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保护**电力公司的合法权益,做好供用电合同的

签订、履行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公司范围内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涵盖起草、会审(会签)、签订、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其中主

要包括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建档、保

存等工作。

第二章供用电合同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营销部为供用电合同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等上级单位颁

发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修改供用电合同管理的有关办法、细则并监督实施。

2、督促、检查和指导各供电公司规范签订和履行供用电合同。

3、负责对供用电合同签约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资格认定的管理

工作。

4、协调各供电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和履行供用电合同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法律事务处是供用电合同管理的法律

支持部门。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按照《**电力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办理供用电合同

签约人的授权手续。

2、配合公司营销部建立、健全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制度。会同

公司营销部检查、指导各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工作。

3、负责对公司供用电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条款合法性、严密

性予以审核。参与重要客户供用电合同签署前的谈判。负责协调、解

决供用电合同纠纷。

第五条各供电公司是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其

主要职责是:

1、对本公司供用电合同自谈判起至合同终止的全过程进行管理;

2、对于本公司在签订供用电合同工作中发生的纠纷和发现的问

题等进行协调、处理、上报;

3、负责本公司供用电合同的建档管理,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按**电力公司规定报送报表。

第三章供用电合同的形式和分类

第六条各供电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应为

书面形式。

第七条根据不同供电方式和不同用电需求,供用电合同共分为

5类,即《高压供用电合同》(见附件1)、《低压供用电合同》(见附件2)、《临时供用电合同》(见附件3)、使用IC卡电能表计量的或使

用机械表计量的《居民供用电协议》(另行发文)。

第八条与客户签订的《电费结算协议(两方)》(见附件4)、《电费结算协议(三方)》(见附件5)、《调度协议》、《并网调度协议》、《共用供电设施产权移交协议》、《保证公用电网电能质量协议书》等附属协议及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传、电报、信件和

图表等是供用电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供用电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归档和履行

第九条各供电公司应按如下要求逐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

协议:

1、与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

2、与10(6)千伏以下电压等级非居民客户签订《低压供用

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

3、与居民客户签订《居民供用电协议》;

4、与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等临时用电客户签订《临时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

5、用电人即为付款人的,有关电费结算事宜签订《电费结算

协议(两方)》;

6、用电人非付款人的,有关电费结算事宜签订《电费结算协

议(三方)》;

7、《共用供电设施产权移交协议》、《调度协议》、《并网调度协议》、《保证公用电网电能质量协议书》的签订范围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界定。

第十条各供电公司应在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签订前,对客

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一条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的填写依据《供用电合同及

其附属协议填写说明》(见附件6)执行。

第十二条一个客户引入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供电营业区电源用

电的,由公司统一签订或由公司营销部指定某一供电公司与客户签订

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同时在其他相关供电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由属地供电公司拟订供用电合

同及其附属协议,报公司营销部。由公司营销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

就电费结算方式、调度协议内容、合同条款合法性等内容会审后,属

地供电公司方可签订:

1、客户受电电压在110千伏及以上的;

2、具有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且总容量为7500千伏安及以上的;

3、有并网自备电厂的。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客户,由属地供电公司市场营销处组

织相关部门就电费结算方式、调度协议内容等内容会审,并经营销副经理审批后方可签订:

1、受电电压为35千伏的;

2、特、一、二级重要用户。

第十五条受电电压为10千伏的客户,由属地供电公司客服中心主任审批后方可签订。

第十六条其他客户,可由属地供电公司营业厅签约人自行签订。

第十七条《共用供电设施产权移交协议》、《调度协议》、《并网调度协议》、《保证公用电网电能质量协议书》的签订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各供电公司须在送电前与新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及其

附属协议。

第十九条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电力公司“供用电合同专用章”和用电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才能生效。

第二十条各供电公司档案室负责保管供用电合同正本。

第二十一条各供电公司必须在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生效

后,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监督对方履行合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按合

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第五章供用电合同重签、变更

第二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同意可对合同进行必要的

修改补充。

第二十三条未签订供用电合同或未按现标准格式签订供用电合

同的现有客户,各供电公司应与其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

议。

第二十四条已按现标准格式签订供用电合同的现有客户办理增

容及变更用电时,各供电公司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

协议的变更或重签工作:

