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建议稿)

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建议稿)
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建议稿)

非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

一级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认真查验,交接验收手续齐全,户权界定明确。

3、物业管理企业具有注册物业管理师职称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名;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操作人员按照行业规定,持有(A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建筑物消防员资格证、电工操作证、中央空调操作证;二次供水系统运行人员持有健康证;财务人员持有会计证、统计证。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人事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报修半小时内、突发事件除外,其他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3天之内回访,回访率100%,服务及时率100%,维修合格率100%。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包干制除外)。

9、对建立的服务信息每月进行更新1次,资料室存放档案资料发生变化应在当日内更新归档,每月整理档案1次,做到准确无误。

10、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使用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查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有条件的每3-5年作一次安全鉴定。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受托后组织实施。

3、每日巡查3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水、电、卫及隐蔽工程施工时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其余施工每2日巡查1次,有委托的可参与验收。

5、木门窗、封檐板、木栅栏等每2年检查保养或油饰1次,铁艺栏杆等每2年检查保养或油漆1次。

6、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的职能部门。

7、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8、规范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确保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完好率在98%以上。

9、每季度对道路、停车场进行1次全面维修养护,保持道路畅通、平坦,排水畅通,路面、路牙、地砖无破损松动。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及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受托后组织实施维修或更新改造。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8%。

10、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各种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

11、每天对娱乐设施巡视1次,每个月对健身活动器材进行巡查,特别是对安全性能的检查,保证其正常安全使用。

12、停车场、地下车库内的防火卷帘门、排污井和配电、照明等设施设备功能完好,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器材,各类行车、停车标识,记录卡管理系统和车辆进出记录保存完好。

13、发生电梯困人或者其它重大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理;电梯发生故障,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专业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

14、设施设备完好率(维保期外且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在99%以上(消防设施100%)。

15、每日对供水设施至少检查1次,每季度对水泵润滑部位加注润滑油,每年对泵房、管道等设备进行除锈、油漆,每年保养水泵,二次供水水箱每年清洗消毒2次,每日巡查1次,水质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清洁。

16、下水管道、水沟、集水井、污水池、化粪池、地漏无堵塞、无淤积,各种井盖面板完好,各种警示安全提示标识齐全,安装牢固。

17、日常对供配电、发电机组等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持设备完好,并有临时应急用电管理措施,维修人员每天巡视检查2次并有记录,每季度清洁保养一次强弱电井及井内设备,(专营公司部分除外)。

18、楼宇智能控制系统要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操作,除日常维护外,每月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1次,每月对系统两节点进行检查1次,半年覆盖系统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正常运行。

19、每月应对服务区域配电设备接地检查1次,每季度对重要机房配电柜及设备接地检查1次,每季度对建筑物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和设备接地检查1次,确保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记录存档。

20、定期对空调系统主机、水泵、电机、管道、膨胀阀、水箱等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定期开机进行运行检查,确保系统各项完好,每年需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公共空调系统进行定期清洗,除尘2次,确保空气质量达标,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维保有记录。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门卫24小时服务,主入口24小时有人服务,其余出入口安装门禁系统的可不设专职人员。但应有技防及巡视,有特殊约定8小时站岗执勤。

2、服务区域白天巡逻不少于4次,夜间巡逻不少于4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确保24小时监控,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3、巡逻人员应按巡逻路线规范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即时处理,注意处理不安全的隐患,并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求助和咨询。

4、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确保人、车、路的安全有序。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制度。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对口相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池、屋,每日清洗1次,每日清运2次,确保卫生清洁无异味。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保洁1次以上;停车场每周冲洗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日拖洗2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3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周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周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季度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每日打捞水面、水景漂浮物2次,每月对水景池底清洁1次,目视池底清澈见底,水面无杂物,池底无多余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6、每半月对假山、小品清洁1次,细致、全面检查1次,主要检查山石之间是否牢固,有无损伤、多余物,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7、需要粉刷或油漆保护和装饰的部位每年进行1次,架空雕塑每半年擦洗1次,地面雕塑每日洗擦1次。

8、每日3次电梯轿厢清洁,每周用不锈钢油养护1次,电梯层门每日擦洗1次。电梯门槽每周清理1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9、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卫生间作业标准实施作业。

10、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春秋季每月消杀1次,夏季每周消杀1次,冬季每2月消杀1次。有专人进行消杀操作,每次作业前应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发出告知,并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人员安全。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的绿化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成活率95%以上,生长良好,草坪修整春季每月1次,夏秋季每2月1次,留茬高度6厘米。无明显枯草和净土裸露,无杂草,杂物(草坪按草坪分级进行养护)。

3、服务区域的道路绿篱、绿带植物修剪棱角、线条统一整齐,春夏季每月2次,秋季1次。

4、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补栽补种保持观赏效果,每季度全面整形修剪1次。

5、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每年施肥2次。

6、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无明显蛀虫危害,无干枯、受损枝叶、无死株。

二级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认真查验,交接验收手续齐全,户权界定明确。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岗位证书,A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建筑物消防员资格证、电工操作证、健康证、统计证。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报修半小时内、突发事件除外,其他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5天之内回访,回访率98%,服务及时率98%,维修合格率100%。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包干制除外)。

