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
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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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HNDF 2160014—2011

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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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1发布2011-01-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

1 目的 (1)

2 范围 (1)

3 职责 (1)

4 工作程序 (1)

5 车辆尾气 (1)

6 生活烟气 (2)

前言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行政人事部

废气粉尘排放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完善公司环保管理,确保公司内的废气、粉尘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产生废气、粉尘的场所。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对其属下的工作场所的废气、粉尘排放管理。

3.2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日常废气排放管理。

3.3 生产车间负责其辖区内的废气粉尘控制,使生产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4 工作程序

4.1 生产过程中,对于有废气、粉尘产生的生产工序,严格按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操作,并且转移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作业。

4.2 对于生产场地有粉尘发生前,要提前做好必要的防护措施,带好口罩。

4.3 对产生粉尘的场所,注意收集粉尘,并且在完工后注意清洁生产场地的粉尘。

4.4 生产部具体负责日常的粉尘的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

4.5 经常检查车间运行的通风道是否畅通完好。

4.6 经常检查各车间的通风电机动力设备是否运行正常并依机械维修管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4.7 定期进行生产作业人员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和环保意识素质水平。

4.8 车间运行的通风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进行停机维修。

5 车辆尾气

对于本公司车辆(包括柴油叉车)应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并依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尾气监测。

6 生活烟气

对于本公司生活烟气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并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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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理办法(word)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 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粉尘安全生产工作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实现安全生产,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来公司区域作业的相关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负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第四条相关部门负责依照本办法贯彻落实。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要求 第五条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审批表见附表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在公司专业安全技术人员指导下对作业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预先危险性分析, 对分析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 落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措施, 形成危险作业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严格按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动火现场必须指定监护人员和现场负责人, 明确动火前的准备工作, 清除动火部位及附

粉尘治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83 粉尘治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粉尘治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煤尘堆积就是事故,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预防煤尘事故,保护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以下措施: 1、矿井各巷道严格按照矿每季度规定的冲尘周期进行冲刷,明确范围,责任到人,坚决杜绝煤尘堆积。 2、加大综合防尘投入,采掘工作面各转载点上齐自动转载喷雾,严格按要求安设净化水幕,距工作面距离符合规定。 3、坚持“逢采必注、不注不采”的原则,对回采工作面进行煤体注水。 4、煤机、综掘机使用内外喷雾,雾化好,水质好水压达到要求。 5、炮掘工作面坚持湿式打眼,放炮使用好水炮泥,除尘风机,放炮喷雾等降尘防尘设施要正常安装安设位置符合规定。 6、进风大巷、总回风巷增设密集净化水幕,净化风流按照规定实现大巷喷雾自动化。 7、严格按照要求设置隔爆水棚,水量、棚距符合要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_2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 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生产车间。 3、职责 3.1 安全部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粉尘所在分场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管理规定 4.1粉尘日常清扫由值日人员完成,粉尘所在分场派专 人监护。值日人员在生产粉产品期间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 设备两次,上午8:30—9:00,下午16:30—17:00,此时间

内未完成清扫任务,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专业要求为止。 4.2机组停运检修前、检修结束投运前,车间及设备进行全面彻底水冲洗。 5、值日人员要求 5.1掌握保洁施工安全措施。 5.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5.3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打架斗殴。 5.4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 5.5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远离水、电、汽等危险源,以防烫伤、烧伤、电击伤。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通用版_1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71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粉尘爆炸危险区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据《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作业场所粉尘爆炸危险区的粉尘防爆安全管理。 3.职责 3.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制定、修订、解释,安全主任审核,公司主要负责人核准、签发。 3.2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依规范要求设置粉尘作业场所,保证本制度规定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3.3安全主任负责组织编写,并监督本制度的落实,指导粉尘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4车间主管负责落实本制度中相关的事故预防措施,

