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案例分析

工程保险案例分析
工程保险案例分析

工程保险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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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保险案例分析

先列举一个工程保险案例,然后在对案例进行如下:

要求:

请查阅相关资料利用实例进行工程保险概述

包括7点:

1.保险人名称

2.投保人、被保人名称及受益人名称

3.保险目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索赔方式

7.保险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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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载中... 6级 2009-01-02

工程保险是由火灾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物质损失保险和责任保险等演变而来的综合性保险险种。该险种主要是承保在工程施工期及一定的使用期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人为原因等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一、工程保险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把保险表述为:“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

向保险人支付保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疾、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责任以保险合同和保单依据。

对于工程保险,国内现行的保险专业书籍多数把它界定为一类较小的财产保险。但是,从工程保险承保的对象和保险公司实际的展业情况看,把工程保险仅仅界定为财产险种是不恰当的。工程保险不仅涉及财产保险,还涉及人身保险、责任保险等,是一类综合性险种。因此,工程保险的概念也需要重新界定。所谓工程保险是指投保人(包括承包商、业主或工程风险的其他承担者)通过与保险人(保险公司)签订工程保险合同,投保人支付保险金,在保险期内一旦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为原因所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第三者责任造成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工程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赔付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工程保险的概念可以这样理解:一是工程保险是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和使用过程有关的险种,工程保险是业主、承包商或其他工程风险承担者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投保的险种:二是工程保险承保的期间不仅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期,还包括一段使用期间(通常是试运行期)。就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这两种一切险来说,保险期间从建筑材料和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开始,直到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为止,如果工程提前使用则以实际使用的时间为截至期。有的保单则将保险期限延续到使用期内的一段时间即保证期:三是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很广,包括人为原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经济赔偿责任:四是工程保险是涉及财产险、人身险、责任险等综合性险种。

蹲在街角唱征 3级 2009-01-03

工程保险案例分析

先列举一个工程保险案例,然后在对案例进行如下:

要求:

请查阅相关资料利用实例进行工程保险概述

包括7点:

1.保险人名称

2.投保人、被保人名称及受益人名称

3.保险目的

4.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5.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保险索赔方式

7.保险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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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利宝与清华携手研究“职业安全”

月13日,世界著名的工伤险及职业安全服务提供商利宝互助保险集团和我校工业工程系郑重宣布:“清华大学——利宝互助保险集团安全工程研究项目”正式启动。该项目的签字仪式于当天上午在主楼举行,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关志成教授和利宝集团高级副总裁蒋浩森先生(Karl Jacobson)一起为该项目揭牌。

经工业工程系系主任萨文迪教授牵头与利宝集团达成的这一“职业安全”研究项目将致力于研究在中国职业安全的人为因素及职业伤害发生的前因后果。该项目将邀请世界著名的安全研究专家与清华工业工程系的师生团结协作,研究成果将有助于降低职业伤害发生的频度,减少职业伤害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对提高中国产业界的总生产和工作效率有所促进。利宝集团将为该项目提供财政支持和专业技术,包括持续三年的每年6.5万美元的经费。蒋浩森先生认为,这之所以是一个非常令人兴奋的项目,是因为双方将在未来的几年里实现“资源和智力的分享”,这才是合作的实质所在。

职业安全”项目得到了我国政府的支持,并符合我国目前的国情和在全国范围内减少职业伤害和财产损失倡议的精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信息与技术装备司李德忠副司长出席了签字仪式,并在会上

作了发言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利宝集团副总裁李文博士(Tom Leamon)说:“据我们了解,职业安全已经成为中国公众密切关注的问题。利宝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职业安全和卫生咨询机构,愿意把90年来所积累的经验带给中国,以加速中国工作场所安全的研究和咨询方面的发展。”利宝互助保险集团创立于1912年,是从事多种经营的国际保险公司,被公认为是世界上职业安全与卫生服务领域的领导者,在全球设有800多家办事处。

萨文迪教授虽不能亲临签字现场,但是通过电子邮件发来贺词:“……作为这项合作研究项目的结果,中国工人的福利将会得到改善。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们杰出的全系师生将以勤奋的工作与利宝合作。(……As a result of this collaboration the worker’s well-being in China should increase. The brilliant and the outstanding faculty of our Department will work very diligently in cooperation with Liberty Mutual to achieve these objectives.)”工业工程系常务副系主任郑力教授在签字仪式

上宣读了这封贺信。

此次合作研究项目的建立恰逢工业工程系建系一周年,一年来该系在萨文迪教授的带领下在建设世界一流的工业工程系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如建立起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一年来已经有6人次被国际期刊聘为编委;按照国际标准构架起人才培养体系,选用国际一流的英文教材,本科生专业课全部实现英语教学,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以及美国普渡大学的学生联合培养项目进展顺利;科研出现迅速增长的势头,对物流工程和先进制造、人因工程三大学科前沿进行了规划,获得了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3项“863”计划项目,以及4项国际合作项目等。(记者周襄楠编辑薛建团)

(https://www.360docs.net/doc/902741595.html,)