9、对建立的服务信息每2月进行更新1次,资料室存放档案资料发生变化应在2日内更新归档,每2月整理档案1次。

10、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度78%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使用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查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有条件的每3~5年,组织申报一次安全鉴定。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受托后组织实施。

3、每日巡查2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水、电、卫及隐蔽工程施工时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其余施工每3日巡查1次,有委托的可以参加验收。

5、木门窗、封檐板、木栅栏等每2年检查保养或油饰1次,铁艺栏杆等每2年检查保养或油漆1次。

6、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的职能部门。

7、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8、规范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确保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完好率在96%以上。

9、每半年对道路、停车场进行1次全面维修养护,保持道路畅通、平坦,排水畅通,路面、路牙、地砖无破损松动。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及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受托后组织实施维修或者更新改造工作。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10、对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各种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

11、每2天对娱乐设施巡视1次,每2个月对健身活动器材进行巡查,特别是对安全性能的检查,保证其正常安全使用。

12、停车场、地下车库内的防火卷帘门、排污井和配电、照明等设施设备功能完好,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器材,各类行车、停车标识,记录卡管理系统和车辆进出记录保存完好。

13、发生电梯困人或者其它重大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理;电梯发生故障,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专业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

14、设施设备完好率(维保期外且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在98%以上,消防设施100%。

15、每日对供水设施检查1次,每季度对水泵润滑部位加注润滑油,每年对泵房、管道等设备进行除锈、油漆,每年保养水泵,二次供水水箱每年清洗消毒2次,水质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清洁。

16、下水管道、水沟、集水井、污水池、化粪池、地漏无堵塞、无淤积,各种井盖面板完好,各种警示安全提示标识齐全,安装牢固。

17、日常对供配电、发电机组等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持设备完好,并有临时应急用电管理措施,维修人员每天巡视检查1次并有记录,每季度清洁保养一次强弱电井及井内设备(专营公司部分除外)。

18、楼宇智能控制系统要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操作,除日常维护外,每2月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1次,每2月对系统两节点进行检查1次,半年覆盖系统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正常运行。

19、每月应对服务区域配电设备接地检查1次,每季度对重要机房配电柜及设备接地检查1次,每半年对建筑物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和设备接地检查1次,确保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记录存档。

20、定期对空调系统主机、水泵、电机、管道、膨胀水箱等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定期开机进行运行检查,分析运行情况,确保系统各项完好。每年需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公共空调系统进行定期清洗,除尘1次,确保空气质量达标,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维保有记录。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门卫24小时服务,主入口24小时有人驻守,其余出入口安装门禁系统的可不设专职人员值守。但应有技防和巡视有特殊约定4小时站岗执勤。

2、服务区域白天巡逻不少于3次,夜间巡逻不少于3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确保实施24小时监控,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3、巡逻人员应按巡逻路线规范巡逻,发现异常情况时,即时处理或报告,注意处理不安全的隐患,并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求助和咨询。

4、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确保人、车、路的安全有序。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制度。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垃圾袋装化,保持垃圾桶清洁、无异味。

2、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池、屋,每日清洗1次,桶每日清运2次,确保卫生清洁无异味。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保洁2次;停车场每半月冲洗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2次,每日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2次;楼梯扶手每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半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季度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每日打捞水面、水景漂浮物1次,每月对水景池底清洁1次,水面无杂物,池底无多余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6、每半月对假山、小品清洁1次,细致、全面检查1次,主要检查山石之间是否牢固,有无损伤、多余物,如有及时报修。

7、需要粉刷或油漆保护和装饰的部位每年进行1次,架空雕塑每半年擦洗1次,地面雕塑每周洗擦1次。

8、每日1次电梯轿厢清洁,每周用不锈钢油养护1次,电梯层门每日擦洗1次。电梯门槽每周清理1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9、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卫生间作业标准实施。

10、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春秋季每月消杀1次,夏季每周消杀1次,冬季每2月消杀1次。有专人进行消杀操作,每次作业前应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发出告知,并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人员安全。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的绿化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养护按草坪分级进行养护,草坪成活率90%以上,生长良好,无明显枯草和净土裸露。

3、服务区域的道路绿篱、绿带植物修剪棱角、线条统一整齐,春夏季每月1次,秋季1次。

4、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补栽补种保持观赏效果,每季度全面整形修剪1次。

5、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每年施肥2次。

6、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无明显蛀虫危害,无干枯、受损枝叶、无死株。

三级

(一)基本要求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认真查验,交接验收手续齐全,户权界定明确。

3、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岗位证书,A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建筑物消防员资格证、电工操作证、健康证、统计证。

4、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报修1小时内、突发事件除外,其他维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一周之内回访,回访率95%,服务及时率95%,维修合格率100%。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包干制除外)。