1、更名业务,不需重签供用电合同,但应重签《电费结算协议》,并需提供更名申请作为合同附件。

2、改类业务,不需重签供用电合同,但应重签《电费结算协议》,并需提供改类申请作为合同附件。

3、暂停业务,不需重签供用电合同及《电费结算协议》,但需提供暂停申请作为合同附件。

4、减容业务,如为永久减容,需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及其附

属协议;如为临时减容,不需重签供用电合同及《电费结算协议》,但需提供减容申请作为合同附件。

5、暂换业务,不需重签供用电合同及《电费结算协议》,但需提供暂换申请作为合同附件。

6、迁址业务,不需重签供用电合同,但应重签《电费结算协议》,并需提供迁址申请作为合同附件。

7、移表业务,不需重签供用电合同及《电费结算协议》,但需提供移表申请作为合同附件。

8、销户业务,不需重签供用电合同及《电费结算协议》,但需提供销户申请作为合同附件。

9、暂拆业务,不需重签供用电合同,但应重新签订《电费结

算协议》,并需提供暂拆申请作为合同附件。

10、改压业务,需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

11、增容业务,需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

12、过户业务,需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

13、分户业务,需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

14、并户业务,需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

15、配迁、复装、内部改造、其他业务,涉及电费事宜变化的,需重新签订电费结算协议;涉及电源运行方式、产权分界等发生变化的,需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六章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公司营销部会同总经理工作部法律事务处不定期对各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作为专业工作考核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各供电公司负责组织对客户履行供用电合同及其附属协议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发现客户未履行合同的,要查明原因,

并按合同约定的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营销部负责解释。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用电管理,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规范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地供电企业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依法与电力客户签订供用电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电网供电营业区内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趸购转售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供用电合同的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四条供用电合同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办理的原则。集团公司经济法部为供用电合同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对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实施监督与指导、营销部是供用电合同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供用电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地供电企业用电管归口部门是本单位供用电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用电营业部门是本单位供用电合同的承办部门。 第五条市地供电业应在用电管理归口部门配备供用电合同管理专职(兼职)人员。所配备专职(兼职)人员,应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在用电营业部门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企业管理经济合同资格证》。 市地供电企业用电营业部门应指定供用电合同的承办人。 第六条经济法规部主要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及市地供电企业供用电合同专职(兼职)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及培训发证工作; 2配合营销部组织制订和修订《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3统一管理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监督、指导、检查供用电合同的综合管理。 第七条营销部主要职责 1组织制订和修订《山水电力集团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和《供用电合同》文本; 2配合经济法规部办理市地供电企业供用电合同专职(兼职)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及培训发证工作; 3协调、解决市地供电企业与客户签订、履行供用电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修改、完善供用电合同格式文本;

低压供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签约版

供电人(甲方): 用电人(乙方): 为确定供电人和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合同约定容量为2千瓦,该容量为用电人最大用电容量。 第二条供电方式 1.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220V交流50Hz电源,经以下变压器向用电人供电: (1)632开发区一线方台村方盛园公用变压器。 第三条产权分界点及责任划分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为: 1.路号杆号电表箱第块电能表该用户电能表外跳开关压接螺栓处。 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以文字和附图表述,详见《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二);如二者不符,以文字为准。分界点电源侧产权属供电人,分界点负荷侧产权属用电人。双方各自承担其产权范围内供用电设施上发生事故等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用电计量 1.按照规定,每一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电能计量装置,其记录作为向用电人计算电费的依据。 计量点1:计量装置装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市方台村方盛园台区处,为总表,作为用电人结算农村到户非居民_用电量的计量依据,计费倍率为1。 以上方式及核定值双方每年至少可以提出重新核定一次,对方不得拒绝。 3.各计量点计量装置配置如下: 第五条电价及电费结算 1.电价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根据调价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2.抄表周期为一个月,抄表例日为每月日至日;如有变动,供电人应提前一个抄表周期告知用电人。 3.抄表方式:采用自动方式抄录。 采用用电信息采集装置抄表的,其自动抄录的数据作为电度电费结算依据,当装置故障时,依人工抄录数据为准。 4.电费按抄表周期结算,支付方式为电力机构卡表购电,用电人应在当月月末日前一日前结清全部电费。 双方可另行订立电费结算协议。 5.若遇电费争议,用电人应先按结算电费金额按时足额交付电费,待争议解决后,据实清算。

