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最新规定】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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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最新规定】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军转最新规定】关于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

国转联〔2012〕1号

长期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军队各级组织坚持把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规定,不断探索改进安置办法,保证了军转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推动了军转安置工作的改革发展。随着国家和军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现就进一步改进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措施、创新办法、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安置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确保军转安置任务和政策落实。

——健全运行机制,促进安置工作公开透明。改进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安置各个环节的工作,使安置工作信息更加公开,程序更为规范。

——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安置任务和政策有效落实。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督制约,有效防止和纠正移交安置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使安置计划得到全面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落实到位,组织协调更加有力。

——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安置制度建设。适应国家和军队各项改革特别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配套、保障有力的政策制度体系,不断推进中国特色退役军官安置制度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通盘考虑,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纳入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

——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不断提高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坚持注重德才、注重实绩,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与其服役期间表现和贡献挂钩。

——坚持妥善安置、合理使用,努力使军队转业干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二、严格落实安置计划

(一)科学编制安置计划各级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根据上级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分解细化接收安置计划,明确安置工作要求。各接收安置部门

和单位,应根据军转安置计划和政策要求,明确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具体岗位或岗位的行政、事业、企业性质,报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确认。

(二)落实好中央垂直管理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任务, 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编制下达,并抄送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要为所属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并督促其完成安置任务。中央和国家机关京外垂直管理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增加行政编制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维护安置计划的严肃性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是指令性计划,必须无条件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不得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对拒绝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或未完成安置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应采取通报批评、行政问责等措施予以纠正,或暂缓办理其人员调动、考试录用、聘用和编制等审批事项。

三、改进和完善分配办法

(一)基本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应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结合地方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工作和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原则上采取考核选调的办法安置;接收营级以下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则上采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安置。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采取竞争上岗等办法安置。

(二)考核对军队转业干部进行考核,要以军队转业干部的德才表现、能力专长以及职务等级、任职时间、服役年限、立功受奖、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情况为主,使其服役期间德才表现和贡献得到更好体现。实行考核量化赋分办法的,考核量化赋分标准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相对统一。要注重改进考核工作,探索完善档案审查与实际考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考试采取考试的办法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考试内容应根据军队转业干部特点合理设置。考试工作应由省级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统一计划组织,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工作部门予以配合,避免出现接收单位分散多头组织、军队转业干部移交工作部门予以配合,避免出现接收单位分散多头组织、军队转业干部反复参加考试的现象。考试中有面试环节的,应在考试方案中明确面试比例并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公布,严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确定面试对象。要积极探索按照接收岗位分类组织考试,促进安置考试与定岗定位相一致。

(四)指令性分配. 指令性分配是落实军转安置计划的重要保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实行指令性分配:按照政策规定应予重点照顾的军队转业干部;在安置期限内,军队转业干部未能落实安置单位,接收单位未能完成安置计划的;安置人数较少的地区,经省级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的。

四、坚持突出安置重点

(一)重点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要把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安排与领导班子建设通盘考虑,结合市、县级领导班子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对个人有意愿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在本地区范围内统一调配、合理安排使用。要采取空出领导职位、先进后出、带编分配等措施,切实安排好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和职务。对担任师级领导职务和担任团级领导职务且任职满最低年限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接收师团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人数较多、安排领导职务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安排相应的非领导职务,但应有一定比例安排领导职务。安排军队转业干部,可按规定增加非领导职数,增加的非领导职数实行单列、专用。

(二)照顾安排好功臣模范、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 对服役期间立功受奖,或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等特殊岗位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各地要在现行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从优安置。采取考试、考核等办法安置上述军队转业干部的,要给予适当加分,加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制定。

五、积极拓宽安置渠道

(一)发挥党政机关接收军队转业干部主渠道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参公单位要带头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制定年度增人计划时,要综合考虑自然减员、招录公务员和军转安置情况,预留一定比例行政编制接收军队转业干部。中央下达的党政机关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增加行政编制,必须全部用于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实行专项管理、专编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充分利用中央下达各地使用的政法专项编制接收军队转业干部。

(二)事业单位要积极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要积极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适合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的岗位应当优先用于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其军队职务等级直接安排相应的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安排管理岗位的不受接收单位竞聘上岗等规定限制;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转业干部一般按照其在军队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国家承认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不受接收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事业单位接收军队转业干部订立聘用合同的,合同期满可续订长期聘用合同,人事档案管理和社会保障应按照接收单位与军队转业干部同等条件人员的规定执行,所需编制由各地、各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增加,并据此增加人员工资总额计划。

(三)吸引军队转业干部到国有企业工作;国有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积极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要充分考虑军队转业干部职务、特点和专长,提供适合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和发展的安置岗位。企业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应根据本人意愿签订无固定期限或中、长期劳动(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有关规定执行,非本人原因不得解聘、