9、对建立的服务信息每3月进行更新1次,资料室存放档案资料发生变化应在3日内更新归档,每3月整理档案1次。

10、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度74%以上。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使用安全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查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有条件每3~6年组织申报一次安全鉴定。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情况,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及更新、改造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受托后组织实施。

3、每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在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水、电、卫及隐蔽工程施工时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其余施工每4日巡查1次,有委托的可以参加验收。

5、木门窗、封檐板、木栅栏等每2年检查保养或油饰1次,铁艺栏杆等每2年检查保养或油漆1次。

6、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的职能部门。

7、小区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8、规范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确保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完好率在95%以上。

9、每半年对道路、停车场进行1次全面维修养护,保持道路畅通、平坦,排水畅通,路面、路牙、地砖无破损松动。

(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有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账),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受托后组织实施维修或者更新改造工作。

5、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

6、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7、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8、小区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规范。

9、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0%。

10、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对各种突发事件有应急方案。

11、每3天对娱乐设施巡视1次,每3个月对健身活动器材进行巡查,特别是安全性能检查,保证其正常安全使用。

12、停车场、地下车库内的防火卷帘门、排污井和配电、照明等设施设备功能完好,通道畅通,消防设备器材,各类行车、停车标识,记录卡管理系统和车辆进出记录保存完好。

13、发生电梯困人或者其它重大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人员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应急处理;电梯发生故障,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专业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维修。

14、设施设备完好率(维保期外且有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在95%以上,消防设施100%。

15、每日对供水设施至少检查1次,每季度对水泵润滑部位加注润滑油,每年对泵房、管道等设备进行除锈、油漆,每年保养水泵,二次供水水箱每年清洗消毒2次,水质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二次供水正常,泵房清洁。

16、下水管道、水沟、集水井、污水池、化粪池、地漏无堵塞、无淤积,各种井盖面板完好,各种警示安全提示标识齐全,安装牢固。

17、日常对供配电、发电机组等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持设备完好,并有临时应急用电管理措施,维修人员每2天巡视检查1次并有记录,每季度清洁保养一次强弱电井及井内设备,(专营公司部分除外)。

18、楼宇智能控制系统要指派专业技术人员操作,除日常维护外,每3月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1次,每3月对系统两节点进行检查1次,一年覆盖系统50%,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正常运行。

19、每月应对服务区域配电设备接地检查1次,每季度对重要机房配电柜及设备接地检查1次,每半年对建筑物楼顶层的避雷针、避雷线、避雷网和设备接地检查1次,确保完好无损,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并记录存档。

20、定期对空调系统主机、水泵、电机、管道、膨胀水箱等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定期开机进行运行检查,分析运行情况,确保系统各项完好,每年需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对公共空调系统进行定期清洗,确保空气质量达标,符合卫生安全的要求,维保有记录。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小区门卫24小时服务,主入口24小时有人值守。有安装门禁系统的可不设专职人员值守,但应有技防和巡视,有特殊约定2小时站岗执勤。

2、服务区域白天巡逻不少于3次,夜间巡逻不少于3次;配有安全监控设施的,确保实施24小时监控,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3、巡逻人员应按巡逻路线规范巡逻,发现异常情况时,即时处理或报告,注意处理不安全的隐患,并接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求助和咨询。

4、对进出小区的车辆实施证、卡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确保人、车、路的安全有序。

5、对进出小区的装修、家政等劳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制度。

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

(五)保洁服务

1、高层按层、多层按幢设置垃圾桶,每日清运2次。保持垃圾桶清洁。

2、合理设置果壳箱或者垃圾桶、池、屋,每日清洗1次,桶每日清运2次,确保卫生清洁无异味。

3、小区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地等每日清扫保洁1次;停车场每月冲洗1次,电梯厅、楼道每日清扫1次,拖洗1次;一层共用大厅每日拖洗1次;楼梯扶手每2日擦洗1次;共用部位玻璃每月清洁1次;路灯、楼道灯每2月清洁1次。及时清除道路积水、积雪。

4、共用雨污水管道每季度疏通1次;雨污水井每月检查1次;视检查情况及时清掏;化粪池每月检查1次,每半年清掏1次,发现异常及时清掏。

5、每日打捞水面、水景漂浮物1次,每2月对水景池底清洁1次,目视池底清澈见底,水面无杂物,池底无多余沉淀物,池边无污迹。

6、每月对假山、小品清洁1次,细致、全面检查1次,主要检查山石之间是否牢固,有无损伤、多余物,如有及时报修。

7、需要粉刷或油漆保护和装饰的部位每2年进行1次,架空雕塑每年擦洗1次,地面雕塑每月洗擦1次。

8、每日1次电梯轿厢清洁,每月用不锈钢油养护1次,电梯层门每日擦洗1次。电梯门槽每半月清理1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9、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卫生间作业标准实施。

10、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消毒和灭虫除害。春秋季每月消杀1次,夏季每周消杀1次,冬季消杀1次。有专人进行消杀操作,每次作业前应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发出告知,并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确保人员安全。

