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保护与使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和审议结果的报告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保护与使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和审议结果的报告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保护与使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和审议结果的报告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保护与使用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和审议结果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法制委员会,向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保护与使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修改情况。

为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海域合理开发利用,市政府组织起草了《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19年4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法制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并经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统一审议,形成了《深圳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一稿》)。《草案修改一稿》对《草案》的主要修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如下:

一、关于法规名称和立法形式

常委会审议意见一致认为,《草案》包括海域保护和海域使用两个部分的内容,其中海域保护的内容过于单薄,海域使用管理的内容比较丰富,主要原因是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刚刚修订不久,内容比较全面具体,目前需要细化补充的内容不是太多。而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时间较早,内容比较原则,且没有进行进一步修订,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比较多。其次,《草案》将海域保护和海域使用管理放在一个条例中进行规范,形成既有一定联系,但侧重点显著不同的两个重心,而这两个部分的内容在上位法中均是分别立法。海域保护的主要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8月23日通过,2017年11月4日第三次修正)和《广东省实施〈/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2009年3月31日通过,2015年12月30日修正)。海域使用管理的主要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10月27日通过)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07年1月25日通过)。同时,机构改革之后,两个方面的工作分属两个不同的部门管理,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由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海域使用管理由规划资源部门负责。在一个法规中同时规定两个部门管理的两项不同性质的工作,在立法实践中比较少见。因此,我们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并征求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草案修改一稿》将《草案》名称中的“保护”删除,集中规范海域使用管理。

关于立法形式。《草案》采用经济特区立法形式,理由是对上位法有部分变通规定,例如实行海域详细规划制度、创设海洋工程报建审批流程、建立海域使用管理线制度、授权海监机构以自己的名义执法、设立了更为严格的法律责任等。我们研究后认为,上述内容除行政处罚超过上位法规定的幅度之外,其他属于补充和细化上位法的规定。国家既赋予了我市经济特区立法权,同时也赋予了我市设区的市立法权。属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的立法事项,且不需要变通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采用设区的市立法形式。关于行政处罚规定,我们认为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域使用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广东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是适当的,不需要大幅度提高处罚标准。例如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对造成海洋环境污染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视情形分别按照实际损失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三十处以罚款,对不按规定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倾倒境外废弃物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

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未经批准进行围海、填海活动的,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擅自改变海域使用用途的,处应缴纳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罚款。因此,《草案修改一稿》采用设区的市立法形式,法规名称相应修改为“深圳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二、关于本次修改的指导思想

(一)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和“坚持生态优先、加强陆海统筹、严守生态红线、保护自然岸线”的要求,在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严格规范管理的前提下,科学统筹本市海域利用,发展海洋经济,重点支持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发展海洋新兴产业,提升海洋服务业。

(二)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通过严格规范海域使用实现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目标。国家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制度比较健全,我市目前在这方面的创新空间不大,补充细化的任务也不重,因此《草案修改一稿》不再重复上位法关于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规定,而是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规范海域使用管理,从而实现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和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双赢的局面。

(三)针对我市海域使用管理的突出问题,适当补充细化上位法的规定,不求面面俱到。上位法有明确规定且符合我市实际的,不再作重复规定。目前我市海域使用管理面临的主要是海域使用审批制度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海洋工程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部门职责不清晰,海岸工程管理也有部分环节缺失,需要予以补充和完善。随着我市海洋资源开发建设的逐步深入,海域使用项目及海洋工程建设会逐渐增加,如目前已经批准的透水构筑物用海8项,非透水构筑物用海23项,急需加强规范管理。其次,国家批准的填海工程如何加强工程管理、竣工后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缺乏具体可操作性规定,也需要进行补充和细化。

三、关于修改的主要内容

1.关于规划管理。《草案》专设一章“规划管理”,目的是想通过编制本市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海域使用规划、海洋带保护与利用规划、重点海域详细规划等,加强我市海域保护与使用的规划控制,并规定了相关规划编制程序。政府议案是2018年11月形成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的,但是2019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行多规合一,不再实行海洋功能区划制度,各地申报海洋功能区划的,一律不再受理。但国土空间规划制度尚在建立之中,许多细节尚未明确。目前地方立法很难就相关规划名称、形式、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根据现行规划编制体制,地方立法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规划内容提出一些具体要求。因此,《草案修改一稿》删除了《草案》中“规划管理”一章以及有关具体规划名称和具体编制程序,只保留了海岸带保护利用规划、重点海域详细规划,并规定了需要通过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明确的具体事项。

2.关于加强岸线管理。加强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和保护是我市海域使用管理最重要的环节。按照国家关于严格保护自然岸线的要求,《草案修改一稿》参照国家海洋局发布的《海

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增加了若干保护我市海岸线的规定。其中在总则第四条明确规定:“严格保护自然岸线,拓展公众亲海空间,构筑海洋生态安全屏障,将自然岸线保护和利用管理作为海域使用管理的重要任务。”并在第二章就岸线分类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3.关于严格控制围海填海工程。加强岸线管理、切实保护自然岸线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严格控制围海填海项目。因此,《草案修改一稿》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围海填海行为。严格控制沿岸平推、截弯取直、连岛工程等方式围海填海,严格控制海湾内围海填海,严格控制单体项目围海填海面积和占用岸线长度。除因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国家批准的建设项目确需围海填海按照规定报国家批准之外,其他围海填海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4.关于海域使用权。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均规定,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审批方式出让,也可以通过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出让,但没有规定什么情况下通过审批方式,什么情况下通过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出让。这样容易造成出让方式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草案》规定了由主管部门制定通过审批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的项目目录,其他海域使用项目通过招标或者拍卖的方式出让。《草案修改一稿》第二十三条则进一步明确:市海洋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申请批准使用海域目录,将公共设施项目、重大建设项目等公益性、非营利性用海项目纳入目录内,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用海项目属于目录所列情形的,可以通过批准申请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其他用海项目应当依法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草案》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共用海可以在划定的管理线内进行,无须取得海域使用权。这一规定的立法意图是减少政府部门公共用海的审批环节,但这一规定不符合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关于“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必须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权”的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公共用海,也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因此,《草案修改一稿》删除了这一规定,同时增加规定,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公共用海取得海域使用权的,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且因规划调整需要改变前款用海区域使用功能的,其海域使用权自新的用海项目申请批准之日起即行终止。

5.关于海域使用权出让的负面清单。为了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防止海域和岸线资源过度开发,《草案修改一稿》除在总则对利用海域开发的产业范围作了一般性规定之外,还在第三章“海域使用权的取得”专门规定了出让的负面清单,明确规定九种情形不得通过审批或者招标和拍卖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第二十四条)