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四)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到中小城市和基层一线工作'' 各地可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鼓励军队转业干部到中小城市、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工作。对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德才优秀的可以提职安排,其配偶子女可选择在原符合安置条件的地区安置。边疆民族地区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军队转业干部留在边疆民族地区工作。要结合组织政权建设和工作需要,每年有计划地选调一批懂民族语言、熟悉当地社情民情的军队转业干部,充实到县、乡领导班子,符合条件的可任党政正职,长期培养和考察。

六、大力推进安置信息公开

(一)建立安置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安置工作信息发布制度,着力促进安置工作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安置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科学拟定安置信息发布范围,不断改进安置信息发布方式和程序,确保安置信息及时发布。安置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安置政策、安置计划、分配办法、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安置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定期公告、会议通报等多种形式发布。发布安置信息时,要注意保守国家和军队秘密,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二)建立工作进展通报制度" 建立健全工作进展通报制度,着力促进安置任务落实。接收军队转业干部的单位或部门,应制定落实计划方案和推进工作计划。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及时通报本地区安置计划执行情况和安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可采取阶段性通报等方式,促进安置计划落实。国家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会同中央国家机关和军队有关部门,及时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执行安置计划以及部队各单位转业干部离队报到的情况。

(三)建立考试考核结果公开制度' 建立健全考试考核结果公开制度,着力促进安置工作规范运行。对军队转业干部进行考核量化赋分的,要将赋分要素和赋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对军队转业干部进行考试的,要将考试范围和考试成绩在适当范围予以公布。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工作指导,健全军转安置任务和政策落实情况检查验收制度,建立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探索建立军转安置仲裁机制,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解决军转安置工作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军地安置工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军地合署办公等办法,共同抓好军转安置任务落实。

(二)科学统筹工作各级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科学安排、高效运行,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工作,确保军转安置任务顺利完成。

(三)加强监督检查军地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军转安置工作的检查督导,协调解决工

作中遇到的矛盾问题。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军转安置工作的监督,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要将军转安置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作为“双拥”模范城(县)评选的标准。各地制定军转安置工作的政策性文件或规定,必须与中央的相关政策相符,并报上级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四)抓好教育管理军地要加强安置期间转业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已经发出报到通知但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地方报到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理。对未按政策规定安置的,由安置地予以调整纠正;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要教育督促本人离队报到,经教育仍不报到的,由所在部队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制定安置工作纪律,教育军转安置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依法行政,按制度办事,廉洁自律。对在移交、接收和安置工作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的,要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以及构成犯罪的,要依法处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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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军转:军转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问答

2013军转:军转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问答 【关键词】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干考试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军转干考试成绩 1、现行军转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是现行军转安置工作的基本政策依据。此文件的颁布实施,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7号),是2004年及今后三年安置工作的政策依据。 为做好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国家和省又相继出台了若干配套政策规定,包括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8号),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财政部印发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国转联[2001]9号),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1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鲁人发[2003]38号)等文件。我市亦于2002年6月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补贴发放和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临人发[2002]28号),明确了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按照安置地政府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 2、《暂行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⑴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⑵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⑶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⑷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⑸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⑹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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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下)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下)昨天,闲云发出了《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中篇,今天继续把下篇呈献给大家。截止目前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已全部刊发完毕,如果今后再有新的安置政策规定,闲云将及时刊发。33、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管理有何规定?国转联〔2016〕6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由各地军转部门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认真做好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对退役金核定表和调整表、受表彰奖励、受刑事处罚及其他需归入个人档案的材料,要全面收集、规范整理、及时归档。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规范档案查借阅管理和转递工作,严禁将档案交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本人自带或转递。对重新入伍、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或受刑事处罚等原因,不再享受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待遇的,按照规定办理转递手续,及时将档案移交相关单位和部门。对被国有企业录用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经军转部门、用人单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三方协商一致,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档案转递至用人单位,军转部门建立档案副本,用人单位应将新产生的档案材料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军转部门归入档案副本;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档案转回军转部门。对其他原因需利用档案的,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查阅档案。强化保密意识,加强档案安全保密管理。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配备相应的档案保管保护设施设备。积极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不断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3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安置地迁移户口有何规定?国转联〔2006〕1号规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常住户口拟从安置地迁往其他地区的,应根据拟迁入地落户的有关政策规定办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2篇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一) 为期一个月的军转培训结束了,回顾这30天来培训生活, 自己感慨万分。今年的培训课程设置丰富,有形式政策介绍、有 法规理论培训、有心理心态调适、有业务基础知识、有为官做人 之道等等,面广丰富,及时解渴。教师的理论水平高,既有专家教授,又有政府部门领导,还有老军转干部,教学深入浅出,教 学手段多样。这次培训不仅是我们军转干部素质提高的“加油 站”,能力提升的“加速器”,”,融入社会的“润滑剂”,而且还 是我们缓冲适应、调整心态的站台,广交朋友、沟通感情的平台。 总的来说,这次培训既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又教我们如何做人、做事、做官,具体来谈,有以下两个方面体会: 、收获方面: 富了专业理论知识,强化了法律意识,增强了做好本 职工 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是专业理论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我在部队长期从事政治 工作,自以为专业理论方面底子厚,能力强,能游刃有余,通过培训,才了解到自己的浅薄,来到地方,我们必须从零开始,填补空白。通过一个月多月的培训学习,认真学习了政府职能结构与运作、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公文写作、