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的措施 1、健全供用电合同治理机制,做到三个到位,确保合同修签工作正常开展。 完善体系,认识到位。一是人员体系的完善,襄樊公司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成立了由分管营销副总经理为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实行领导包片挂点,公司营销部设置专职供用电合同治理专责岗位,县市公司、供电营业所确定了供用电合同专(兼)责人员,建立了襄樊公司供用电合同治理的人员体系。二是制度体系的 完善,襄樊公司重新修订《襄樊供电公司供用电合同治理方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合同治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合同分级治理模式,统一合同治理台帐、报表、档案的治理标准 , 明确合同存放地点、档案盒外观、标签格式等要求,专变用户合同与其原始档案一同存放,一 户一档,居民合同按台区、线路集中存放,做到查阅便利、快速,实现供用电合同的规范化治理。同时结合省公司电价专项检查,襄樊公司开展了用电比例专项普查,还出台了《电力客户电价核定实施细则》按政策取消和调整了一些动力用户的灯力比,从而提高了售电均价。 落实责任,措施到位。 分解供用电合同修签任务,落实签订和会签责任,具体落实到各单位、各部门、责任到人 , 形成人人重合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加强合同修签力度,要求各供电营业所成立合同修签小组,通过在山区和平原召开合同现场会的方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加快合同修签的进度,提高修签质量,并按月通报完成情况。 正视困难,工作到位。 供用电合同修签牵涉精力多、难度大,开展起来确实面临非常大困难。南漳公司面对诸 多客户由于改制、租赁、承包等种种缘故,产权及责任都非常不明确等实际困难,在实际工作中,以三多手段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一是多沟通,经常了解客户经营状况,随时掌握用电情况,利用各种渠道取得客户的理解和支持;二是多宣传,关于不配合的客户,加大电是商品宣传,抓好正反典型事例的对比,提高客户契约必须遵守,违法应受制裁的守法意识,客户对合同条款不理解的,认真做好合同条款解释工作,通过宣传解释,使大部分客户从原来的不理解、不配合转变为理解、支持;三是多联系,一旦合同协商一致,通过客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促使合同的尽早签订。 2、创新四制,规范治理,是抓好合同治理工作的有效保证 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科目多,需要多科室、多人员的配合与协作。为了规范供用电合同流程,我们以强化责任为切入点,以细化环节为着力点,以打造合同品牌为落足点,对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按属性、分条款细化到各专业,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进而探究出了供用电合同修签四制,即:分级审核制、分项签字制、专工审 查制、责任追究制。所谓分级审核制,就是对每份高压供用电合同包括新报装合同,首先由合同治理员起草文本后,交由报装办审核客户的用电类不、用电性质、用电容量等差不多信息 , 所属供电营业所审核产权分界点及供电方式,计量所审核有关计量装置的信息;分项签字制, 就是各专工对自己审核的条款签字;专工审查制,就是由合同专工对每一份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分管科长把关审核,最后由分管副总经理定审签字;责任追究制,就是谁审核的条款谁签字,出了咨

合同法: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合同法: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以下是关于合同法: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1.合同的当事人是供电人和用电人。供电人是指供电企业或者依法取得供电营业资格的非法人单位。用电人包括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2.合同的标的是一种无形物质——电力,虽然客观存在,却看不见,只有在连续使用的过程中才能表现出来。 3.供用电合同属于持续供给合同。供电人在发电、供电系统正常的情况下,应当连续向用电人供电,不得中断。 4.供用电合同一般按照格式条款订立。供电企业为了与不特定的多个用电人订立合同而预先拟定格式条款,双方当事人按照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对供用电方式有特殊要求的用电人,可采用非格式条款订立合同。 5.电力的价格实行统一定价原则。 当前供用电合同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电力立法严重滞后于电力市场的发展;现行电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供电营业规则》中若干条款出现了与合同法不协调的情况;签约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素质较差,不能正确签订书面供用电合同;在发生合同变更和合同转让的法定情 ·

