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央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央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央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基层央行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一、基层县支行依法行政现状

(一)法制机构逐步建立健全

目前,基层县支行均成立依法行政、行政处罚、普法领导小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等机构,明确“一把手”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此外,基层县支行大多在办公室设有法律事务岗,主要负责具体法律事务工作。

(二)宣传教育氛围日渐浓厚

为了切实加强普法的宣传教育,基层县支行五年一规划每年一计划,普法规划和普法方案的制定,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外,基层县支行每年都组织开展以反洗钱、银行卡、征信、反假货币等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教育,不仅加大了金融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而且也增强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意识,守法自觉性得到普遍提高。

(三)执法工作不断规范发展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制定《重大行政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等工作制度,使支行法制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二是规范持证上岗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执法证管理规定》,组织对执法人员《执法证》进行了清理、规范。三是严格行政许可。对县支行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行政执法岗位职责目录表》,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事项、执法岗位和执法责任。

三、基层县支行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观念落后

落后的行政执法观念极易导致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不高效甚至不合法。只有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才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才能高效履行央行职责,提高基层人民银行形象。当前,部分县支行重视业务工作,但忽视在业务工作中狠抓依法行政。有部分职工认为依法行政是上级行的事情,与县支行关系不大。所以,在执法检查中,执法行为往往是以经验替代法规、行政程序只求合理,这些无疑制约了金融执法质量的提高。

(二)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基层央行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薄弱,难以适应管理对象日新月异的变化。一

中国人民银行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文件 银发〔2001〕404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 (ATM)应用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 《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行业标准,业经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JR/T0002—2001《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 二、凡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和使用的人民币银行磁条卡的各种自动柜员机设备,必须严格遵循本标准。 三、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2003年1月1日起,各类不符合规范的ATM必须退出国内市场。各有关单位自标准发布之日起,应尽快组织开展做好你单位ATM应用系统的改造工作。 四、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其他相关标准中与本标准不符的内容应以本标准为准。 五、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主题词:金融科技标准通知 内部发送:办公厅,科技司。 联系人:张龙清联系电话:66016450 (共印50份)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2001年12月17日印发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 JR/T0002—2001 银行磁条卡自动柜员机(ATM)应用规范 Functional Specification of Bank Automatic Teller Machine (ATM) for Magnetic Stripe Card 2001年12月13日发布2001年12月13日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成立于1998年12月18日,作为人民银行总行的派出机构,在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和新疆五省区行政区划内履行中央银行职责。西安分行辖区位于我国广袤的西北地区,地处西部大开发的前沿。分行机关位于陕西省西安市,经总行批准,内设职能处室和直属单位31个。 下辖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和兰州、银川、西宁、乌鲁木齐4个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47个市(地、州)中心支行、204个县支行。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现有内设处室33个,分别是: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内审处、事后监督中心、法律事务处、人事处(党委组织部)、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保卫处、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一处、纪检监察二处、党委巡察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处、工会办公室、团委、后勤服务中心、钞票处理中心、清算中心、反洗钱处、外事处、基建办公室。 陕西省: 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咸阳市中心支行、渭南市中心支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宝鸡市中心支行、汉中市中心支行、安康市中心支行、商洛市中心支行、延安市中心支行、榆林市中心支行。 甘肃省: 兰州中心支行、定西市中心支行、武威市中心支行、临夏州中心支行、庆阳市中心支行、酒泉市中心支行、天水市中心支行、金昌市中心支行、甘南州中心支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嘉峪关市中心支行、白银市中心支行、平凉市中心支行、陇南市中心支行。 在总行的领导下,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按照“唯实、从严、致和”的治行理念,依法履职,开拓创新,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有效执行货币政策,坚定维护辖区金融稳定,高效提供金融服务,推动了辖区经济金融又好又快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机构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总行的授权,在本辖区发布履行职责的命令和规定。 二、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三、防范化解西安分行辖区及陕西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四、分析、研究西安分行辖区及陕西省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五、负责管理陕西省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六、管理陕西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管理总行人民币重点库。 七、管理陕西省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管理协调陕西省反洗钱工作。 八、管理陕西省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九、经理陕西省国库业务。 十、管理陕西省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根据管理权限负责西安分行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十二、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机关内设机构简介 分行机关共由33个部门组成。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 颁布时间:1999-1-5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卡业务的管理,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维护商业银行、持卡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银行卡。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在协商、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共存、商户共存、机具共享等类型的银行卡业务联合。 第二章分类及定义 第五条银行卡信用卡和借记卡。 银行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商务卡)、个人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 第六条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第七条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帐卡(含储蓄卡,下同)、专用卡、储值卡。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 第八条转帐卡是实时扣帐的借记卡。具有转帐计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 第九条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在特定区域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帐计算、存取现金功能。 专门用途是指在百货、餐饮、饭店、娱乐行业以外的用途。 第十条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第十一条联名/认同卡是商业银行与盈利性机构/非盈利机构合作发行的银行卡附属产品,其所依附的银行卡品种必须是已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品种,并应当遵守相应品种的业务章程或管理办法。 发卡银行和联名单位应当为联名持卡人在联名单位信用卡提供一定比例的折扣优惠或特殊服务;持卡人领用认同卡表示对认同单位事业的支持。 第十二条芯片(IC)卡既可应用于单一的银行卡品种,又可应用于组合的银行卡品种。