6.关于完善海域使用权出让手续。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对海域使用权出让程序有许多具体规定,但还不够完善。《草案》适当细化了相关规定,如增加了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内容要求,增加获得批准或者中标之后由主管部门和受让人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对合同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增加了经国家批准的填海工程竣工后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的程序性规定等。我们认为这些规定都是必要的,《草案修改一稿》保留了有关规定,但删除了关于海域使用权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的有关规定,理由是上位法和国家政策已有明确规定。

7.关于海域使用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是指对当事人取得海域使用权之后实际用海活动的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海洋环境保护和工程管理两个部分。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仅就海洋环境保护作了部分规定,对工程管理未作规定。《草案》参照陆地工程管理制度增加了用海项目工程管理的部分内容,如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我们认为这

些规定是必要的,因此保留了《草案》这方面的规定,但作了必要删减,如删除了消防设计审核项目的具体规定等。

8.关于监督检查。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均明确规定: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县级以上海洋主管部门负责海域使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我市机构改革之后,市海洋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均没有专门的海上执法队伍,而是成立了海洋综合执法机构,具体承担海洋环境保护和海域使用管理的执法工作。但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赋予海洋综合执法机构独立执法权,其执法权来自海洋主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委托。实践中,海洋综合执法机构面临同一当事人的不同违法行为需要出示不同部门的委托执法文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草案修改一稿》除按国家规定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岸线管理外,授权市海洋综合执法机构在市海洋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管辖区域内海域使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海域使用违法行为和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以以该机构的名义依法立案查处。(第五十三条)

9.关于法律责任。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使用海域以及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都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政处罚也都有具体标准。因此我们参照《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的做法,不再重复规定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条例规定,海域使用管理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处罚的,《草案修改一稿》规定由市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海洋主管部门依法报请市人民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权。

《草案修改一稿》和以上修改情况的说明,请予审议。

关于《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保护与使用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19年12月25日在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曙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法制委员会,向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保护与使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审议结果。

2019年4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2019年10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了《深圳市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一稿》)。会后,法制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草案修改一稿》进行反复修改,并经市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统一审议,形成了《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以下简称《草案修改二稿》)。《草案修改二稿》对《草案修改一稿》的主要修改和需要说明的问题如下:

一、关于立法形式和章节调整

审议中,有部分委员对采用设区的市法规的立法形式提出了不同意见,认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要求我们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并且允许我们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我们应当尽量采用经济特区立法形式,并且大胆变通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广东省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建议再改为经济特区立法形式。经研究,考虑到《草案修改二稿》在海域使用规划管理、海岸线管理和涉海工程管理、无须办理海域使用权手续的特殊情形、明确海洋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权限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上位法有创新变通,因此,《草案修改二稿》重新将立法形式改为经济特区立法形式。

同时,考虑到《草案修改一稿》第二章“海域使用管理一般规定”的主要内容是规划管理和海岸线管理,其中规划控制是海域使用管理工作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海岸线管控是海域使用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草案修改二稿》将《草案修改一稿》第二章拆分为两章,将规划管控和海岸线管控内容分别独立作为一章,将“海域使用规划管理”作为第二章,增加“海岸线保护利用管理”作为第三章,《草案修改一稿》第二章“海域使用管理一般规定”的其他内容分别调整到后续相关章节。

二、关于《草案修改一稿》中海洋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海域使用管理的关系

有委员提出:《草案修改一稿》中既有海域使用管理的内容,也有许多海洋环境保护的内容,究竟是要突出海洋环境保护,还是突出海域使用管理,立法的指导思想似乎不明确。我们经认真研究后认为,国家和广东省以及其他许多省市均是就海洋环境保护和海域使用管理分别立法,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各地海域使用管理地方立法的指导思想都是以优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作为基本原则,将依法严格保护海洋生态环境作为海域使用管理的首要任务和海域使用的前提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海域可持续利用。《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第一条立法宗旨就是“为了保护海域生态环境,促进海域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第四条确立了“治理保护和合理开发相结合的原则”,第三十条明确规定:“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严格控制填海、围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或者影响生态环境的用海项目,对受到损害的海域自然生态系统,及时组织修复”,第三十二条规定:海域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批准用海的用途和范围合理使用海域,依法保护海域生态环境,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海洋环境污染。部分省市的海域使用管理法规甚至还在个别章节名称嵌入了“保护”,如“海域保护与监督检查”(广东省),或者“海域使用与保护”(江苏省、浙江省),目的是结合海域使用管理实际,更好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的内容相当广泛,体系也比较完备,除海洋环境保护法之外,还有二十多部行政法规,内容主要包括海域环境监测、陆源污染防治、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的污染防治、船舶通行及作业污染防治、向海洋倾倒废弃物的防治等。涉及海域使用的环境保护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其中还有两部专门治理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行政法规,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项目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从立法技术方面考虑,如果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内容已经能够覆盖本地海域使用管理的各个方面,就可以专门规范海域使用管理有关

问题,而不需要重复国家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部分省市的海域使用管理立法没有增设海洋环境保护的条款。如果认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本地海域使用管理的需要,也可以针对海域使用环节如何进一步强化海洋环境保护作出一些补充规定。

我市为贯彻实施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也于1999年11月22日经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就船舶污染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污染防治、污染监视及监测、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次专门就海域使用管理进行立法,原则上不需要重复国家海洋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特区海域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尤其是与海域使用管理无直接关系的内容,如海洋环境监测、陆源污染防治、船舶污染防治等。为了贯彻保护优先的原则,我们将这一原则作为一个“紧箍咒”,通过许多具体要求套到海域使用规划、海域使用权出让、海域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同时,考虑到当前我市海域使用的重点区域之一是海岸带及附近海域,加强海岸带保护管理成为海域使用管理的重中之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岸线保护管理重点在于污染防治,在规划管理和保护方面规定比较薄弱。

因此,《草案修改一稿》参照国家海洋局有关规章和其他省市立法经验,补充和细化了海岸带保护和管理的相关规定,要求市政府制定本市海岸带保护与利用规划,并建立岸线分类保护制度、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目标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围填海等,为加强海岸带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草案修改一稿》又从规划控制角度,明确了本市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应当“严格控制改变海域自然属性或者严重影响海洋生态环境的用海项目”,并提出了具体要求;《草案修改一稿》还结合深圳实际,就沙滩资源、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资源保护管理作出了补充规定,并从海域使用的角度,规定了七项用海负面清单。这些规定既是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在海域使用管理方面的延伸,也是本市海域使用管理的重要原则,构成海域使用管理立法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草案修改二稿》保留了上述规定。

