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考试法理学之法的作用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考试法理学之法的作用
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考试法理学之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于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影响,

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

用的形式和内容,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在我们的

考试中,法的规范作用是基

础考点,而在我们的考试中法的规范作用考法相对比较简单,所以这个部分大家不应该丢分!

法的社会作用一是维护阶级统治,二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记忆口诀:影评教育强。

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此时法就像一盏明灯,为我们指引了一条明路。

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这里,评价的对象是他人,大家可以这样理解法的评价作用,他人的行为就像是做一份

试卷而标准答案就是我们的法律,通过标准答案来评判他人行为是否符合我们的答案标准。根据评判官的身份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专门的评价和一般的评价。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的对象是

你我他大家。

预测作用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内容,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以及行为

的后果。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测。

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所以要明确针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才会体

现法的强制作用。

【例题】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

引的有:

A.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C.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D.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

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答案】BD解析:根据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的不同,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

和有选择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也叫不确定的指引。确定的指引,是指人们必须根据法律规

范的指示而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有选择的指引是指人们的行为有选择的余地,

可以这样行为也可以不这样行为,我们可以记为确定不选择,选择不确定。AC选项,法律

规定很

明确,人们的选择没有选择的余地,因而属于确定的指引,B选项书面形式,当事人在签订

合同是既可以选择也可以选择口头或者其他形式,显然人们又选择的余地,因而属于有选择

指引,选项D同样,对于股东的出资方式是可以选择的,因而当选。

【记忆口诀】选择不确定,确定不选择

【例题】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

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C.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反映了法的保护自由价值

的作用

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答案】D 解析:A选项,陈法官根据法律规定选择自己的行为,体现的是法的指引

作用,法院对于王某行为的判决体现的是法的评价作用,评价的是他人的行为,而且属于一

种专门评价,有法律约束力。林某参加法律培训之后重视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是他在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后,运用法律开展接下来的经营活动,体现的是法的指引作用,反映了法

的保护秩序价值的作用。法的强制作用体现的是对违法犯罪者的制裁,王某违法法律规定后

受到相应处罚,正是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因而D当选。

【记忆口诀】指引自己,评价他人,教育大家,预测对方,强制违法犯罪者。

【例题】法律是一种判断标准,一种评价尺度。因此,运用法律可以评价人们行为的下

列哪些方面?()

A.是否合法或者违法

B?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C.是否合理或者不合理

D.是否好或者坏

【答案】AB 解析:该题是对法的评价作用的考查,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

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因而选项AB当选。

【思考】如何理解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的关系呢?

法的规范作用,其实是通过对每个人的行为的规范来达到一个社会稳定的这样一个效

果,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维护阶级的统治、维护我们社会的公共利益,所以说法的规范作用是手段而法的社会作用才是最终的目的。

法理学的意义

2010年备战考研专业课学习之法理学的意义 2009年08月17日 11:23 来源:人民网教育 1.是学习法学其他学科的需要 2.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需要 3.是培养法律理论素质的需要首先,部门法学和法律实务所要解决的问题大都是实证性、实践性、技术性很强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法理学作指导。其次,现代社会各方面的发展都很迅猛,社会对法律的需要不断增加和变动。与此相适应,新的法律源源不断地制定出来,旧的法律则接连不断地修改和废止,有关法律的知识总量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学习法理学,培养法律理论素质和法律思维能力,比仅仅习得具体的法律知识更重要得多。显然,具有较高法律理论素质和法律思维能力的人比起那些仅仅掌握法律的某些细节性知识的人,能更好适应法律和社会的进步、变化。再次,法律职业者容易受自身的法律偏见和法律经验的束缚,容易盲从现行的法律制度。 4.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 法学的方法论 一.法学方法论原则 以唯物辩证法为根本方法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必须坚持下列方法论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二)坚持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观点 (三)坚持社会现象的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的观点 (四)坚持社会历史的发展观点 法的概念 一.法的用语 1.中国历史上法的用词 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 2.西方历史上法的用词 二.法的释义