人民银行公文写作方法.docx

人民银行公文写作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中国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结合人民银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库(1)条 第二条人民银行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人民银行在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金融规章及政策、措施,依法实施行政管理,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总行办公厅是人民银行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并指导各分支机构的公文处理工作,各分支机构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公文处理的管理工作。办公厅(室)设立文秘部门和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六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七条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总行机关各司局、单位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二章公文文种和类别 第八条人民银行公文文种主要包括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发布金融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一)函(复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的机构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平级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宜。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十三)稽核检查意见书 适用于人民银行对所监管的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或非现场检查后,向被检查机构反馈稽核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但不涉及行政处罚。 (十四)行政处罚决定书 适用于人民银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金融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十五)内审结论和处理决定 适用于人民银行向系统内被检查单位作出内审检查结论、处理决定并提出要求。 第九条人民银行的公文类别 (一)行发文 总行机关的行发文主要有人民银行令、银发、银函、银复、银传、银报等公文字号。1.令:用于依据法律法规或经国务院授权发布金融规章以及公布重要事项。令按年编号,格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大家亲切的称她为五道口)成立于改革开放伊始、金融业百废待兴的1981年,凭借时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副行长的刘鸿儒先生以其敏锐的触角、超前的意识,以及各商业银行(专业银行)、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而创办我校。在外人眼里,研究生部因其低调的作风,突出的成就不免显得有几分神秘和高不可攀,有人将她称为金融界的"黄埔军校",也有人将她比作美国的哈佛商学院。"在美国,获得哈佛工商管理硕士被认为是走向商界成功的通行证,那么在中国,这张通行证便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的学位证书。"香港《南华早报》的报道即是她在中国金融界地位的一个真实写照。截至2008年7月,已经有1353名硕士毕业生、111名博士毕业生从研究生部迈向中央银行、各金融监管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领域,他们曾经参与创办了中国第一家证券公司、中国第一家法人股份制银行、中国第一家上市银行、中国第一只基金、中国民间最大信用社、中国第一家柜员制银行……“道口人”已成为金融业一道独特的风景而遍布中国金融业。 研究生部简介 一、专业课程设置 研究生部硕士研究生均为金融学专业,下设四个研究方向: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学和保险学。四个方向的基本课程相同,只是在个别专业课的设置上有所差别,以体现各个研究方向的特点。研究生部北边与清华大学毗邻,西边与北京大学接壤。"北沐清华情,西承燕园风",借着便利的地理条件,研究生部在教学、科研方面与北大、清华等高校保持着紧密的联系。 二、教学特色 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导师,他们有学识、有经验,对中国乃至国际经济金融问题有符合中国实际的深刻感受,真正教书又育人。建校以来,人行研究生部聘请的历届硕士生、博士生导师基本上都是金融界的杰出人士。在研究生部的导师中,约有40%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系统,60%来自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重大特色。二十年来,研究生部除了聘请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的著名教授担任学术顾问外,基础理论与工具课的国内教授主要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党校、国际关系学院等院校。外聘而非固定,保证了教师授课的灵活性和高质量。外籍教授的聘请是外聘制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自1981年建校以来,一直坚持开放办学的方针,不断从国外聘请专家、学者及教授来校讲学。二十年来,站在研究生部讲台上的外籍专家、学者及教授不乏国际著名教授、大金融机构高级主管。另外,利用北京外资银行多的优势,经常请外资银行驻京代表来校介绍各国银行制度与业务。现在,每学期至少有两门由国外大学教授用英语主讲的专业课,采用国外最新版的教材,运用最新国际案例,使学生的知识水平、知识结构直接与国际接轨,既拓宽了学生的思路,又提高了外语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19号――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7年12月1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19号――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7年12月15日起陆续发行2018年贺岁纪念币一套的 公告 【法规类别】人民币 【发文字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7]第19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17.11.28 【实施日期】2017.1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17〕第19号)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7年12月15日起陆续发行2018年贺岁纪念币一套。该套纪念币共2枚,其中银质纪念币1枚,双色铜合金纪念币1枚,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银质纪念币 (一)银质纪念币图案(见附件1)。 1.正面图案。 正面图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并刊国名、年号。