三、关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审议中,有委员提出:为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落实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精神,应该贯彻海洋环境保护优先原则,把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海域使用的前提要求,建议恢复《草案》第十条有关编制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同时为了突出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的刚性要求,建议明确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经研究,《草案修改二稿》采纳了这一意见,恢复了《草案》第十条的规定并修改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建设、水务等主管部门和沿海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本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应当确定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保护措施和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等内容,并明确相关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要求和海洋生态整治修复要求。”同时增加规定:“涉及海域使用和海岸线利用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并不得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冲突。”(《草案修改二稿》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四、关于围填海管理

严格管控围填海用海行为,是海域使用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了

多项严控围填海的政策。2018年7月15日,国务院专门发布了《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重申严控围填海活动,并明确要求:完善围填海总量管控,取消围填海地方年度计划指标,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2019年10月31日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因此,《草案修改二稿》在总则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除国家批准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

五、关于本市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目标

《草案修改一稿》第十四条规定:“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目标。不能满足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要求的建设项目用海申请不予批准”。但没有规定具体目标是多少,有委员建议予以明确。经研究,国家关于自然岸线保有率的控制目标是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我市目前实际达到百分之三十八。根据2016年11月国家海洋局批复要求我市的计划控制目标是百分之四十。因此,《草案修改二稿》将《草案修改一稿》第十四条修改为“本市自然岸线保有率控制目标为不低于百分之四十。不能满足自然岸线占补平衡要求的建设项目用海申请不予批准。”(《草案修改二稿》第二十条)

六、关于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有委员建议在海域使用管理环节增加海域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岸工程项目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国家海洋局《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定》均对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作出了明确规定,考虑到海域环境影响评价是海岸工程和海洋工程管理非常重要的一环,作为海域使用管理立法中的结构性需要,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市实际,增加部分海域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是适当的。因此,《草案修改二稿》增加了海域使用工程建设单位依法编制海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审批的义务,并对报告书的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分为报告书、报告表和备案表三种,《草案修改二稿》统称为“环境影响报告”。(《草案修改二稿》第四十四条至第四十七条)

七、关于无须办理海域使用权手续的特殊情形

《草案》第四十一条规定了无须取得海域使用权的三种情形,这是根据海域管理实际情况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省条例的补充性规定,目的是明确部分特定的非排他性用海和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用海的海域使用管理责任,但其中“在相应海域划定管理线”的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精神不符,因此《草案修改一稿》删除了这一规定。经调研后了解到,建设和维护公共航道、锚地属于非排他性用海,没有特定的使用权人,不需要办理海域使用权出让手续;防波堤、挡潮闸等公共防灾减灾设施属于固定设施,不需要规定设施使用的法定年限;生态修复工程属于保护性措施,无实体工程项目和民营设施,不需要确定海域使用权人。上述三种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条、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用海行为。此外,为重大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临时建设的辅助性设施,如施工围堰、引桥、临时栈道等有的使用时间很短但可能超过三个月,之后很快会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也没有必要专门办理海域使用权证,但需要明确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因此,《草案修改二稿》将《草案》第四十一条修改为“下列用海行为无须取得海域使用权,

但是应当遵守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一)建设和维护公共航道和锚地;(二)建设防波堤、挡潮闸等公共防灾减灾设施;(三)市、区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活动;(四)为重大项目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临时辅助性设施且在十二个月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原状的。市海洋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确定前款项目用海相关海域管理责任人,划定管理范围,签订管理协议,明确管理责任。”(《草案修改二稿》第四十一条)

八、关于海洋主管部门的工程管理职责

为了加强海洋工程管理,《草案》和《草案修改一稿》将海洋工程规划管理职责赋予了市海洋主管部门。有委员提出,工程管理有一套成熟的制度体系,海洋工程还是参照陆域工程由相关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为好,而且机构改革之后,市海洋局与市规划资源局合署办公,操作上也没有障碍。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草案修改二稿》采纳了这一意见,将市政府提交的《草案》和《草案修改一稿》涉及海洋工程规划管理的事项由市海洋主管部门调整为市规划资源部门。

九、关于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估制度

市政府提交的《草案》和《草案修改一稿》均规定:“需要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用海项目,正式投入生产运营满一年后,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组织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海洋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生态资源部门提出,这一规定不符合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有关放管服的要求,建议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和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备案;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定》也规定:海洋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在规模、工艺、污染物排放、生态环境影响等方面产生不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情形的,建设单位应当自该情形出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原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部门备案;原批准部门也可以责成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我们认为,单就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而言,海洋工程环境影响后评价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可以满足需要,因此,《草案修改二稿》删除了这一条款。

十、关于法律责任

《草案修改一稿》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处罚的,由市海洋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海洋主管部门依法报请市人民政府收回海域使用权。有委员认为该规定过于笼统,建议针对上位法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的,直接设定行政处罚,同时,不宜将所有违法且拒不改正的行为都纳入收回海域使用权的情形。根据这一意见,经研究,《草案修改二稿》删除了这一规定,增加了十一条,分别对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临时海域使用期限届满海域使用人未将占用的海域恢复原状、未取得海洋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海洋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等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草案修改二稿》第七十五条至八十五条)

十一、其他修改情况

根据审议意见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草案修改二稿》还对《草案修改一稿》作了下列修改:

(一)在规划编制要求中增加了“各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护的区域”;(《草案修改二稿》第十条)

(二)删除《草案修改一稿》第十二条第三款,理由是关于岸线修测国家已有非常明确具体规定;

(三)根据《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规定精神,增加“因紧急维修、救灾抢险工程用海,可以先行施工,并自施工之日起十日内申请补办海域使用手续”,将省条例的“一个月内”修改为“十日内”,以满足抢险救灾工作实际需要;(《草案修改二稿》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四)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五条海域使用权最高期限细化为非经营性用海最高期限和经营性用海的最高期限,规定非经营性用海可以按照法定的最高期限审批,经营性用海最高期限由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规划,结合产业发展周期、用海项目工程设计年限等在法定的最高年限内确定;(《草案修改二稿》第二十六条)

(五)根据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八条,明确了必须提交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报告书的项目用海范围,即“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进行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同时增加了“对海域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作为海域使用可行性论证的必要内容;(《草案修改二稿》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五项)

(六)将《草案修改一稿》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类用海项目的主管部门的预审修改为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征求市海洋主管部门的意见,以减少审批环节;(《草案修改二稿》第三十条)

(七)恢复《草案》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有关内容,合并为一条作为《草案修改二稿》第三十五条:“海域使用权的转让、抵押、租赁和继承,由当事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登记。办理海域使用权转让、抵押、租赁和继承登记时,其海域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一并办理相应登记;当事人办理海域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转让、抵押、租赁和继承的,其海域使用权应当同时办理相应登记”;

(八)将《草案修改一稿》第四十九条收回海域使用权情形中的“严重破坏海域环境和生态平衡”修改为“破坏海域环境和生态平衡未能依法或者依照出让合同约定及时修复的”;(《草案修改二稿》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