工业工程是研究如何分析复杂系统并建立抽象模型从而改进系统的学科。与传统工程学及数理学科不同,这一领域的重点在于研究决策者(人)在复杂系统中的作用。传统上,工业工程师的工作集中在设计、执行、评估、和改进集合人力、资金、信息、知识、厂房、设备、能源、物料、和流程的制造业生产系统。近年来更多的工业工程师投身到诸如物流、信息、金融、医疗、服务、研发、国防等等众多产业当中从事系统分析与改进工作。简短的说,工业工程师能在任何领域当中发挥作用。工业工程师在获得工业工程学位之前也往往拥有数学、统计、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计算机或其他工程学位。工业工程师从系统科学的角度出发,理性化地处理系统中的不确定因素及复杂交互作用,从而解决产业系统中的重大管理问题和优化系统。计算机应用的深入帮助工业工程师能够应对更为复杂的问题。这些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长远发展有着深远意义。

在精益制造系统中,工业工程师致力于消灭在生产过程中对时间,经费,材料,能源以及其他资源的浪费。他们使过程更加有效率,产品质量稳定并且更容易制造,产量得到提高。

同大多数工程学科非常专业化的应用领域不同,工业工程在几乎每一种产业中都有广泛应用。例如如何缩短在主题公园前排起的长队,优化操作方法,全球货物派送(供应链管理),制造更加价格低廉并且可靠的车辆等。

工业工程这一名称很容易招致误解。实际上,在最初,工业工程的命名实际是科学管理,而在现在,在韩国等国家工业工程被称作产业工程,这更加符合它现在的应用范围。它最初是被应用于制造业,然而现在,它已经在其他相关的服务和产业得到广泛的应用。工业工程的也往往被称作运作管理(英语:Operations Management)、系统工程、和工程管理等等。

铁路工程保险专题分析

铁路工程保险专题分析 近年来尤其是近两年,铁路工程投保数量急剧增加,但其询价过程却与其他标的明显不同,承保条件与风险状况的整体匹配性较差。考虑铁路近两年及将来一段时期内较高的业务量,以及其风险状况与承保条件的不匹配性,我们整理了近几年铁路工程的承保理赔数据,并结合其风险特点进行了简要分析,希望能够使业管及业务人员对铁路工程的风险状况和承保情况有一个基本认识,在业务拓展和承保审核时有的放矢,共同做好铁路工程的承保工作。 一、业务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的逐步增大,多条铁路工程陆续开工。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铁路基本建设投资6005.64亿元,同比增长77.9%。2010年,我国铁路安排基本建设投资7000亿元。未来3年,仅高铁的投资额将达到9000亿以上。按照铁道部提出的“四纵四横”的远景规划,到2012年底,我国将超越日本和德国等高铁起步较早的国家,成为全球高铁运营里程最长的国家。 二、业务数据 随着铁路工程投资的加大,我司铁路工程保险得到了迅猛发展。2006年以来的业务数据详见表1。

注:所有数据取自2010年6月30日,2010年为上半年数据。 由表1可见: 1、近几年,铁路工程险保费迅猛增长。2006年以来,年增长率均在150%以上(2010年按同比考虑),在工程险业务(不含电力、石化、航空航天,下同)中保费占比也逐年上升,对工程险保费的贡献力度逐渐提高。下图为保费对比情况。 2、除2008年因承保京沪高铁项目平均费率较低外,铁路工程险费率基本稳定。但从业务实际看,承保标的的风险在增加。近两年来承保的铁路项目多位于中西部丘陵山区,桥梁隧道占比高,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地质灾害多发。同时考虑到一些其他公司以超低价格承保的案例,铁路工程的市场承保条件处于明显下滑状态。 3、铁路工程险赔付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2006年以来的业务整

保险学案例分析计算题含详细答案

公式 2、残废给付 ①一次伤害、多处致残的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全额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保险金额 一被保险人在一次意外伤害中,造成一肢永久性残废,并丧失中指和无名指,保险金额为1万元,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为多少 若该次事故还造成被保险人双目永久完全失明,则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又为多少 查表可知,一肢永久性残废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50%,一中指和一无名指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0%,则 A、残废保险金=(50%+10%)×10000=6000(元) B、按保险金额给付:1万元 保险的损失分摊机制 设某一地区有1000户住房,每户住房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据以往资料知,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假设每次火灾均为全损,保险公司要求每户房主缴纳110元保险金,保险公司则承担所有风险损失。

请问: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是保险公司吗保险公司怎样兑现承诺所收金额:110×1000=11(万元) 每年可能补偿额:1000×%×100000=10(万元) 赔余额:1万元 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其他没有遭受风险损失的房主,其承担份额为110元,遭受风险损失者也承担了110元。保险公司不仅没有实质性地承担风险损失,反而因为提供了有效的保险服务而获得了1万元的报酬。 + ——保险公司的作用在于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问题是: (1)因未指定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解答:(1)李某死亡的近因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李某的家人只能领到2万元的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全部归李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保险不适用于补偿原则。

工程险理赔查勘人员手册

工程险理赔查勘人员手册 目录 (一)接到查勘通知 (二)查勘准备 (三)现场查勘 (四)缮制《查勘报告》 (五)立案 (六)责任认定 (七)损失核定 (八)预付赔款处理 (九)代位追偿赔案件处理(十)拒赔案件处理 (十一)工程保险案例分析