形时,忽视对合同的书面变更及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有效期届满时不续签;在与客户发生合同纠纷时,忽视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清责任、及时化解矛盾。以上种种问题给供电合同的正确签订和履行带来巨大障碍,使供电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若不依法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将给企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在发生合同纠纷时,首先应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清责任,属于客户违约的,应积极向其宣传《电力法》、《合同法》等方面的常识,尤其是对涉及纠纷的供用电合同条款,要依法进行认真细致的解释说明,使用户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解释、和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纠纷发生属供电方责任的,供电企业应主动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一百七十六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第一百七十七条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一百七十八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 ·

供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GR-WR-11413 供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After negotiation and consultation, both parties jointly recogniz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elaborate the agreed commitment results within the specified tim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供电合同模板(标准版) 备注:本合同书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供电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供电单位:__市(县)供电局(所),以下简称供电方; 用电单位:__,以下简称用电方。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_____ 2.受电电压:__千伏__线三相交流__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

低压供用电合同(参考文本).DOC

低压供用电合同(参考文本).DOC 合同编号:________ 供电方 用电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生产班次:________,周休日_____________。 3、用电容量 供电方认定用电方用电设备总容量为____千瓦(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表)。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如用电方用电功率因数达不到0、85以上,或用电方谐波注入量、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超过国家标准时,供电方无义务保证其电能质量。用电方应负责采取措施治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用电计量 1、电方根据用电方不同电价类别的用电,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产权属供电方。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1)用电计量安置安装在________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安培,无功电能表为____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____。用于计量____用电量。 (2)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________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为____安培,无功电能表为____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____。用于计量____用电量。 2、用电方未按电价分类装表计量时,供电方对难以装表计量的____用电量,约定按每月____千瓦时计算,或按每月总用电量的____%计算。随用电构成比例和数量的变化,供电方每年至少对其核定一次,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五、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与方式

供用电合同范本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 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 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 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 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 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 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 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亭有白愿订立合同 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 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 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 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 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白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 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第二,根据公半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 约贵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 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徳,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徳,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徳行为准则。 供用电合同范本 供电方:

供用电合同协议范本

供用电合同 甲方(供电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用电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受电地点、受电电压、受电容量及限期 1、受电地点: 2、受电电压:千伏线三相交流千伏。(其中,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对电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电力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7%;低压照明用电的电压变动幅度为额定电压的±5%~10%。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2周/秒;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以下者,供电周率允许偏差为±0.5周/秒)

3、受电容量:三相变流千伏安,其中千伏安台,千 伏安台…… 4、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 二、用电方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 1、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均应向供电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2、供电方为新装或增加用电的用电方确定的供电方案,高压的有效期限 为年,低压的有效期限为个月,逾期注销。用电方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供电方协商延长。 3、用电方新装或增加用电,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供电方交纳电费,以分担电力部门为适应用电增加而进行的输电、变电、配电工程建设或改造的部分费用。专线供电或用户已列入基建项目的工程,由用户投资建设。 4、用电方投资建设的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建成送电后,其产权归属,按《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办法确定。 5、用电方提出减少用电容量,供电方应根据用电方所提的期限,保留其原容量,保留期最长不得超过年。在保留期限内恢复用电时,再交付电费;超过保留期限要求恢复用电时,按新装、增容手续办理。按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电方,必须停止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运行,方可认定为暂停用电。自暂停用电期满之日起,无论用电方申请恢复用电与否,都应交付全部基本电费。

供用电合同管理细则

供用电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程序,依法保护供电方和电力客户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好《供用电合同》的签约、履行及管理工作,根据原集团公司颁发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分公司具体实施,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分公司和电力用户必须依法签订供用电合同。凡拒绝签订供用电合同者,分公司不承担供电责任和义务。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管理是指供用电合同起草、会审(会签)、签约、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建档、保存等。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兴隆供电分公司供电范围内的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分类 第五条根据不同供电方式和不同用电需求,分公司签订的《供用电合同》共分为三类:高压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的条款与内容应根据用户的用电需求和供电方式,以围绕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在供用电活动中发生法律责任如何确认为主线来依法制定。 第六条供用电双方签订的电力调度协议、并网协议、电费结算协议等是供用电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供用电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供用电合同分为正本(两份)、副本(三份),均为有效文本。合同附件和经双方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信件等也为供用电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合同填制规范 第八条供用电合同编号由集团公司统一确定。 合同编号由12位为数字组成: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承德供电兴隆供电 公司编号分公司编号用电类别编号合同号 合同类别编号 其中: 1、承德供电公司编号:共2位即10 2、兴隆供电分公司编号:共2位即04