(六)绿化养护管理

1、有专业的绿化人员实施绿化养护管理。

2、草坪按草坪分级进行养护,草坪成活率在85%以上,生长良好,无枯草和净土裸露。

3、服务区域的道路绿篱、绿带植物修剪棱角、线条统一整齐,春夏季每月1次,秋季1次。

4、花卉,绿篱、树木应根据其品种和生长情况,及时修剪整形,补栽补种,保持观赏效果,每半年全面整形修剪1次。

5、定期组织浇灌、施肥和松土,做好防涝、防冻。每年施肥1次。

6、定期喷洒药物,预防病虫害,无明显蛀虫危害。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12 1 总则 1.0.1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实现物业服 务的标准化、专业化、精细化,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标准。 1.0.2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 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适用本标准。1.0.3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定义 2.0.1 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受业主或者建设单位委托,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2.0.2 物业共用部分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按照规定由业主共 同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主要包括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0.3 专项服务 接受委托,承接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园林绿化、环 境卫生、秩序维护等专业服务。 2.0.4 特约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委托提供的物业 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 2.0.5 突发公共事件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 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 事件。 3 3 基本规定 3.0.1 本标准中涉及的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养护为日常维 修养护工作,不包括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工作。 3.0.2 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五级,一级标准为最低标准,每 一级标准高于且包含相应低一级的标准。 3.0.3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依据住宅物业实际情况确定 物业服务事项,选定相应的物业服务标准。本标准施行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住宅物业按照约定执行。 4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一)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前期介入和物业接管验收是维护广大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合法权益,保障其利益的重要环节,也是搞好今后物管工作的前提条件。 1、项目设计方案的建议; 2、施工工程的跟进及发现问题的建议并督促整改; 3、参与单项工程的甲乙方交接验收; 4、参与整体工程的甲乙方交接验收; 5、行物业的接管验收及问题的整改、督促; 6、接受业主入住前的相关咨询; 7、供业主入住前的上门服务。 (二)、业主入住管理 1、办理业主入住及接房的相关手续; 2、对业主及物业使用人的二次装修进行管理。 (三)、后续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1、公共性服务 公共性服务提供常规性服务,是为了维护物业的整洁、环境的美化、业户的生活方便而提供不可少的、经常性的服务项目: (1)、清洁卫生管理; (2)、绿化日常维护管理; (3)、治安管理; (4)、共用蓄水池的维护管理; (5)、水电管理; (6)、排污设施管理; (7)、道路维修管理; (8)、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养护维修; (9)、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10)、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管理; (11)、安排社区文化活动,协助政府宣传教育;

(12)、代收代交水电气费; (13)、根据需要增设的其他服务项目。 2、特约性服务 特约性服务指提供公共性服务以外的,为满足业户的个别需求,受其委托而提供的服务 (1)、家居设施维修 包括:维修户内供用电设备、家具及门窗维修、厨具及卫生洁具维修、给、排水系统的维修、家电维修、冷气机月保等。 (2)、家居清洁服务 包括:地板打腊、抛光、清洁家私、玻璃、灯饰等。 (3)、家居杀虫服务 包括:白蚁防治、灭蚊、灭鼠、灭蟑等。 (4)、家政服务 包括:提供代客订票、送餐服务、室内装修设计、布艺设计、绿化设计、保险咨询、法律咨询、私人健康护理、私人管家、秘书、保卫、汽车美容等。 (5)、租赁服务 包括:物业出租、转让、市场调查、物业估价等。 (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房屋管理与维修 (1)、房屋完好率达到底90%以上,楼宇外观美观、整洁,无改变使用功能,无违反规划乱搭建现象。 (2)、房屋零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水电、电梯等设施随报随修,房屋土建方面的问题接报后三天内完成,零修合格率达98%以上。 (3)、实行代收代缴各项公用事业费及水电气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1、房屋管理与维修 (1)、房屋完好率达到底90%以上,楼宇外观美观、整洁,无改变使用功能,无违反规划乱搭建现象。 (2)、房屋零修及时率达到95%以上,水电、电梯等设施随报随修,房屋土建方面的问题接报后三天内完成,零修合格率达98%以上。 (3)、实行代收代缴各项公用事业费及水电气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

最新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pdf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化方案, 提升物业管理服务品质 物业服务是一个既繁琐又不容易被重视的服务,业主很容易就会有意见。在处理投诉 的过程中,利用专业的话术去注意引导顾客,稳定顾客情绪,及时解决顾客的投诉,可有效避免顾客投诉升级. 日常管理与服务 1、管理处设置:小区内设置管理处、客户接待中心。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 电脑、打印机、网络连接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2、人员要求:小区管理人员、技术作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取得物业服务从业资格 证书或岗位证书,挂牌上岗,统一着装,仪表整洁。小区项目经理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专以 上学历,有4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历并有2年以上小区项目经理任职经历。 3、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在客户接待中心进行12小时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其余时间设有值班接待。 4、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服务与物业服务年度和季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季度 向委托方报告一次计划实施情况。 5、管理制度:(1)有明确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2)制定管理处内部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培训制度。