(九)将《草案修改一稿》关于填海项目竣工后依法办理产权登记的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简化合并为一条;(《草案修改二稿》第四十条)

(十)根据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内容,增加“海域使用权人依法使用海域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海域使用权人有依法保护和合

理使用海域的义务;海域使用权人对不妨害其依法使用海域的非排他性用海活动,不得阻挠”作为《草案修改二稿》第四十二条;

(十一)国家交通运输部2018年11月28日修订的《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对港口工程建设作了全面具体规定,如果要求在填海工程完全竣工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之后才可以进行相关建设项目,与港口建设工程实际不符,因此在《草案修改一稿》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填海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的,不得实施开发建设活动”之后增加“国家对港口建设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草案修改二稿》第四十八条)

(十二)根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海洋工程和海岸工程建设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草案修改二稿》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

(十三)将《草案修改一稿》第四十三条“填海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填海方式、堆填物料、进度计划等资料提交市海洋综合执法机构备案”修改为“填海工程开工前以及开工后,市海洋综合执法机构可以检查建设单位制定的填海方式、堆填物料、进度计划等资料和设施情况”,即将事前备案改为事中事后检查;(《草案修改二稿》第五十六条)

(十四)在《草案修改一稿》第十六条“建立沙滩、海滨湿地、珊瑚礁保护制度”中增加“红树林”,并增加“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沙滩、红树林、珊瑚礁资源破坏和流失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修复。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草案修改二稿》第六十三条)

(十五)增加一条“建立海域使用管理社会监督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法使用海域或者其他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有权向市海洋主管部门、市海洋综合执法机构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依职权及时依法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转请有关机关处理。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媒体等应当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将违法使用海域或者其他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严重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报道”作为《草案修改二稿》第六十八条;

(十六)增加一条“违法使用海域或者其他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致使公共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或者支持有关社会组织依法提起公益诉讼”作为《草案修改二稿》第六十九条。

此外,《草案修改二稿》还对《草案修改一稿》部分文字和条文顺序作了适当修改和调整。

法制委员会认为,《草案修改二稿》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内容比较成熟,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后予以表决。

《草案修改二稿》和以上审议结果的报告,请予审议。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合同履约情况证明[工作范文]

合同履约情况证明 篇一:合同履行情况说明 合同情况说明 由于本行业性质的特殊性,钢材价格随着市场的价格变动而变动,每天的价格都不固定,在签订购买合同的时候是框架协议,合同起着一定的制约双方的作用,制约货物的质量,价格标准,款项拖延的处理办法等。 20XX年与客户履行合同实际发生及剩余完成合同明细上游客户 下游客户 本公司销售回款的方式多种,主要分为:按照工程完工结款;工程进度结款;直接销售时间、数量结款。本企业回款比较及时,客户信誉良好是多年合作伙伴。 本公司与多家公司长期合作,签订大批量购销合同,因为上游进货需要现金交易,有时出现流动资金紧张。此笔贷款更能保证供货,本企业现金流量大,有正常利润和回款资金,还款没有压力。 北京诺亚腾商贸有限公司 篇二:履约情况证明 履约证明 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于20XX年5月18

日与我项目部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负责xxxxxxx项目的施工。 xx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上岗证书的技术熟练的人员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可达到约定的标准,能按时完成项目部下达的施工节点任务。该公司拥有一定的承包资质和流动资金,能够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材料款、设备款等其他款项。 xx公司在我项目部合同履行过程中履约情况良好,特此证明。 xxxxxxxxxxx20XX年9月3日 篇三:合同履约证明 篇四:信誉声明及履约情况证明 信誉声明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在20XX年-20XX年中没有出现过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没有无辜弃标的不良记录,也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 20XX年02 月24日

合同变更说明范本如何书写

一、合同变更申请怎么做 1、一方提出或者发出变更合同的书面建议(或者通知,下同)。也就是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建议。这种建议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变更合同的理由; (2)有关后果(包括赔偿责任)的处理; (3)对方答复期限等。 2、另一方对变更合同的答复。 3、三双方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 双方都表示同意变更合同的,经过协商同意,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制作变更合同的协议书。该协议书包括有关文书、电报等。 合同变更说明范本如何书写 二、合同变更权时效是多久 1、可变更合同诉讼时效适用于除斥期间1年。 2、《民通意见》73条规定对于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变更;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3、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自行为成立时起超过一年当事人才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最新的《合同法解释二》当中明确将可撤销合同的权利区别为撤销请求权(不受时效限制)和撤销权(除斥期间1年)因为法定的变更权也为形成权。 三、合同变更说明范本如何书写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签约双方为:采购方:济宁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本协议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设备采购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1)本协议双方为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网工程设备采购,已签订了原合同。

(2)本协议双方设备变更,期望对原合同作一些修改。 因此,本协议双方意图以法律形式相互约束,特此同意如下: 1、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合同规定的合同总价减少人民币柒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74525.00),即以合同总价人民币玖拾陆万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969575.00)代替原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肆仟壹佰元整($:1044100.00)。 2、变更说明: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后经检测,其中五台高清红外网络球机不符合约定的检验情况,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按原合同第五条,存在质量问题的五台网络红外高清球机按原装配退还乙方。 3、结算方式及期限为:合同签订1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以承兑汇票的方式首付合同货款的70%即$730870元整,20xx年9月30日前再以承兑汇票的方式付合同货款的25%即$261025元整,其余5%即$52205元整,作为质保金,待叁年质保期结束后于年月日以承兑汇票方式付清。 4、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的修改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双方已责成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济宁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合同金额变更范本

合同金额变更范本 篇一:合同变更协议范本(中文本) 合同变更协议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合同号:,下称“原合同”)。由于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2、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1 地址:北京海淀区双清路同方大厦A座2层地址:邮政编码:100084邮政编码: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年 月日 2 年月日 篇二:合同更改协议 合同变更协议 签订变更协议时间:xxxx 年xx月xx日 签订合同更改协议地点:xxxxxxxxxxxxxxx 需方:xxxxxxxxxxxxxxxxxxxx 供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xxxx年xx月 xx日签订的《xxxx合同》(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需方 和供方于xxxx年xx月xx日共同签署了《xxxx合同》,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就原合同中部分事项特订立以下 更改协议。 一、合同内容更改部分 :原合同所签订数量金额更改,需按实际需求供货付款。 二、具体更改如下: 1. 原合同签订规格内容为: 2. 现更改为: 二、付款方式:原合同所签订付款方式不变。 三、本协议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xxx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xxx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其他条款依照xxxx年xx月xx日共同签署的《xxx合同》继续有效。 需方(公章): 供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通