(一)接到查勘通知 省公司电话中心接到客户报案后,接报案人员及时通知查勘定损人员赴现场查勘,并将有关承保信息、保险单抄件发给查勘定损人员。 查勘定损人员在查勘前,应掌握被保险人的全部承保信息,包括特别条款、特别约定、缴费情况等。 (二)查勘准备 1、查勘前要制定查勘计划和方案,要求双人查勘,并做好查勘分工。 2、根据出险工程项目的不同类型,携带必要的查勘工具和救护用具。一般的查勘工具有照相机、皮尺、工作服、安全帽、查勘记录本、有关资料等。对重大赔案件应带摄像机进行摄像,水灾事故应携带水靴。 3、查勘时应准备保险单及明细表的抄件,空白《损失清单》、《出险通知书》、《现场查勘记录》、《赔案调查笔录》、《索赔单证清单》等有关单证。 4、指导被保险人填写《出险通知书》,要求真实反映出险情况,尽量估计事故损失,并由被保险人在签章栏内签章确认。 5、工程险保单个性化较强,经常在主保险单项下附加几十个附加条款或批单。查勘定损人员应对保单内容做详细了解,以

避免工作的盲目性,使查勘定损工作有的放矢。 6、将对现场查勘的基本安排告知客户,并向客户告知查勘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开始查勘时间、现场施救及保护要求等。同时询问被保险人方面安排的配合人员名单及联系方法。 (三)现场查勘 1、核实出险时间、地点 核实出险日期是否在保险期限内,受损标的所在地点是否与保险单中载明的地址相一致。如受损财产不属于保险标的或保险期限已经终止的,应不予受理。 2、查明出险原因 (1)通过查验出险标的的损失情况、被保险人或目击者叙述的事故经过,初步掌握出险原因。 尽可能的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包括目击者证词、被保险人询问笔录(需要被询问人签字确认)、录像摄影资料等。 (2)争取消防、气象、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必要时还可聘请有关部门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事故鉴定,为准确定责提供可靠的依据。 (3)对原因不明或有疑点的应会同保户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保护现场,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或聘请专家查明原因,做出鉴定,必要时调阅、封存有关的账册、设计图纸、记录及合同。

财产保险案例分析试题

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员工不慎失火引火灾,损毁财产可否赔付? 1999年1月2日,A公司向本市一家印刷厂租借了一间100多平方米的厂房做生产车间,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为一年,若有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将支付违约金。同年3月6日,A公司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险,期限为一年。当年A公司因订单不断,欲向印刷厂续租厂房一年,遭到拒绝,因此A 公司只好边维持生产边准备搬迁。次年1月2日至18日间,印刷厂多次与A公司交涉,催促其尽快搬走,而A公司经理多次向印刷厂解释,并表示愿意交付违约金。最后,印刷厂法人代表只得要求A公司最迟在2月10日前交还厂房,否则将向有关部门起诉。2月3日,A公司职员不慎将撒在地上的煤油引燃起火,造成厂房内设备损失215000元,厂房屋顶烧塌,需修理费53000元,A公司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如果要赔,赔多少?为什么? 【争议】 本案中厂房内设备属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理应赔偿其损失,这一点不存在争议,但租借合同已到期,保险公司对是否仍应对厂房屋顶修理费进行赔偿产生了分歧。 第一种意见:租赁合同到期后,A公司对印刷厂厂房已不存在保险利益。 第二种意见:A公司继续违约使用印刷厂厂房期间,厂房屋顶烧塌,即A公司违约行为在先,在保险标的上的利益不合法,保险公司不应给予赔偿。 【评析】 一、根据《保险法》第11条第3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而在财产保险中,他无权对依法享有他物权的财产,如承租人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保险利益。因此本案中,A公司投保时,对厂房具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有效。 二、本案的关键在于租赁合同期满后,保险合同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民法通则第50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它形式。”本案中,印刷厂法人代表最终同意A公司在2月10日前交还厂房,是印刷厂对A公司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厂房行为的认可。而且,如果A公司未因火灾导致厂房屋顶烧塌,就不用支付相应的修理费用,而可将完好的厂房交还印刷厂。从以上两点分析看,保险事故发生时,A公司对厂房这一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因此,保险公司应向A公司赔偿215000元的设备损失及53000元的房顶烧塌修理费 暴雨袭来,企业财产搬迁转移,搬迁费用属于财产保险的赔付范围吗? 1995年11月,柳州市一制衣厂,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合同。1996年7月,柳州突降暴雨,24小时雨量平均达到300多毫米。而该企业的位置正处在柳东洪口不远处,7月17日,制衣厂所在的地县防汛指挥部曾下达了进入防汛紧急状态的通告,通告称:预计7月19日柳江水位将达到历史最高水位,经上级政府批准实施《应急转移方案》。要求所有非防讯人员转移,其财产就近转移到安全地区。 第二天,保险公司对制衣厂发出了《隐患整改遇知书》,该遇知书规定了该制衣厂必须尽快转移财产,保险公司在将整改通知书送达制衣厂的当天,就派人对制