3、合同类别编号:共1位 高压供用电合同 1 低压供用电合同 2 临时供用电合同 3 4、用电类别编号:共1位 大工业用电 1 非、普工业用电2 农业生产用电 3 商业用电4 居民生活用电 5 非居民照明用电 6 5、合同号:共6位为分类合同的顺序号。 第九条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应有分公司法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扣盖“供用电合同专用章。” 供用电合同废止时应在合同文本封面右上方盖“供用电合同废止章”。 第四章合同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十条分公司用电科设专责人员(或兼职)负责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起草供用电合同文本与用户协商拟定合同内容,经生技科、用电科、主管经理、经理会签后由法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审查签字。 2、负责供用电合同的修改、重签工作。 3、对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公司报告。 4、负责供用电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供用电合同应由供用电双方的法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五章合同的签订履行 第十二条供用电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用户的用电需求和分公司的供电能力,确定合同的有关内容。 第十三条分公司与新用户应在送电前签订供用电合同。与现有电力用户,凡原未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应重新签订。 第十四条供用电合同应逐户签订,但一个用户引入两个或以上不同供电营业区电源用电的,经报上级用电管理部门批准后,分别由相关供电企业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十五条对于重要用户在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同时还应签订电费结算协议、调度协议等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供用电合同必须经双方法定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供用电合同专用章”和用电方公章后才能生效。 双方签约人必须持有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证书,并在签订供用电合同之前向对方出示。

供用电协议书格式模板

供用电协议书格式模板 Format template of power supply and consumption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供用电协议书格式模板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_________市_________化工厂。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市_________供电局。 地址: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 _________市_________ 区签订供电合同如下: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双方因_________市_________区现只有_________千伏工农线供电,线路已满负荷运行,电压质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电负荷。甲方_________千伏变电所现轻负荷运行。为了

解决_________区用户生产用电,双方协商新增负荷由甲方供电。 2.甲方_________千伏变电所_________千伏安主变压器因内部有放电声,暂停运行检修,更换为_________千伏安主变压器投入运行。乙方同意保留_________千伏安用电契约容量,投入时不再重新申请增容。 3.甲方同意暂外带乙方的用电负荷共_________千瓦 _________安培,掌握其用电情况,负责供电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电费收缴办法:乙方用户由乙方直接装表计量收取电费。甲方总电度表减去其它用户的其余部分电度数,由乙方向甲方收取电费。 5.甲方外带乙方用户和其他用户负荷是暂时的供电措施。____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乙方计划的10千伏电网供 _________区负荷。 6.本合同于____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供用电合同协议书

供用电合同协议书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供用电合同供电人:XXXXXXXX 用电人:XXXXXXXX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人)和用电户(以下简称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规定,在供电人、用电人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 一、用电地址及用途 1、用电地址: XXX 2、用途:环境改造土建施工用电。 二、供电方式 供电人向用电人提供交流50赫兹电源,供电电压为380伏,从供电人白沙电厂3#炉低压室处接线供电。 三、用电计量 1、用电人申请用电容量为 26.7千瓦(KW),用电人负荷容量需发生变化时,必须事先向供电人提出申请,供电人按有关规定办理。 2、用电计量装置由用电人提供。 3、供电人对用电人的用电采取一套计量装置作为计算电费的基数。 四、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电价暂按市场价0.8885元/千瓦时结算。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则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电费支付及收缴方式 供电人在工程完工后对用电人进行一次性抄表,并向用电人递交用电量及电费通知单,用电人将电费交至电厂财务,并向环境改造工程部及客户服务中心备案。 五、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供用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以3#炉低压室出线开关为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设施由供电人负责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用电线路及设施由用电人负责维护管理。

