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管理,完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与待遇相结合的人才激励机制,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网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局各类用工形式的在岗员工。

第二章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第三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国家人事部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系列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所取得的并经过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确认或认定的专业技术资格。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要求,按

照当年国家电力人才评价中心或重庆市电力人才评价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的持证上岗规定

(一)高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高级师任职资格;

(二)中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中级师任职资格;

(三)初级师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初级师任职资格;

(四)对已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员工,原则上具备以上上岗条件,对不能达到上岗条件的员工应加强学习和培训,使其尽快达到上岗条件;

(五)对新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符合上岗条件,对不具备以上条件者,原则上不能上岗。条件特别优秀者由各部门提出意见,经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考评后报局长办公会批准,方可上岗。

(六)对不具备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其岗位工资严格按照工资政策执行。

(七)低职高聘的专业技术人员最多只能高聘一级。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管理

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是指按照市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所取得的技能等级。

第七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90个职业(工种)(见附1)和电力行业112个主要技术工种和岗位(见附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凡市电力公司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证上岗。

第八条电力行业特有工种、社会通用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及程序按照重庆市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布的相关办法执行。

第九条经供电局批准,我局员工可参加国家承认的一、二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等执业资格考试。

第十条生产人员的持证上岗规定

(一)关于全民在岗员工持证上岗的规定

1.对按政策安置的复退军人及补员招收人员,在参加公司组

织的培训后,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前一般不得上岗工作,确因工作需要上岗者,其岗位工资执行一岗工资,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职业资格证书。

2.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生产岗位人员,一般不得上岗工作,确因工作需要上岗者,作为试岗,岗位工资下浮二级,并参加相应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直到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凡是市公司组织了职业技能鉴定的工种,全面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即主要生产岗位人员除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外,还必须取得岗位所规定的等级(具体规定见本条第四款)才能上岗,并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待遇。

(二)凡是我局其他各类用工形式的主要生产岗位的人员,必须在2009年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取得与现岗位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从2009年8月1日起持证上岗,否则不得续聘。

(三)具有下列专业技术职称的生产岗位人员,视为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1.具有工程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

2.具有经济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除装表接电、电能表修校外的其他电力营销工作。

3.技术员任职资格对应中级工职业资格,助理师任职资格对应高级职业资格,工程师任职资格对应技师职业资格。

4.全日制的大学毕业生在转正定级后,视为取得助理级任职资格;大中专毕业生在转正定级后视为取得技术员任职资格。但必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四)岗位对应等级的规定

1.主要生产岗位的班、组长、专责工程师,220千伏变电站站长、专责工程师、班长、正班,操作队队长、专责工程师、班长、正班,110千伏变电站站长、正班,须持高级工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生产岗位的专责工、专责助理工程师,220千伏变电站副班,操作队副班,110千伏变电站副班,须持中级工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其它主要生产岗位人员,须持初级工及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2.凡竞争上高一级岗位者,必须先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参加竞争上岗,确因工作需要,竞聘上高一级岗位,只能高竞聘一级,且应试岗一年,试岗期间岗位工资下浮二级,并参加相应技能培训鉴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一年内未取得证书者,不得再从事该岗位工作。

3.对于竞聘上班、组、站长岗位的员工,其岗位工资参照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低职高聘办法处理。即高竞聘一级的,按照所上岗位执行岗位工资。

(五)新进人员及转岗人员,应在2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否则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技术技能津贴管理

第十一条对持有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资格的员工执行技术技能津贴制度。

第十二条技术技能津贴标准及资格认定

(一)根据员工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确定相应的

技术技能津贴标准。

(二)技术技能津贴标准,按照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设置,每一个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应一个技术技能津贴标准。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300元/月.人;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技师200元/月.人;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150元/月.人。

(三)对持有多个工种的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资格证书时,其技术技能津贴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

(四)从事社会通用工种(或持有社会通用工种国家职业资格、注册类国家职业资格并只在我局范围内执业)的员工,必须取得与其岗位相对应的资格等级,方可执行相应的技术技能津贴。

(五)对既有专业技术资格又有职业技能等级的员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相应的技术技能津贴。

第十三条当员工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发生变化时,从发生变化(以发文时间或取得证书时间为准)的次月起,

按变化后的情况相应调整技术技能津贴标准。

第十四条员工被动态降岗期间,不执行技术技能津贴;员工下岗、待岗、调出公司系统、退休、退养、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发生时,从发生次月起停止执行技术技能津贴。