6、制度公示:服务场所公示办事制度、办事规章、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急修服务内容、投诉渠道。 7、服务费收支:每半年向业主公布财务状况一次,公共水电费分摊每季度向业主公布 一次。 8、满意度调查:每年二次对业主或使用人进行满意情况普测,平时采取多种形式与业 主或使用人沟通,沟通面不低于小区住户的45%,对测评结果分析并及时整改。 9、特约、便民服务:能提供四种以上特约服务(有偿)和八种以上便民(无偿)服务。 10、档案管理: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小区物业服务档案[包括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主或使用人资料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房屋装修档案)、日常管理 档案等]。 11、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对物业服务费和其它费用的收支进行财务 管理,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12、维修资金:建立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台帐,做到运作规范,账目清晰。 13、装修事项: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与业主签订《装修服务协议》,加强装 修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对违章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14、接管项目:承接项目时,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并出具接管 验收报告。 15、办公自动化:运用计算机进行管理(含业主档案、收费管理、设备管理等)。 16、社区文化:每年开展3次以上一定规模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布置。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

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价字[2009]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现将《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凡从试行之日起未交付使用且未取得收费批文的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在规定的价格浮动范围内,确定本小区物业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并报市物价局、市建委备案。 二、在本通知实施前,已实行物业服务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

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通知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三、本通知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选择服务项目、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本通知自2009年3月1日起试行两年。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和收费标准》(试行) 柳州市物价局 柳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柳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柳州市市区内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公共性服务及收费,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本标准实施。

2.对配套不全、设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本标准选择五项服务中的若干项目及服务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价格,由业主大会委托原房屋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等提供服务。 3.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物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尚未到期的;或虽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已满,但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或者业主大会已成立但尚未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在本标准实施后其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本标准实施后,凡由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物业,其物业服务可按本标准选择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但业主大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标准将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项目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五项,分别是: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标准前四项分别划分为五个服务等级(从一级至五级,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每个等级对应一个收费标准;第五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分为9个子项,各子项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三类(从一类至三类,服务标准从低到高)或不分类,每一个类别对应一个收费标准。普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逐项选择并组合确定。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分项目收费标准的总和。 5.本标准五大服务项目分等组合(菜单选择)的原则为:以维修保养为基础、秩序维护为重点、综合管理为保障、保洁和绿化可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处 设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 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置 简单办公设备,配有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品(如办 公家具、电话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电脑、打 印机等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 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话、传真机、复印 机、电脑、打印机、网络等办公设施及办公 用品。 管理人 员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 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 经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 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 员上岗证和小区经理上岗 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 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 证和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三年以上 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 岗,仪表整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 小区经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小区经理 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 仪表整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会话能力的管理人 员。 服务时 间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 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理处 进行业务接待,周六、周 日在指定地点进行业务接 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进行业务接 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 业务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修订]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修订]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1 基本要求 4.1.1 客户服务场所 1 设置客户服务场所,配置基本办公设备。 2 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物业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3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工作日不少于 8 小时,其他时间设置值班人员。 4 设置并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 4.1.2 人员 1 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2 从业人员佩戴标志。 3 配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 4 项目负责人具有 2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或相关企业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市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档案登记在册人员。 4.1.3 制度 1 建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消防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维护等管理制度。 2 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3 建立物业服务工作记录。 4.1.4 档案 1 建立物业管理档案。 2 配备档案管理人员。 4.1.5 标志 设置安全警示、作业施工警示、温馨提示等物业服务标志。

4.1.6 客户服务 1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收支情况、本年度收支预算。 2 涉及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内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3 对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劝阻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4 水、电急修20 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项服务企业负责的设备设施应在 30 分钟内告知。 5 业主或使用人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在 3 个工作日内回复。 6 每年公开征集1 次物业服务意见,公示整改情况。 7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公益性宣传。 8 按规定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 4.1.7 专项服务委托管理 1 签订专项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2 专项服务企业应符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要求;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 专项服务企业人员佩戴标志。 4 对专项服务进行监督及评价。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4.2.1 综合管理 1 建立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 2 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每月归档。 3 组织实施房屋使用安全情况评估检查。 4 共用部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照责任范围编制修缮计划,并按计划组织修缮;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即时组织修复。

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公寓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公寓管理处定期和冬、雨季节或天气异常时对房屋居住情况进行检查维修,或居住人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对房屋易出问题的部位,及时作出记录备案,重点检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对共用部位及其设施设备的完损程度作出评价,制定年度维护计划,作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二、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1、定期对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2、在不受外界客观情况的影响下,保证公寓的供暖、供水、供电、供气、有线收视和通讯正常运行。 3、公寓公共设施设备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 4、正确操作和使用设施设备,无因操作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三、环境卫生服务标准 1、清理公寓楼区域内的环境、场地及公共部位。每天定时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随时清理公寓内公共部位的废弃杂物。保持环境整洁有序。 标准:目视地面无杂物、无尘土、无积水、无污渍;墙面干净整洁,无灰尘、蜘蛛网、无乱贴乱画;区域内无废弃杂物、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无异味等。 2、清理楼道、楼梯及公共设施设备。擦洗各楼层及其通道的防火门、消防栓柜、楼梯扶手、护栏、电梯轿箱,更换电梯轿箱地垫;定期清理门窗玻璃、天花板、暖气片、管道等部位的灰尘;雨雪天气门口放置防滑地垫,设置提示牌等。标准:楼道和楼梯洁净、无污渍、积水;楼梯扶手、护栏、电梯门电梯内壁无手印;门窗玻璃明净;天花板洁净无明显污渍,房角和设施设备无尘土和蜘蛛网等。