从人类的法律思想史上,法的定义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非马克思主义的,一类是马克思主义的 第一,从立法者的角度来给法下定义,认为法是某种意志或命令。 第二,从司法者的角度来给法下定义,认为法是法官的判决。 第三,从守法者的角度来给法下定义认为法是约束行为的规范。 第四,从法的作用的角度来给法下定义,着重说明法的工具性。 马克思主义法的定义: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或人民)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或人民)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与非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相比,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揭示了法与统治阶级的内在关系。法是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是从统治阶级的立场出发,根据统治阶级的利益标准和价值观念,来调整社会关系的。 第二,揭示法与国家的必然联系。法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经由国家而上升为法的。 第三,揭示法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因果联系。历史上出现的一切法,既不能从法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人类的精神世界来理解,而必须从法的物质生活条件来理解。 第四,揭示了法的主要目的、作用和价值。法是统治阶级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行为规范体系,具有一定的目的性,即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 第五,揭示法的主体内容和调整机制。法的主体内容是以规范形式规定和确认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法对人们的行为的指引和导向亦是通过权利和义务机制实现的。 总之,马克思主义的法的定义科学地揭示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下面将以这一定义为基础,进一步深入分析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法理学的功能

法理学的功能 阅读次数:6714 刘作翔 注:此文系作者为其主编的法律硕士教材《法理学》一书撰写的代序言,该书即将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2月出版。 法理学是用来做什么的?这是初进大学法学院学习的学生们自然会发问的问题,也是那些已经有了一段学习经历,且已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的硕士生们甚或博士生们经常疑惑的问题。对于我们这些被称为在"法理学领域"里工作了一、二十年的人士们来讲,这一问题也是一个时常困扰和自问的问题。用一个法学命题来归结,即"法理学的功能"。 多年前,我曾在一篇探讨"法学学"问题的文章中,对这一问题做了一点思考和回答。我当时从对各不同法学学科和门类的不同功能比较的角度,宏观地概略地提出"法理学承载着解决人们法的观念层面的功能"。[01]将法理学的功能定位为"法律观念的启蒙,法律理念的确立"。现在来看,这一论点仍能成立。只不过有点儿失之简单。它还需要回答法理学是如何来进行"法律观念的启蒙",和如何来塑造"法律理念的确立"的,也即法理学是如何来行使和发挥其功能的。 要继续深入回答这一问题,我们首先需要对观念与知识的一般关系做一点简单的剖析。观念要建立在知识的基础之上。知识对于观念的建立有着重要的作用。这也正是我们高度重视以知识作为核心的人的素质全面提高的原因。法律观念的建立也离不开法律知识做基础。没有法律知识,法律观念无以建立;即使建立起来,也不牢靠。因为它不是建立在以知识作为内在积淀而形成的一种自觉信念和信仰体系,而是靠外在的因素灌输起来的(尽管我们有时也不得不强调灌输)。有时候,法律知识本身就构成法律观念的一部分。

