按自行车高峰小时交通量确定。自行车道路每条车道宽度宜为1m,靠路边的和靠分隔带的一条车道侧向净空宽度

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组成内容及编制深度要求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组成内容及编制深度要求 1 设计说明书 初步设计批复等依据文件。 执行初步设计批复情况,如有改变初步设计的内容时需说明改变部分的内容、原因和依据。 采用的施工规范、规程和工程验收标准。 设计概要 工程范围、工程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 平纵线形设计技术要点。 设计横断面及与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的配合关系。 路基、路面、挡墙及涵洞等工程设计。 1)路基设计及边沟、边坡特殊设计。 2)路面结构设计包括:设计标准、设计弯沉值、结构组合型式及采取的技术措施(含主、辅路及人行步道)。 3)挡墙及涵洞采用通用图或特殊设计。 4)雨水口布置及道路路面排水措施。 5)交通工程设施设计。 6)照明工程设计。 7)环境工程设计。 8)其它设计情况。 9)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等情况。 10)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前准备工作,包括拆迁、征地、迁移障碍物等。 2)管线升降、挪移、加固、予埋与其它市政管线的协调配合。 3)新技术、新材料等的施工方法及特殊路段或构筑物的做法和要求。 4)重要或有危险性的现况地下管线(电力、电信、燃气等应有准确位置和高程),施工时应注意的事项。 5)对施工的特殊要求。 2 施工图预算 根据实际情况编写,有无施工图预算委托。 3 工程数量和材料用量表 4 设计图纸 平面总体设计图:比尺1:2000~1:10000,内容同初步设计要求。 平面设计图:比尺1:500~1:1000,包含规划道路中线与施工中线坐标、平曲线要素、机动车道、辅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肩)及道路各部尺寸、港湾停靠站、人行通道或人行天桥位置尺寸,道路与沿线相交道路及建筑进出口的处理方式,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的位置与尺寸,桥隧、立交的平面布置与尺寸,各种杆、管线和附属构筑物的位置和尺寸,拆迁房屋、挪移杆线、征地范围等。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与及路线设计

重庆市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

前言 本规范系根据重庆市规划局关于重庆市《道路交通规划及路线设计规范》编写要求和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立项申请》建标[2005]第3号要求编写。 本规范是针对《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对山地城市实用性不足而编制的地方规范。规范总结了重庆市近年城市建设经验,借鉴和吸收了国内外最新规范和研究结果,是国家规范针对山地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内容的增加、补充、完善。山地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宜采用本规范。其他关于道路路基、路面、照明、排水、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等内容仍采用国家标准。 在规范条文初稿完成后,通过了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重庆地区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 最后完成送审稿。经重庆市建委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现已完成报批搞。 本次规范主要有变化内容: 1、道路规划设计理念变化而引起规范内容变化。引入道路设计交通功能为确保汽车通行、进入、停留空间和行人、通行、进入、停留功能的设计理念。调整减小车行道宽度、减小交叉口转弯半径和增加路网密度等内容。 2、增加和细化了设计小时交通量及道路通行能力的定义和计算要求,增加和明确交通量作为道路规划设计基础控制条件的要求,使道路设计基础条件更明确。 3、废除计算行车速度作为道路设计基本参数,引入了设计速度作为道路几何设计最重要的控制参数,使之概念更清晰。并针对城市道路建设特点引入的运行速度对设计路段标准分段进行校核概念,使道路设计更安全。 4、引入道路设计服务水平初步评判标准,使道路建设目标和标准选取更明确。 5、修改了设计车辆的选用类型,增加设计车辆性能图示,使设计对设计交通特性有更清楚直观认知。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1.1 道路几何设计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1.0.3 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的使用要求。 2.1.2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I、II、III。大城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的I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用II级标准;小城市应采用III级标准。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2.2.1计算行车速度的规定见表2.2.1。当旧路改建有特殊困难,如商业街、文化街等。经技术经济比较认为合理时,可适当降低计算行车速度,但应考虑夜间行车安全。 2.4.1城市道路建筑限界见图2.4.1。顶角抹角宽度应与机动车道侧向净宽一致。最小净高见表2.4.1。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

2.5.1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快速路、主干路为20a,次干路为15a;支路为10~15a。(代表年) 2.5.2路面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碎石路面与沥青贯入式碎(砾)石路面为15a。支路修筑沥青混凝土等高级路面时,可采用10a。 三、沥青表面处治路面为8a。 四、粒料路面为5a。 2.8.1地震区的道路工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应按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区的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防。 4.3.2快速路应设中间分车带,不得采用双黄线。 4.5.2路侧带各组成部分的宽度确定如下: 一、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通行的安全和顺畅。 5.1.3道路的圆曲线半径应采用大于或等于表5.1.3规定的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值。 5.1.6圆曲线半径小于表5.1.3中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在圆曲线范围内应设超高。 5.1.9圆曲线半径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按表5.1.9的规定加宽。