【精编范文】企业合同履约情况说明怎么写-推荐word版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企业合同履约情况说明怎么写 篇一:执行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说明 执行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说明 一、第35.2中14.2及15.1款及补充条款关于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 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 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确定后的建造师在施工期间不能更换,建 造师在整个施工期间离开现场不能超过总过去的15%,否者没超过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抵扣(特殊情况经业主同意除外) 以上三条违约情况,我方均未违约,按照施工合同如期完成所有施工任务。 福建省永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X年11月15日 篇二:信誉声明及履约情况证明 信誉声明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在201X年-201X年中没有出现过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没有无辜弃标的不良记录,也没有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来自: : 企业合同履约情况说明怎么写 ) 日期: 201X年02 月24日 履约情况证明 经本投标人认真核查,本投标人在201X年-201X年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以及招投标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设计质量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情况,如不实,构成虚假,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1X年 9月17日 篇三: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上海国际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SHGJ/ZD/JH02-表6 编号:01# 注:本表每季度末项目经理部填写。项目经理部另上报一份经营部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SHGJ/ZD/JH02-表6 编号:02# 注:本表每季度末项目经理部填写。项目经理部另上报一份经营部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SHGJ/ZD/JH02-表6 编号:03# 注:本表每季度末项目经理部填写。项目经理部另上报一份经营部 工程合同履约情况表 SHGJ/ZD/JH02-表6 编号:04# 注:本表每季度末项目经理部填写。项目经理部另上报一份经营部

合同变更,范本

合同变更,范本 篇一:合同变更协议范本(中文本) 合同变更协议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合同名称)合同(合同号:,下称“原合同”)。由于原因,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对原合同内容作出如下变更,并由双方共同遵守: 1、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2、原合同条款: 现修改为: 3、删除原合同条款: 4、生效及其它 本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议变更的内容外,原合同中的其他条款仍然适用,对双方有约束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1 地址:北京海淀区双清路同方大厦A座2层地址:邮政编码:100084邮政编码:经办人:经办人: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年 月日 2 年月日 篇二:合同变更协议书 合同变更协议书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签约双方为:采购方:济宁从荣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项目: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工程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本协议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1)本协议双方为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工程设备采购,已签订了原合同。 (2)本协议双方设备变更,期望对原合同作一些修改。

因此,本协议双方意图以法律形式相互约束,特此同意如下: 1、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合同规定的合同总价减少人民币柒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即以合同总价人民币玖拾陆万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代替原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肆仟壹佰元整(¥:)。 2、变更说明: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后经检测,其中五台高清红外络球机不符合约定的检验情况,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按原合同第五条,存在质量问题的五台络红外高清球机按原装配退还乙方。 3、结算方式及期限为:合同签订1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以承兑汇票的方式首付合同货款的70%即¥730870元整,XX年9月30日前再以承兑汇票的方式付合同货款的25%即¥261025元整,其余5%即¥52205元整,作为质保金,待叁年质保期结束后于年月日以承兑汇票方式付清。 4、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的修改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双方已责成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济宁从荣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合同变更说明范本

合同变更说明范本 篇一:合同变更协议书 合同变更协议书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签约双方为:采购方:济宁从荣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项目: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工程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本协议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1)本协议双方为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工程设备采购,已签订了原合同。 (2)本协议双方设备变更,期望对原合同作一些修改。 因此,本协议双方意图以法律形式相互约束,特此同意如下: 1、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合同规定的合同总价减少人民币柒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即以合同总价人民币玖拾陆万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代替原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肆仟壹佰元整(¥:)。 2、变更说明: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后经检测,其中五台高清红外络球机不符合约定的检验情况,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按原合同第五条,存在质量问题的五台络红外高清球机

按原装配退还乙方。 3、结算方式及期限为:合同签订1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以承兑汇票的方式首付合同货款的70%即¥730870元整,XX年9月30日前再以承兑汇票的方式付合同货款的25%即¥261025元整,其余5%即¥52205元整,作为质保金,待叁年质保期结束后于年月日以承兑汇票方式付清。 4、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的修改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双方已责成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济宁从荣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篇二:合同变更说明 2 合同变更说明 XX年6月20日,济南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腾骐骏安西区幼儿园20#、21#、2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于济南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济南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英雄山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西营分公司协商后,同意将承包方变更为济南英

检测机构自查报告

北京XXXX消防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自查情况报告 北京消防协会: 为响应北京市规范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行业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我公司立即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自查计划,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及《北京消防协会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行业管理办法》、电检分会《工作细则》、《自律守则》相关规定,自查工作从检测活动规范性,制度建设,保障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现将我单位现将我单位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测活动规范性。 1、我公司依法注册并进行合法有效登记,实验室在登记(注册)地点执业,未在异地设立分支、代理机构。我公司检测中心主要承揽电气防火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工作,具备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电气防火检测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2、我公司严格按科学、公正、准确的方针进行检测,做到了不伪造检测数据,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检测工作按照资质证书认定范围进行,没有发生超出资质范围的检测,检测报告均按要求加盖资质证书对应的印章,并经授权签字人批准签字。 二、制度建设,保障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1、我单位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检测管理体系文件和制度,建立并及时修订质量手册、管理程序文件和试验作业指导书。同时建立了试验人员上岗制度,试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质量检测责任制和相应考核、奖惩等制度,制度文件均在受控范围之内。 2、我公司检测室明确了试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进行了书面文件任命。检测中心的管理部门有明确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业务管理职能,业务检测室划分和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各部门能够按照职责认真开展工作,保证了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3、一直以来我单位认真开展内审和管理评工作,促进各项工作持续改进和发展;制定了期间核查、监督检查、人员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公司检测中心定期开展了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实验室质量管理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审核。监督检查起到了规范程序和纠正不足规范检测工作的作用。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内审范围覆盖了最高

合同范本使用情况说明

关于公司规范合同范本的说明 为规范合同全流程管理,提高合同审批效率,提高生产经营效益,预防合同法律风险,在公司现行合同使用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就推广合同范本使用进行说明: 一、集团公司合同范本推行使用 1、集团公司现行使用合同范本为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手册》中范本,其《物资采购合同》,公司钢材、型材、锚具、锚杆、粉煤灰等(除油料外)采购,建议统一使用集团合同范本; 2、合同范本中关于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付款比例,付款方式,违约条款等可以根据双方协商,进行具体约定,但是任何显示公平,禁止约定对我方严重不公平的条款,尤其在约定逾期支付利息时,要进行具体测算; 3、石油公司油料采购、销售合同,根据现阶段不同的贸易模式采用不同的合同模板,在石油公司现行使用的合同基础上进行优化; 4、运输合同,营改增实行一票制后,运输合同签订较少,以统一的合同范本进行签订; 5、水泥采购合同,目前多以水泥厂合同范本为主,因为水泥利润低,且为卖方市场,使用我方合同范本极少,如使用,则使用《物资采购合同》;