最新粉尘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安全管理制度(初稿) 1.目的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68号令《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加强车间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岗位人员负责生产场所粉尘的清理、操作控制。 3.2岗位工段长、技术人员负责粉尘场所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 3.23车间负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 4.日常管理 4.1车间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了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 4.2制定粉尘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时间、内容、人员、确定检查频次。 4.2.1包装人员切片期间每天中班下班前检查处理一次,停车期间每周星期一、三检查确认二次。 4.2.2包装技术员、包装监管人、车间安全员、车间领导、安全环保部管理员每周一次。 4.2.3安全环保部部长每月检查一次。 4.2.4公司领导每个季度检查一次。 4.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未经批准的非生产性明火。 4.4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 4.5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 4.6用于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的安全通道、风机、风筒、旋风分离装置等设施、设备,未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更换或停止使用。 4.7包装缝袋机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措施; 4.8危险场所的疏散通道严禁锁闭、堵塞,必须保持畅通。

4.9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 5.作业管理 5.1严格执行车间制定的包装粉尘安全操作规程 5.2作业前,应对切片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并对机电控制系统进行全面调试。长时间停用的设备的和维修后投入使用的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单机调试,并经车间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投入作业。 5.3作业人员应严格劳保着装,正确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 5.4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再停机。 5.5切片时必须开抽风系统。 5.6包装二楼门窗严禁关闭,保持现场通风良好。 5.7作业期间,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击设备、管道等金属设施,防止碰撞产生火花。 5.8作业后,应按规定对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聚的粉尘进行清扫,清理出的粉尘及时装袋,转至车间指定地点回收。 5.9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从而增加该区域的危险。 6.动火管理 6.1动火作业必须经批准,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作业。 6.2动火分析合格后,超过30分钟未作业必须从新进行动火分析。 6.3作业开始前,应对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确认,并落实安全措施,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6.4明火作业地点应与其它区段分开或隔开。 6.5明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冷却期间,产生粉尘的装置必须停止运行,同时,不能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6.6动火作业期间必须安排监护人,结束后,监护人和动火执行人必须确认现场无明火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7.处罚 7.1发现有问题未处理的处罚50元/次。 7.2检查缺次扣50元/次,领导加倍。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 度正式版

煤矿粉尘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在煤矿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岩矿微粒统称为煤矿粉尘,主要上煤岩和煤尘,它是在矿井生产如钻眼、爆破、切割、装载、落煤及运输和提升过程中,因煤岩被破碎而产生的。不同的矿井由于煤、岩地质条件和物理性及采掘方法、作业方式。通风状况和机械程度和不同,粉尘的生成量有很大的差异;即使在同一矿井里,产尘的多少也因地因时发生着不同的变化。一般来说,在现在防尘措施的条件下,各生产环节产生的浮游粉尘比例大致为:采煤工作面产尘量占45%-80%;掘进

工作面产尘量占20%-38%;锚喷作业点产尘量占5%-10%;其它作业点占2%-5%,各作业点随机械化程度的提高,矿尘的生成量也将增大。为了保障煤矿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制定本制度。 一、依法搞好煤矿粉尘危害防治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粉尘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必须设置粉尘危害防治机构,配备专职防尘人员和防尘装备,使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工作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二、制定防治管理技术措施。粉尘危害防治年度计划,落实粉尘危害防治费用。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粉尘的控制,规范粉尘的清扫管理,避免由于可燃性粉尘的存在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作业区域的粉尘管理,各级各类人员应遵照执行。 三.术语和定义 1.粉尘:悬浮在空气中的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具有爆炸性粉 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 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通常不易引爆炸的粉尘有土、砂、氧化铁、研磨材料、水泥、石英粉尘及类似于燃烧后的灰尘等。这类物质的粉尘化学性质比较稳定,所以不易燃烧。但是如果这类粉尘产生在油雾以及CO、CH4、煤气之类可燃气体中,也容易发生爆炸。 2.粉尘爆炸,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 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3.一次爆炸:也叫初始爆炸,由初始点火源引起的爆炸。 4.二次爆炸: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沉积粉尘再 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其后的火焰引燃而发生的连续爆炸。二次爆