2、供电人、用电人分管的供用电设施,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遇紧急情况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及时通知对方。 3、遇系统故障、雷击故障等意外情况造成对用电人停电时,供电人应尽快恢复对用电人的供电。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人、用电人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安全责任 1、用电人不得将电源向外转供。 2、用电人必须合理安排用电负荷,使三相负荷尽量达到平衡。用电人的用电负荷发生较大变动时,应事先向供电人申请增容,以便供电人相应调整其保护装置和计量装置。用电人应积极配合供电方的负荷管理。否则发生设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用电人负担。 3、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用电人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人应予以配合。 4、用电人应坚持安全用电的原则,不得违章用电、违章操作、乱接电线(线路架设不规范)等,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概由用电人承担。 5、用电人在受电装置范围作业,不得影响其他用电人正常用电,如发生供电事故,概由用电人负责。 七、窃电处理 用电人不得有擅自拆动、绕过计量装置用电等窃电行为,否则供电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及白沙电力公司等有关文件法规处理。 八、违约责任 1、用电人有窃电行为者,供电人可停止供电。 2、因窃电行为等致使供电人停止供电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电人负责。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人、用电人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照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供用电合同范本

供用电合同范本 供电方: 用电方: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电力用户(以下简称用电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1.用电地址: 。 2.用电类别:__________。(大工业用电、非工业用电、普通工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 3.行业分类: 。 二、供电方式、用电容量及产权分界 1.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电源,采用单电源,单回路向用电方供电。 2.供电电源 (1)供电方由 kV 变电所[开关站],以__kV___线公用线向用电方 配电房供电。 (2)用电容量为______kV A。 (3)双方的资产分界点在:跌落熔断器下桩头。资产分界点的设备属供电方。资产分界点至电源侧的资产属供电方,资产分界点至负荷侧的资产属用电方。附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3.用电方装置不并网自备发电机 台,容量 kW,作为 备用。 (1) 发电机安装地点在发电机房。采用低压电缆与低压双电源切换柜联接。自备发电机具有独立的接地系统。 (2) 供电电源与自备电源之间的切换方式采用手动先断后通。为防止用电方自备电源向供电方电网倒送电或误并列,供电电源与自备电源之间采用低压四极双投闸刀加机械程序锁作为联锁,安装在下列设备上:0.4kV计量柜闸刀手柄与低压双电源切换柜的四极双投闸刀手柄间。未经供电方同意用电方不得自行改变或撤出联锁装置。 (3) 用电方内部的配电线路以电缆或绝缘导线敷设。用电方不采用架空裸导线。 进线开关运行、发电机冷备用。 4.用电方的正常运行方式: 5.未经供电方许可,用电方不得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私自增加自备电源。 6.供电方依据电网安全、经济运行原则调整供电方式时,用电方应予以配合。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情况下,供电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电方供电。 2.用电方在用电时的功率因数和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产生的干扰与影响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控制标准,否则供电方无义务保证电能质量。 3.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电方应向用电方连续供电。但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用电秩序,供电方依法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

供用电合同(范本)

户号:户名: 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电)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高压供用电合同 供电方: 签订地点: 用电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为明确供电方(以下简称甲方)和用电方(以下简称乙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用电地址: 2.用电性质 (1)行业分类: (2)用电分类: (3)负荷性质:(一级/二级/三级)。 (4)生产班次: (5)主要生产工艺: 3.用电容量

根据乙方的申请,甲方认定乙方共有壹个受电点。受电设备的 总容量为:千伏安。备用容量为: / 千伏安。自备发 电容量 / 千瓦。其中: 受电点变压器台,共计千伏安,(多台变压器 时),运行方式为 / 受电点高压电机 / 台,共计 / 千瓦(视同 千伏安),运行方式为。 / 受电点变压器 / 台,共计 / 千伏安,(多台 变压器时),运行方式为多台单列运行。 / 受电点高压电机 / 台,共计 / 千瓦(视 同千伏安),运行方式为 / 。 二.供电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电源,采用(单/双/多) 电源, (单/双/多) 回路向乙方供电。 1.主供电源 (1)甲方由变(配)电站(所)以千伏电压,经出口开 关送出的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受电点供电。供电容 量为千伏安(千瓦)。 (2)甲方由 / 变(配)电站(所)以 / 千伏电压,?经出口 / 开关送出的 /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 / ?受电点供电。 供电容量为 / 千伏安(千瓦)。 2.备用电源 (1)甲方由 / 变(配)电站(所)以 / 千伏电压,?经出 口 / 开关送出的 / (架空线/电缆)专线向乙方受 电点供电,作为乙方生产备用电源。供电容量为 / 千伏安(千瓦)。 (2)甲方以 / 千伏电压,由 / 变(配)电站(所)