3、每天定时清扫公寓内的公共卫生间、洗浴室、开水房、洗衣房;冲洗洁具、擦拭墙壁、拖洗地面、巡视检查设施设备、放置卫生纸、清理垃圾杂物、更换垃圾袋等。 标准:地面墙面干净、瓷砖无锈渍、室内无异味、便池内外无杂物无污渍,垃圾清理及时,随时放置卫生纸,设备完好无损,金属器具无锈迹、无长流水、无堵塞、无滴漏现象。 四、安防服务标准 1、公寓管理接待处24小时管理服务值班,及时登记非本公寓内来访或临时居住人员,在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地方设置明显标志及防范措施。 2、随时维护公寓楼周边车辆停放秩序,并注意维护车辆安全。 3、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使住宿人员掌握基本的安防知识和技能。 4、定期对公寓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进行巡视、检修,保证楼内消防设施设备、共用电器完好,消防设施设备设置明显的提示标志。 5、制定紧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安防事件,作好公寓综合治理。 6、公寓内严禁违规使用高负荷大功率电器、动用明火、私拉乱改用电线路或插座;严禁随意动用消防设施设备。 7、来访人员进行登记,晚间限时离开,未经允许,严禁留宿。 8、公寓内无火灾、失窃、触电、斗殴、赌博、传播不良文化等事件和违法行为。 五、绿化服务标准: 公寓内绿化植物摆放位置合理、定时养护、保持叶面干净无灰尘,无病虫害、无枯死等现象;根据季节及时更换摆放花卉植物。 六、供暖服务标准 供暖期提前试水调试,按时送暖。保证室内标准达到16℃±2℃,及时处理供暖中出现的问题。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

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一级标准(试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制定 (一)基本要求 1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 、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书或者岗位证书。 4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服务主动、热情。 6 、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 小时服务。急修半小时、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 、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 、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9 、按合同约定规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 、每年至少1 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 以上。 (二)房屋管理 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 3 、每日巡查1 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 、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 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 、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 、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和公共配套设施、场地有明显标志。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标准 (一)房屋本体的维修、养护管理内容及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 1 房屋共用部位维护管理 (1)建立房屋使用、维修档案,检查房屋使用情况,告知顾客正确使用房屋,遵守房屋安全使用的规范、政策、法规; (2)墙表面粉刷无明显剥落开裂,墙面砖、地坪、地砖平整不起壳、无遗缺;修补墙面的粉刷层及面砖应保持与原墙面色差、材质一致;天花板无明显污渍和破损;外墙面无明显剥落、墙面饰材无明显遗缺、玻璃幕墙无开裂;屋面防水层发现有气鼓、碎裂或隔热板有断裂、缺损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项修理; (3)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维修养护记录完整;(4)根据房屋实际使用情况和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的安全状况,做好检查记录; (5)发现问题及时向房屋产权人报告,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提出方案或建议,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后组织实施。遇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装修管理方面 (1)按照《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限,及时审核、回复装修人

的《装修申报》; (2 )每日巡查装修施工现场,发现违反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现象应及时劝阻、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向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设施设备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 1变配电系统 (1)高压电气设备至少每二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油浸式变压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测试,留存高压电气测试合格报告; (2)低压配电设备每年至少一次全面停电检修; (3)按照规定周期对变配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并做好记录; (4 )高低压配电柜运行正常、操作灵活,仪表显示准确; (5 )变压器运行正常,通风降温设备可靠,温度显示准确; (6 )直流操作系统运行正常,蓄电池组充、放电量符合工作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 (7 )功率因数自动补偿运行正常,功率因数不低于0.9,电容器容量符合工作要求,无鼓包、漏液现象; (8 )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和临时用电管理措施,明确停、送审批权限,停、送电按规定提前通知顾客; (9)制定配电室人员出入管理制度,配电室实行封闭管理,无鼠洞,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5级最新 北京市地方标准 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Residential Property Service Standard 编号:DB11/T 751-2010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0 年 10 月1 日 2010 北京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定义;3.基本规定; 4.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5.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准;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7.住宅物业服务四级标准;8. 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 主编单位: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 北京银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闻达敏斯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网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顺天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编人员:薛福志、艾白璐、王颖、王亚军、李旻、郑冰、魏宣、谢炜、周文、吴卫东、李维善、张乃魁、陈祖武、霍炜、贾光辉、许文良、张国安审查专家:杨燕敏、邓俊、韩子忠、化向东、郭健、曹绍利、郑乐、徐平波、宋宝程、闫耘、蔡玲玲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定义 ............................................ 2 3 基本规定 ............................................. 3 4 住宅物业服务一级标准................................... 4 4.1 基本要 求 .......................................... 4 4.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6) 4.3 消防安全防范 ..................................... 11 4.4 绿化养护 ......................................... 14 4.5 环境卫 生 ......................................... 15 4.6 公共秩序维 护 ..................................... 16 4.7 装饰装修管 理 ..................................... 17 5 住宅物业服务二级标 准 ................................. 19 5.1 基本要 求 ......................................... 19 5.2 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 (21) 5.3 消防安全防范 ..................................... 26 5.4 绿化养护 ......................................... 29 5.5 环境卫 生 ......................................... 30 5.6 公共秩序维 护 (32) 5.7 装饰装修管理 ..................................... 32 6 住宅物业服务三级标准 ................................. 34 6.1 基本要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手册【最新版】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标准手册 0 1 一、公共服务 1 、接待 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接待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文明用语见附录A,服务忌语附录B。 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应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2、值守 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3、服务时限