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赔偿案例

施工过程中伤亡事故赔偿案例 【案件事实】 1998年5月,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川某建司),将承建的B7住宅楼建筑施工工程中的内、外墙涂料施工作业发包给四川省龙泉驿区龙泉镇书房村4组村民王某。之后,王某又将B7住宅楼内、外墙涂料施工作业转包给泸州市合江县先滩镇中埂村3组村民黄某。同时约定,施工所需升降式吊栏及安全带、安全网由川某建司提供。此后,黄某组织肖某等人进行B7住宅楼内、外墙涂料施工。1998年7月3日,由于川某建司提供的升降式吊栏挂钩脱落,加之肖某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系安全带,致其从4楼坠地受伤,造成5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川某建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9374.20元。肖某要求川某建司支付工伤补偿金等费用不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仲裁结果,当事人不服,诉至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 法院认为,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肖某在受黄某雇佣从事施工作业时受伤,应由雇主黄某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肖某赖以完成工作的升降式吊栏有瑕疵,并且川某建司违反法律规定将承建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个人,施工过程中川某建司和承包人王某又疏于安全管理,故川某建司、王某对肖某所受伤残有过错,应对肖某的伤残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百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一款、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判令包工负责人黄某赔偿肖某医疗费、护理费、工伤津贴、伤残抚恤金等共计人民币89981.40元;川某建司、王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评析】 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加大和房地产开发的蓬勃发展,建筑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壮大,全国各地随处可见繁忙的建筑施工景象。但不容忽视的是,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将施工作业层层分包,忽视安全管理,致使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事故发生后,建筑企业、承包施工者相互推诿,拒绝承担事故赔偿责任,给受害者造成了巨大伤害。该案即是一典型案例。

关于财产保全保险的几个重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

关于财产保全保险的几个重要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保险人)签订保险产品合约,保险公司以保险产品作为担保物,对诉讼当事人(被保险人)的财产保全行为进行担保,当被保险人申请错误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根据约定的赔偿限额负责赔偿或先行垫付,继而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 ?附录:28个典型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案例分享(裁判文书均附有链接,点开即可查看裁判文书原文),请到陈特的公共邮箱下载 一、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的背景 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的判决能得以实现,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制度。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诉讼财产保全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对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保证判决的顺利执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实践中,法院极少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因此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实践中,法院对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是否要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金额要求较严,在诉前财产保全中很少不要求当事人提供担保,且担保物的价值必须与被担保物的价值相当,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制度客观上造成部分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无法启动财产保全司法程序,造成诉讼权利难以有效保障,致使当事人的诉讼目的落空。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保险人)签订保险产品合约,保险公司以保险产品作为担保物,对诉讼当事人(被保险人)的财产保全行为进行担保,当被保险人申请错误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根据约定的赔偿限额负责赔偿或先行垫付,继而实现诉讼财产保全担保的目的。 相关法律关系如下图所示: 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是对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制度的创新,即当申请人因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由保险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不仅具有“财产保全担保规则”的作用,而且能打破“担保规则”的局限性,这一既担保又担责的特点是普通的担保保函所不具备的,有利于降低诉讼双方当事人及法院的保全风险,有利于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二、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的特点和优势 目前,全国各级法院能够接受的诉讼保全担保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申请人个人财产担保、银行担保以及担保公司担保。但是,上述三种担保方式均存在缺陷和不足:首先,法院接受的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标的种类较为严苛,一般只

保险案例分析研究题

1、林勇,男,40岁,1996年5月投保了10年定期死亡保险,保险金额为50000元. 投保时,林勇在投保单上地“受益人”一栏填写地是“妻子”.1999年6月11日,林勇回老家探亲,途中发生严重车祸,林勇当场死亡.之后,由谁来领取这份定期死亡保险地保险金在林勇地两位“妻子”之间发生了争执. 原来,林勇在定期人身保险投保单地受益人一栏中只注明“妻子”两字,并未写明其姓名.而在1996年5月林勇投保定期人身保险时,其妻子为徐某,两年后林勇与徐某离婚,于1999年春节与李某结为夫妇.因此,徐、李两人各持己见,同时到保险公司来申请领取保险金. 分析:本案地关键在于“妻子”在法律上实质上是一种特定地关系,并不适合作为一种保险合同中受益人地指定方式. 根据国内外地保险惯例,人身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人时,受益人地名称和住所均应记载在保险合同地有关文件中.因此,该合同应该视为无指定受益人地合同. 林勇地定期死亡保险金5万元,应作为其遗产处理,由林勇死亡时地妻子李某和林勇地子女、父母平均分摊. 启示:这是一起因受益人指定不明确而导致地保险纠纷,投保人在填写“受益人”时,是非常严肃地法律行为,建议应写明受益人地具体姓名,而不要以“法定受益人”或“妻子、丈夫、儿子”等称呼.同时,保险公司在审核保险凭据时要严格把关,提高保单地规范性,避免纠纷地发生. 2.两年前,因为性格不合等问题,刘女士与丈夫施先生正式决定协议离婚.离婚后,13岁地儿子归施先生抚养,夫妻两人仍然保持着联系. 一个月前,施先生不幸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意外身亡.他地去世使原本就支离破碎地家庭雪上加霜.考虑到儿子今后地生活问题,刘女士决定要回儿子地抚养权.在办理抚养权转换手续时,刘女士意外获悉,丈夫还有一笔20万元地保险赔偿金.原来,在刘女士离婚前,其前夫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人身险,保险金额为20万元.保险受益人填地是刘女士,根据保险合同,刘女士将获得20万元地赔偿金. 于是,刘女士决定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保险赔偿金.而施先生地父亲在得知这一消息后也向保险公司提出领取保险金地申请,这让陷入悲痛中地刘女士和施先生地父亲再次翻了脸. 刘女士认为,自己是保险合同惟一地指定受益人,依法应由其受领保险金.可是,前夫地父亲一直坚持不同意她作为受益人来领取这笔赔偿金,坚持这20万元应该作为被保险人地遗产由他来继承,施先生地父亲则认为,刘女士与其儿子早已离婚,刘女士对施先生没有保险利益,无权领取保险金,自己是儿子地继承人,故保险金应由其受领.最多因为刘女士抚养儿子而分给她一半. 保险公司最后给出地答复是,这20万元地保险理赔金应该给予刘女士,原因是离婚后,施先生并未更改保单受益人. 专家提醒:夫妻离婚后应当将原为配偶地受益人资格取消,或者变更为其他亲属,否则,被保险人死亡后,已经离婚了地原配偶是有权享受这笔保险金地.变更受益人只要向保险公司发去书面地变更申请即可. 3. 1999年,从事个体运输地顾先生将自己购买地一辆黄河牌汽车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第三责任险和汽车运输承运责任保险,交纳保险费2000多元.在投保是,顾先生地汽车并没有带挂车,但在后来地运输过程中,顾先生又增加了挂车,但并未将此事通知保险公司. 同年,顾先生在一次运送货物地过程中,不慎将一位骑自行车地人撞倒造成重伤,虽及时送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而死亡.死者地医疗及安葬费共计8500元.于是,顾先生向保险公司