2.背面图案。 背面图案为“福”字造型,配以条案、天球瓶、牡丹、灯笼、蝴蝶等造型组合设计,并刊面额。 (二)银质纪念币面额、规格、材质和发行量。 银质纪念币为普制币,面额3元,圆形,直径25毫米,含纯银8克,成色99.9%,最大发行量270万枚。 (三)银质纪念币由深圳国宝造币有限公司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销售渠道详见中国金币网(https://www.360docs.net/doc/9114890868.html,)。 二、双色铜合金纪念币 (一)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图案(见附件2)。 1.正面图案。 正面图案为“中国人民银行”、“10元”字样、汉语拼音字母“SHIYUAN”及年号“2018”,底纹衬以团花图案。 2.背面图案。 背面主景图案为一只中国传统剪纸艺术与装饰年画元素相结合造型的小花狗,其上方为宫灯和荷花图案,币面左侧刊“戊戌”字样。 (二)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面额、规格、材质和发行数量。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面额10元,直径为27毫米,材质为双色铜合金,发行数量为3.5亿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分配数量见附件3。 (三)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发行方式。 双色铜合金纪念币采取预约方式发行。具体发行工作安排见附件4。 (四)双色铜合金纪念币公众防伪特征见附件5。 (五)双色铜合金纪念币与现行流通人民币职能相同,与同面额人民币等值流通。

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篇一:人民银行县支行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一:人行xx县支行上半年工作总结 人民银行xx县支行 XX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积极贯彻国家的各项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大发展富xx”的发展主题,认真贯彻稳健的货币政策,努力引导全县信贷总量合理增长,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坚持服务于低碳经济、可持续性增长和包容性增长,改进信贷政策实施方式,丰富操作手段,着力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全面提升信贷政策导向力,加大对在建续建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进步、环境保护、自主创新、节能减排、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金融支持,更好地服务“三农”和地方实体经济,努力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至5月末,全辖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各项贷款79亿元,较年初增加亿元。人民银行xx县支行积极利用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上半年,在联社资金相对紧张的情况下,投放了5000万元的支农再贷款支持了部分涉农企业的生产需求,使得xx县支农再贷款总额达到4月末的亿元,支持了包括华裕、企美、国丰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内的13家涉农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促进了周边农民的生产和就业.同时,对符合信贷政策的小微企业,

利用再贴现手段积极进行支持,上半年,为金融机构累计办理再贴现亿元,余额达到亿元,有效缓解了小微企业的资金紧张趋势。二、加强风险监测,强化监督管理,维护辖内金融平稳运行 1、加大对金融风险的监测,维护辖区内金融稳定。支行密切关注各金融机构资金运营情况,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达到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目的。并切实加强了应急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积极开展演练,强化信访保密、络信息和三级值班工作,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2、深入推进“两综合、两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规范运作,搞好长效机制建设,在综合运用好传统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上,加大管理创新力度,提高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效能,同时密切关注金融运行的风险点,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推进金融稳定协调处置工作,维护辖内金融高效平稳运行。 三、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以服务人民、服务政府、服务经济、服务社会为出发点,推进支付体系和农村支付环境建设、提高国库服务水平、完善银企对接机制、加强征信管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金融服务。一是积极开展第二代支付系统推广建设工作;二是积极开展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大力推进银行卡助农取款