第十五条员工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其技术技能津贴中断六个月;员工在受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不享受技术技能津贴。

第十六条符合技术技能津贴发放条件的在岗员工在享受国家法定的或企业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等带薪假期期间,技术技能津贴照发。员工病事假超过一个月,停发当月技术技能津贴。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按照《杨家坪供电局生产一线员工技术技能津贴实施办法》执行了技术技能津贴的人员不再重复执行本办法规定的技术技能津贴。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供电局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渝电杨人资[2007]17号)同时废止。

附:1、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目录

2、重庆市电力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工种对应表

附1:

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目录

一、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防腐蚀工。

二、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

三、商业、服务业人员

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保育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

四、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附2:

重庆市电力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持证上岗工种对应表

说明:

1、对应表的“工种名称”,是指工人在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后获得的某工种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本工种上岗的主要依据。

2、“上岗工种”是按专业(工种、岗位)相近或密切相关的原则,对持有某工种证书者,经过短期培训和实践后,即可从事“上岗工种名称”中的另一工种工作。

3、对应表的“上岗工种名称”中列有一项或二项以上的工种名称,即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种,除可上本工种(岗位)外,也符合所列工种的上岗条件。例一:持有“卸储煤值班员”证书者,除上本工种外,也可上“输煤值班员”的岗位,反之,持“输煤值班员”证书者,也符合“卸储煤值班员”的上岗条。例二:持有“电气值班员”证书者,也可上“厂用电值班员”或“变电站值班员”的岗位,但是持有“厂用电值班员”或“变电站值班员”证书者,则不能上“电气值班员”的岗位。

4、编码11—088至11—100所列工种名称与上岗工种名称可以互换。

河北南网省调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河北电力调度中心文件 调度〔2007〕56号 关于印发《河北南部电网省调直调厂站 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直属各供电公司、超高压输变电分公司、直调各发电单位:为加强调度管理,维护电网调度运行正常秩序,提高厂站运行值班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规范各级值班员上岗资格认证,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工作需要,河北电力调度中心组织编写了《河北南部电网省调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附件:河北南部电网省调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电网调度管理办法通知 河北省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7年10月26日印发

河北南部电网省调直调厂站 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1总则 1.1 为加强调度管理,维护电网调度运行的正常秩序,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调度机构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省调直接调度的发电厂、变电站(含用户站)以及其他可直接接受省调调度指令的单位(以下统一称直调厂站)。 1.3 河北南网各地调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调度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2合格证书发放范围 2.1 省调直调厂站运行值班人员须经省调组织的电力调度业务知识考试合格,取得其颁发的《调度运行值班合格证书》后,方具备与省调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资格。 2.2 省调直调厂站下列运行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1)发电厂值长(电气班长)。 (2)变电站站长、值长(主值)。 (3)直调用户电力调度员。 (4)其他需与省调进行电力调度业务联系的运行值班人员。 3考试及合格证书管理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87-86 关于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 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特种作业工种范围 本公司目前的特种作业工种是指: 1.电工(安装、照明、维修)由市供电部门培训发证。 2.起重机械作业(塔吊、汽吊、施工电梯、开机和指挥)由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3.金属焊接(气焊、电焊)有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4.机动车辆驾驶员由市公安局交通车辆管理部门

发证。 5.建筑登高作业(架子工、吊装工)由市劳动局培训发证。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对操作人员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者。 特种作业人员除接受本单位的一般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外,必须取得本工种规定的专业部门培训考核的合格证书,才能上岗独立操作。持有学习证、实习证者,必须有师傅带领在场一起操作,不准单独顶岗操作,没有取得本工种合格证者一律不得从事该工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者,必须按规定参加定期复审,超出规定期限不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继续从事本工种独立作业。 四、[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加强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准确,多层次,多维度的岗位认证管理体系,考核员工工作能力,提升企业人力资源队伍专业素质,适应企业未来发展需要。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集团及各事业部各专业、各职能领域的员工。 三、基本原则 1、持证上岗制度必须得到员工的普遍理解和认同,保证持证上岗制度有稳固的群众基础,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原则。 2、持证上岗应以工作能力的考核为导向,把持证上岗作为提高公司所属单位(部门)和个人工作业绩的管理工具。 3、持证上岗考核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员工改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任何利用考核手段打击、压制和报复被考核者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4、依靠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之间的有效的沟通,确保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取得预期效果,消除和化解持证上岗考核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 5、各级考核组必须把持证上岗考核作为管理过程,有效地利用考核工具,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在持证上岗考核过程中,各级管理