炸时,粉尘浓度一般比一次爆炸时高得多,故二次爆炸威力比第一次要大得多。 5.多次爆炸:随着爆炸引起极大的震动,沉积在不同部位的粉尘扬起,形成多个粉尘云,从而产生连环爆炸。 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四.职责 1.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度并审批签发相关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堆积;组织实施培训教育工作。 2.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相关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培训教育考核工作;督促岗位作业人员严格落实相并制度规程;监督岗位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作业人员:严格执行落实相关制度规程;定期清扫相关区域、设备设施的积尘;定期检查本岗位区域安全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五.一般规定 1.各级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应清楚本企业所存在的粉尘爆 炸危险场所(区域),并掌握有效预防和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2.安全管理人员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对危险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 4.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

粉尘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粉尘车间安全管理规定 为确保我司粉尘场所的安全,根据国家关于粉尘场所管理的五项规定,特拟定我司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我司粉尘车间的清理分为日清、周清、月清,即班次清理一次,每周大清理一次,每月彻底清理一次。日清理内容包括:现场地面、设施表面、收集尘点等地方要进行清理,保持车间的干净整洁;周清理包括:现场地面、设施表面、收集尘点、电源箱内、设施死角部位的清理;每月大清理内容包括:除含有日清理、周清理内容外,还包括车间所有地面、电线槽、墙面等全方位不留死角的彻底大清理。除上述清理外,粉尘较大的部门要在班次中安排人员不定时对车间地面粉尘进行清理。各种清理必须指定责任人,其中周清理必须有部门领导负责到现场监督,月清理必须有部门领导和安保办人员到现场监督。 二、粉尘场所人员的培训规定:粉尘场所所有新入职人员要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且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其中粉尘的爆炸一般原理和预防粉尘场所爆炸措施为必须培训的项目。日常和月度内,粉尘场所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的粉尘场所的安全培训。 三、粉尘场所每年必须做2次以上的应急处理措施的演练,其应对措施应务实、有效,演练记录应保持完整。 四、粉尘场所的电气必须是防爆型的,在不能完全做成防爆型时,应至少在粉尘常态可能生成爆炸浓度的区域必须是粉尘防爆型的(如

喷粉车间设施内所有电气必须都是粉尘防爆型的电气)。 五、在粉尘场所不能使用可能产生火星的用具,如铁器清理工具等。粉尘场所不能使用气管吹灰,以免产生杨尘。粉尘场所严禁使用明火,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或电焊、切割等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动火作业票,并由安保办派员到现场监督方可。 六、粉尘场所设施设备必须严格按要求落实设备点检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其中喷粉房的燃气设备、喷粉设备等必须每个月请专业人员做一次彻底的检查维修保养。粉尘场所应保持所有设备处于良好可用状态,一旦出现粉尘系统的设备损坏或异常时,部门必须组织人员暂到安全点等候,直到设备修好为止。当粉尘场所的粉尘浓度达爆炸浓度时,所有人员必须撤离现场到安全点等候直到其解除为止。粉尘场所的人员除特别要求要穿防静电服外,其他粉尘场所人员应配备棉质服装。 七、粉尘场所的部门应明确各人员的安全职责,要做到逐级负责、逐级监督,对不履行其安全职责或履行不好安全职责的要及时处理,以免留下隐患。 八、粉尘场所的监督管理模式为:分管负责人公司统一领导、部门全面负责、安保办依制度监管、员工参与监督的管理模式。其中部门应对其粉尘场所的安全负主体责任,确保各项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要求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综合粉尘防治管理制度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柏煤矿 矿井粉尘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科 二0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矿井粉尘管理和建立矿井粉尘防治长效机制,实现矿井安全生产。以“珍惜生命,远离尘源”为主题,坚持矿井综合防尘管理“齐抓共管、分工负责”的原则和防尘设施“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安全