中国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文书档案整理的指导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管理办法》银办发[2000]329 (2000 年11 月30 日银办发[2000]329 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为了加强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银行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总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1988年总行办公厅制发的《中国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附:中国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人民银行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人民银行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人民银行文书档案是指人民银行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它是人民银行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反映人民银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也反映人民银行在不同时期的历史面貌,是进行日常工作、经验总结、金融研究的依据和必要条件,是国家的宝贵财富。第三条人民银行总行及各级分支行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党、政、工、团等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由档案部门进行集中统一管理,不得分散保存,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保密和有效利用。第二章文书档案的管理体制和任务第四条各级行要加强对本单位档案工作的领导。根据人民银行的管理体制和国家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人民银行各分支行和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人民银行档案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第五条总行办公厅设立档案处,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应在办公室下设档案科(室),各地市中心支行设档案室,配备具有一定档案业务水平的专职人员,县支行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应设置档案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档案人员。各单位办公室有一名领导同志分工主管档案工作。第六条文书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一)对本单位各部门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二)集中统一管理本行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各项工作和研究服务。(三)收集、整理、保管和档案有关的资料。(四)掌握利用档案的情况,总结利用档案的经验,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五)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经验交流。(六)对所保管的全部档案定期进行鉴定、销毁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的工作。(七)严格执行党和国家保密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八)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的工作。(九)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做到案卷质量标准化,档案整理系统化,库房管理科学化,查找利用现代化,调查统计制度化、准确化。第七条对档案干部的要求:(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二)学习贯彻《档案法》,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和办法,要具有档案专业业务知识,能够刻苦钻研档案业务,接受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档案的科学管理水平。(三)熟悉金融业务,要具有一定的计算机专业知识,能够适应办公自动化和档案科学管理的需要,要了解本单位的历史情况和现状,做好服务工作。(四)热爱档案工作,忠于职守,遵守职业道德,以高度的责任感,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第三章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第八条第九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文件材料归档与不归档的范围一、归档的文件(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关于银行工作的指示、决定、命令、规定、办法、通知等。(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政部门颁发的非本行主管业务范围,但要执行的指示、规定、命令、决定、通知等。(三)人民银行颁发的命令、制度、办法、指示、通知等文件。(四)各单位以党委或以行政名

人民银行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

人民银行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机关效能、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通知》,认真落实以提高项目审批和建设效率”为重点,以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是 转变工作职能,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重要举措,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有效保证。为此,人行县支行成立机关效 能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支行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领导和组织,明确工作任务,制定相关制度和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抓好机关效能年”活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明确目标,力求实效。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要把促进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作协调”的机关运作机制作为活动主要目标,使全行干部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力争办事 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改进”为主要活动内容,努力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决战两区” 实现县经济社会和金融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主要由支行行领导全面负责,由支行办公室、纪检、内审和人事部门负责抓落实,重点对 依法行政、行业作风、党风党纪、廉政建设、纪律执行等方面进行监

督检查,各负其责,力求实效。 三、形式多样,搞好宣传。3 月份将是学习动员阶段,支行将加大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宣传力度。支行将于3月5日左右召开“行务会”进行讨论和部署,在3 月10 日前召开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动员大会”,3 月下旬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省市县作出的《决定》、《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工作制度、工作纪律等。通过学习动员,明确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搞好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实施高效能的浓厚氛围。“机关效能年”活动相关情况将在支行网站及政务信息公开网页中进行大力宣传,将在支行开设一期宣传专栏。在《井冈山报》和《县报》上,将支行开展的活动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及时进行宣传和报道。 四、查摆问题,整治作风。4月-7 月为查摆整改阶段,支行将设立行业作风和专项整治投诉电话和举报箱,充分利用4月-7 月四个月时间,进行行业作风整治,各股室于8月10日前将整治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报办公室。各股室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本着查出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通过强化教育、示范、引导、激励和惩戒,增强全行为人民服务意识,促进全行干部职工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在德能、才能、效能等素质建设方面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重点对行政不规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问题,一经查实将由支行纪检和内审部门坚决查处和整治,根据情节轻重将给予纪律处分;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对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答复或解决,对“推诿扯皮、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新制度通知