车辆保险案例

包括N多的出险案例,很有实际指导意义,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最清晰的讲解,唯一普通人能看懂的保险条文。 (一)车损,第三者 (二)丢车 三)撞车 (四)索赔 保险条款精解(一)——车损,第三者 咱们先说说最主要的车损险和三责险。 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 您大概觉得即使是自然灾害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也照赔不误! 这话对了一半,大部分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都赔,惟独一样除外——地震! ★案例1:如果您的车有幸在地震中被建筑物砸到的话 应对方法:等地震过后几天再申请赔偿 出险陈述:大概由于地震造成墙体松动,终于在某一天倒下了(不要提及地震时出险) 案例2:如果您的爱车在一次急刹车中,车里的东东飞到了风挡上造成玻璃破裂 你老老实实的对保险公司说:“我的纸巾盒飞起来打中了玻璃……” 你惨了……那个理赔员会指着自己的嘴:“请看我的口型——NO!!” 正确的应对方法:小小的改变一下事实 出险陈述:我的一个练过铁头功的朋友在刹车时撞碎了风挡,OK! 记住,受车内物品的撞击所受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的! ★案例3:您如果在拖车时与别的车发生了碰撞时

应对方法:忽略一些事实存在的东西 出险陈述:别提你在拖带车辆或者被别人拖带,否则不管你有没有事故责任,保险公司一律不赔 ★案例4:如果你在事故时,打破了自己的玻璃又没有上玻璃险时,你会向保险公司索赔吗?没上玻璃险找人家索赔能行吗??行,绝对行! 玻璃险的全称是:玻璃单独破碎险,是指停车和使用时造成的玻璃损坏,而事故造成的玻璃损坏应由车损险来负责赔付。如果您没上玻璃险,当您早上起来发现自己的汽车玻璃不知道被哪个混蛋打破了,怎么办呢?? 呵呵,老招法——开车时急刹车造成的,又是脑袋惹的祸!(记得找一个身高差不多的朋友来当挡箭牌啊),如果是侧面的玻璃破了,就说侧滑时脑袋撞的好了,呵…… ★案例5:如果您的车在撞车时,打破了一个小灯,您该怎么办呢? 找保险公司,他绝对不敢不赔您,那您赚了?没,您大概要赔了。 没听明白?告诉您,每辆车的全险大概在2500-5000之间(太好的车,您就自己算吧,我数学不好),如果您在一年的保险期内没有索赔,您将在下一年投保时获得10%的无赔款优待,这笔帐您自己算算,如果索赔数量太小,哎,就这样算了吧…… 保险条款精解(二)——丢车 车辆在停放和使用的过程中难免会让人有烦心的事,其中,丢车是最倒霉的事了,不过,如果你按照我说的去做,您的损失会降到最低点。 记得啊,一旦丢车,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什么? 报警? 错!车已经丢了,哪那么容易立刻找到啊,您也未免太高估中国JC的能力了,还是想想怎么减少损失吧! 减少损失?哪那么容易啊,车都丢了,怎么减啊? 首先记得先看看自己的保险单里有没有上车辆盗抢险。 什么,没有?那你认倒霉吧,再买一辆吧

保险学案例分析题

保险学案例分析题 1、一外地游客来上海旅游,在游览完东方明珠电视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问保险公司是否予以承保? 答:保险公司不予承保,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对投标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东方明珠塔》的存在不会为投保人(游客)带来法律意义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的发生事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游客对东方明珠塔没有经济利益,该游客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这属于无效的保险合同,故此,保险公司应该不予承保。 2、有一租户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租户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租户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租户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问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如果租户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 答:(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时到保险事故始终要有可保利益,若保险合同订立时具有可保利益,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可保利益,保险合同无效,本案例中,租户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一年,租期满后退房时,并没有办理火险保单转让手续,所以发生保险事故时,因合同效,保险人不