者有责任指导、帮助、激励和约束下属,使下属不断发展,下属的工作表现是各级管理者管理绩效的重要体现。 6、被要求持证上岗者只有通过个人自身努力,才能通过考核持证上岗。被要求持证上岗者有权利了解个人的考核的依据与结果,有权依照制度规定的程序对不公正的考核结果进行申诉。 四、职责权限 1、公司成立持证上岗考核组(由人力资源与职能部门组成),负责持证上岗工作的领导、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由考核组中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负责搜集胜任岗位需要掌握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建立岗位胜任标准,并根据标准编制试题库。组织实施专业考试,监督考试纪律,并根据考试结果撰写考核报告。 3、由考核小组中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分析本职能相关岗位所需的知识与技能,对试题进行审核,协助组织实施专业考试并监督考试纪律。 4、各事业部、子公司都要成立相应考核组,具体实施对所属单位人员的试题编制及考纪监督工作。 五、持证上岗考核内容 1、持证上岗考核内容以岗位培训标准内容为依据,主要包括岗位应知应会,以应会内容考核为主。

员工外出管理办法

员工外出管理办法

公务外出管理办法 一、实施目的: 为加强员工正常办公时间内因工作外出办理公司业务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一)上级交代或突发事件须马上办理的事务/偶发事情需处 理。 (二)本职工作需外出办理的事务。 (三)出席会议。 (四)外部专业培训/外出考察/外出采购。 (五)其它经由部门负责人特殊批准的事务。 三、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在《员工外出申请单》(见:附件一)上填写预估时间,外出人员返回后由前台文员按照实际到达公司时间记录。 四、实施职责: (一)各部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配合工作。 (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员工外出申请单》。 (三)综合办公室负责外出人员登记的监督与控制,逐步完善公司员工外出的规范化管理。

五、职责分工 (一)各部门负责人需对员工的外出原因及外出地点进行严格审核后方可签字同意,若部门负责人不在公司,应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人员代理审核。 (二)综合办公室前台文员负责留存各部门外出员工的《员工外出申请单》,并依据此表单认真、如实地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 (三)综合办公室每月完成《员工外出登记表》的汇总工作,并以此作为月底考勤汇总以及工资发放的依据。 六、实施外出细则: (一)预计外出前,需在前一天下午17:30点前至综合办公室进行登记,认真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报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并交至前台文员备案方可外出办理公司业务。 (二)员工若因紧急突发事件,上班直接办理公司业务无法到公司打卡者,或在下班前未办理完公司业务而无法回公司打卡者应提前致电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办公室主任: 1.当天或第二日上午第一时间补填《补卡申请表》,经本 部门负责人签字核准后交还到综合办公室。 2.严禁利用外出时间去往其它地点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 按旷工处理。 (三)出席会议的办事人员,返回公司后需提交会议资料、会议联系人等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外部专业培训的人员,培训完毕需提供参加培训相关资料。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公司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 机关管理岗位:档案员、劳资员、内审员、统计员、预算员。 施工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 描述员、统计员、信号指挥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仓库保管员。 二、岗位等级 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QB/GL03-02)。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凡本公司所涉及的与施工有直接关系的岗位,若岗位有等级要求,均应在中级以上。 三、岗位种类 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

1.需持国家、湖北省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本院集团公司或公司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信号指挥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描述员等勘察与测绘部分工种。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 1.取证:经总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院有关管理规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公司综合部保存备案。如有丢失,报综合部协助补办。 3.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及湖北省有关规定、总公司的规定,由综合部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行审批。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4.各工程处或项目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定。 5.工程技术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项目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报综合部,并纳入项目考核中。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外出培训管理,汲取外部先进管理方式及专业知识,促进“精英”团队建设,有效推广学习经验、达到外培内训、全员共进的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2.原则 员工外出培训坚持“与外训人员工作职责与职业发展一致、与公司人才梯队建设一致、与岗位任职资格及激励晋升机构相结合”的原则。 3.外出培训的项目范围 外出培训的项目包括:培训机构公开课、参观考察、出国培训、学历提升学习等。 3.1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培训机构开设的短期公开课,内容需与自身工作相关,并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3.2出国培训或者国内培训超过5万元的需报沙漠生态集团总裁审批。 3.3学历提升学习相关规定请参考《关于派送优秀中高级管理人员及优秀员工参加MBA和其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习的通知》(2011年8月21日发)。 4.外出培训审批流程 详见附件《员工外出培训审批流程》 5.培训要求