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新柏公司《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矿井粉尘管理工作由总工全面负责,生产技术科具体办理粉尘管理各项工作业务,通灭队负责粉尘管理相关工程实施,各有关基层单位负责本区域粉尘工作实施和现场管理。 第三条矿井粉尘管理工作要坚持消除尘源和及时清理积尘两个重点,不断完善各级领导粉尘管理工作责任制、完善矿井粉尘管理制度和措施及矿井防尘系统;强化现场管理,强化粉尘管理责任制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把矿井粉尘管理工作和小康矿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完善粉尘管理机构,充实粉尘管理和防治人员,严格落实粉尘管理制度和措施,改善井下作业环境和严防煤尘爆炸事故,保护职工生命和矿井安全。 第四条矿井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粉尘管理工作不能掉以轻心,各级粉尘管理人员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把粉尘管理工作作为矿井安全生产的重点,落实到生产组织的每个环节中。 第五条生产技术科在每月安排作业计划的同时,要下达粉尘防治计划和粉尘冲洗任务,并进行督促和检查,要求各个基层单位必须按时完成。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防尘管理工作的政策、法令和有关文件精神。 第六条在总工的指导下,生产技术科结合本矿井生产实际情况,分析粉尘防治方面存在的问题,抓住粉尘防治工作的重点、难点,制定方案。生产技术科每旬末召开一次粉尘防治专业会议,落实粉尘防治工作责任制,协调解决粉尘防治工作中实际存在的困难。 第二章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验收 第一条矿井必须建立完整独立的防尘系统,系统必须安全可靠,使用正常。 第二条1165回风巷、1065回风巷、三采区回风下山、三采区轨道下山、各区段运输、回风石门、四采区辅助运输通路、3509、3510运输、回风顺槽掘进工作面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不安装和安装不符合要求,每次罚款100-200元。 第三条主井筒、1050大巷、三采区运输下山、采掘工作面其它地点每隔50m 设一个三通阀门,并且按规定安装相应的压气喷雾器。一处不安装和不按规定安装,每次罚款100-200元。 第四条使用的防尘装置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级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并保证其正常使用。

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2017

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三.职责 3.1 粉尘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粉尘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粉尘所在车间的主管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1 进入岗位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三不伤害”。 4.2 进入岗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4.3 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除尘设施,确认设施无异常现象时开启除尘设施,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

4.4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4.5对本岗位生产现场产生的粉尘,清扫时以扫帚清扫,抹布擦拭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4.6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岗位操作,对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7 对产生粉尘的车间必须坚持每两小时清理一次,对管道收集的粉尘必须进行每周星期六清理,每周日清理收集粉尘,集中处理。 4.8 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清扫时,应避免二次扬尘,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 4.9 粉尘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保洁工具室或工具箱内。 4.10 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洛阳六和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1日

粉尘爆炸危险区通风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粉尘爆炸危险区通风安全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粉尘爆炸危险区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预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依据《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火防爆区域的通风安全管理。 3.职责 3.1主要负责人 负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通风安全管理制度审核、批准。 3.2 安全主任 协助主要负责人对通风安全管理制度档案进行审核及日常管理。 3.3安全管理人员(车间主管、班组长等) 确保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通风安全制度的确切实施及日常管理。 4. 一般规定 4.1通风系统应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4.2公司抛光车间铝粉尘环境爆炸危险区域应按照GB 50019的规定设计通风、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 送、排风系统防火安全应符合GB 50016的规定, 应采用粉尘防爆型的通风设备。 4.3抛光车间的集中通风和空调管线, 在管线进入生产车间之前应设置防火阀, 通风风机、空调制冷加热设备应设置在车间的外部。 4.4通风风道应布置合理, 送风均匀, 风量满足要求。 4.5通风系统的管道布置, 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 竖向不宜超过5 层。当管道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或防火阀时, 其管道布置可不受此限制。 4.6排除、输送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的排风系统, 均应设置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且排风设备不应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室)中。 4.7抛光车间排除铝粉尘的排风管应采用钢质金属材料制造, 并应直接通到室外的安全处, 管道不应暗设, 不应布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物(室)中。 4.8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系统的风管上应设置防火阀: 1)穿越防火分区处。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穿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4)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4.9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 动作温度应为70℃。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编号:SM-ZD-52687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 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粉尘防治安全卫生管理规范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宁波华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粉尘作业过程的控制,以及作业防护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办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2002-05-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务院国发[1987]10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GB5817-86 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全国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暂行办法 华东电力行业尘肺病防治实施细则