6、海外部对外集采合同以集团公司海外集采合同范本为主; 7、海外部销售合同建议由海外部起草,法律事务部配合审查合同风险条款; 二、合同审批分工(审批流程节点权责) 1、子分公司合同提交部门。应当由承办人对合同所有 条款进行审核,对合同的可行性、真实性、适当性、完整性负责。 2、子分公司法律联络员/财务。对合作相对人的纳税主 体资格,可开具发票类型,是否能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结算条款,违约金条款,担保条款等进行审核复责任。 3、子分公司分管领导。对合同价格条款,标的物、质 量标准、运输,存放等合同可行性,适当性,完整性审核负责。 4、子分公司(项目)主管领导。对合同可操作性,合 作必要性,资金安排,保证金条款,违约金条款等负责审核。 5、法律事务部。审查合同主体,内容的合法性,主要 条款的完整性,违约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如判定为重大合同,则提交公司下一审批环节。 6、经济管理部。

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

第二节检定证书、校准证书和检测报告 一、证书、报告的分类 各类检定、校准、检测完成后,应根据规定的要求,以及实际检定、校准或检测的结果,出具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校准报告)、检测报告。证书、报告应有规定的格式,使用A4纸,用计算机打印。要求术语规范、用字正确、无遗漏、无涂改、数据准确、清晰、客观,信息完整全面、结论明确。证书、报告经检定、校准、检测人员、核验人员、签发人员签字,加盖公章后发出。对各类不同的证书、报告有如下特殊要求: (一)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通知书 凡是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实施检定的,检定结论为“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每一种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应符合其计量检定规程的要求。证书名称为“检定证书”。其封面内容包括:证书编号、页号和总页数;发出证书的单位名称;委托方或申请方单位名称;被检定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出厂编号;检定结论(应填写“合格”或在“合格”前冠以准确度等级);检定、核验、主管人员用墨水笔签名;检定日期:X年X月X日;有效期至:X 年X月X日。检定证书的内页中应包括如下内容:每页的页号和总页数;本次检定的原始记录号;本次检定依据的计量检定规程名称及编号;本次检定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或校准证书号(有效期)、技术特征(如准确度等级、量值的不确定度或最大允许误差);检定的地点(如本实验室或委托方现场);检定时的环境条件(如温度值、湿度值);检定规程规定的检定项目(如外观检查、各种计量特性、示值误差等)的结论和数据。如果检定过程中对被检定对象进行了调整或修理,应注明经过调修,并尽可能给出调修前后的检定结果。还应包括检定规程要求的其他内容。检定证书内容表达结束,应有终结标志。 当检定结论为“不合格”时,出具证书名称为“检定结果通知书”。其结论为“不合格”或“见检定结果”,只给出检定日期,不给有效期,在检定结果中应指出不合格项。其他要求与“检定证书”相同。 (二)校准证书 凡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或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依据计量检定规程的相关部分,或依据其他经确认的校准方法进行的校准,出具的证书名称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校准证书一般应包含以下信息:证书编号、原始记录号、页号和总页数、发出证书单位的名称地址、委托方的名称地址;被校准计量器具或测量仪器的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出厂编号;校准、核验、批准人员用墨水笔签名(批准人的职务可以打印);被校准物品的接收日期:X年X月X日、校准日期:X年X月X日、本次校准依据的校准方法文件名称及编号;本次校准的原始记录号;本次校准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和配套设备的名称、型号、编

合同执行情况说明[工作范文]

合同执行情况说明 两个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受雇方要向雇主出示一份合同的执行情况说明。下面是xx给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致:广西保利龙湖蓝湾发展有限公司 我司为保利山渐青二期铁艺栏杆制作安装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积极配合甲方施工进度要求,我司严格根据合同要求对工作进行了计划性、有序性、严谨性、目标性的安排部署,具体为:现场实际尺寸的测量、下料生产、发货进场、监理验收、分货到位、成品安装、成品保护、成品维护等各个环节,我司委派了不同的专业化职业化的团队进行跟踪管理,执行到位。 我司针对于甲方所要求的山渐青项目太阳鸟、观星台组团阳台铁艺栏杆;月亮岛、林湖语组团别墅住宅间铁艺栏杆(虚线)及基础;月亮岛、林湖语组团别墅住宅前院铁艺栏杆(虚线)及基础;PQ户型入户铁艺门、等工程项目绝大部分基本如期完工。也有部分子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因实际问题有轻微延误工期的情况(比如太阳鸟阳台栏杆),具体原因系数说明如下: 1、土建原因:由于部分土建施工工作面不规整导致我司技术员在下料过程中尺寸出现一定偏差,以致于到货进场

的一部分栏杆成品无法按照国家标准安装,故此批产品不得已只能返厂,然后重新加工生产、发货进场、安装,故此影响一定时间的工期。 2、上道工序拖延:我司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有相当一部分GRC罗马柱没有安装,由于栏杆对于安装精度要求比较高,罗马柱没有安装直接导致栏杆无法精确定位居中,因此我司和贵方协商, 最终结论是:GRC安装完成后,具备工作面,栏杆方能安装,此项直接影响一定时间的工期。 3、天气原因:为确保工期,我司要求安装工人加班加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做工,但事与愿违,一次下雨天做工,我司其中一位安装工人不小心被漏电击中昏迷,由于抢救处理及时没有造成太大的严重后果,为避免同类事情发生,确保工人安全,体现甲方文明施工精神,我司严谨下雨天以及天气恶劣情况下做工,此项也会轻微影响工期。 以上为我司合同执行情况以及部分工程项目延误原因说明,呈贵司审阅! 聊城市高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20XX年4月26日 劳动合同使用情况说明 劳动合同情况说明 第一条1款从“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

关于知网学位论文检测系统的说明及修改指导意见(精)

检测报告中只给出有抄袭的段落 , 没发现抄袭的段落自动不给出的 , 请大家注意 ! 比如整体复制比是 0的话 , 检测报告是空白的 , 啥都没有 ! 1、初检段落 A 未发现抄袭 , 复检的时候怎么又发现抄袭了 ? 这是因为知网算法的问题 ,每次检测都要自动分段 ,与系统开发者设置的阈值有关 , 也可能是系统升级的原因 , 只要检测内容有变化 , 每次检测都有新标红。但是只要您把第一次标红内容都修改了 , 第二次检测不管会不会出现新抄袭段落复制比都会降低的。 每次检测都有新抄袭发现 ! 2、怎么和学校的复制比不一样啊 ? 我们这里检测内容一般有摘要正文参考文献 , 如果学校检测的只是正文 , 那测出来的复制比不一样的。由于系统升级也可能导致有差异。在您没做任何修改的前提下 , 学校检测指出的抄袭段落是一样的。警示 :对于那些复制比略低于学校标准的同学一定要认真修改 , 别以为自己已经没问题了 , 以防万一 ! 3、我标注为引用的怎么也被标红了 ? 案例 :一个哥们 , 测出来 96%, 可以说是全抄的 , 他说“ 不会吧 , 我全标注为引用了啊” 。 检测系统不管您是不是标注为引用 , 统统列出来。如果标注为引用就排除 , 那检测就没任何意义 , 大家随便抄 , 想抄多少就抄多少 , 只要标注引用就可以啦 ! 4、怎么指出的复制文章题目我都没参考过 呢 ?