5.1参加外出培训人员的岗位或专业必须和培训内容相对应,同时必须符合培训机构所要求的培训条件。 5.2外出培训人员应遵从公司安排,在参训前做好工作交接,保证工作的按时按质完成。 5.3外出培训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严禁做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5.4外出培训人员根据授课方安排,认真听讲、记录,学习回来30日内,将学到的经验、体会或成果在本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交流、推广和知识共享,并建立包括学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学习内容等详细信息的培训学习相关记录上报总管理中心,对未进行经验交流的单位或部门在当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6.外出培训费用管理 6.1课程费用 员工参加公务培训或考试的相关费用经审批后,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报销时必须凭正规发票、外出培训审批单,和在本公司/部门进行的培训收获分享总结等申请报销。 6.2培训期间差旅 培训期间差旅管理请参照《亿利资源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 7.外出培训续签劳动合同的规定 7.1员工外出培训前一周,需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具体要求如下:

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公司管理制度之考勤制度(业务员管理)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 1 天以内的(含 1 天),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务必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 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 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3 次者,扣发 3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3 次以上 5 次以下者,扣发 5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5 次以上 10 次以下者,扣发当月 10 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 10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 1 天者,扣发 2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2 天者,扣发 6 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 3 天者,扣发 12 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 4 天者,扣发 20 天的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 5 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 1 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 6 天以上者(含 6 天),予以辞退(并不给工资押金)。 八、工作时间禁止串岗聊天、打牌、下棋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娱乐 活动。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 1 天处理;当月累计 2 次的,按旷工 2 天处理;当月累计 3 次的,按旷工 3 天处理,以此类推。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上级经理申请得到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 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doc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 济效益,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规范管理,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以下 措施和规章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工种 1、电工 2、架子工 3、爆破工 4、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等) 5、电(气)焊工 6、起重工 7、司炉工 8、塔吊司机 9、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

10、处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11、信号指挥 12、厂内(施工现场)车辆驾驶 13、起重机械拆装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120学时。 2、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学习、考核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还要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4、及时组织每年到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到公司指定部门进行

培训和复审。 5、每年按规定安排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要有学 习考试情况等记录。 四、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1、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2、该花名册必须是本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姓名、发证机关、发证时间、复审 时间及从事本工作时间等,备注中还要记录该人员有无发生安全事故等内容。 五、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省、市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证》上岗;原证件或复印件统一存放施工,以备检查。

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工作,增强外出培训人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保证外出培训质量,提升公司员工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以满足公司现实业务和未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员工。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外出培训,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或员工为了满足自身学习发展的需要,与公司达成协议之后,参加公司外的一切培训、学习活动。 培训费用,指在培训活动中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差旅费、杂费以及培训期间的工资等的总和。 第三条外出培训员工的资格条件 (1)热爱BY,思想进步,遵纪守法,好学上进; (2)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能较好地完成公司或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3)外出培训应基于工作需要,满足外出培训项目对人员学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4)如无特殊批准,外出培训的资格人员都应为已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有意愿在公司长期工作的员工,其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 第二章外出培训需求及申请审批程序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工厂每年12月份,将下一年度的外出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审后,统一纳入公司的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培训计划执行时,所属各部门需按计划提前15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并递交培训人员名单。若因工作需要,培训需求部门临时选派员工外出培训时,需提前7天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依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逐级办理,最后经总经理核准方可生效。 第六条申请参加公司外培训的员工应事先填写《BY员工外出培训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1),并附培训有关信息资料,申请表及培训相关资料交人力资源部归档管理。 第三章外出培训形式