关于2015年统计数据报送的补充说明 24家主要金融机构,各地人民银行: 2015年统计制度文已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5年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393号,印发日期:2014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印发日期:2015年1月14日)。 现根据大家反馈的问题就数据报送做以下补充说明: 1.报数时间调整:月报一、二批次结转数和1月份数据同时修订,提交修订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12:00,报送截止日期修改为2015年2月28日。其他报数时间严格按照制度文执行,具体报送日历见数据集中系统公告中“金融统计数据采集时间安排表”。 2.增加部分表单报送结转数:除制度文中提到的需要报送结转数的表单,以下表单也需要报送结转数: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A1464,A2464);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合行)专项统计(A3322)。 3.委托贷款专项统计表(A3411)在月报一批结转报送。 4.为做好存贷比统计监测,增设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与相关调整项等统计指标。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均需按照新口径报送(见银发[2015]14号);统计机构范围:报送县及以上分支机构数据,其中调整项建议由总行统一报送;报送内容:境内汇总数据(不含境外分支机构数据)。小额贷款公司不需报送。 5.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监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16日晚将按新制度完成调整,17日起大家即可使用,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6.请各地人民银行注意,因助学贷款(表单:A1461)、下岗失业人员贷款专项统计(表单:A1462)、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表(表单:A3321)从2015年开始均调整为季报一批报送。系统将于16号下午对这三个表单合法性等调整到位,如果截止到16号下午17:00前尚未报送12月31日季报的金融机构报送12月31日季报时,系统合法性将会显示少报,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即加中止日期)通过;但是务必注意,3月份报送季报一批结转数据时这三个表单照常报送,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防止漏报。对截止到16号下午17:00前已报送季报的金融机构则不存在此问题。 7.贷款变动因素专项统计(A3412)部分指标是不用报送数据的(制度中的备注已标明),如果报送了数据,系统校验将不能通过。 另,人民银行总行正在系统中修订2015年报表,相关修订情况将在结转数据报送前公告,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后续公告要求做好自身的报表修订等工作。 调查统计司货币统计处 2015-1-16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为适应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全面真实地反映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的发展及变化,人民银行决定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基层央行依法行政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9114890868.html, 基层央行依法行政面临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作者:刘书娟杨志文武林强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3年第11期 县支行作为人民银行总行的派出机构,担负着金融宏观管理的重任,处于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最前沿。从近几年的工作情况看,目前个别县支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现状与其所处的地位、服务对象的需求不相适应,其暴露出的问题隐含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一、基层央行依法行政中的问题及隐含的法律风险 (一)法律监督力量薄弱,依法行政工作运行体制不够顺畅。目前县支行的大多数法律事务人员需要承担办公室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无法将精力集中于法律事务工作,从而难以发挥法律事务人员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影响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水平。 (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欠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较低。 (三)对依法行政法律风险认识不到位。少数县支行的个别部门和员工不能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对于什么是依法行政,为什么要依法行政,如何做到依法行政认识模糊。 (四)依法行政流程控制环节衔接不够规范。个别部门少数员工责任意识不强,不能按照人民银行总分行制定的操作流程依法行政,执法过程中凭经验和习惯办事,员工之间相互配合不够默契,衔接不顺畅,导致现场检查个别环节缺失、行政处罚档案资料不全等现象发生。 (五)依法行政监督检查机制不够完善。县支行个别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存在薄弱环节。依法行政管理部门对执法职能部门执法行为合法合理性监督检查的频度和深度也嫌不足。 (六)依法行政横向信息沟通不够畅通。执法部门负责人、执法人员、法律事务人员之间未能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个别员工无执法证参加执法活动,执法部门负责人和法律事务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立项审批时也未核实检查组成员的执法资格。基层人民银行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与信息共享沟通联动机制也不够健全。 二、防范基层央行法律风险的措施