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专业知识,同时通过部分课程的学习,加深了认识和理解,有力地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素 质。所学课程既符合今后的工作实际需要,又满足了我个人求知欲望。公共行政管理,使我学到了新的管理方法、领导艺术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法》知识讲座,让我 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公文写作及计算机网络的学习,使我掌 握了公文的写作方法及现代化办公方式。极大的丰富了我的专业理论,为以后更好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这次培训,通过法律法规授 课、专题案例分析等形式,学习了地方工作须知的法律法规制度, 进一步强化的我们的法律意识,也提高了我们依法行政的能力。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在当今时代, 不懂法是无法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 须应该加强学法的力度,要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只有这样才 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以人为本,真正做到执政为民, 造干净办事形象。在本次培训过程中, 法律法规是其中个重要 的学习内容,学习了《国家公务员法》、《公共政策》、《依法行政 案例研讨》等,强化了自身的法律意识, 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 加强了廉正自律的意识。 三是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得到增强O原来在部队工作和生

军转干部培训学习总结

军转干部培训学习总结 为期一个月的军转干部培训班圆满结束,回顾一个 月的课程,有国际国内形势分析,有国情、市情介绍, 有社会主义市经济概论、公务员管理通过这次培训,使 我进一步丰富了理论知识,提高了对当前全市各项工作 的了解,增强了抓好本职工作的紧迫感,明确了今后需 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现将培训学习情况总结如下: 一、培训学习情况 此次培训,不仅系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且集中学习了《国家公务员管理概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公共行政管理》、《实用公文写作》、《行政法教程》、《计算机网络应用》等科目,并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听取了优秀军转干部介绍的地方工作经验和体会,受益匪浅。 (一)专业理论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通过学习专业 理论知识,深刻体会到转业以后,作为一名国家机关工 作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转业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能和 业务水平,才能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通过一个月的 培训学习,认真学习了政府职能结构与运作、公共行政 管理、公文写作、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危机管理原理、管理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同时通过

部分课程的考试,加深了认识和理解,有力地提高了自 身的业务素质。比如,通过对公文写作及计算机网络的 学习,掌握了公文的写作方法及现代化办公方式。 (二)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依 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在当今 时代,不懂法是无法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作为一名机 关工作人员,必须应该加强学法的力度,要做到真学、 真懂、真用。只有这样才能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 正做到执政为民,塑造干净办事形象。在本次培训过程中,法律法规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学习内容,学习了《国家公务员管理概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行政法教程》等,强化了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了廉正自律的意识。 (三)树立了干事创业的信心。原先在部队工作和生活,对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各方面情况了解不够深刻,通过参加培训学习后,特别是听取了专家学者的讲课和 优秀转业干部的经验介绍后,进一步对地方的发展情况 和地方政府的运作情况的了解,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学习对日照市的改革进程有了较 为深入的把握,对日照的发展前景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二是通过学习、实地培训考察,了解了当地社会经济发 展情况,从而对接轨青岛、融入半岛城市群战略有了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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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政策:军转干部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关键词】2013年军转北京军转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 军转干考试成绩 一、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医疗保险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第五十三条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期间的医疗保障,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8号)第四条规定: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缴费的单位缴纳部分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由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向当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军队转业干部个人以退役金为计算基数,按规定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当地医疗保险的规定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建立个人账户。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余额并入本人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 未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地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余额,由其个人暂存,待安置地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并人其个人账户。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享受安置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待遇。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由部队计发至批准转业当年的12