关于公司员工外出办事的管理规定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司字〔2013〕22 号 关于公司员工外出办事的管理规定 各部门: 为加强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要求如下: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在工作上遇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事务的。 二、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在临时外出申请单上填写预估时间,外出人员返回后按照实际到公司时间记录。 三、外出注意事项: 1、员工外出工作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内容和行程,联系确认好外出工作对象并提前填写《员工外出审批表》,经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外出工作。外出者凭外出审批表办理进出厂; 2、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应设定在下班时间前; 3、私自外出,且外出审批单没有交到治安门岗哪里的,考勤视为旷工; 4、员工外出请注意交通安全,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应及时回拨。如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不能在预估时间内返回者,应电话报告经理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5、治安员应严格按外出办事审批表放行并做好外出办事登记手续;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批示。 2、部门经理: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不在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五、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事业部及办公室外出办事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本人于2009年7月进入新疆中正鑫磊地矿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前身为“西安中正矿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测量技术工作,至今已有三年。 在这宝贵的三年时间里,我边工作、边学习测绘相专业书籍,遇到不懂得问题积极的请教工程师们,在他们耐心的教授和指导下,我的专业知识水平得到了很到的提高,并在实地测量工作中加以运用、总结,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同时积极的参与技术培训学习,加速自身知识的不断更新和自身素质的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测绘技术人员。 在这三年中,在公司各领导及同事的帮助带领下,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和行为规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所交给的各项工作,在思想觉悟及工作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思想上积极向上,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积极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在工作态度方面,勤奋敬业,热爱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能够主动寻找自己的不足并及时学习补充,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在公司领导的关怀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迅速的完成了职业角色的转变。 一、回顾这四年来的职业生涯,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参与了新疆库车县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的野外测绘和放线工作、点之记的编写工作、1:2000地形地质图修测、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提交成果《新疆库车县胡同布拉克石灰岩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2、参与了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项目的室内地质资料编写工作,提交成果为《库车县城北水厂建设项目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现已通过评审。 3、参与了《新疆库车县巴西克其克盐矿普查》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参与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查线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最终提交的《新疆库车县康村盐矿普查报告》已通过评审。 4、参与了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监测工作,项目包括:野外地质测量与室内地质资料的编写,提交成果为《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2009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现已通过评审。 6、参与了《新疆博乐市五台石灰岩矿9号矿区勘探》项目的野外地质勘查工作,项目包括:1:2000地质测图、1:1000勘探剖面测量、测绘内业资料的编写工作,并绘制相应图件。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提高重点岗位人员及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日常学习和技能提升,促进员工学习自主化、制度化,规范持证上岗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及技术、文职类间接人员。 3.权责: 3.1此规范由本公司人事部制定、修改、发行并最终解释。 3.2各员工按照岗位要求事项学习、取证,部门推动执行。 4.名词定义:无 5.作业内容: 5.1关于技能认证的对象人员 公司内部各级别干部、技术人员、工艺人员、文职类、助理等。 5.2岗位技能认证的项目设置包括: 5.2.1 技术类型认证项目 例如:UG绘图、CAD绘图、模具设计、产品设计、 设计选型、Pro-E、平面设计、IT技术等类型。 5.2.2 技能型认证项目 例如:注塑工艺、数车编程操机、CNC编程、CNC操机、慢丝切割、 工艺编排、深孔操机、雕刻操机、火花放电、快丝、磨床、铣床、 电焊、产品组装、设备维修、机械识图、量具检测、锯床等。 5.2.3 办公工具型认证项目 例如:WORD使用 EXCEL表格 EXCEL公式 PPT ERP MES OA

外语读写、外语口语交流、商务写作、管理文件编写等。 5.3 管理型、技术型各岗位具体能力要求如下表:

5.4 文职类间接人员岗位能力要求如下表:

5.3.实施办法 6个月内,学习完一门后联络人事组安排考核,考核合格一门发一次证书,最终要求所有学习项目均要拿到合格证。 年至少4项学习内容),通过培训课程、自我看录像等方式学习,学会一门考核一门,可以通过参加人事定期组织的统一考核。现在职人员的培训拿证需

员工外出及出差管理制度

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员工外出及出差行为,实时掌握员工去向与工作动态;使外出及出差行为目标明确,办事时效合理,成本可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 3.2各部门依照本制度严格执行、并监督落实情况; 3.3行政监督各部门和人员外出情况,并提出奖惩。 4、定义 4.1 外出:指员工因公事或私事必须离开工作岗位和工作场所,外出处 理相关事情的行为;其中,因公外出当日能返回公司,私事外出需请事(病)假。 4.2 出差:指员工因公事到(或被派遣到)公司范围之外的地方处理公 司业务,当日不能返回公司的行为。 5、外出 5.1请假外出 5.1.1 员工上班时间因私外出,须先填写请假条,遵照请假程序,获得权限审批人批准。 5.1.2 车间员工请假外出,须将被核准之请假条交于当班保安,并打下班卡后方可离开。 5.1.3 办公室员工请假外出,须将被核准之请假条交于前台,并打下班卡后方可离开。