电大《合同法》形考答案

无简答题答案一、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40分) 题目1 正确 获得分中的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B. 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C. 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正确 D.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题目2 正确 获得分中的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在租赁合同期间,关于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若义务方不履行维修义务,另一方不得自行维修 B. 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正确 C. 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 D. 当事人可以约定承租人负维修义务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当事人可以约定承租人负维修义务, 若当事人未约定,维修义务由出租人承担题目3 正确 获得分中的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可抗力具体包括的情形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罢工、动乱正确 B. 政府行为正确 C. 战争行为正确 D. 自然灾害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自然灾害, 政府行为, 战争行为, 罢工、动乱

正确 获得分中的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建设工程合同除具备承揽合同所具有的诺成、双务、有偿等特性外,还具有的特征有()。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正确 B.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正确 C.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要式性正确 D.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为建设工程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为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法人,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性,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要式性 题目5 正确 获得分中的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合同法》规定的排除继续履行义务的情况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债务人拒绝履行 B. 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正确 C.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正确 D. 履行费用过高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履行,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 履行费用过高 题目6 正确 获得分中的分 未标记标记题目 题干 从世界各国的规定看,以下各选项中属于特种买卖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样品买卖正确 B. 分期付款买卖正确 C. 试验买卖正确 D. 买回正确 反馈 你的回答正确 正确答案是:买回, 试验买卖, 样品买卖, 分期付款买卖 题目7

1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 . . .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SG22113—2010 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围 (3) 2 规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职责 (4) 5 供用电合同的形式 (4) 6 供用电合同的签订 (5) 7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纠纷处理、变更或解除、续签 (7) 8 供用电合同的日常管理 (8) 9 检查与考核 (9) 附录 A (规性附录)高压供用电合同参考文本 (10) 附录 B (规性附录)低压供用电合同参考文本 (23) 附录 C (规性附录)临时用电供用电合同参考文本 (37) 附录 D (规性附录)居民客户供用电协议(背书合同)参考文本 (53) 附录 E (规性附录)委托转供电协议参考文本 (55)

前言 供用电合同作为供电企业与电力客户连接的纽带,在供电企业依法经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对于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规供用电行为、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供用电合同的管理工作,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市场交易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办法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市场交易部、电网公司供电局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华、重、钟林、雷鸣、超、方毅、叶慧萍、喜树、宇峰、凌焕彬 各省公司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供用电合同签订知道及填写说明

一、供用电合同的重要性 供用电合同是指供电企业根据客户的需要和电网的可 供能力,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符合国家供用电政策和计划要求的基础上,与用户签订的明确双方在供用电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供用电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 供用电合同必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供电人“供用电合同专用章”和用电人公章后才能生效。供电公司具有工商管理机构核准登记资质,则具有合同签约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附于合同后作为合同的附件,并与供用电合同文本主体一致;二是签约人的有效性,双方签约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证书作为合同附件;三是章据的有效性,加盖供电人“合同专用章”、“公章”和用电人“合同专用章”、“公章”后,并加盖骑页章才能生效,不得加盖基层班组等其他章据。 签订供用电合同是法律行为,所以必须严格按《合同法》及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合同签订后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受合同的约束。 二、供用电合同类型及适用范围

根据不同供电方式和用电需求,供用电合同共分为六类: 1.高压供用电合同:适用于供电电压为10千伏(合6千伏)及以上的高压电力用户。 2.低压供用电合同:适用于供电电压为220/380伏低压电力用户(不包括居民客户)。 3.临时供用电合同:适用于《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二条规定的短时、非永久性用电的用户,如基建工地、农田水利、市政建设、抢险救灾等。 4.居民供用电合同:适用于居民用户的用电需求。 5.趸购电合同:适用于以向供电企业趸购电力,再转售给用户购电的情况。 6.委托转供电协议:适用于公用供电设施未到达地区,供电方委托有供电用力的用户(被转供电方)供电的情况。这是在供电方分别与转供电方和被供电方签订供用合同的 基础上,三方共同就转供电有关事宜签订的协议。 供用电合同应采用统一的标准书面格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供用电合同的文书、调度协议、电费结算协议等,都是供用电合同书面格式的组成部分。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协议书格式范本