3 职责 3.1 公司粉尘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公司粉尘治理的防治工作,由公司总工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粉尘治理领导小组组织研究并制定防尘技术措施和卫生保健措施;协调、解决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优劣对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或处罚。 3.2 工程部是公司粉尘治理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工程部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粉尘治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制定落实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负责对粉尘作业工程项目进行危害识别,确定应落实的防护措施;负责接触粉尘人员的健康监护、监测的管理工作;负责总结和推广粉尘治理的工作经验。 3.3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并督促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及津贴的发放标准;负责劳动分级工作,做好劳动条件分级统计工作及分析管理工作;参加对作业人员接触粉尘情况进行评定工作;负责组织职业卫生的培训工作。 3.4 物资部负责组织防尘用品合格供方及定点单位的评定;负责防护用品、设备监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储存、保

粉尘清扫和收集管理制度.doc

粉尘清扫和收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职责 3.1 管理科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粉尘所在车间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管理规定 4.1粉尘日常清扫由车间员工完成,粉尘所在车间派专人监护。员工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设备两次,上午6:30-10:30,下午1:30-4:00,此时间内未完成清扫任务,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专业要求为止。 5清扫要求 5.1严格承担粉尘清扫的安全责任,掌握粉尘清扫安全措施。 5.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5.3坚决禁止酒后上岗、迟到早退。 5.4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打架斗殴。 5.5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不准穿

短袖、短裤及化纤制品服装。 5.6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时做好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上下抛物,监护人要始终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 5.7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远离水、电、汽等危险源,以防烫伤、烧伤、电击伤。跨越皮带必须通过通行桥,禁止在皮带上站立、通行。 5.8服从负责人的日常管理,积极工作,禁止消极怠工,接受监督指导,禁止违章、违纪。 5.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如需暂时离开,必须向车间主任请假。 5.10清扫时以吸尘和水冲洗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5.11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墩布、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工具室或工具箱内。

粉尘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粉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粉尘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规范粉尘作业岗位操作流程,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以及粉尘作业防护的管理。 3、规范性参照文件 本制度所有内容均符合以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8959-2007 4、职责 4.1 公司总经理负责领导公司粉尘治理的防治工作,组织研究并制定防尘技术措施和卫生保健措施;协调、解决防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工作优劣对单位和个

人进行表彰或处罚。 4.2 生产技术科是公司粉尘治理工作的直接负责部门,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项目粉尘治理工作的开展;组织制定落实防尘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负责对粉尘治理项目的确定落实;负责对接触粉尘人员的健康监护、监测的管理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负责向总经理汇报粉尘治理工作的进程。 4.3 设备保全科负责对工厂容易产生粉尘的生产设备设施和通风、除尘系统进行日常安全监察,防止出现老化、发热、磨损、撞击火花、强烈振动、接触不良、接地不良、漏电、除尘效率下降等现象; 4.4 管理部负责粉尘治理作业中职业卫生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负责员工的健康检查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是否配备通风、除尘、防火防爆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日常检查,督促更换;负责收集、反馈员工对防尘用品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落实;负责开展职业卫生防治宣传工作;检查、监督、纠正现场作业人员粉尘作业行为; 4.5管理部人资专员负责制定并督促执行劳动保护用品及津贴的发放标准;负责劳动分级工作,做好劳动条件分级统计工作及分析管理工作;参加对作业人员接触粉尘情况进行评定工作;负责组织职工消防安全、粉尘防爆教育等培训工作。。 5、粉尘作业安全管理 5.1 公司常见的粉尘作业 常见的粉尘作业一般分为: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清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生产作业车间。 3 职责 3.1 生产经理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生产班组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 管理规定 粉尘日常清扫由生产班组按岗位完成,生产部经理监护。生产班组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设备一次,时间为当日生产任务结束后半小时,此时间内未完成清扫任务,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5 清扫人员要求 5.1 生产现场人员要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及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 5.2 坚决禁止酒后上岗、迟到早退。 5.3 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打架斗殴。

