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

监测管理规定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XXX人民医院

CT室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制度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

要求,安排我院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为90天。

2、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主要内容

1、常规监测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保健科将个人

剂量监测结果及时做好记录。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量计遗弃在

机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