5.1.4 保安队长每天将前一日请假条收集整理交至前台,做为后续考勤依据。 5.2休息时间外出 5.2.1 因行业特殊(兼顾到现行考勤制度),车间员工原则上中途休息 不允许外出;确实需要外出的,须填写放行条,主任级(含)以上领导签字后,交予保安放行。 5.2.2 中途休息时间外出的员工,需在下个班次开始前及时返岗。如 若迟到,需在保安岗登记返厂时间后方可进入车间(准时返岗者无需在离岗登记本登记)。 5.2.3 离岗登记本的记录同样做为考勤核算的依据,迟到的时间一律按考勤制度处理。 5.3办公室员工因公外出(公出) 5.3.1 部门直属领导,对本部门员工之外出行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之 去向负责,如不掌握讯息,负连带责任(此款同样适用于车间)。 5.3.2 各部门的负责人外出,需向常务副总申报,包括口头、电话、 微信、QQ等形式,征得同意后,在前台外出登记本上登记后方可离开。 5.3.3 普通职员因公外出,需填写外出申请单,部门领导签批后,在 前台处登记后方可离开(部门需评估外出的必要性,大致需用时长)。 5.3.4 员工外出返厂后,需在登记本上登记返厂时间,前台应加以监 督。 5.3.5 员工公出,不论是在下班前返岗,还是在下班后返岗,均需打 下班卡。否则,依据考勤管理制度,按异常签卡或旷工处理。 5.3.6 外宿员工因公外出,仅在《外出申请单》上的预计返厂时间迟 于下班时间的情形,方可直接回家,否则,无下班打卡记录,按异常补卡或旷工处理。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最新范文

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为加强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的管理,规范上岗资格证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持证上岗人员类别 (一)、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以下作业的人员: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综采维修电工、综采维修钳工、采掘电钳工、矿井维修电工、矿井维修钳工、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监测监控系统电工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瓦斯检查工、测风工、测尘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涉及以下工种:主、副井提升机操作工、暗立井及暗斜井绞车操作工(滚筒直径1.6米以上)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煤机、掘进机巡检和运行记录,保证采煤机、掘进机安全运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封孔、瓦斯流量测定及瓦斯抽采设备操作等,保证瓦斯抽采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打钻工瓦斯抽放泵工 9、煤矿防突作业:指从事煤与瓦斯突出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防治突出措施的实施与检查、防突效果检验等,保证防突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指从事煤矿探放水的预测预报、相关参数的收集与分析、探放水措施的实施与检查、效果检验等,保证探放水工作安全进行的作业。涉及工种:探放水工 1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涉及以下工种:电气焊工 (二)、普通岗位人员: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编号:SM-ZD-69930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加强本公司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 机关管理岗位:档案员、劳资员、内审员、统计员、预算员。 施工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 描述员、统计员、信号指挥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仓库保管员。 二、岗位等级

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QB/GL03-02)。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凡本公司所涉及的与施工有直接关系的岗位,若岗位有等级要求,均应在中级以上。 三、岗位种类 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 1.需持国家、湖北省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本院集团公司或公司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信号指挥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描述员等勘察与测绘部分工种。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 1.取证:经总公司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院有关管理规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交公司综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2号令》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瓦斯检查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机操作作业、采煤机操作作业、掘进机操作作业、瓦斯抽采作业、防突作业、探放水作业十一大工种。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二)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矿每月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理论抽考。考试不及格的,到培训学校学习。经补考仍不及格的,取消特种作业操作证资格,到工资科待岗。

考试内容为培训学校下发的《淮北矿业特种作业题库》。 考试时间为每场40分钟,140题,80分及格,90分以上每增加1分奖励50元。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每3年复审1次。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二)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的; (三)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四)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五)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第十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各单位党政正职应当及时掌握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送训、复查的组织和日常检查工作。

关于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集团工作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岗位管理,为更好地落实“岗位责任制”,使工作规范化。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及专业特点,特制定持证上岗管理规定如下: 一、持证上岗的岗位 1.专业技术人员:有效证书为专业职称证书。 2.管理人员: 机关管理岗位:档案员、劳资员、内审员、统计员、预算员。 施工管理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可由专业技术人员兼)、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统计员。 3.工人:机械操作工、施工员、电工、电焊工、气焊工、试验员、描述员、统计员、钢筋工、混凝土工、测量工、仓库保管员。 二、岗位等级 1.技术岗位:执行“工程等级与人员资质管理规定。 2.管理与工人岗位:一般分高、中、初三级。凡本院所涉及的与施工有直接关系的岗位,若岗位有等级要求,均应在中级以上。 三、岗位种类 根据工种及岗位工作性质将岗位分为以下两种 1.需持国家有关单位和部门颁发的证书(简称外发证)的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特殊工种。