2013年军转:关于调整机关干部和军转干部到企业工作后退休待遇问题

2013年军转:关于调整机关干部和军转干部到企业工作后退休待遇问题 关键词:军转军转干部安置转业干部军转论坛军转干考试军转网 关于调整机关干部和军转干部到企业工作后退休待遇问题的建议:党政机关干部调到企业工作和军转干部到企业工作退休后享受企业人员退休待遇的政策不够合理,影响人员的合理流动,并造成许多**问题的发生。对此建议:将上述人员退休金分为两部分,即在党政机关或军队工作时间按公务员退休政策计算一部分退休金,到企业后的工作时间按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政策计算一部分退休金,两者相加为上述人员的退休金总额。 这样做至少有如下好处: (1)能够鼓励人员合理流动,适合到企业工作而不适合在机关工作的人员到企业工作后没有后顾之忧,体现了社会公平; (2)有利于军转干部到企业干事创业,减轻政府安排上的困难; (3)机关干部和军转干部在政府或军队工作了几十年,做出了很大贡献,有的接近退休年龄,到企业工作后,因企业破产或效益很差造成退休后待遇很低,防止出现**问题的发生。 1.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到地方后受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 3.计划分配到企业的企业军转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划,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6.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 (1)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2)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为期一个月的军转干部培训结束了,回顾这30天来培训生活,自己感慨万分。今年的培训课程设置丰富,有形式政策介绍、有法规理论培训、有心理心态调适、有业务基础知识、有为官做人之道等等,面**富,及时解渴。教师的理论水平高,既有专家教授,又有政府部门领导,还有老军转干部,教学深入浅出,教学手段多样。这次培训不仅是我们军转干部素质提高的"加油站",能力提升的"加速器",融入社会的"润滑剂",而且还是我们缓冲适应、调整心态的站台,广交朋友、沟通感情的平台。总的来说,这次培训既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又教我们如何做人、做事、做官,具体来谈,有以下两个方面体会: 一、收获方面: 丰富了专业理论知识,强化了法律意识,增强了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专业理论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我在部队长期从事政治工作,自以为专业理论方面底子厚,能力强,能游刃有余,通过培训,才了解到自己的浅薄,来到地方,我们必须从零开始,填补空白。通过一个月多月的军转干部培训学习,认真学习了政府职能结构与运作、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公文写作、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等专业知识,同时通过部分课程的学习,加深了认识和理解,有力地提高了自身的业务素质。所学课程既符合今

后的工作实际需要,又满足了我个人求知欲望。公共行政管理,使我学到了新的管理方法、领导艺术和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公务员管理和《公务员法》知识讲座,让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公文写作及计算机网络的学习,使我掌握了公文的写作方法及现代化办公方式。极大的丰富了我的专业理论,为以后更好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法律意识进一步得到强化。这次军转干部培训,通过法律法规授课、专题案例分析等形式,学习了地方工作须知的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强化的我们的法律意识,也提高了我们依法行政的能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在当今时代,不懂法是无法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应该加强学法的力度,要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只有这样才能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以人为本,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塑造干净办事形象。在本次培训过程中,法律法规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学习内容,学习了《国家公务员法》、《公共政策》、《依法行政案例研讨》等,强化了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的能力,加强了廉正自律的意识。 三是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得到增强。原来在部队工作和生活,对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各方面情况了解不够深刻,通过参加军转干部培训学习后,特别是听取了专家教授的讲课和优秀转业干部的经验介绍后,进一步对地方的发展情况和地方政府的运作情况的了解,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过学习**区重点建设项目介绍,对xx的发展前景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二是通过学习交流,了解了军转干部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从而对军转创业有了更为深刻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城西培训班 二〇一二年七月 一个月的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转眼就要结束,时间虽短,但却让我受益颇深。此次培训紧紧抓住如何让军转干部加快转变心态、尽快适应新环境,顺利进行二次就业这个主要矛盾,以党和政府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相关政策为指导,本着对转业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地开展培训。我始终严格按照学员守则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努力学习,自身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一、课程配置合理,通过培训知识水平理论素养得到全面系统提升。 包含讲座在内共开设21个科目,覆盖国情概要、市场经济、依法行政、公共政策、公共管理、公共关系、管理心理学、领导科学、公务员制度等学科,教学系统全面,针对性强,对我们这些军转干部来说无疑是一次及时和必要的岗前“充电”。通过学习使我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了更系统全面的认识和理解。使我对“十二五”期间云南省的发展前景和宏伟蓝图有了清晰的认识,对我省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有了全面的认识,增进了即将成为其中一员的我的自豪感和责任感。 省人社厅领导的讲座更是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