而谈到法律知识,可能有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法律的知识",即我们日常生活和法律生活中经常讲到的宪法、民法、刑法、诉讼法等等具体法律中所包含的那些知识;另一部分是"关于法律的知识",即法理学领域中所涵盖的那些基础知识内容,诸如法的概念,法的要素,法的渊源,法律体系,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等,这些基础知识内容是单靠那些具体法律知识所无法完整地获得的,而需要通过"法理学"的专门学习才能获得。这些法理学的"基础知识"被定位为"法理学的基本问题",这样的表述虽有点同义反复,但表达了法理学确有一些最基本的问题,实则是法律学的最基本的问题。 有了以上两部分的知识积累和储备,方可以形成我们的法律观念,塑造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理念,完成一个习法律并以此为职业的现代法律人所应具备的知识储备和职业素质。 法理学除了具有"法律观念的启蒙,法律理念的确立"的功能外,它对法律实践有没有功能?有什么功能?这也是一个需要回答的问题。法理学大师们曾对法理学及其功能做过很多解说。其中我认为说得比较透彻的是美国的法理学家德沃金教授的法理学观点。 德沃金教授讲道:"法律的一般理论肯定是抽象的,因为它们旨在阐释法律实践的主要特点和基本结构而不是法律实践的某一具体方面或具体部分。除了具有抽象性外,它们是建设性的阐释:它们力图充分地说明整个法律实践,同时还力图在探明法律实践和对这种实践的最佳论证之间保持平衡。因此,在法理学与判案或法律实践的任何其他方面之间,不能划出一条固定不变的界线。法哲学家们对任何法律论证所必须具备的一般要素和阐释基础展开争论。我们可以从反面来谈。任何实际的法律论证,不论其内容多么具体和有限,都采用法理学所提供的一种抽象基础,而且当这些对立的基础产生矛盾时,法律论证就只能采用其中之一而反对其他。因此,任何法官的意见本身就是法哲学的一个片段,甚至哲学被掩盖,人

xx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难点法的作用

xx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难点法的作用在xx年司考法理学中有许多重要考点,那么这些考点一定要背熟!本文“xx年司法考试《法理学》重难点:法的作用”由出guo 网而出,祝您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1.指引作用 (1)指引作用的对象:自己的行为。 (2)指引作用的形式: ①个别性指引,即通过一个具体的指示形成对具体的人的具体情况的指引。 ②规范性指引,是通过一般的规则对同类的人或行为的指引。个别指引尽管是非常重要的,但就建立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而言,规范性指引具有更大的意义。 (3)立法中指引的方式: ①确定的指引,即通过设置法律义务,要求人们作出或抑制一定行为,使社会成员明确自己必须从事或不得从事的行为界限。 ②不确定的指引,又称选择的指引,是指通过宣告法律权利,给人们一定的选择范围。 2.评价作用 评价作用是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 在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评价人的行为的基本标准。 评价作用的对象是他人的行为。

3.预测作用 预测作用是指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 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 4.教育作用 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 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一般人的行为。 教育作用分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 5.强制作用 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 强制作用的对象是违法者的行为。 制定法律的目的是让人们遵守,希望法律的规定能够转化为社会现实,因此法律需要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而法律的强制性有助于提高法律的权威性。 【提示】司法考试的重点是指引作用。 【例题·多选题】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哪些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 ) A.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C.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X年江西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题库(带答

2014年江西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题库及答案 单选题 第一部分: 第1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有机统一,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A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 B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C依法治党、依法治国、依法治军 答案A 解题思路: 第2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提出了( )法治体系建设目标。 A三大 B四大 C五大 答案C 解题思路: 第3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以下相关表述不正确的是()。 A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B法律主要发挥教化作用,道德主要发挥规范作用 C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答案B 解题思路: 第4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A立废 B立改废 C立改废释 答案C 解题思路: 第5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将每年()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 A七月一日 B十月一日 C十二月四日 答案C 解题思路: 第6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 A组织双方协商 B引入第三方评估 C组织开展调研 ABC 答案B 解题思路: 第7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制度,把贿赂犯罪对象()。A由财物变为财产性利益