感觉好像都是自己没见过的文章 , 这很正常 , 都是相互引用造成的 , 比如您引用了毛主席的话 ,很多人也引用了 ,那给出的复制来源文章题目就会有很多没见过的 ! 5、有些我参考的内容没测出来 软件开发者给检测系统的灵敏度设置了一个阀值 , 据说该阀值5%, 以段落计 , 低 5%的抄袭或引用是检测不出来的 , 这种情况常见于大段落中 (这个段落就是上面的分段的小句或者小概念。举个例子 :假如某检测段落有 10000字 , 那么引用单篇文献 500字以下 , 是不会被检测出来的。抄书也测不出来 , 目前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检测系统 , 能把您抄的东西全部查出来 ! 6、你这里检测通过了 , 导师怎么还说明显看出我是抄袭的啊 ? 是不是测的不准 ? 修改抄袭内容后 , 检测系统检测不出来了 , 但是导师还是能看出来的 , 这是人和机器的不同 ,我们这里测出来抄袭是 0的论文 ,导师那里他也可以肉眼判断说您是抄袭的 ! 所以改的时候一定要注意 ! 7、我检测通过了怎么还被取消了答辩资格 ? 一定要注意 , 学校检测论文只是论文答辩前的一个小环节 , 检测通过之后 , 专家还要审查论文 , 如果发现您的论文改的一塌糊涂 , 句子都不通顺 , 还有明显抄袭的迹象 (尽管检测系统发现不了 , 专家肉 眼发现 , 取消答辩资格是很正常的 ! 因此 , 改论文时一定要注意踏踏实实改 , 没有任何可以投机的办法 , 否则后果很严重 , 过了检测可能也无法答辩或者答辩无法通过。 8、学校复制比 35%, 你这里 36%, 是不是同一个系统啊 ? 复制比 =抄袭字符数除以总检测字符数

最新合同变更协议书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论文修改说明

修改论文”相似度部分“秘籍 关于知网学位论文检测系统的说明 常见的修改方法总结: 1.替换关键字 2.打乱句子结构 3.改写标红的句子 4.不要删除标红的句子 5.不要改变标红段落总字数 6.关键字用同义替换 一、本检测帮助您顺利通过学校检测 感谢您使用知网的学位论文检测系统VIP版本检测自己的学 位论文,本检测系统和学校一样,都是上传到知网的服务器检测,所以只要您给我的论文和给学校的一样(包括文件形式、目录大纲级别等),检测结果就一样。 二、检测报告解读 1、首先看总-xx% 的截图文件,学位论文检测系统是整篇上传,如果没有这个文件肯定不是学位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的。 (1)截图上面有VIP(或TMLC)的标志,说明是用VIP版本检测的。 (2)上部左侧有文章及作者信息,还有总文字复制比和总重合字数。大部分学校基本只看总文字复制比这个指标,具体要求各个学校不同,一般5%-30%。 (3)上部中间偏是参考文献字数,系统会自动识别文章末尾的参考文献,如能识别就会单独放在这里,不参与检测。 (4)截图下部是各段落的抄袭比例,系统会识别文章的大纲目录,如果能被正确识别就会按照章节进行分段,否则会自动分段。 (5)总文字复制比由各段落复制比加权平均得来。 2、然后看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这个是系统自动导出的检测报告,并非手工拼凑。 (1)最上部是文章及作者信息,总复制比以及比对库范围等内容。 (2)然后是文章及段落抄袭率概要,此部分对应总截图文件。

(3)接着就是各段落的详细检测报告,包括被抄袭文献的信息,并且系统识别出来的抄袭的文字会被标红处理,您只要修改红字就可以了。 三、修改建议 1、知网学位论文检测为整篇上传,格式对检测结果可能会造成影响,需要将最终交稿格式提交检测,将影响降到最小,此影响为几十字的小段可能检测不出。对于3万字符以上文字较多的论文是可以忽略的。 2、上传论文后,系统会自动检测该论文的章节信息,如果有自动生成的目录信息,那么系统会将论文按章节分段检测,否则会自动分段检测。 3、有部分同学反映说自己在段落中明明引用或者抄袭了其他文献的段落或句子,为什么没有检测出来,这是正常的。中国知网对该套检测系统的灵敏度设置了一个阀值,该阀值为5%,以段落计,低于5%的抄袭或引用是检测不出来的,这种情况常见于大段落中的小句或者小概念。举个例子:假如段落1有10000字,那么引用单篇文献500字以下,是不会被检测出来的。实际上这里也告诉同学们一个修改的方法,就是对段落抄袭千万不要选一篇文章来引用,尽可能多的选择多篇文献,一篇截取几句,这样是不会被检测出来的。 4、针对标红文字的修改方式除了3中提到的外,还有改词、换句、改变描述方式(变原句为倒装句、被动句、主动句等)、打乱段落顺序、删除关键词汇、关键句等。经过实践证明,使用以上方法结合,可有效降低复制比,保证顺利通过。 例如下句:过热故障中的过热与变压器正常运行下的发热是有区别的,正常运行时的其发热源来自于绕组和铁芯,即铜损和铁损,而变压器过热故障是由于受到有效热应力而造成的绝缘加速劣化,它具有中等水平的能量密度。 几乎被标红,说明与相似文献存在重合和高度相似,经过以上方式结合,本句可改为: 过热故障中出现的过热容易与变压器正常运行下的发热相混淆,后者是因为其绕组和铁芯会出现铜损和铁损的现象,这是正常运行过程中的发热,而变压器过热故障是受到有效热应力造成的绝缘加速劣化,具有中等水平的能力密度。 这样修改几乎可以降低抄袭率一半。 四、注意 知网检测由于是采用模糊算法,如果整体结构和大纲被打乱,可能引起同一段落的文章检测前后标红不一致,这是正常的,所以请亲们在修改标红的时候尽量变换句式,不要打乱论文原来的整体大纲和结构,同时本店再次承诺,本店所使用的知网学位检测系统和由于全国高校的相同,对比相同的数据库,所以本店保证检测结果肯定和高校结果一样。 版本二 论文修改密集躲避学术不端检测论文修改方法介绍