5.4 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防护服等防护用品,禁止穿拖鞋、凉鞋,不准穿短袖、短裤及化纤制品服装。 5.5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高处作业时做好防止高处坠落的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上下抛物,监护人要始终在现场做好安全监护。 5.6 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远离水、电、汽等危险源,以防烫伤、烧伤、电击伤。 5.7 服从专业负责人的日常管理,积极工作,禁止消极怠工,接受监督指导,禁止违章、违纪。 5.8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擅自离岗、脱岗、空岗。 5.9 清扫时以扫帚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5.10 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墩布、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保洁工具室或工具箱内。

粉尘的管理制度及注意事项

粉尘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1〉从事作业时,即戴上防尘口罩,且工作中防尘口罩不可任意卸除。 〈2〉随时保持防尘口罩之清洁,以维护其性能。 〈3〉粉状原料、半成品、成品均应放置于指定之堆积场所,并防止尘土飞扬。 〈4〉随时保持各工作场所之整洁,以防止积尘过多,至少每日应清洁一次以上。 〈5〉预防发生尘肺症之必要事项,主管应公告全体员工知悉。 〈6〉主管定期实施有关尘肺症之预防及健康管理所必要之教育措施。 〈7〉严禁在工作场所饮食及吸烟。 〈8〉发觉身体〈尤其肺部〉不适时不要勉强工作,应速做检查及治疗。 〈9〉定期之健康检查,必须接受不可以逃避,其检查纪录保存十年。 〈10〉设置之局部排气装置或整体换气装置,于作业时间,不得停止运转。 〈11〉每周应对粉尘作业场所检点有关通风设备运转状况,劳工作业情形,空气流通效果及粉尘状况等,并采取必要措施。 设置之局部排气装置及其它除尘设备,每年应实施自动检查一次以上,发现异常时,应即采取必要措施。

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本单位粉尘作业的安全防护工作,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使本单位管理规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 2、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3、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4、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 5、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企业对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和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7、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8、粉尘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粉尘清扫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面粉生产车间及成品库。 3、职责 3.1 部门负责人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粉尘所在从业人员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管理规定 4.1粉尘日常清扫由生产人员完成。生产人员在生产产品期间每日清扫生产现场及设备1次,即晚上下班前清扫,此时间内未完成清扫任务,延长清扫时间,直至达到专业要求为止。 4.2机组停运检修及检修结束后需清理好现场。 5、从业人员要求 5.1掌握保洁安全措施。 5.2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5.3进入生产现场不准携带火种、吸烟、串岗、睡岗、打架斗殴。 5.4严格执行劳动防护制度,必须按规定佩戴符合技术要求的防尘口罩、防尘帽、工作服等防护用品。

5.5进入生产现场,禁止乱摸、乱碰、乱动生产设备。 5.6服从部门负责人的日常管理,积极工作,禁止消极怠工,接受监督指导,禁止违章、违纪。 5.7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5.8清洁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墩布、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保洁工具区。 5.9各功能间打扫时需注意墙壁、地面、设备都要清理。 6.0清理除尘系统时,需留意管道、除尘滤袋不能泄漏。 6.1凡是粉生产车间里面的物品、器具打扫时,都需清理干净整洁。 6.2清扫作业中,作业人员应小心谨慎,防止发生滑倒摔伤、触电等人身伤害及设备损坏等不安全事件的发生。车间内禁止用水冲洗。 6.3作业结束后,负责人组织清点人员和工具,检查现场确认无工具留在设备上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做好交接工作。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粉尘防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术语定义 1、粉尘: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 2、可燃性粉尘:在一定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 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第二章安全职责 第四条安保处职责 1、负责粉尘作业许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2、负责粉尘作业规程的审核批准。 3、负责有粉尘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课件的编制和培训。 4、指导粉尘车间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每半年组织一次粉尘爆炸场所专项检查。 第五条粉尘单位职责 1、负责对粉尘场所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2、负责粉尘场所作业许可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批。 3、负责粉尘爆炸场所岗位人员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 4、负责粉尘爆炸场所专项和现场处置方案的修订和演练。 5、负责按照粉尘爆炸场所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并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对员工违章行为进行纠正、考核。 6、负责粉尘爆炸场所日常粉尘的检测。