履行赔偿责任。 (2)对于一般财产保险而言,保单转让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并由其签字。否则,转让无效,本案例中若租户退租时,将保单私下转让给户东,并没有征得保险人同意,则保单转让无效。 3、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与卖方交易采取的是离岸价格。按该价格条件,应由买方投保。于是企业以这批尚未运抵取得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投保海上货运险。问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 答:愿意承保,因为海上运输保险的特殊性,货物装运后,随着提单的转让,买方即有保险利益,并且,保险责任均为承运人控制,并不为因为买卖双方对货物有否可保利益而发生变化。 4.某家银行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答: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违反保证的后果是严格的,只要违反保证条款,不论这种行为是否给保险人造成损害,也不管是否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保险人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在本案中,银行在投保时保证24小时都有警卫值班,但某日有半个小时警卫不在岗。不论警卫不在岗与盗窃是否有因果关系,保险人都不承担赔偿责任。 5、某外贸企业于1995年5月8日将一批出口货物向保险公司投保货物运输保险,起运港为上海,目的港为伦敦;保险金额为500万元,

汽车保险查勘与定损典型案例分析

渤海石油职业学院毕业论文题目:汽车保险查勘与定损典型案例分析 系别:机电工程糸 班级:07级汽车大 姓名: 学号:2007348046

目录 摘要 (2) 关键词 (2) 1.汽车保险 (2) 2.汽车理赔定损及流程 (8) 3.汽车理赔工作的特点、工作原则和我国的保险理赔服 务 (10) 4.案例分析 (14) 总结 (17) 五、参考文献 (18)

汽车保险查勘与定损典型案例分析 [摘要]文章论述了汽车保险的含义、汽车保险的分类、理赔流程以及理赔工作的特点和工作原则、我国汽车保险,通过对汽车保险与理赔的各方面叙述让我们对它有个具体的认识,对保险行业有深该的了解。把我国和国际上本专业的对比,认识到我国这方面的一些不足。同时列举几例切实地了解汽车保险在生活中的运用,与它在现在社会的重要性。 [关键词]汽车保险理赔工作原则 一、汽车保险 汽车保险产生的前提是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客观存在,使人们寻找设法对付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措施,但是,对于预防和控制显然是有限的,于是人们想到了经济补偿,而保险业就作为一种有效的经济补偿措施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可以说,没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就不会产生保险,并且人类社会越发展,创造的财富越集中,遇到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就越大,就越需要通过保险的方式提供经济补偿。 (一)汽车保险含义 汽车保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

保险学案例分析报告题

案例分析题 1.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为什么? 2.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80万元,保险有效期间从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若: (1)该企业于2月12日发生火灾,损失金额为4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1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5月18日因发生地震而造成财产损失6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1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3)12月18日因下暴雨,仓库进水而造成存货损失7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企业财产实际价值为7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3.某甲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4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向B 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乙车没有投保。后造成交通事故,导致乙车辆财产损失32万元和人身伤害8万元,甲车辆损失28元和人身伤害2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主负主要责任,为80%;乙车主负次要责任,为2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主要责任免赔15%,负次要责任免赔5%),则: (1)A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2)B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1.(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租人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保险利益。(3分) (2)房东不能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赔。因为保单转让没有经过保险人办理批单手续,房东与保险人没有保险关系。(3分) 2.(1)保险公司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40×80/100=32万元。因为该保险为不足额保险,所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2分) (2)由于地震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责任免除,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2分)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例及分析

遇到交通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902741595.html,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例及分析 怎样才能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获得合理的赔偿?货车与机动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车主死亡,货车方应该赔偿多少钱给死者方?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个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例及分析。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例及分析 【案情】 10年3月份,xx区某小区门口,一对婆孙晚饭后散步,被一辆伊兰

特车冲撞,外婆当场死亡,外孙女经抢救7天无效也失去了生命。驾驶员张某系无证驾驶并且肇事后逃逸,于1个小时候到公安局自首。据司机交代,该车为徐某所有,放吴某的汽车出租店出租,张某系出租店隔壁轮胎修理厂店主,事发当晚张某从吴某出租店里开出车辆赴某酒店与吴某吃晚饭,事先与吴某通过电话,告知其开车前往的事实。该车辆交强险金额12万,商业险金额50万,投保人为某汽车公司(该车辆为按揭,并且购车送保险),被保险人为车主徐某。事后,受害者家属将司机陈某,车主徐某,出租店老板吴某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前三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承担责任。本人与浙江天朝律师事务所陈永平律师接受受害者家属委托,作为法律援助出庭诉讼。 【争论焦点】 1、以营利为目的将非营运车辆放在出租店出租,是否改变了保险标的物的使用用途及显著增加其风险系数?如果认定其改变了使用用途,危险系数显著增加而不通知保险公司,商业险可以拒赔。 法条依据: 《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六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

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 《新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2、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了明确无误的告知义务?无证驾驶属于保险理赔的免责条款,但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必须明确的,显著的告知投保人知晓,否则该免责条款无效。 法条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财产险理赔实务及案例分析

现场查勘要点:根据被保险人提供的索赔或报损,进行现场核对工作,按照保险标的进行分类和整理。损失的定量操作–如果是火灾的事故,必须通过现场做清点计算工作,尤其要根据火烧现象估计火烧的程度。 分类、核对保险标的固定资产 ?建筑物或房屋 ?装饰或装置 ?机器设备 ?电气设备 ?办公设备 ?在建工程 存货 ?原材料?半成品或在制品?产成品 ?来料加工 现场查勘方法: 常用方法 按类别清点-(固定资产、存货) 按区域清点-(平面图、功能区、摆放位置等) 按帐面清点-(财务帐、设备卡、仓库帐、生产记录、交接班记录、运行记录等) 非正常方法(现场破坏或时间限制或灭失或其他条件限制) 抽查-(选定方法、明确标准、合理比率、结果确定) 复原推算-(按特征如体积、位置、使用或生产等) 资料推算-(无现场、无实物;按相关资料用逻辑分析推算)现场查勘注意点: 必须有清楚、详细的记录 必须有对应的图片、资料等现场支持依据 对待有差异、分岐部分,应必须分析,查找原因,寻找解决的方法,力争在最佳时机合理解决。如果工作复杂,可以先易后难。 转换角色,自我检查清点工作的合理性,以平静的心态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解释。 现场清点中尽量避免谈保险责任、赔与不赔、赔多赔少的问题。 尽量在现场完成数量清点工作,达成一致意见。案例分析(承保不规范引发的理赔纠纷)损失控制?有效的现场指导及施救措施