使我对省市机关设置、功能和分类有了清晰的认识,为我端正择业态度,正确理智择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注重潜移默化和针对性指导,使我转变了心态,树立了信息。 十七年的军旅生涯,我从一名普通士兵成长为一名军校学员,由一名军校学员又成为一名军队干部,每一步都有着难忘的经历,在各级领导的培养和爱护下我格尽职守,无怨无悔,军队生涯给我留下了永生难忘的记忆。但今天我要脱下军装,意味着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担心有干劲却不知从何开始、担心被别烙上“老转”的轻蔑称号,更担心不能尽快适应新环境辜负组织对我的厚望,所有的一切都让我感到彷徨和恐慌。 通过对国家政策的学习和云南省转业安置政策的了解,使我清醒的认识到,军转安置不同的只是岗位,相同的却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让我明白我们其实并没有被边缘化,只要有一腔热血定能在广阔天地发挥自身价值。 三、增强“本领恐慌”意识,让我树立了终生学习的信念。 不可否认,军队与地方相比,相对比较封闭。这种封闭的环境,让我在知识储备方面产生了自以为是的错觉,总以为在军校学习的知识足可以让我适应军队工作。通过培训让我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但我的知识储备已经落后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中发[2001]3号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规定 中发[2001]3号 一、总的原则 1.军队干部转业到地方工作,是国家和军队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 2.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3.国家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在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相应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市(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机构。 4.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完成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 二、安置地点 1.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2.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1)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 (2)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 (3)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自治区首府)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 (4)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 3.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

关于印发长沙市营以下军转干部考试安置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长沙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 法(试行)》的通知 2012-08-24 13:40:01 来源:长沙人事考试网点击:4111 长办发[2010]2号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长沙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1月10日 长沙市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转干部考试考核安置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关于积极改进军转干部分配办法的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和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长沙实际,创新军转干部分配方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长沙市市直单位和城区计划分配的营职以下及专业技术军队转业干部。

第三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按照公布安置计划、组织报名考试、综合评价排序、公布安置去向的程序进行安置。 第四条考试考核安置工作原则。 (一)坚持严格落实军转安置政策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和“三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安置办法、公开安置计划、公开安置去向、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原则; (三)坚持军转安置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军转安置同军转干部服役期间德才表现、贡献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核定单位 第五条市人事局、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军转办)根据省人事厅、省军转办下达的年度军转安置任务,在广泛征求市直部门岗位需求意见的基础上,协商市委组织部、市编办拟定全市军转安置计划,报市军转安置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市内各区和市直各单位下发军转干部安置预分计划通知书。 第六条各区和市直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有安置计划的),在接到军转安置预分计划通知书后,及时将预分计划明确到具体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确定的预分单位报市军转办。 第七条市军转办对各区和市直单位填报的预分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后,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在长沙人事信息网站公布。 第三章考试 第八条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由市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湖南省军区转业办、省武警总队转业办、省公安厅现役办(以下简称部队转业办)负责组织当年的军队转业干部报名和参加笔试考试。 不报名参加笔试考试的军转干部笔试成绩以零分计算,非组织原因逾期不报到退档的军转干部不得报考。 第九条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与写作等,总分为150分,笔试不指定教材。

2020年军转选岗心得体会

2020军转选岗心得体会 静下心来回想选岗前后的点点滴滴,有种付诸文字的冲动。记录总结选岗的心得体会和心路历程,给自己留下回忆,也算是对正在选岗或者未来将会选岗的同道中人能尽的微薄之力。下面是小编带来的2020军转选岗心得体会,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选岗结束已经两天了,人生一件大事终于尘埃落定。 静下心来回想选岗前后的点点滴滴,有种付诸文字的冲动。记录总结选岗的心得体会和心路历程,给自己留下回忆,也算是对正在选岗或者未来将会选岗的同道中人能尽的微薄之力。 选岗,动词在于“选”字。选择,实际上是作出决策。决策的前提在于充分收集信息。因此选岗的准备工作首要在于多问。

从问的途径而言。问,可以是利用好互联网信息资源,尤其是知乎等论坛,对于涉及岗位的基本介绍,形成初步印象;问,重点是问可选岗位的从业人员或者过去同单位选择了类似岗位的同事,他们的切身体验是宝贵的实践知识。 从问的内容来看。在于知彼和知己。知彼,除了要知道岗位本身,还要分析其他选岗人员考虑问题的角度和他们在意的因素,推演可能出现的选岗结果,从而有利于下一步制定自身的选岗策略,避免临场去做选择的仓促。知己,在于多问问自己,问自己是什么性格,有什么能力或者可以学会什么,以及最根本想要的是什么。 从问的方法而言。要注意保持谦虚的态度,同时兼顾大胆。谦虚,尤其要注意在问法上切忌问某个岗位好与不好。武断地评论某个岗位不好,容易给地方的人们我们挑三拣四的错觉。我们就像拿着《高考报名指南》,却不知道怎么填志愿的学生一样,迷茫,焦虑,急需指点迷津。选岗人生大事,自己的亲戚朋友,当然要问以集众人之智;比自己早转身的前辈,更要大胆去问方知独到见解。感谢亲戚朋友的出谋划策,也感激很多没什么交情的转业干部耐心细致的分析岗位。 选岗策略,本质上想确定一个更适合自己的岗位选择排序。