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 附答案

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附答案 《邓小平法制理论与依法治国》部分 一、的判断题 1.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 2.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法治是我们的目标"。╳ 3.我们的民主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 4.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5.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6.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 7.民主法制代替个人专断行政是现代化在政治领域的界碑。√ 8.人民政协是国家立法组织。╳ 9.邓小平提出了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并举的战略。√ 10.维护宪法、的法律尊严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1.立法工作要坚持把调整政治活动的法律作为立法的重点。╳ 12.改革最终能否成功决定于经济体制改革。╳ 13.遏制腐败,监督是关键。√ 14.坚持依法治国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15.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伴随农业文明的兴起而出现的。╳ 16.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基本价值原则是发展。╳ 17.法律是具有内在联系、的协调统一的有机体。╳ 18.中国最大的实际就是发展生产力。╳ 19.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20.我国有权制定法律的是中共中央。╳ 21.配套法律是指有一个法律颁布以后,还需要一个或一些与之相关的法律的颁布,才能具体实施。√ 22.实施细则是指一个法律颁布以后,为了便于实施和具体操作,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此作出详细规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23.我国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是法律。╳ 24.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首先应当考虑的因素是立法权统一。╳ 25.体现和维护人民民主就必须树立法律的权威。√ 26.党的政策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和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27.法治的特征植根于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 28.法治的核心部分是针对国家权力本身,要求权利监督与制约。╳ 29.程序公正是指法院正确地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次序、的方式和手续来处理案件。√ 30.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的经济,即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自主性。√ 31.市场经济要求统一开场,也要求市场国际化。√ 32.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精髓。╳ 33.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的统一。√ 34.精神文明分为思想道德方面和教育科学文化方面。√ 35.精神文明是指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在精神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文明成果。√ 36.社会主义法制的唯一要求是:违法必究。╳ 二、的选择题 1.社会主义本质规定和必然要求是(A)。 A.民主法制 B.无产阶级专政 C.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D.政治协商制度 2.发展民主政治,健全(C)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在中国的历史命运与前途。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作用与价值复习笔记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的作用与价值复习笔记 一、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一)法的作用分类 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二)法的规范作用的种类{重点掌握} 1.指引作用: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 (1)对人的行为的指引有两种形式: ①个别性指引;②规范性指引。 (2)从立法技术上看,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通常采用两种方式: ①确定的指引(义务性指引);②不确定的指引(权力性指引) 2.评价作用: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 3.教育作用: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又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 4.预测作用:凭借法律的存在,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 5.强制作用:指法可以通过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 (三)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涉及三个领域和两个方向{一般掌握} 法的规范作用取决于法的特征,法的社会作用是由法的内容、目的决定的。 1.三个领域: (1)社会经济生活(2)政治生活(3)思想文化领域 2.两个方向: (1)政治职能(阶级统治的职能)(2)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四)法的作用的局限性(反对法律万能论){重点掌握} 1.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

2.法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制约; 3.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如人们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 4.法律自身条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力的局限。 二、法的价值 (一)法的价值的含义与意义{一般掌握} 1.法的价值的含义 法的价值是指法这种规范体系(客体)有哪些为人(主体)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简而言之,法的价值就是法对人的有用性。 2.法的价值的意义 具体而言,法的价值这一范畴包含如下意义: (1)同价值的概念一样,法的价值也体现了一种主客体之间的关系。 (2)法的价值表明了法律对于人们而言所拥有的正面意义。 (3)法的价值既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更包括对应然法的追求。 (二)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 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在2008年的大纲中已经被删除了,但它是理解许多法理学问题的关键,故在此加以说明。 1.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含义 价值判断,是指法律所拟定的原则、规则、制度等客观存在,人们必须从它们能否体现和满足人们的需要、能否有更为理想的原则、规则、制度存在等角度予以分析,从而涉及法律的应然状态和理想追求的问题。 事实判断,是指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与判断。在法学思潮上,代表事实判断的研究方法主要有三类:规范分析方法,以凯尔森所创的纯粹法学为代表;社会实证方法,以法社会学为代表;历史实证方法,以历史法学为代表。 2.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区别: (1)判断的取向。价值判断是作为主体的人所进行的相关判断,它以主体为取向尺度,随主体的不同而呈现出差别;事实判断是以法律制度为判断的取向,判断的维度价值判断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事实判断应尽可能做到“价值中立”。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题库.doc