合同补充说明格式范文

合同编号: 合同补充说明格式范文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补充说明格式范文 《XXX合同/协议》的补充协议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XXX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了《XXX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XXX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XXX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篇二: 一、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合同变更函范本

合同变更函范本 变更函怎么写?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合同变更函范本,仅供参考。 合同变更函范本1 *********** AVvvl ? 我(旧)公司于年月日与贵公司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 因我公司自身原 因,现将全部权利义务于年月日转至公司。原合同项下(旧)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新)公司承继,现就有关事宜如下: 1、原***** 旧)公司与贵项目部签订的周转材料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继续有效,其权利义务,债权债务自年月日由(新)公司承继, 并继续履行至合同终止

2 、截止年月日双方已确认累计产生租赁费元,共支付租赁费元,其余未付款项元及后期产生的所有租赁费用由******(新)公司代为承继。并请贵 公司将租赁费用直接付至******(新)公司账户内, 开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 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旧)公司承担,与贵公司无关。 3 、******(新)公司全部接受原合同内容中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 附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各自公章、双方法人身份复合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旧)公司名称(章)法人签字:日期:附件:公司营业 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并加盖各自公章、双方法人身份复合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字。 (旧)公司名称(章) 法人签字:

日期: 合同变更函范本2 XX 某实业有限公司: 我方于XXX年11月19日将(编号:XXXXX)广西美术馆空气处理机合同交付给贵司。 经我方商议为不影响我方亦依约将设备尽快供应给贵司。提出变更该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条款号为5 中的第1 项.支付进度如下其一或其二: 1.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甲方预付设备货款的30%;(乙方可选择待设备到货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设备货款的80%给乙方。) 2.签订合同后乙方提供两个星期有效预付款保函后,甲方预付设备货款的30%;(乙方可选择不提供预付款保函,不收取预付款,待设备到货后,甲方一次性支付设备货款的80%给乙方。)

合同补充说明格式范文

合同补充说明格式范文 《XXX合同/协议》的补充协议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XXX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了《XXX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合同内容补充部分 其它事项说明 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XXX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XXX 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法定人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篇二: 一、预租有关事宜 1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币)________元(折合人民币________元)预收款。预收款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预租的商品房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________种方案所列条款: (一)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 (二)商品非住宅的,取得了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商品住宅的,取得了《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甲、乙双方约定,选择上述第(二)种方案的,则本补充条款中应明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与签订使用交接书期间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责任。 13 甲、乙双方约定: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案的,甲方应在取得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后的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并在签订预租商品房使用交接书的同时交付预租的商品房。

试验检测记录、报告表格填写规则要求及说明(1)

****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 试验检测记录、报告填写要求及说明 一、对试验检测记录的要求: 1、记录应在工作的当时予以填写,不允许事后补记或追记,以使记录保持其溯源(原始)性;仪器设备自动打印的数据(如力学试验),作为原始数据应与试验检测记录表一起保存。 2、记录应使用黑色签字笔或纯黑色墨水钢笔填写,文字、数字字迹清晰端正。 3、记录填写要完整,不得有空缺。如无内容填写,其填写的方法是在空格的位置由右上向左下画一斜线“/”。内容与上项相同时,应重复抄写,不得用其他符号或“同上”表示。 4、表格内日期一律按年、月、日顺序横写,年份按四位数填写,月、日按两位数填写,如:2017年01月01日应写为2017-01-01;小时、分一律用两位数字填写,并以符号“:”分开。 5、记录中的任何签署都应签署全名,同时尽可能地清晰易辨,不允许有姓无名或有名无姓情况存在。 6、粗集料须在原始记录备注里注明集料的掺配比例(注:掺配比例5-10(mm):10-20(mm):16-31.5(mm)=*%:*%:*%。 7、记录不得任意涂改,在填写记录出现笔误后,在笔误的文字或数据上用原使用的笔墨画双横线,再在笔误处的上行间填上正确的文字和/或数值,在笔误处的下行间签名。(如确实无地方签名的,可加

在备注栏注明),并使原数据仍可辨认。 二、试验检测记录、报告表格各要素填写要点 1、试验室名称:按下列格式填写。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以****S1中心试验室的试验室名称为例: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正安至习水高速公路S1中心试验室 2、工程部位/用途:填写单位工程。 3、委托/任务编号: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活动属于自检范畴,无需要填写委托单位和委托编号,此栏画“/”。 4、样品名称:应按标准规范要求填写,不得使用自造简化字。如“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不能简单填写为“钢筋”;“水泥混凝土”不能简写为“水泥砼”。 水泥砂浆的样品名称:水泥砂浆 水泥浆的样品名称:水泥净浆 孔道压浆(C50)样品名称:孔道压浆 混凝土样品名称:水泥混凝土 集料样品名称:进场建筑材料报验单中的材料名称填写为粗集料/细集料;报告和原始记录中的样品名称填写为碎石(规格)/机制山砂(规格) 水泥样品名称:普通硅酸盐水泥 钢筋原材样品名称:钢筋原材 钢筋原材种类: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

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情况说明

合同范本之施工合同情况说明

施工合同情况说明 【篇一:执行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说明】 执行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说明 一、第35.2中14.2及15.1款及补充条款关于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 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 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 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确定后的建造师在施工期间不能更换,建 造师在整个施工期间离开现场不能超过总过去的15%,否者没超过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由发包人从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抵扣(特殊情况经业主同意除外) 以上三条违约情况,我方均未违约,按照施工合同如期完成所有施工任务。 福建省永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5日

【篇二:程施工合同执行情况说明】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情况说明 葫芦社区八组综合用房工程施工合同由我方玉溪马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施工,现就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做以下说明: 一、工期评定: 从2015年3月1日开工,共施工180日历天。 现本工程已如期完成,即本工程工期未对总体进度产生任何不利影响,在此请贵方确认我方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质量评定 1、我单位全部按照图纸及设计变更图进行施工。 2、我单位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按合同规定品牌进行采购,及时进行材料报验工作,做好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三、工程材料简述 1、本工程基础、上部结构和地面垫层砼均采用云南鲁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商品砼施工,屋面细石砼找坡层、圈过梁、构造柱、门槛均采用商品砼施工,水泥采用活发集团刘总旗水泥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泥。钢筋采用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合格钢筋。模板采用胶合板、扣架钢支撑,一~三层墙体均采玉溪浩煌建材有限公司生产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外墙漆均采用玉溪自强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专业外墙乳胶漆及玉溪自强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底漆进 行外墙粉刷。门窗玻璃采用云南云翔玻璃有限公司生产的平板玻璃。管材及配件均采用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配件及管材。防火门采用昆明华立门业公司生产的钢质隔热防火门。 四、安全及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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