2.允许持集团公司或内部颁发的证书或聘书(简称内发证)的有:试验员、测量工、预算员、仓库保管员、机械操作工、施工员部分工种。 项目经理岗位,必须是国家统一考核发放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 四、持证上岗的管理办法 1.取证:经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后,按有关管理规定参加各种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 2. 证书使用管理:在工作过程中,均应随身携带自己的岗位证书,不得随意涂改、转借,应将证书复印件保存备案。如有丢失,报补办。 3. 证书的有效性:所持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组织到有关管理机关进行年审或升级考核,对内部所聘人员进行审批。以确保所持证书的有效性。 4.各工程处或项目经理部要在开工前或上岗前进行自检,严禁无证上岗,违反操作规定。 5.工程技术部不定期到现场检查工程处或项目部执行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情况,检查结果纳入项目考核中。 以上规定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吉林省建设集团安全处 二O一一年一月五日

公司员工外出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临时外出管理规定 为加强部门员工外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管理规定中所称“外出工作”是指员工离开办公场所办理所有业务、工作事项。 本规定适合逍遥游旅游公司各部门员工; 一、有下列事情者,可申请外出: 1. 上级交代必须马上办理的事务。 2. 在工作上遇偶发事件需要马上外出处理。 3. 本职岗位上的工作需外出办理事务的。 二、外出时间规定: 视地点之远近,事情之繁简,在临时外出申请单上填写预估时间,外出人员返回后按照实际到公司时间记录; 三、外出注意事项: 1、员工外出工作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内容和行程,联系确认好外出工作对象并提前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外出工作。凭此条到行政人事部前台进行登记,返回后到前台备案。 2、员工应合理安排外出工作时间,预计返回时间应设定在下班时间前。 3. 遇偶发事件需马上外出办理的,外出前应到前台简单记录一下,返回应立即补上外出申 请单。 4、私自外出,且外出申请单没有交到前台备案的,考勤视为旷工。 5、.员工外出请注意交通安全,保持手机的畅通,有公司未接听电话应及时回拨。如中途需要改变或增加工作内容,不能在预估时间内返回者,应电话报告经理并征得同意后方可改变工作行程。 四、临时外出的核准权限如下: 1.普通员工:由部门经理核准。 2.部门经理:由总经理核准,总经理不在由副总经理核准,副总经理不在由行政部经理核准。 五、外出注意事项: 考勤人员应严格监督,严禁包庇、欺上瞒下,若发现有此类情况或工作失职者,对考勤人员进行每次50元的罚款。 六、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定后实施;。

一线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一线员工持证上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上岗资格的管理,对在岗人员工作技能有效识别及监督,鼓励员工不断提升业务技能,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部一线员工、品质保证部一线员工,包括操作员、检验员、教练员、组长。(各特殊工种的上岗资格证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员工进行一级岗前培训、组织上岗资格相关的考核、发证资格审核、颁发资格证及相关资料的存档。 3.2生产部、品质保证部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二级、三级岗前培训,并根据各岗位员工上岗资格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实操培训及考核。 四、员工一级、二级、三级培训内容 一级培训内容: 二级培训内容:

部门级入职培训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培训时间:8~12课时。培训的内容主要有:部门组织结构、部门主要工作内容、管理制度、部门主要管理流程、暗房生产安全注意事项、产品主要特点及质量要求等。 三级培训内容: 班组级入职培训由班组长统筹安排,执行新员工的“试用期培训计划”。培训时间:4~7周。培训的内容主要有:班组人员介绍、岗位工作内容、暗房环境适应、岗位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岗位作业指导书、岗位技能实操训练等。 五、上岗资格的划分与鉴定 根据任职者从事岗位的各个阶段,划分为学习期(无技能)、合格期(技能一)、熟练期(技能二)、胜任期(技能三)、管理期(组长)五个阶段,五个阶段分别发放红色、黄色、蓝色、绿色、橙色上岗证(牌)。 5.1学习期(无技能): 1)首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的不少于20小时的新员工入职培训。然后员工交由所在部门 实施新员工二、三级岗前培训; 2)通过新员工入职培训考核合格,确保其对公司规章、制度、理念、文化、体系及安 全等各方面全面了解,且基本掌握了所在岗位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经核准后发放红色上岗证,员工方可上岗学习。 3)持红色牌的人员,安排在外包装、外包装除打印标签以外的岗位、内包装的贴签、 装车、装箱和材料准备工位、内包装的封口和材料准备工位,PVC膜断料、打标、外包装、材料准备工位,生产部门应安排人员进行检查、指导,对于重点工作应给予全程监督、辅导; 4)新员工入职在接受完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职培训及部门安排的相关安全生产、技能 操作等培训。 5.2合格期(技能一)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员工上岗后参加了所在部门不少于16小时,知识技能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提升; 2)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技能一考核,包括理论知识考核及部门组织的实操技能考核 确保其可以较为熟练地操作岗位上的设备和工具等,具备岗位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能满足该岗位基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要求,颁发黄色上岗证。 5.3熟练期(技能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员工通过技能一考核达2个月及以上在岗工作时间; 2)通过人力资源部组织的技能二考核,在操作水平上已较为熟练,工作效率高,品质 好,极少出现人为错误的现象,无安全生产事故和品质事故,颁发蓝色上岗证。

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设备持证上岗管理规定 1.目的 推进设备全员管理(TPM),通过培训设备工作原理、操作规范和故障预防处理,实现设备使用和检修无缝衔接的全员管理模式的转变,进而提高设备使用效能。 2.适用范围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重点设备岗位设备操作员。 3.职责与权限 3.1设备部 3.1.1负责持证上岗管理方案起草、讲师培养、培训课件开发、考核方案拟定工作。 3.1.2负责持证上岗设备工作原理、构造、常见故障的培训、考核办证等工作。 3.2生产部 3.2.1报批持证岗位、设备名称、人员数量等岗位指数明细。 3.2.2按计划组织人员参训、考核,负责操作SOP、生产工艺等方面培训考核。 4.内容 4.1持证岗位报批流程 生产部提报持证设备清单生产部与设备 部沟通确认 主管高层 审批 持证岗位目录 同意 不同意 4.2上岗证发放流程 生产部提出培训需求,生产经理审核后报主管高层批准,设备部接到通知后组织培训。培训合格人员报主管高层批准,发放上岗证。 生产部申请 培训生产经理审核 生产副总/总工 批准 组织生产 设备持证培训 设备部考核 发放上岗证 及补助 合格 不合格

4.3 上岗证编码格式 201401001—— 2014指发证日期 01xx部 001指证件编号 02xx部 03xx部 4.4建立电子档案 生产部应建立技能工资料档案(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操作证编号、操作机器种类、办证时间),人员变动更新在职状态。 序号姓名性别证书编号操作机器种类操作证办理日期在职状态1 2 4.5培训 上岗证办理前理论和实操培训合格,培训成绩 = 理论40% + 实操60%。培训由设备部和生产部协同完成。 4.5.1 理论培训 设备部:主要培训设备工作原理、结构、常见故障处理。 生产部:主要培训现场设备操作SOP,及质量和工艺相关要求。 4.5.2实操培训 设备部负责:生产现场设备的装配、调整、维保、常见故障排除。 生产部负责:生产现场设备的日常生产操作、清洁保养、生产调试实机操作训练。4.6考核与颁证 4.6.1 考评取证 设备部组织取证培训的,生产部配合岗位操作SOP和生产方面的日常培训,理论试卷主要内容包括操作SOP和设备结构原理、常见故障处理及日常保养内容。实操主要内容为上机现场操作及现场提问测试,经考官测评理论+实操合格后发放上岗证。 4.6.2持证上岗日常管理 生产部把设备操作及故障率纳入责任人绩效或相关晋级评定,同时配合设备部每年对上岗证进行审核,并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日常生产设备操作管理。 标准详细内容(扣分原则)考核部门 规范操作、日常保养,设备稳定、经济运行。 违规操作设备造成设备故障、故障频繁、性能不稳定或资产损失。 违规操作扣1分/次,造成备件损坏扣2分/次,设备重大故障5 分/次,吊销上岗证。 设备部 备注:依据技能工扣分原则,累计扣6分给予提醒、10分给予警告、12分吊销上岗证。4.7技能工转岗、调入和调出。 转岗后取消持证上岗补助。 调入的员工操作证有效期内同类操作岗位直接上岗,享受补助,无证或证件超期重新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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