军转干部培训体会10篇

军转干部培训体会10篇 【一】 2月起,我有幸参加了xx年无锡市军转干部培训班。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学习了公共政策、社会管理、依法行政、电子政务、公共危机管理、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专业课程,参加了无锡市“十三五规划”解读、“强富美高”建设以及国情、省情、市情介绍,进行了创新思维与创新意识、信访与民生、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二十多次专题讲座。在市军转办和军转培训中心领导和老师的精心组织下,始终以高昂的热情、严谨的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当中去,经过两个多月的学习,我提高了认识、摆正了位置、扩大了视野。现将培训的有关情况作以小结: 一、培训特点 (一)、课程设置实际。课程设置上有宏观介绍,如当前国内外形势、和谐社会发展、无锡社会经济发展现状及十三五规划目标;有基础业务指导,如管理心理学、危机处理、公务员知识与规范;有公共基础知识如法律法规、公务员制度、医疗保险政策介绍。课程设置丰富,紧贴岗位需要。 (二)、师资力量雄厚。老师授课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学员学习的积极性。军转部门选派了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进行授课。授课老师既有党校的专家教授,又有政府的部门领导,有扎实的

理论功底,有丰富的从政经验,通过形式多样的授课、深入浅出的讲解和面对面地交流探讨,得到全体学员的高度评价。大家一致认为,参加这次培训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活跃了思维,增长了见识,每听一课都获益良多。 (三)、教学方式灵活。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充分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采取多种教学方式和手段,以授课为主,把自学、讨论与授课相结合,充分发挥教与学双方的积极性,一是课堂上老师给学员留出提问的时间,增强教学互动;二是注意到教学的针对性,用大量案例来说明专业理论,从而加深认识,使我们能深刻理解;三是应用多媒体教学,加深教学的直观性,提高了学习兴趣;四是有侧重地选择实用的专业课程进行考核教学,培养学员的实际工作技能;五是按劳逸结合、教学相长的原则,适当安排了分组讨论、参观见学等活动,并且围绕岗位需要,开展了专项调研。 (四)、“言传”胜于“身教”。如果老师上课是“言传”的话,那么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让我真正看到了何谓“身教”。他们没有讲深厚的理论,也没有洋洋洒洒的言辞,只有永远挂在脸庞的和煦微笑和孜孜不倦、严谨务实的工作姿态。他们始终以平易近人的言谈和周密细致的工作,确保每名军转干部在培训过程中保持轻松愉悦的心情,确保整个培训工作

山东省军转干部安置政策问答

山东省军转干部安置政策问答 【关键词】2013年军转北京军转军转网军转论坛军转军转干转业干部 军转干考试军转干部安置军转待遇军转干考试公告军转干考试大纲 军转干考试成绩 1.考进省直后,怎样选择单位? 答:按照2011年的办法,经考试考核确定了省直入围人员后,入围人员与企业或中央驻济单位,在安置计划和规定时间内,根据本人专长和接收单位的工作需要,双方自主联系、协商,达成意向的由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以此确定安置单位;其他入围人员,由省军转办组织,在省直各部门(单位)安置计划和中央驻济单位剩余计划(不涉及具体单位)内,按照考试考核总分数排序依次选择单位。放弃选择或在中央驻济单位剩余计划内选择的,由省军转办指令性分配。 2.进省直安置,怎样进行量化赋分(考核)? 答:量化赋分(考核)就是根据转业干部本人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档案记载,对军龄、立功受奖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分军龄赋分和立功受奖赋分两项。 3.省直考试的有关情况,有没有指定教材? 答:按照2011年的办法,考试采取闭卷笔试,主要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时事政治,法律(宪法、行政法),公文写作与处理,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培训班。 4.我想进中、省直驻济南市区单位安置需要什么条件?省直采取什么分配办法? 答:按照2011年的办法,进省直驻济南市区单位安置首先要符合进济南市区安置的条件,此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5)服从组织分配。 省直部门(单位)接收转业干部采取先考试考核、后由转业干部按考试考核总分数排序选择单位的安置办法;企业和中央驻济单位实行考试考核、接收单位与转业干部双方协商的安置办法。 5.我是一名转业干部,想到济南(青岛)市区安置,都需要什么条件? 答:根据《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有关规定:转业干部进济南(青岛)市区安置应具备以下9条之一: (1)原籍或入伍地(不含院校分配入伍)、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济南(青岛)市区的。 (2)配偶随军后取得济南(青岛)市区常住户口满2年的(其他市不受2年的限制)。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问答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政策问答 1、现行军转安置工作的政策规定有哪些?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是现行军转安置工作的基本政策依据。此文件的颁布实施,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指令性计划分配的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的《关于做好2004~2006年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期间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04]7号),是2004年及今后三年安置工作的政策依据。 为做好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国家和省又相继出台了若干配套政策规定,包括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等13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2001]国转联8号),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财政部印发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国转联[2001]9号),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13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鲁人发[2003]38号)等文件。我市亦于2002年6月由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住房补贴发放和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临人发[2002]28号),明确了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住房补贴和医疗保险,按照安置地政府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解决。 2、《暂行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地点是怎样规定的?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⑴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⑵配偶已随军的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满4年的;配偶取得上海市常住户口满3年的;配偶取得天津市、重庆市和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常住户口满2年的;配偶取得其他城市常住户口的。⑶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⑷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或者父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⑸军队转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自主择业的;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⑹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3、《暂行办法》对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分配有哪些规定?