2017年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题库(题库仅供学习参考、考试题目与答案可能有调整,不要简单复制粘贴) 一、单向选择题 1. (B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人民当家作主 C.实现工农联盟D.无产阶级掌握政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A )。 A.人民 B.党 C.政府 D.国家 3.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C )通过。 A.三分之一以上 B.三分之二以上 C.过半数 D.五分之一以上 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可以作为证人的是(C )。 A.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B.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 C.不能正确表达意志和不能辨别是非的人 D.未成年人 5.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哪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B ) A.被告人李某是聋哑人,涉嫌故意杀人,审理时其只委托了一名辩护律师B.未满十八周岁的刑某因涉嫌抢劫,其法定代理人无经济能力为刑某委托

辩护律师 C.外国人渡边涉嫌盗窃,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 D.被告人方某、周某共谋诈骗,审理时周某委托了2 名辩护律师,而方某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律师 6. 宪法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 C )。 A.基层自治性群众组织 B.基层政权机关 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D.基层政权机关派出机构 7.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C )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A.16 B.17 C.18 D.20 8. 下列权利中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是( A )。 A. 出版自由 B. 宗教信仰自由 C. 平等权 D. 人身自由权 9. 依照宪法,( B )必须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中央军委主席 D.国务院 10. 在单位犯罪中,能够对单位适用的刑罚方法是(C )。 A.吊销营业执照B.没收财产 C.罚金D.剥夺荣誉称号 11. 宪法规定,连续任职可以超过两届的是(A )。

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大全

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库 第一章邓小平法制理论与依法治国 一、单项选择题 1、当代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A、工人阶级领导的全国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B、工人阶级领导的全体劳动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C、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的农民、的公务员、的解放军、的知识分子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D、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农民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的民族资产阶级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2、坚持有法可依、的有法必依、的执法必严、的违法必究的方针,其核心是()。 A、有法可依,建立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B、有法必依,法律面前 C、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的农民、的公务员、的解放军、的知识分子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D、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农民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的民族资产阶级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 3、施依法治国方略的目标是()。 A、建设富强、的民主、的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B、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C、建设社会主义文明进步的国家 D、建设人民民主专政的法制国家 4、目前,我这法治建设上的一个突出问题是()。 A、我国的法律体系尚不建全不能基本做到有法可依 B、很多人不知法、的不懂法、的缺乏守法、的执法意识

C、法律不权威,甚至某些法律的权威性丧失 D、有法不依、的执法不严、的违法不究 5、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的基础、的灵魂是()。 A、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社会主义民主 C、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确保法律的权威性 二、多项选择题 1、邓小平法制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 A、确立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战略地位,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本质特征的认识 B、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辩证关系 C、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与我国现代化的内在联系 D、全面阐述了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2、法治不仅体现为权力依法运行的一种国家形态,而且是一种现代化的法律制度形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根据法治原则,实行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主要表现为法治原则的()。 A、法治的普遍性原则 B、法治的价值原则 C、法治的权威性和目的性原则 D、法治的形式合理性原则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渊源可以归结为()的法律渊源。 A、以宪法为核心 B、以行政法为核心

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客观性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5分) 1.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规范是()。 A.国家政策 B.国家法律 C.社会道德 D.组织纪律 1.B. [解析]根据定义,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所以正确选项是B选项。 2.法律规范中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是法律规则的()。 A.假定条件部分 B.法律原则部分 C.纪律规则部分 D.法律后果部分 2.A. [解析]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所以正确选项是A选项。 3.行政主体不能成为处理涉及自身利益纠纷的裁决者的规定,体现了()。 A.依法行政的原则 B.正当程序的原则