第六条设备管理部门 1、负责组织专业人员对粉尘爆炸场所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道、仪器仪表等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2、负责粉尘爆炸场所设备操作规程的修订和业务培训。 3、负责粉尘爆炸场所设备设施备件的审批。 第七条技术部门 1、负责粉尘爆炸场所工艺安全的检查和指导。 2、负责粉尘爆炸场所工艺安全操作的培训。 3、负责粉尘爆炸场所工艺变更的审批。 第八条各层级管理人员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粉尘爆炸场所的安全投入,以及组织粉尘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并向政府部门如实报告事故。 2、分厂负责人负责每月组织对粉尘爆炸场所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负责粉尘爆炸场所检修作业安全措施和作业许可的审批。 3、分厂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爆炸产所的安全检查和明火作业的审核。 4、粉尘作业岗位人员负责保养、清扫粉尘设备设施,检查本岗位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保证应急通道的畅通,报告事故隐患。 第三章粉尘防爆安全管理 第九条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包括通风除尘系统使用维护、粉尘清理作业、打磨抛光作业、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 第十条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劳保用品上岗。禁止穿化纤类易产生静电的工装,严禁贴身穿着化纤制品的衣裤。 第十一条粉尘爆炸场所铺设电器线路必须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厂房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建筑照明、设备照明必须达到防爆要求。 第十二条岗位作业人员每班必须对粉尘场所配备的灭火器材、安全标志进行检查、维护。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粉尘危害防治管理规定 1.目的:明确各巷道洒水灭尘周期并形成制度,提高巷道冲刷质量,确定粉尘检测制度,改善井下工作环境。 2.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2.1. 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矿井综合防尘管理体系。 2.2. 公司总经理是粉尘防治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是粉尘防治的技术负责人。 2.3. 为切实加强粉尘防治,公司成立粉尘防治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任组长,生产总副经理、总工程师、掘进总副经理、安监处长任副组长,各生产副总工程师及生产部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防部,通防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通防部全体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 3.巷道冲刷管理制度 3.1.矿井、采区进回风巷(包括石门、绕道)每3天至少冲刷一次;采煤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必须每天至少冲刷灭尘一次。

3.2.采区轨道上、下山每3天冲刷一次,有岗位的地点20米范围内每班冲刷一次。 3.3.变电所与其相连接的各进、回风通道必须每班冲刷一次。 3.4.综放工作面进风巷由安装工区每天洒水一次,工作面中间巷及上、下平巷超前支架、破碎机转载点50米范围以内由综放工区每班洒水一次,以外的皮带机道由皮带工区负责每天冲刷一次。 3.5.爆破地点30m范围内,爆破前后必须洒水灭尘,冲刷岩(煤)帮,并填写洒水记录。记录要明确洒水人员姓名、洒水地点长度、爆破前后等情况,并签字备查。 3.6.正常施工的掘进巷道每天冲刷一次,停掘的供风巷道每3天冲刷一次,并在现场设置巷道区域管理牌板,悬挂洒水记录,巷道未交接的由原单位负责洒水。 3.7.易积尘地点,如运输机道、转载点等地点前后20米范围内由岗位工负责每班冲刷一次。 3.8. 任何地点不得有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地点。

粉尘清扫管理制度-粉尘清扫制度

粉尘清扫制度 1、目的 为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粉尘爆炸事故、改善作业环境、提高作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3、职责 3.1粉尘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安全监督管理。 3.2 粉尘所在车间的主管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1进入岗位必须经过粉尘防爆及职业健康知识专项教育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要有自保、互保意识,做到“四不伤害”。 4.2 进入岗位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4.3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除尘设施,确认设施无异常现象时开启除尘设施,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 4.4 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报告本单位相关领导,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 4.5 对本岗位生产现场产生的粉尘,清扫时以扫帚清扫、抹布擦拭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 4.6 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对于未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人员,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7对产生粉尘的车间必须坚持每两小时清理一次,每天下班清理一次,对管道收集的粉尘必须进行每周星期六清理,每周日清理收集箱防尘,并做好登记。 4.8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清扫时,应避免二次扬尘,不能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粉尘。 4.9粉尘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抹布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放进保洁工具室或工具箱内。 4.10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及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个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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