中国人民银行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文件 银发[2007]27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防范洗钱风险的通知 各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07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以下简称《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等反洗钱法律和规章陆续实施。为做好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促进合规经营,规避洗钱风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工作主动性 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是洗钱活动及其相关犯罪的重要渠道之一,也是国际反洗钱的重要领域。近几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不断加强,而证券期货业、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相对滞后,该领域洗钱案件和风险日益增加,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这就要求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从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维护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金融安全的大局以及保障自身机构信誉、稳健经营、规避风险的角度出发,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紧迫感和主动性,尽快依法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认真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严格执行反洗钱规定 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按照《反洗钱法》及配套规章的要求,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尽快建立起机制健全、制度完善、措施有力、控制有效的反洗钱工作体系,保障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应依法履行的反洗钱义务主要包括:(一)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对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负责。 (二)客户身份识别。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应按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其网站版块分为多个。 首先最顶上是术语表,网站地图和RSS订阅。术语表就是各种有关金融银行货币的专业术语,如我们平常都有学到的“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等;网站地图就是大概介绍每个版块包括哪些内容,如”会计财务司“就包括”会计财务司简介“”工作动态“”制度法规“”教育培训“四个部分;RSS订阅就是关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新闻。 接着就是信息公开和服务互动栏。信息公开共包含20个部分。一是新闻发布,主要是用于发布有关中国人民银行最新的新闻和各种经济金融银行货币的报告,如“2014年前三季度社会融资规模统计数据报告”;二是人民币,它包括人民币发行,人民币管理,反假币工作,普通纪念币,贵金属纪念币,其中人民币发行还包含了人民币发行现状和人民币票样,从人民币票样我们可以得知各年份发行的人民币的样式;三是法律法规,它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立法征求意见,比如在国家法律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有关金融银行法律的具体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就是为了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而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是经理国库,它包含动态信息,规章制度和理论研究和经验交流,其中动态信息大部分是有关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的情况;五是货币政策,它又包括货币政策委员会,货币政策工具,人民币汇率,货币政策执行报告,跨境人民币业务和货币合作,在货币政策工具中就为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资金,金融机构按规定向中央银行缴纳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六是国际交往,它包括国际交往和国际金融信息,主要是为我们提供最新的国外金融资讯;七是信贷政策(是中央银行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和投资政策,并衔接财政政策、利用外资政策等制定的指导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的政策),它包括政策动态和业务简介;八是人员招录,它主要是用来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招录人员的公告和信息;九是金融市场,它包含金融市场运行分析,货币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和房地产与汽车金融,除了金融市场运行分析是描述当年每月金融市场运行情况外,其他都是相关的政策法规,监管动态和业务简介;十是金融研究,它包括各种学术活动,研究刊物和科研服务;十一是金融稳定(金融稳定是指一种状态,即

人民银行XXX市中心支行大监督机制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XXX市中心支行 大监督机制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XXX市中支监督机制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中支安全、高效履行工作职责,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XXX市中心支行。 第三条大监督机制是以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率为目标,以整合监督资源、共享监督信息、开展风险预警为手段,运用信息化、专业化和系统化的管理技术及方法,形成的一种资源共享、分工协作、整体联动的内部监督协调运作机制。 第四条大监督机制建设遵循的原则: (一)全员参与。大监督机制建设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监督部门分工负责,其它职能部门主动配合,全体职工充分参与的运作方式。 (二)全面覆盖。大监督机制建设要贯穿于央行职责履行的全过程,涵盖每个层级、部门、岗位和环节。大监督范围要力求全面,不留死角。 (三)突出重点。大监督机制建设要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风险集中、易发的部位,实现对业务和权力运行关键环关的有效监督。 (四)持续改进。大监督机制建设要结合基层央行履职环境的变化,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动态调整、持续完善大监督的内容和手段。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XXX市中心支行成立以行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纪检监察、内审、事后监督中心、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组织人事(机关党委)、宣传群工部等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的大监督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行大监督工作部署; (二)研究制订大监督工作计划,整合监督资源,确定监督项目; (三)研究制订大监督工作制度,决定重要监督事项; (四)评估风险状况,确定风险处置措施; (五)讨论通过大监督综合报告。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XXX市中心支行大监督领导小组下设执行办公室(简称“大监督办公室”),负责大监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兼任。 大监督办公室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每季度组织召开大监督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二)起草大监督工作制度,经大监督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建立大监督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大监督组成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收集项目检查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风险处置建议; (五)起草大监督综合报告; (六)办理大监督领导小组决定和交办的工作。 第七条中国人民银行XXX市中心支行大监督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依据各自分工,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落实大监督领导小组部署的与本部门、县支行相关的各项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文件 合银发…2009?116号 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肥东、肥西、长丰县支行,徽商银行,安徽省农村信用联社,合肥市各小额贷款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决定,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2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并就具体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和各农村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和融资环境、对于维护农村金融稳定、保持农村经济繁荣重大意义的认识,各市中心支行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各农村金融机构应按照《指导意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认真组织实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严格执行《指导意见》有关工作要求《指导意见》是人民银行推动各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建设农村信用体系的重要文件。人民银行