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0 2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1、巡检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 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 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每两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修1次; 业主已委托管理的空置房,每周户外巡视1次,发现门窗损坏、锁具被撬、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巡检有记录; 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2、装修管理 (1)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 (2)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或修改意见,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三四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三、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应具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2)物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日常管理制度。 (3)按规范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4)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5)5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6)物业管理企业实施每天8小时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号码)。 (7)每年与10%以上业主作有效沟通,每年物业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80%。 (8)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等)。 (9)建立财务制度,每年一次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业主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状况。 (10)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 (1)按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良好、整洁。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5)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未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管线和损害他人利益的现象。 (6)小区主出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小区内各组团及各栋、单元(门)、户门有明显标志。 3、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施齐全,设备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 (2)设立24小时报修值班电话,急修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建立维修回访制度,维修回访率达到70%。 (3)设备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消防系统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5)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车辆行驶路线明确。 (6)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在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讨论稿) 一、综合服务标准 1、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接管小区物业管理项目时,与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办理验收手续,房产管理中心备份存档。退出项目时,按有关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所有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3、设臵小区一站式物业服务大厅和设专人每天8小时接待业主咨询、投诉、报修,并公示24小时服务联系电话。咨询、投诉、报修和回访记录齐全完整。 4、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消防责任制和成立义务消防机构、制度消防预案,并每年开展二次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和组织消防演练一次。 5、对小区验收资料,房屋、设施、设备台账报表和图册资料,业主资料、房屋和设备运行维护管理、日常事务服务等各种基础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存档,运用计算机管理。 6、管理和服务人员着装统一、佩戴标志、语言规范、文明服务。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应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特种作业员应100%持有政府或专业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上岗。 7、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8、确保公共部位、场所的标示完整、干净和清晰;公共设备设施运行正常稳定、养护良好,公共设备设施因维修而在物业管理费之外的费用由业主共摊或从维修基金中列支。 9、每年采取入户走访、业主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对业主回访至少一次,书面征询业主意见和满意度测评每年至少一次,并对大多数业主反馈的合理薄弱环节及时改进并反馈。 10、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有偿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应告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 11、按照社区管理部门的要求,每年参与组织除“四害”的活动。 二、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对小区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检修与保养记录齐全。保持物业外观(包括屋面、露台)完好、整洁、色调一致; 2、每季对楼外排水管、污(雨)水井检查清理1次,每年对污水池清疏维护1次,保障排水畅通; 3、每月对小区内围墙、道路、停车场、沟井盖、宣传栏、交通标志、凉亭、景观等设施至少检查1次,发现损坏立即修复; 4、对公共楼梯间、门厅、走道的墙面、地面、天棚、门窗和玻璃等共用部位和设施至少每三日巡查1次,巡查记录齐全,发现破损立即维修养护,保持无破损现象; 5、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一、基本要求 l、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包含(业主部分和商业部分) 2、管理服务人员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3、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有完整的投诉、报修、维修记录。 4、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公示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5、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有紧急方案。 6、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二、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l、对房屋共用部化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要维修,届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报建委批复。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维修工24小时值班,随叫随到。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l、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2、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小修由物业完成,大修超过8000元的由本楼业主共同分担。 3、保持消防通道无杂物,畅通; 4、路灯、楼道灯完好率100%;报修后1小时完成。 5、小区内的供暖,供暖管道由供暖部门负责维修,与物业无关。 6、自来水小区内的二次加压供水问题,包括维修(自来水管道)和电费的归属,都与物业无关。因我方接收之前欠下的电费原因,给小区加压泵停电,都与后期接手物业无关。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87055