市政道路工程用规范及规程

市政道路工程用规范及 规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98版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1)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 《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06) 路基: 《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 034-2000)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 《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 E60-2008) 《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G E40-2007)/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05123-1999)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公路填砂路基施工技术规范》(DB36T 655-2012) 路面: 《混凝土路面砖》(JC/T 446-2000) 《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JTG E51-2009) 《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E20-2011)《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169-2012)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 D40-2011) 原材: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2005)《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热轧光圆钢筋》 《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T 701-2007) 《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T27-2011) 《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 《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国标)JTG E41-2005 《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E42-2005) 排水: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2016年版)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urban road engineering (2016年版) 2012-01-11发布2012-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进行修订而成。 本次局部修订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对城市道路提出的相关要求,对原有条文中道路分隔带及绿化带宽度、道路横坡坡向、路缘石形式、道路路面以及绿化带入渗及调蓄要求、道路雨水排除原则等相应修改或补充规定。本次局部修订条文合计9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补充了需要在道路绿化带或分隔带中设置低影响开发设施时,绿化带或分隔带的宽度要求,以及各种设施间的设计要求。 2.增加立缘石的类型和布置型式。 3.细化了道路横坡的坡向规定。 4.按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补充道路雨水低影响开发设计的原则和要求。 5.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修订的内容,调整了道路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的重现期规定。 6.补充了低影响开发设施内植物的种植要求。 本规范中下划线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邮政编码:100082)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员、主要审查人员: 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重庆市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和坤玲王晓华杨斌盛国荣 审查人员:张辰包琦玮李俊奇赵锂白伟岚任心欣 5 横断面 5.3 横断面组成及宽度 5.3.4 路侧带可由人行道、绿化带、设施带等组成(图5.3.4),路侧带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5.3.4 路侧带 1 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安全顺畅通过的要求,并应设置无障碍设施。人行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5.3.4的规定。 表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合理地进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优化城市用地布局,提高城市的运转效能,提供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交通条件,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城市的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以市区内的交通规划为主,处理好市际交通与市内交通的衔接、市域范围内的城镇与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必须以城市总体规划为基础,满足土地使用对交通运输的需求,发挥城市道路交通对土地开发强度的促进和制约作用。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应包括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和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两个组成部分。 城市道路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确定交通发展目标和水平; 确定城市交通方式和交通结构; 确定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布局、城市对外交通和市内的客货运设施的选址和用地规模;

提出实施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过程中的重要技术经济对策; 提出有关交通发展政策和交通需求管理政策的建议。 城市道路交通综合网络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各种交通的衔接方式、大型公共换乘枢纽和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的分布和用地范围; 确定各级城市道路红线宽度、横断面形式、主要交叉口的形式和用地范围,以及广场、公共停车场、桥梁、渡口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平衡各种交通方式的运输能力和运量; 对网络规划方案作技术经济评估; 提出分期建设与交通建设项目排序的建议。 城市客运交通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结合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组成公共交通、个体交通优势互补的多种方式客运网络,减少市民出行时耗。 城市货运交通宜向社会化、专业化、集装化的联合运输方式发展。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标准货车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The Installation Specification for City Road Traffic Safety Facilities 第1部分交通标志 (征求意见稿)

目次 前言 (1) 1范围 (2)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术语和定义 (2) 4标志设置基本原则 (3) 5标志设置要点 (3) 6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 (8) 7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4) 8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0)

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第1部分交通标志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道路交通标志的结构、尺寸及设置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心城区内城市道路、各区县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内城市道路的交通标志设置。 本部分含有相关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基本要求、标志设置要点、标志板、支撑方式及安装要求、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城市快速路标志的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68.2—2009 道路交通标志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T 18833—2012 道路交通反光膜 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 GB51038-2015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 DB510100/T 129.1-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1部分-总则 DB510100/T 129.2-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2部分-一般城市道路 DB510100/T 129.3-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3部分-城市快速路 DB510100/T 129.4-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4部分-一般公路 DB510100/T 129.5-2013 道路指路标志系统-第5部分-慢行交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交通标志road traffic signs 在道路上用于交通管理目的并以颜色、形状、字符、图形等向道路使用者传递特定信息的设施。3.2 组合标志 combination signs 两个或两个以上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布设在同一个版面上的交通标志。 3.3 作业区 work zone 由于道路施工、养护等作业影响交通运行,而进行交通管控的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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