C.讲求效率的原则 D.执法合理的原则 3.B. [解析]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遁正当法律程序。正当程序的内容包括:第一、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第二、说明理由;第三、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其意见的机会。所以正确选项是B选项。 5.在我国宪法序言中增加“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思想的是()。 A.1988年《宪法修订案》 B.1993年《宪法修订案》 C.1999年《宪法修订案》 D.2004年《宪法修订案》 5.D. [解析]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第十八条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增加“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思想。所以正确选项是D选项。 8.在我国,可以对河流拥有所有权的是()。 A.某渔民 B.某航运公司 C.某合伙企业 D.国家 8.D. [解析]依据《宪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所以正确选项是D选项。 15.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不属于当事人的是()。

事业单位公基法律知识:法理学之法的作用

事业单位公基法律知识:法理学之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于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影响,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在我们的考试中,法的规范作用是基础考点,而在我们的考试中法的规范作用考法相对比较简单,所以这个部分大家不应该丢分! 法的社会作用一是维护阶级统治,二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记忆口诀:引评教育强。 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此时法就像一盏明灯,为我们指引了一条明路。 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这里,评价的对象是他人,大家可以这样理解法的评价作用,他人的行为就像是做一份试卷而标准答案就是我们的法律,通过标准答案来评判他人行为是否符合我们的答案标准。根据评判官的身份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专门的评价和一般的评价。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你我他大家。 预测作用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内容,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测。 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所以要明确针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才会体现法的强制作用。 【例题】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的有: A.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C.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D.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答案】BD解析:根据法律规范中的行为模式的不同,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有选择的指引也叫不确定的指引。确定的指引,是指人们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示而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有选择的指引是指人们的行为有选择的余地,可以这样行为也可以不这样行为,我们可以记为确定不选择,选择不确定。AC选项,法律规定很明确,人们的选择没有选择的余地,因而属于确定的指引,B

公务员法律基础知识考试试题汇总

公务员法律基础知识考试试题汇总 公务员法律基础知识考试试题汇总(一) 一、判断题 1.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 2.邓小平同志一再强调:"法治是我们的目标"。╳ 3.我们的民主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 4.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5.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 6.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摆在首要位置。√ 7.民主法制代替个人专断行政是现代化在政治领域的界碑。√ 8.人民政协是国家立法组织。╳ 9.邓小平提出了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并举的战略。√ 10.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1.立法工作要坚持把调整政治活动的法律作为立法的重点。 12.改革最终能否成功决定于经济体制改革。╳ 13.遏制腐败,监督是关键。√ 14.坚持依法治国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 15.依法治国作为国家的基本方略是伴随农业文明的兴起而出现的。╳ 16.社会主义法治的最基本价值原则是发展。╳ 17.法律是具有内在联系、协调统一的有机体。╳ 18.中国最大的实际就是发展生产力。╳ 19.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20.我国有权制定法律的是中共中央。╳