供用电协议书格式范本 甲方:_________ 市_________ 化工厂。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市_________ 供电局。地址: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_ 日于 _________ 市_________ 区签订供电合同如下: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双方因_________ 市__________ 区现只有 _________ 千伏 工农线供电,线路已满负荷运行,电压质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电负荷。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千伏变电所现轻负荷运行。为了解决 __________ 区用户生产用电,双方协商新增负荷由甲方供电。 2.甲方________ 千伏变电所____________ 千伏安主变压器因 内部有放电声,暂停运行检修,更换为______________ 千伏安主变压 器投入运行。乙方同意保留_____________ 千伏安用电契约容量,投 入时不再重新申请增容。 3.甲方同意暂外带乙方的用电负荷共 _____________ 千瓦 __________ 安培,掌握其用电情况,负责供电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电费收缴办法:乙方用户由乙方直接装表计量收取电费。 甲方总电度表减去其它用户的其余部分电度数,由乙方向甲方收取电费。 5.甲方外带乙方用户和其他用户负荷是暂时的供电措施。 __________ 区变电所建成后,乙方计划的10 千伏电网供 __________ 区负荷。 6.本合同于_________ 区变电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温馨提醒: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请结合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档发布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居民供用电合同协议书范本

用电人: 供电人: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人)和居民用电户(以下简称用电人)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用电地址、容量和性质 1.用电地址:。 2.用电容量:千瓦。 3.用电性质:居民生活用电。 用电人不得擅自改变用电性质用电、向上述用电地址外转供电力,不得超过上述容量用电。 二、供电方式 供电人以交流 50 赫兹、电压□220 伏□380 伏电源向用电人连续供电。 三、计量装置 □单相智能电能表□三相智能电能表 四、用电计量 1.用电计量装置须经合法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后方可配置使用,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是用电人电费结算的依据。 2.供电人应按规定的周期校验、轮换计费电能表,并对计费电能表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计量失常时,应查明原因。 3.用电人认为供电人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有权向供电人提出校验申请,在用电人交付验表费后,供电人应在7天内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通知用电人。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验表费不退;如计费电能表的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除退还验表费外,还应按规定退补电费。用电人如不愿向供电人申请电能表检验或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校验,供电人应予以配合。校验申请方应先行垫付校验费用。检验结论为合格的,校验费用由校验申请方承担,如不合格,由供电人承担校验费用并换装用电计量装置,但能证明因用电人使用、保管不当除外。 4.以下情形计量失准时,供电人、用电人按下列方式确定差额电量并退、补电费,但差额电量未确定前,用电人应按抄见电量如期交纳电费,误差确定后,再行退补。 (1)电能表误差超出允许范围时,以“0”误差为基准,按验证后的误差值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后投入之日起至误差更正之日止的二分之一时间计算。 (2)计费计量装置接线错误的,以其实际记录的电量为基数,按正确与错误接线的差额率退补电量,退补时间从上次校验或换装投入之日起至接线错误更正之日止。 (3)其他非人为原因致使计量记录不准时,以用电人正常月份的用电量的平均值,确定计费电量差额。 五、电价 供电人按规定收取电费和随电征收的各项政府性附加费用,不得违规收费。执行政府电价主管部门制定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用电人可选择执行以下第种电价,并按电价政策规定调整。 1.居民生活电价 2.居民生活分时电价 六、抄表和结算 1.供电人安排抄表周期为,抄表例日为。实际抄表例日以抄表通知所载明的日期为准。 2.供电人按照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按抄表周期与用电人结算电费。 3.用电人可采取现金、委托银行代扣、自助交费及充值卡付费等方式,应当在抄表和电费结算当(次)月前向供电人足额交纳电费。 采用预付电费方式付费的用电人,根据智能电能表的计量计费提示功能或手机短信提示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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