程序、时间、人员组织、专业技术等 ?尽快完成充分的现场取证 无论是否保单责任成立,仍需按程序操作 ?事故原因判断准确,明确责任 ?正确理解保单条款及法律规定 例:来料加工,标的物的变化?定损,结案快速准确,标准合理,尺度适中。 ?专业对口,加强沟通,相互理解 ?避免失控 ?避免诉讼 ?选择有经验的公估公司或专家顾问 案例分析(保险利益原则引发的理赔纠纷)损失理算及方法固定资产 建筑物或装修 机器设备、电子设备、办公用品 1.全损还是部分损失,重建或重置还是修复, 2.了解设备的性能、原状、使用年限、购置价格 3.分析了解恢复方案及标准,事实依据,修复或重置的内容与原标的物的对比。 4.市场调查、供货商咨询、同类比较需考虑的问题: 恢复方案及费用的合理性,不合理的是什么?正确的是什么?依据是什么? 损失后的影响因素,如精度、性能、产能、寿命、强度等 是否是同性能,同功能,同型号,充分体现补偿原则 是否有改善、提高、增加的因素是否是易损、易耗损失理算及方法存货 原材料、半成品或在制品、产成品、来料加工 1.全损还是部分损失,是否可再利用,以往处理的手段和方法 2.存货的功能、原始状况、保存及生产情况、购置价格或生产成本、生产标准 3.原材料的来源、等级、现市价、供需关系 4.产品的销售现状、市价、 考虑的问题: 再利用的价值、全损的残值、处理的方法和依据

保险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保险学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篇一:保险学案例分析题 1、一外地游客来上海旅游,在游览完东方明珠电视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问保险公司是否予以承保? 答:保险公司不予承保,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投保人 对投标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东方明珠塔》的存在不会为投保人(游客)带来法律意义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的发生事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游客对东方明珠塔没有经济利益,该游客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电视塔投保,这属于无效的保险合同,故此,保险公司应该不予承保。 2、有一租户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租户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租户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租户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问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如果租户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为什么? 答:(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时到保险事故始终要有可保利益,若保险合同订立时具有可保利益,而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具有可保利益,保险合同无效,本案例中,租户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一年,租期满后退房时,

并没有办理火险保单转让手续,所以发生保险事故时,因合同效,保险人不 履行赔偿责任。 (2)对于一般财产保险而言,保单转让一定要事先征得保险人同意,并由其签字。否则,转让无效,本案例中若租户退租时,将保单私下转让给户东,并没有征得保险人同意,则保单转让无效。 3、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与卖方交易采取的是离岸价格。按该价格条件,应由买方投保。于是企业以这批尚未运抵取得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投保海上货运险。问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 答:愿意承保,因为海上运输保险的特殊性,货物装运后,随着提单的转让,买方即有保险利益,并且,保险责任均为承运人控制,并不为因为买卖双方对货物有否可保利益而发生变化。 4.某家银行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答: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违反保证的后果是严格的,只要违反保证条款,不论这种行为是否给保险人造成损害,也不管是否与保险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保险人均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在本案中,银行在投保时保证24小时都有警卫值班,但某日有半个小时警卫不在岗。不论警卫不在岗与盗窃是否有因果关系,保险人都不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保险与索赔

建设工程保险与索赔 第一部分、工程保险与索赔实务 第一节、国内法律、示范文本相关规定 第二节、FIDIC合同规定 第三节、国际银行项目规定 第四节、一般投保程序、投保原则和保险类型的选择 第五节、投保人与投保标的 第六节、确定保险期间 第七节、保险金额与赔偿限额 第八节、免赔额的设定 第九节、选择工程保单 第十节、确定使用条款 第十一节、优化投保方式 第十二节、工程保险索赔 第二部分、保险索赔案例 第一部分工程保险与索赔实务 工程保险投保是指投保人(承包商、业主或其他相关建设主体)根据项目风险的实际,在作出保险安排计划,确定标的、选择条款和确定保险人的赔偿条件后,向保险人提交保险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保险按照一定程序作出承保决定后,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的整个活动过程。工程投保方案的制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首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工程保险的法律法规,这是投保的基本前提,为此,先介绍有关法律、合同对工程保险投保的规定,然后按照投保的一般程序介绍有关的内容。 第一节国内法律、示范文本相关规定 一、建筑法律的有关规定 1998年3月颁布的《建筑法》第48条和原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文件中,都要求建筑施工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险,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能力,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二、国家开发银行对贷款项目保险的安排规定 国家开发银行于1999年10月颁发的《贷款项目工程保险管理暂行规定》指出:开发银行人民币贷款的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贷款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建设项目,借款人或工程承包人等应根据风险情况投保。险种包括建筑(安装)一切险、综合财产险;借款人使用开发银行贷款自行采购原材料、设备的,应要求制造方、运输方、供货方办理产品制造、运输等履约环节的保险手续。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 1999年12月,原建设部和工商总局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40条规定: 1、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者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材料和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二节FIDIC合同规定 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需要购买何种保险,一般是在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由业主和中标承包商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风险分担和保险的安排最终会反映在工程承包合同中。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编辑出版的工程合同标准格式是受世界工程界广泛认可的合同范本,其对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分担、保险购买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我国工程界也开始结合国际化的工程(外资参与工程、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工程)使用或推广这一合同条款。 一、FIDIC合同简介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于1999年出版了4版合同标准格式,包括:《施工合同条件》、《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款》、《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款》和《简明合同格式》。 1、《施工合同条件》适用于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项目,通常由承包商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进行工程施工,但该工程可以包含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气和(或)构筑物的某些部分。 2、《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款》推荐用于电气和(或)机械设备供货和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通常由承包商按照业主的要求,设计和提供生产设备和(或)其他工程,可以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或)构筑物的任何组合。 3、《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款》适用于移交钥匙方式提供工厂或类似设施的加工或动力设备、基础设施项目或其他类型的开发项目,通常由承包商进行全部设计、采购和施工,提供一个配备完善的设施“转动钥匙”即