物业服务等级标准(1-5级对比表) 一、综合管理服务标准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内容管理 处设 置 小区内不设置管理处, 管理人员每日巡查小 区一次以上,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配 置简单办公设备,配有 电话。 (1)小区内设置管理 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 序。 (3)配置一般的办公用 品(如办公家具、电话 等)。 (1)小区内设置管理 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 序。 (3)配置办公家具、电 话、电脑、打印机等办 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1)小区内设置管理 处。 (2)办公场所整洁有 序,有专门的业主或使 用人接待区域。 (3)配置办公家具、电 话、传真机、复印机、 电脑、打印机、网络等 办公设施及办公用品。 管理 人员 要求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挂牌上 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三年以上 物业管理工作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一年以上 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1)小区经理有物业管 理员上岗证和小区经 理上岗证,有二年以上 小区经理任职经历。 (2)管理人员服装统 一,挂牌上岗,仪表整 洁规范。 (3)适当配备具有外语 会话能力的管理人员。 服务 时间 周一至周日在指定地 点进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五在小区管 理处进行业务接待,周 六、周日在指定地点进 行业务接待。 周一至周日在管理处 进行业务接待,并提供 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 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周一至周日每天12小 时在管理处进行业务 接待,并提供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商业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1 基础管理 1.1 物业服务人员 物业管理服务从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专业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仪表仪容端庄整洁,举止大方,行为规范。 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待客主动、热情、专业,使用标准服务礼貌用语。 1.2 物业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档案(包括:物业权属资料;物业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管理资料、租户资料、装修管理资料、安全生产资料、日常管理资料等)。 规范保管和移交物业管理所需资料。 1.3 制度建设 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物业服务资质。 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根据物业特点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和工作流程。 制定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上报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情况。 2 租户服务 2.1 进驻和离场 商户进驻时,应按甲方规定程序及时受理: ——指引商户填写和提供进场资料,讲解商业项目管理规章,并建立商户档案。 ——提供水电气空调等服务,与商户确认有关表底读数。 ——门匙交收。 ——按规定要求管理商铺的备用钥匙(包括封存保管、紧急启用)。 商户离场时,应按甲方规定程序及时受理: ——指引商户填写撤场资料。 ——对于商户的拆除和搬运活动进行监督。 ——最后联同业主和商户对商铺进行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确保不遗留工程和安全隐患。 2.2 装修管理 受理租户装修施工的申请,审核装修方案是否符合供电、供水、供气的容量限额,从物业管理的角度初步审核其是否符合消防、噪声、排油烟(气)、排污、外造型、店招展示等(如有)相关要求。 对装修材料、风格、道具的选用,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定进行审核。 涉及到特殊经营的业态,必须要求商户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卫生防疫、市容等(如有)书面的专项批复。 装修申请批准后,受理施工登记,核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签订施工管理协议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发放施工许可证明。 装修期间负责协调与甲方、装修商之间的接口关系。 受甲方委托,对装修施工现场以下内容进行监管: ——装修时间、装修区域、建筑材料进出与临时仓库、建筑垃圾堆放与清运; ——装修人员的进出、现场管理,应主动控制营业期间施工人员的频繁出入;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参考Word)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 (一)基本要求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7、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8:30-12:00、13:00-17:00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有报修、维修记录。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 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设置意见箱,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意见征集,并将提出的意见与解决情况公示。 14、公布公共服务的收支情况。 15、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定期巡视房屋共用部位的楼地面、墙面、顶棚等,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8、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维修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细则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细则 一、公共服务 1 、接待 佩戴统一标志,仪表端庄、大方,衣着整洁,表情自然和蔼、亲切;对业主(使用人)一视同仁;接待时主动、热情、规范;迎送接待业主(使用人)时,用语准确,称呼恰当,问候亲切,语气诚恳,耐心细致;使用文明用语,不应使用服务忌语。文明用语见附录A,服务忌语附录B。 对业主(使用人)的报修与求助应耐心细致,对收费项目及时说明服务标准、服务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征求业主(使用人)的意见。 2、值守 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工作有记录。 3、服务时限 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位,12小时内修复,若不能,要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使用人)做出合理解释,做出限时承诺。小修原则上2日内修复,特殊情况必须做出说明和限时承诺。服务时限不得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顺延。(居民预约、雨天筑漏可不受2日限制)。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与管理 1、巡检 每年年底或年初对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道路、绿地等进行全面检查1次,掌握房屋设施设备完损状况,对完损程度做出评价; 每半年检查巡视1次房屋主体结构,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委托,组织维修工作;在冬、雨季和天气异常时安排组织房屋设施巡视,对质量较差,易出问题的部位重点检查;每半年检查清除1次屋面、檐沟内落叶杂物树叶等,疏通雨水口、落水管等; 每两日巡视1次小区楼房单元门、楼梯间通道部位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路灯等;每年秋季对共用部位门窗做专项检修1次;业主已委托管理的空置房,每周户外巡视1次,发现门窗损坏、锁具被撬、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巡检有记录; 巡检结束将检查情况、维修计划及需要进行大、中修或更新改造的项目报告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 2、装修管理 (1)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2)对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的申请,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出同意意见或修改意见,并签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3)业主(使用人)装修期间每日巡查装修施工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