转业士官安置条例

最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装察部队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退役士兵为国家安全、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贡献,是国家的重要人才资源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应当受到全社会的优待和尊重。 第四条安置退役士兵是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国家对退役士兵采取以扶持自主就业为主,发*、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予以安置。 第五条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以国家保障为主、与经济社会同步推进、与军队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体现优待优惠、保障权益、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原则。 第六条退役士兵安置经费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建立经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第七条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成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八条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不分所有制性质、组织形式的隶属关系,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义务。

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各部门、各行业拥军优属的应尽职责和重要内容。 第九条退役士兵应当保持和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遵纪守法,积极进取,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组织接收 第十一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当予以接收; (一)义务兵股现役满2年的; (二)士官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的; (三)因战、因公、因病致残已经评定残疾等级的; (四)患病不能评定残疾等级,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经驻军医院证明,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五)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需要安排退出现役的; (六)因国家建设需要,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同意接收并批准退出现役的; (七)士兵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其家庭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证明确需本人退出现役的; (八)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服现役的。 第十二条退役士兵由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负责接收。 退役士兵安置一般为其入伍时的户籍所在地。 征集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安置地。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机构可以根据户籍管理制度发展情况,对退役士兵安置地适时调整。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精选多篇)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目录 第一篇: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第二篇:XX年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第三篇: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第四篇: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第五篇: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正文 第一篇: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为期一周的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结束了,回顾这五天的培训生活,自己感触很多。今年的培训课程设置丰富,有形势政策介绍、有法规理论培训、有心理心态调适、有考试基础知识、有为官做人之道等等,面广丰富。及时解渴。授课教师的理论水平高,既有专家教授,又有政府部门领导,还有老军转干部现身说法,教学深入浅出、手段多样。这次培训不仅是我们军转干部素质提高的加油站,而且还是我们缓冲适应,调整心态的站台,广交朋友、沟通感情的平台。总的来说,这次培训既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又教我们如何做人、做事、做官,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专业理论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我们从部队转业来到地方,必须从零开始,填补空白。通过一周的培训,认真学习了政府职能结构与运作,事业单位制度以及公务员制度的具体细节和行为规范等专业知识。所学课程既符合了今后的实际工作需要,又为眼前的就业选

择指明了方向。同时通过老师对《行政能力测试》《申论》的例题讲 解和应试方法,进一步加强了自己应对军转考试的信心。 二是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原来一直在部队工作和生活,对 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及许昌目前的各方面发展情况了解不是很深刻, 通过参加培训班学习后,特别是听取了专家教授的讲 课和优秀转业干部的经验介绍后,进一步对地方的发展情况和地 方政府的运作情况的了解,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强烈地感觉到要 以一种发挥自己才智、创业建功、积极为家乡建设做贡献的心态投入 到今后的工作中去。 三是摆正心态、积极适应、重新定位。回到地方,最重要的是做 到调整心态、心随人转,抱着从头做起的心态,甘当老百姓、甘做新人,尽快熟悉新工作,融入新工作环境,学会不断调整自己,努力改 正与新工作环境不协调、不和谐的东西,注意总结经验教训,摸索规律。地方是个相比部队更大的舞台,要有自己的角色定位,要有一种 无论在哪里工作都要努力踏实,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心态。 此次培训虽然时间比较短,但是我个人感觉收获很大。今后,我 将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并继续深入学习,努力提高自 身综合素质,掌握新岗位的必备技能,为做好本职工作打(请继续关注)好基础,为家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李思漾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第二篇:XX年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XX年军转干部培训心得体会