21.配套法律是指有一个法律颁布以后,还需要一个或一些与之相关的法律的颁布,才能具体实施。√ 22.实施细则是指一个法律颁布以后,为了便于实施和具体操作,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此作出详细规定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23.我国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是法律。╳ 24.建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首先应当考虑的因素是立法权统一。╳ 25.体现和维护人民民主就必须树立法律的权威。√ 26.党的政策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和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27.法治的特征植根于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 28.法治的核心部分是针对国家权力本身,要求权利监督与制约。╳ 29.程序公正是指法院正确地依据法律规定的具体次序、方式和手续来处理案件。√ 30.市场经济是自主性的经济,即承认和尊重市场主体的意志自主性。√ 31.市场经济要求统一开放的国内市场,也要求市场国际化。√ 32.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精髓。╳ 33.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办事的统一。√ 34.精神文明分为思想道德方面和教育科学文化方面。√ 35.精神文明是指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要在精神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文明成果。√ 36.社会主义法制的唯一要求是:违法必究。╳ 1. 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 )。 A.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 B.占有、利用、收益、处分权 C.占有、使用、收益、转让权 D.控制、使用、收益、处分权 2. 下列事实中,哪一种事实能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 A.债务人清偿未到期的债务 B.接受赠与的财产 C.养子女给其生父母的赡养费 D.顾客多付售货员货款 3. 依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可撤销的婚姻是( )。 A.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B.未到法定婚龄的 C.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D.因胁迫而结婚的 4.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方法论和意识形态。 为什么说法理学是法学的方法论? 第一:法理学的理论对法学研究具有方法论的价值。 第二:法学方法论是法理学的重要研究内容。 在中国,最早使用“法理学”一词大概要算梁启超先生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 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学习法理学是学习法学其他学科的需要、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的需要、是培养法律理论素质的需要、是培养实际工作能力的需要。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法的特征:法事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是出自国家的社会规范、是规定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是由国家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法的作用:根据人们对法的作用的期待与法的实际效果之间的区别或差别可以把法的作用分为预期作用与实际作用。 按照法的作用是否对人与社会有益,法的作用可以分为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按照法作用于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关系的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区别,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法具有告示、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这方面的作用可以说是法本身的作用或法的专门作用。 法的形成过程总是基于某种动因和进路,选择和提炼一定的资源,以实现权力和权利的制度性配置的过程。这种使法得以形成的资源、进路和动因,就是法的渊源。 当代中国主要法的渊源:立法、国家机关的决策和决定、司法机关的司法判例和法律解释、国家和有关社会组织的政策、国际法、习惯、道德建设和正义观念、社团规章和民间合约、外国法、理论学说特别是法律学说。 法的形式,指法的具体的外部表现形式。它所指称得,主要是法由何种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具有何种表现形式。 当代中国主要法的形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行政规章、国际条约和其他法的形式。 法的一般分类:国内法和国际法、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本法和普通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公法和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 法的效力是指法对其所指向的人们的强制力或约束力,是法不可缺少的要素。 法的效力范围,通常指法对什么对象、在什么时间和空间有效。 法律概念是有法律意义的概念,是认识法律与表达法律的认识之网上的纽结,即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 法律概念具有三大功能:表达功能、认识功能和提高法律合理化程度的功能。 法律规则是规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准则、标准,或是赋予某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指示、规定。 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是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原理或出发点。 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体系的特点:第一,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第二,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第三,法律体系的理想化要

2018事业单位法律知识考试:法理学之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于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影响,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在我们的考试中,法的规范作用是基础考点,而在我们的考试中法的规范作用考法相对比较简单,所以这个部分大家不应该丢分! 法的社会作用一是维护阶级统治,二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五种,记忆口诀:影评教育强。 法的指引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此时法就像一盏明灯,为我们指引了一条明路。 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否合法或有效的作用。这里,评价的对象是他人,大家可以这样理解法的评价作用,他人的行为就像是做一份试卷而标准答案就是我们的法律,通过标准答案来评判他人行为是否符合我们的答案标准。根据评判官的身份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专门的评价和一般的评价。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教育作用的对象是你我他大家。 预测作用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内容,可以预先估计到人们相互之间会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包括公民之间、社会组织之间、国家、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行为的预测。 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所以要明确针对违法犯罪者的行为才会体现法的强制作用。 【例题】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的有: A.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C.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D.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2013年江西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题库,普法考试,最新完整版

2013年江西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考试题库 (最新、完整版) 《习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讲话》单选题 第1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 A 重要条件 B 参考因素 C 唯一标准 答案A 解题思路: 第2题 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A 法治思维和经济方式 B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C 经济思维和法治方式 答案B 解题思路: 第3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要求,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的良好氛围。 A 学法遵法守法护法 B 普法尊法护法用法 C 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答案C 解题思路: 第4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推进()进程。 A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人民幸福 B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C 严格执政、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