各市中心支行要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协调,推动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部门、各农村金融机构等参与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架构。各市中心支行负责做好综合协调与业务指导,跟踪、督促、反馈各项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报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相应的政策建议。请各市中心支行,肥东、肥西、长丰县支行将指导意见转发至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征信管理农村信用转发通知 内部发送:陶诚、单凯副行长,办公室、征信管理处、货币信贷处、金融稳定处、支付结算处、金融研究处。 主办处室核签人:李佳拟稿人:刘锴联系电话:3691111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办公室2009年5月12日印发(共印45份)

中国人民银行二号令

中国人民银行二号令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办法》所称预付卡不包括:仅用于发放社会保障金的预付卡;仅用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预付卡;仅用于缴纳电话费等通信费用的预付卡。除前款规定外,预付卡发行机构与预付卡特约商户不是同一法人的,均适用《办法》。第三条支付机构发行预付卡的,应当提供预付卡的受理服务。《办法》所称预付卡的受理,包括为预付卡特约商户代收预付价值以及根据收到的预付价值为预付卡特约商户代收对等货币资金的行为。第四条《办法》第二条所称销售点终端仅指以实物形式存在的销售点终端。第五条《办法》第七条所称中国人民银行副省级城市中

心支行以上的分支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1 第六条《办法》第八条第项所称熟悉支付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市场推广、系统运行、资金管理的部门负责人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且至少应当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银行结算业务5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从事金融信息处理业务5年以上;具有会计或管理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经济或金融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计算机或电子通讯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工作10年以上。申请人设立分公司的,分公司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第七条《办法》第八条第项所称反洗钱措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申请人的反洗钱合规管理框架;申请人的反

洗钱岗位设臵及职责说明;申请人的反洗钱基本政策;申请人关于开展可疑交易监测的技术条件说明;申请人关于协助调查相关反洗钱案件的内部程序;申请人关于反洗钱工作的保密措施; 2 申请人确定的反洗钱工作联系人名单。第八条《办法》第八条第项所称支付业务设施,包括支付业务处理系统、网络通信系统以及容纳上述系统的专用物理场所。支付业务处理系统应当申请人拥有并运行,且应当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等。第九条《办法》第八条第项所称组织机构,应当包括: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或监事;具有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市场推广、系统运行和资金管理职能的部门。第十条《办法》第十条第项所称信息处理支持服务,包括信息处理服务和为信息处理提供支持服务。第十一条《办法》第十条所称实际控制权,是指作为控股股东或

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情况简介

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情况简介 一、机构情况简述 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前身是1950年3月成立的人民银行楚雄专区办事处,后改称人民银行楚雄专区中心支行。1978年2月27日,经中共楚雄州委批准,州财政和金融分开,3月,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正式恢复。1984年12月11日,根据省人民银行关于人、工两行分设的指示精神,建立楚雄州工商银行,将原来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交新成立的工商银行办理。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99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分行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彝族自治州中心支行(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并沿用至今。2003年12月13日,根据上级行文件精神,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楚雄银监分局分设后,原来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对辖区商业银行的监管职能由楚雄银监分局履行。 二、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经过一系列职能调整及机构改革,截止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下设国家外汇管理局楚雄州中心支局、15个职能科室及9个县支行。多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认真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努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及维护辖区金融稳定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主要职责如下: 【传导货币信贷政策】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针对我州不同时期的经济形势,结合全州经济发展规划,适时制定信贷指导意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立足彝州实际,加大对全州重点项目、支柱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教育、“三农”等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民生事业的信贷投入力度,对不同时期的过热行业及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信贷风险进行预警,促进彝州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严格辖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的管理,及时传达货币政策,做好民间借贷情况及利率水平监测工作,灵活运用再贷款调剂金融机构资金余缺,积极参与辖区金融机构改革及有问题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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