集训心得体会范文生活的感悟

集训心得体会范文生活的感悟 集训是集体训练的一种,集训有助于互相学习探讨,下面是WTT 带来的集训心得体会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部队骨干集训心得体会 为期一个月的全省新训干部骨干集训今天就要结束了。回顾一个月的集训生活,大家在时间紧、课目多、任务重的情况下,通过强化训练、理论学习、评比竞赛、规范管理、沟通交流、讨论分析,端正了思想,规范了程序,总结了经验,提高了素质,增进了感情,达到了培训预期的目的,有效提高了全体新训干部骨干综合能力素质,为20xx年度新兵教育训练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现将集训工作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集训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29日,参加集训的198名干部骨干主要由温州、宁波、台州、舟山、海警等团级单位选派组成,集训队模拟新兵团分区队组建,实行统一指挥、自主管理模式。集训队根据骨干带兵需要,采取全队集中授课和区队自主安排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开设了军事训练、政治教育、部队管理、教学法、规章制度、心理行为及卫生防护等六大类二十多门科目的学习、训练及考评,期间共组织示范教学观摩13次,开展评比竞赛18次,召开座谈交流16次,举办文艺汇演2次。通

过集训,筑牢了骨干的思想政治和军事业务基础,较好地实现了由骨干向带兵人角色的转变,为下步新训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 精心筹划,早打基础,扎实做好开训准备 一是领导关心,高度重视集训工作。总队领导第一时间亲自审定了集训方案并明确了具体要求,为集训工作顺利开展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总队警务处专门派员到教导大队进行检查指导,详细了解教员备课、训练器材和场地设施保障等情况,明确有关工作标准;教导大队从组织、教学和物资等方面,做了大量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各团级单位积极配合,精挑细选配强骨干。开训后,总队警务处王贵松处长为集训队作了开训动员,提出了希望,明确了要求,指明了方向;集训中,教导大队领导多次来队检查指导工作,与新训干部骨干开展座谈交流,征求官兵意见,切实做好保障。 二是明确目标,理清工作思路。为切实提高新训干部骨干素质,集训队紧紧围绕“确保稳定、狠抓质量”的总要求,针对新训干部骨干带兵经验不足、能力较弱的现状,坚持把转变骨干理念作为此次集训的核心目标,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精心组织教学力量,周密制定集训计划,为开展好此次集训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自主管理,提前磨合,打牢了团队根基

军转干部转业方式选择参考表

军转干部转业方式选择参考表

我是2004年自主的。每年都有在役的战友向我咨询“如何选择计划安置还是自主择业”的问题。是安置还是自主?是人生一次重大选择,一定要根据自身的情况由自己来确定。但是,能够给予待转战友最好的帮助,莫过于让他们了解认识到这种重大选择能够细分为哪些具体的选择分项,各分项又有哪些可选项,选择时的参考因素。这就象是考试,选择题相对议论题要容易一些。为此,我根据多年咨询遇到的问题,编制了一个转业方式选择参考表,希望对待转战友们有帮助。 参考表“计划安置”和“自主择业”两栏,是根据中发【2001】3号、中发【2007】8号两个文件,将安置和自主 相对应的共同点和不同点进行了分类列表,分类是按3号文件内容:安置地点、工作分配与就业、待遇、培训、社会保障进行的,安置和自主的比较内容均出自文件,这样可保证选择依据是来自正式文件,而不是靠道听途说。参考表“选择参考因素”一栏,是我通过多年咨询总结的,虽然我想尽量保证客观反映实际遇到的情况,但还可能有很大的主观因数,仅供大家参考吧。下面我将对参考表进行一些解释: 一、20年军龄 中发【2007】8号文件是对【2001】3号文件的修正补充,相关规定应该以8号文件为准。 8号文件规定,团职转业干部必须满20年军龄才能选择自主

择业,这主要是针对特殊渠道入伍的军官规定的。最典型的是地方院校高学历人才,地方大学生18岁入学,4年本科22岁毕业,4年硕博连读,26岁毕业入伍任副营,实习一年转正27岁任正营,正常3年晋职30岁任副团,3年最低任职年限,33岁就可自主择业了,而实际军龄是7年。这还算是正规的,特招的文艺兵、体育兵是按专业成绩评定技术等级的,有的知名人才,一入伍就已经是相当于团职等级了。团职不限军龄自主,显然对基层转业干部是不公的。 20年军龄限制了不少人选择自主择业。显然,规定之前自主的人,得到了很大的实惠。这是已经过去的事情,在此想说的是,转业政策是在不断变化的,选择也是有时间性的,在转业方式的选择上最好有一些前瞻性,抓住时机,果断决策。 二、安置地点 现行户籍管理制度决定了选择安置地的重要性。在这方面,政策明显偏向于自主,体现了政策优惠。自主除同安置一样外,还可无条件地选择在配偶户籍,子女户籍,父母、配偶父母任一方户籍进行安置。 有20年军龄的人,家庭正处于子女初高中学习的关键时期。我接触的战友中,有很多是因为子女教育而选择自主的,如在总装基地服役的技术干部。国内教育资源是极不平衡的,孩子上大学的机率在北京上海远比在其他城市要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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