答案B 解题思路: 第5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 A 中心任务和先导性工作 B 基础任务和开创性工作 C 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答案C 解题思路: 第6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A 人民权利和自由 B 公民义务履行 C 公共权力行使 答案A 解题思路: 第7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 A 1949 B 1952 C 1954 答案C 解题思路: 第8题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发表的时间是()。 A 2012年10月1日 B 2012年12月4日 C 2013年1月1日 答案B 解题思路: 第9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要求,坚持司法为民,改进司法工作作风,通过热情服务,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 A 社会救济 B 法律援助 C 经济救助 答案B 解题思路: 第10题 2013年2月23日,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就()这一专题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 A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20年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共100题)

范文 2020年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1/ 8

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共100题) 2020 年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库及答案(共 100 题) 1. 售楼广告上的内容,开发商应兑现吗?售楼广告和宣传资料仅仅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房的人而做的一种宣传。 如果广告上的宣传内容没有写入合同中,即使将来这些宣传没有兑现,开发商一般也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如果开发商在这些材料上写得非常明确具体,内容确定,如“送多少钱的精装修”,“绿化面积达到多少平方米”等等,这些内容将对房屋价格以及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即使这些内容没有写入合同,开发商也要兑现。 所以,一些重要的广告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将来发生纠纷,可以作为证据。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2. 房地产商承担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必要条件有什么?(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 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 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 (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 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

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 (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 (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参考法条:《广告法》第三十七条 3. 《认购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认购书》的内容包括:①房号及户型。 ②房屋的建筑面积。 ③房屋的价款及计算方式。 ④ 签订正式购房的日期。 ⑤在一方不履行的处理问题。 ⑥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号。 ⑦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 参考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 -1- 3/ 8

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

法律基础知识法理学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概念、特征和本质 1.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好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及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价值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2.法的特征 (1)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2)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4)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法体现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人或少数人的意志,同时也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简单的相加。 二、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也被称为法的形式,是指由一定的有权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表现形式。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一般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

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卷

全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试卷(一) 一、单项选择(在每个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序号填在括号内。每题2分,共50分) 1.关于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一项表述不正确?( C ) A.人民主权原则 B.基本人权原则 C.三权分立原则 D.法治原则 2.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多项职权,但下列哪一项职权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B ) 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 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D.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 3.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D ) A.依法治国 B.党的领导 C.执法为民 D.公平正义 4.法治理念对于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来讲,这一意义体现在四个环节,以下哪一项 不包括其中?(B ) A.立法 B.学法 C.执法 D.守法 5.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党的十几大提出的立法工作目标?(B ) A.十四大 B.十五大 C.十六大 D.十七大 6.以下犯罪行为的主体哪一种不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 ) A.玩忽职守罪 B.帮助犯罪分了逃避处罚罪 C.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D.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7.在刑事诉讼中,无权决定采取拘留强制措施的是?(A )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国家安全机关 D.公安机关 8.甲患者在医院输血过程中,因血浆含有病毒,导致甲感染艾滋病毒,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 A.医院对甲的损害应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B.血浆提供商对甲的损害应承担无过错责任 C.医院和血浆提供商对甲的损害应承担连带责任 D.医院对甲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9.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在下列哪一种情况下,法院对其主张可予以支持?(A ) A.对方当事人认可 B.本人陈述前后没有矛盾 C.陈述人具有较高的诚信度 D.陈述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10.根据《证券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证券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B ) A.民事责任 B.道义责任 C.行政责任 D.刑事责任 11.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 D ) A.商家的责任 B.政府的责任 C.中国消费者的责任 D.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12.根据《环境保护法》,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植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什么责任?(D ) A.过错责任 B.举证责任 C.失职责任 D.法律责任 13.以下哪项不是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D ) A.合法行政 B.合理行政 C.程序正当 D.稳定为主 14.以下情况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是?(C ) A.曾被记行政处分的 B.受过行政拘留的 C.曾被开除公职的 D.大专学历 15.公务员法中规定的领导成员的辞职制度中,有一种辞职方式实际上是领导成员对本人失职失误的一种主动追究,请问是那种辞职方式?( C ) A.主动辞去领导职务 B.自愿辞去领导职务 C.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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