索赔案例分析

六、索赔案例 【案例一】埃及建设部项目工期延误及其费用索赔。 中建公司承建的埃及住宅十月六日城3000套工程,萨拉特城4000套工程和萨达特城2000套工程,萨达特城二区工程3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工程等,总建2,总工程合同价为124898640埃磅。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由于筑面积100余万m 业主拖欠工程进度款,这是因为按合同规定对钢筋、水泥、木材、玻璃应由业主负责供应的指标迟迟不到位、工程变更频繁、地基承载力需作土质处理、砂暴等恶劣自然气候及非公司的过失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合同工期在幅度延误和巨大的成本外额外开支,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据此,中建公司邀请英国高级律师于1992年元月向埃及建设部提出索赔报告。 1.工期延误一览表(见表4) 表4 2.索赔项目和费用构成(见表5) 表5

3.索赔费用计算 ⑴人员往来机票费。因工期延误,为完成工程余额,5个项目共新来人员总数341人。北京至开罗往返机票为8030埃磅,该项索赔总金额为2738230埃磅。其计算公式为:人数×往返机票费=机票费索赔金额。 ⑵保函延期费。包括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的延期损失和机械保函延期上交税收费用损失。履约保函为合同额的5%,中建公司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履约保函额度的25%无息抵押金,利息为18%,下面分别进行计算: ①履约保函保证金利息损失计算式为: 履约保函额×无息抵押金(%)×年息(%)×延期(年)=履约保函保证金损失索赔金额

②履约保函和机械保函延期费用损失计算式为: 已发生的实际费用(埃磅)部分+(美元)部分+预计将发生的部分 ③机械设备保函延期时上交的海关税损失计算式为: 机械设备保函费×海关税率(%)×延期次数(次/年) ⑶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埃及政府规定,新办理劳动证、居住证的费用标准为: ①劳动证:新办费用为209埃磅,延期费用为106埃磅。 ②居住证:新办费用为42埃磅,延期费用为42埃磅。 ③各项目因工程延误,办理新来工作人员的劳动证、居住证费用损失的计算式为:新办证人数×〔新办理劳动证费用+(延期费用×延期次数)+新办理居住证费用+(延期费用××次数)〕=劳动证、居住证办理延期费用 ⑷拖欠工程款利息、合同期内的维修金利息,按合同完成工期结束时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的5%的维修金额及工程延长天数计算。 延期后工程维修金利息按剩余工程营业额的5%的维修金额及延长期(工期延长天数的一半)计算。维修金推迟支付利息索赔计算公式为: 合同规定完工结束时剩余工程营业额×5%(维修金)×18%(年利率)×延长期(年)=维修金推迟支付利息 合同完工期内维修利息索赔计算式为: 合同期结束时已完工程营业额×5%×18%(年利率)×延长期(年) 拖欠工程进度款利息,按业主认可的工程进度款额及实际天数计算。此项索赔额总计为2931159埃磅。 ⑸防火、防盗保险费损失。埃及政府规定,每年必须对工程进行防火、防盗保险。工期延长,防火、防盗保险次数就要相应地增加,给中建公司造成了损失,此项索赔金额总计为300944埃磅。 ⑹人工费上涨,各项项目剩余工程所需日数如表6所示。 表6 32201 122608 萨达特城2000套3935151 976532 萨达特城二区761397 玛利娜旅游村 289725 此项索赔金额总计为:6746575埃磅。具体计算分三部分情况: ①十月六日城3000套和萨达特城4000套,在延期内完成工程比例为: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 ②萨达特城2000套和玛利娜旅游村在延期内完成工程比例:第一年60%,第二年40%; ③萨达特城二区在工程延期内完成工程比例:第一年40%,第二年30%,第三年20%,第四年10%。 则人工费上涨计算为 n AQDCB )%Σ(=××%×i i 1i=1 A——人工费上涨费(埃磅)式中; 1 Q ——某项目剩余工程量所需工日数(工日); D ——每天人工工资平均数(埃磅); C——第i年完成剩余工程量比例(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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